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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我在地上思绪万千的时候,不知哪位揪着我的头发把我拎了起来。然后我不断地晃晃悠悠,仿佛是在天上飞,我只能看到那家伙的腰带,我想出口骂他,可我的声带一半留在了这,一半留在了我的身体上,我输送气流的肺与气管也与我永别了,所以,我只能向他干瞪眼。 我被挂在了城门上,一根细细的绳子一端系着城剁,一端系着我的头发。在我的下巴下面几尺就是城门了。京城还算是繁华,南来北往的人总是要从我的下面穿过,他们每个人都要注视我一番,当然,我也要注视他们一番。这些男男女女有的对我投来不屑一顾的目光;也有的要大吃一惊,然后摸摸自己的脖子,这种人多数是我的同类;还有的则摇头叹息,以我为反面教材教育后世千秋万代;也有一二文人墨客借机诗性大发,吟咏一番人生短暂;更有甚者,见到我就朝我吐口唾沫,幸亏我被挂在高处,否则早就被唾沫淹没了。 太阳把我照得晕头转向的,成群结队的苍蝇已经开始向我进攻了,它们嗡嗡地扇着翅膀,可能是把我当成了一堆屎。更可怕的是有几只恶心的蛆虫钻进了我的头颅,疯狂地啃噬着我的口腔和脑子,真不知道它们是从哪儿钻出来的,也许这就是彻底腐烂的前兆。一想到我的脑袋即将变成一具臭气熏天的骷髅头,中间还住着一个不散的阴魂,我就为城市的环境卫生而担忧。 漫长的一天即将过去了,夕阳如血,也如同我的头颅。我发觉夕阳的确与现在的我类似,都是一个没有身体的圆球,只不过它挂在天上,我挂在城门上。 入夜以后,许多鬼魂在我的周围出没了,他们似乎非常同情我,对我的悲惨遭遇表示同情。但我不想理会他们,我只有一个愿望,让我的灵魂快一些出窍吧。 我赶走了那些孤魂野鬼,只想一个人静一静。我还是有感觉的,晚风吹过我的面颊,让一种彻骨的寒冷贯穿于我的头颅深处。我不痛苦,真的,不痛苦。 但是我突然又彻骨地痛苦了起来。 我想到了———她。 不知什么时候,一轮如勾的新月挂上了中天,高高的宫墙下,执戟的羽林郎们都困倦了,他们没注意一个白色的影子从红墙碧瓦中闪了出来。白色的影子在你们的面前忽隐忽现,轻轻地穿越宵禁的街道,让人以为是神出鬼没的幽灵。 她的脚步仿佛是丝绸做的,轻得没有一点声音,你们只能听见夜的深处发出的回响。 现在能看到的是她的背影,白色的背影,在一片彻底的黑夜中特别显眼,可在宵禁的夜晚,她正被活着的人们所遗忘。 还是背影,但可以靠近一些看,白色的素衣包裹着的是一个撩人的身体,那身体有着完美的曲线,完美无缺的起伏就象暗夜里的云。所以,你们很幸运,请把焦点从她细细的腰支调整到她的头发,盘起的头发,悄悄闪着光泽。但是,你们不能胡思乱想,因为这身体,永远只属于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我。 如果她能允许,你们也许可以见到她的侧面,这样的话,就可以看清她的全部身材,那简直就不是人间所能有的。她终于来到了城门下,盯着那颗悬挂着的人头,她此刻依旧镇定自若,平静地注视着那张熟悉的脸。 城门下的一个年轻的卫兵已经熟睡了,也许他正梦到了自己思念的女孩。而你们所看到的白衣女子轻轻地绕过了卫兵,走上了城门。她来到高高的城垛边,整个城池和城中央巍峨庄严的宫殿都在眼前了。你们可以顺着长长的城墙根子看过来,看到她缓缓拿起吊着人头的绳子,直到把那颗人头捧在怀中。 我现在躺在她的怀中,从她的胸脯深处发出一种强烈的诱人气味渗入我冰冷的鼻孔。她的双手是那样温暖,紧紧地捧着我,可再也无法把我的皮肤温热了。她用力地把我深深埋入她的身体,仿佛要把她的胸口当作埋葬我的墓地。我的脸深深陷入其中,什么都看不见,一片绝对的黑暗中,我突然发现眼前闪过一道亮光,亮得让人目眩,那是她的心,是的,我看见了她的心。 你们也许在为这场面而浑身发抖吧。这女子穿的一袭白衣其实是奔丧的孝服,已被那颗人头上残留的血渍擦上了几点,宛若几朵绝美的花。她抱得那样紧,仿佛抱着她的生命。 月光下,你们终于看到她的脸了,那是一张美得足以倾城倾国的脸,就象是刚从古典的壁画中走出来似的。也许你们每个人都有上前碰一碰她的愿望,你们将为她的脸而永生难忘。 但现在,她的脸有些苍白,面无血色,可对有些人来说,这样反而显得更有诱惑力,这是一种凄惨到了极点的美。 血淋淋的头颅在她的怀中藏了很久,她渐渐地把人头向上移,移过她白皙的脖子,玲珑的下巴,胭脂般的红唇,直而细的鼻梁,两泓深潭似的眼睛,九节兰似的眉毛和云鬓缠绕的光滑额头。你们吃惊地发现,她大胆地与死人的头颅对视着,双手托着带血的人头下端。她一点都不害怕,平静地看着对方。 那颗人头的表情其实相当安详,仿佛没有一丝痛苦,嘴角似乎还带有微笑,只是双眼一直睁开,好象在盯着她看。在月光下,你们如果有胆量的话,可以看到这张削瘦的脸一片惨白,但又并非你们想象中那样可怕。 我允许你们看我的脸。 她的双手带着我向上移动,我感到自己如一艘小舟,驶过了一层层起伏的波浪。终于,我和她四目对视着。她不哭,她面无表情,但我知道她悲伤到了极点,所以,她现在也美到了极点,尤其是她穿的一身守节的素衣更衬托了这种美。 我想让她知道我正看着她,就象现在她看着我,我一切都明白,但我被迫沉默。 她的嘴唇真热啊。 你们不该偷窥到白衣女子吻了那颗人头。 没错,她的火热的嘴唇正与那死去的嘴唇紧紧贴在了一起。死人的嘴唇一片冰冷,这冰冷同时也刺穿了她的皮肤。可她不介意,好象那个人还活着,还是那个温暖了她的嘴唇的人,现在只不过他着凉了,他会在火热的红唇边苏醒的。会吗? 长吻持续了很久,最后女子还是松开了自己的嘴。然后轻轻地对他耳语了几句。 不许你们偷听。 我们回家吧。 她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了这句话。这声音与一个月前,一年前,甚至一百年,一千年前一样,极富于磁性,就象一块磁铁能吸引所有人的耳朵。她把我捧在怀里,走下了城门,年轻的卫兵依然在梦乡深处。她双手托着我,悄悄地出了城,在荒凉的野外穿行,不知走了多久,我仿佛看到了灯光。 你们继续跟着她,穿过荒原,有一大片漫山遍野人迹罕至的竹林,在竹林的深处,有一间草庐,她走进草庐,点亮了一盏油灯,朦胧闪烁的灯光使你们可以看到屋子里铺着几张草席和一个案几,除此以外只有一个乘满了热水的大木桶。 油灯下的她似乎有了几丝血色,她点燃了一束珍稀的天竺香料,从而散发出了一种浓烈的香味,这香味很快就驱散了死人头颅的恶臭,从而也可以让你们的鼻子好过一些。然后她轻轻地把人头浸入水桶中,仔细地为他洗头,当然这对一个人头来说等于就是洗澡了。已凝结的血接触到了热水又化了开来,水桶中变得一片殷红。 水,满世界的水浸满了我的头颅。这水冒着热气,从我脖子的切口直灌入我的口腔和脑子,水淹没了我的全部,淹没了我的灵魂。别以为我会在水中挣扎,事实是我的灵魂正快乐地在水中游着泳。而那些可恶的蛆虫则不是淹死就是烫死了,它们的尸体从我的脖子下流了出去。我仅存的肉体和我的灵魂都在水中感到了无限的畅快,我们诞生于水,我们又回归于水,水是生命,我对此深信不疑。 你们在恐惧中发抖吧,看着她把人头洗完,再用毛巾擦干。现在那人头干干净净的,两眼似乎炯炯有神,如果不是没有身体,也许你们还会以为那是一个生气勃勃的大活人呢。接着她又为他梳头。她从袖中掏出了一把木梳,木梳是用上好的木料做的,雕工极其精致。她梳得很仔细,虽然油灯如豆,但每一根头发都能分辨出来。过去她常为他梳头,通常是在沐浴之后,他长长的头发一直披散到腰际,梳头有时要持续一个时辰之久。以往她会温柔地分开他的头发,浴后的头发湿湿地冒着热气,温顺的被她的木梳征服。这中间他们一言不发,静静地享受着。在她为他梳完头后,他又会为她梳头,又是一个时辰。这些你们不必知道,你们现在只会感到死人头发的可怕,不会察觉到她依旧是用着那双温柔的手,一切都与过去一样,只是不同的是,他失去了她所不能割舍的他的身体,再也不能为她梳头了。 终于梳完了,她为他挽了一个流行的发髻,轻轻地把他放在案几上。接下来,她开始脱下自己沾上血污的那身白衣,变得一丝不挂。非礼勿视,如果你们还讲道德的话,请不要看了,离开这里,永远离开这里。 她看着我,我也看着她,看着她光滑的身体,在油灯下泛着一种奇特的红光,她仿佛变成了一团红色的火,在新换的一桶热水中浸泡着。她身上的这团火曾灼热地燃烧过我,现在依然在燃烧我。过了许久,她跨出了水桶,重又把我紧紧地抱在怀中,躺倒在草席上,她带着我入梦。在梦中,我们说话了。 当我重新看到这世界的时候,我能感到我的脸颊上,有一种发烫的液体在滚动着,这是她的泪水。阳光透过竹叶和窗,闯进我的瞳孔中,我隐居的灵魂被它打动。 我被进行了全面的防腐处理,首先我的头颅内部的所有杂质都被清除了,只剩下口腔,鼻腔和脑子。然后我被浸泡在酒精与水银中,让这两种液体渗透到我每一寸皮肤与组织。接着她又往我的脑袋里塞了许多不知名的香料与草药,这些东西有的是专门从遥远而神秘的国度运来的,有的则是她从深山老林中采集而来的。总之这几十种珍稀材料再加上一种几乎失传了的绝密配方经她的精心调制已成为了世所罕有的防腐药,被安放在我头颅深处的许多角落。这一切都是她亲手完成的。最后,我的脖子上那块碗大的疤被她用一张精致的铁皮包了起来,铁皮内侧还贴了一层金箔,以确保永不生锈。 从此以后,我变成了一个木乃伊。 我不知道木乃伊意味着什么,尤其象我这种阴魂不散的特殊情况。我的灵魂早就应该出窍了,可他也许将永远居住在我这个千年不化,万年不朽的头颅中。别人是不是也与我一样,反正这种事一个人只能经历那么一次,至于是不是人们平时所说的那样,那就只有象我这样的过来人知道了,可一旦人头落地了,又怎么才能把真相大白于天下呢?我是该庆幸还是悲伤?我究竟算是英年早逝还是长生不老?我的思绪一片混乱,宛如一个躺在床上的摊痪者,对一切都无能为力,剩下的只有敏锐的感觉和胡思乱想。 她来了,还是一身白衣,她捧着我走出了草庐,她带着我在竹林中散步,呼吸新鲜空气,只可惜我连肺都没了,实在无法享受空气。竹林中充满了鸟鸣,迎面吹来湿润的风,我的心情一下子豁然开朗,尽管我已经没有心了。以后的生活也许就是这样度过的,可她呢?我注视着她,突然心如刀绞。 在我木乃伊生涯的第一天,我的灵魂已泪流满面。 十年以后的一个正月十五,京城的元宵灯会,使全城万人空巷。在熙熙攘攘,摩肩接踵的人群中,你们中的一个会看到一个三十岁的美丽少妇拎着一个盖着的竹篮看灯。她美得惊人,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成熟的魅力。她使你着迷,你不得不尾随在她身后,尽管你是一个道德高尚的谦谦君子,但你无法自已。人很多,站在后面的许多人都掂着脚看,有的人把小孩举起放在头顶,你却看到那白衣少妇把竹篮高高地举过头顶。突然有人撞了她一下,也许就是你,当然就算你是有心的也是可以原谅的。竹篮被撞到了地上,你惊奇地发现,居然从竹篮里滚出了一颗年轻男子的人头,几乎把你吓昏过去。同时,人们都被吓坏了,女人们高声尖叫,孩子们一片涕哭,人们惊慌失措地四散奔逃,甚至有人去报官。但你却壮着胆子躲起来偷看,只见少妇小心地捧起了人头,满脸关切地对人头说,摔疼了没有?语气温柔,就好象你的妻子对你说话一样。她轻轻地把人头放进了竹篮里,重新盖好,快步离开了这里,出城去了。你的好奇心使你继续勇敢地跟着她,走了很远,直到一片无边无际的莽莽竹林,古人说遇林莫入,你终于退缩了。 她带我去看了元宵灯会,她明白我活着的时候一直都很热衷于灯会。但还是给人们发现了。 我已经做了十年木乃伊,我开始习惯了我的生活,虽然我宛如一个囚徒。失去了身体,反而更让我沉浸于一种灵魂的思考中。我发觉我们每个人自诞生的那天起就被判了无期徒刑,终身要囚禁在肉体的枷锁中。肉体是灵魂的起源,同时也是灵魂的归宿,灵魂永远都无法挣脱肉体,就如鱼永远都无法离开水,当然,我是个特例,但我的灵魂也无法离开我早已死亡了的头颅。 又过了十年,一个月光如洗的夜晚。在这十年中的每一天,你都无法忘记十年前的元宵灯会上见过的那个白衣女子,你几乎每夜都梦到她,还有那颗人头。这是怎么一回事,你百思而不得其解,终于在今夜,这强烈的冲动使你走进了那片广阔的竹林。 你迷路了,在无边无际的竹林中,你失去了方向,你开始近乎绝望了起来,你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被十年前那与你毫无关系的女人所着迷,是她的美丽,还是她的神秘。你仰头问天,只准备等死。 突然,你听到了一种绝美的琴声,从竹林的深处,你循音而去,凄凉的古琴声把你们带到了音乐的源泉。还是那个白衣女子,只不过如今她已是四十岁的女人了,不可抗拒的岁月在她美丽的脸上刻划着痕迹。她正全神贯注地弹奏着一曲七铉琴。令你大吃一惊是,在她的正对面,摆放着一颗人头,竟与十年前元宵节上看到的人头一模一样,还是那张年轻的脸,没有一丝改变。 你明白这世上再也找不出比七铉琴更优雅的乐器了,这张由桐木做成的三尺六寸六分的神奇之物差不多浓缩了整个古典的中国。在这样的夜晚,由这样的人和这样的琴所奏出的是一种怎样的旋律呢?你一定陶醉了吧,正如古人说的———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如果不是那颗令你毛骨悚然的人头存在,说不定你会击节叫好的。 突然,琴铉断了,一定有人偷听,我的耳边传来了有人落荒而逃的声音。 别去理他,她轻轻的对我说。她的声音还是那样动人,只是她已经开始老了,而我还是二十年前的那张年轻的脸。现在的她和我在一起,宛如母与子,这其实对她很残忍。 二十年来,我的灵魂锁在我的头颅中无所事事,我只有以写诗来打发时光,截止今晚我已在我的大脑皮层上记录了三万七千四百零九首。我相信其中有不少足以称为千古绝唱,但它们注定了不可能流传后世,这很遗憾。 自打你在那晚,奇迹般地逃出了竹林,又不知不觉地过了三十多年,你已经很老很老了,你忘不了那片竹林,于是你决定在临死以前再去看一看。你在竹林中找了很久很久,终于找到了一个草庐,草庐的门口坐着一个老太婆,驼着背,满头白发,一脸皱纹,牙齿似乎都掉光了,虽然现在她已丑陋不堪,但你一眼就认出了那件白衣。一定是她。你明白,她撩人心动的岁月早已过去了。 你看见她拄着一根竹杖艰难地站了起来,她似乎连路都走不动了,她捧起了一个人头。 天哪,还是四十多年前元宵节中见到的那颗人头,还是那么年轻,看上去只有二十来岁,就象是她的孙子,或是重孙,依然是完好无损,仿佛是刚刚被砍下来的。不知是着了什么魔法,还是真的遇上了驻颜有术的神仙。 她对你说话了,她要求你把她和这颗人头给一起埋了。 你无法拒绝。 你照办了。 她抱着这颗神奇的人头,躺进了你挖的坟墓,然后,你埋葬了他们。 我在她的怀中,她年迈的双手紧紧抱着我,一个老头把土往我们的身上埋。渐渐的,我什么都看不见了,她的呼吸也越来越微弱。在一片黑暗中,她屏着最后的一口气,轻轻地说———一切都结束了。 一切都结束了,我在黑暗中沉睡了很久,也许五百年,也许一千年。紧紧抱住我的那个人早已变成了一堆枯骨了。 突然有一天,阳光再次照射进了我的瞳孔,我的灵魂再次被唤醒。有人把我托出了泥土,他们惊叫着,他们穿着奇特的服装,他们以惊讶的目光注视着我。他们是考古队。 现在是公元2000年,你们可以在一家博物馆中找到一个古代人头的木乃伊,被陈列在一个受到严密保护的防弹玻璃橱窗中。这是一个年轻男子的人头,一旁的讲解员在向源源不断而来一睹古人风采的观众们讲解道:他是我国的国宝,保存之好可说是世界之最,远远超过了埃及法老或是其他的木乃伊,说明了我国古代的防腐术已达到了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空前绝后的水平,至于其中的方法和原因,各国的科学家仍在继续研究,同时出土的还有一具老年女性的遗骸,等等。 在博物馆中涅槃永生的我突然见到了一个女子,穿着白色的衣服,长着那张陪伴我一生的脸,和她太象了。 白衣的女子走到我的面前,隔着玻璃仔细地看着我,我仿佛能从她的瞳孔中看到什么,她看了许久,好象有什么话要说,最后又没有开口。她终于走开了,和一个年轻的男子手拉着手,那男子就是你。 你听到她对你说:“真奇怪,过去我好象在梦中见过他。” “见过谁?” “他,那颗人头。” 请你告诉她———这是爱人的头颅。 --------------------------------------------------------------------------------------- 肉香 --------------------------------------------------------------------------------------- 我从一位乡下的远房亲戚那儿弄来了一叠厚厚的资料,据说是我们家族一位唐朝的祖先留下来的遗物。亲戚千叮咛万嘱咐一定不能弄坏,更也不能弄丢,否则祖宗的在天之灵饶不了他。 我小心地打开了一这堆纸,一阵陈年累月的霉味便直串我的鼻孔,令人作呕。从纸质来看似乎已有千百年的历史了,黄色的宣纸,如同那种祭祀死人的放在火里烧化的纸张。这纸张很脆,有种一碰就要碎成粉末的感觉,我极其小心地掀动着,于是我的整个房间都被这种古老的氛围缠绕着了。 全是书信,一封又一封,那种直版的从上到下,从右到左的楷书。非常美的毛笔字,既不象颜体,更不是柳体,而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风格,也许这种风格早已失传了吧。但这美丽的楷书象是一个女孩子写的,不会是我的那位祖先吧,或许是他的夫人,甚至是情人?不,我细细地看才发现不是,这是一个男人写的,三十多岁的男人。他的字迹既绵软又不失潇洒,但我能隐隐约约地看出一种奇怪的气氛,从他的字里行间,从他的每一撇,每一捺,都深深地潜藏着一种———恐惧。 是的,我是经过了整整一天才看出来的,这种恐惧隐藏地很深,我当时没有看信的具体内容,我只是从他的笔迹中才悟出了什么。我仿佛可以感觉到,他在写信的时候,浑身都充满了一种惊恐,从他的周围,也从他的内心深处。但他的手并没有象普通人那样发抖,他的笔触依然有力,只是在毛笔尖上蕴藏了些许的寒意,冰冷的寒意,也许他自己都没有发觉。 这不是我的那位先祖写的,是另一个人写给我的先祖的信。全都是文言文,我尝试着把第一封信翻译成了现代白话文。 进德吾兄: 从长安一别已经十年了吧。我现在才突然给你来信,请不要见怪。你知道,朝廷赏赐给我一栋豪华的宅邸在长安,以及关中的千顷良田,和江淮节度使的官职。可我从第一天起就辞官不做了,我离开了豪宅与良田,独自一人回到了坤州,住在当年我的刺史宅邸里。一晃十年就过去了,我独自一人,孤独地虚度年华。我时常回想起当年安史贼党作乱之际,我是坤州的刺史,你在我麾下为将,你我死守坤州三年,使史思明的数万大军始终无法陷坤州而下江淮。最终我们等来了援兵,立下了大功一件。进德兄,我越来越想念你们,和当年与我一同出生入死的官兵们。这次给你写信,就是想告诉你一件事———我家正在闹鬼。 段路 我没有想到,我的这位叫进德的祖先原来还是安史之乱中唐朝的一员大将,与这位叫段路的刺史一同死守坤州。但问题是,我的历史知识告诉我,根本就没有坤州这座城池,在安史之乱中,也从没有过段路死守坤州这么一档子事。我有些疑惑,于是打电话给我的另一位远房堂兄,他是我们家族中最有学问的人,目前在攻读历史研究生。 他在电话里听到了我的提问,然后他沉默了半晌,才慢慢地说:“是的,你现在看的这叠信我在一年前也看过,我立刻就完全地陷了进去,我查找了各种资料,甚至到安徽与江苏的北部做过实地考察,但另我失望的是,没有,什么都没有,也许历史遗忘了我们的这位祖先还有段路。但我请专家鉴定过,这些信的确是唐朝人的真迹,绝不是后人的伪造。听我说,你不要再看了,你也会陷进去的,这些信很可怕,蕴藏着鲜血,历史的鲜血,你好自为之吧,再见。” 我长久地呆坐着,仔细回味着这位历史研究生的话,他从小就有些神秘感,喜欢说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什么历史的鲜血,我看他是在故弄玄虚,这只是一叠古人的通信罢了,难道那些早已成为枯骨的人会伤害到我吗?但我仍不得不提高了警惕,我开始打算把这些信还掉。但我已欲罢不能了,也许是因为段路最后的那一句话“我家正在闹鬼”。 我继续打开了第二封信,把它译成了白话文。 进德吾兄: 见到你的信,我万分高兴,原来你也早已解甲归田了,这是好事。上次我说,我家正在闹鬼,是的,这鬼一直纠缠着我。我隐隐约约觉得从我十年前从长安搬回坤州的那天起,这鬼就在这间古宅里出没了,只是我当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鬼。但是今年,它越来越频繁地活动着,其实我向来都不害怕鬼,但是这回我真的有些恐惧了。你也知道,当年坤州的刺史府是一间很破旧的古宅,战争结束后,新来的刺史新建了一个刺史府,而我则独自居住在这栋旧宅里。这间宅子很大,也很破,你不知道,我没有雇佣一个仆人,诺大的宅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我靠着我在关中拥有的那千顷良田度日,每个月,我在那儿的代理人都会给我带来粮食和钱。我一个人过惯了,朋友们劝我再续铉一个妻子,我也拒绝了。你续铉了吗?天哪,现在鬼又来了,它折磨着我,我不能再写了,就到这吧。 段路 这封信没有什么新的东西,但至少可以告诉我,我的祖先做过鳏夫。窗外的阳光异常的强烈,我在家里胡思乱想着,我想到了坤州。 坤州,这个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城池,但我宁可相信它存在过,因为在历史上,象这样因为种种原因被遗忘的例子实在太多了。可我难以理解的是段路和我的这位叫蔡进德的祖先是如何在坤州死守三年,抵挡住史思明的数万大军的。在安史之乱中,张巡和许远死守睢阳,最终还是城破身亡,段路难道比张巡的本事还要大?这种疑问困扰着我,促使我打开了第三封信。 进德吾兄: 你在信中说你早已续铉,并已有三个儿子,实在可贺,想想我,可能真的要孑然一身一辈子了。是的,你信中的猜测没错,我永远都忘不了月香,她的眼睛,她的笑,她的身体,十年前她死在坤州,就在这间房间里,我永远都无法摆脱她,永远。这十年来,虽然我一个人过,但是我养了许多猫,二十多只,其中还有波斯商人高价卖给我的那种两只眼球不同颜色的猫。这些猫陪伴了我十年,就好象是我的爱人,和这二十多只猫在一起,我有一种妻妾成群的感觉。是的,我爱她们,我把她们当作了一群美丽的女人。但自从我家里闹了鬼,奇怪的事情就不断发生了。昨天我的一只白猫失踪了,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后来我发现我的厨房里传出了一阵肉香,我已经十年没吃肉了,自从战争结束以来,我就成了一个素食者,过着和尚般的生活。我非常惊讶,我从没煮过肉,我揭开了锅,天哪,里面是我的那只失踪的猫。这只猫被大卸八块,毛全拔光了,内脏也清理了出来,肉都被煮熟了,我当即晕了过去。 虽然我当年也在坤州血战三年,见到无数血腥的场面,但这十年来,我几乎从未见过来血,而且我与猫的感情也越来越深,见到如此惨状,我象死了妻子一样嚎啕大哭。我明白,这一定是那鬼的所为,因为,我的宅邸过去是刺史府,有非常高的围墙,并且由于我家闹鬼的传闻全城皆知,没人敢闯进来的。我痛苦万分。进德,这是报应,十年前的报应,你应该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段路 “报应”是什么意思,我无法理解,而且他说我的先祖也是明白的,究竟有什么事?我从来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鬼魂,至于鬼魂杀猫并把猫给煮了则更是天方夜潭了,也许段路得了精神分裂症,产生了幻觉,没错,一个人在这样一栋阴森恐怖的古宅中独自生活十年,精神肯定会崩溃的。他还提到了“月香”,明显是个女人,也许是他过去的妻子,可以肯定的是,他深爱着月香,但他后来又失去了月香,于是他为了追悼亡妻,一直住在了妻子死去的那间房间里,并且以素食吃斋度日,放弃了荣华富贵,真是个难得的有情郎啊。 已经是夕阳西下了,黄昏的阳光洒满了我的房间,也洒到了这些古老的信纸上,涂上了一层鲜血般的颜色。我知道阳光对文物有破坏作用,急忙把信都移到了阴暗处,在阴暗的光线中,我打开了第四封信。 进德吾兄: 在短短的十天之内,我有六只猫被杀并给煮熟了,尽管我把厨房的柴伙连同灶上的锅全搬走了,天天到城里的寺庙吃素斋,但那个无孔不入的鬼仍然不知从哪而弄来了柴和锅。我恐惧极了,每天晚上,我都把所有的猫都聚集到我的床上,与我睡在一起。这张床在十年前是我和月香睡的,非常宽大,睡在这张床上,我几乎每晚都能梦见她,她还和十年前一样年轻美丽,永远是二十岁。你一定不会忘记吧,当年我和月香是多么恩爱,成为你们这些将领和军官们羡慕的对象。是的,月香是个才女,她作诗的才华不在我之下,每天晚上,她为我掌烛,我作一首诗,然后我再为她掌烛,她再作一首诗,每次她的诗都比我好。只可惜她生来就是个女人啊,如果月香是个男子,做官肯定能做到宰相,做文人也一定会流芳百世。可她又具有女人的一切优点,美丽贤淑,对我体贴入微,在当年坤州所有的官员家眷中,她的女红也是最好的,我清楚地记得,进德兄,你的妻子还曾专门向月香请教锈锦屏的技巧。如今,一切都过去了,她们都已经不在人世了,你我也都不问政事了。当年她睡的位置上正睡着一群猫,尽管它们在夜里是极不安分的,真是世事难料啊。我真怕它们都被那鬼掳去做成了猫肉汤,它们是我生命里最后的希望了,进德兄,你看我该怎么办呢?请给我指点迷津。 段路 我忘了吃晚饭,尽管我肚子的确饿了,可我不得不承认,我被这些信深深地吸引住了。 段路的这些文字有一股不可抗拒的魔力,就象加了某种咒语,你一旦打开它就再也关不上了。 从段路的文字里,我似乎看见了那个叫月香的女人,如果段路的描述属实,那么我真的感到很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会生在二十世纪,而不是公元八世纪,我非常想见一见月香。我明白我走火入魔了,我这才相信了我的那位历史研究生堂兄的话。天色渐暗,在我打开了灯的同时,我也打开了第五封信。 进德吾兄: 看了你的信,非常感谢你给我出的这些主意,但恐怕我都办不到。首先,我不会离开坤州的,因为月香和我在坤州度过了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当然也包括一生中最悲惨的时光。 我想如果离开了坤州和这座宅邸,我立刻就会死的。第二,我也不会去请驱鬼的和尚道士来的,如果把他们请来的话,一定会打扰月香在天之灵的安息的。所以,我只能继续留下来,与鬼周旋到底,告诉你,现在我的猫只剩下最后五只了,其余的都被鬼害死了。进德兄,你不会明白的,这座古宅中,到处都残留着月香的气味,十年了,这种气味不但没有消散,反而更加浓烈。我时时刻刻地感到月香还没有死,她就在我的身边,她陪伴着,一同度过了十年的光阴。我现在每天晚上仍在作诗,作怀念她的诗,有时第二天早上,我居然会发现在我作的诗下面还多了一首诗,那是月香的笔迹,还是写得那样好,与我写的那首是对应的。月香就在我身边,不管你相信不相信,她就在我身边看着我,是的,现在,我在给你写信,她在我旁边,她正告诉我该怎么写,确切的说现在是她口述,我执笔。十年前,她的确死了,但十年后,她又的确活着,天哪,让我怎么才能说清楚,总之你是不会相信的。此外,还告诉你一件事,现在的坤州城,几乎每一户人家都在闹鬼,每个人都惶惶不可终日。坤州城象大海里漂泊的一叶扁舟,甚至比安史之乱我们被围困了三年那会儿还要恐慌,当年的敌人毕竟还是人,而现在坤州的敌人则是鬼。 段路 我感到了一种恐惧,从这些古老的纸张里汹涌而出,紧紧地抱着我。我似乎看见在我读信的同时,月香就在我旁边和我一起读着信,我抬起头来,看到了她的脸,很美。从她的身上,发出一股肉香,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段路说十年来月香的气味一直挥之不去。因为这股肉香,从她的肉体深处发出的香味,对,月香就是肉香,在古汉语中,月与肉的意思相同,肺、肝、胆、肠、脾、脑、腿等等都是月字旁。 我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勇气看下去。电话铃突然响了,是我的那位历史研究生的堂兄:“看到第几封信了?我知道你现在很犹豫,一年前我也和你一样,我现在能从电话听筒里嗅到你那里的血腥味,真的,既然你看了那么多,那就继续把它给看完吧,明天早上到我的研究所里来一趟吧。再见。” 我握着电话,一句话也没说,听他说了那么多话。挂了电话,我感到这间屋子的气氛有些不对,我突然觉得我现在就是段路了,我和段路一样独自生活在一个大房间里,真的,我就是段路,段路就是我,这些信全是我写的。是吗?我问着自己,然后我发疯似地摇着头。 我打开了第六封信。 进德吾兄: 刚看完你来的信,你说当年随我死守坤州并一同受到朝廷赏赐的十二位将领和军官已在今年全部意外地死亡了,这真的很让我心痛。你说刘将军是在成都喝罪了酒掉进河里淹死了,真不可思议,我清楚地记得刘将军的水性非常好,是长江里的浪里白跳。还有李将军在他儿子的婚礼中无缘无故地上吊自杀,这也是不可能的,他那种开朗乐观的性格,还会自杀?而且是在那种大好的日子里。更有甚者是张将军被他的家人砍死做成了人肉馒头给煮了吃了。 其他人的死状也是非常奇怪,他们当年在坤州的尸山血海中打仗都没有死,怎么会现在却接二连三地出事,而且几乎是在同一个月里。进德,我非常担心你,你不会有事的吧。现在我也要告诉你一个坏消息,我的猫只剩下最后一只了,但它活得很好,是一只美丽的波斯猫。 我要用我的生命来保护它,我发誓。 段路 夜很深了,我困了,于是我捧着这些信慢慢地在沙发上睡着了。睡了一会儿,我突然闻到了一种奇怪的气味,这气味带着浓烈的馨香,发疯似地直往我鼻孔里钻。我受不了了,我循着香味,到了我的厨房,不知是谁在煤气灶上点着大火烧着一个不锈钢锅子。我揭开了锅盖,里面是一锅肉,确切的说是肉汤。汤面上漂浮着一层厚厚的油,我用调羹喝了一口,这是一种我从未喝过的汤,味道非常美妙,这一调羹的汤从我的舌头滑到咽喉,再进入食道,最后流进了我的胃,我的胃很贪婪,把这些美味的汤都搜刮殆尽了。我还没吃晚饭,也就顾不得许多了,我又用筷子夹了一块肉放进嘴里咀嚼起来,肉丝被我的牙齿嚼碎,然后我舌尖上的味觉器官又得到了一次刺激,是的,从小到大,我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肉,是谁煮的呢?很快,我就带着疑问,把一锅肉差不多全扫进肚子了。最后,我在锅里发现了一样东西———手指头,人的手指头。 我哇地一口吐了出来,然后我惊醒了,原来这是一个梦。 我刚才睡着了,竟做了这样一个奇怪的梦。我心惊肉跳着,浑身冒着虚汗,一时间睡意全消了,现在已是半夜两点,我强打着精神打开了第七封信。 进德吾兄: 坤州城已经陷于一种巨大的恐怖中了,不断有人奇怪地死去,城外到处都是新坟,而且死的都是男人。全城充满了死人的臭味,和尚与道士都忙着做法事。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坤州流行了瘟疫,唯一的解释就是鬼魂作祟。但我还活着,还有我的最后一只猫,它活得很好,每晚都睡在我怀中,就象月香。经过这些天来,我渐渐地觉得月香的确还活着,就活在这只美丽的波斯猫身上,是的,所以现在我可以说,我又重新得到月新了,她永远都不会和我分离的,我们永远在一起。起风了,带着坤州城里死亡的气息的风贯穿了我的房间,席卷过我们的身体,虽是盛夏季节,我却感到了一种冰凉彻骨的感觉。报应,这是因果报应,谁都逃不了。 段路 看到这儿,一阵风穿过了我窗户打在我的额头,我望望窗外,下半夜的月亮却特别圆。 我开始明白段路所说的报应的意思了,我能想象坤州城一定是遭到了某种灾难,这种灾难是人类自身造成的,我一向不相信有鬼魂存在,但灾难肯定有,只是通过了某种特殊的方式。 这使我增加了读下去的勇气。我打开了第八封信。 进德吾兄: 今天是七月十日,你还记得十年前的七月十日吗?相信这一天你我都永生难忘的。七月十日,每年这个日子,我们的心中都隐隐作痛。我说过报应,今天就是报应的日子。当年我们死守坤州,全城只有五千士兵和两万百姓。我们的粮食准备很充分,但没想到安史叛军的准备更充分,终于两年过去了,重围中的我们吃光了全部粮食,包括所有的老鼠、猫、狗、甚至战马,所有能吃的东西都吃光了,全城人都在挨饿,这样用不了十天,坤州城就会不攻自破,睢阳也已经失守了,我们如果完了,叛军就会长驱直入地攻入江淮地区,大唐也就完了。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天我给你们煮了一锅肉,你们都很惊讶哪来的肉,我没有说,只是让你们先尝尝。你们吃了,你们吃得很香,你们说这是你们一生中最好吃的肉。最后我告诉你们,这是月香的肉。你们都吐了,然后,你们都哭了,你们这群大男人象女人一样流下了眼泪。是的,是我亲手杀了月香,那天月光皎洁,月香依然美丽动人,尽管她已经有三天粒米未进了。我的手里拿了一把刀,我站在她面前,看着她,许久,但是我终究没有勇气,我的刀掉在了地上,我放弃了,我决心和她一起死。但是绝顶聪明的月香看出了我拿刀的意图,她轻轻地对我说,杀了我吧,女人对战争没有用,杀了我吧,把我的肉吃了,我总之是要给饿死的,不如死在我爱人的手里,让我的肉体进入你的肉体之内,让我成为你的一部分,从此,我们就永远都不会分开了。来,动手吧,象个男子汉那样,如果你还是我丈夫,动手吧。不,我下不了手,但月香夺过了刀子,她把刀子刺入了她自己的心口。她微笑着,对我微笑着死去,胸口还插着那把刀。那时我痛苦万分,真想自己也一死了之,但最后我还是无法控制住自己,我疯了,那夜我真的疯了。我想到了段家的荣誉,我想到了死守坤州的誓言,我把月香肢解了。我说过,那夜我疯了,我爱她,所以肢解她,这就是理由,这理由你们永远都不会理解的,因为你们没有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是的,我把她肢解了,完成了她死前交代我的事,我把她的肉剁下来,她的肉充满了香味,天生的香味,她是个绝代佳人,就算变成了一堆锅里的肉。当时我干这事的时候,一点都没有罪恶感和恐惧感,那夜我真的疯了,我只想永远地和她在一起。我把她的肉给煮了,煮了几大锅,我自己先吃了一锅,那味道美极了,其实我内心也痛苦极了。然后,我把其他的几锅分给了你们。爱一个人有许多方式,在那种特殊的情况下,我想这是最合理的方式了。进德兄,接下来就是你,你哭完了之后,立刻回到了家里,把你的妻子和小妾也给杀了,煮成了一锅肉。于是,所有的将领和军官都开始吃自己家眷的肉。后来我们干脆把全城的女人都关了起来,总共一万人左右,我们每天吃三十个女人,全城的男人居然没有一个反对。有的人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妻子被人吃了都无动于衷,自己还吃得最多。为了养活这些女人,我们还安排了女人吃女人,当然她们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人肉,还以为是猪肉。于是,我们就靠着吃人肉熬过了将近一年,这一年的坤州是恐怖的世界。终于我们等来了救兵,坤州守住了。十年了,我终于把这些话说出口了,七月十日,今天是七月十日,我想这该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我们的罪过是无法饶恕的,天哪,我看见月香了,真的是她,她微笑着来了,她是来带我离开这个世界的。进德兄,如果你能收到这封信,那一定是月香带给你的,请千万不要害怕,珍重啊,进德,你要当心———幽灵的报复。 段路 这是最后一封信,我颤抖着看完了它,我不相信这是真的,即便是唐朝想必也不会发生这种事的。段路一定有精神分裂症,一切都是他臆想出来的,就象唐人的传奇,总有些不可思议的事。可我不能自拔,尽管我不相信,但从这古老的纸张和字迹中传出的气息却又强迫着我相信。我又隐隐约约地发现这最后一封信上有许多浅红色的斑点,很淡,但却很密集,这是什么?是血迹?难道是段路的血,经过了一千多年,永不磨灭地保留在这纸上。也许这就是堂兄所说的历史的鲜血? 天色渐渐地亮了,我茫然地坐了很久,直到阳光洒满了我的房间,驱除了那股唐朝的气味。我把信全都放好,带着信赶往我堂兄所在的研究所。 堂兄早已等着我了,他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你的脸色的真难看,一夜没睡是不是?你一定把信全看完了,你相信吗?” “我不知道。” “可我知道,昨天晚上我对你说什么都没有,是我骗了你,我不愿你看下去,但是现在我必须告诉你真相。这是真的,坤州的确存在过,乾为男,坤为女,顾名思义,坤州是一座以女人为主的城市。在安史之乱后的第十年,突然全城发生了巨大的灾难,男人几乎全死光了,于是这座城市成了死城,被放弃,如今只剩下一堆田野中的废墟,在史书上也没有留下任何记载,我花了整整一年才研究出成果的。事实上,被围困的城市中发生吃人肉的事情在中国历史上绝不止一次。” “那么我们的那位祖先呢?” “这位名讳蔡进德的先人在收到段路给他的最后一封信的当天晚上,举火自焚,没人知道原因,而这些信却都奇迹般地保存了下来。” “那么说真的是有鬼?” “不,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世俗认为的鬼魂,那的确是段路的臆想,是他长期自我封闭的结果,他一直有一种强烈的罪恶感,他独自忏悔了十年,内心充满了痛苦和对爱人的思念。于是在精神上他产生了幻觉,这是一个人心灵深处不断斗争的结果,他失败了,他败给了他自己的灵魂,于是他的灵魂就不属于他自己了,所谓的鬼魂,其实就是他自己,他的另一个自我,另一个代表爱人的自我。由于深深的爱,他已与月香无论在肉体上,还是精神上都合二为一。所以,他说月香还活在他身边,其实就是他自己———他的另一半,他的精神已经一分为二,也就是所谓的双重人格,一切都源自他内心,一切都源自对月香的爱。他在写完最后一封信以后,就死了,死因不明。但对他来说,这却是最好的解脱。” “那么他养的那么多猫是怎么死的,也是幻觉吗?还有他的那些战友,包括我们的那位祖先,还有坤州全城的男子,他们为什么会死?” “冥冥之中,自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操纵,但不是我们所一般理解的复仇的鬼魂。也许那些猫根本就是段路自己亲手杀的,通过潜意识驱使他重复了当年的那种恐怖行为,这是双重人格的典型病例,他写信时的正常人格却对自己的行为浑然不知。我说过一切罪恶都源自内心,我们的那位祖先其实想必也有过与段路一样的心理过程。你是否注意到了信中反复提到的报应二字,这不是简单的佛教意义上的因果报应,而是他们的内心对自我的报复,从这个意义来说,他们在劫难逃。” “谢谢你,堂兄。” “你认为我刚才说的是标准答案吗?不,每个人心中都会有自己的答案,我真不该说这么多,也许你自己的理解比我的更好呢?” 我离开了堂兄的研究所,回到了家里,并归还了那些信,象是扔掉了一个沉重的负担。 晚上,妈妈为我烧了一锅肉汤。妈妈没有察觉到我的眉头掠过了一丝恐惧。 肉香,真的很香。 --------------------------------------------------------------------------------------- 夏娃的密码 --------------------------------------------------------------------------------------- 她很美。 美得惊人。她有一头黑色的卷发,发丝中夹带着几缕红色,那是她天生的。一双大而明亮的黑眼睛里闪烁着诱人的目光,她的鼻子很生动也很调皮,鼻尖略有些翘起,嘴唇很丰满,而下巴的线条则非常柔和。更重要的是,她那近乎于浅棕色的皮肤,那是一种极其健康的颜色,介乎于两种不同的肤色之间,比中国人的肤色深,但又比非洲人的肤色浅。她看上去似乎不属于任何一种种族,或者说,任何种族的特点都可以在她的身上找到。当然,那些悄悄地仰慕着她的同事们都知道,她的父亲是一个中国人,而她的母亲据说是一个非洲人,真是一个完美的基因组合。 此刻,她正坐在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里,打开那台属于她的电脑前。很快,通过网络她收到了这样一封邀请函—— 三天前,在坦桑尼亚的乞力马扎罗山,也就是非洲最高峰终年积雪的山顶上,发现了两具古人类遗骸,而遗骸保存之完整令人吃惊。当地的华人古人类学家张教授已经进行了初步的检查,发现这两具骨骸距今大约有十四万年的历史,而且表现出了与现代人几乎完全相同的体质特征。这很可能又是一个与人类起源有关的重大发现,于是,当地科学家正式邀请该领域的权威研究机构——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来协助他们做进一步研究。 看完这封函以后,她忽然有一阵莫名其妙地激动,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只是胸中那颗不安分的心脏,在不停地提醒着她某些东西。那是什么?某种神秘的暗示吗?也许,她应该去一次非洲,去问候一下生活在十四万年前的那两个人。不过,现在首先应该把这个消息告诉她的父亲,也是这家研究所的所长,一位著名的分子生物学家。 她离开了研究所里的房间,男同事们看到她走出来,就纷纷殷勤地向她打招呼。她实在太迷人了,既包括身体,也包括头脑。以至于所有的男人都在暗中憋着劲儿想要获得她的芳心,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够成功。事实上,她对所有的男人都没有感觉,不管他们有多么优秀,也许某个成功的男人可以倾倒无数女子,但在她的面前却变得一文不值。不过,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她的父亲。 半个小时以后,她回到了家里,这是一栋背山面海的房子,都市边缘的世外桃源。为了完成一项研究课题,她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回家了,没日没夜地呆在研究室里测试DNA样本。而父亲则恰恰相反,最近的一个月,他整天把自己都关在家里,不知道在忙些什么。可是,她总有些预感,觉得父亲越来越反常,她问父亲为什么,但父亲却总是以仰天长叹来作回答,在那声叹息里,她听得出父亲的心里隐藏着某种难以说出口的痛苦和忧伤。 她想,难道这是因为妈妈?谁知道呢,父亲说,她从诞生的那天起,妈妈就永远离开了人间。妈妈甚至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来,只留下了一缕头发,以至于她根本就想象不出妈妈长得什么样。父亲只能告诉她,妈妈来自非洲,是一个充满魅力的深肤色女人,妈妈美极了,和她一样美。掐指算来,父亲已经过了二十年的单身生活。也许,父亲应该另外再找一个女人,以他健康的身体和智慧的头脑不愁找不到满意的对象。然而,他却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些,他只关心他的女儿,有时候,她甚至觉得父亲对她的爱已经超过了父爱的程度。 她走进了客厅,高声呼唤着爸爸,可是,却没有人回答,父亲去哪儿了呢?她看了看墙上挂着的照片,照片里父亲微笑着紧紧搂着她的肩膀。父亲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要年轻些,充满了风度和气质,人们看到这张照片绝不会以为他们是父女。当然,这主要是因为她的肤色,没人会想象出中国人与非洲人的混血儿会是什么样子。 从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里,都散发出一股她从来都没有感受过的气氛,这气氛让她有些窒息。那股莫名其妙的不安又涌上了心头,她深呼吸了一口,快步走上楼梯,在各个房间里寻找父亲。可是,她把整栋房子都找遍了,都没有发现父亲的踪迹。除了地下室。 除了地下室。然而,从小时候起,父亲就牢牢地叮嘱过她,绝对不可以擅自闯入地下室。她也一直牢记着父亲的话,从来没有下去过。现在,她就站在地下室的门前,隔着这扇铁门,那种奇怪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瞬间,她的眼前又浮现起了父亲那隐藏着某种秘密的忧伤眼神。天知道这扇门里面藏着些什么?终于,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冲动,打开了地下室的门。 地下室里一片黑暗,她摸索着打开了灯。当柔和的灯光照亮了这个神秘的地下室以后,她却发现父亲并不在这儿,只有一台奇怪的机器出现在眼前,粗看起来象是某种医院里的治疗仪器,有一个能容一个人躺进去的凹槽,里端是一个玻璃罩子。机器的上方有一块屏幕和一个键盘。当她走到这台机器旁边的时候,屏幕忽然亮了起来,里面出现了一行字——“我的女儿,你终于来了。” “爸爸!”她叫了起来,“你在哪儿?” 屏幕里回答:“其实,我不是你的爸爸。对不起,我不应该叫你‘女儿’,我只能称你为:夏娃。现在,我亲爱的小夏娃,我将永远地离开你。” 她茫然地摇了摇头,心里一阵刺痛,显然,屏幕里是父亲的话,可是,他为什么不认她这个女儿了呢?一定有某个天大的秘密,她必须要知道。 现在,这个天大的秘密终于通过父亲(如果还能称他为父亲的话)的文字显示在了屏幕上—— 我的小夏娃,此刻你眼前的这台仪器,是一台时间机器。你也许不会相信,但事实确实如此,事情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那时候,我还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除了主攻分子生物学以外,也对物理学非常感兴趣。我甚至还跟随一位物理学教授学习过,这台时间机器就是他发明的。但是,在一次实验中发生了意外,教授被时间机器送到了1937年12月的南京,就再也没回来过。我决心完成教授的实验,于是,我自己操纵这台机器,进行了一次时空旅行。 那真是一次奇妙的经历,我把时空旅行的终点定在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东非草原上。你无法体会,当我第一次降临在远古的大陆上时,是怎样激动的心情。因为当时正处于第四纪冰川的缘故,东非大草原的环境要比今天恶劣一些,但是,我还是见到了十几万年前的大象和狮子,还有成群的野牛和羚羊,但我并不害怕,感到害怕的是它们,因为它们从没见过来自未来的人。当时,我的背包里还放着一个微型的时空旅行器,以便我回去的时候使用。 我孤独地在草原上流浪,第一次在古老的土地上留下了现代人的足迹。一切都是这样新奇,宛如是梦中所见,地球真的很奇妙,生命也真的很奇妙。我发现了一些今天已经灭绝了的物种,也有一些物种和今天的后代不太一样,但我能确定它们确实是那个物种的祖先。所以,我有幸成为了达尔文进化论的见证者。我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把时间定格到白垩纪,那样我就能够亲眼目睹恐龙了。但是,很快我就不再后悔了,因为,我见到了更有价值的物种——人类。 是的,那是人类,毫无疑问就是人类。既不是直立猿人,也不是象尼安德特人或者是北京猿人那样的智人,而是新人,与现代人类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的新人,更确切地说,就是生物学角度上最早的现代人。 她是一个女人。 天哪,更重要的是,她很美。 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在十四万三千年前,一个绝美的年轻女子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她裸露着的皮肤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黑,而是那种健康的浅棕色,介乎于黄种人与黑种人之间,她的脸也是如此。她那双大而明亮的黑眼睛,正紧紧地盯着我,她的鼻子也很生动,而嘴唇则象今天的非洲人那样丰满性感,但是,她下巴的线条却象今天的东亚人那样柔和。她还有一头黑色的卷发,发丝中夹带着几缕红色。 这就是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她的美是属于野性的。她的上半身裸露着,胸前的肌肤发出诱人的反光,肩膀和小腿上全都是健美的肌肉,几乎找不到任何多余的赘肉,我知道那是她在艰苦的野外生存中锻炼出来的。她身上唯一的遮掩物是腰间裹着的一张猎豹皮,豹皮美丽斑点使她增色不少,也许,她有着某种与现代人相同的审美心。 她正在看着我。 一瞬间,时间似乎静止了,我也呆呆地看着她,看着那张似曾相识的脸,直到她突然转过身,飞奔而去。 她跑得就象一只真正的猎豹,我只看到她腰间那块充满美丽斑点的豹皮不断地晃动着渐渐远去。我无助地在她身后追逐着,但我的速度与她相比实在太慢了,我只能大声地向她喊着,这真可笑,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人怎么能听懂现代人的语言呢?不一会儿,她就在草原的尽头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作为现代人的我,在身体上与我的祖先相比实在太脆弱了,很快我就再也跑不动了,只能倒在一丛灌木下休息。是的,我见到了一个人类,千真万确,是一个已经完全进化好了的新人,与现代人没有任何区别,除了人种,她的身上似乎同时具备了现代各个人种的特点,也许正因为如此,所以她才显得如此完美。不过这很正常,因为现代人类的各色人种,直到数万年后才因为定居到不同的环境而开始分化。定居到东亚的人类变成了蒙古利亚人种,定居于中东和中亚的人类变成了高加索人种,而留在撒哈拉以南非洲的人类则变成了黑种人。我想,最早的人类虽然起源于非洲,但其外表和肤色未必与现代非洲黑人一样,黑种人的肤色也是在此后长期的进化过程中逐渐变黑的。 远古的夜幕在东非大草原上降临了,这里变得异常恐怖,我想许多夜行动物要开始出没了。也许,我应该离开这里,开动时空旅行器回到家里。但是,我又舍不得这里,是因为她吗?那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 这个女人的存在表明,在这里附近一定生存着一个人类的群体。这应该最与我们现代人接近的祖先,我必须要找到他们,这将是一个多么巨大的发现啊。我就这样不断地遐想着,在远古神秘的星空之下,古老的东非草原的风吹过我的额头。此刻,已经穿越了十四万年时空的我实在太累了,于是,在这具有催眠力的风中,居然渐渐地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醒过了过来,我缓缓地睁开眼睛,第一眼所见到的正是我的同类——她。 是的,就是她。昨天我所见到的那个女子,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她在看着我。 此刻,我忽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洞穴中。晨曦正从洞口照射进来,洒在我的瞳孔里,瞬间,我冰凉的身体立刻感受到了满世界的温暖。也许,这种感觉更多的是出自于我眼前的这个美丽的女子。 我想起了昨天晚上,自己居然在草原上睡着了。天哪,那实在太危险了,天知道我周围的夜色里隐藏着多少专门在夜间掠食的猛兽。在这野性的草原上,只有洞穴才是最安全的,毫无疑问,是她救了我,把沉睡中的我带到了安全地带。 我坐了起来,我发现我的身体底下还垫了一张羚羊兽皮。我抬起头看着她那双黑眼睛,洞口的晨曦从她身后射进来,她腰间那块猎豹皮发出了金色的反光。我真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感谢她,可是,十四万年前的人无法听懂我的任何语言。那就握个手吧,也许手与手的接触是表达情感和思维最简单的方式。于是,我向她伸出了手,她似乎还不明白,眼睛里一片茫然。显然,面对我这个来自十四万年之后的不速之客,她还有些紧张,无论从各方面来说,我和她实在太不同了。不过,有一点我可以从她的眼睛里看出来,她知道——我和她一样,我们都是人类,只不过相隔了十四万三千年。也许,正是处于同类之间的怜悯,这人类与生俱来的感情,她救了我。 终于,她也伸出了手,她并不知道什么是握手,也许只是出于对我的动作的模仿。她的手心显得很白,但却很粗糙,手掌里有许多老茧,与我的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的表情也似乎对我娇嫩的手掌很惊讶。 我握住了她的手。这是一双十四万年前的人类的手,十四万年的漫漫岁月,人类近化史的长河被我和她的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虽然,她的手心里充满了艰苦的生存所留下的粗糙感觉,但是,她的手很热,热得让我脸上发红。很快,她也习惯了被我握着的手,反而用力地握紧了我的手,她很有力量,这力度来自于她野性未脱的身体。她的力量把我拉了起来,我看到她笑了,她笑起来的样子很美,她的裸露着的胸膛正在生动地跳跃着,她浑身每一寸皮肤都散发着诱人的光泽。此刻,我所见到的只是美,而丝毫没有其他的成分,这是我们祖先的人体之美,这种美是原始的,又是纯然天成的,几乎已经被现代文明所遗忘了,我不得不承认,我被这种美所征服了。 她拉着我的手,把我拉到了洞穴的外边,岩石构成的洞外是一片低矮的灌木小树林,能够抵御大型动物的入侵。我和她手拉着手,贪婪地呼吸着清晨的空气,我忽然发觉我喜欢上了这片草原,在这看似荒芜的蛮荒原野里,其实到处都蕴藏着生机,也蕴藏着人类祖先的种子。 她拉着我在树林里奔跑,她的体内有着无穷的活力,也许她很高兴,因为她见到了我这个陌生人。难道她是孤独的吗?不可能,原始人类不可能孤独地生存。我想,我已经和她建立起了某种良好的关系,那么我应该叫她什么?夏娃——对,我应该叫她夏娃,伊甸园里的夏娃,她和她的同伴们是我们的祖先。 “夏娃。”我叫了她一声。 她愣了一愣,回过头看着我,不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于是,我用手指着她,又叫了一声:“夏娃。” 她点了点头,也用手指了指自己,她很聪明,已经意识到了这是我对她的称呼,新人的大脑其实和现代人几乎没有区别。然后,她笑了笑,用手指着自己,大声地说:“夏娃。” 天哪,她居然会说话,尽管她并不明白夏娃代表什么意思。看起来人类掌握的语言的历史相当久远。 “夏娃——夏娃——夏娃——”她嘴巴里不停地在重复着这两个汉语字,她显得很高兴,对我笑了笑,然后走到一棵小树边,从树枝上采下了几粒红色的小果子,放到了我的手里。我立刻就明白了,这是我们的早餐,原始社会里通常都是男性打猎,女性采集果实。她吃了几粒果子,我这才想到我早就饿了,于是也照着她的样子吃了起来,味道很甜,富有水份,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植物果实,也许,在今天已经灭绝了。我发现这片小树林里有许多这样的果子,我和她一块儿采起了果子,很快,我们就吃饱了,我想这些果子一定富含着营养,可以提供大量的蛋白质和热量。 然后,她——不,我应该称她为夏娃,我的夏娃,她带着我离开了小树林,向岩石洞穴后方走去。 走了大约半个小时,我见到了一处被稀疏的小树林环绕着的山丘,这里形势险要,怪石嶙峋,在陡峭的山坡下有几个巨大的天然岩洞。在洞口前有一眼碧绿碧绿的泉水,几十个腰间裹着兽皮的人正坐在泉水前休息。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原始人群的部落,他们除了种族特征以外,其他的一切的身体特征都和我们现代人一模一样。 当他们发现我以后,一个个都非常惊讶,我能理解,就象哥伦布第一次抵达美洲的时候,印第安人对他们的感觉一样。夏娃走到他们跟前,对他们说了几句话,自然,我是听不懂的,我只听出这是一种音节含混的语言,在说话的时候,夏娃还不停以打手势等肢体语言来辅助。显然,这是人类最早的语言,刚刚处于萌芽的阶段,但正是这简单的几个音节,最终使人类进入了文明的殿堂。 我还特别注意到,男人们对夏娃都十分尊重,似乎都能听从夏娃的话。也许,这正是母系社会的雏形,女性在部落里拥有比男性更高的地位。很快,夏娃把我拉到了部落成员们中间,他们看起来都对我非常友善,对我说着一些简单的话。有的人还大胆地伸出了手,好奇地抚摸着我的衣服,这是他们第一次接触到纺织品。有的人甚至还摸了摸我的脸,也许是因为我的肤色比他们浅的缘故吧,但我并没有拒绝,而是任由他们善意地触摸。我还见到了几个怀里抱着婴儿的妇女,她们正在给孩子哺乳,人类就是这样一代一代地繁衍下去的。 就这样过去了半天,我无法用语言和他们交流。但人类共通的眼神却是可以交流的,人类的眼睛是我们共同的语言,特别是在我与夏娃之间。在休息很久以后,部落开始准备狩猎了,男人们带上了武器——坚硬的木头,顶端还有锋利的火山燧石。夏娃依旧拉着我的手,跟在男人们后面,我觉得我也至少应该带上某样“武器”,于是,我从背包里取出了一把折叠小刀。夏娃好奇地看着我的“武器”,不明白它的用处,其实,我只用这把小刀来刮水果皮。 男人们来到了一片开阔的草原地带,这里聚集着一小群非洲野牛。他们呈扇形排开,悄悄地在茂密的草地里匍匐前进。我不敢跟上去,害怕惊动了猎物,只能和夏娃一起远远地站在后面观看。当我几乎看不到猎手们的时候,他们忽然从草丛中跳了起来,这时候已经距离他们的猎物非常近了。他们形成了一个包围圈,向一头小野牛凶猛地扑去,野牛刚要逃跑,一支原始的燧石长矛就扎进了它的背上,接着是第二支、第三支、直到小野牛浑身是血,再也跑不动了。小野牛死了,几十个男人一起用力,把他们的猎物拖回了部落。 我跟在他们身后,心情很复杂,我忽然觉得草原的空气里多了一份血腥,但夏娃却显得很高兴。我明白,对夏娃他们来说,生存是第一位的,人也是一种动物,和狮子、猎豹一样,只有不断地捕食才能生存繁衍。 我们回到了营地,在泉水前,人们用钻木的方法生起了一堆篝火。人们用燧石切开了小野牛的身体,一块块的割下了野牛肉。然后把牛肉放在篝火上烤熟,再平均分配给了部落中的每一个成员,当然,我也有一份。这是我第一次食用十四万年前的牛肉,不过,这块牛肉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大了。我又取出了我的小刀,把牛肉切成了一小片一小片。夏娃看到了我的吃法,她显得非常惊讶。我对她笑了笑,然后把她的那份牛肉也象我那份一样切成了小片,就象是餐馆里的牛肉丝。说实话,这种原始的吃法使我的嘴巴里索然无味,但是,对于我们的祖先来说,却是脱离野蛮进入文明的一大步了。 吃饱以后,他们就进入了洞穴,开始睡觉了,想起那些男男女女衣不蔽体整夜混居在一起,我就有些不好意思。为了保持一个现代人的“文明”,我尽量不靠近洞穴中的他们,而是坐在洞口,仰望着十四万年前的一轮明月。 忽然,夏娃来到了我的身边,她牵着我的手,要把我拉到洞里面去,但是我却死活不肯。她不解地看着我,我知道她完全是出于善意的,但是,即便她听得懂我话,恐怕无法理解我的理由。对于我的祖先们来说,这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就是以这种生活方式繁衍出了后代,延续着人类的基因。也许,这一切都只是自然法则而已,并没有什么肮脏龌龊的,但是,我却无法正视这一点。夏娃摇了摇头,月光洒在她的脸上,她似乎能够用眼神说话。我明白她的意思了,如果我不进去,她也会不进去的。但是,我还是不能进去,我在洞口捡了块平地,小心地躺下,闭上了眼睛。我不知道夏娃去哪里了,总之,我很快就睡着了。 当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我的身下多了一块兽皮,而夏娃就睡在离我只有几米的远,原来,她真的没有进去。清晨的光线照射在她充满原始之美的身体上,勾勒出了一道诱人的曲线,她睁开了眼睛,那双充满了灵性的眼睛似乎在对我说:我要陪着你。 接下来,我在这个原始部落中度过了十几个日日夜夜,他们似乎已经把我当作了部落中的一员。白天,夏娃和女人们去附近的树林采集果实,而我跟着男人一起去打猎。晚上,我用我的小刀为猎物切割肉片,以便更好的分配食物。 有一天,一个妇女要分娩了,这里自然没有什么卫生措施,生孩子完全是任其自生自灭。更要命的是,这个妇女难产了,部落成员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大一小两条生命都快保不住了。这时候我想起了过去学过的一些医学知识,虽然没有任何工具,但我还是尽力而为地帮助她生产。幸好,情况不是很严重,我还能对付过去,忙了满头大汗以后,终于母子平安了。看着一个新生命在我的手中诞生,我的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也许,这个小生命就是我数千代以前的祖先。 这件事以后,部落的男男女女们对我更好了。在每次分配食物的时候,他们还特意给我多加了一份。而夏娃对我的好感也更强烈了,总是以一种特别的目光看着我。她每天几乎都不离开我了,我也觉得我离不开她了,我们能够通过眼神进行特殊的交流。她非常聪明,总是能够明白我想要表达的意思,她甚至还能够做我的翻译,把我的意思表达给其他人听,然后再把别人的想法用某种特殊的方式告诉我。 但是,每到了睡觉的时间,我就睡在洞穴口,绝对不进去,而夏娃就睡在离我只几米之遥的地方。有几个夜晚,我从睡梦中醒来,见到夏娃的身体,这时候我就明白了,我和她之间迟早要发生什么的。 终于,这一天来临了。那是一个下午,她带着我离开了部落的营地,我不知道她要干什么,我们在小树林里走啊走啊,真的象是在伊甸园里。在黄昏前,我们来到了一座巨大的山峰脚下,那座山实在是太雄伟了,在山峰顶上,还有几块白雪覆盖着——《乞力马扎罗的雪》,这是一篇海明威的小说,写的就是这座巨大的山,非洲最高峰乞力马扎罗山,海拔5895米,山顶终年积雪。现在,它就在我眼前。 面对着乞力马扎罗的雪,我欢呼雀跃,这是非洲大陆的圣地,是大自然的奇迹。人类的祖先,就是在这座山脚下,繁衍生息的。夏娃似乎也对这座山异常尊敬,她的眼神里甚至有些崇拜这座山的味道,也许,人类最早的宗教就是在对雄伟的山川的崇拜中产生的吧。她拉着我的手,跑进了山脚下的一片陡坡里,她发现了一个山洞,然后,带着我走进了洞口。 我立刻想到了什么,心跳加快了,我摸着自己的胸口,不知道该怎样脱身。夏娃也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但是,她依旧拉着我的手,进入了山洞的深处,四周一片黑暗,我什么都看不见了,除了她的瞳孔。 这是一个错误? 在茫茫无边的黑暗中,我似乎回到了出生以前的状态,回到了母亲的腹中,就象这个乞力马扎罗山脚下的洞穴。人类的生命就是这样起源的,从远古直到今天,一直都没有改变过。此时此刻,万籁俱寂,只有神圣的生命,正随着夏娃轻微的喘息声而蠢蠢欲动。 她是夏娃,是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而我,来自21世纪,一切都是这样不可思议,而一切又都是这样妙不可言。 在那个瞬间,我忽然想到了《圣经.创世记》,想到了伊甸园里的某个错误。现在,这个错误已无法挽回了。 当我从悔恨中醒来的时候,夏娃依然沉浸在甜蜜的睡梦中。在黑暗中,我回想着几个小时以前发生的一切,我干了些什么?她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是我们的祖先,天哪!也许,我会在这个有着旺盛生命力的女人身体里留下一些什么,我无法饶恕自己。 刹那间,我已经决定离开这里。就象圣经里说的那样,上帝把犯了罪的亚当和夏娃逐出了伊甸园,赶到了凡间。我就是我的上帝,我要自我放逐。 我最后吻了夏娃一下,我亲爱的夏娃,永别了。 我走出了山洞,来到了乞力马扎罗山脚下的旷野中,我回头望了一眼黑夜里白雪覆盖的山顶,世界是多么美好啊,原谅我吧,夏娃。我打开了我的背包,取出了微型的时空旅行器。这台机器里面有着超光速制导系统,可以带我进入超光速旅行的时空隧道。 我启动了时空旅行器的返回程序,瞬间,我被带进了回家的路,重新穿越了十四万三千年的岁月,回到了我在中华大学的秘密实验室。 当我回来以后,忽然感到手心里有什么东西。我摊开了手掌,在我的手心里,沾着几根卷曲的头发。我立刻意识到,这是夏娃的头发,被我从十四万年前的乞力马扎罗山脚下带回到了二十一世纪的秘密实验室里。我把这几根夏娃的头发珍藏了起来。然后,这次时空旅行的奇特经历被我深埋在了心底,从不向人泄露任何秘密,重新过起了我原来的生活。 但是,从此以后,我就再也无法忘记夏娃。白天,她的音容笑貌时常浮现在我的眼前。而到了夜晚,我会在梦中见到她。就这样,我整天失魂落魄,茶不思、饭不想,简直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成为一具行尸走肉。虽然我的肉体还在这里,但是,我的灵魂却依然留在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留在了夏娃的身边。我必须,要和她在一起。 于是,我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在当时的科学界,许多人都在秘密地进行克隆人的实验,许多项技术上的问题已经被解决了。在我们中华大学里,也有这样的秘密实验,于是,我也私自进行了克隆人的实验,我要克隆的是——夏娃。 是的,我利用了那几根夏娃的头发,从头发的体细胞里面提取出了夏娃的DNA。然后,根据DNA培养出了夏娃的胚胎,再放入了一个健康妇女的体内,使夏娃的胚胎在那个妇女的子宫内发育。最后,经过十月怀胎,我的小夏娃——你,终于诞生了。 我的小夏娃,现在你明白了吗?我不是你的父亲,但却是我克隆了你。你就是夏娃,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 你刚出生不久,我就抱走了你,并且抚养你长大,我谎称你是我的女儿,是我和一个非洲女子所生的混血儿。我就象你的亲生父亲一样精心地爱护你,呵护着你的成长,我在你身上倾注了所有的感情,因为,我深深地爱着夏娃。 我一天一天地看着你长大,你就是我的杰作,我发誓要用生命来保护你,就象所有的父亲一样。现在,已经二十多年过去了,你也终于长大了,我似乎又重新看到了十四万三千年前伊甸园里的夏娃。 夏娃,我爱你。 随着你的长大,随着你越来越漂亮,随着你越来越象伊甸园里的夏娃,不,你就是夏娃。我无法抑制我的感情,我觉得你就象我的旧时情人,我随时都想要吻你。二十多年了,对我来说,已经等了二十多年了。可是,对于夏娃来说,却已经等了足足十四万年才能与我相会。十四万三千年前,只是你的前世,而现在,则是你的今生。不管是前生还是今世,我都永远爱你。 是的,我是爱你的。可是,你爱我吗?在我的眼里,你是我的夏娃,你是我来自远古的爱人。但是,对你来说,你又不是夏娃。虽然,你有着和她完全相同的DNA,但这并不表示你们是同一个人。夏娃只是你的前世,只是你的一个遥远的梦境,一个幻影而已。 你就是你。 我不应该把我对夏娃的感情强加在你的头上。我确实创造了你,但是,你并不是我的附属品,你有你自己的生命,有你自己的意志,有你自己的感情,你可以去选择你真正爱的人,而我,必须也只能是你的父亲。 所以,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也许,当我用夏娃的头发把你创造出来的时候,这就是一个错误。你已经长大了,我不能让错误再继续下去。 我决定回到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乞力马扎罗的山脚下,在我和她结合为一体的那个夜晚,夏娃还在山洞中熟睡着。当她在第二天清晨睁开眼睛的时候,她依然会看到我,就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而我,还将是二十多年前那个年轻的我,我会保守秘密,不再离开她,永永远远和她厮守在一起。 听起来是不是难以置信?虽然,在这里我有富足的物质生活,我有崇高的地位和荣誉。但是,我情愿放弃这一切,从二十一世纪回到十四万年前的原始社会,从IT时代回到石器时代,一切都是为了我所深爱着的女子——夏娃。 我的小夏娃,我的孩子,你依然是我的孩子,对不起,爸爸离开了你,爸爸必须离开你。 再见,我的孩子。爸爸永远爱你。 “爸爸!你别走。” 她扑在这台机器上,高声地叫了起来,但是,屏幕里的文字还是到此为止了。接着,这台时间机器里发出一阵奇怪的声音。很快,她闻到了一股烧焦了的味道,屏幕里的光立刻就灭了。原来这台时空旅行的机器已经被预装了自动毁灭系统,当这段文字结束以后,就立刻自动短路,烧毁所有的内部系统,彻底进行自我破坏。 终于,她意识到了,自己已经永远都见不到“父亲”了。 她茫然地走出了地下室,来到了一面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张镜子的脸,迷人无比,谁都不会想到,这张脸来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东非草原。她镜子里的人说:“知道吗?小夏娃,你只是一个复制品,一个来自远古的复制品。” 她回过头,看到了父亲微笑着的照片,不,还应该叫他父亲吗?他是她前世的情人,而她的前世是她的另一个DNA,来自十四万三千年前。终于,她明白了他看她的那种眼神,她明白了埋藏在他的眼神深处的忧郁与悲伤。 泪水顺着她浅棕色的脸颊划落,挂在了她的红唇边上,就象古老的夏娃。 一个星期以后。 一架轻型飞机,载着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的专家和学员们掠过非洲的大地。她坐在舷窗边,俯瞰着身下茫茫无边的东非大草原。从离开中华大学的时候起,她就一直这样沉默无言,脸色阴郁地望着窗外,同事们猜测也许是因为她父亲失踪的原因。虽然,她从来没有来过这里,但是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里是人类起源的伊甸园,也是在十四万三千年前,她的前世的家。 终于,飞机降落了。她一走下飞机,就见到了眼前那座雄伟的山峰——乞力马扎罗,非洲人眼中上帝的居所。飞机场位于一片山间高原,气候非常凉爽,在层层山峦之上,可以仰望到几点雪白色山尖,要知道这里可是地球的赤道附近,能见到现代高山冰川简直是个奇迹,在山峦和蓝天交界处,积雪的山峰辉映着阳光,正如金刚石般闪烁。瞬间,她的眼前出现了某种幻影,她似乎可以看见十四万年前的那个女人,那是她的前世,正在艰难地攀登着这座高山。一股说不出的忧伤涌上了她的眼眶,她居然有了一种想哭的感觉。 他们的目的地,一家古人类研究机构就位于乞力马扎罗山脚下,这是在十年前,一位热衷于探索人类起源之迷的华人科学家张教授建立起来的。很快,他们在一间实验室外见到了张教授,一个中年的中国男人,已经在东非草原上度过了半辈子。出乎意料的是,张教授一眼就认出了她,笑着说:“我的小天使,你长大了。” 她也认出了张教授,原来张教授和她的“父亲”是好朋友,同为分子生物学和古人类学家,他们都是人类单一起源论的坚定支持者。在她小时候,张教授经常到她家里来,她还清楚地记得张教授和“父亲”讨论人类起源的问题,张教授很喜欢她的聪明和她那与众不同的外表,总是叫她“小天使”。她现在显得很腼腆,低下头轻声地说:“你好,张教授。” “我已经听说你父亲失踪的事,我很难过,他没能够来这里目睹这次重大发现,实在太遗憾了。”张教授以一种奇特的目光注视着她,这让她很不自在,张教授看了足足有半分钟,才转而对大家说,“目前两具古人类的遗骸正在无菌实验室里妥善地保存着,我正在对其进行DNA的分析。” 一位中华大学的研究生问道:“对不起,我想知道两具遗骸的保存程度如何,据说距今有十四万年,经过了那么长的时间,还能否得到完整的核DNA呢?” 张教授微笑着回答:“不仅仅有保存完好的核DNA,而且还有完好的线粒体DNA,两具遗骸身上都有。有一支联合登山队,在攀登乞力马扎罗山那终年积雪的顶峰时,发现了这两具遗骸。这两具遗骸原本是埋葬在顶峰附近的冰层之中,虽然这里位于赤道附近,但是乞力马扎罗山的海拔高度达到了5895米,山顶上的高山冰雪层已经堆积了几十万年。但是,最近十几年来,全球气候变暖,世界各地的高山冰川都在逐渐消退,乞力马扎罗的冰雪也在减少。所以,这对在冰雪中埋藏了十四万年的遗骸终于渐渐地露了出来,被人们所发现了。” “也就是说,因为在高山冰雪的封闭之中,所以这两具遗骸保存地相当完好?”她提问了。 “是的,就象是天然的大冰库,死者的细胞组织可以保存十几万年。知道埋藏在西伯利亚冰雪中的长毛象吗?当俄国人发现它们的时候,甚至还可以把几万年前的大象肉煮熟了吃。” 她点了点头:“我明白了,现在我们可以看一看那两具遗骸吗?” “对不起,现在还不能,因为最近几天我在对这两具遗骸做一项重要的基因对比工作,为了避免对DNA的污染,所以实验室要尽量避免与外界的接触。再等几天,只要分析结果一出来,大家就可以观赏那两具遗骸的尊容了。” “那你请我们来干什么呢?”一位研究生遗憾地说。 张教授回答:“当然是有用的,现在,我想提取你们每一个人的血样标本。” “我们的血样标本?干什么?”研究生疑惑地问。 她忽然想到了什么,说:“张教授,你是要分析两具遗骸和现代人类的基因关系吗?” “你很聪明,没错。” “那好,先提取我的血样吧。”她非常信任地对张教授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张教授都在实验室里忙碌着,而来自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的人们却都无所事事,张教授似乎并不需要他们的帮助,除了他们的血样。还有一批来自北美与欧洲的科学家也得到了相同的“礼遇”,这些被抽血的人中甚至还有中非雨林里的小个黑人、澳大利亚的土著人、太平洋上的美拉尼西亚人、南美安第斯高原上的克丘亚印第安人、北极的爱斯基摩人。 她不愿意呆在研究所的客房里,在沉闷了一个星期以后,终于决定出去走走。她来到了山间原野,仰望乞力马扎罗的雪峰,总觉得在那峰顶之上,有什么正在呼唤着她。她不可抑制她的冲动,于是,她决定攀登乞力马扎罗的冰雪顶峰。 虽然从这里可以望到乞力马扎罗的冰雪,但是要走到顶峰却需要足足好几天,因为登山者每到一个山间小屋都要休息一到两天,以适应高山环境。她带足了全套登山设备,先是跟随着大队登山爱好者,用了三天时间,但到最后的冲刺阶段,她就独自一人行动了。 在上午十点左右,她终于抵达了乞力马扎罗的顶峰。这里是被几十万年的冰雪所覆盖着的火山口,四周是一片白茫茫的冰雪世界。向极远方眺望,可以依稀地看见高山荒漠和高山草原,再往下是山腰的森林和茫茫无边的东非大草原,似乎整个世界都在她的脚下了。 正当她伸开了双手,想要高声地叫喊起来,以发泄自己胸中的郁闷时,忽然有人在她身后说:“小天使。” “谁?”她回过头来,却发现是张教授,她忙说:“张教授,你怎么在这里?” “乞力马扎罗的雪。这里多美啊。”张教授自顾自地说。 “是的。” “也许是因为这里的雪太美了,所以,那对十四万三千年前的男女,才会被埋葬在这里的冰雪之中。” 她忽然问:“会不会是他们自己爬上山来的呢?” “有这个可能,当人感到自己要死的时候,总会找一个干净一点的地方,比如这里。而且,在原始人眼中,这座冰雪山峰或许还具有某种重要的意义。” 忽然,张教授以一种特别的目光看着她说:“我的实验已经完成了。” “太好了,结果怎么样?” 张教授缓缓地说:“结果太不可思议了,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提取你们的血样?不仅仅是你们中华大学,还有来自全世界的各个人种,主要是女性,大约有一百多个不同的种族类型,当然,你是最特殊的一个。我从你们的血样中提取了线粒体DNA,我相信你一定知道线粒体DNA的作用和意义。” 她回答:“我当然知道,线粒体是存在于细胞质中的细胞器,作用是提供机体所需的能量。线粒体DNA存在于线粒体中,呈环状双链结构。线粒体DNA只能由母系遗传,无论是女性还是男性,我们的线粒体全部都来自于母亲。我们的母亲的线粒体则全部都来自我们的外祖母,依此类推,直到远古。线粒体构成了对于我们的母系祖先的独立记录,没有被主细胞核的DNA所沾染,而主细胞核DNA是均等地来自于我们的父母的。” “回答得很好,那你知道什么是线粒体夏娃吗?”张教授继续问。 “教授,你不是在故意考我吧?”但她还是照着她所学过的知识回答:“所谓线粒体夏娃,就是所有现代人最晚近的纯粹母系共同祖先。科学家曾在全世界随机抽样了135名妇女进行线粒体DNA序列调查。这些妇女中有澳大利亚土著人、新几内亚人、美洲印第安人、西欧人,东亚人,以及非洲多个民族的代表。他们逐对研究了每个妇女与其他各个妇女线粒体DNA字母差异的数目,最终确定了在10至25万年前有一个总分叉点,处于该点的女子是所有现存人类的最靠近我们的纯粹母系的共同祖先,她就叫线粒体夏娃,后期实验把时间定到14万.3千年前,必然存在这么一个女子,所有现存的人类的线粒体原本都来自于她。” 张教授点了点头,然后缓缓地说:“现在,线粒体夏娃就在我的实验室里。” “你说什么?”她惊讶地问。 “真是不可思议啊,她已经在我们脚下的冰雪里埋藏了十四万年了。” “你是说那具女性遗骸?” “对,她就是在这里的冰层中被发现的。我对她的主细胞核DNA与线粒体DNA都做了分析,并且和那具男性遗骸的主细胞核DNA与线粒体DNA分别做了对比,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我发现那具男性遗骸的线粒体DNA与那个女性的有着某种遗传关系,也就是说,那个男人的线粒体DNA来源于那个女人。更重要的是,根据线粒体DNA的突变规律,该男性遗骸的线粒体要比女性晚了许多代。” “这怎么可能呢?除非那个男人是那个女人的后代。” “不,根据碳14测定,他们生存于十四万三千年前。他们差不多是同时死亡的,男子的年龄比女子略大几岁而已,死亡年龄大约是四十多岁,要知道原始人的平均寿命很短,四十岁在他们当中应该算是寿终正寝了。” “这是为什么?” 张教授又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继续说:“当我发现这个的时候,就觉得非同寻常,我立刻就想到了线粒体夏娃这个假设,所以,我给全世界各地的研究机构都发出了邀请,因为他们里面有各色人种。我检测了他们的线粒体DNA,并与那具在这里发现的女性遗骸的线粒体DNA做了分析和比对,结果发现,不论你是一个中国人还是澳大利亚土著、非洲人、欧洲人、印第安人,你们所有人的线粒体DNA都与那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性有着直接的遗传关系。” “天哪,她就是线粒体夏娃?” “没错。”张教授点了点头,“她确实存在,她是今天我们所有人的最晚近的纯粹母系的共同祖先。我们每一个现代人体内的线粒体DNA都来源于她。” 她怔住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又在心中蠢蠢欲动。忽然,她听到了一阵巨大的风雪声,海拔5895米的山顶上即将刮起一场可怕的暴风雪。 “快点下山。”张教授赶紧说。 她点了点头,和张教授一起跑下了山顶,用了几十个小时,才回到了研究所里。 此时此刻,许多记者已经云集在了山脚下,他们正在焦急地等待着张教授,他们无法理解,张教授为什么要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冒险上山,去找一个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的女实习生。 新闻发布会很快就召开了,张教授向全世界宣布发现了线粒体夏娃,但是,对于同时发现的那具男性遗骸,他却没有做任何说明。 她坐在张教授的身边,总觉得张教授似乎还隐瞒了什么。在新闻发布会结束以后,她要求去实验室里看一看线粒体夏娃。张教授同意了,他盯着她的眼睛,缓缓地说:“你应该去看一看,我的小天使。” 在进入实验室之前,她换了全套的防护服,并进行了全身消毒。然后在同样装束的张教授的陪同下,一起进入了实验室。在实验室里,有着两具水晶棺材一样的玻璃防护罩,一对生活于十四万三千年前的男女遗骸就躺在防护罩里。 她先看了看那具女性遗骸。 遗骸保存地相当好,十四万三千年来,乞力马扎罗山顶上的冰雪一直忠实地保护着它的身体。尽管如此,在漫长的岁月里,遗骸是不可能完全保持原貌的,整个皮肤都已经变黑了,身体缩水,脸部深陷,看不清眼睛。不过,要知道它已经度过了十四万年的时光,能够保存到这样已经非常不容易了,至少可以看清全部的身躯四肢和部分脸部。 她看着遗骸的脸。忽然,发现那张脸的轮廓和自己有些相象,她满脸狐疑地看了看张教授,张教授也在象是推敲某个化石标本一样仔细地观察着她的脸。然后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和头发,心中有一股奇怪的感觉。 “有一个秘密我一直没有说出来。”张教授缓缓地说:“我在分析你的血样的过程中,惊奇地发现,你的主细胞核DNA序列,与眼前这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一模一样。是的,完全一样。” 她呆住了,她看着张教授的眼睛,几乎要崩溃了,她又看了看防护罩里的那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线粒体夏娃。这个女人就是她的前世,“父亲”用了这个女人的一根头发“制造”出了她。所以,她是另一个线粒体夏娃,活着的夏娃。 她强忍着自己的眼泪,来到了另一个防护罩前,那里面躺着一具男性遗骸。这具遗骸的保存程度与那具女性遗骸差不多。她仔细地看着这具遗骸模糊的五官,也觉得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张教授的声音又在她耳边响起了:“很奇怪,我发现这具遗骸表现出了明显的蒙古利亚人种东亚亚种的种族特征。可是,在十四万三千年前,现代人类的祖先还聚居于非洲,不同人种的分化是在许多万年以后,人类走出非洲以后才开始的。” 此时此刻,她已经明白了某些东西,她看着这具遗骸,冷静地说:“张教授,能否把这具男性遗骸的DNA样本提供给我一些,也许,我能够帮你解释这个问题。” “真的吗?”张教授犹豫了一会儿,最后点了点头说:“看在你父亲的份上,我同意。不过你不能把这具遗骸的DNA样本泄露给其他人。” “这个我当然明白。谢谢你,张教授,如果我父亲知道,一定会感谢你的。” 张教授说:“当然,你父亲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希望他能够知道我的发现。” 她深呼吸了一口,看了那两具男女遗骸最后一眼,在心中默默地祝福着他们,然后她走出了实验室。 几天以后。 她回到了家里的实验室,分析了在乞力马扎罗山顶上发现的男性遗骸的DNA样本,并且与她“父亲”遗留下来的毛发做了比对。她的结论是:这是同一个人的DNA。 现在,她一切都明白了,和线粒体夏娃一同被发现的那个男人就是她的“父亲”。他离开了她,乘坐时空机器,又回到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乞力马扎罗山脚下。当他回到他的夏娃面前时,他不再是四十多岁的成熟男人了。他又变回成了那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从此,他们一起生活在伊甸园里,共同繁衍后代,他们一定生了很多女儿。他不会意识到,和他生活在一起的人就是线粒体夏娃,他和夏娃的女儿们将传递她的线粒体DNA,再传给夏娃的外孙女,她们一直往下传下去,经过十几万年的岁月,遍布于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 这是一个神圣的过程。 太不可思议了,可是,科学告诉她,这一切又都是事实。她茫然地离开了实验室,走到了一扇面朝大海的窗户前。海风吹进窗户,吹散了她的卷曲的长发,她努力地呼吸着带着海水味的空气,摊开了她的手心。 在她的手心里,有着几根卷曲的头发。这是昨天晚上,从父亲的保险箱里找到的,这几根头发藏在一个铁盒子里,盒子上写着两个字:夏娃。 那是线粒体夏娃的头发,被“父亲”保存了二十多年。她也知道,她的生命就来自于这几根头发上所提取的DNA。 此刻,她摊开手伸到了窗外,一阵海风吹过,立刻就卷走了那几根夏娃的头发。 永别了,线粒体夏娃。 --------------------------------------------------------------------------------------- 飞翔 --------------------------------------------------------------------------------------- 场上比分一比零,足球场的喇叭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虽然这个球场的音响非常先进,然后在全场一片嘈杂的呐喊与几个最常见的脏话词汇的海洋中,传到我耳朵里的只是模糊不清的一串音节。我有些头晕,也许我天生不适合吵闹的环境,而且我所处于的位置不太好,球门后面,进球的那个球门远在整个足球场的另外一头,我只看到远方几个人影晃动,白色的皮球闪了一下,接着就是全场一片欢腾。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实在是莫名其妙,我居然连谁进的球也不知道,我必须承认,我有些厌倦了,我抬起了头,看着黄昏时分的天空。忽然,我看到一只白色的纸飞机掠过天空,黄昏的天空被夕阳染红,那只呈现出一个角度很小的锐角三角形的纸飞机在球场上优雅地滑翔着,我仿佛能感到纸飞机后面拖出两道长长的尾气,宛如新娘的长裙的下摆,让整个天空都黯然失色。 然后,我又看到了一只同样的纸飞机向球场上方马鞍形天空飞去,第三,第四,直到我数到两位数,越来越多,我数不过来了,也许是某个球迷团体庆祝主队进球的独特方式。现在,球场的上空正飞翔着成百上千的纸飞机,也许是他们事先就准备好了的,全都叠成同一个形状,那些纸飞机浩浩荡荡地在上空盘旋、俯冲、翻转,在血色的天空下,居然让我联想到了奇袭珍珠港的零式战斗机群。 我发现似乎全场人的目光都被那些纸飞机从球场上吸引到了天空中。一些纸飞机坠落在草地上,几个球员停下了比赛捡起了纸飞机,又重新把纸飞机扔向了天空。我身边的一些人,也从身下拿起了垫在座位上的报纸,叠成了纸飞机,扔向了天空,于是,那些纸飞机越来越多,我似乎产生了遮天蔽日的感觉。 我也拿出了一张废纸,按照我小时候的记忆,叠成了一架纸飞机,只是我叠的飞机特别丑陋,是啊,我都快忘了儿时的那些纸飞机是如何创造出来的。然而,我还是把我自己的纸飞机送入了天空,我注视着我的飞机,因为样子有些怪异,所以它在天上那么多的飞机中是那样显眼。我看着它,我觉得就好象在看着我自己,我的纸飞机,或者说就是我自己,正在飞向足球场里的最高处,一股上升的气流似乎在托着它的双翼往上而去。当它几乎接近足球场顶篷几乎要飞出球场的时候,动力却突然消失了,它又开始缓缓地向下滑翔,转了几个圈子,最后,一头扎在了球门前的草地里。 以后的比赛,我没有心思看完,只注视着那些纸飞机一架一架地坠毁在草地和观众席里。当主裁判吹响了全场比赛结束的三声长哨以后,最后一架纸飞机向球门后面的看台飞来,最后,这架纸飞机飞到了我的面前。我一把抓住了即将坠落的纸飞机,这是最后一架,也许值得收藏。 球迷们象潮水一样涌向出口,我不喜欢拥挤的感觉,依旧一个人坐在位子上准备最后一个离开。十几分钟以后,当人潮散尽,一些清洁工出来打扫的时候,我依然坐在位子上。天色已经黑了,在球场明亮的灯光下,整个球场上到处布满了纸飞机的残骸,一片白色的狼籍。 我终于从古老而尘封的记忆里想起了什么。 公元十六世纪的上海县,当时著名的鱼米之乡,人杰地灵,赋税粮米供应南北两京,棉布纺织业更是行销全国,时有“苏松甲天下”之称。清人叶梦珠曾云:“前朝(明)标布盛行,富商巨贾操重资而来市者,白银动以数万两,少亦万计。”南方的糖、药材、香料,北方的大豆、油脂、皮革都汇聚上海。邑人褚华谓:“从六世祖,赠长史公,精于陶猗之术,秦晋布商皆主于家,门内常客数十人,为之设肆收买,俟其将械行李时,始估银与布捆载而去,其利甚厚,以故富甲一邑。”商肆林立,百货毕集,时人比之为“市货盈衢,纷华满目的苏州”,有“小苏州”之称。在这“游贾之仰给于邑中,无虑数十万人”的商业城市周围的许多小市镇也都发展起来。如朱家角、诸翟、安亭等,共有新兴市镇63个,均兴盛一时。 然而,正当此“江海之通津,东南之都会”沉浸于一片繁荣昌盛的花花世界之际,来自海上的大祸却临头了。嘉靖三十二年,中国海贼王直引倭寇大举来犯,连舰数百,蔽海而至。四月十五日从浦东渡江直捣上海县城,知县喻显科仓惶逃遁,倭寇大掠,满载而去。至六月二十七日,五次焚掠县城,死者无数,昔日繁华的上海成一片废墟。 虽然元代上海就已建县,但并无城墙,此次几遭劫戮,市民决意筑城抗倭。全城市民自动出钱、出地、出力。首议者顾从礼捐粟4000石,助筑小南门。太常卿陆深的夫人捐田500亩,银2000两,拆房数千楹,助筑小东门。嘉靖三十二年十月开工,当年完工。城围九里,高二丈四尺,有门六座,东朝宗,南跨龙,西仪凤,北晏海,小南门名朝阳,小东门名宝带。另有水门四座。城上有敌楼6座,雉堞3600有奇,箭台20所。城外有濠环抱,长1500丈,宽3丈。要害处筑高台三座,名万军、制胜、振武。万军台上有丹凤楼,楼分三层,游人多登楼远眺江景,故有凤楼远眺一景,为上海八景之一(其余七景为:海天旭日、黄浦秋涛、龙华晚钟、吴淞烟雨、石梁夜月、野渡蒹葭、江皋霁云)。 城墙筑成后的嘉靖三十三年正月十八日,倭舟七艘进攻上海。董邦政据城死守,各种火器齐发,毙敌无数,贼不敢近。围城十八天方围解。时有少林僧兵88人来援,大破贼于叶榭。嘉靖三十五年五月一日徐海引大隅、萨摩倭船五十余艘突至上海。董邦政正率兵于浦东剿贼,城中皆老弱残兵,形势危急。市民招募敢死队员数百人守城。倭寇昼夜攻城,十八日夜半登城,被发觉,炮石雨下,倭退涉城濠,多被溺死,残部逃遁。后在水中捞得六十七具尸体,皆重创,头颅肿大,口圆而小,色黝黑,确认为日本人。 就在这场战斗胜利后的第七年,“著名的中国教徒保禄”(根据一份十七世纪耶稣会呈给梵蒂冈的报告中的称谓)诞生在上海县城南太卿坊内的一间小楼中。 当然,更多的记载说他诞生在县郊的农村,但我更愿意相信城厢内的这个说法,也就是诞生于乔家路的九间楼之说,尽管据说九间楼是崇祯年间建造的,要比他的诞生晚了许多年。 “保禄”的祖父是个上海的商人,很早就死了。当倭寇入侵上海的时候,房子和产业都给烧光了。“保禄”的父亲想必是没有继承多少遗产,所以只能做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商人,从事一些货物的批发与零售的小买卖。 我相信,“保禄”就是在上海县城的街道与小巷中度过了他的少年时光。在四百多年前的某个黄昏,一个穷困潦倒以至于偶尔要靠种地才能维持生计的小商人的儿子,正从楼上狭小阴暗的格子窗里向外眺望。四周是深宅大院高高耸立的白色防火墙,而窄窄的街道对面是红色的窗棂与青色的瓦片。他只能透过破落的屋檐,看到的一方小小的天空,他看到一只说不出名字的大鸟,正掠过火红的天空。于是少年放下了书本,悄悄地跑下了楼梯,他从后门出去,那儿有一条宽度只容一人通过的小巷,他穿过长长的小巷,旁边是豪宅高高的大墙,头上的天光就像一道缝隙。少年很快走出了小巷,在一条宽阔的青石路上,他向东面跑去,十六世纪的上海街头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气味,那是南来北往的货物与附近乡下农民的气味。还有轿夫的汗臭味,女人的脂粉味,酒馆里的黄酒味,民居里的炒菜味,药房里的药材味,皮草行里的皮革味,总之,十六世纪的上海把南来北往所有的味道都汇集在一起,放在街道里发酵,又散播到空气中漂浮着。少年闻着这些味道,不免有些晕眩,忽然,一阵风从东面吹来,那是另一股味道,让人漂浮或者沉没的味道,浩浩荡荡,波涛汹涌。少年顺着风的来势向东跑去,很快他来到了城墙脚下,自从他出生七年前的那场战争以后,上海就再也没有经历过倭寇的灾难,所以,这里也就渐渐变成了一座不设防的城市。他很容易地就从马道跑上了城墙,在高高的丹凤楼上,少年倚着栏杆向着黄浦江的方向眺望。十六世纪的黄浦江烟波浩渺,西岸遍布码头与各种船舶,尤以双桅帆船为多,东岸则是一片江滩,青青的芦苇丛生,成群的飞鸟在江岸翱翔,还有从长江口溯江而上的白色海鸟也掠过江面觅食。再往东,是一片坦荡的浦东原野,那里有成片的水稻和棉田,密如蛛网的水道,一切都被夕阳覆盖上了一层红色。而此刻,面向着黄浦江是看不到落日的,西下的太阳正在丹凤楼的另一面,少年看不见它。不但太阳,就连原野尽头的大海少年也看不见,但他知道大海正在几十里外的沙洲上缓缓地鼓动潮汐。有谁知道,这个十六世纪的上海少年是多么渴望同时看到大海和夕阳啊? 此刻,一个风尘仆仆一身长途旅行装束的陌生人来到了少年的身边。陌生人把着栏杆,也望着黄浦江,长出了一口气,终于回到“凤楼远眺”了。 少年回头,看着陌生人的脸,小商人的儿子见过的人很多,有广东来的商人,宁波来的裁缝,苏北来的轿夫,苏州来的书生,福建来的水手,南京来的税吏,但从来没有见过眼前的这个人。 你从哪里来?少年问陌生人,就像是在盘问什么可疑的分子。 小公子,我从四川来。陌生人礼貌的回答。 四川人? 不,这里就是我的家乡,我是在四川做官,刚刚解职回乡的。这个陌生人缓缓地说。他是从成都启程的,坐船直下川江,进入三峡,出了白帝城,只一天工夫就到了江陵。接着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过武昌的黄鹤楼,湖口的石钟山,当涂的采石矶,镇江的金山和焦山,最后来到吴淞口,进入了黄浦江。 你还穿着旅行的衣服,是刚下码头的吗? 陌生人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当他抵达了东门外的码头,仰望着丹凤楼高高的匾额时,他似乎把一切都忘了。陌生人没有回到近在咫尺的自家园林,而是直接登上了这座城墙上的高楼。 少年继续问,既然你的家就在这里,为什么不先回家,却要上这丹凤楼来呢? 因为这里的景色很美。陌生人的目光对准了极远处的地平线这里看出去很美吗? 陌生人停顿了一会儿,然后叹息着说,是的,无论我走到天下的哪里,都及不上“凤楼远眺”的江景让我着迷。 可是,这里看不到大海,也看不到落日。 陌生人笑了笑说,大海离这里太远了,人的目力实在达不到,落日在西面,面向东方如何能看到?除非,你能像鸟一样飞到天上,在高高的天空中,我想,也许能看到远方的大海和西面的落日。 少年点了点头,高声说,我就想飞到天上去。 陌生人哑然失笑,觉得眼前这个嘴唇上刚刚长出些绒毛的少年实在有趣,人没有鸟的翅膀,如何飞上天空? 少年回答,人没有马的四条长腿,却依然可以在大路上长途旅行,因为人们有马车。人没有鱼的鳍和尾,却照样可以航行在江河湖海之上,因为人们有舟船。 陌生人听着少年的话,虽然有些别扭,但似乎包含着更重要的东西,他锁着眉头问,你是说人们可以像使用马车和舟船在陆地和江河中旅行那样,利用某种工具在天空中飞行? 是的。少年依旧看着天空。 陌生人点了点头,也同样看着红色的天空。 少年突然问他,能不能把你的伞给我用一用? 陌生人有些奇怪,但还是拿出了背在身后的油纸伞交给了少年。然后,少年撑起了伞,慢慢地爬上了栏杆,象走钢索一样,双脚站在栏杆上,陌生人吃了一惊,叫少年下来,少年却没有听。接着,少年在栏杆上站直了,向身体两侧平伸出双手,右手握着撑开的油纸伞的伞柄。 许多人都朝少年看来,丹凤楼上的游人,城墙上的小卒,码头上的挑夫,黄浦江里的水手,许许多多的人的目光都朝着这个站在丹凤楼栏杆上只需跨一步就会从四五丈高的地方摔下来变成一团肉酱的撑伞少年。 一阵风吹过少年的脸颊,很舒服,撑开后的油纸伞很大,在风中有些摇晃,他看着自己脚下的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仿佛已飞到了云端中。 少年闭起了眼睛,飞吧。 在那个黄浦江畔的黄昏,这个后来成为著名的基督徒的少年差一点就飞了起来,当然,如果他真的飞了起来,那么日后也就不会有这个著名的基督徒了。所以,基督徒们还是要感谢当时站在少年身边的那位陌生的绅士的。 当少年即将要向前跨出一步越向天空的时候,是陌生人一把抱住了他,拉回到了栏杆里面。而那把伞,却已经飞了出去,油纸伞晃晃悠悠地在黄昏时分的江风中摆动着,一股风吹来,居然把伞吹向了比丹凤楼的斗檐更高的高处。随着汹涌的江风,那把伞在空中翩翩起舞起来,陌生人瞬间觉得那把伞的形体如同一个西域的美人,被夕阳洒上一层金色的光芒,在云端里跳着古时候的胡璇舞。过了一会儿,风向变了,那把油纸伞快速地向黄浦江的方向而去,然后缓缓地下降,最后,摇摇晃晃地落入了汹涌的黄浦江中。 这时候,少年才慢慢地说,对不起先生,弄丢了你的伞,我父亲正在做一笔油纸伞的批发生意,他会赔你一把新伞的。 不用了,告诉我,为什么要撑着伞站在栏杆上? 因为你的伞很大很结实,而刚才的风向和风速都很合适,我会在空中驾驭风向的。 陌生人看着少年的脸说,总有一天,你会很有出息的,至少比我有出息。你今年几岁了? 十五岁。 都十五岁了,过几年要去考秀才了。他似乎想起了二十年前会试发榜后看到自己名落孙山的那天,还好,那一切都过去了,不过对眼前这个少年来说,还刚刚开始。 陌生人继续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徐光启,字子先。 陌生人点了点头,目光里有一种无奈,然后辞别了少年,走下了丹凤楼。他走进了上海县城的城隍庙东北角的一座深宅大院里。然后,他来到西面一座荒废多年的园子里,看着月亮渐渐地爬上树梢,他已经打定主意了。几个月以后,这座废园子被他建成了一座富丽堂皇的江南园林。以供他的父亲,也就是前南京工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潘恩潘老爷子觞咏其间。这个救了少年一命的陌生人的名字叫潘允端。他取“豫悦老亲”之意,将这座园子命名为豫园。六十多年以后,当丹凤楼上的少年和陌生人都早已经作古的时候,那位少年的第三代后人,买下了潘家的一栋旧宅世春堂,改建为上海第一座罗马式天主教堂。在今天,如果顺着豫园边门的安仁街拐进梧桐路,在福佑路第二小学分部里,你会看到这座全部楠木构架的明代建筑现在已经成了小学生的健身房。 “广东的天气真热”。课堂里的徐光启擦着汗,缓缓地说。几个学生在悄悄地笑,他们用广东话窃窃私语起来。徐光启无法听懂他的学生们究竟说的什么,他也不愿意去深究那些可能对老师的不敬或是嘲弄,炎热的天气让他有些慵懒,窗外又响起了广东女人的木屐声音,“踏踏踏”敲着青石地板。于是他卷着书本,凝神望着窗外一棵巨大的老榕树,那些繁茂的枝叶一直垂到书院的窗口。不知过了多久,当他回过头来的时候,发现教室里已经没有一个学生了,作为老师,也许应该表示出愤怒,可他却愤怒不起来,反而有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他长长地吁出一口气,放下卷成了一团的书,心想,也许自己确实不适合教书。 他走出了教室,那拖着木屐广东女人又不知到哪里去了,阳光从茂密的榕树枝叶的缝隙间洒了下来。光线零零碎碎的,倾泻在徐光启的额头,那个十多年前丹凤楼上眺望江景的少年如今已经成长为一个男人了,他也离开了故乡,来到了遥远的广东。 风从院墙上掠过,迷离诱人,一如那童年的幻想,这里是炎热潮湿的南国,在儿时,他的小商人父亲常常在家里存放许多来自广东和南洋的货物,狭小的房间和阴暗的楼梯里,到处都充满了那些奇怪的味道,也许是蔗糖或者是药材,还有南海里的鲨鱼翅,这些奇怪的味道混杂在一起,慢慢地在陈年的老屋里发酵,真的说不清,少年的他只能统称这为广东味道。这来自遥远南方的广东味道散发着某种神秘的气息,叩响了他身体深处的某个意识,于是,他感到了最初的欲望,少年的欲望,被来自南方的气味所诱惑。于是,他从少年,成长为男人。如今,他终于来到了神秘的南方,却什么都没有得到,那原始炙热的幻想却变成了广东女人的木屐声在不断地响起,慢慢地流逝着年华。 十五岁那年的惊魂一刻,他差点从丹凤楼上坠下送命,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故事。那一年的上海,人们总是说小商人徐某人的儿子异想天开,居然想要在丹凤楼上撑着油纸伞飞上天去。那次,徐光启的小商人父亲狠狠地打了他一顿,让十五岁的他一个月没能起床,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去过丹凤楼。 许多年过去了,他知道,父亲虽然只是一个潦倒的小商人,但依旧是深深爱着自己儿子的,父亲所做的一切:在外面闯荡码头、批发走私的小商品、甚至在乡种地,都是为了儿子能够读书取得功名,不再向他那样低三下四的做一个被别人瞧不起的小商人。于是,父亲逼迫着儿子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苦读伟大的孔子与孟子流传给后代的那些经典。尽管父亲对这些厚厚的书本里写的东西不太明白,但父亲深信书本是世界上最有用的东西,甚至比他日常接触的银子和孔方兄更有作用。因为古时候有一位皇帝说:书本里藏着黄金,藏着粮仓,最后,还藏着美女。 在他长大成人的岁月里,他就像当年在丹凤楼上遇到的那个陌生人一样,走进了一个又一个的考场,从此,他的人生就变成了一场漫长的考试,将一直考到死亡的那一天。十九岁,他成为了秀才,二十六岁,他参加了乡试,却没有能够成为举人。于是,他没有回到故乡,而是循着一个古老的梦,来到了遥远的广东,在这棵百年大榕树的脚下,成为了一名私立学校也就是书院的教师。 当徐光启在大榕树下发着愣,几阵轻风吹动他的乱发,正暗暗盘算着是否要回到家乡用这些年来教书积攒下来的积蓄买一块地,种几亩水稻和青菜聊度此生的时候。他见到了一个陌生人,不过这个陌生人,却明显不同于当年丹凤楼上救了他一命的人。最重要的在于,那个人长得极不寻常,令徐光启大吃一惊。这也难怪,自太祖洪武年间起,本朝就实行起了海禁,再也没有前朝的马可。波罗这种人了。 简单地说,这个陌生人不是中国人,而是来自遥远的欧洲,他的汉文名字叫郭居静,西文名字叫Lazarus Cattaneo.他来中国的使命,就是要把耶稣的事业传播到伟大的中华帝国,为罗马教皇填补世界上最大的一片基督信仰的空白。这个渡过茫茫大洋,穿过半个地球,怀着一颗随时准备奉献给耶稣的心的人并不知道,他眼前的所见到的这个普通的中国人,将成为在中华帝国名留青史的基督徒。 许多年以后,另一位著名的传教士利玛窦回忆说——中国南方大榕树下的这一天是耶稣在东方的节日。 尊敬的梵蒂冈教廷及教皇:愿天主保佑天主教徒,打击亵渎圣灵的新教徒,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 我,天主的仆人,耶稣会的使者,利玛窦,现在正在遥远的中华帝国的首都北京,给伟大的罗马写这封信。愿信差能够平安地将这封信带到澳门,愿澳门的船长能够平安的跨越南中国海与印度洋、大西洋、地中海,将我的信带到圣彼得大教堂,让尊敬的教皇知晓——中华的大门已经为主敞开。 一切全来自天主的恩典,回想往昔,我们这些传播天主福音的使者,是多么渴望抵达遥远神秘的东方,把天主与基督的光辉洒遍东方的大地。因为中国,这个伟大的国度,有着广阔的幅员,数以亿计的人民,与五千年的辉煌文明,乃是世界上最文明最庞大的国家和民族。彼国之人民,有其独特之信仰,绝不同于其他蒙昧野蛮的民族。我幼年在欧洲学习时,就曾听说东方的契丹国里有基督徒,所以,中华是我的梦想,在我的心中,中华的人民始终与万能的主同在。 然而,中华的大门曾经顽固的对主关闭着,我们为此付出的努力绝非一般人所能想象。虽然,早在许多年前,葡萄牙人就曾经抵达过北京,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天主的信仰也能自由传播于彼土。大家都知道,圣徒沙勿略在耶稣诞生后第1552年就来到中国广东沿海一个名叫上川的荒芜小岛上,窥伺了一年多的时间,想尽千方百计,也未能踏上大陆一步,最后带着莫大的遗恨死去。此后,耶稣会士又在澳门建立起据点。这里当时还是相当荒凉的边地一隅。教士们以此为基地,屡作强行破门而入中国内地的尝试,但还是不能成功。于是,有人面对中国海岸上的石头感叹:磐石呀,磐石呀,什么时候可以开裂欢迎我主啊!。 然而,天主的光辉永远照耀着信仰坚定的人们,罗明坚神甫终于获得了成功,他被中华帝国的两广总督允准留居内地,而且于耶稣诞生后第1583年,将我从澳门带入了广东肇庆。 为了使天主的信仰广播于世界,我必须要尊重中国人的习俗,所以,在中国便要成中国人。我经过苦心的学习,掌握了世界上最美妙的汉语和汉字,一进入中国的土地就换了服装,改穿起中国儒生的衣服。不只衣着,饮食、起居、礼节等方面也完全中国化,只为了向中国人表明,我们与他们同样来自文明世界。 在十几年的岁月中,我遍游中国各地,愈加感到中国的文明迥然不同于欧洲,自成一家,甚至可说是世界上最完善的文明之一。然而,这并非表明天主的信仰就不适应中华,恰恰相反,中国的几部重要的上古典籍与天主信仰有许多共同之处,文明的中华与天主绝不矛盾。 在耶稣诞生后第1600年,我在中国的第二首都南京,经过耶稣会士郭居静的介绍,有幸结实了一位中国著名的绅士,大儒生徐光启。他是一位充满智慧的人,谈吐文雅,学识渊博,对天主持宽容的态度,充分体现了中国这个民族的种种优点。 那一年的南京之会,我们曾经彻夜畅谈了几晚,在谈话中,触及到了一些极其重要的问题,现录于信中——我:中国人都讳言死。用逝世过世去世辞世殁世,故去物故病故亡故,作古病殁崩殂命终,殒命寿终崩薨,夭殇卒等以代之。 徐:这是庸俗人的习惯。君子并不忌讳死。 我:不但不避讳,且当常说说。因为人人都知必有一死,却不知何时死,怎可不弄个清楚明白? 徐:中国人讳言死,并非想作恶纵欲。不过以死为不祥,不愿宣诸口而已。 我:死可引导人避恶向善,祥莫大焉。知死有五益:一,知道人人必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则敛心克欲,去恶向善了。二,财物不能带去,就不再贪婪。三,世人的赞誉,对于死后的审判毫无用处。知此就杀灭骄傲与虚荣。四,想到地狱的大火,就可消解欲火。五,早有预备,就不怕死。临死而能坦然无惧,心安不乱,才算善死。 徐:人怎样才能得善死呢? 利:最好的准备是三和。即与神和,与人和,与己和。 在我与徐光启交谈的几夜中,还发觉徐光启不但是一位学识过人的学者,还对自然科学极有研究,这在中国的文人中,极为罕见。他尤其精通农学与历学,并提到他正准备研制一种特别的交通工具,可以在使人在空中旅行,并称这种奇怪的空中飞行机器早在中国的古代就有人研制过了。 在我和他长谈的最后一天,徐光启告诉我,他昨晚梦见走入一座屋子,有三间房子。第一间有一老人,第二间有一青年,最后一间空无一人。我当时觉得欣喜若狂,天主信仰最核心的奥秘终于能够被中国人理解了,这就是神圣的“三位一体”教义。 三年以后,徐光启终于成为了一名基督徒,洗名“保禄”。 愿天主保佑这位高贵的教友吧,他将成为中国最伟大的基督徒。 而更令人欣慰的是,在这之前的1601年,我终于进入了中华帝国的首都北京,见到了世界上统治臣民最多的君主——万历大帝。 在万能天主的保佑下,万历大帝也对欧洲产生了兴趣,皇帝准许我定居在北京,自由地传播天主教义。 中华的大门已经为主敞开了。 现在,不断有教友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信仰的光辉正在中华广阔的大地上扩展,我深信,中华一定会在天主的福音下成为主的坚强堡垒。 现在,我写下这些文字,让尊敬教皇和教庭都知道这些,让整个欧洲的天主教徒都为这个伟大的胜利而庆祝吧。 主与我们同在,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 阿门。 您忠实的仆人利玛窦耶稣诞生后第1605年十月二十日于北京 北京的冬夜里,街道上积着厚厚的雪,路上没有一个行人,风掠过一片死寂的宣武门,高大的城墙默默无言地凝视着一个小小的院落。在这个小院里,还亮着灯光,在灯光下,有一个中国人,还有一个意大利人,正埋头在书堆中。 桌子上摊着一本拉丁文的《几何原本》,作者是亚历山大时代的欧几里德。他们所要做的,就是把这些拉丁文变成中国的方块字。那个意大利人的名字叫利玛窦,而那中国人的教名叫保禄,他还有一个更有名的中国名字,叫徐光启。 意大利人束着中国文人的发式,穿着一身青衫,配着他那张高鼻子深眼窝的脸,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他很累,看着眼前的这些拉丁文与汉文,他觉得那就象是一串念珠和一排砖头,而现在他们做的就是要把念珠变成砖头一样困难。保禄也有些疲倦,他翻动了其他几本拉丁文的书,忽然,在其中的一本书里,落出了几张夹着的图纸。 那几张纸上画着一些奇怪的图像,第一张是一个圆盘,然而圆盘里却有四个轮子。第二张则是一个类似于碟子但却是封闭的东西。第三是看上去像是中国农村里井台上轱轳。然而,第四张图他却看懂了,完全看明白了,那是一对象鸟一样的翅膀,他现在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那就是飞上天空的工具。 这是谁画的?他问意大利人。 意大利人抬起头,看了看图像,然后说出了一个名字:列奥那多·达·芬奇。 达·芬奇是谁?保禄问他。 意大利人当然很自豪地说起了他的同胞,达芬。奇是欧洲最伟大的画家,佛罗伦萨人,他画过一幅表现耶稣在被罗马人逮捕前最后一次与门徒们共进晚餐的情景,卑劣的告密者犹大将永远被天主惩罚。而且,达芬。奇还设计了许多发明,瞧,那个象翅膀一样的东西,就是飞行器。 保禄问他,他的飞行器能够飞行吗? 不,那仅仅只是一个图纸上的设想而已,人怎么可能像鸟一样飞行呢?我记得1507年有人绑上自制的翅膀从苏格兰的斯特林城堡跳下,结果摔断了大腿骨;还有两百年前一个君士坦丁堡的撒拉逊人,穿上一件宽大的带硬性支撑的斗篷从高处跳下,结果一根框架中途折断,斗篷立即垮下来,他当场坠地身亡。而我的一位同胞,他于1503年试图用自制的翼飞行,摔了下来,幸运的是他保住了性命。 我也差点飞过。保禄慢慢地说。 你说什么?意大利人有些意外。 没什么,那是许多年前的事了。保禄微微一笑,似乎想到了十五岁那一年。 意大利人不再说话了,继续把目光投向了拉丁文与汉字的海洋中。而保禄则看着眼前的这张图纸,昏暗的烛光不停地摇晃着,于是,投射在纸上的光影也在晃动。渐渐地,他似乎能看到图纸上画着的翅膀也跟着一起晃动了起来,翅膀扇动的频率越来越快,最后,那架纸上的飞行机器冲出了图纸,飞了起来,撞开窗户,向北京的夜空飞去。 一阵寒风吹来,烛火灭了,变成一缕烟雾。 意大利人回过头来,烦躁地说,糟糕,窗户怎么开了?这里的冬天可真是冷啊。于是,他轻轻地关上了窗户。 这门大炮诞生在澳门,经过一次看来并不偶然的事件,被它的主人运往了中国的北方。把大炮从澳门运到北方可不是容易事,首先要牛车从铸造作坊里运到港口,然后,由几十个苦力,用吊车把大炮吊到一艘巨大的葡萄牙帆船上。然后,船长一声令下,载着几百门大炮扬帆启航。 接下来是漫长的航行,中国海上远不是人们传说的那样风平浪静,一路颠簸,这门大炮却始终安静地匍匐在船舱里的某个角落。 不知过了多久,帆船饶过了山东半岛,进入了渤海海峡,最终停靠在了天津。然后,帆船沿着海河而上,到吃水浅的地方,大炮们被从船上卸了下来,分装到一艘艘小船上,抵达了通州。接着,再由牛车送到了北京城外的一处空地。在这里,有一位叫徐光启的尚书正在等待着大炮们。 大炮们被一字排开,对准远方,葡萄牙的炮手熟练地操作着大炮,开火精确地摧毁了远方的目标。 然后,尚书点了点头,事实上,这批大炮全都是由他策划一手引进的。他来到了大炮面前,葡萄牙炮手不知道这个穿着高级官服的中国人其实也是一位基督徒。他已经老了,满头的白发,但是眼睛却十分有神,步子也还健朗,他仔细地观察着一门大炮的外观,向葡萄牙人询问大炮制造的过程。他用手抚摸着大炮的巨大炮管,嘴里喃喃自语了许久,谁都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除了被他抚摸过的大炮。 几十天以后,这门大炮离开了北京,经过向东的大道,抵达了一座长城脚下的关口,在走过这道被称为山海关的关口以后,大炮进入了一个军事禁区,那里布满了军队,一个又一个堡垒,沿着东南的大海与西北的山脉,在海与山的中间是一片狭长的土地。据说这条通道一直通向一块辽阔的平原,那里有无边无际的森林,有漫长的寒冬,有人参、鹿茸,还有,一群梦想征服整个中华帝国的强悍的战士。 在最东面的一个坚固的堡垒上,这门大炮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位置。在两个垛口之间,这门大炮把黑洞洞的炮口伸向了东北方向的莽莽原野。然后,这门大炮沉默了很长时间,没有人来管他,只有几个值更的士兵,在深夜打着灯笼从它身边走过的时候,靠在它的身上打了几个磕睡。 然而,对于一门大炮来说,沉默只是暂时的。终于有一天,大炮发现在远方出现了黑压压的一大片军队,那些军队骑着高大的马,举着各种颜色的旗帜,粗略的数一数,一共是八种颜色。那些骑在马上的武士全身披挂着铁甲,戴着不同于明朝或者是欧洲军队的头盔,背后则插着五颜六色的靠旗。当他们靠近大炮所在的堡垒的时候,整个大地都在颤抖着,似乎全都被马蹄声、刀剑碰撞声、人和马的喘息声所笼罩着。看着那支军队越来越近,同为军人,但大炮身边的那些人却似乎在浑身颤抖着,他们好像连手中的滑膛枪都握不住了,居然连火药袋都打翻在了地上。 忽然,有人把一枚沉重的炮弹塞进了大炮的身体,然后点燃了大炮身上的引线。火线低声地尖叫着,最后,变成了一声巨大的轰鸣,一颗炮弹冲出了颤抖着的炮管,在天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最终落在了那些向前冲锋的骑兵队中。 又是一声巨响,瞬间的火光冲天,接着是满天飞舞的断手和断脚,血肉四溅,如同一场红色的雨。大炮身边的士兵们这才明白,原来满洲人厚厚的铁甲里藏着的同样也是血肉。然而,硝烟还没散去,满洲的骑兵却还在继续冲锋,于是,第二炮又打响了。对面冲锋的巨浪像是被一快礁石阻拦住了一样,终于四散了开来,接着,第三炮、第四炮,总共发射了十几发炮弹,整个炮管都被烧得通红通红了。 当战场上终于寂静下来的时候,原野上残留着许多残缺的肢体,鲜血凝固在大地上,渗入了草根,滋润了来年的青草。只有几匹失去主人的战马,还在夕阳中悲鸣着。 一月后,圣旨传到了这座小小的堡垒,这门大炮被封为“红夷大将军”,官拜三品,比这里指挥官的级别还要高。后来,人们才知道,这门大炮刚运到北京的时候,曾被徐光启大人亲手抚摸过。 那一年,士兵们似乎能从大炮上看到一个手印。 满洲间谍阿斯兰向皇太极的报告 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奴才名叫阿斯兰,正蓝旗人,祖上曾经跟随爱新觉罗家族与朝鲜人打过仗。去年,大清的军队在辽西吃了败仗,被一门明朝的大炮打死打伤了许多八旗将士,以后的几仗,大炮都让八旗军吃了大亏。因为奴才精通汉人的语言和风俗,于是奉了皇上的命令去明朝刺探军情,以了解明朝大炮的虚实。 奴才化装成汉人,忍痛散了辫子,留起了额前的头发,改换成汉人的服装,改名为张德胜,自称是明朝抚顺的汉人,因不愿剃发降清,逃难来到明军守卫的锦州。奴才很容易就混进了明朝的军队,成为了一名守城的小卒。没过了多久,奴才就知道了原来这城上的大炮是明朝从一个叫红夷的国家那里买来的,所以,这些大炮也叫红夷大炮。在锦州城外的一个堡垒上,有一门大炮,就是在去年的大战中打死了咱们贝勒爷的那一门炮。这门炮已经被明朝封为了大将军,据说这门炮这所以能打得准,是因为被明朝的一位大学士亲手摸过而沾上了灵气的原因。 后来,奴才几经打听,才得知了这位明朝大学士叫徐光启,是明朝松江府上海县人,万历三十二年进士及第,那些从红夷人手里买下来的大炮全是经徐光启一手操办的。于是,奴才决心去北京打探关于徐光启的情况。奴才用重金光打通关节,收买了一个明朝军官,他将我的名字上报到北京,说我一个人杀死了几百个清兵,把我送到了北京领赏。奴才终于越过山海关,正大光明地进入了关内,来到了北京城。领完赏以后,奴才又继续用钱财疏通关节,结果留在了北京。奴才想办法打听了徐光启的情况,最后进入了他的府第,成为了徐光启的贴身卫士。从此,奴才就一直守在他的身边。 奴才所见到的徐光启,其实已是一个年过七旬的老人,但是他的精神却非常好,特别健朗,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年轻一些。他为人很和善,对奴才也很不错,经常对奴才嘘寒问暖。他是一个极有学识的人,对天下的形势了如指掌。而且,他与一般的汉人不一样,他在胸前挂着一个十字形状的项链,而且每隔七天就到一个小房间里烧香拜佛。后来,他对奴才说,他拜的不是佛,而是一个叫耶稣的西夷人。他说那个人是天主的儿子,出生在1600多年前的一个遥远的地方,最后被钉死在十字形的大木架上,死后三天又复活升天,从此以后,人们就永远纪念这个人,也永远崇敬天上的主。总之,他说了许多深奥的话,奴才大多不太明白,最后,他还问奴才愿不愿意也像他一样成为相信天主和耶稣的人。奴才心想,既然要打探情报,就要赢得徐光启的信任,于是,奴才当即就表示愿意入教。于是,几天后,他给奴才施行了一个简单的入教仪式,这个仪式很奇怪,奴才知道,要成为和尚首先得剃头,而要成为徐光启所说的天主教徒,则并非剃头,而是洗头,他把一小盆水浇到了奴才的头顶,他称之为洗礼,表示奴才已经成为天主的信徒了,还给我起了一个夷人的名字,叫彼得。当然,那只是奴才为了得到徐光启的信任而被迫所为的,在奴才的心中,只有一个天主,这就是大清的皇上您。 奴才发觉徐光启不同于一般的明朝官员,他不仅精通文章,而且还善于格致之术,有时整日在房中面对一堆图纸,纸上画着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其中就有奴才所认得的大炮的图形,他说他正在改进红夷人的大炮,使之发挥更大的功效。还有其他各种东西,据说都有着种种奇怪的功能。过了半年多,有一天他带着奴才来到府中的后院,那后院除了他之外,从来没有人进去过,看来,他是十分相信奴才了。那片后院占地极大,在院子的一角,停着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那个东西很大,却生着一对又长又薄的翅膀,看上去每一个翅膀至少有三四丈长,近看才发觉那是竹子做成骨架,再用牢固的羊皮绷紧覆盖在竹子间,就真的像是鸟的翅膀一样了。在两只翅膀的中间,是一个小船似的东西,里面藏着许多轮子和皮带,小船里有一个座位,刚好容纳一个人坐在里面。他在这个大鸟一样的东西里安装着一些小小的部件,就叫着奴才一起帮他干,那些小小的部件,看上去像轮子,轮子的边上却有许多小牙齿,像锯子一样,他管这个叫齿轮。在那像船一样的东西里,有这样的齿轮许多个,一个挨着一个的咬合着,转动其中一个最小的,其他的就都转了起来,直到最后一个最大的连接着一根皮带。那些齿轮和皮带,还有其他一些小玩意儿都十分精密,按照严格的顺序排列,徐光启十分小心地摆弄着,叫奴才也当心着点。奴才和他干了许久,那些东西实在太复杂了,奴才实在难以胜任,直到日落之时,还是没有完成,于是我们离开了院子。 晚上,奴才小心地问他那个大鸟到底是派什么用的。他告诉我那个大鸟是用来飞行的。对,千真万确,皇上,那大鸟是一架用来飞行的机器,看到那对巨大的翅膀以后,就会明白的了。他还对奴才说,如果这台机器能够造好,就能够带着人从天上越过山海关和辽西走廊,直接飞到辽东,飞到盛京,在咱们大清的皇宫顶上放火,甚至开炮,其效力胜过千军万马。奴才当即大吃一惊,心想这东西若是真的飞到盛京的头顶,咱们大清可就真的要遭殃了。于是,当天晚上,奴才偷偷摸摸地爬到了后院里,摸到那个飞行机器旁边,点了一把火,把那东西给烧了。大火熊熊,很快,那竹制的机器就化为灰烬了。当时,奴才的心里还真有点惋惜,那东西若是真的制造出来,就能让人在天上飞,那是神话里才有的事情啊,不过,为了大清的基业,奴才还是一狠心烧了它。奴才知道这事一定会被徐光启查出来,于是当晚就逃出了北京城,一路上翻山越岭逃回了大清的地界,回到了盛京,回到了皇上您的面前。 啊,什么?皇上,奴才可不是那种人,您要相信奴才啊,奴才也知道这种事人们一般不太会相信,可这全是奴才亲眼所见啊,若不是奴才放了一把火,盛京过几天恐怕就要遭到灾祸了。哎哟,奴才该掌嘴,瞧这口没遮拦的,可是奴才确是一片忠心,天地良心,没有半句假话,奴才绝对不是那种出去以后随便编一个谎话,自称自己立了大功回来讨赏的那种人啊。 皇上,您怎么还不信奴才的话啊,那会飞行的机器确实存在啊,不是奴才瞎编的,哎,奴才不敢顶撞皇上啊。皇上饶命,饶命啊,奴才该死,刚才奴才全是在胡说八道,什么飞行机器全是没有的,全是假的,皇上说一句顶奴才一万句。 皇上,您怎么还是要杀奴才啊,奴才可救了大清啊。 皇太极,你他妈的王八蛋,你别自以为了不起,其实你连这世上有会飞的机器都不知道,你有眼无珠,错杀了我这忠臣。 老子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北京的日头似乎是会说话的,总是带着些淡淡的忧伤,懒洋洋地铺洒在地上,投射着几根窈窕柳丝的影子。徐光启生命中最后一年就是整日在这空旷的院落中度过的,除了每天早上天蒙蒙亮的时候,坐着轿子从府第出发进东华门上早朝,与不苟言笑的年轻的皇帝说几句例行公事的话而已,其余的时间就一直坐在这里,什么也不做,静静地看着日头的消长。 在这空旷的院子里,有一个角落黑黑的,有烧焦的痕迹,在地上,还有一些烧不化的金属,呈现着圆形,大部分都有些扭曲了,只有一个最小的,还保持着原来的形状,完好如初的齿口。他就时常数着这些齿,从一数到二十,再从二十数到一。那有着漂亮的光泽和形状的金属,是他亲自指导一个有名的铜匠打制出来的,是那样完美,就像天上飞鸟的心脏。有时候夕阳会照射着这个小齿轮发出金色的反光,反光投射在他的脸上,那些额头的皱纹,被照得很明显,他知道,自己已不再是年轻人了,死亡离他已不远了。 想起了死亡,他却有些坦然了,他默默看着夕阳,那轮夕阳就像手里的小齿轮一样金光灿灿,也像自己的生命一样,越到结束的时候,越是光华夺目,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徐,那是人们通常对他的称呼。可是,这美丽的夕阳,已经离落山不远了,黑夜就快来临了。于是,他趁着太阳还没落山,想起了在成为“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徐”之前的岁月,那个四十二岁才进士及第的穷举人,那个在遥远的广东常常被学生们嘲弄的教师,那个在丹凤楼上差点送了命的上海小商人的儿子。此刻,他听到他自己的声音,我是上海小商人的儿子,永远都是。阿门。 夕阳终于消失了,夜幕降临,北京的夜晚无处不透着一股凉意。夜晚是属于死神的,他一直相信这一点,很自然的,他又想到了死亡。其实,他已经很熟悉死亡这个词了,他看过许多人的死,也给许多人送过葬。比如,他的老朋友,意大利人利玛窦。 那是耶稣诞生后第1610年五月,这个意大利人死在了异国他乡——北京。他再也没能回到地中海,回到他的家乡。而那个时候,他忠实的朋友保禄正在家乡上海的农村里结庐而居,是在为保禄的父亲,也就是那个上海的小商人服丧守墓,保禄的父亲曾在死前不久接受过洗礼,洗名利奥。 保禄从上海赶到了北京,那时京沪之间的交通还不太方便,他是从大运河坐船来的。所以,当他抵达北京的时候,意大利人的躯体已经永久性的进入了棺材,保禄没有见到他的最后一面。在那个时候,保禄曾想过,如果能够从上海飞到北京,也许就能见上最后一面了。“如果从上海飞到北京”,在为意大利人操办后事的时候,他的脑海里却时常浮现出这句话。 直到意大利人死后的第二年,也就是耶稣诞生后第1611年11月1日诸圣节,几乎北京所有的天主教徒都集中到了北京第一座天主教墓地栅栏墓地的公共教堂内。教堂里烛光闪烁,香烟缭绕,在风琴的伴奏声中,信徒们举行完弥撒后,把意大利人的棺柩抬进教堂,高声朗读《死者祭文》,举行丧礼弥撒并致悼词。随后,教徒们抬起棺木,缓缓走向墓地,送行的人们边走边哭,沉浸在哀伤之中。教徒们已在花园北端修建了一座圆拱顶、六角形的小祭亭,供奉着基督像和十字架,称为丧礼教堂。教堂东西两侧各有一道半圆形墙,圈出了墓地的位置。花园中心原有四棵柏树呈四方形排列,一座砖砌墓穴正好安置其中。 棺木送达墓地,在丧礼教堂前,人们再一次为这个意大利人祈祷。保禄走在葬礼队伍最前头,他亲手拿起绳索把他的朋友放入最后的长眠之所。然后,教徒们在墓穴前行跪拜礼致敬,结束了葬礼仪式。从此,这个意大利人的身躯与中国的土地融为一体。 这就是利玛窦的葬礼,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那个意大利人已经死了十多年了吗?他轻轻地问自己,好像昨天还在和他说话,在说什么?也许是在说达芬奇,和他图纸上的发明。 夜已经深了,星空里一些东西闪过,他握着那枚小齿轮,缓缓地离开了院子。 史书上说,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徐光启,死于明崇祯六年十月初七的北京,也就是西历1633年11月8日。 徐光启的灵柩是从北京运回上海的,也是坐着一艘官府的大船,从大运河的水路南下。运河到了苏州以后,大船再转进吴淞江,也就是上海人所说的苏州河。那时苏州河的两岸尽是水稻和棉花,一片滚滚的绿色,夹杂着宽阔而密集的水网。大船载着徐光启的棺材在苏州河上平缓地行驶,最后就进入了黄浦江,不久,大船就停在了十六浦的码头上。十几名杠夫抬着红木棺材走下了船,在高高的丹凤楼下,所有的杠夫都感到棺材忽然沉了许多,于是他们停顿了一小会儿,抬起头望了望丹凤楼上高高的飞檐。然后,棺材又轻了,他们抬着棺材进入了上海县城的东门。 在棺材上面,覆盖着一条皇帝赐与的白缎,长长的白缎上用汉文和拉丁文对称地写着——中国大学生徐保禄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全中国最有名的最大的学者和名士…… 棺材的后面,跟着一长串的送葬人的队伍,全都穿着白色的衣服,其中有几十个欧洲人,他们大多是耶稣会的传教士,经历过南京教案之后都显得有些颓丧。他们排着井然有序的队形,也没有像通常的那样吹吹打打扔纸钱,只是一路的静默无语。送葬的队伍穿过了上海县城东西向的大街,几乎整个城厢的居民都聚集在大道两边目送着本地在大明朝最有名的士大夫的棺材通过。于是,这条大街上又聚集起了各种味道,来自南方的、北方的、大海的、内陆的,从男人的腋下,女人的发端、老人的喉咙里散发了出来。这些气味混杂着,在上海的空气中飘浮,飘到了棺材上,化为气味的分子,渗透进了曾被油漆和猪血涮了几十遍的棺材板。 送葬的队伍缓缓地离开了城厢,出了西门以后,又进入了广阔的农田,他们走在田间的小路上,向西南方向而去。最后,他们停在两条河流的汇合部,那里有徐光启生前研究农业的田园和家族的墓地。在一片田野里,他们选了一块空地,很快就挖了一个简单的墓穴,在欧洲传教士的祈祷声中,棺材被慢慢地放了进去。人们又把土掩埋在棺材上,堆成一个小小的土丘,在墓碑上,刻着一个小小的十字架。 所有的教徒都在划着十字。 阿门。 然而,故事还没有完。 事先声明,以下纯属小道消息。 这个消息是爸爸告诉我的,他属于老三界的那个年龄,1966年,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向红海洋挥一挥手的时候,他们都成为了红卫兵,闹起了革命。当时,全国各地都掀起了破四旧行动,所有与旧时代有关的东西全都成了封资修,要被一扫而空了。特别是出现了冲击文物古迹的浪潮,最有名的就要属山东曲阜孔庙里那块皇帝御赐的“万世师表”的匾额被大串联闹革命的红卫兵扔到了火堆里。上海也不例外,当然,要比其他地方稍微文雅一点,我爸爸他们组成了一个“保卫江青同志战斗队”。虽然,毛主席还是号召大家要文斗不要武斗的,可是十八九岁的年龄,混身有着用不完的活力,成天想着闹革命。于是,许多人不约而同地把目光对准了文化古迹,就在那一年,许多名人墓地和遗址还有寺庙教堂遭到了破坏。比方静安寺的大木鱼就被砸烂了,玉佛寺门楼前的那块大匾也被红卫兵踩在了脚下。革命军前马前卒邹容的墓也被毁了,就连苦大仇深的劳动人民黄道婆她老人家的坟也给大水冲了龙王庙被无产阶级的红小兵给刨了。 我爸爸所属的那个战斗队要真正行动的时候,却发现上海有限的几处文物古迹全给破坏过了,没什么地方供他们发挥才华了。最后,不知是谁说起在徐家汇附近有一个古墓,据说是明朝一个封建地主阶级的大官僚的坟墓。于是,我爸爸去查了查资料,发觉那个墓主的名字叫徐光启,家庭出身是小商人,也就是小资产阶级,反革命的帮凶。后来做官做到了中央,成为一个大官僚,是封建皇帝手下剥削劳动人民的大元凶。更可恨的是,这个家伙还曾和西方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急先锋传教士狼狈为奸,向中国人民灌输天主教的那一套精神鸦片的东西,企图麻醉中国人民,使中国人民成为帝国主义的精神奴隶。简直是里通外国罪大恶极的汉奸卖国贼。这种人的墓,就是应该挖,于是,我爸爸他们就准备好了各种工具,赶到了徐家汇,好不容易才找到了那个墓。没有人管,一片萧条的样子,他们立刻来了热情,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明朝的墓很坚固,但是,最终他们还是挖开了墓,露出了那具红木棺材,馆材上有一条白色的缎子,保存很好,上面还模模糊糊地写着一些外国字,足见躺在棺材里的这个人已经彻底做了洋奴。这激起了革命小将们的义愤,原来对于死人骨头的恐惧和对于掘墓要遭报应的古训都抛之脑后了。他们三下五除二,把棺材板给撬了开来,当他们一个个都捂着鼻子准备面对一具僵尸开一场破四旧的批斗会的时候。他们却惊奇的发现,那红木棺材里面,居然只是一堆石头。 是的,我爸爸告诉我,当时他亲眼看见徐光启的棺材里放着的只是一堆石头,除此之外,只有一套折叠地整整齐齐的官服,官服上还有一个小小的图章和一串十字架项链。他们后来把整个棺材都劈了,棺材板拆了开来,也没有找到一丝半点的死人的痕迹。真不敢相信,原来徐光启并没有躺在他的棺材里,这个墓是一个空冢。 后来他们开始怀疑这究竟是否是徐光启的墓,可是墓碑和棺材板上的那些文字,还有那个图章刻着的是确实“徐光启印”的字样。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个时候,忽然有人提到了会不会闹鬼,虽然我爸爸严厉地批评了那个人的迷信思想。但是最后他们每一个人都害怕了,于是,这些红小兵们匆匆地撤退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文革结束以后,直到1983年,这个坟墓才被修复,重新得到了保护。 然而,徐光启究竟是否躺在他的坟墓里呢? 我不知道爸爸说的话究竟是真是假,反正他是一口咬定亲眼所见,绝不会弄错的。 如果爸爸说的是真的,那么哪里才是徐光启真正的归宿呢? 当然,这只是个小道消息,信不信由你。 徐光启是在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出发的,他还给自己挽了一个特殊的发髻,那是他年轻时曾在少年人中流行过的发式,那时候在父亲的严格管教下,他没能够留起来。而现在,头发有些稀少了,不过,还是勉勉强强地挽了起来,他在一面有些模糊的铜镜里,对自己点了点头。他脱去了宽大的朝服与长袍,穿上一件干净利落的短衣,蹬着一双软软的布底鞋走出了房间。 回廊与厢房间一片寂静,人们还都熟睡之中,他尽量轻手轻脚地走着,天空中月亮还挂着,只是颜色变得很淡,近乎于一张白色的圆盘。冷冷的风中飘荡着一些薄雾,雾气带着浓浓的露水悬挂在走廊的栏杆上,就连空气也沾湿了他的头发。转过几个月门,他拿出钥匙打开了后院门上的锁。推开院门,一阵风吹开薄雾,一架生着两只巨大翅膀的机器正停在他的面前。 他爬上了这架机器,在两只巨大翅膀中间的一个船形空间里坐了下来。然后,他摇动了一个把手,立刻,许多齿轮转动了起来,一些大的齿轮又带动了皮带,于是发出了轰鸣的声音。皮带的终端牢牢地绑在大翅膀上,皮带的运动带动了翅膀,两只大翅膀开始有节奏地上下扇动了起来。翅膀扇动的频率越来越快,呼呼生风,整个院落里都充满了这种声音,许多落叶和灰尘都被翅膀扇出的风高高地卷起,把最后的那点薄雾也扇得烟消云散了。他能感到自己的全身在颤抖着,大地也在震动,直到一股来自翅膀的巨大的托力使飞行机器跃离了地面。 他飞起来了。 飞行器的翅膀越扇越快,一会儿,就已经离地几十尺高了,那个空旷的小院已经落在身下,整个大学士的府第也在飞行器的翅膀下。他的脚下是自己家的屋顶,而且那屋顶看起来越来越小,整个大宅门也都象变成了一具盆景一般。 一阵风吹来,飞行器抬升到高空,整个北京都在他的眼前缓缓铺展开来,如同一张世俗工笔卷轴。内城里无数的四合院,中间还夹杂着许多大户人家的深宅豪门,一切都如同画工笔下的宣纸上被毛笔点出来的线条似的。街道上一些早起的人们已经忙碌了起来,车夫、轿夫、掏粪工们出来谋生计了,而更夫和巡夜的小卒却已经收工了,在空中看下去,却都是一些小黑点了。城门也许已经开了,他还能看到拉着甘甜的泉水的牛车转动着车轮碾进了北京城,一些三大营的士兵开始扛起了鸟枪。于是,他拉动了一根铁弦,铁弦使翅膀伸展的角度产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飞行器随着翅膀的变化而改变了方向,扇着翅膀向紫禁城的方向而去。 他看见了皇宫的角楼了,那些飞起的屋檐倒映在护城河里,透过城上的墙垛可以看见里面辉煌的琉璃瓦。飞到了东华门上,他看到了早朝的文武百官正鱼贯而入,那些人穿着整齐的官袍,一个个似乎都没睡醒的样子耷拉着脑袋往皇宫里走去。他们有些窃窃私语,无外乎是猜测他们中的一位尊敬的同僚为何没有来上早朝,是睡过头了?还是被罢官了?还是年纪大了突然病故了?于是,有的人难过了,也有的人脸上难过心里却在高兴。似乎谁都没有注意到他们尊敬的同僚正在头顶看着他们呢。他跟随着他的同僚们飞进了皇宫,穿过内金水桥,进入奉天门,就是三大殿广场了。 此刻,东方的太阳跃出了地平线,一轮红日喷出一些苍凉的光芒,照射在高高的三大殿的琉璃瓦上,反射出万丈光芒,让人目眩,眼前似乎已不再是人间,而是一片金色世界的天国。离飞行器下十多丈的地方,与他同一级的同僚们已经步入了奉天殿,其余更多的人则跪在殿外的御道两边。他似乎能听到奉天殿宝座里年轻的君王用愤怒的声音呵斥道——文渊阁大学士怎么没来? 这时候,他在飞行器里大声地回答,启禀皇上,老臣正在您的头顶。 他的回答,年轻的崇祯当然没有听到,但是,当朝臣们结束了早朝走出奉天殿的时候,终于有人看到天上的飞行器了。所有的人都抬起了头惊讶地仰望着天空,大臣们,太监们、宫女们,最后,是本朝年轻的皇帝。 瞧,那是什么?天哪,那是从天上飞出来的,而且飞在皇宫的头顶,国无二君,天无二日,目空一切,简直是大逆不道,晦气晦气。 这位大人,请不要颠倒黑白,胡说八道,看到那翅膀了吗?那是一只大鸟,古书上所说的鲲化为鹏,就是这种鸟,鲲鹏之变,一飞万里,出现在紫禁城上,当是我朝从此中兴的吉祥之兆。恭喜皇上,贺喜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所有的人都跪在了年前的皇帝面前恭贺这个好兆头。 他在飞行器上看着下面那些人都莫名其妙地跪了下来,立刻没了兴致,真没意思,于是他掉转方向往南,永远地离开了紫禁城。 他一直往南,飞出了北京城,飞在广阔的华北原野上,很快,他就找到了大运河,决定沿着运河飞。飞过通州、天津、沧州、德州、临清,然后他拐了个弯,离开运河去了一趟泰山。上泰山时是在云层中飞行的,什么都看不清,云雾让他的浑身都湿透了,钻出云雾的时候,已经在泰山顶上了。一些人在泰山顶上的人看到了飞行器,以为是哪位神仙显灵,纷纷跪了下来,烧香磕头,他摇了摇头,看了最后一眼泰山的风光,然后又钻入了云层。 他经过了曲阜的孔庙,在飞行器上遥祭了孔夫子,然后又回到了运河沿线。在微山湖上,已经是中午了,他草草的喝了一些准备好的水和干粮,然后继续飞行。进入了南直隶,也就是江苏的地界。过徐州、淮阴、扬州,很快就到了长江边上,飞行器过了长江,江面上一片迷朦,江中有两座山,金山和焦山,他掠过金山寺上的有着古老传说的那座塔,又来到了辛弃疾赋过词的北固山上。离开镇江,接下去是常州、无锡、苏州,在虎丘上,他能清楚地看到深深的剑池在阳光下反射出一点金光。接着,他从苏州进入了吴淞江,这时,他放低了飞行高度,沿着宽阔的吴凇江面。他几乎是在超低空飞行,江水和两岸的稻田被飞行器的大翅膀扇动的气流卷起滚滚波浪,他似乎还能闻到稻花的香味和骑着水牛的牧童笛声。 对,就是这条路线,他对自己说,他似乎已经能够想象到在这个清晨,他的家人和朋友,发现他突然从空气中消失了,他们会等待他回家,但是他们永远都等不到他回家了。家人们不敢公布大学士失踪的消息,只能被迫在几个月后,对外宣称大学士已经突然病故。他们会用船载着他的棺材从北京运到上海,走大运河的水路,进入吴淞江。只不过,那时候他的棺材里装着的,应该只是一堆石头和衣服而已。想到这些,他就在飞行器上轻轻地笑了起来。 当一个下午就快过去的时候,终于进入黄浦江了。飞行器的翅膀掠过江面,一阵浪花翻起,船上的水手目瞪口呆地看着这架巨大的机器从他们的面前经过。飞到了码头,他能看到上海城墙和城门,还有,高高的丹凤楼。他拉了一下铁弦,翅膀扇动的角度和频率立刻改变,飞行器迅速地上升。从城垛到一层楼,再到二层、三层,也就是当年那十五岁少年撑着油纸伞准备纵身一跃的地方。最后,他飞到了丹凤楼的屋檐顶上。 此刻,已经是黄昏了,江面被涂上了一层金色的涂料,江上的船帆和江岸的芦苇随风摇晃着。对面浦东的田野,一望无际,覆盖着一片金色的阳光。于是,他又想起了少年时代最大的遗憾——这里看不到大海,也看不到落日。 但现在,他看到了,就在这里,丹凤楼顶之上几十丈的空中,同时看到了大海与落日。 是的,在飞行器的右面是灿烂的夕阳,而左面是茫茫的大海。夕阳和大海都在极远的地方,夕阳喘着气在最后挣扎着,放射出回光返照的光芒。而浦东原野另一头的大海,正在滩涂上涨潮,汹涌地扑上海岸线和大堤。 这是他七十多年的生命中,所看到的最美丽的大海和夕阳。而脚下,那上海最高的建筑物和县城内密集的房屋却都显得那么渺小。他继续提升飞行高度,视线里的大海就越来越广阔。最后,乘着夕阳的余晖,他驾驶着飞行器向东飞去。 他越过了黄浦江,整个浦东都在他脚下了,低洼处种植着水稻,而近海处种植着棉花,正是农家做饭的时候,下面满是炊烟飘起。飞行器掠过田野,终于,他看到了一块高出地面的小土岗,他知道那就是大堤,大堤之外,就是大海了。 飞行器飞过了大堤,眼前是片灰色的大海,那是正在涨潮的大海,海浪汹涌,这里的海水很淡,因为长江口就在附近。江水与海水混杂在一起,有时清浊分明,有时则混为一色,呈现出一种大陆与海洋交错的感觉。 现在,他明白自己已经离开大陆了。他的意大利老朋友对他说过,大陆之外,是更为广阔的大海,中国的这片大陆,并不是世界的中心,也不是世界的惟一文明。中国之外的世界很大,而大海则是世界上最宽阔的空间,进入了大海,基督的使者可以从遥远的欧洲来到中华,来到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而他,也可以从中国出发,经过大海,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现在,他在天空中,意大利老朋友没有说过天空的意义,没有说过从天空可以到什么地方,也许最多只是说——从天空可以到天堂。现在,他想告诉已经进入天堂里的意大利老朋友,从天空中,不仅仅可以到天堂,而且,可以拥有整个世界。 现在,整个世界都属于他了。 他继续向大海飞去,离大陆,离长江口越来越远了,海水也越来越蓝,露出了海洋的本色。无边无际的大海上,海天一色,除了波浪,什么也没有,天色终于完全昏暗了下来,在一片黑暗中,太平洋西岸的东中国海上空,有一架中国人徐光启制造的飞行器,正载着这个七十岁的老人,飞向未知的远方。 远方是何方? 这是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直到今天依然困扰着我和我的朋友们。 海天茫茫。 我小时候,住在闸北,靠近老闸桥的一片弄堂里。在过街楼上,有两间房子,房子上面,还有一个小小的阁楼,阁楼虽小,却有一个天窗,这种屋顶上的天窗,在过去的上海随处可见,上海人称之为“老虎窗”,据考证这个词汇出自于英文。 那时我很小,老虎窗下有一张床,我就站在床上,把头伸出窗外,看着窗外的屋顶。屋顶上尽是瓦片,除此以外,还有许多瓦片缝隙间长着的青草,有的人家还拿个放满了泥土的脸盆放在屋顶上养一些洋葱头。当时,有一户人家养着鸽子,那些鸽子常从我的头顶飞过,我就把头伸出老虎窗,看着领头的那只鸽子,浑身雪白,漂亮极了,振动着翅膀,引领着身后的鸽群。我时常想象着那只白色的鸽子,它在天空飞行时所见到的地面究竟是怎么样的景象。那是八十年代的上海闸北,它会见到大片的弄堂,无数的瓦片,那些黑色的瓦片就像来自深海的鱼鳞一样覆盖着这个城市,使得这个城市有些海洋的味道。它还会见到一个个老虎窗,在屋顶盘踞的野猫,瓦棱上的青草,还有,一个把头探到屋顶上的小男孩,那就是我。 后来,别人告诉我,我小时候居住着的这片地方的所有的弄堂和房屋,都是在1937年以后才造起来的。而在1937年以前,那里也是很大的一片居民区,在1937年的那场战争中,日本军队出动了轰炸机,向闸北的居民区进行了大轰炸,这就是有名的闸北大轰炸,这里附近的地区全部被夷为平地,死者不计其数,绝大多数都是平民,其中还有许多女人和孩子。还有南市,也就是十六世纪的上海县城,曾经被日本海盗占领,后来又筑起了城墙打败了日本海盗的老城厢,也遭到了大轰炸,许多古老的建筑化为灰烬。浦东的沿海停泊着一艘航空母舰,从航母上起飞了许多飞机,对驻守宝山的中国军队狂轰滥炸,在我完成这篇小说的日子,也就是今天——九月七日,1937年的这一天,宝山的城墙被轰炸倒塌,姚子青战死。进入十月,最为惨烈、最为关键的大场争夺战是在蒋介石的亲自指挥下进行的,在日本飞机的轰炸下,于26日失守,师长朱耀华自杀。 在上海的战事爆发后的第二天,中国的空军轰炸了黄浦江中的日本第三舰队旗舰“出云号”,但是没有命中。战争的第五天,中国空军在杨树浦上空击落日机一架,一架中国战机受伤,飞行员跳伞后被日军包围,用手枪击毙了九名日军,最后战死。据我知道的资料,这是中国空军在上海仅有的两次战斗。 现在,清场的人来赶我走了,我匆匆地走出了足球场,人们早已散走了,球场外的空地很安静。一阵风掠过我的头发,忽然间,我的脑子里转过一个奇怪的念头——我想去看海。 于是,我搭上一辆末班车,在经过了一个小时的颠簸之后,终于来到了海边,上海的海边其实并不美,所谓的海滩不过是泥浆般的滩涂,在海水退潮的时候是看不到海的。而此刻,荒凉的海边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到,海浪声也轻得微乎其微,只有月亮高高地挂着。 我就这样静静地站着,睁大着眼睛,我知道,或者说我希望今天晚上所要发生的事情。直到,我看到一架有着两只巨大翅膀的原始的飞行机器从我的头顶掠过。 祝你一路平安。 --------------------------------------------------------------------------------------- 拜占廷式的圆顶 --------------------------------------------------------------------------------------- 他正看着窗外拜占廷式的圆顶,天蓝色的。圆顶尖上有一个金色的小圆球。一根也许是避雷针似的东西从小圆球中竖直起来,正对着天空,就象先知耶酥把他的手指指向上帝的方向。 他的目光中闪着一种几乎是透明的物质,似乎窗外的世界就只有这个五百米外的圆顶存在。在大圆顶外围的四角上,还分立着四个较小的圆顶,同样的天蓝色,同样的比例与轮廓。在圆顶之间,没有直线,而是每一边都用5到8个小拱顶相连,就象博斯普鲁斯的海浪。 他轻声地向旁边说着话,其实房间里只有他独自一人,他说了很久,也许一小时,两小时,或是整整一天。直到夜幕降临,上帝把黑色的风衣披在了圆顶身上,从他的视野里逃逸到了另一个神圣的地方。他把脸从窗口扭回来,面对着墙上的一副水彩画,画里也有一个拜占廷式的圆顶,天蓝色的。 淡淡的铅笔在画纸上颤动着,就象面对一只苹果,或是一堆几何体,一个大大的圆弧形与几个圆拱形被轻轻勾勒了出来。拿着铅笔的手白皙,修长而有力,自然地涂抹着。这一切来源于她的眼睛,那双正盯着窗外圆顶的眼睛。和他的一样,此刻她的眼睛仿佛是透明的。 女孩突然回过头来对他说,你知道吗?它美得出奇。 他没有回答,只是把目光迅速地从她脸上挪开,重又固定在了圆顶上。圆顶与天空正合二为一。 他很想靠近了去看看那个天蓝色的圆顶,而不是象现在这样。他想走进教堂的大门,来到圆顶之下,布道者的面前。但他做不到,因为他是个轮椅上的少年。 从他搬进这栋楼的第7层开始,他就一直这样守着这扇窗。他完全可以通过电梯直达楼下,自己推着轮椅去,但他不愿意,他厌恶大街上的人们看着一个残疾少年的眼神,但他更害怕的是把自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独自一人的他从没有离开过这间房子,每天的生活起居会有钟点工来照料。 五百米外,与东方第一大的徐家汇哥特式天主教堂完全不同是,东正教堂拥有拜占廷式的圆顶。圆顶与他的窗口之间,是一排三十年代的老式楼房。他的视线刚好可以掠过那排屋顶,完整地看到所有的圆顶和其间的圆拱,再往下,就只有一层红色的拱门顶可勉强望及。除此之外,一切只存在于想象中。但想象,往往比现实完美,他每天都重复着这句话,直到有一天,那背着画夹的女孩的敲门声,叩响了他平静如水的日子。 对不起,我能借你的窗户一会儿吗?她的唇齿间流出的声音让轮椅上的他有一种特殊的感觉,一种仿佛能够站立行走的感觉。 她是来画画的,来画那大圆顶,她告诉他,她是美术学院的学生,在这附近找了整整一天,觉得只有这个窗户最最适合观察圆顶。 她象一阵风来,又象一阵风去。每次来总是带着一个大画夹还有笔和颜料,调色板。他很少说话,几乎就是约定俗成似的给她开门,再送她出门。终于有一天,他问她,天蓝色的圆顶下面是什么样子? 他第一次紧紧盯着女孩的双眼,仿佛盯着圆顶上一方天空和几朵白得让人心疼的云。 那是两条非常幽静的马路的十字路口,马路对过一边是幢古老的洋房,据说是曾经是杜月笙的老丈人的府邸,另一边是个很小的公园。这座正方形的东正教堂有着乳白色的外墙,间有长长的窄窗和彩色玻璃。大门朝北,也许是要面向俄罗斯,是一个高大的拱门,门楣尖上有一个石刻的小十字架。大门是铜制的,金黄色,一排高高的石阶直通其内。 里面呢?他仿佛已从女孩的描述中见到了所有的一切。 大门紧闭着,我从没进去过。女孩回答。 从此,他常常梦见拜占廷,还有圣 索菲亚的大圆顶。所以,为了讲这个故事,有必要让你了解拜占廷式的圆顶。 拜占廷帝国也就是东罗马帝国,存在于耶酥诞生后395年到1453年。首都君士坦丁堡,位于欧洲与亚洲,东方与西方连接点的博斯普鲁斯海峡的西侧。伟大的圣 索菲亚大教堂从532年至537年设计建造,与西欧完全不同的是它的中央圆顶形式,巨大的圆顶覆盖在四个拱台支撑的拱门之上。装饰着大理石镶嵌的精细雕刻和各种彩色玻璃嵌成的壁画。 公元1453年,土耳其苏丹穆罕默德二世亲率水陆两路大军20万人,300艘战船攻克君士坦丁堡,改名为伊斯坦布尔。而圣 索菲亚大教堂,被改名为阿雅 索菲亚清真寺。 拜占廷灭亡了,但拜占廷式的圆顶依旧不断地被虔诚的信徒们竖立起来,在莫斯科,在圣彼得堡,也包括我们这座城市。 过去有许多学美术的人在教堂下写生,他们一个个拿着画夹,仰着脖子把圆顶画下来,但他们只能画一部分,他们的画是残缺的。只有在这里,才能完全欣赏整个圆顶,就象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女孩一边说,一边把手伸出窗外,仿佛在抚摸着圆顶上的一层天蓝色涂料。 她已经和他很熟了,尽管他很少开口,只是默默地看着她作画。那是个夏天,她露出了脖子上挂的一串项链,项链坠子是一个小十字架,骨瘦如柴的耶酥基督正痛苦地钉在十字架上。 这串项链仿佛有股魔力,一把就紧紧地拽住了他的目光,让他喘不过气来。他回忆起了什么,回忆起另一个女人和另一串相同的项链。这时他感觉到项链上那个小人想要个自己说话。十字架上的人虽然表情痛苦,紧闭着双眼,但那伸开的双臂却是一副要拥抱他的姿势。项链坠子在她光泽发亮的胸口肌肤前来回摇晃着,如同一个古老的摆钟。 对不起,我能看看你的项链吗?他大胆的要求没有让女孩吃惊。她非常自然地靠近了他的额头,伏下脖子,把项链晃到了他的面前。 他伸出颤抖的双手接住了十字架。铁十字凉凉的感觉渗入了他的指尖,此外还有女孩胸前散发着的特殊味道的汗渍。他居然又大胆地把项链拉到了自己的嘴边,以至于女孩的下巴几乎就靠在了他头上。这时他停顿了,女孩也停顿了,也许还包括时间也停顿了。拜占廷式的圆顶正从五百米外透过这幢7楼的窗户注视着他们,注视着她脖子上,也是在他嘴边的项链和痛苦呻吟的耶酥。 时间停顿的意义在于世界成了身外之物,成为一条一去不返的大河,而有的人则在大河中央的沙洲上与世隔绝着。现在项链就成了这座沙洲,沙洲上有一座上帝的伊甸园,伊甸园里一个关于男人和女人的古老而永恒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于是,这个故事就这样在十字架项链和基督的面前发生了,他们不清楚什么是诱惑,但他们清楚窗外的大圆顶正担任见证人的角色。 你有信仰吗?轮椅上的他似乎并不为刚才时间停顿中所发生的混乱的事情而快乐,他的忧郁反而因此而加深了。 不,我从不信仰。女孩这样回答,她好象刚才什么事也没发生,继续完成她的水彩画,使劲地在调色板上挤着天蓝色的颜料。而项链正握在了轮椅少年的手心里。 他把项链举到自己的唇边,耶酥小小的身躯被他灼热的嘴唇拥吻了。此刻窗外的圆顶仿佛正与他对视着,于是他垂下了头,把脸埋在膝上。他哭了。 等他哭完,女孩的画也画完了。你怎么了?女孩轻轻地把他的头抱在自己高耸的胸前。 把项链送给我,好吗?他的恳求让人想起末日审判。 你喜欢就拿去吧。 他抬起了头,泪水正逐渐干涸,他轻声说,从今以后,请你不要再来了,真对不起,请你原谅。 女孩平静地看着他,仿佛她永远都是这个表情。她看了好一会儿,又看了看窗外的圆顶。她什么话也没说,轻轻揉着他的脸,然后转身就走了。 别忘了你的画。 把画和项链都送给你吧,做个纪念,也许你要在很久以后才会再见到我。 她悄悄地出了门,象一个精灵,一点声音都没发出。 她再也没来过,四年了,只有那幅水彩画和十字架项链伴随着轮椅上的他长大成人。房间里逐渐被夜色笼罩了,他没开灯,只是让城市的灯火与星光从窗外稀疏地透进来。被这些光线点亮的只有那双透明般的眼睛,而残缺的身体则隐藏在黑夜的帷幕之后。 黑暗中的他,正被窗外的大圆顶那因模糊而更显得神秘美丽的轮廓唤醒了记忆,引导着他回到了母腹般的状态。那里有着一个戴着十字架项链的女人,跪倒在一副圣像前,她那么虔诚,那么可怜,她在为她的儿子祈祷。为了让她的儿子站起来,她宁愿忍受耶酥式的痛苦。正如耶酥的骨头被罗马士兵钉得粉碎,她奉献了自己的骨头给儿子。她在十字架上般的苦难中祈祷,忏悔,渴望有救世主来拯救她的儿子。 奇迹并没有降临,也许奇迹只属于《新约全书》。她的儿子最终被截肢,永远失去了膝盖下的两条小腿。她也在多年前的一个黄昏,拖着缺少一块骨头的身躯,躺进了郊区的一处荒凉的基督徒墓地。在那落叶聚积的地方,十字架墓碑上,刻着她短促的一生,也挂着一串项链。 黑暗中的回忆象是一节在隧道中飞驰的列车。四周一片漆黑,只有正面的一小点亮光。列车向亮光疾驰而去,但似乎又永远到不了尽头。只有时间的风从耳边呼啸而过,正如他彻夜敞开的窗户,大圆顶模糊的影子由此烙刻在他的视网膜上。直到列车驶出隧道,巨大的光明让原有的亮光变得一文不值。太阳升起了。 天蓝色再加上清晨金色的阳光,被上帝混合在一起,拜占廷式的圆顶仿佛成了调色板,呈现一种神奇的颜色。他不断想象着,在这个时刻,他想象着神秘的天启,圣灵会从一个高处不胜寒的地方来敲他的门,抑或是直接从那天蓝色与金黄色混合之处破空而来,穿过窗户直抵他的心窝里。他说,就象基督最早在加利利海滨收的四门徒那样,一代代伟大的圣徒,总是出自于不怎么完美的人。 于是他总是在不断地等待,等待拯救他的牧羊人,把这只残缺受伤的羊羔带进归宿的羊栈,至少也应带进大圆顶下那日思夜想的神圣所在。但没有,正如许多年前,一个女人为了她可怜的儿子所承受的苦难一样,诸如此类神圣的奇迹再也不会发生了。圣灵依然遥远,就连眼前拜占廷式的圆顶也好象回到了君士坦丁堡的圣 索菲亚。只有一个背着画夹的女孩送给他的十字架项链离他如此之近,紧紧贴在心口,胸膛里一团炉火正温暖着项链上痛苦的耶酥。尽管他曾经在这串项链前犯下一个小小的罪过,也许这正是一种赎罪。 在他的楼房与大圆顶之间,正在修筑一座大厦。那是一座宏伟的建筑,至少从物质角度来看是毫无疑问的。大厦正大口大口地向我们这座大工地般的城市喘着粗气,他不知道大厦到底有多高,但他明白,大厦将会象一座山峰立在他与拜占廷式的圆顶之间,把他们完全地隔绝。于是,他的恐惧与负罪感也与日俱增。 但他的梦,依然统治着他的夜晚。 他梦见了一个布道者。 等到梦醒的时候,他的双眼从虚幻的布道台上睁开,发现自己的屋子暗了些。一个巨大的阴影,如一堵沉重的墙,压在了他身边的画上,压在了他的瞳孔里。楼前那座宏伟的大厦,已在一夜之间又长高了许多,完全地超过了四周的建筑,彻底拦住了他的视线。拜占廷式的大圆顶躲到了这堵大墙之后,仿佛已在另一个世界。 大厦似乎还要不断长高,正如这座城市。脚手架上许多戴着安全帽的人忙碌着,他们的影子在那高高的地方晃动,给人以临近天国的感觉,就象许多年前建造那座东正教堂的时候。 他把头向后一仰,闭上了眼睛,让大圆顶在黑暗的脑海中出现。他不知道他还怎么活下去。世界静止了,一切都土崩瓦解了,眼前这座宏伟的大厦和这座城市的许许多多高大建筑,甚至连他自己的大楼,都倒下吧,都象积木一样四分五裂,化为尘土吧。只剩下美丽的大圆顶,留在空旷死寂的废墟的中央,完好无损地直到世界末日。 同样,这个愿望也永远都无法被他实现。但世界对他而言,的确是静止了,正如他对世界那样。但这时,他的父亲回来了。 关于父亲,他只知道父亲是个画家,父亲一生中最得意的作品叫《母与子》,自然,那是以他和母亲作为模特。后来这幅画参加了展览,所有的评论家都觉得这幅画很象圣母玛丽亚与刚诞生的耶酥,就象《西斯廷的圣母》。气质简直就是从文艺复兴大师们的原作上遗传来的一样。 事实上,父亲最擅长的还是临摹别人的作品。家里挂满了临摹自达 芬奇、拉斐尔、米开郎基罗、乔尔乔涅、提香的画。父亲把《最后的晚餐》中犹大的脸画得如同一个受贿的国家干部;把《末日审判》画得象迎接新世纪;至于他临摹加工的《睡着的维纳斯》,则被美院的老教授斥之为有伤风化。 幼年的他是在这些画中度过的,他总是把画当作真实的世界,油画布上的少年耶酥是他童年唯一的玩伴。在明与暗,冷色与热色的对映、冲突中,他留下了对于父亲的印象。至于对母亲的印象,则是在她祈祷的时候。 但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当他变成了残疾,坐上了轮椅,他母亲过早地走进了坟墓之后,父亲就再也不画画了。父亲把所有的画都烧了,甚至包括圣像,都在烈火中化成了一团青烟,飞升到天堂中去陪伴上帝了。父亲愤怒地诅咒着基督,诅咒着带走母亲的上帝。最后,父亲自私地抛下了轮椅上的儿子,到了另一个遥远的国度。只有每月寄来的钱,还提醒儿子知道在新大陆有一个父亲存在。 父亲老了,不再是那个年富力强的画家,而变成了挺着啤酒肚的平庸的商人。他的眼中不再闪烁着自信有力充满灵感的目光,而是被两团浑浊的东西所取代。父亲把他带走了,在一家宾馆里,父亲给他装上了一双国外最先进、价格最昂贵的假肢,使他又能站起来,慢慢地行走了。 他只是淡淡地说了声谢谢,让父亲有些失望。这时门开了,走近来一个年轻的女人,一个他极其熟悉的女人。是她,那个背着画夹到他的窗前画画的女孩,和他在十字架项链的面前,犯下了一场小小的罪过的女孩。他的心头猛烈地跳动了一下,似乎把胸口的项链给弹了起来,但现在,他们都成熟了。 父亲向他介绍,这位是父亲在上个月新娶的妻子。父亲自顾自地对他说,她和我过去一样,都是画画的,她只比你大两岁,你可以对她直呼其名。 但他和她什么都没说,也许她正惊讶于他能站起来了,而他则给了她一个忧伤的微笑。心跳终于平静了下来,十字架在胸前恢复了沉默,重新开始吧,他轻轻地对她说。父亲似乎没听清,什么? 没有人回答。 他独自一人去东正教堂,绕过那幢还在不断成长的大厦,也许不久它就要铺上玻璃幕墙,以强烈的反光刺激着天蓝色的圆顶。 他走上了那条静逸的小马路,走路的感觉仿佛是从幼年学步的年代回忆过来的。那两条由钢铁和密密麻麻的集成电路组成的假腿正安稳地装在裤子里,慢慢地将他带向那扇神秘的大拱门。 他看见大圆顶了,仰视的感觉让人觉得它与上帝同在。四个小圆顶如同最初的四门徒,虔诚地围绕着他们的主,聆听教诲。接着波浪式的小拱顶们和长长的窄窗也在望了,彩色玻璃上并没有什么图案,也难以望到里面。他终于来到了教堂乳白色的外墙下,伸手小心地抚摸着,然后他转到了大门口。 黄铜的大门敞开着,他站在大门口的石阶上向里望去,见到的是一张巨大的股市行情显示屏,一条条红红绿绿的文字和曲线正魔术般地变化着。巨大的厅堂里站着许多人,他们看起来很虔诚,他们也许正为自己的钱袋而祈祷着。还有两旁分立着的证券公司的交易窗口和电脑,正一个个虎视眈眈地对着他。只有大厅内四根雄伟的立柱,与头顶上圆形的巨大内顶还带着神的遗迹。 他笔直地站在门口,许多人从他身边擦肩而过,他就象块浑浊的激流中的礁石一样保持着姿势。这时他见到他父亲投资的那只股票正在股票显示屏中最显眼的位置红红火火,直线上升。他仿佛看到父亲正在哪个大户室里春风得意马蹄轻地举杯相庆。 嘈杂的人声和混浊的空气使彩色玻璃中射进来的光线变得晦暗幽远,更象是一个古罗马的大斗兽场。他退了出来,把背靠在墙上,吐出了长长的一口气。他感到墙上似乎有只无形的手,将他轻轻推了一把,然后他踱过了马路。 在教堂的斜对面,他见到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扎着两条辫子,坐在一张小板凳上,拿着画夹和铅笔,正在对天蓝色的大圆顶做着素描写生。她吃力地抬着头,仔细地观察那高高在上的圆弧和明暗对比,然后小心地涂抹在画纸上。 他停了下来,直盯着女孩手中的画,女孩有些疑惑,问他,什么事? 不,什么都没发生过。他慢慢地回答。 然后,他又用了这句话问了自己一遍:什么都没发生过吗? 拜占廷式的圆顶正庄严地看着他。 注:这座东正教堂的确切位置在上海新乐路和襄阳路口,几年前,教堂内部被改为证券公司,今年上半年教堂才被恢复,但依然空关,因为上海几乎没有东正教徒。 --------------------------------------------------------------------------------------- 黄包车夫与红头阿三 --------------------------------------------------------------------------------------- 下午六点,黄包车夫小苏北象往常一样拉着车赶往英租界靠近静安寺的一条小马路,去接孙小姐。小苏北的车行位于华界的老闸北,他小心地避过老闸桥上的红头阿三,沿着南京路往西,一溜地小跑,有人叫车,他也一律不予理会,如果放在今天可以投诉他拒载了。 小苏北今年只有二十岁,两年前家乡发大水,他独自一人来到上海,进了车行拉人力车,上海人称之为黄包车。小苏北虽然生得瘦小,两条腿却跑得特别快,农村人耐力又足,如果练长跑,保不准就是块世界冠军的料。可那年月吃饭是第一大事,扣除他每个月必须上交车行的这个费那个费的,剩下的只够他一日三餐了。可更要命的是车行不给他发执照牌子,就好象今天TAXI的营运证,没有这块牌子,那就是非法营运的黑车。在华界,那些穿着黑皮的警察总是睁一眼闭一眼的,可一进租界,那些红头阿三锃亮锃亮的眼珠子就会围着你转。如果给逮住了,劈头就是一警棍,接下来轻则罚款十个大洋,小苏北一个月都挣不到这么多钱,重则把车给扣下,那真是砸了你的饭碗了。 红头阿三是上海人对租界里印度巡捕的称呼。其实他们只是印度的一种少数民族,叫锡克人,信仰锡克教。每个锡克男子都留长发,以红色头巾缠头,所以得了这个外号。他们身材魁梧、骁勇好斗,常被召到英属殖民地军队中服役。除此以外,他们还是最出色的看门人,就象过去中国人在海外无外乎开餐馆与洗衣服,印度人在海外就是看大门,直到今天,香港许多摩天大厦仍由这些红头阿三把门。上海人一向非常讨厌他们,通常他们是英国人的狗腿子。最讨厌他们的还是上海的人力车夫们,红头阿三与他们的关系,就好象猫和老鼠的关系。 六点半了,南京路上依旧灯红酒绿,上海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小苏北来上海两年了,无数次从南京路上拉着车走过,却从没来玩过,他的消费主要是在老北站。过了哈同花园,小苏北有意无意地往这栋上海最大的豪宅里望了一眼,但他没有见到那个犹太人大亨哈同。再拉一会儿,转进一条幽静的马路的十字路口,就到了孙小姐的公寓了。 十字路口上有一个红头阿三,但小苏北并不害怕,因为他们认识,小苏北向那脸膛黝黑,高鼻深目,身材魁梧的印度人打招呼:“喂,阿甘?” “小苏北,侬好。”他居然会说上海话。 小苏北在孙小姐的门前等了一会儿,孙小姐终于出来了,她穿着一件红色的旗袍,把她身体的曲线都勾勒了出来。她幽雅地坐上了小苏北的车,带着苏州口音轻轻地说:“小苏北,还是去老地方,霞飞路1338号。” 小苏北把她拉走了,孙小姐出门的时候还看了那个叫阿甘的红头阿三一眼,给了他一个微笑。但今天阿甘却觉得孙小姐的这个微笑里总带着一种淡淡的忧伤。阿甘目送着小苏北拉着孙小姐远去,他注意到孙小姐新烫了一个发型,不是很时髦,但的确很美。 若不是皮肤黑了点,年轻的阿甘其实可算是个美男子,就象过去常在中国放映的那些印度电影里的男主角。可黝黑的皮肤恰恰能显出他的男子汉气概,他高高的鼻梁有些象施瓦辛格,而乌黑乌黑的大眼睛则酷似阿兰德隆。在印度人中,他也算是特别聪明的,英文说得很棒,到中国没几年,连上海话都会说了。他在这个十字路口站岗已经有两年了,既是交通警,又是巡警。所以,他和孙小姐也已经很熟了。 阿甘第一次见到小苏北是在一年前,小苏北拉着孙小姐回家,阿甘一眼就看出小苏北是没有牌照的。虽然他不象别的红头阿三那样凶狠,但还是拦住了黄包车。小苏北见了他,腿都发软了。可这时候孙小姐却说:“阿甘,算了吧,他也不容易。” 孙小姐的话就象是一盆清水,一下子浇灭了阿甘所有的火气,阿甘笑了笑,就放过小苏北了。后来小苏北每次来,阿甘都只当没看见,最后竟似乎有跟小苏北交上朋友的感觉。阿甘要下班了,他又想起了孙小姐,不禁轻叹了一口气。 每次拉孙小姐的车,小苏北总是能卖出十二分的力气,其实孙小姐的身体保养地很好,可以说是魔鬼身材,拉起来很轻松。不象有些大腹便便的外国老板,有汽车不坐,偏偏要坐人力车,想见识一下中国的风情,却苦了瘦小干巴的小苏北,拉着这二百斤的一团肥肉满上海地乱转,还要躲避随时可能出现的红头阿三。 小苏北的额头渐渐沁出了一些汗珠,“累了吧?”孙小姐在后头说,她轻轻地拿出一块手帕递给了他。小苏北接过手帕,一种诱人的香味灌入了他的气管,给拉车的递手帕,全上海恐怕只有孙小姐做得出。“孙小姐,你真好。”小苏北一只手继续拉着车,另一只手小心地擦了擦汗,手帕细腻的纤维触摸着他的皮肤,让他脸颊上一阵发红。 拐进了法租界的霞飞路,就再也用不着担心红头阿三的出现了。霞飞路也就是今天的淮海路,东段一直是全国有名的商业街,而西段至今仍是上海的高尚住宅区。这时,小苏北突然感到车子颤动了起来,于是他回过头去,发现孙小姐浑身发着抖,在用另一张手帕擦着眼泪。 “怎么了?孙小姐。” “没事,小苏北,真的没事。” “昨天在路上你也这样,为什么?” 孙小姐却答非所问地说:“小苏北,如果我赚够了钱,一定雇你做我的车夫,好不好?” “那太好了。”小苏北做梦都盼着这一天。 “还有,我还要雇阿甘给我看门。”她不哭了。 阿甘下班了,他回到巡捕房的宿舍。吃完了饭,先做祷告,然后就躺在了床上。他的床头有两张照片,一张是他在印度旁遮普老家的妻子和两个儿子的合影,另一张是孙小姐。 所有的红头阿三都是虔诚的锡克教徒,阿甘也是。他不停地在心中做着祈祷和忏悔,但脑海里却始终抹不去那个人。他每天在六点多临下班的时候,就会看见小苏北拉着车来接孙小姐,而第二天的早上六点多,他上班的时候又会看到小苏北拉着孙小姐回来。他早就明白孙小姐的职业了,这种职业让他恶心。在上海有许多这样的女人,他见过许多,但他实在又不敢对孙小姐有什么看法,因为她实在不象那种女人。 这条幽静的马路,通常让阿甘在上班时闲着没事做,他就悄悄地观察着孙小姐的公寓。由于孙小姐这种晚出早归的工作时间,使她每天上午总是窗门紧锁不见人影。通常要到午后才能见到她,她会在二楼临街的晒台上吃一顿简单的中饭。吃过午饭,她就在晒台上的一张大遮阳伞下听留声机放出来的音乐。这时站在马路上的阿甘就会听到从孙小姐身边传来的那首《我爱夜来香》。对于竺信宗教的红头阿三们而言,这种歌曲可以说是魔鬼的靡靡之音。可阿甘不这么认为,他总是傻傻地抬着头,看着孙小姐,沉浸在音乐声中。此刻侥幸路过的黄包车夫总是会对这个红头阿三投来蔑视的目光。有时候,孙小姐的视线也会扫到马路上,就会和阿甘的目光撞到一起。孙小姐会赐予这个漂亮的印度小伙子一个微笑,阿甘却不敢笑,肌肉僵硬地咧一咧嘴。于是孙小姐就会和他聊上几句,她的声音象手指一样拨动着阿甘的心。也常有许多小流氓来骚扰象孙小姐这样的单身女人,每一次阿甘都会挺身而出赶走他们,有一回阿甘甚至在孙小姐的楼下站了一整夜,帮她逮住了一个经常到她家偷东西的贼。孙小姐对此总是感激不尽,有时还会送给阿甘两张电影票,可阿甘从未敢去看过电影。 最近几天,阿甘发现孙小姐似乎有些反常,每次早上回家步履总是很慢,有一回差点跌到,还是阿甘扶了她一把。阿甘扶着她柔软的腰肢和手臂,心头狂跳不已,他明白自己犯戒了。孙小姐谢过了他,脸上面无血色地走进了家。 阿甘胡思乱想了一夜,也祈祷了一夜,但没有用,直到很晚他才睡着,他梦见自己被一根绳子勒住了脖子,被高高地吊起,许多人看着他,其中一个是小苏北,他在临近断气前用目光搜寻着孙小姐,但始终没有,直到他从恶梦中醒来。 小苏北拉着孙小姐到了霞飞路1338号,这是连着第7天到这个地方。是一座高大华丽的洋房,据说住着一个跺一跺脚能让上海滩发抖的英国大老板。孙小姐下车了,下车的时候又明显颤抖起来了,按说她在上海的风月场上已经很有经验了,却有些神情恍惚。但小苏北没看出来,小苏北只注意到她在下车时大腿上露出来的一块大大的淤斑,紫红色的,象一朵美丽的花,他看得出那是新近才受的伤。 “孙小姐,今天我们还是回去吧。” “好的,———不,不能回去。”小苏北发现她第一次如此紧张。她又恢复了过来,“小苏北,老样子,明天早上六点你来这里接我。”然后她拿出一把大洋都塞在了小苏北手里,小苏北从没见过那么多的钱,一时手足无措。 “孙小姐,用不着那么多。” “再见,快回家吧,我的客人等得不耐烦了。”她急匆匆地跑进了洋房。一个仆人给她开了门,然后立刻砰地一声把门关紧了。 小苏北拉着车回车行,却发现从法租界通往英美公共租界的每一个路口都站了一个红头阿三,完了,他必须绕远路了。于是,他又回到了霞飞路1338号门口,但他想起了什么,于是他就坐在那栋洋房的马路对面,从怀中取出了那块孙小姐给他的手帕。手帕上的香味经久不散,让小苏北有些想入非非,但他立刻又让自己清醒了回来。他看着那栋豪华的洋房,他不懂什么是法国式的屋顶,但那一块块红砖的确与英租界有很大区别。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却不愿意走,从怀中掏出了半块发硬的馒头垫了垫饥。不知到几点了,洋房里所有的灯光都灭了,只剩下最上一层的一扇窗户里还透出些光亮。在那光亮中,小苏北能依稀看出两个人影,一个男人,一个女人。那女人的背影他很熟悉。影子在杂乱无章地晃动着,象两个野兽。小苏北低下了头,他居然想哭了。 第一次见到孙小姐是在一年前的国际饭店门口,清晨六点,小苏北没有生意,他抬头仰望着这栋当时的远东第一高楼。一个艳若桃李的女人的出现了,她就是孙小姐,她满脸倦容地从国际饭店里走了出来。叫上了小苏北的车,把她带回了家,在她的公寓门口,小苏北认识了红头阿三阿甘。这天傍晚六点多,小苏北拉着一个客人又到了阿甘的十字路口,刚下客,孙小姐就从公寓里出来了,她说怎么这么巧,于是又坐上小苏北的车去了老西门的一户人家。在车上,她对小苏北说,既然我们很有缘分,明天一早你就到老西门的这里来接我回去吧。于是,小苏北就和孙小姐说好了,每天晚上六点来接她,次日一早再带她回家。一开始,小苏北还很疑惑为什么这个漂亮女人要晚上出门,早上回家,后来经车行里的老师傅一点拨才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小苏北实在不明白天底下居然还有干这一行的,就有了些瞧不起孙小姐的意思,可孙小姐待他真的很不错,就象姐姐待弟弟那样。再加上小苏北在上海混得久了,这类女人见得也多了,象孙小姐这样的待他好的,倒是只有她一个。若换了别的浓妆艳抹的女人,总是把拉车的当马来使唤。而黄包车夫们也都暗暗地在心中骂着这类女人——婊子。 月亮已升到头顶了,西段的霞飞路上没什么人,只有一个年轻的黄包车夫和他的车。小苏北忍不住又向对面楼上的那扇窗望了一眼,鬼魅般的影子还在晃动着。小苏北把头埋在膝盖中,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惨叫声把他惊醒了。是女人的惨叫,这声音声嘶力竭,充满着恐惧,回荡在深夜的霞飞路上,把小苏北的心全都给揪了起来,揪到很高很高的天上,再抛下去。他突然觉得这整条霞飞路每一座豪宅都象是妖魔鬼怪的洞窟,布满了邪恶,仿佛要把他给吃了。 小苏北睡意全消,他的手心里全是汗,站起来走动着,等待天明的到来。可天亮地却特别慢,月亮继续高高地挂着,偶尔有几辆黑色的福特骄车从霞飞路上驶过。对面的灯还亮着,他们在干什么?小苏北有些痛苦,但他无能为力。 东方开始有了些白色,小苏北焦急地等待着,他不知道时间,他趴在洋房前的铁栏上向里张望。突然门打开了,一个穿旗袍的女人罩着一块头巾,蒙着脸,跌跌撞撞地冲出了门,门里一个家仆样子的人在后面轻蔑地说了句:“贱货。” 小苏北听见了,他真想冲上去揍那个家伙。但孙小姐到了他的面前,他看不到她的脸,一把扶住了她,她浑身无力地靠在小苏北身上,一句话也没说。他能感觉到孙小姐浑身在颤抖,他轻轻地把她扶上了车,把她拉了回去。 回到静安寺边的那条十字路口,阿甘正好上班,他看见小苏北把孙小姐拉回来了,但感觉总是不对,他跑上去和小苏北一起把孙小姐扶下来。他们要把她送进门去,孙小姐说话了:“不,我自己能行,你们回去吧。”她的话很轻,气若游丝地。她很坚强地站直了身子,头巾中只露出一双忧伤的眼睛,走进公寓,关上了门。 小苏北哭了,他不愿让红头阿三看到自己的眼泪,慌忙地拉着车走了。阿甘则怔怔地站着,整个上午,他没什么心思,徘徊在孙小姐的门前,望着她拉起的窗帘。午后,他没有见到晒台上有人,下午,依旧不见孙小姐的人影。阿甘的心里乱极了。忽然,他听到了留声机的声音从孙小姐的窗户里传出,这让他略微放心了一些。午后的阳光象剑一样射到了阿甘身上,他象个木头人似地在留声机放出的旋律中一动不动的。这阳光突然泛出了红色,就象血的颜色,让阿甘有一种嗜血的感觉。 他的烦躁不安又折磨着他了,他再也无法忍耐了,他翻过了墙,跳进了孙小姐的公寓。打开门,冲了进去,客厅里没有人,阳光把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象个印度僵尸。阿甘遁着留声机的生意,跑上了二楼,每一步都让他发抖。他颤栗的手打开了孙小姐卧室的房门。他见到了孙小姐。 孙小姐躺在床上,但他一开始不能确定这就是孙小姐,因为阿甘现在看到的这张孙小姐的脸他已不再认得。这是一张被摧残过的脸,被一个残忍的男人摧残过的,尽管这张脸在昨天还足以沉鱼落雁。如血的阳光洒在她可怕的脸上,但是她的表情还是如此安详,从容不迫。她穿着那件红色的旗袍躺着,她的右手放在心口,左手垂下了床。在左手手腕上有一道长长的伤口,伤口切得很深,皮和肉都翻了出来,红色的肉向外翻涌着,就象是她性感的红唇,迷倒了这个城市中的许多男人。从深深的伤口中,动脉隐约可见,一道血正汨汨地向外流着,血顺着她五根纤细的手指,象丹蔻似地涂满了指甲。血流到了地上,已经有一大滩了,就想浴缸里的水。一地的暗红色,被阳光洒上一层夺目的光彩。阿甘仿佛见到孙小姐的生命也随着血流到了地上,被阳光摄去了。 留声机中发出的音乐继续充满着整个房间。 阿甘摸了摸孙小姐的脉搏,然后痛苦地抱着头。这时他见到了桌上堆着十根金条,金条边有一张纸,阿甘认识汉字,纸上写着孙小姐最后的字迹“给小苏北和阿甘”。 阿甘明白,这十根金条是孙小姐一生的积蓄,是她用自己的身体换来的。 阿甘瘫软下来了,阳光象剑一样,刺破了他的灵魂。 小苏北在六点半的时候准时到了孙小姐家门口,却发现她的门口贴着巡捕房的封条。他迷惑地站着,直到他看见阿甘拎着一个沉甸甸的包袱向他走来。 小苏北发现阿甘的脸被血色的夕阳涂满了。 于是,孙小姐送给他的那块手帕也落到了夕阳中。 一个月后的上海著名的英文报纸《字林西报》上记载着这样一条英语新闻,现翻译如下: “本报讯: 昨日霞飞路1338号的一栋豪宅内发生一起凶杀案。英国克来福公司董事长布朗先生在自己的家中遇害,身上发现二十七处刀伤。两名凶手已被当场缉拿,其中一名华人,二十岁,以拉黄包车为业,另一名印度人,二十三岁,供职于英租界巡捕房。两名凶手行凶的原因不明。另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布朗先生生前有性虐待的僻好,经常召妓,并施以殴打,乃至将其毁容。” 小苏北由法租界的刑事法庭审判,判处死刑,于1935年7月14日,也就是法国的国庆节被正式处死。 那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小苏北面对着一排黑洞洞的枪口,却一点也不害怕。他打量着法国军官漂亮的军服,仔细地琢磨着军官的那顶帽子,他想提醒军官,你的帽子戴歪了。他刚要开口,枪响了,6颗子弹灌进了他的胸膛。 阿甘由英租界的军事法庭审判,判处无期徒刑。被流放于印度洋上的安达曼群岛。一直关到印度独立,阿甘才被大赦放了出来。 阿甘很幸福,寿命很长,而且子孙满堂,直活到2000年,88岁的阿甘穷其一生的积蓄来到中国的上海。他发现这座城市与60多年前相比已有了巨大的变化。在他当年站岗的十字路口上一个年轻的交通警察正在向一辆违章的出租车开罚单。孙小姐的公寓早就被拆除了,建起了一座三十层的高楼。而当年的霞飞路1338号的那栋发生过命案的洋房依然活着。 年迈的阿甘又来到了上海西郊的一座荒凉的小花园中,六十多年了,这个小花园什么也没变。他借了把铁铲,拼尽最后一点力气在一株与他一样老的大树下挖了起来,不一会儿,他挖出了一个包袱。他打开包袱,里面是十根金条。 1935年5月27日,就在这个花园里,小苏北和阿甘一起,把这十根孙小姐留给他们的金条埋进了大树下。 那个夜晚,小苏北对阿甘说:“我们两个,如果谁能活下来,这十根金条就归谁。” 天空中乌云掩盖着月光,黑漆漆的夜色中,两把刀子的寒光照着他们的脸。 阿甘带着十根金条,在上海到处寻找小苏北和孙小姐的墓,但他始终都没有找到。但他最后竟奇迹般地找到了小苏北的哥哥的后人,他伸出颤抖的手把五根金条交给了他们。 在回国前的那天,他来到黄浦江边,外滩的大楼让他很容易地就想起了往事。黄浦江水滔滔不绝地向长江口流去,在江水中,满头白发的阿甘仿佛看见了十字路口那个英俊的印度巡捕,那个年轻的黄包车夫,还有,孙小姐的脸。 然后,阿甘把剩下的五根金条全都扔进了黄浦江里。 --------------------------------------------------------------------------------------- 卷帘人 ---------------------------------------------------------------------------------------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李清照 《如梦令》 这是一个庭院深深深几许中的花园,花园里有假山,流水,石径,修竹,美人蕉还有海棠。 “海棠花开了。”一个女人在竹帘边轻轻地说,她说的很轻,悄悄地就象一片叶子落地的声音。但我听见了。这女人的名字,你们都很熟悉,用不着我说了,而至于我,你们也许很陌生,但如果有人细心地寻找一下,就会发现我是谁了,对,我就是卷帘人。我七岁就被卖进了她家为奴,她不爱用丫环,在我十岁起就让我服侍起她了。 “它开得真美。”她对着我说了这句话。我的心被轻轻地抓了一下,我看了看花,又看了看她的脸,然后,我流下了两行眼泪。她微笑着,掏出手帕为我擦去了泪水。但是从这一天起,我长大了。 我们家的主人赵明诚,是我们大宋首屈一指的金石家。他不是繁忙于公事,就是到全国各地去搜集古今名家的金石字画,这次又是一个月没回家了。虽然我们家的男女主人非常地恩爱和睦,但他们却一辈子都没有过孩子,这令后世许多研究他们夫妇的大学究们百思不得其解。这原因只有我知道,我将为他们保密———赵明诚在这方面不行,他无法尽到作一个男人,作一个丈夫的责任,这令他万分痛苦。但她依然爱他,永远爱他,尽管这注定了要使她承受一个女人所难以忍受的痛苦。 我们家的女主人每天都在竹帘前面对着花园,望着四面屋檐上随风而响的风铃,和偶尔飞过的小鸟,还有在阳光下树影的消长。或者看秋叶落了,报以几声叹息;冬雪下了,装饰她的发暨;春雨降临,勾起她的些许诗意;夏蝉鸣叫,让她把丰满的手臂和身体曲线暴露在我害羞的面前。而对于这种时刻,我一开始总是会脸红的,但她不怎么在乎。也许她还不明白,那年在我十四岁的身体里所起的某种特殊而微妙的变化。 在这个故事里,有一场黄昏时下起的雨。 雨时大时小,风却急急地掠过,把屋檐下的风铃刮地叮铛作响,畅快地起舞弄清影了。而檐下成了一道水帘,水帘里还有一道竹帘,竹帘里是一间宽敞干净的房间。墙壁上挂满了主人苦心收藏的名家字画和数不清的印章。房子中间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米酒和文房四宝。我举着一盏明亮的油灯在桌旁,给房间涂抹上了一层奇异的桔色光芒。 她在写词。 她的一辈子都在写这种被称为词的诗。从她的少女时代到她年迈之际。而现在,是她一生中的黄金时代,尤其是在今天这样的夜晚,在她等待主人的每分每秒。 主人还没有回来。 她说她要永远这样等下去,然后她轻轻地把词唱了出来。在这间古老的房间里,油灯闪烁着,她口中吟出的旋律缠绕在雨夜潮湿的空气中,窗外的雨点打着芭蕉的声音在为她作着伴奏,这房间里的一切都在共鸣着,象一张张模糊的七铉古琴。但是对你们来说,这已是一种绝唱了,不幸的你们再也无法听到这种九百年前的音乐了,你们只能守着这些陈旧的文字,妄自空想着另一个时代的轻歌曼舞。 她终于叹了一口气,在喝下了几口浓烈醇香的米酒之后,睡下了。 床在房间的最里头,在薄如蝉翼的轻纱帐内,由我伺候着,毫不介意地脱下了衣裙。酒后的她有些困了,她的手臂勾着我的脖子,却不动了,我只能用手扶着她的细腰帮她躺下。她平躺在床上,手却不肯放开我的头颈,她高高的胸脯一起一伏,好象浑身都在颤栗,这种颤栗是撩人的,使她全身的曲线都暴露了出来,这曲线表明,她是个成熟的,完美的,而且还没有生过孩子的女人。她和她丈夫的所有秘密我都知道,十四岁的我也都明白,我的手在她的腰眼上滚烫着,她口中呼出的带着米酒味的气息直冲我的鼻孔。我的脸烧了起来。 她细细的手臂居然使出了很大的力量,把我的脸埋到了她的胸脯里,我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 她醉了,她不知道她究竟干了些什么,但我没醉,我明白,我和她犯了一场小小的罪过。 雨越下越大。 她在梦中轻声呼唤着海棠。 我离开了她的床,来到花园中,在海棠花边上撑起了一把伞,把伞的全部都罩在了花上。 我在雨中站了整整一夜。 雨停了,天也亮了,我悄悄地擦干了身子,换了身衣服,来到窗前,雨后的空气和光线透过帘子进入房间,驱散了那淡淡的酒气。她醒了,她似乎没有意识到昨夜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她全忘了。 我也好象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拉起了帘子,她看了看我,然后问起了海棠话怎么样了? 海棠花很好,和昨天一样。我淡淡地回答。 这是事实。 -------------------------------------------------------------------------------------- 恋猫记 --------------------------------------------------------------------------------------- 我是看了电线杆上的广告后,来找我要租的房子的。我走过一座桥,边走边看桥下一排排老式的瓦房。这些多是二三层的房子很久远了,几乎每个屋顶都开着本地人称为“老虎窗”的小阁楼。也许不久它们就会与我的旧居一样被夷为平地。 现在我看见了一只猫,一只浑身雪白的猫,除了尾巴尖上有几点火一样跳动的红色。它正行走在那片屋顶上,不断地张望,阳光洒遍它漂亮闪光的皮毛。它行走的姿势相当优雅,每条腿落地时都是那么轻柔和小心。它很沉着,仿佛是在刻意向我表演一种气质。 我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这只猫,我停下了,趴在桥栏上仔细打量它,就象欣赏一件艺术品。同时,我心底的一扇门被它打开了,在那里还有一只猫。 是的,我心底的那只猫正在我旧居的地板上行走。它同样是一身白色的皮毛,尾尖上火一样的红色斑点。忽然又伏在一个小男孩的怀里,这个男孩就是我。但现在已不是了。我心底的那只猫在一天的清晨,死去了,那一年,我十一岁。 屋顶上那只猫突然消失了,阳光下,只有数不清的瓦片和瓦塄上随风摆动的青草。我的心头突然被一种莫名的酸涩占据了。然后我找到了桥下的瓦房中那间待租的房子,第二天,我住了进来。 这是个二楼的小房间,十几个平米,外加一个小阁楼,对于我来说也够了。这里散发着一种我熟悉的味道,从每一条楼板的缝隙间涌出来,把我心底的某些记忆又唤醒了。我决定睡在小阁楼里。 小阁楼小得可怜,只有老虎窗外的月光洒了进来,我站在床上,趴着窗口向外望去,伸手可及的是一层层瓦片。忽然我好象看见了什么,在月光与路灯的光影中,一团白色的东西从十几米外的瓦片上一掠而过,在黑夜的背景下很显眼,但那东西闪得很快,象个精灵。 我睡下了,但一直睡不着,我记起了童年的那只猫,它美得出奇,并且与我非常亲近,后来被我父亲处死了。我为那只猫的死忧郁了整个童年时代,但后来渐渐淡忘了,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又记起来了。这时,我突然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看着我。通过神秘的直觉,我能感到,尽管我正闭着眼睛。 必须看一看,我必须。 我张开了眼,月光透过窗玻璃倾泻在我的瞳孔中。在窗外,紧贴着玻璃,一只白色的猫正睁大着眼睛看着我。 我明白自己不是在做梦,感觉把我带到了昨天见到的那只屋顶上的白猫,就是这一只,我敢肯定。 虽然隔着一段距离,我看不清它的全部细节,但我能想象出它放大了的瞳孔,在黑暗中闪着幽幽的光,就象只黄棕色的核桃。我站了起来,把脸贴在窗玻璃上,她居然没动,依然凝视着我,好象是在认人。我现在看清它了,隔着玻璃,也许我和它的眼睛只有十厘米的距离。它的眼睛不仅象是两只漂亮的黄棕色核桃,不,更象是宝石,怪不得要以猫眼来为一种价值连城的宝石命名了,原来猫眼的美是那样令人神往,尤其是在今天这样的夜晚。 我要打开窗,我有一种冲动,抚摸它光滑皮毛的冲动。我打开了窗,正当我的手要触到它的头颅时,它猛地眨了眨眼睛,两道凛厉的目光直刺向我,然后迅速扭转身躯,一瞬间已在瓦片中消失地无影无踪了。月光洒在我脸上,一阵河风袭来,我又缩了回去。我实在难以捉摸它,带着许多疑惑,我终于睡着了。 天还没亮的时候,我突然被什么声音惊醒了,那是脸盆被踹翻的刺耳声音。难道有贼,我立刻穿着短裤汗衫走下阁楼,打开了门。 门外一片漆黑,在狭窄的楼梯口果然有一个人影,我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谁?” 我开了我房里的灯,灯光照亮了昏暗的走道。她的年龄与我相仿,手里拿着钥匙,正在开门的样子。 我反问了一句:“你是谁?” 她看了看,笑了起来,我这才意识到我只穿着短裤。接着她说:“你是新搬来的房客吧?我就住在你隔壁,也不知是谁在这放了一个破脸盆,对不起打扰你睡觉了。” 此刻,我睡意全消,索性出门到河边上转了一圈。在清晨无人的河边,我想起了“南泉斩猫”的故事。唐朝池州南泉山上有位叫普愿禅师的高僧,世人称他为南泉和尚。一天,寺庙里的和尚抓住了一只美丽的白猫,谁都想拥有它,引起了争执。于是,南泉和尚把镰刀架在猫的脖子上说:“众生得道,它即得救。不得道,即把它斩掉。” 无人回答,于是南泉和尚一刀下去,把猫斩了。后来他的徒弟赵州知道后,立即脱下自己的草鞋,把鞋顶在头上走了出去。南泉和尚当即感叹说:“今天若是你在场,猫儿就得救了。” 据说对僧人来说,这是一个自古以来即难以理解的参禅课题,往往会有许多种不同解释。我不知道为何要想起这个故事,它所象征的东西实在太难解了,也许就是个无解题。 我胡乱转了一天,黄昏时分回来时,隔壁的女邻居正在出门。奇怪,她怎么晚上出门。 与昨天不同,我很快就睡着了。还是在小阁楼里,居然连梦都没做一个。直到一种热乎乎的感觉使我缓缓醒来。 那是什么?窗外依旧明月高悬。我感到温度不对,半边身子象烧起来了,吓了一跳。有种气流涌到我脸上,并有另一种呼吸声,当然我能分辨出哪些是我的,而哪些不是。我确定是有个什么东西正在我身边。我轻轻翻了身,身边毛茸茸的,我伸手轻轻触摸到了它光洁柔软的皮毛。还是那只猫,门窗都关得死死的,真不知道它是怎么进来的。 我借住窗外射进来的月光和路灯光盯着它。它躺着,闭着眼睛仿佛睡着了的样子。它睡觉的样子很美,尤其是它那张脸,就象从某幅古代画卷中美女的脸浓缩变形而来的。还有它那斜卧的身躯,为了想出合适的词来形容,我足足思考了十分钟,有了,这活脱脱就是贵妃罪酒后披了一层白色貂裘的形象。 我又要动手了,尽管我很怕它会从我身边逃走,但我无法自控。我把手按在它背上,仿佛已感觉到了它的骨头,猫骨头是很轻的,又圆又滑,尽在我手掌之中。我另一只手则抱住了它的腰,我能感觉到我的手指正穿过它的胯骨,紧紧搂住了它苗条的腰身。 这时,它睁开了眼睛。出乎意料,它没有任何惊慌失措的表现,目光有力地注视着我。它几乎一动不动,鼻子里喷出的热气与我的呼吸混杂在了一起。她真热,我有些出汗了,但我反而把它抓得更紧,拥入怀中。 它没有反抗,温顺地躺在我怀里,并顺势用两只前脚搭住了我肩头。我知道它现在把利爪缩进脚掌里去了,否则会伤人的,我只感到它脚掌心的几块软软的肉垫。它仍然盯着我,但目光柔和了许多。我敢发誓,它一定认识我,从它那黄棕色的眼睛,奇异的充满魅力的眼神,对我那么温顺而亲切。 我已确定这并不是做梦。它是美的,它小小的身体内仿佛注入了生物界一切的美,包括人类。我大胆地抚摸起它的全身,从它两只薄薄的耳朵到透过长毛纤细可人的脖子,从两排轻灵的猫肋到它变化多端最不顺从的尾巴。我就象抚一把古桐琴一样,抚遍了它身体的三匝,就差在它嘴唇上轻轻一吻了。 我忽然发现自己是在一幅古典风格的画卷中了,就象《聊斋志异》里的插图。我能想象这里并不是狭小的阁楼,而是它(她)的闺阁。大胆地闯进来的人是我,与它(她)一同躺在这床上,月光洒进来照着我们。它(她)全身没有一丝衣服(这是事实),被我搂在怀里,顺从地被抚摸被拥抱,没有一丝保留地向我敞开。并且含情默默地(这是想象)看着我,尽管没有一句枕边细语。 我相信我与它(她)是青梅竹马的,在我们的童年,就曾这样亲密过了,尽管童年的它(她)早已死去了。但我忽然相信猫这样的动物是会死而复生的,而现在,我们都已经长大了。 渐渐,我睡着了,直到天明我醒来后,才发觉它(她)已经离去了,但我的身上仍残留着它(她)的体温和味道。请原谅我用了“它(她)”这样的称呼,这也许不合适。但我真的有这样一种感觉,尤其是在拥它(她)入怀时。 吃过早饭,隔壁那女子请我到她家坐坐。她的房间也不大,但布置地很干净。我突然问她:“你知不知道,这一带有只白猫,不知是谁家的。” “没错,那是我养的。” “原来是你的,那它在哪儿?”我差点就把昨晚的事说了出来,但是我不敢。 “它出去了,我养猫,不喜欢把它关在家里,就是要让它在外面自由自在的,也许,昨晚上出去谈朋友了吧。” “你说猫也会谈朋友?”我突然有些紧张。 “春天到了嘛。”她说的时候,神色和语气都有些怪,“你那样关心它,难道昨晚它在你那儿?” 我沉默了半晌不敢说话,局促不安地站了起来。她忙说:“你别走啊,我不问了。其实,你是一个有吸引力的人,别误解,我是说对我的那只猫而言。” 我盯着她,她的皮肤很白,就象是那只猫身上雪白的皮毛。我甚至觉得她的脸也有些象猫,当然这并不是一种恶意的比喻,这说明她也很美。我还想说些什么,但又缩了回去,迅速离开了这里。 晚上我开着灯,猫又来了,又一次扑在我身边。我承认我不可抗拒它(她)的魅力,我被它(她)征服了。象古人描述的那样,它(她)轻扭小蛮腰,也许这是一种诱惑,一种刻意的挑逗,在这方面它(她)有很高的技巧。我深深地陷入了此中的乐趣,此后一连好几夜都是如此。 这些天,不知什么原因,我牙疼了,口腔左面上排最里一颗,虽然很轻微,但这小小的痛楚却有绵绵不绝的味道,每时每刻都会突然来骚扰我。 但令我更忧心忡忡的是,“南泉斩猫”的情节在反复纠缠着我。猫是极富诱惑力的东西,也正因为如此,猫也会成为人类烦恼与痛苦的根源,这与猫带给人类的美是同时到来的,就象一对孪生兄弟。所以南泉和尚是从斩断痛苦的角度出发的,他必须斩猫,其实也是一种对佛法的履行。但赵州又为何要头顶草鞋呢?我实在难以回答,也许这个问题千百年来就没有人真正解答过。 我真的陷于痛苦中了,说不清,只感觉一种潮湿的味道从心底升起。当与它(她)在一起,我总有一种幻觉,把它(她)想象成一个人。虽然我明知这不是,可我陷进去了,仿佛晚上在我枕边的真是一个从展子虔或是吴道子的古代画卷中走出来的仕女。这种幻想是危险的,如果连人与畜牲都分不清,我岂不是要被划入衣冠禽兽之列了。于是每当我睡着以后,都会梦到一把镰刀,血淋淋的镰刀,这把刀刚刚斩下了一只美丽的白猫的头颅。然后一个和尚对我双手合十,我接着就被惊醒了。 第二天一早我就去找我的女邻居,我还从没见到过她和她的猫在一起过。我希望她能看住她的猫,不要让它到处乱跑。 “把猫囚禁起来是件很残酷的事,你要知道,谁能得到它的青睐是一种幸运,它可是个倾城倾国的人间尤物。”她说这话的神情与晚上那只猫象极了,我一分钟也呆不下去了。 这天晚上,我故意要疏远猫,不让它(她)靠近我。它(她)盯着我,一副随时准备冲锋的样子,全身皮毛随着喘息一起一伏地。突然它(她)的目光软了下来,哀求似的蜷缩在地上,那痴痴的眼神真让人揪心。它(她)叫了起来,猫儿叫的声音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女孩子发嗲,但这回的叫声却如此撕心裂腑,就象我幼年时养的那只猫临死前的叫声。 我的脖子仿佛被什么扼住了,我也想发出它(她)那样的叫声。眼眶里开始有些湿润了,我控制不住我自己,走上去搂住了它(她),把我们的脸贴得很近。它(她)的眼中射出幽幽的目光,然后伸出了小小的舌头,舔在我脸上。这时我才发现我的眼泪已挂上了脸颊,却被它(她)的舌尖舔去了。这真是一只善解人意的猫,我———我不敢说后面的话了。天哪,我的牙疼突然加剧了,好象升了一级,就在这一瞬间。 第二天,我又清醒了,我明白自己不该如此冲动。我要摆脱它(她),搬家吗?不,我不想离开这小阁楼与老虎窗,而且我也搬不起,但我又不可能把隔壁邻居赶走。在外头转了一天,我的牙疼看来也是“此恨绵绵无绝期”了,傍晚回家,又碰上隔壁那女人出门,她看我神色依然很怪。 这天的天气很不好,非常闷热,天气预报说晚上可能要下雷雨。到了十点以后,猫果然来赴约了,它(她)猛地扑在我后背上,用缩进了爪子的脚掌抚着我的脖子。它(她)只要把爪子放出来,就足以抓破我的颈动脉,送了我的命。我突然有些害怕,抱住了它(她),并把它(她)放在眼前盯着,我希望能从它(她)眼中寻找出什么。 我见到了它(她)黄棕色的眼珠,以及那一条缝似的瞳孔。在瞳孔中,我依稀能见到我自己,再往里,竟是一个和尚,他手里拿着一把镰刀凝视着我。猛然间,这一切又都消失了,只剩下那双眼珠和瞳孔。 南泉和尚,又是他,他一定在看着我。我立即把视线从猫的脸上挪开,在小阁楼里寻找什么,我在寻找一样足以斩断我的烦恼的东西。终于,我的目光落在了床头上伸手可及的一把剃胡子的刮刀上。我心里打了个哆唆,不敢去碰,于是又把它(她)紧紧搂在怀中,就象热恋中的人一样,我的心中掠过这念头就使我痛苦了起来。我的手向刀伸了过去。 这一过程是极短的,但却好象走了很久很久。除了那只手以外,我全身一动不动的,我怕极了,害怕让怀中的它(她)察觉。但它(她)仿佛已沉醉在这甜蜜中了。这柔软的躯体在我怀中,暖暖的,象一团火,既是带给人温暖的,也是带给人危险的。我多想这一瞬成为永恒,我们两个永远这样直到一起慢慢变老。但我的那只手似乎已不再安在我胳膊上了,那只手似乎已属于南泉和尚了,终于拿起了那把刀。 我不敢去看,闭上眼睛,把脸埋在它(她)毛茸茸的头皮和薄薄的耳朵。虽然不敢看,但我的手上却好象长了一只眼睛,带着那把锋利的刮刀,逼近了它(她)的后背。我突然感到自己手里握着的已不是刮胡子的刀,而变成了把割草的镰刀,这把刀俨然是南泉和尚亲手交给我的。 此刻,另一种痛苦从我的口腔深处的神经中抽搐着,在这不断升级的牙疼中,我好象见到了南泉山上那只身首异处了的猫,又好象见到了我幼时那只被处死的血淋淋的猫,它们和我怀里的这只一样都是美的。也许正因为如此,美才成了一种罪过,是的,美是会犯罪的,犯了诱惑罪,对于这种罪,南泉和尚说,只有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现在,我的刀已开始触到它(她)的白毛了。 忽然我闭着的眼睛里闪过一道白光,我立刻睁开眼看着窗外,又是一道,从夜幕的乌云里掠过一大片令人目眩的白光,那是闪电。接着从苍穹深处传来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炸开了一个响雷。这雷声尽管只有一瞬,但却充斥了我的小阁楼,我的耳膜和大脑。我松了手,刮到掉在了床上。此刻差不多刀尖就要刺进它(她)柔嫩的肌肤了。 它(她)察觉了,是上天的惊雷提醒了它(她),立即扭动起灵活的躯体,从我的怀里逃脱了出来,跳到床的另一头盯着我。它(她)发现了那把刀,它(她)的眼神中掠过一丝巨大的痛苦,它(她)现在什么都明白了。 它(她)发出了绝望的叫声,这声音伴随着突如其来的雨点一同敲打我的玻璃窗。我理解的它(她)的意思,它(她)的呻吟就象几千年来所有苦命的痴心女子。转眼它(她)的眼神里又充满了无奈的哀怨与仇恨,我真怕它(她)会扑上来咬断我的喉咙,我哆唆了,但我还是大着胆子要上去和它(她)重归于好。 它(她)拒绝了。它(她)不再象那似水柔情的美人的化身了,而更象是一个被遗弃了的苦命人。它(她)对我充满了恐惧和敌意,弓起了身子,随时都会逃得无影无踪。 雨,越下越大,雷声再一次响起。而缠绵的痛苦从心底和牙龈里两个方向升起遍步我全身。 它(她)走了,走得如此从容不迫,没有回头,保持了它(她)的尊严与风度,消失在灯光中。我没有追,我还敢追吗? 时间仿佛停滞了,只有雨点不断敲打着窗玻璃。 我牙疼了整整一夜,到第二天疼得似乎牙齿已不再属于我了。我用了各种药,也去看了牙医,但毫无效果,始终查不出病因,是一种神秘的惩罚吗?此后的三天,牙疼愈演愈烈,而那只猫也再没出现过,甚至连隔壁的女邻居也无影无踪了。我用力敲她的门,却没有反应。我只能到楼下去打听她的情况,楼下一位老太却说从没见到过我所说的这个女人,并且还说我隔壁那间房已经十几年没住过人了,根本就是空关着的。至于那只猫,老太也从没见过。 真不敢相信,可难道我亲眼见到的都是假的。于是我又忍着剧烈的牙疼,问了这一带其他十来户邻居,都得到了相同的回答。他们建议我到神经病医院里查查是不是有什么病,还有人神秘兮兮地说我遇到鬼了。 不,它(她)和她都是的的确确存在的,到底是我疯了,还是整个世界的人都疯了。我有一种感觉,如果不弄清楚,可能我的牙疼一辈子也好不了了。我决定冒一次险,用力地撞开了隔壁的那一扇门。天哪,这房间与几天前的景象完全不同了,地上积满了厚厚的灰尘,房梁上结了密密麻麻的蛛网,家徒四壁,空空荡荡的,布满了凄惨阴冷的空气。的确是许多年无人居住了,可前几天,我明明在这房里与那女人说过话。噢,我的牙疼又开始折磨我了。 我疼得浑身软了下来,坐倒在地上,扬起了一地的灰尘。我回想起那只猫,但剧烈的牙疼使我脑中天昏地暗,但我唯一清楚的是,我明白我已永远失去它(她)了。 忽然我仿佛看见了什么,那是南泉山上,南泉和尚的徒弟赵州正头顶着草鞋,走出山门。他在向我微笑着,镰刀与南泉和尚都消失了,只剩下一座高大的禅院与一只复活了的猫。 我现在终于能明白赵州为什么要头顶草鞋了。 --------------------------------------------------------------------------------------- 杞人忧天 --------------------------------------------------------------------------------------- 我就是你们称做杞人的那个疯子。 其实,我并非叫这个名字,我只是个杞国人。众所周知,我之所以名垂千史是因为我的一项愚蠢举动。于是我成了白痴的代名词。 但这不对,其实,我是个天才。 看到这里,你们一定不会奇怪的,以上的话正是一个疯子的标准言论。根据科学的研究,所有的疯子都认为自己不是疯子,反而认为自己是个天才,越是这样,越是说明他的病情已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应该在精神病院里关一辈子。事实的确如此,我的大半辈子是在杞国的国立精神病院度过的。 杞国国立精神病院坐落于都城南门外幽静的山谷中,占地达方圆十里,有着高大坚固如城墙般的围墙,日夜有许多身披盔甲的武士守卫。精神病院的名誉院长就是我国的国君,正式院长为前装甲部队总司令,也就是专门指挥马拉的战车部队。我院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医师力量雄厚,充分体现了我们伟大英明的国君所具有的崇高的红十字精神。更为难能可贵的是我院专门征召并培训了一批年轻漂亮的女护士,堪称全球护士的源头。有她们的悉心呵护和治疗,我宁愿在这里关一辈子。 和所有的精神病院一样,病人过的是铁窗生活,白天可以在鸟语花香的大花园里放风,晚上则有十八把大锁锁住我的房门。但我并不怨恨,因为这完全是为了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免遭我们这群暴徒的侵害。 毫无疑问,我们这里关的都是精神有问题的人,我是因为告诉别人我们生活的地球是圆的而被医生诊断为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对社会有极强的破坏性。为了治疗我,把我送入了这里,我真该万分感谢我们的政府挽救了我,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于是我白天在花园中寻找灵感,晚上就写下许多歌颂我们伟大国君的诗篇,这些诗大多流入了宫中,并被歌女们演唱给国君听呢。据说其中的几篇精华,做为“风、雅、颂”中的“颂”的部分而被孔老夫子编入了《诗经》流芳百世了。 但另人烦恼的是,我的病依然没好,在我的潜意识中依然坚持着地球是圆的这样的谬论。虽然许多著名的大夫对我进行了全方位的长期治疗,可我还是时常在梦中研究圆周率,3.1415926......也许我到死也得不出最终结果。还有,居然象太阳是否绕地球转动这样愚蠢的问题我都敢提出来,难怪医生说我不但脑子有病,而且眼睛也有病,连日出东方,日落西方也看不出,于是建议关我一辈子,以防我的思想毒害下一代的成长。 突然有一年,我国与邻国发生了战争,战争完全是邻国挑起的,我们的国君最心爱的一条狗,也就是被封为外交部长,世袭千顷良田的那一位突然失踪了。后来,才发现这条聪明可爱的小狗被邻国的猎人吃了。这还得了,虽说只是一条小狗,可也是一条生命啊,我们的国君一贯身体力行的提倡保护动物,就象卫国有位著名的国君把鹤封为大夫。再说它是我国国君亲自册封的外交部长,理应享有外交豁免权,邻国的行为实属违反国际公约,是极其严重的挑衅行为,极大的侮辱了杞国,伤害了杞国人民的感情。所以,我国为此全国总动员,所有的十八岁以上,八十岁以下的男子出征,要让邻国知道,杞国虽小,比不得晋齐秦楚等千乘之国,可杞国人民不可辱。在国君的亲自统帅下,与邻国血战十年,我国一半的男子壮烈捐躯,人民永远怀念他们。最终,我国获得了重大胜利,终于把吃了那条狗的猎人生擒活捉,把他千刀万剮以悼念我国最可爱的一条狗,然后凯旋归来。“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大军回到都城之际,万人空巷,大家都争相一睹英雄们的风采,我们伟大的国君可真是豪气干云天啊。 在战争期间,对我们精神病院的投入肯定就少了点,我们的院长也复了员去指挥他的战车大军了。但我们毫无怨言,一切为了前线嘛。这不,有许多人把自己的最后一条裤子都捐给了国家,一片爱国之心,感天动地哪。我干脆把我的天花板和屋顶给捐了,虽然这样一来,我冬天就得多加几条被子,雨天得在屋子里撑着伞睡觉。但一想到前线的将士们抛头颅洒热血,没有他们的牺牲哪来我们后方的安定,我也就心安理得了。 自从我掀开了屋顶,我的烦恼也就缠绕着我了。也就是所谓的———忧天。 我每晚都辗转反侧,仰天长叹,我的忧伤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没有人会理解的,因为我是个精神病。于是我就这样茶不思饭不想,日渐消瘦,我的忧伤也随着时间而日益增加。当我每日在花园里放风,一声不响地从我的病友们身边走过时,我开始发现他们都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注视着我,好象在看一个外星人。我希望他们发现我的忧伤,但我的忧伤只能伤害自己。 在国君凯旋的那天,都城里成了欢乐的海洋,而精神病院却冷冷清清。病人们第一次都聚集在了一起,我在一个进来十年一句话也没说过的人身边坐下,别看他曾经是我国著名的大学讲师,可他的病比我还要严重。有一日,他非常慷慨大方地煮了一锅肉给邻居们吃,这肉鲜美无比,邻居们大饱口福,于是有人偷偷地溜进他家的灶间,却发现灶台上还搁着一条人腿,原来他把全家人都给杀了,把人肉煮熟了吃哪。 “你很忧伤?”他问我。这令我吓了一跳,这还是我第一次听他开口说话,我惶恐地点了点头。 “我也是。”他把嘴对准了我的耳朵,我害怕他会重操旧业,把我的耳朵给活吃了。我赶快逃到了另一边,一个老头向我笑着,笑得非常奇怪,使我不得不靠近了他。他从怀中取出一把黄色的粉末倒在了我的手心里,他声称他花了毕生的精力在配制一种药,这种药不是用来救人的,而是用来杀人的,叫火药。一旦研制成功全世界的面貌将会被他改变,他紧紧地抓住我的手,告诉我这药千万不能碰火,否则让能让你蹦到天上去。 我立刻把这把药粉还给了他,这老头显然已是病入膏荒胡言乱语了。刚要走,一个家伙把我的腿拉住了,他说他一辈子都趴在地上,研究怎样把地下的宝贝给挖出来,比如一种能让没有马的马车自己跑起来的油。我吓得大叫起来,却看到了一双血淋淋的手,上面尽是一道道的伤疤,刻满的竟全是数学公式,原来这位用刀子在自己手臂上打草稿的老学究终其一生都在致力于发明一种足以毁灭地球的武器。我仰望苍天,问苍天为什么今天精神病人们都发病了,苍天不回答,只有一只孤独的风筝,放风筝就是大名鼎鼎的守株待兔的那位农民哲学家兼科学家,从宋国慕名而来到这里治疗精神病,他对我说,他有一个阿波罗登月计划,要坐着风筝去抓月兔吃。 这时本院病情最重的一个不可理喻的大疯子站到了花园的最高处,向大家喊话了:“女士们,先生们。大家早上好,现在,我宣布一个好消息,经过本院百分之九十九点三六的病人集体讨论,已确认我们的国君已经得了高度的精神病啦。这所他亲自下令修建的精神病院应该只有一个病人,那就是他自己。我们现在的职责就是把国君抓回来,在这里关一辈子。” 出乎意料的是,这些疯子竟都全部高声欢呼了起来。若不是他们有精神病,早应该拉去五马分尸了,我们伟大的国君真是太仁慈了。保卫政府是每一个公民的应尽职责,就算是精神病人也责无旁贷,我必须制止他们:“你们全都发病了,都应该注射一针镇静剂,,喝水不忘挖井人,没有伟大仁慈的国君,哪有我们的幸福生活。攻击国家领导人,你知道你们犯的是什么罪吗?我们的国君是国家的大救星,没有国君就没有杞国,全国人民都深深地爱戴他。国君为了国家的尊严和人民的幸福,在第一线奋勇战斗,真是几百年才出一个的好领袖啊。你们这一小撮人民的敌人,反政府,反社会,反人类,对你们这群丧心病狂的亡命之徒就应该施以人民民主专政。” 这是我这一辈子说的最长的一段话,我滔滔不绝地把心中对伟大国君的忠诚都倾诉了出来。我感到一瞬间自己变得非常高大,一个人面对一大群发了疯的暴徒,毫不畏惧,捍卫我们铁打的江山。我仿佛已经看见了国君亲手在我的胸前别上一枚荣誉勋章。 但没想到,那群疯子在对着我大笑着,他们笑得前仰后合,有的人眼泪水都笑出来了,原来他们是把我当成个小丑了。我愤怒了,我真的愤怒了,我无法控制住自己,我必须要把我的忧愁说出口来——— “你们不要徒劳了,因为再过三天,天就要塌了!天崩地裂,地球爆炸,万物灭绝。” 我终于把这个天大的秘密说出口了,我的心里突然感到一阵难以言悦的轻松。我闭上了眼睛,倾听他们的绝望的惊叫。 但是没有反应,原来这群暴徒都已经走出了无人把守的精神病院的大门了。我孤零零地站在空无一人的精神病院中,象是个被抛弃的无主的狗。可怜的人类啊,你们将为你们的无知而付出代价。 我终于离开了与我厮守了十几年的神经病院,来到了杞国的山野田园中。远征回国的将士们仍在都城中庆祝凯旋,所以村庄里全是女人和老幼,他们象乞丐一样,几乎都没穿衣服,向我伸出双手。他们实在是有碍我国的形象,世界末日对他们来说也许是一件好事呢。于是我把这个喜讯告诉了他们,他们居然对此无动于衷,要么就是对我傻笑,实在是无知到了极点,看来我国的教育工作还有待加强,可还有多少教育工作的时间呢?我心里一酸,就哭了出来。那群女人一见我哭开了,就拿出了一块比铁还硬的大饼给我吃,虽然这块大饼几乎磕断了我两颗门牙,但我还是向他们致以谢意,因为这是他们一天的口粮。 我在杞国的原野上游荡着,象一个无主的幽灵,我对上天与人类的忧愁不断地困扰着我。现在是七月,大地一片绿色,虽然坟墓多了些,但万物生机勃勃,地球是经过了多少万年的进化啊。 我现在走过一条河边,河水滔滔不绝地向东流去,我想起了孔夫子,他也是同样在一条河边上,感叹事物与光阴的流逝。我看着河水,是的,我也有相同的感叹,只是我们的光阴,究竟还有多少呢? 在河边,我看见了一个美丽的姑娘的,她很美,但她却不知道自己的美丽即将化为灰土,我惋惜地对她说:“姑娘,你嫁人了吗?如果没有,现在嫁人还来得及。” 姑娘一听,非但没有感谢,还请我吃了一个响亮的耳光。她以为我是要吃她豆腐了。我急忙为自己的清白辩解:“姑娘,你误解了,我是说天很快就要塌了,我怕你还没有享受生命就匆匆地去了。” 姑娘浪笑了起来:“你要我?是不是,那就直说,别拐弯抹角的,费用也不贵,半个时辰只要十斤大米,如果你心诚,给你打九折优惠也行。这年月,连饭都吃不饱,女人不做这一行,还能干什么?” 我惊恐地逃走了。 我又来到了渡口上了渡船,一个商人与我同舟,他一脸的富贵相,看来是家财万贯,可不用多久,不也和我这穷光蛋一样赤条条地去吗?于是我笑了起来。他很奇怪,问我为什么笑,我索性把我心中所想的全都告诉了他。 “好家伙,你真是个天才,先放出风去造谣,说天就要塌了,如果人们相信,就会争相抢购货物,抓紧时间在死前享乐,这样一来我们做商人的就能发大财了,谢谢你,告诉我这个注意,怎么样,我们合作吧,你来散播谣言,我来卖东西,咱们三七开,你三我七。”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 “可别这样,那好,四六开,你四我六,要是还不行,那咱二一添作五,算我豁出去了。” 船到岸了,我一溜烟地跑了。 我在河岸歇着,一个身着白色长袍,高高的帽子,长长的胡须的中年人走了过来,他神采奕奕,气宇不凡。见到了我,仿佛发现了什么宝贝:“这位仁兄,为何在此失魂落魄,莫非有什么忧愁解不开,由我来为你消除吧。” “我的忧愁也就是你的忧愁,我的忧愁是无法解开的,正如你无法解开的正是你自己的忧愁。” “失敬,失敬,原来仁兄也是位哲学家,小可姓庄,单名一个周。” “原来是庄子,普天下只有你能理解我的忧愁,告诉你,天就要塌了,世界末日就要来临,我们都会死的。” 庄子眼睛一亮,笑着说:“你的想象力要超过我,真是天外有天啊。其实,纵然有什么世界末日,也未尝不是件好事,也许我们现在活着,其实就是具死尸,等我们死了,其实也就是活了回来。我曾梦见自己变成蝴蝶,一梦醒来,却不知,究竟是我梦中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做了一个梦变成了我?我究竟是蝴蝶梦中的庄周还是庄周梦中的蝴蝶,到现在我都没有搞清,又何必去畏惧总要到来的死呢?既然死总是要到来的,那早一些,晚一些又有什么区别呢,早一些解脱,不是更妙吗?” 这家伙还邀请我与他一同云游四方,我没有理睬他,一口气跑回了村子。 与此同时,我听说那群无知的暴徒们已经开始向都城进攻了,可怜他们百十号人要与我们国君的数万大军较量。在人类行将毁灭之际,这样的举动是多么地可笑。 终于,我在村边的墓地里住下了,这里有一半是新坟,埋的都是在这几年饿死的人。现在是夏天,总是有鬼火出没,也许用不了多久,我也会变成一团绿色的鬼火的。我自己挖了一个墓穴,躺在了里面。终于,最后的一夜降临了,我躺在墓穴中,象一具真正的死尸。 今夜星空灿烂。 天哪,这天晚上的星空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美的。天空仿佛被涂上了一层宝蓝色的涂料,如同我每夜梦到那样,就象是一双双明亮的眸子,绝美少女的眸子。为什么?偏偏是今夜,我们人类的最后一夜,展示着一种最高傲的美,宇宙在怜悯我们,宇宙给我们绝唱。 我仰望着星空,我说过我是个天才,自从我在神经病院里掀开了屋顶,我就夜夜观察天文。我发现有一颗慧星每晚都从天空掠过。经过我对其运行轨道的长期测量和精心计算,我发现这颗已被我命名为杞人慧星的不速之客将于今天晚上与地球的运行轨道相会,也就是说在今晚,慧星将撞击地球。这次绝不会象陨石撞地球一样在大气层就烧掉了,大气层奈何不了我的杞人慧星。由于这颗慧心的质量巨大,面积相当于整个中国大陆,它的重力加速度将使它几乎完好无损地穿过大气层,直接撞击地球表面。而且据我的测算,如果它撞击到陆地,至少将撞出一个直径为青藏高原的大坑,深度至少要超过二十公里。如果撞击到大海,则地球将完全成为一个水球。它的冲击波将使上亿吨的尘土遍布地球表面,完全遮掩太阳,地球将处于黑暗与寒冷中数百年,这期间,地球上所有的生物将全部灭绝殆尽,脆弱的人类将是第一个灭亡的物种。而后的数百年,当地球上的尘埃落定,将退步到地球刚刚诞生时的阶段,当然,生命将第二次起源,重新进行伟大的进化的过程。再过了几十亿年,当人类文明第二次出现,他们也许会把我们已成为化石的残骸在挖出来进行研究,也许他们还回研究出我来,把我的名字写进历史,写进人类最伟大的科学家行列。 天空出现了一丝变化,从最远的天穹里,渐渐显出了一种淡淡的白色,这白色象一滴眼泪,从宇宙的深处滑落下来。后来,这白色变成了一把小小的匕首的形状,向我们直扎过来,图穷匕现,这个成语是在我死后才开始有的,但我现在必须要使用它,夜空就是这张地图,当地图的美丽与神秘展现殆尽时,这把致命的匕首就指向了人类的咽喉。匕首越来越大,我甚至可以隐隐约约地窥见慧星的慧尾,长长地象一把扫帚。慧星终于君临天下了,它象视察它的帝国一样围绕着地球,它在看着我,怒目圆睁,不可一世,举手之间,就可叫我们血流千里。它俨然是地球命运的主宰,我们都是它的臣民,我们向它俯首称臣,但仍难逃一死的命运。 虽然我浑身颤抖,但我不是害怕恐惧地颤抖,而是兴奋,一种前所未有的兴奋。我是在为这美丽的慧星而颤抖,它和这星空是这样令人陶醉,尽管它足以毁灭人类,也许就在一瞬之后。而今夜的世俗世界啊,他们都睡着了,他们将在梦中死去,美梦都变做恶梦吧,这是人类无知的报应。而我,是冥冥之中命运的安排,让我有幸成为唯一目睹人类灭绝的见证人,这是一项神圣的使命。 突然,在夜空的顶端,在慧星急速掠过的轨迹中,绽开了一朵火红的花,我明白那是慧星接触大气层了,擦出了强烈巨大的火花。 我开始想象慧星象一只巨大的拳头猛砸在地面,这只拳头大得惊人,一个手指头就是一个杞国。所有的人在这个拳头下化为泥土,再被冲击波随无数沙尘飞上天空,整个天空都充满着这种细沫般的人类肢体,我们甚至来不及喊一声救命。这是一场审判! 我们的末日到了。 祈祷吧。 以后的事大家都知道,地球没有毁灭,人类继续繁衍,又生存了两千多年。 我在事后才发觉,我的计算有一丝微小的偏差,只有几个小数点的偏差,可慧星的轨道偏偏就与地球的轨道有那么极其细微的偏差,几公里吧,在浩瀚的宇宙中,这简直就等于是擦着你鼻子上的汗毛飞过去。就这么几个小数点,地球逃过了灭顶之灾。地球啊,你真幸运。 所有的人都不知道在这一夜,灾难曾离他们如此之近,又奇迹般地擦肩而过。他们又做了一个好梦。除了我,可谁来相信我?我的痛苦依然。 我缓缓地从墓穴里爬出来,此刻已经红日东升了,我怅然若失地离开了这里,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吧。我回到了精神病院。 精神病院里什么都没变,只是再也没有人了,我走过一间又一间屋子,直到最后一间,从那里发出了一种奇怪的声音。这间房的大门紧锁着,我从门上的洞口向里望去,里面关着一个人,我不敢相信这个人竟然就是———国君。 我们的国君被关进了他亲自缔造的国立精神病院,我真的不敢相信,我向里面大声地问:“国君陛下,是您吗?” “我是国君,我得了精神病,昨天晚上,他们冲进宫里,说我得了精神病,他们说精神病人不能当国君,他们说他们的精神病都好了,他们说由他们来当国君。我是个精神病人,我要在这里治疗。”他面无表情地对我说出了这一长串让我震惊的话。 “他们这群精神病不可能打进王宫的。” “没有一个人来保卫我,我的大军,我的士兵,我的士大夫和贵族们,没有一个人来,他们每一个人都说我有精神病,包括我的王妃和王子。他们眼睁睁看着我被从国君的坐垫上赶下去,被押到这儿。我有精神病,我需要在这里治疗。” 我打消了救他出来的主意,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我们的国君的确是个精神病人。那我呢? 我不是,我不是精神病! 我向这个世界大声地喊。没人听到,只有许多人在城市里,在农村里,在春秋各国交头接耳地传说着:有一个杞国的精神病人说天就要塌了,世界就要毁灭了,真他妈可笑,这个白痴真他妈可怜,彻底地无可救药了。于是,就产生了“杞人忧天”这个成语。这个成语流传了两千多年,伴随着死里逃生的人类。 是的,那一夜天没有塌。但杞国的天,确实是塌了。 地球是脆弱的,也许它还会接受两千多年前的考验,也许慧星还会与我们擦肩而过。人类也是脆弱的,但相比浩瀚的宇宙,更容易毁灭他们是人类自身。 以上的话是我说的,我是杞人,我不是精神病人。 --------------------------------------------------------------------------------------- 圣婴 --------------------------------------------------------------------------------------- 这是一座海边的城市,沿江胡乱地停泊着许多中国人的小木船,在水泥码头边,一艘巨大的英国轮船喷着黑烟停靠在了岸边,它从地中海北岸的某个意大利港口驶出,是热那亚还是那不勒斯,这无关紧要,它是出直不罗陀海峡走大西洋绕好望角入印度洋还是走苏伊士运河的捷径也无关紧要,甚至它是否在科伦坡新加坡香港中途停靠也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它在中国的这座城市停了下来,一个30岁的意大利人选择了这座城市,或者说这座中国城市选择了这个意大利人。在我的记忆里,这个意大利人有着一双棕色的眼睛,隐隐约约发出淡淡的光,这双眼睛的深邃,让许多人对它终生难忘。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下摆特别的长,诱惑了几个法国的贵妇人的眼神。他挺直了身体,拎着一个沉甸甸的黑色皮箱,没人知道里面装了什么东西,他走下了舷梯,看了一眼东方的天空,看了一眼这个神奇的城市,他知道,这就是他的目的地了。下了船,踏上了中国的土地,却不需要签证,码头上只有英国人指挥的印度士兵,和欧洲各国的国旗,还有留着长长的辫子的中国搬运工。他叫了一辆人力车,进入了我们这座城市,当人力车载着他穿越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时,他有一种回到欧洲的感觉。直到很远的地方,他才看见了中国的国旗——黄龙旗,在黄龙旗下,有一个中国人,穿着一件与他同样的黑色长下摆的衣服,胸前悬挂着十字架,向他微笑着。他下了车,和中国人以极其细微的声音说着什么,中国人的脸色有了些变化,然后在一间阴暗的房间里,他打开了他的皮包,这一瞬,改变了他在中国的命运。以上所述的时间是1900年,现在回到2000年,我开始叙述一个女孩以及她的一个梦。 在那个致命的清晨,我所要叙述的这个女孩醒来了,我没有必要给她以姓名,我只能称她为“她”。她是从一个奇怪的梦中醒来的,在她将来的一生中,她会不断地回忆复述这个梦并加以解释。她的房间常年处于阴暗中,只有清晨的阳光透过百页窗倾泻在她的脸上,那些白色的横向光亮才会象一张黑白条纹的面具覆盖着她,让她在床上支起的身体有了些斑马般的野性。当然,这只是一种印象,只有十九世纪的油画里才能体现的印象。她的眼睛位于阳光的缝隙里,所以从瞳仁的深处,就出现了一种光亮,这是她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眼中的光。她似乎能直接看到这种光线,来自她的体内。她走下了床,总是在阴暗的房间里关着的皮肤呈现一种病态的苍白,仿佛是透明的玻璃,一碰就会变得粉碎。 她有了一种冲动,于是她拉开了百叶床,这个清晨的阳光异样地明亮,深深地刺激了她的眼球。阳光象一把把利剑送入了她的体内,于是,她体内的变化由感觉上升为一种直接的行动。她捂着嘴,满脸痛苦地冲出了房间,躲到卫生间里去了。更为重要的是,她如此反常地冲出房门的情景立刻被父母看见了,父母不安地看着她把卫生间的门重重地关上,然后从里面传来某种母亲所熟悉的声音,接着是抽水马桶和水龙头放水的声音。然后,门开了,她那张面无血色的脸还有额头斗大的汗珠和惊慌失措的神情都让父母一览无余地收入眼中,母亲轻轻地问:“怎么了?”此刻,母亲的语气是暧昧的,相当暧昧。但女孩没有听出来,她还不明白母亲暧昧的原因。 母亲又说:“我们两个谈谈,好不好?”然后她拉着女儿走进了一间小屋,关紧了门。门外的父亲面色铁青地点了一支烟,他此刻的脑海中正在放电影一般地重复着许多镜头,仔细地搜索有关女儿的一切蛛丝马迹。一个小时过去了,他的搜索毫无结果,这时,母女俩从房里出来了,母亲的神色相当不安,而女儿却显得平静得多。她们一定进过了非常详细的对话,纯属女性的对话,男人非礼勿听的对话,而这种私密性质的对话的结果恐怕是敏感的父母所深为担忧的。 “走,我们去医院。”母亲的语气开始有些生硬了。 女孩不知道母亲为什么要带她去医院,在经过了在她看来不可思议的检查之后,她和父母走出了医院。她发现在正午的阳光下,父母呈现了一种绝望的表情。 回到家,母亲继续与她进行纯女性的对话,但是她完全听不懂母亲所说的,她唯一听懂的是母亲不断重复的那句话:“那个男人是谁?” 她无法回答,因为她的确不知道,面对母亲凌厉的攻势,审问般的口气,她开始不知所措起来。可她越是不知所措,母亲就越是认为她在撒谎,越是认为女儿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堕落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可怜的女孩,她是无辜的,请相信。 母亲最后真的生气了,她打开了门,让父亲进来了,于是父亲扇了女儿一个耳光。女孩的眼睛里闪着泪花,她逆来顺受地忍住了。她无法理解父母的行为,就象无法理解醒来前的那个梦,还有她身体深处的某些微妙的变化,她茫然无知地看着父母,瞳孔里仿佛是透明的,她想要以此来向他们证明什么,但这没有用。 最后她大声地问父母:“我也想知道,到底那个男人是谁?” 母亲的脸上又掠过了一丝绝望:“你连到底是哪一个都不知道吗?天哪,难道还不止一个?那你有几个男人?” “住口!”父亲愤怒了,他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耻辱感,仿佛是他自己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剥光了衣服,失去了贞操一般,他再次以一个耳光赠送给了女儿。 女孩终于失去了忍耐,她把泪水滴落在地板上,于是地板发出了吱吱呀呀的声音,她再仔细地看了看父母,突然有了一种陌生感。她一把推开父亲,夺门而去,离开了这个家。 那个男人是谁? 她漫无目的地在这个城市徘徊,穿着短裙和拖鞋,就象这个城市里随处可见的问题少女。她不知道自己在干些什么,脑子里总是重复着那句话:“那个男人是谁?”她真的希望能有人来帮她回答这个问题。 夜色阑珊了,她满眼看到的都是霓虹灯和灯箱广告,让她有些目眩,她明白没人能为她解答问题,只有靠自己的寻找。于是她在马路上漫漫的人群中寻找着,根据她有限的经验,那个仅存在于想象中的男人应该二十出头,留着不短不长的头发,脸应该是白白的,个头中等,穿一件T恤。除此以外,至于那个人的长相,职业,性格那都是一片混沌。她寻找了很久,在人行道中站立着,看着熙熙攘攘的人流如同潮水般从她两边涌过,而她则象一块激流中的礁石,冷峻,苍白。 终于她见到了一个男人,基本符合她的条件,于是她拦住了他,说:“你是那个男人吗?” 对方被问地一头雾水,茫然地看着她:“小姐,你问什么?” “我问你是不是那个男人?” “哪个?”他的眼珠飞快地转了一圈,然后似乎明白了什么,意味深长地反问道:“多少钱?” “我身上没钱。” “那当然,没钱才出来做吗。来,这里人多,跟我走。”说着,他带着她转进了一条阴暗的小马路,他向四周张望了一下,然后轻轻地说:“地方你选,价钱我定,怎么样?” “我们认识吗?”她不解地问。 “这还用得着认识吗?不认识最好。” “不,你不是那个男人。”她立刻转身要走。 “哎,价钱也由你定,好不好?” 她已经走远了。 昏暗的路灯,把她的影子拉长了,她一边走,一边看着自己的影子,她知道,影子里还有一个影子,那个影子如此隐匿,仅能凭感觉去触摸。她不认识路,马路越走越小,到最后变成了一条小巷,深深的小巷,除了几户人家窗口的灯光外一片黑暗。她有些冷,下意识地抱住了自己的肩膀,向黑洞般的小巷深处走去。 突然,有一双手从后面抱住了她,一阵粗重的呼吸从她的脑后传来,重重地吹在她的脖颈里。她想放声大叫,嘴巴却被一只手堵上了,另一只手有力地箍着她的腰,并越收越紧,让她喘不过气来。她用手肘拼命地向后反击,但撞到的仿佛是一堵沉重的墙。然后她感到自己被腾空起来了,那只手抱着她向更黑暗的角落奔去。她感到了绝望,接着想到了死亡,死亡的感觉是美的,从她的脑子里忽然闪出了这样的念头,“死亡的感觉是美的。”嘴被捂住了,于是她就用自己的心说。她问自己,为什么会在痛苦中感到美?难道那个男人就是他?如果是的,她决定服从。 但是这种美感立刻就被打碎了,一道强烈的手电筒光束射到了她的脸上,黑暗中待了太久了的瞳孔一瞬间就缩小了许多倍,她的第一感觉是太阳,太阳降临了。在一瞬间什么都看不到,只有白晃晃的一团之后,她开始看清前面,有个穿制服的人影提着手电筒向这里奔来,一边还大叫大嚷着什么。她觉得自己的脸现在一定被手电照得雪白,白得象个死去了很久的女人,躺在坟墓里,等待盗墓者的来临。 腰间的那只手忽然松了,堵着嘴的手也松了。那个人要逃了,但她不想让他逃走,因为现在她已经认定他就是那个男人了。她终于能够转过身了,但那个人也转过身向黑暗中拼命地跑去,她大声地叫:“你别跑,我跟你走。”她还从来没叫得那么响,尤其是在黑夜中。这声音让四周黑暗的窗户亮起了灯光。 她刚要向那个人追去,身后的一双大手就搭在了她的肩上了。她别无选择,只有回过头来,见到了一个警察,他个子很高,脸在黑暗中看不清,但大概是个年轻人的轮廓。 “那家伙欺负你了?”他的嗓音富有磁性,有一种奇特的魅力。 她无法回答,也许她到了最后更加渴望被认定为是那个男人的陌生人欺负。 “不是吗?那他是你男朋友?” “不。” “那他是个流氓,而且,你也不应该晚上一个人在外面乱转。你父母会着急的,如果不是我刚巧路过这里,你有没有想到会发生什么事吗?” “可我想,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男人。” “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女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家里住哪?” “我不想说。” “真不象话,现在的女孩子胆子太大了,走,跟我回分局里去。”突然有一盏路边的灯亮了,照亮了小警察的脸,他的脸上还有几粒粉红色的粉刺,鼻子上好象冒着油,大概刚从警校毕业吧。于是她又有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也许那个男人就是他吧。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象一只锤子一样重重地敲在了她心上。 “你不认识我了吗,你忘了吗?那个男人就是你啊。” “女孩子要自重。”虽然小警察尽力地在模仿父亲的口气,可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却明显地在颤抖。 “你不记得我了吗,但这不奇怪,我也不记得你了,但我们一定认识过,否则我就不会去医院检查了。” “你说什么?小声点,别让人听见,这种话可不能乱说的,我看你不该去分局,该去精神病医院。”说完,小警察就象躲避瘟疫似的回头奔走了。 难道他真的不是,她对自己说。小巷里一阵穿堂风吹来,她更凉了,急忙小跑着走出了小巷。在另一条马路上,她走进了地铁站。 身上只有三块钱了,她买了一张地铁票子,走进了候车的站台,快关门了,地铁站里的人稀稀拉拉的,而且大多无精打彩。她坐在一张椅子上,茫然地看着对面的广告,广告里有个身材苗条的女人,瞪着大得吓人的眼睛看着她。地铁来了,从地下的深处风驰电掣般地冲过来,再以缓缓的减速度停下,它那孕妇肚子般的车厢里只出来三三两两个人,然后又进去几个人,她觉得实在有些浪费。她没有动,她的手里捏着票子,眼睁睁看着这次列车隆隆地开动。过了一会儿,另一个方向的列车又冲了过来,反方向地重复了一次,可她还是没有动。她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现在站台上空无一人,离最后一班车的时间还有五分钟,她懒懒地闭上了眼睛,等待地铁工作人员把她给抬出去。 五分钟后,她再次听到一班列车从隧道中赶来,那种风把她的头发吹乱,那种声音象个男人的脚步重重地向她冲过来,就象古代北方游牧民族来掳掠女人的骑兵队。再一次停下,象一匹喘息的马,然后列车门打开,骑士们下马,马具在互相碰撞中产生美妙的音乐。一个人来到她的跟前,好奇地看着这个椅子上闭着眼睛似乎在享受什么的女孩。 但是这个人不是她所要找的男人。 于是,在我们这个故事里,第二个女孩出现了,对于她,我给她以一个名字——罗兰。 第一个没有名字的女孩睁开了眼睛,她第一眼见到的是罗兰的眼睛,她仿佛见到了自己眼睛的克隆品,在惊讶中她看清了罗兰。她有一种预感,罗兰将会帮助她,于是她大胆地对这个陌生的同龄女孩说:“我在寻找那个男人。” “我在寻找我的孩子。”罗兰的回答同样令人吃惊。 她站了起来,好象很久以前就认识罗兰了。这时,另一个方向的列车来了,这是最后一班了,她跟着罗兰走进了车厢。 她被列车启动的惯性向后轻轻一荡,然后列车驶入黑暗的隧道,列车里的灯光有些暧昧,在她的眼里,仿佛光线都在不停地来回摇晃着,就象坐船的感觉。最后一班列车里没什么人,不知从什么角落里传来有人睡着打唬噜的声音,她们坐在了一起,互相看着,她轻轻地说:“你说你在找你的孩子?” “对,一个月前,我生下了一个孩子,但他(她)生下来就失踪了,我没有见到他(她),不知他(她)是男是女。虽然在常人看来不可思议,但请相信,我确实生下了一个孩子,我刚刚坐好月子。无论如何,我要找到我的孩子。” “你到结婚年龄了吗?” “没有。” “那你和我一样。” “你也丢了孩子?” “不,我的孩子还好好的,还在我的肚子里,他(她)还很小,很安全。” “那个男人知道吗?” “不,我不记得有过什么男人,事实上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男人,没有,直到今天早上,在妈妈的帮助下,我才发现了这回事。但妈妈问我那个男人是谁,不停地问,就象是审问我,可我根本就不知道。所以,我必须找到那个男人,尽管我也不知道他是谁,长什么样,干什么,但我必须要找到他,否则我永远也回不去了。” “对,你和我一样。”在微微的颠簸中,罗兰的脸色似乎比她更苍白。 不知道又过了几站,地铁终于到了终点站了,她们走出地铁站,走过荒芜的马路,罗兰带着她来到了一栋小楼前。她觉得这栋小楼非常奇怪,至少有几十年的历史了,矗立在树丛中,有股神圣不可侵犯的气氛,特别是尖尖的屋顶能让她回想起什么,好象自己曾经来过这里。在屋顶正面,仿佛有个什么标志,黑暗中看不清。然后她们上到了三楼的一个房间。房里没有床,也没有什么家具,装饰很老的样子,只有一张席子。 罗兰再给她铺了一张席子。她们关了灯,匆匆地睡了。 窗外照进来蓝色的光,象一件晚礼服,柔软的丝绸面料,拖啊拖啊,一直拖到她的席子上。她不断地用手指拨着席子的缝隙,一棱又一棱,就象是弹着吉它的琴铉,光洁的手指此刻有股瓷器的光泽。她睁着眼睛,满眼都是那淡淡的蓝色,和窗外婆娑的树叶影子。然后她看着睡在旁边的罗兰,罗兰恻卧着背对着她,她能看到罗兰背后身体的轮廓,被光线罩上了一层蓝色的光圈。那曲线和她自己的一模一样,只是更加丰满,更加有诱惑力,虽然罗兰还是一张女孩的脸,但身体似乎已经是少妇的了,那更证明了罗兰的确生过孩子。她发现罗兰的身体开始微微地发抖,那圆润的肩膀象大海的波浪一起一伏,恰好与蓝色的光线谐调起来。渐渐,起伏越来越大,轻轻的海涛变成了巨浪,她开始听到一阵阵微弱的啜泣声,就象波浪爬上沙滩的声音。罗兰把身体转了过来,变成了仰卧,于是她看到一个波峰从罗兰的胸口涌过,往下又是一个深深的波谷。罗兰的脸转向了她,她看到罗兰的脸上挂着两颗大得惊人的泪珠,发出钻石般的蓝色光芒。她伸出了手,轻轻地擦去了罗兰的泪珠。 “我的孩子没了,我真的生下了他(她),上帝啊,我的孩子不见了,我的孩子,我的命。”罗兰终于畅快地哭了出来,紧紧抓住了她的手,两个人的十跟手指象弯曲的树枝一样纠缠在了一起。罗兰的头靠在了她的怀里,她搂着罗兰富于弹性的肩膀,嘴唇贴着罗兰的头发,她有一种被青草吞没了的感觉。罗兰的身体继续在她的怀里起伏着,冲动着她的胸口和心脏,她发现自己的胸脯已经被罗兰的泪水浸湿了。她咬着自己的嘴唇,几乎咬破了,她感到自己怀里抱着的是她的女儿,她们象一对痛苦的母女俩,依偎在蓝色弥漫的房间里。 “我的孩子。”那个蓝色的夜晚,她的耳朵里充满了这种凄凉的声音。 一个大着肚子的少女用黑色的头巾蒙着脸走在佛罗伦萨的小巷中,长长的小巷,两边是石头房子,窗户都开得很高,熄灭了烛火。黑暗的小巷似乎永无尽头,偶尔有巡街的的灯火穿过,象一只暗夜中野兽的眼睛,发出捕食前幽幽的光芒。佛罗伦萨的少女绝望了,她没有了力气,在她纯洁无暇的身体里,一个耻辱的生命正在蓬勃地成长,要把她的身体给撕裂。少女把手扶在古老的石墙上,也许这堵墙是十四世纪黑死病时期修建的,充满了一种死亡的凉意。又是一股阵痛,撕心裂腑,少女用手捧着自己的腹部,满头大汗,她把自己的嘴唇都咬破了。不,不能在这儿,她对自己说着,她忍着前所未有的疼痛一边扶着石墙一边缓慢地前进,一路上留下了一长串的血迹,引来了一群苍蝇。 终于,目的地到了,少女几乎是爬着进入了一个马厩,对,马厩,必须在这里。一匹白色的纯种马正在熟睡着,她把自己的身体放在了马槽上,分开了双腿。整个马厩充满了马尿和草料的气味,加上少女的血,混杂在一起,似乎已不是人间所能有的了。佛罗伦萨少女终于大声地叫了出来,痛苦地呻吟着,白马被她的动静惊醒了,睁开了大眼睛注视着这个陌生的场面。于是,白马见到一个孩子诞生了,是个男孩,男孩没有啼哭,而是手脚乱蹬着,白马吓了一跳,它狂躁地跳跃着,终于挣脱了缰绳,撞开了栅栏,冲入了佛罗伦萨茫茫的黑夜。 少女吻了吻男孩,然后哭着离开了马厩。男孩睁开了眼,静静地等待着那位神甫的路过。 这是十九世纪的事了。 “你为什么要一个人住,你的父母呢?”清晨的光线再次降临在她的身上,她的嘴唇终于有了些血色。 “告诉你,我是一个弃婴,生出来就被扔掉了,我只有养父母,自从我肚子里有了孩子,他们就给了我一笔钱,把我赶出来了。”罗兰现在完全不象昨晚那样孩子般痛苦了,她的脸上始终有一种微笑,“好了,谈谈你吧,你准备怎么找那个男人。” “不知道,我想他应该二十出头,不短不长的头发——” “够了,接下去是白白的脸,大大的眼睛是吗?这不对,女孩子总希望这样幻想,但这不可能。我说啊,那个男人至少应该有三十岁,脸白不白,眼睛大不大都无关紧要,他的身材很挺拔,最好戴一副眼睛。他应该事业有成,有一个妻子,但是他不满足,还在外面寻花问柳。于是他遇见了你,你也遇见了他,这是上天的安排,可惜,由于某种意外,他和你都失去了记忆,于是你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也不知道,害得你要到处寻找他,只有你们两个再次重逢,才能重新自然地回忆起来。” “你在写小说啊。我可不喜欢大男人,还是小一点好。““大的好。” “小的好。” “大的才有魅力,小的还没本事把你肚子弄大。” “你不要乱说话,我不好意思了,那你的孩子的父亲是个三十岁的男人?” “不,我不想透露那个人是谁,总之这个人非常神圣,是世界上最神圣的人,不,他根本就不是人,而是神。” “你太痴情了。” “不,我说的是事实。”罗兰突然用一种非常严肃认真的目光注视着她,好象是以自己的眼睛在担保。那样子让她吃了一惊。 “好,我相信,走吧,我们去找我们要找的人。” 她们出了门,她特意回头看了看,屋顶正中有一块长方形的水泥,真是奇怪,也许是用水泥把什么东西给封掉了。 坐上了地铁,早上地铁车厢里人很多,空气也很混杂,她们坐的位子对面有一个长头发的男人,戴着副墨镜,在拥挤的人群中,她能透过缝隙看到那长头发男人的半边脸。那男人有一张坚强的嘴,她轻轻地对罗兰说。 “对,薄薄的嘴唇,削瘦的脸颊,长头发,也许是个乐队吉它手或是鼓手,甚至是个诗人,总之是搞艺术的吧,不过,你也别期望太高,他也有可能是黑社会的。”罗兰的回答总是让她惊讶。 戴墨镜的男人象一尊雕像一样纹丝不动地坐着,似乎在思考着什么问题,她再一次轻声说:“也许他也在寻找着我。” “对,那个女人是谁?他正在忧伤地寻找着在他看来是不存在的女人。这一定令他大为烦恼,因为这个命题无疑是自相矛盾完全不符合逻辑的,就象你一样。”罗兰的嘴角微微动了动,“瞧,他要走了,跟着他。” 她们跟着这个男人走出了地铁站,出乎意料的是,男人走进了一个公园,很小很偏僻的公园,又不是双休日,公园里几乎没什么人。男人踏着一条被茂密葱郁的树枝和树叶隐藏起来的小径走着,身后背着一个黑色的包,他的影子在树林里忽然显得有些虚幻起来,不象是真实存在的,忽隐忽现。在小树林的深处,有一张绿色的长椅,被树木从各个方向包围着,几乎照不到日光。她们不明白公园为什么要选择在这里修一条长椅。男人在长椅上坐了下来,摘下了墨镜,然后从背包里小心地掏出了一个东西。 罗兰一看到立刻叫了起来:“孩子,我的孩子!”她们冲到了那个男人跟前,却发现男人手里的不是孩子,而是一尊雕像,婴儿的雕像。 这雕像大小也和真的婴儿差不多,只不过是金属做的,发出金灿灿的光芒。雕的好象不是中国婴儿,这尊金色的雕像有着高高的鼻梁,深深的眼窝,头上是卷曲的胎发,全身赤裸着,是个男孩,双手略微弯曲着向前伸出,好象要抓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 “圣婴。” “圣婴?” “就是刚诞生的耶酥。” “这是金子做的吗?”罗兰大胆地问。 “不,是铜,外面涂了一层金属涂料。” “他真可爱。太美了。” “只不过是一件复制品而已,一文不值,真品早就失踪了。” “失踪?”一提到失踪,罗兰总是下意识的想到自己的孩子。 “整整一百年前,一位传教士从意大利带来了一尊据说是出自文艺复兴时期某位艺术大师之手的圣婴的雕像来到中国,安放在我们城市的一个教堂中,成为这个城市的所有基督徒共同供奉的圣物。但是,仅仅三十年后,这尊圣婴雕像便被一个神秘的人砸坏了,在教徒中引起了轩然大波,教会悬赏千两黄金捉拿破坏圣婴的人,但始终没有查出那人是谁,于是就不了了之了。我只不过是个穷雕塑家而已,无聊之余根据图片或模子等旧资料复制一些雕塑作品罢了,象这样的在我家里还有许多呢。我想在一个自然的环境中欣赏它,因为它是我所有的圣婴作品中最为满意的一个,所以我来到了这里,事实上我几乎每个星期都要来。满意了吧?” “还有一个问题,你认识我吗?”她终于大胆地说了。 男人非常奇怪,他理了理自己的长发,接着仔细地端详了她一阵,最后叹了一口气:“知道吗?你长得象一个人,如果我们过去真的认识,那我万分荣幸。可惜我不认识你,太遗憾了。” “你说我长得象哪一个人?” “他的妈妈。”男人把指尖指着圣婴对她说。 罗兰插嘴了:“对不起,你能把这个雕像卖给我吗?我非常喜欢它。” “不,你就算出再多的钱我也不卖,这虽然是只个复制品,但它依然神圣。”男人居然亲吻了雕像的额头一下。 “我求你了,我的孩子失踪了,我不骗你,我真的生下过一个孩子,但他(她)失踪了,我非常痛苦,我需要圣婴,我需要它。”罗兰说着又哭了,罗兰把头埋在她的肩膀上,泪水顺着她的肩头一直滑落到手指间。 “真的吗?”男人伸出了左手,抬起了罗兰的下巴,然后用右手擦去了罗兰脸上的泪痕,他有些无可奈何地说:“看来,你的确比我更需要圣婴。拿去吧。” “多少钱?”罗兰接过了沉甸甸的雕像。 “送给你了,还要什么钱。再见吧。”男人转身就走了,还没等两个女孩道谢,就已经消失在树丛中了。 “它真美。”房间里亮着一盏黄色的灯,罗兰的手里捧着圣婴,就象捧着自己的孩子。罗兰甚至还试图给雕像喂奶。罗兰的确是一个处于哺乳期的女人,两座雪白的山峰丰满地挺立在她的面前,在黄色的灯光下,给她以一种拉斐尔的画笔下〈〈西斯廷的圣母〉〉的感觉。“奶水把我的胸脯涨坏了。”罗兰对她继续说着,一边嘴角露出了一种初为人母的微笑。 “这栋楼很奇怪。”她改变话题了,“为什么只有我们两个住呢,其他的居民呢?”还没说完,一阵夜晚的凉风就从窗外吹来灌进了她的嘴,让她咳嗽了几下,她立刻慌忙地把窗户给关上了。 “据说几十年前,这儿有个十八岁的女孩子悄悄地怀孕了,实在藏不住,于是就带着腹中的孩子自杀了。所以没人再敢住在这栋楼里了。至于我嘛,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就是在这栋楼出生的,我的亲生父母把刚出生的我丢在了这栋楼前,后来一对生不出孩子的夫妻路过这里发现了我,便收养了我把我养大成人,可现在又因为我败坏门风把我赶出了家门,其实我是无辜的,我是纯洁的,总之你是不会相信的,也用不着我多解释了。我总不见得大着肚子露宿街头吧,干脆就在这儿住下了,我的孩子也是在这间房里出生的,可惜他(她)一生下来就失踪了。” “孩子丢了你去公安局报过案吗?” “去过,但什么都查不出,唯一的证据就是医院开据的证明我的确生过孩子的检查报告,最后他们居然说我有可能是自己把孩子给抛弃了,故意编造了孩子丢了的谎言,我没办法了,只能自己找。我贴了许多寻婴启示,但一点用都没有,我快绝望了。我决定明天去儿童福利院看看,那儿有许多弃婴,只能碰碰运气了。你呢?” “我想去查一下这栋楼的历史。” 她没有坐地铁,而是一个人坐着巴士去查资料的。走下车,清晨的阳光象圣母的手抚摸着她的额头,在一条幽静的马路上,她忽然看见了自己的父母,他们偷偷摸摸地在墙上贴着寻人启示,启示上印着她的照片。她悄悄地躲在一跟电线杆后头观察着,妈妈在几天之内苍老了许多,半边头发全白了,父亲也是,他正为了自己的那两个耳光而后悔不已。一个纠查市容的警察过来了,向他们大叫着,父母惊慌失措地提着刷启示的浆糊桶向一条小巷里奔去。 她想喊出来,但那句话涌到了舌头上却又活生生地咽了回去。她看着父母落荒而逃的背影,把自己的脸背了过去,但她终究还是没有哭出来,捂着嘴小跑着离开了这条马路。 在档案馆里,她花了三个小时的时间才查到了那栋楼的资料—— “1900年,意大利传教士保罗.马佐里尼来华传教,至本市落脚,并贴出广告,征集有马厩的空地。果然找到一大户人家的马厩,马佐里尼当即出巨资买下此块地皮,并将马厩改建成一栋教堂,以此为据点进行传教,因其地供奉有天主教圣物——圣婴雕像,故一度极为兴旺。1930年,马佐里尼回国,原教堂遂废弃,又被改建成民房。” “圣婴?”她自言自语着,“为什么要在马厩上造教堂呢?” 档案里还附着一张马佐里尼的照片,肃穆的脸庞,黑色的卷发,棕色的眼睛,他的目光中闪着一种淡淡的光,好象把视线的焦点对准了更远的地方,是耶路撒冷吗?还有他的资料—— “保罗.马佐里尼出生于1870年的意大利佛罗伦萨,由于是一个弃婴,父母不详,从小在教会的孤儿院中长大。1890年在梵蒂冈神学院学习,1895年起在西西里岛某教区任神甫,1900年罗马教庭认定他传播异端宗教思想而将其流放至中国传教,据说此前他还私自带走了天主教圣物——圣婴雕像。马佐里尼到中国后,不顾罗马教庭的激烈反对,利用圣婴传播其关于上帝蒙召的新教义并发展教徒,被罗马斥为异端,他始终与罗马进行斗争。直到1930年,因为圣婴意外被毁,罗马教庭使用了强制性手段召回了马佐里尼(另一种说法是梵蒂冈绑架了他)。马佐里尼回国后被强制悔过,但他始终没有屈从于罗马教庭,坚持自己的宗教理想,最终被宗教法庭开除教籍。晚年他在亚平宁山中隐居,于1944年失踪,时年74岁,(一说他死于德军与盟军的战火)。” 走出资料室,她再次感到了自己身体深处的变化,她觉得马佐里尼的一双眼睛正从背后看着她。此刻大街上的阳光,已不再是圣母的手指了。 “你喝酒了?”她问着罗兰,在黄色的灯光下,满嘴酒气的罗兰倒在席子上,双眼无神地望着天花板,怀里紧紧地抱着圣婴雕像。 “也许我的孩子永远都找不到了,他(她)也许死了。” “今天我考虑了很久,我想要把我的孩子打掉。” “你疯了吗?这是谋杀,你在谋杀一条人命,这是不能饶恕的罪恶,听我的,把孩子生下来。”罗兰大声地说着。 “可,可我别无选择,我今天看到了我的父母,他们很可怜。” “听我说,当初我的养父母发现我有了孩子以后,也是非常痛苦,一定要我打掉孩子。我知道,虽然不是亲生的父母,但他们很爱我,把我当作亲生的女儿,他们是为我好,可是我也必须为我的孩子考虑,我不能只想着我自己。我说什么也不能打掉孩子,然后我就偷偷拿了一大笔钱逃出来了,其实他们也一直在找我,我回不去,我回去只会增添他们的痛苦。” “但现在这样他们更痛苦。” “痛苦?你几个月了,你的肚子还没大出来呢,你有没有想过当我大着肚子一个人走在马路上的时候我有多么痛苦。人们在旁边指指点点,把我当作了不良少女的典型,有一回在外面吃饭,居然被老板赶了出来,他们说我晦气,会让他们触霉头,那一刻你知道我有多难受吗?我一个人往医院里检查,还要什么证明的,我拿不出,那些医生就在旁边窃窃私语,你知道他们说些什么吗?我耳朵尖,全听到了,她们骂我婊子,其实我还是个处女呢。” “真的吗?我以为世界上只有我身上才会发生这种事呢。” “你很快就会感受到的,孩子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是一块肉啊,自己身上的一块肉,而且这块肉是你用自己的心血一点一滴地养大的,你会感觉到他(她)越来越大,感觉到他(她)和你说话,你们是可以交流的,这种感觉多么美妙啊。你有没有想过把你身上的肉活生生地割掉是怎样的感觉?况且你肚子里的这块肉是有感觉的,有思想的,这块肉自己能感到疼,会哭,会叫,会抗议,他(她)是有血有肉的,是一个独立的人。” “对不起。” “不,你不要这样说,你知道生孩子有多痛苦,我说过,我没有去医院,我是自己一个人在这间房间里把孩子生下来的。我讨厌医院,讨厌他们对我指指点点,他们虽然嘴上不说,可他们看我的那种眼神就是对我最大的侮辱。我先看了许多关于接生的书,然后我一个人,买好了分娩所需要的全部东西,做好了所有的准备,就在这间房里静静地等待孩子诞生的那一刻。分娩的那种痛苦只有女人才会理解,我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了,一个人,你明白一个人自己给自己接生是什么感觉吗?是绝望。在绝望中,我真的把我的孩子生下来了,在我行将疼得昏迷过去之前,我能清楚地听到他(她)落地时响亮的哭声,然后我晕了过去。天哪,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的孩子不见了,我甚至还来不及看他(她)一眼,我拖着产后虚弱的身体找遍了这座城市,我恨这座城市,它吞没了我的孩子。” “别说了,我受不了,我答应你,把孩子生下来。”她们在眼泪中睡下了。 佛罗伦萨的空气中充满了但丁的气味,佛罗伦萨人但丁在他的《神曲》中是这样描述地狱的,他认为地狱共分九层,如漏斗形,越往下越小。罪人的灵魂依照生前罪恶的轻重,分别在不同的圈层里受酷刑的惩罚,罪行越大的越居于下层。在第八层里受罪的有淫媒和诱奸者、阿谀者、贪官污吏、买卖圣职者、占卜者、高利贷者、伪君子、盗贼、教唆犯、挑拨离间者、诬陷害人者、伪造者,最后是——罗马教皇。 一个十岁的男孩正在一个昏暗的角落,悄悄地看着《神曲》,他孤独地躲在大理石雕刻的阴影下,那是一个怀里抱着刚诞生的耶酥的圣母像。洁白的大理石,庄严肃穆,和佛罗伦萨所有保存下来的文艺复兴时期雕塑一样,它也是出自某位大师之手,特别是玛利亚的脸庞,仿佛是一个18岁的意大利村姑。男孩一边偷偷地看着书,一边还扭头看着玛利亚的脸,让男孩突然产生了某种欲望,他大胆地爬上了雕像,用手抚摸着玛利亚还有耶酥。 “孩子,你在干什么?”一个穿着黑袍的神甫走了过来,他一把将男孩揪了下来,用巴掌狠狠地扇男孩的耳光。而男孩悄悄的把手放在背后将《神曲》藏在衣服里。男孩的鼻血流了出来,象一条红色的虫子,扭动着身躯爬在他的嘴唇上。在扇了十几个耳光之后,神甫松开了手,他抱着男孩的头说:“对不起,孩子,你太让我失望了,你是我所见过的最有天赋的孩子,是上帝创造了完美的你,你应该成为一个大主教,红衣主教,甚至——教皇。孩子,我爱你,你别让我失望。” 男孩茫然地看着他,目光里仿佛是透明的,然后他闭上了眼睛,擦了擦鼻血。 这里是佛罗伦萨教会的一座孤儿院,时间是1880年。 一种奇怪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到罗兰笔直地站着,双手伸开,就好象是在十字架上。罗兰睁大着双眼,眼神却好象什么都没有,她非常奇怪,站起来问:“罗兰你怎么了?” “我是供品。” “什么?” “我是供品,我的孩子也是供品,他(她)被做成了牺牲,供奉给了神,而我,只不过是一个供品的制造者。我的孩子现在一定已经被烤熟了,鲜美的乳肉,就象烤乳猪乳鸽和鸡子,他(她)是被吃掉的,只剩下一堆骨头渣子。” “不,这只是你的幻想。” “现在,我有一个预言,我马上就要死了。” “不可能。” “你看着。”罗兰还没说完右手里就出现了一把小匕首,发出闪闪的寒光,她只见到匕首在眼前一亮,然后罗兰的左腕上就开了一个口子,美丽的鲜血象胜利大逃亡那样涌了出来,又象没关紧的自来水龙头那样流到了地板上。她抱紧了自己的双肩变得不知所措,直到罗兰倒了下去,她才找了块手帕包扎了罗兰的伤口,然后吃力地背着罗兰走出小楼叫了一辆车送医院了。 第二天,她带着罗兰心爱的圣婴雕像到医院来探望罗兰的时候,医生告诉她罗兰已经被转到精神病医院去了,因为罗兰刚刚醒过来就发了疯,脱光了自己的衣服胡言乱语,引来了大批围观的群众,更糟的是罗兰见人就打,用盐水瓶砸破了一个医生的头,医院认为罗兰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必须送精神病院。 她又带着圣婴像匆匆赶到了精神病院,在一个小房间里,她见到了罗兰。这间房间的窗户上全装着铁栅栏,铁栏杆的投影象一道道黑色的手印按在她们的脸上。阳光时而暗淡时而强烈,来回地在罗兰的脸上游走,偶尔停留在那双无神的眼睛上。 罗兰一见到圣婴像就猛扑了上去,一把抢在了怀里,紧紧地抱着躲到了房间的角落里,被一片暧昧的阴影覆盖着。罗兰现在就象个小孩面无表情地抱住了自己的洋娃娃,逐渐地,开始有了些恐惧,浑身都在发抖,白色的睡袍皱巴巴的,睡袍下一双洁白的脚丫有着瓷器般的光滑,精致、小巧、象个手工艺品。 她缓缓地走了上去,用手抚摸着罗兰的脸,还有下巴、鼻梁,就象个玩具似的,而这个玩具的怀里还紧紧抱着个真正的玩具。 “你真的疯了吗?” 罗兰的眼睛依旧无神地望着她,沉默象一种空气弥漫在这个小小的房间里,渗入了墙壁、地板、天花板,还有坚不可摧的铁栏杆。忽然罗兰伸出手抓紧了她,把嘴凑到了她的耳边,用耳语说:“今天晚上,把我们的小楼的地下室打开,挖开地板,挖开,掘地三尺。一定要去,听明白了吗?” “为什么?” 罗兰不回答,闭上了眼睛,一动不动地,仿佛是一具美丽冰凉的女尸。 她回到了小楼,在黄昏时分,这栋楼被笼罩上了一层金色。她再次走遍了整栋楼,总共三层,不包括最上层的阁楼。最外层的墙壁和里面各个房间的墙壁和柱子似乎不相符合,也许里面的房间是后来才造起来的,也许原来这里本就是一个空旷的大堂。她在一个房间里找到了一把铁铲,然后下到了地下室,地下室的门锁着,但是那把大锁已经锈迹斑斑了,她用铲子去砸那把锁,一下就把锁砸碎了。她推开了门,开着手电筒走下了黑暗中的石头台阶。到平地了,她用手电照了一圈,地下室其实很小,阴凉潮湿,让她颤栗着发抖。脚下直接就是泥土了,她用力地挥动了铁铲。 她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的力量,瘦弱的手臂和肩膀还有细腻的手掌是如何让这沉重的铁铲深入地下的,而且她的腹中还藏着一个生命。也许就是这腹中的生命赋予了她勇气,虽然她是一个连看见蟑螂都要害怕得掉眼泪的女孩,但她现在在这样一个黑暗阴冷的地方居然无所顾忌地掘地三尺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时间象一只老房子里的耗子一样溜来溜去,地下室里堆满了挖出来的泥土,于是那泥土的气味也从地底的深处蓬勃而出。但她已经决定了,无论如何,就算是挖出座火山也要挖下去,终于,铁铲碰到了一个硬物,发出了金属的响声。 她把身体探了下去,用力地抬出了一个黑色的箱子。她拖着沉甸甸的箱子爬上了石阶,爬出地下室,回到了房间里。在黄色的灯光下,她费了很大的劲才打开了箱子,一股久远的灰尘立刻冲出来布满了房间。她透过落不定的尘埃,把手伸进了箱子,她摸到一个东西,凉凉的金属,沉沉的。她把那东西拿了出来,一阵金色的光芒刺痛了她的眼睛—— 一个婴儿,铜铸的婴儿雕像,是圣婴,和罗兰的那个一模一样。只不过,这个圣婴是残缺的,在这个雕像上,她看不出婴儿到底是男孩还是女孩。事实上,圣婴的下身被砸坏了,缺了一大块,露出了铜的底色。 她用一块布小心地把布满灰尘的雕像擦干净了,圣婴露出了大大的眼睛,似乎能说话,沉重的身躯好象真的是刚出生的耶酥,只不过这个耶酥缺了一样东西,而这样东西是令所有的人敏感的。它疼吗?它在哭吗?她想如果自己是它的母亲,她一定会哭的。象罗兰一样,她把圣婴像紧紧地抱在怀里,一会儿就入梦了。 半夜,窗突然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吹开了,寒风把席子上的她惊醒了,在暗夜深处,似乎有个人在叫着她的名字。她放下了圣婴雕像,独自走下了楼,又一次走进了地下室,这回没有拿手电筒,踏着潮湿的泥土她什么都看不清,她睁大着眼睛却等于是个瞎子。 忽然,不知从哪里亮起了光,地下室一下子大了许多,眼前突然多出了好几根木柱子和横梁,地上的泥土不见了,而变成了厚厚的干草。在木栏杆中间,她见到了一匹马,浑身雪白地站着,嘴上套着缰绳,大睁着圆圆的眼睛注视着她。从马的嘴里发出一种呼哧呼哧的声音,马把头伸向了她,把沉重的喘息喷在了她的脸上。那种喘息带给她前所未有的温暖感,她忽然又冒出来一个古怪的念头,她在马的耳边轻轻地说:“那个男人是你吗?” 马好象听懂了,居然害羞地低下了头,把头倚在她的睡裙上摩擦着。突然一阵哭声响起了,是婴儿刚出生的哭,她吃惊地把目光在这个突然变成了马厩的地下室里扫视了一圈,最终在一个给马喂草料用的马槽里发现了一个婴儿。她颤抖着的手抱起了婴儿,婴儿象小猫一样,闭着眼睛,一双小手在空中乱抓。她觉得自己的腹中空了,这个婴儿就是自己的肚子里的生命,她吻了孩子:“我可怜的孩子,别哭了。” “把我的儿子放下。”一个女人的声音突然从某个角落传出,她看见一个女人突然从地上爬了起来,这女人有着高高的鼻梁和深邃的眼窝,不象是中国人,女人满脸是汗,仿佛刚经历了一场痛苦。女人冲上来从她的怀里抢走了婴儿,深情地吻着。 她不敢相信这一切,大声问道:“你是谁。” “玛利亚。” 玛利亚?难道这个孩子是耶酥?她的胸口仿佛被重重地一击,而自己腹中的那个生命却狠狠地跳动了一下,那匹白马抬起了头,它圆圆的眼睛里涌出了大滴的眼泪。 “不!”她高分贝的尖叫声响彻了整个小楼,甚至惊动了这个晚上的月光。她带着满头的汗水和眼角的泪水醒来了,怀里的圣婴像还稳稳地抱着。 原来刚才只是一个梦。 “马厩,马厩。”惊梦后的她不断重复着这两个字,她现在终于开始隐约地明白,马佐里尼刚来中国时为什么要在马厩上修建教堂——因为圣经新约全书上记载着耶酥是诞生于一个马厩的马槽里的。为了供奉圣婴,所以,马佐里尼选择了这里。 她的心头乱跳着,下意识地抱着圣婴走到了窗边,风吹乱了她的头发,把她的衣裙扬起,穿白衣的年轻女人抱着孩子站在黑夜的窗口,这是一幅具有奇特审美意味的油画,所有的画家都在梦中见过。 她坐着地铁去那个小公园,拎着大箱子,穿过一条茂密树林覆盖的小径,透过树叶而稀疏的阳光此刻象雨点一样落下。在小树林的中心,她找到了那条长椅,她擦了擦上面的灰尘,轻轻地坐了下来。 清晨的小公园里寂静无人,鸟鸣突然之间充满了她的耳朵。她坐在长椅上,额头发出乳白色的反光,没有表情,双眼的焦点在树叶的缝隙间徘徊着。终于,那个搞雕塑的长头发男人出现了,今天他没有戴墨镜,还是背着个大包,低着头拨开树枝来到了她面前。男人非常惊讶,做了一个奇怪的表情。 她站了起来,对他说:“你不是说你几乎每个星期都要来这儿吗?今天我的运气很好,等到了你。我给你看样东西。”说着,她从箱子里拿出了圣婴雕像,递给了他。 他接过圣婴像,上上下下仔细地端详着,足足有十几分钟默不作声。最后他把雕像放在唇边轻轻地一吻。他的目光此刻就象老鹰一样锐利,仿佛她就是他的猎物,他压低了声音问:“你从哪弄来的。” “在地下室里挖出来的。”她确实被男人吓着了。 “告诉你,这是真品,真的,无论从雕刻手法,还是铸造工艺都具有文艺复兴时期的特点,天哪,与米开郎琪罗的技法相似,可能真的是他的作品。我在意大利留过学,主攻雕塑史,曾经废寝忘食地研究过圣婴像的图片和各种有关资料,虽然过去没亲眼见过实物,但我敢说我对它的了解不亚于它的作者。你看它的脚底板——”他把圣婴的左脚伸到她眼前。 “对,有一行隐隐约约的拉丁字母。” “这是美第齐家族的族徽,说明这个曾经是佛罗伦萨统治者的大金融家族拥有过这圣婴像,后来又捐献给了教会。总而言之,这就是马佐里尼带到中国来的那尊圣婴,而且它损毁的下身也的确与文献记载的相同。马佐里尼离开中国以后,被毁的圣婴也不见了,人们以为是被他带会意大利了,没想到他把圣婴留在了中国,太不可思议了,你很幸运。” “谢谢你,可是当年为什么会有人要破坏圣婴呢?” “也许只有上帝知道,可能是宗教矛盾吧。” “既然它是真的,那你就拿去吧,也许它对你有用。” “不必了,我不是基督教徒,不会对圣婴顶礼膜拜的,我只对艺术品感兴趣,能亲眼看到圣婴的真迹,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运,对我来说,这已经足够了。这是你发现,怎么处置由你决定吧,但最起码要保存好它,它的价值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应该是我感谢你,拿好,再见吧。”他再一次吻了吻圣婴,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圣婴放到了她的手里。 “那就,再见吧。” 她把圣婴放进了箱子里,刚转过身要走,身后又传来男人的声音:“哎,还有一句话:其实你真的很象他的妈妈。” “你是说圣婴?”她心神不安地回过头来。 “对不起,没什么。对了,能不能把你的地址留给我,有机会的话我想去看看发现圣婴的地方。”长头发男人的目光中闪烁着一种暧昧不明的东西。 精神病院里的气氛总令人压抑,虽然有时会看到滑稽的场面,有时又是狂乱不堪。她和一个脸上有着一道伤疤的医生争辩着:“罗兰是我唯一的朋友,为什么只能让我们隔着铁栏见面,她不是犯人。” “看见我脸上的伤疤了吗?昨天让她的指甲给抓的。给她打针死活不肯,而且我还从没见过她放下过那个洋娃娃,那是铜做的吧,那么大的人了,还玩这种东西,那么重的铜铸的家伙,砸起人来可是要出人命的。更要命的是,她还胡言乱语说什么我们把她的孩子给偷走了,她的病可不轻啊。你去看她一定要小心,她可是六亲不认的。” 见面的时候罗兰正趴在铁栏杆前,衣服被自己撕破了,旁若无人地裸露着雪白高耸的胸脯,还把圣婴雕像放在上面,好象是在给小孩喂奶似的。 “罗兰,你怎么知道地下室里藏着东西的。” “藏着什么东西?”罗兰的口齿已经不清了。 “圣婴啊,真正的圣婴。不是复制品。” “是谁让你去找出来的。” “不是你吗?” “我没说过。” “昨天,不是你让我去把地下室的地板挖开来的吗?”她有些着急了。 奇 书 网 w w w . q i s h u 9 9 . c o m “你是谁?” 罗兰的这句话令她意想不到,她一时居然无法回答了:“我是谁?我也不知道我是谁。”她感到了无助,她把手握着铁栏杆,这样她也有了被囚禁的感觉。一串眼泪缓缓地溢了出来,在苍白的脸颊上滚动着。 罗兰突然把手伸出来,用细细的指间帮她抹去了泪水,同时用一种奇怪的语气说:“我知道你是谁,你是我的妈妈。” “你真的疯了。”她转身就象外跑去了。 “不,我说的没错,我就是你未来的女儿,妈妈,你别走,妈妈!”精神病院里充满了罗兰尖厉绝望的叫喊。这声音在雪白的墙壁和天花板还有黑色的地板间来回飘荡着,一下子好几个精神病人都齐声地高叫起来:“妈妈!妈妈!” 她总有一个预感,今天晚上那个长头发男人会来,恰巧她的窗下有一棵自生自灭的夜来香开花了,浓烈的香味象潮水一样涌进了整个小楼。她还在昏黄的灯光下仔细地看着圣婴,同时不自觉地揉了揉自己的小腹。 长头发男人终于来了,他说他已经看过地下室了,可以肯定这儿就是当年马佐里尼供奉圣婴的小教堂。然后他打开了背包,拿出了一样东西。 又是一尊圣婴像,但是与她所见过的前面两尊最大的不同是,这个圣婴是一个女孩,女圣婴。 看着这尊圣婴像的下身,她忽然有些不好意思了:“这怎么可能?是个女婴。” “这是我花了整整一个下午自己做的,并不费力,只要对过去我复制的圣婴的模子略加修改就行了。非常感谢你,是你今天早上给我看了缺损的圣婴之后我才有了灵感的,过去我一直是在模仿,在复制,而现在,我可以说,我已经在创造了。” “创造?”她还是不明白。 “为什么圣婴不可以是女孩呢?难道圣经上规定过圣婴必须是上帝的儿子吗?让我们仔细地想想,难道上帝的女儿不也是圣婴,不也是救世主基督吗?所以,她是耶酥的妹妹。” “也许你真的是个天才。” “今天我一边修改铸造的模子,一边苦思冥想着,是谁把圣婴破坏了,而目的又是什么?当我完成了我的女圣婴以后,我突然明白了什么,一切的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告诉你,破坏圣婴的人就是马佐里尼自己。” “保罗.马佐里尼?”她吃惊地张大了嘴。 “就是他,是他把圣婴偷偷地带到了中国,又是他利用圣婴传播被认为异端的宗教思想,最后还是他,亲手毁坏了圣婴。你想想,为什么这件轰动一时的事件虽然悬赏千两黄金,查了很长时间,却始终没有答案?因为作案者就是马佐里尼自己,只有这样才是唯一的解释。” “可圣婴对他是有价值的,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三十年代,马佐里尼在罗马受到天主教庭责难和攻击时,他给当时的教皇写过一封公开信,引起了轩然大波。他在信中说,上帝可以有耶酥这样的儿子,而圣母玛利亚却是约瑟的妻子,那么从伦理上来说,人类的救世主耶酥就是一个私生子,上帝曾经惩罚了偷食禁果的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可上帝使贞洁的玛利亚受孕的行为本身也是犯了与亚当和夏娃同样的错误。既然上帝有自己的私生子,那么从逻辑上说上帝在拥有至高无上的神性的同时也拥有人性,而且上帝又是无始无终的,在漫长的人类历史里,上帝可以不断地让类似玛利亚的贞女受孕。同样是从逻辑上推理,因为上帝是万能的,所以,上帝即可以有儿子,也可以有女儿。既然如此,那么女人也可以做救世主基督,甚至可以做罗马教皇。” “你怎么知道的?” “做完女圣婴以后,我总想有证据能证明我的推理,所以我上网去了一家意大利的新宗教网站,在那儿,我搜索有关马佐里尼的信息,他的资料不多,网上只保存了他的这封公开信。我说过我在意大利留过学,所以看得懂意大利文。事实上,就是因为他的这封信,罗马教庭认定他已经堕入魔道无可救药而将他开除教籍的。” “因为马佐里尼有这样的思想,所以他甚至不惜牺牲自己,亲手破坏了圣婴,砸毁了圣婴的下身,从而让圣婴的性别模糊,这样就有了一个暗示——圣婴不一定是男孩,也可以是女孩。他所做的一切全是为了实践自己的宗教理想。”她终于明白了。 “对,千百年来,人类的宗教史上,能提出象他这样的观点的恐怕只有他一个了。虽然,听起来骇人听闻,侮辱了上帝和耶酥,还有圣母。可我仔细想了想,只有这种解释才是最符合逻辑,符合人的本来面目的。还有,就是在宗教领域把女子提高到了和男子同样的地位。他并没有侮辱上帝,其实是赞颂了上帝的生命力。” “上帝的生命力?”她在心里忽然想到了另一种世俗的叫法——“上帝的繁殖力”。 “我现在可以想象当年马佐里尼在破坏圣婴时的痛苦和矛盾心理,他无限地崇敬和热爱着圣婴,但他又有自己的宗教理论,只有最坚强的男子汉才有魄力为了他所坚持的信仰而毁灭自己的最爱,尽管我们无法确定他的这种新信仰是否合乎真理。” “是真理。”她脱口而出。 接下来是沉默,她这才感到房间里夜来香的气味越来越浓了。 长头发男人忽然把锐利的目光柔和了下来,轻轻的说:“其实你很美。” 她不说话。 “你象极了圣母玛利亚。” 她不说话。 “你不信吗?是的,东方人与西方人谈不上相象,但是你的眼神非常象,这是拉斐尔的油画里所要竭尽全力表现的眼神,他总是抱怨他的模特缺乏神似,画圣母的眼睛时他总是加入自己的幻想的成分。而你的眼睛,则是天生适合于给拉斐尔做模特的,如果你活在十六世纪初的意大利,拉斐尔也许会爱上你的。” 她还是不说话。 他知道她在等待着什么,于是他吻了她。 长头发的男人有着刚强的嘴唇,她第一次见到他时就开始注意他的嘴唇了,刚强的嘴唇充满了温暖还有力量。他长长的头发披散着,和她的头发纠缠在一起,让她难以分辨。 当他有了些欲望的时候,她却突然开口了:“再问你一遍,我们过去认识吗?我是说在小公园见面之前。” “我不知道这对你意味着什么,但我不能说谎,我们之间只见过三次面,前两次在小公园里,第三次就是现在。在这三次之前,我从没见过你,真遗憾。” “你的记忆还完好吧。” “当然,我的记忆比常人还要好。” “那好,你不是那个男人。” “哪个男人?” “我肚子里的孩子的父亲。” 他吃惊地后退了一步,仔细地看了看她,然后说:“对不起。我失礼了。”说完他转身要走。 “把你的女圣婴拿回去吧。” “送给你了,留个纪念,还是那句话,我是无神论者。”转眼间,他的脚步声消失在夜来香弥漫的夜色里。 三十六岁的保罗.马佐里尼独自坐在第一排的长椅上,圣坛上有耶酥的彩塑还有圣母玛利亚,但是在最神圣的地方,供奉的是圣婴的雕像。小教堂不大,大堂大约有三层楼这么高,偏门下面有个地下室。教堂外,夜已深了,就连煽情的月亮也退去了。教堂里点着几支摇曳不定的白蜡烛,把他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 他的眼神是如此的烦躁不安,紧紧地盯着圣婴,额头上却满是大汗,在他坐着的长椅上的另一头,躺着一个满脸通红的中国女孩。女孩没有穿衣服,红润的身体暴露在烛光中,激烈地喘息着,好久才慢慢地平静了下来。马佐里尼穿着黑色的教士服站了起来,一言不发地走出了教堂。只留下光着身体的女孩继续躺在耶酥的面前,而女孩身下一滩殷红的血正闪闪发光。 马佐里尼在黑暗的街道上走着,半夜的街上只能偶尔见到几个更夫。月亮始终没有出来,他在一片漆黑中凭记忆摸索着,到了一扇大门前,有节奏地用手指的关节敲着门。敲了好久,一个胸前挂着十字架同样一身教士服的中国老人端着蜡烛给他开了门。 马佐里尼跪在他面前用中国话说:“王神甫,对不起,我现在能不能做忏悔。” 她第一次来到这座巨大的教堂,哥特式的尖顶和充满装饰的门,还有大堂里虔诚的信徒们,窗户上装的都是彩色玻璃,于是一切都被彩色的光线笼罩着,象一场梦。她找到了一位神甫,把真正的圣婴交给了他。 自然,神甫非常惊讶,然后一位主教接待了她,并要她填一个表,以便能够给她一笔奖金。她没有填住址,只写了一个假名——玛利亚。接着她趁着年迈的主教不注意,偷偷地躲进了一个小房间,小房间里还有一个小格子窗,看不清里面。忽然里面传出了声音:“孩子,你是来忏悔的吗?” “忏悔?” “每个人都需要忏悔,因为人先天就是有罪的。” “原罪。” “孩子,你说的对,你很虔诚。” “神甫,我肚子里有了孩子。” “你结婚了吗?” “没有,我还没到年龄呢。” “可怜的孩子,愿上帝饶恕你。” “可我是贞洁的,象玛利亚那样贞洁。” “孩子,你不要开这样的玩笑,这是一种亵渎。” “我说的是事实,我以我的生命的发誓,我是贞洁的,我的身体只能献给一个人——上帝。” “上帝是神。” “上帝同时也是人。” “孩子,你不是基督徒,愿主饶恕你。” “只有上帝才能使贞女怀孕,我的肚子里怀着又一个耶酥,或者说是耶酥的弟弟。我是新的圣母。无论如何痛苦,我也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好好地照顾他,把他养大成人,我的孩子会改变世界的。” “愿主饶恕你。” 走出教堂,已是黄昏了,在教堂的门口,坐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女人,以一种特殊的眼神看着她。她们对视着,直到她感到浑身发冷,匆匆地离去了。 1906年的冬天,我们这座城市下起了一场罕见的大雪,一座小教堂的后门打开了,一个意大利人抱着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匆匆地走了出来,在门里面,有一张床,一个美丽的中国女孩倒卧着,床单上全是血,这个女孩已经因为难产而死了。 意大利人用小被子把婴儿紧紧地包裹着,婴儿在风雪中不断地啼哭着,使意大利人来回地摇晃。他有着一双浓黑的眉毛和明亮的眼睛,却低着头不敢被别人看到自己的脸。雪越下越大了,他在雪地上踏出两行长长的脚印,远看就象是两排大大的眼睛朝着天空瞪着。 他来到了一片荒凉的野外,有几个十字架的墓碑。他看了看婴儿的脸,那是一张混血儿漂亮的脸蛋,孩子突然不哭了,露出了奇怪的微笑。意大利人弯下身子,吻了吻婴儿的额头,然后把婴儿放在了一个墓碑前。接着他向前走了几十步,躲到了一个中国人的高大坟墓背后,远远地观察着。被子包裹着婴儿,在地上被雪打湿了,婴儿使劲地哭着,那声音让人揪心。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q i s u w a n g .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q i s u w a n g . c c 或q i s h u 9 9 . c o m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忽然一对农民夫妇出现在雪地中,他们都是信教的,他们看见了地上的婴儿,吃了一惊,心疼地抱了起来。他们把婴儿的父母骂了几句,然后便把婴儿抱走了。 一只冬天的麻雀停在了一动不动的意大利人身上,抖动着翅膀上的雪。 半年以后。 还是在那栋小楼里,她的呻吟象金属扭曲的声音一样尖锐高昂,充满了一种母性的力量。她一个人躺在房间里,两眼看着天花板。那种巨大的痛苦从自己身体的深处源源不断地袭来,她感觉自己是在战斗,与痛楚战斗,而且是孤军奋战。她在自己的嘴里放了一块毛斤,但她依然感到牙齿快被自己咬碎了。她把头扭了过来,看到了地上躺着的女圣婴像,那是一个男人送给她的,这个铜铸的女婴在象她微笑着。于是她感到了一种力量,来自于自己的体外,不断地输入她的肉体和灵魂。虽然现在自己有了被撕成两半一分为二的感觉,但她却在巨大的痛苦中隐隐约约地嗅到了幸福的味道。 冲,前进,冲吧,小基督,救世主,耶酥,快出来吧,别让你的妈妈痛苦了。这里就是马厩,就是你命中注定的出生地。来吧,世界需要你。来。 你的妈妈痛苦地叫唤着,她的毛斤被咬碎了,她的战斗已经竭尽全力了。 出来啊。圣婴。 你出来了,出来了,好的,头,身体,手,脚,干得好,救世主,干得漂亮,小基督。你完全出来了,你胜利了,你战胜了全世界。响亮地哭吧,你欢呼吧,庆祝胜利。 看,你的妈妈昏过去了。 她醒来的时候,清晨的阳光再次象箭一样射了进来。一点力气都没有,好象身体不是自己的了,脑子里一片空白,过了很久,她才想起来什么。 “我刚才把孩子生下来了,在昏迷前,我清楚地听到了婴儿的哭声。我的孩子。”她在心里自言自语着,然后她吃力地支起了身体,在房间里张望着。 没有看到孩子。 只有女圣婴的雕像张开着双手看着她。 她绝望了。 神圣的阳光突然又象地毯一样铺满了整个房间,洒在她的额头和脖颈,她靠墙坐着,披头散发,脸上的血色更少了,似乎变成了一个玻璃人。她的嘴唇嚅动着:“我的孩子不见了。基督失踪了。” 当她的身体刚刚复原了一点以后,就去精神病院看罗兰。但精神病院告诉她根本就没有罗兰这个人。 “这不可能,罗兰已经在精神病院里住了半年了,就是那个整天怀里抱着个婴儿雕像的女孩,她的病很严重,你们不会不知道的。” “真的没有,我们院从来没有这样的病人。” “医生,你的脸上不是被罗兰用指甲抓破过吗?看,伤疤还在呢。” “这是我在家里被老婆抓的,我看有精神病的人是你。” 罗兰象个彩色泡沫一样无影无踪地消失在了这座城市的空气中,她无奈地离开了精神病院。 她回到了父母身边,被妈妈紧紧地抱了起来。她象是刚从恶梦中醒来,回到家,就连续不停地睡了两天两夜。醒来后,把自己的经历原原本本地说给了父母听。 “你住的真的是那栋小楼吗?”母亲问。 “没错。” “孩子,二十年前的一个冬天的清晨,我和你爸爸路过了那栋楼,在楼前的台阶上,我们发现了一个襁褓中的女婴,我们把她捡了回来,养大成人——” “别说了!”她打断了母亲的话,“那个女婴就是我,对不对?我也是出生在那栋楼里的?” “是的,我们不知道你的父母是谁,可我们是爱你的。” “我知道,不管怎么样,你们永远是我的爸爸妈妈。可我的孩子呢?二十年前,在那栋小楼前,你们把我检去了,可现在,还是在那个地方,是谁把我的孩子捡去了呢?” 大教堂的尖顶依然庄严美丽,似乎永无止尽地伸向天堂。教堂前的信徒们小心翼翼地进进出出,各自怀着一颗虔诚的心。 在教堂前高高的阶梯上,那个披头散发的中年女人还在那儿坐着,她逢人就说:“我的孩子丢了,我真的生下了我的孩子,但他(她)不见了,失踪了。我的孩子是耶酥,是基督,是救世主,是上帝的儿子,而我是圣母玛利亚,我是上帝选中的贞女。先生,我的孩子丢了,你见过他(她)吗?” 她在一边远远地看着中年女人,听到旁边有几个人在说:“这个女人太可怜了,二十年前就来了,不知是哪儿的人,说自己的孩子丢了,自己是圣母,疯得可不轻啊。当年她刚来的时候啊,还是个如花的少女,不少人打她的主意,看看现在,愿上帝饶恕她。” “妈妈。”她走上去对中年女人说。 女人的眼神空洞无物,对她视若无睹,继续在喋喋不休地说着她重复了许多年的话。她看着女人,睫毛颤抖了几下,最后她离开了,不再打搅这个中年女人的生活了。 晚上十点多,她坐上了地铁,在这座城市的两个角之间穿梭着,空空荡荡的车厢里弥漫着一种她所熟悉的气息,灯光暧昧不清,车窗外一片漆黑,她在车窗上照着自己的脸,她觉得自己生过孩子后变得丰满了,胸脯也更饱满了,更象一个成熟女人。她用手挤了挤胸口,觉得有些湿润,那是乳汁。 忽然她有了一种停下来的感觉,于是列车真的停了下来,她下了车,迎面的空无一人的站台上坐着一个女孩。这个陌生的女孩有着忧郁的脸,苍白的皮肤,穿着短裙和拖鞋,懒懒地闭着眼睛似乎在享受着什么。忽然女孩睁开了眼睛,和她对视着。她发现这女孩的眼睛和自己的简直无法区别。 眼前这个同龄的女孩突然开口说道:“我在寻找那个男人。” 她总觉得这句话有些熟悉,但却想不起来了,于是她对女孩说:“我在寻找我的孩子。” 另一个方向的列车隆隆地驶来了,这是最后一班了,她走进了车门,女孩也进来了。她们坐在了一起,车厢进入了黑暗的隧道,给她们一种坐船的感觉。 “你说你在找你的孩子?”陌生的女孩问她。 “是的,我的孩子失踪了,可我的确生下了他(她)。” “你到结婚年龄了吗?” “没有。” “那你和我一样。” “你也丢了孩子吗?” “不,我的孩子还好好的,还在我的肚子里。我在寻找那个男人。” 在偶尔有人打起唬噜的最后一班地铁里,她们在轻声地交谈着,她总觉得这些话在哪说过,但她现在却记不起来了。 列车驶向了终点站,终点站的附近有一栋小楼,小楼的下面曾经是一个马厩,马厩里有一匹马还有一个刚出生的婴儿。 马佐里尼尖锐的目光正注视着她们。 --------------------------------------------------------------------------------------- 食草狼 --------------------------------------------------------------------------------------- 狼 我很孤独。 人类极端地仇恨我,但我并不仇恨人类。我所做的只是自然法则规定我必须要做的罢了。我吃羊,难道人类就不吃羊吗?羊养得多了,会把草原上的草吃光,然后牧羊人再把羊带到另一片草原,总有一天,我深深热爱的这片美丽草原就会被人类和他们养的羊毁掉。所以,我是草原的保护神,保护了草原,就是保护了草原上的人类,人类对我的仇恨是荒谬的。 不可否认,我是嗜血的,我无情地咬住羊或是人的脖子,咬断他们的咽喉,从这里吸干他们的血。然后再一口一口地撕扯他们的肉,用舌头舔净他们的骨头。可并不能因此而判定我有罪,因为每个生命都有权利生存,我只有这样才能艰难地生存下去,就象羊必须吃草,牧羊人必须吃羊才能生存一样。但我并不因此而快乐,还是那句话,因为我孤独。 牧 羊 女 我第一次来到这片草原,我和我的二十只羊羔都被草原的美丽所打动,我支起了帐篷,决定在此地放牧。奇怪的是虽然这里水草丰美,但附近的牧羊人却少得屈指可数。 现在我看到一个猎人骑着马来了,他背着巨大的弓,插着箭。他有一张年轻英俊的脸,他向我微笑着。他告诉我,这一带常有一只凶残的狼活动,要我多加小心。他的举止得体,声音富有磁性,尤其是他善意的微笑,让我有了一种安全感。 入夜,我很快沉入了梦乡。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被什么声音惊醒,那声音又远又长,恐怖骇人,让我全身血液都凝固了起来。是狼嚎,果真有狼。我的羊,我必须要保护我的羊羔们。我带上了一把长长的刀,悄悄地走出了帐篷。月光特别地明亮,我的羊羔们恐惧地在羊圈中颤抖。我看到对面的小丘上,站着一只狼。距离太远,我只能看到它又瘦又长的身体和双眼所放射出的绿色的幽光。它一动不动,直勾勾地盯着我好久,这反而激起了我的勇气。这头凶残的畜牲一定在做着准备,它随时都可能扑上来,以旋风般的速度冲到我的面前。但我不会怕它,来吧畜牲,来吧。我高高地举起了我的刀。它又嚎叫了一次,这一次声音更加恐怖而悲惨,它要冲上来了,我全身都在发抖,我的羊羔一片哀嚎。但它却转过了身体,飞快地走了。也许它害怕了,这只胆小的狼。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倒在了帐篷里。 猎 人 我见到了一个新来的牧羊女,我从来没见过象她这样美丽的人,我第一眼见到她就被她打动了。但我很担心她的安全,那头凶残的狼已经吃了一百头羊,十个牧羊人和三个象我这样的猎人。我曾发誓一定要杀了它,把它的狼心挖出来,和狼肉一起煮熟了吃掉,让它也尝尝被吃掉是什么滋味。这也是我为什么要留在这里的原因,我不顾一切地追逐它,风餐露宿,冒着大风大雪,九死一生,有几次我已经碰到了它,可惜还是让它跑了。它既狡猾又冷酷,实在难以对付。其实我也很害怕,也许它会等我睡着的时候悄悄地咬断我的喉管。 狼 我不能攻击新来的牧羊女,尽管这很痛苦。这是有原因的,自从发现她以来,这个原因就深深地纠缠在我心底,让我痛苦万分,但我不能把这个原因说出口,我不能。 我同时也发现了那年轻的猎人,他已经追逐我很久了。他害得我四处飘零,每次出击总是提心掉胆,生怕他的马蹄声从我身后响起。现在我偷偷地观察着他,他採了一束花,献给了牧羊女,牧羊女很高兴,她笑的样子很美。我想,他们真是天生的一对啊。 我很孤独。 牧羊女 一个月过去了,我和我的羊没有遭到过狼的攻击,也许是它害怕了。有时我放羊放得远了就会发现狼的脚印和狼粪,这证明它仍在附近活动,所以我还是要提高警惕。但好在年轻的猎人常来看我,他送给我一张弓和十支箭,还教了我许多对付狼的办法。他对我很好,有时我真想让他在我的帐篷边扎下帐子,不要再四处飘泊了,但是他却说一定要杀死那条狼,这样我才能得到真正的安全于幸福。 今晚,我梦见了他。 狼 天哪,我已经好久没吃过东西了。我饥肠漉漉,全身乏力,行动缓慢,眼冒金星,我恐怕活不过今晚了。这一带方圆几百里内的牧民都被我吓走了,只剩下那新来的牧羊女和年轻的猎人。我说过,我绝不会去攻击她和她的羊的,我更不敢送到猎人的面前去送死。有好几次我离牧羊女的羊很近了,我完全可以轻而易举地抓住它们,甚至她,象以往那样,撕裂它们的喉咙。但是我忍住了,我强忍着饥饿离开了羊羔们,我明白这是违反了我的本性的,但我必须要忍耐。 这真是一件痛苦的事,因为吃不到羊和人,附近的野兔,黄羊,甚至小小的土拨鼠都已经给我饥不择食地吃光了。我这个天生的食肉动物,草原食物链的最上层者面临着无肉可食,无血可吸的窘境。与我相比,羊真是幸运啊,用不着竭尽全力地追逐食物,把头一低,满地都能吃。如果我也能吃草的话,恐怕还能句且偷生的活下去。于是我决定吃草,做一件违反自然法则的事。我低下了头,可我的锋利的牙齿只适合咬断别人的脖子,而不适合啃咬和咀嚼,我只能囫囵吞枣地一口咽下。虽然,青草带着草原的芳香,可是我的食道与肠胃早已习惯了消化荤腥的血和肉,草在我的胃里,接触到我的胃液反而膨胀了开来,难受得我满地打滚,我哇的一口就吐了出来。 我该去死了。但我想到了很多,最后,我仍然下定了决心要吃草,为了生存,必须忍受这样的痛苦。不管你们相不相信,一定会有许多动物学家嘲笑我,说我吹牛不打草稿。但事实是,我终于吃草了,尽管这滋味令我作呕,我吐了无数遍,又硬着头皮吃了无数遍,我的肠胃开始消化了,我第一次排出了带有草原芳香的狼粪。 我就这样句延残喘地活着,虽然我靠着不可思议的吃草方式维持着生命,但毕竟我是一头嗜血的狼,我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也许我活不了多久了。 猎人 我不得不承认,我爱上了牧羊女,她的美从第一天起就抓住了我的心。而她似乎也对我颇有好感,她让我今天晚上到她那儿去,这真让我浑身血液沸腾。 现在我看见她在帐篷外等候着我,在羊圈边点着一堆火。月色下的她显得更加迷人,她向我微笑着,她要我带她到草原的深处去。我明白了她的意思,我很紧张,竟提出了羊羔怎么办的这样的蠢话,其实点着一堆火,狼是不太敢来的。她跨上了我的马背,高耸的胸脯紧贴着我的后背,让我的脸上一阵发烫。我心跳地厉害,双腿夹紧了马肚子,我的马似乎也理解了我们的心思,它四蹄飞奔,把我们带向了草原的深处。 草浪卷过马蹄,风卷起了她的头发。然后,我们在荒无人烟的大草原深处尽情地快乐。 不知过了多久,当我和她都沉入了梦乡以后,一声凄惨悲凉的长啸把我们惊醒了。又是那可恶的狼嚎,狼站在山岗上,放出可怕的绿光。它向我们冲过来了,我的弓箭呢?我手忙脚乱地寻找我的弓,而牧羊女在我身边不停地发抖。来不及了,它冲到我跟前了,我太大意了,我们完了。它突然在我面前停了下来,我和它对视着,我们都曾要竭尽全力地杀死对方,现在它赢了。它一定一直在跟踪着我等候着时机,它太狡猾了,我认输,我绝望地看着它。它好象比过去瘦弱了许多,在我们的身边转了一圈,最后出乎意料,它掉头就走了,迅速地消失在夜色中。 我看见它流眼泪了,牧羊女轻轻地说。 不可能,你一定受刺激了,我还从来没听说过狼会哭。它也许已经吃过晚餐了。   狼 我见到了一只我的同类。它健壮而年轻,它的身上残留着血的味道,就向当初我刚来到这里一样。它对我的落魄感到吃惊。它说它要在这片草原建立它的王国,为了表示对我这个前辈的尊敬,它允许我检食它的剩肉。我告诉它这里没有食物,它则报以我轻蔑的笑,然后它继续前进。优胜劣汰是亘古不变的规则,我认命,但我依旧感到一种不祥之兆。 它果然到了牧羊女的帐篷前,它悄无声息地绕了一圈,甚至连羊羔们都没有惊动。它就想我过去那样,身手敏捷,干净利落,凶猛地向羊羔们扑了过去。它一只一只地咬开了羊的喉咙,并不是拖走了慢慢吃,而是吸干它们的血,这种猎食的方法我早以不用了,因为这过于残害生命,根本就是一种浪费。等它无声无息地吸干了二十只羊羔的血,竟似乎还不满足,把头探向了帐篷之中。 我该怎么办? 猎人 天哪,羊羔全死了。牧羊女,牧羊女。我冲进了帐篷,帐篷内一片狼籍,牧羊女躺在地上,此外还躺着两条狼。居然是两条,没想到这畜牲还请了帮手,一定是分赃不均自相残杀的。牧羊女,她还活着,奇怪的是,她全身没有任何伤口,恐怕是吓昏的,我掐了她的仁中,她开始缓缓地醒来了。那条我从没见过的较壮的狼已经死了,脖子几乎被咬断了。而原来的那条我所熟悉的狼还有一口气,奄奄一息,浑身是血,四条腿断了三条,眼睛瞎了一只,还有一只正直勾勾地盯着我看,它的背脊,腰腹,等多处都受了重伤,皮毛撕烂了,白森森的肋骨历历可数,而胸口有个大洞,一大滩血喷泉似的涌出,这是致命伤。我现在必须要杀了它实践我的誓言,我看着它仅存的一只眼睛,渴望似地盯着我,仿佛有什么要说出口,但它必须要死,我拔出了匕首。 狼 我快死了,没想到我这食草度日,虚弱不堪的东西拼尽了全力居然能杀了那身强力壮野心勃勃的家伙,这其中一定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在帮助我。现在,我的心跳越来越慢,我该平静地死去了。牧羊女看来快醒过来了,年轻的猎人也来了,他充满仇恨地看着我,他拔出了白晃晃的匕首。年轻的朋友,虽然我们曾经是死对头,但我现在一点都不狠你,我只希望你的匕首别插进我的心脏,请保持我的心脏。好的,现在请你动手吧。 谢谢,匕首送入了我的咽喉,我最后的一点血向外喷出,我的灵魂随血而高高升起。   尾声 现在尾声由我来说。 猎人把牧羊女救醒,他们决定永远在一起。而猎人为了实践他的誓言,把原先的那头狼扒了皮,抽了筋,骨头砸碎,肉与内脏都投入了油锅里煮熟了吃。令他惊讶万分的是狼的胃里装满的居然全是草,和羊的胃一样。但更奇怪的是狼的心脏却始终没有煮熟,最后那颗完整的狼心被放在牧羊女的面前。狼的心突然用人类的语言对牧羊女说—— 我爱你。 --------------------------------------------------------------------------------------- 天宝大球场的陷落 --------------------------------------------------------------------------------------- 一座座巨大的建筑物正在吴名的面前缓慢地长大成人,尽管它们的外表在此刻是丑陋不堪的,仿佛一个个是被活剥了皮的巨人,只剩下一把钢筋混凝土的骨头和发育不良的内脏。但据说在不久的将来,它们会成为我们这座城市的象征,吴名能想象玻璃幕墙反射着太阳的光芒,宛如我们英明的市长油光光的秃脑门。 这是最后一个暑假了,前途未卜的吴名四年来头一次回家,他几乎认不出了,我们的城市已经成了一个大工地,似乎脚手架上的建筑工人要比马路上的市民还多。载重十余吨的卡车威风凛凛地横冲直撞,伴着震耳欲聋的柴油机撕扯着他的耳膜,而带着浓重焦味飞扬着的尘土则刺激着他的鼻孔。当然,也有一些已经建成开张的商厦,扎着五彩缤纷的气球和书写着激动人心的标语。许多看来日子还挺好过的人拖儿带女摩肩接踵地踏进商厦来为国家扩大内需,全然不顾油亮的头发被尘土染脏。 吴名的瓦房已经被拆成了一堆瓦砾,据说明年将在此建起一座二十八层的三星级酒店。他的父母正挤在市郊的一间狭小逼仄的临时房中,等待着新的住宅区的建成。现在他漫无目的地走着,街上不再有弹着吉他吟唱忧伤的情歌的少年,也不再有拉着古老的二胡的盲人,也许他们都进入了某个被遗忘的角落。 走着走着,他突然感到了一种神秘的力量,从大地的深处汹涌而出,控制着他的双腿,控制着他的命运,他无法抗拒,或者说他必须要顺从。于是,他在一个巨大的工地前停了下来,打桩机与推土机正轰鸣着掀开大地,在已经几米深的地基中,吴名发现了什么————在一瞬间的惊讶颤栗之后,他开始模糊地意识到了一个古老的预言。 “ 本报讯 昨日本市某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一处古代遗址,以及大量不明骸骨,现市文物正组织力量进行进一步发掘,尚不能断定其年代,用途及规模。” 阳光穿越了满世界落不定的尘埃,勉勉强强地来到了这个沉睡已久的地方。在一片灰色的烟雾中,十万亡灵终于呼吸到了第一口空气,尽管这空气混浊不堪,但也足以使灵魂们腾空而起,笼罩弥漫于我们的城市。但凡人的肉眼所能看到的,只是十万具朽骨,层层叠叠,似乎一望无际,在第一缕阳光刺激下,他们的痛苦仿佛已响彻云霄。这宛如死城庞培的景致,让我们的想象力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一个专程从北京赶来的大学教授用脚跺着一堆朽骨肯定地说这是楚霸王项羽在巨野之站后活埋二十万秦兵的所在。 又一位著名的史学界的泰斗兴奋的宣称这是三代时期奴隶主以活人做殉葬品的确切证据,这将标志着又一项伟大的发现。 一个戴着大盖帽的人几乎是声泪俱下地宣布这是抗日战争时日军制造的万人坑,我们必须要牢记历史,警惕当今日本右翼势力的复活。 当然,还有古战场说,上古祭坛说,古代瘟疫万人冢说,甚至还有外星人说等各种千奇百怪的说法。可这并不会影响我们的城市一日千里的发展,只不过在城市规划中少了一栋大厦而已。 吴名显然无法在拥挤的临时房中住下,他来到一大片已被拆了的瓦房中,在最后一排未拆的房子中租下了一间无人问津的小阁楼。 夜深人静,吴名难以入睡,而当他勉强入梦,也被梦中奇怪的故事所惊扰,仿佛许多人在呼喊着他的名字,时而让人心惊肉跳。突然有一种沉闷的撞击声从某个灵魂的深处传来,忽远忽近,象一阵击打在心头的鼓点。他必须醒来,仿佛受到了一种召唤,于是他起身走出房门。月光如洗,凄冷地照射着大片的瓦砾堆和其中疯长的野草,在中央的平地里,有一个人影来回闪动着,上半身白,下半身蓝,真象个幽灵。吴名屏住了呼吸缓缓靠近,原来那是一个赤着上身的人,面对一个足球和远处一堵残垣断壁。他加速度地助跑,有力地摆动左大腿,带动小腿,以脚弓抽射,皮球呻吟了一声,然后向子弹一样飞去,在三十米开外的墙上发出沉闷的回声。 “ 本报讯: 昨日我省最大的高科技项目——中外合资盛世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正式投产运行,本市市长兼市委书记与本市盛世投资有限公司方董事长出席了投产仪式,并为仪式剪彩。预计该公司可为本市创造10%的GDP增长和1000多个就业机会。 ” 黄昏时分,街头弥漫着浑浊的雾气,街灯早早地被打开了,在远处看,忽明忽暗如同幽灵的眼睛。汽车们排着长队,匍匐前进,过早打开的大光灯,喷出奇特的光线,把无数细小的尘埃照得清清楚楚。吴名茫然地站在街头,吐出了一口长气,却忽然见到了昨晚上踢球的那个人,原来他是个卖报纸的。那人卖完了最后几张报纸,向着古代遗址的工地的方向走去。于是,他也勾起了吴名去看一看的欲望。 买报纸的停好了自行车,偷偷地从一个破了的围墙里钻了进去,随后,吴名也跟了进去。此刻大概考古队和工人们都已经收工了,巨大的工地内没有几个人,而那成千上万的骸骨则已经被推土机清理掉了一大半。地表已开始露出来了,而四周似乎本来就是一层层的巨大台阶,围绕着当中一片巨大的椭圆形空地。卖报纸的在吴名十几步开外,似乎异常的兴奋,居然大胆地跨过了隔离栏,跳进了一堆枯骨之中。他的举动立刻引来了一个警察和一个考古队员,他们把他拉了出来。卖报纸的大声地对他们说:“这是一个足球场,你们知道吗?这是一个足球场!” “神经病!快滚。” 他被赶了出来,迎面撞到了吴名,说:“你信不信,这是一个足球场?” “我信。”吴名回答。 几年前,我们这个城市有过一支职业足球队,毫无疑问本队是全国最弱的一支职业队,没有老外洋枪助阵,也没有内援加盟。我们的教练是少体校的老师出身,我们的球员选自全市各企业的业余队,更重要的是我们严重缺乏资金,没有一家企业愿意赞助,若不是一家小得可怜的校办工厂送给我们几万块钱,恐怕连注册都成问题。我们的球员月收入比下岗工人高不了多少,主场仅能容五千人,通常到场的观众只有此数的十分之一。而我们往来于主客场的交通工具从来都是火车,并且是硬坐,飞机只是一种梦想。所以,我们能参加甲级联赛本身就是一个奇迹,也从来就没人奢望过我们能够保级成功。但有一个人相信,他每场比赛都拼尽全力,以致于双脚伤疤累累,内伤外伤缠身。一个赛季中他攻入了全队少得可怜的总共十二个进球中的十个。但最终球队还是以二十二战全负的空前绝后的糟糕战绩提前十一轮降级。更可悲的是除了一个人以外,无人流泪,我们的球队无声无息地来到联赛中,又无声无息地离开联赛。我们的主场门票低得可怜,一块钱三张,铁定降级之后更是免费入场,可依然无人问津,没有电视转播,没有墨西哥人浪,我们是一支无人知道的小草,自生自灭就是我们的归宿。 降级之后,这位在本市默默无闻的全队的最佳射手因为浑身伤病没有转会,而是随着球队的解散而回到了原来的工厂。两年前,他下了岗,以卖报维生。他叫钱锋,现在正直勾勾地看着吴名:“你真的相信?” “当然。” “ 本报讯: 昨日下午16时,本市最高建筑——38层,155米的盛世大酒店正式结构封顶。盛世大酒店由盛世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集餐饮、娱乐、住宿、商务于一体,预计于明年一月正式投入运营。” 四年前,我们这坐城市陷入了有史以来以来最大的困境,市郊那坐铁矿在经历了近百年的掠夺性开采之后终于寿终正寝了。1900年,本市就是由于采矿业与铸铁业而从一个小村发展起来的,而现在,又眼看要因铁矿而衰亡了。全市大部分的工人都下岗了,企业大量破产,正当人们的心理防线即将崩溃之际,新任的市长兼市委书记来了。这位市长雄才大略,高瞻远瞩,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有经邦济世之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能。他的锦囊妙计就是腾挪之术,地皮就是最大的财宝,再加上他的表弟经营的盛世投资有限公司的操作,老城区在几年之内就已夷为平地,代之而起的是一栋栋高楼大厦,商业区,工业区,住宅区错落有致,是名副其实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了。毫无疑问,市长成了我市的英雄,把我们从前所未有的危险中拯救了出来,并且使我们达到了繁荣昌盛的最高峰,至少与过去比是这样的。如今我们的城市欣欣向荣,一日千里,失业率降到了最低点,而物价指数则持续平稳,除了城市环境这个微不足道的小问题外,一切都是那么顺利,足以使我们为我们的市长树立一座丰碑。 回到住处,吴名又看见了退役球员钱锋在门外的空地中踢球。他觉得这个人很奇怪,于是产生了兴趣,他靠近了赤着膊,且大汗淋漓的钱锋。 对方似乎对吴名的诚意毫无所动,依旧自顾自地玩着球。吴名不想放过他,问:“为什么那里过去是足球场?” 没有回答,钱锋收起了球,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吴名继续问:“我相信你说的话,但你要告诉我为什么。” 他摇了摇头,穿上衣服:“我是个没用的废物,别信我的胡说八道。”然后他向外走去。 “我也是个没用的废物。”吴名在大声地说。 钱锋终于回过头来:“这是一个梦,一个长久以来困扰我的梦,也许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曾在那个古老的球场里踢过球。” “ 本报讯: 据市统计局最新统计,本市一至六月份国民生产总值比去年同期同比增长15.8%,高于全省平均值8个百分点,连续三年创全省新高,为完成今年人均GDP超3000美元的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过了几天,当人们从梦中醒来,发现我们的城市一下子清静了许多。大街上横冲直撞的大卡车和搅土机都好象消失了,推土机和打桩机震耳欲聋的轰鸣也嘎然而止了,无数的建筑工在一夜之间都神秘地离开了我们。也就是说,我们热火朝天的工地们寂静了下来,就仿佛被瞬间冰冻了起来。只留下一栋栋开膛剖腹的高楼大厦,如同一大群还未长大就被抛弃的孩子,倒也成为了一种霎为壮观的独特风景,只剩下那座古代遗址中,还有省考古队在孤独地忙碌着。而许多刚被拆毁的旧房子,还没来得及清理的工地上的景象仿佛是遭受了地毯式轰炸的蹂躏。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也许这只是技术上的问题,也许这只是一个小插曲,也许这已不是也许。 又过了几天,我市工业最大的希望,盛世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在投产十七天以后,突然停产了。这个重大的消息并没有见报,但早已从上千名重新下岗的工人们口中传遍了全城。然后,人们发现已无法正常从银行中提钱了,这使得银行门口排起了长队,形势混乱,不得不出动了许多警察以维持秩序。这些可怕的消息象瘟疫一样四处传播,让人们闻风色变,心惊胆寒。于是还有许多流言飞舞在我们城市的上空,如同这污浊的空气,关于四年前我们曾经陷入过的困境许多人还记忆犹新,自然而然,各种奇特的联想使这座城市披上了层灰色的外衣。有人度过了好几个不眠夜,也有人干脆离开此地另谋生计。而万众瞩目,受到所有市民热切期待的市长却保持着沉默,不过这样更能激起大家的希望,因为我们雄才大略的市长正在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他一定会不负众望,挽狂澜于既倒,带领我们顺利度过难关。 今夜的星空神秘而美丽,虽然被浑浊的空气所污染,但却像披上了一层婚纱,保留着几颗亘古不变的恒星。星空下的城市象是一片初生的水泥森林,不知该是阴森可佈,还是宏伟壮丽。在几十栋落成或未落成的大厦环绕中,最后一片荒地孤独地躺在那儿,如同古老森林环抱中的旷野。吴名与退役球员钱锋正坐在荒地中央听着一阵阵不知来自何方的风在高处打着唿哨。吴名干活的地方已于一周前停业了,而钱锋的报纸今天一张都没卖出,因为人们已不再相信报纸了。他们一无所有地就象这荒凉的地方,静静等待终点的到来。然后,他们各自做了一个梦。 唐玄宗天宝十四年,本城是一座繁荣昌盛的大城,方圆十二里,人口十余万。商贾南来北往,车马川流不息,东到扶桑,西至大食,南往爪哇,北抵罗刹。俨然是一派盛唐气象。而本城居民最大的爱好是蹴鞠,也就是古代的足球。 如果要写一本世界足球史的话,应从中国的战国时代写起。而到了汉朝,蹴鞠已与现代足球很相似了。《汉书》记载,汉高祖刘邦就是个铁杆球迷,他在皇宫里造了巨大的球场,称为“鞠城”,有围墙,看台,球门称为“鞠室”。至于世界上最早的足球技术书,则是汉初的〈〈蹴鞠新书〉〉,而最早的有关裁判的著述则是东汉李尤的〈〈鞠城铭〉〉。三国演义中一代枭雄曹操也曾热忱地投身于足球运动。到了唐朝,出现了充气的皮球,外壳由八片皮革缝制,内用动物的胞充气。过去西方人认为充气球起源于11世纪的英国,其实至少在7世纪就有了。而挂网的球门也是于唐朝首创的。甚至还出现了女子足球,称为“白打”。宋朝足球依然流行,水滸里的高俅就是靠踢球而获得了精于此道的宋徽宗的赏识而荣升为国防部长的。到明清时代,足球才开始走下坡路,直到今天,中国足球沦落至此。以上介绍,全属历史事实,皆有典可查。所以,大唐天宝年间,本城对足球的痴迷也就无足为奇了。 令全体市民自豪的是,我们有一支强大的足球队,成立于贞观年间,打遍海内无敌手。在天宝元年,我们又倾尽全城之力,建造了一座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球场,看台宏伟高大,可容十万人,场内铺满了从西域的沙漠中运来的优质细沙。它的名字叫“天宝大球场”,是我们共同的骄傲。明天,又一场重要的足球比赛要进行,对手是来势汹汹的新罗队。新罗也就是现在韩国,新罗人当时被认为是刚刚开化的野蛮人,许多新罗人在中国的大户人家里做奴仆。蹴鞠在一百年前才传到那里,但新罗人凭着一股不要命的劲头,居然还踢得象那么回事。由于我们大唐的皇帝爱好的是马球,足球则属民间爱好,所以那时还是没有国家队,也得不到官方的支持,当然,本城例外。所以,新罗队在收拾了同为野蛮人的日本之后,就到大唐来撒野了。他们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横扫了中国。许多城市的足球队居然象患了“恐韩症”似的被打得一败涂地。明天,是新罗队中国之行的最后一站,他们狂妄地放出了要三比零拿下我们的大话,一时激起了本市全体市民的义愤。于是,明天的比赛万众瞩目,人们忘记了生活的幸福和烦恼,一头扎到了伟大的蹴鞠运动当中。毫无疑问,明天的比赛应该载入史册,我们深信,胜利属于战无不胜的大唐。 繁华的“小朱雀大街”模仿长安大名鼎鼎的“朱雀大街”而建成,沿街大到商厦宾馆,小到肉摊排档,超市,酒店,饭庄,夜总会,各类专卖店,国营,私营,中外合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路面宽敞整洁,可并排通行四辆大马车。两边人行道上行人如织,争相购物,两边商店生意兴隆,一律八折优惠,一声幺喝“大出血”,引来无数英雄竞折腰。而最抢眼的则是蹴鞠专卖店,各类名牌充气皮球上有本城各球星的签名,还有手工绘制在名贵宣纸上的球队全家福,各种蹴鞠书籍,运动衫,蹴鞠鞋,虽然价格不菲,一律五两银子以上起卖,仍然随时都可能被抢购一空。而人们的街谈巷议更是三句话不离足球,大有地无分东西南北,人无分男女老幼,老少爷们齐上阵,不破新罗不罢休的气概。至于赌场里,明天的比赛成了唯一的赌注,有人倾家荡产以期一搏,有人卖儿卖女破釜沉舟。 突然,大街上的人流分成了两半,人们惊恐地朝四周躲避。原来是蹴鞠队的主力前锋唐仁来了,因为所有的人都说这位过去炙手可热的城市英雄沾上了普天下最大的晦气。我们这位以往平均每场进3.8球的天才射手,在最近的二十八场比赛里场场主力却一球未进,保持着鸭蛋的记录。有人认为他已江郎才尽,也有人说他声色犬马,自断前程,更有人断言唐仁是中了邪,千万不可靠近他,否则必定遭传染。于是,无人敢接近他,人们象躲避瘟神一样躲避他,更有许多人强烈呼吁把唐仁请到替补席上,不然明日的比赛凶多吉少。现在唐仁孤独地走着,四周围观了很多人,但都保持着一段距离。回想过去,只要他一在公共场所露面,就会有大批少男少女的追星族包围着他,求他签名,大到六十岁,小到十六岁的女人向他抛来飞吻。他的头像被印在了许多商家的广告上,他的回忆录也以手抄本的形式出版了三次。而如今,已恍如隔世。 明天是他的三十岁生日。十年前,当他还是一个本城驿站的小驿卒的时候,有个神秘的道士路过了此地,唐仁容忍了道士在驿站的屋檐下过夜。道士以预测唐仁的未来作为报答,他告诉唐仁,这个年轻的驿卒,将在今后的十年内大展鸿图,享尽人生的名与利,然后在三十岁生日之前,遭受一次前所未有的可怕厄运,他的厄运将在三十岁生日那天消除,然而他的生命,也将在这一天结束。唐仁从未相信过道士的话,但命运的轨迹却难以逆转地向预言靠拢,他成为蹴鞠运动员纯属偶然,在他的球员生涯中始终受到好运的眷顾,他进了许多连他自己都不可思议的球。他的好运持续了十年之久,直到半年前才被飞来的厄运所打断,开始的几场他还不以为然,以为只是换换球运而已。但后来当他听到全场观众齐声呼唤让他下场的时候,唐仁终于想起了十年前的那个神秘道士,难道自己的命运真的在他的股掌之中。 我们简直无法相信,大唐天宝年间的星空纯净地象一块深蓝色的水晶。纯得没有一丝云,没有一丝烟尘和杂质,只有满天星斗在闪耀,似乎能让人类窥透一切宇宙的秘密。 突然,一颗无法用人类的语言来形容它的美的流星在瞬间掠过了神秘的星空。“流星是一种预言。”唐仁忧伤地说。 “快许个愿吧,面对流星许的心愿一定会实现的。” 星空依旧神秘莫测。 比赛在当地时间下午三点准时开球。在赛前三个时辰,大球场周围便已人山人海,黄牛党,票贩子,已经把球票爆炒到了十两银子一张,相当于当时的白领阶层半年的工资。球场外的小商小贩们在兜售各种球迷用品,趁机狠狠地赚了一笔。至开球前,天宝大球场已是锣鼓喧天,人声鼎沸,十万人的看台座无虚席。当时尚未发明麦克风,由主席台上数十位嗓音特别洪亮的大汉报出场队员名单。每报大唐队的一人便引来阵巨大的欢腾,还好,唐仁并未首发上场,让大家定下了心来,而每报到对方球员的名字则引来了阵阵嘘声。 时间快到了,但主席台上还缺一位,那就是本城的最高长官刺史大人,以往的比赛前,总由他来进行领导发言。我们这位刺史,来头不小,据说是杨贵妃她哥杨国忠的小舅子的拜把兄弟的丈母娘的表外甥,而今早,他留下了一张条,说是他家乡的老婆死了,急急忙忙赶回去奔丧了。于是,今天领导发言就免了。 经过扔铜钱,决定由新罗队先开球。于是随着主裁判的一声长哨,比赛开始了。在唐朝,假球黑哨这档子事偶尔也会发生,所以为了公平起见,特别请来了一位第三国的裁判,是位天竺人,黑得象块木炭,但却是有名的六亲不认,刚正不阿,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开场仅几分钟,新罗队便组织了一次极有威胁的快攻,皮球三传两倒,竟轻而易举地突破了我们的防线,在小禁区边上一脚凌空抽射,如出膛的炮弹直奔球门的左下死角而去。“完了”正当大家悲叹之际,咱们的守门员一个鱼跃扑球,居然把球给扑出了底线。我们的这位国门,身高九尺有余,腰却细得象麻杆,仿佛风一吹就要倒似的。 现在,新罗队发角球,在空中掠过了一个精彩的弧线直送到前锋的头顶,又是个狮子甩头,“呯”得一声重重地砸在了球门横梁上。满场一片哗然,大家异口同声的大骂我队的中后卫臭球。这位后卫与众不同,因为他是个和尚,大光头特别引人注目,以至于博得了“光头球星”的雅号。“光头球星”来自嵩山少林寺,自幼练成了少林功夫的铜头铁骨,闯过了大名鼎鼎的少林十八铜人巷,在禅宗达摩祖师面壁的山洞中悟透了蹴鞠之道,下山加盟了我队。靠着他的少林功夫,尤其是铁头功,任何人都别想在他面前争到高球。但今天他居然争不过一个个子矮他半个头的新罗人,简直是不可思议。他苦思冥想,才明白原来新罗人爱吃狗肉,而和尚只能吃素,故而争不过他,也属情有可缘。 但我们的教练却坐不住了,开始向场内骂娘。这可是一反常态,不过我们这支常胜将军居然连新罗都摆不平的确对不起自己。说到教练,他是本城血统最高贵的人,他出身于皇族,若不是他不喜欢宫中流行的马球,而痴迷于民间的足球,或许他早就被看中继承了大唐的皇位也未可知。但他似乎对荣华富贵不在乎,抛弃了二十八个老婆,和锦衣玉食,骑着一头驴,背着一只球,来到了本城加入了蹴鞠队。他是本队历史上最好的中场组织者,服役了十二年,名震中外,十年前当今的皇上派高力士来请他回宫,他居然把鞋脱下来让高力士舔他的脚丫。如今他执掌起了教鞭,又成了大唐蹴鞠界的风云人物,只不过做教练实在太难了,任何人都可以指手画脚,其实他们根本狗屁不通。 正当我们的教练愁眉不展之际,本队居然在转瞬之间,把球攻入了对方禁区,11号黑人前锋以猎豹般的速度直插门前,正待起脚射门,斜刺里对方伸出一只腿,拌倒了他。天竺裁判往点球点那么一指,全场球迷立马欢声雷动。我们的黑人兄弟兴奋的在地上学起了狗爬,那是他们家乡的风俗。在全场又一次寂静下来之后,黑人把球缓缓地放到了点球点上,然后他站在大禁区线上深深吸了一口气,仿佛又看到了非洲草原上的猎物,多年前,他被贪婪的部落酋长当作奴隶卖给了一个阿拉伯商人,在大马士革的奴隶市场上以一匹马的价格转卖给了波斯富商,波斯人用锁链锁着他到遥远的大唐做生意,生意亏了本,只得把黑人抵债抵给了本城的一位开钱庄的金融家。这位金融家也是球迷,为本城的足球事业慷慨解囊,把这位具有一流身体素质的奴隶送给了蹴鞠队。黑人重新过上了自由的生活,他感激蹴鞠,感激善良的中国人民,把本城当作了第二故乡(当然,他的非洲老家是永远也回不去了)。现在,他眼前就只有这个球,他不再顾别的了,盯着球门的死角踢了出去。然后他照老习惯闭上了眼睛,倾听满场震耳欲聋的掌声,这是一种巨大的幸福。他等了半分钟,却是鸦雀无声,他怀疑是不是自己耳朵有毛病了,于是他满腹疑惑地睁开眼睛,却发现新罗守门员在开球门球。原来球根本就没进,比分依旧是0比0,我们的教练哇的一口吐血了。 比赛之惨烈,已超过了一般人的想象,新罗人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转眼间,已把我队中场组织的核心秀才的腿铲断了。秀才疼得躺在地上打滚,立刻引起了全场球迷的公愤,嘘声四起,骂声震天。另一名前卫实在看不下去了,拿出了他当年做江洋大盗,海洋飞贼时的那套本领,飞起一脚就踹在了对方犯规队员的胸口,把他踹飞出去二丈有余,当即七窍喷血,不省人事。这一下场面更乱了,双方开始扭打在一起,新罗人使出了跆拳道的看家宝,咱们的光头后卫则使出少林功夫以一斗十。裁判一看不妙,若是比赛失控,那是他的责任,势必砸了他的饭碗和名声。于是这位天竺人一不做二不休,掏出了四张红牌,两张给本队那位强盗出身的前卫与少林寺来的后卫,另两张给了新罗人。这才平息下了这场有史以来第一次的球场暴力事件,但满场球迷的民族义愤却是愈演愈烈。 秀才抬到了场边,经队医确症,为右腿腓骨骨折,他疼得要命,可那时并无止痛药或喷剂,只能忍着,可他一介书生,又实在忍不住。原来他是个读书人,只因当时的升学制度太不合理,考举人三次都没考中,只得投笔从球。如今断了腿,看来他又得回去寒窗苦读了。 教练作出了一个遭到所有人反对的决定,由唐仁替换受伤下场的秀才。当唐仁一踏上球场的细沙,立刻引来了全场球迷异口同声的辱骂。当唐仁生龙活虎地在锋线上奔跑,却没有队友给他传球,谁都不敢喂他球,否则必遭球迷痛骂。而黑人也被对方看得死死的,于是球很快就被新罗断走,下底传中,正当对方包抄队员抢点接应之际,唐仁似一道闪电从前场直奔回后场,赶在金刚之前,伸出了脚解围。教练大声地叫好,却不料球没有踢出底线,而径直窜入了大门。唐仁终于进球了,可惜这回进的是自家大门。只可怜我们操劳过度的教练,又喷出了一口鲜血。裁判把他的黑手指向了中圈,比分一比零。在看台上最不起眼的一个角落中,几十个新罗人在全场哑口无言的大唐人中得意忘形地敲起了锣鼓,跳起了新罗舞蹈,这些在本城的深宅大院中做牛做马的新罗奴役终于也有了扬眉吐气的一天,他们宁愿为此而遭到主人残酷的惩罚。 当我们的教练心力交淬之际,本队的队长只得担负起了全部重担,队长留着满脸的胡子,那是一个军人的自豪。他曾是大唐帝国的一名陆军军官,跟随高仙芝,封常清等大名鼎鼎的边帅出征西域,在茫茫的戈壁大漠中为大唐开辟疆土。他出生入死,勇冠三军,于万军丛中取突厥之上将首级。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衣锦还乡的他没有虚度年华,而是加入蹴鞠队担任队长之职。队长拍拍唐仁的肩膀,却发现他一幅若无其事的表情,队长问:“你怎么了?” “也许那个道士说得对。” 此刻,在城外二里,大唐平卢、范阳、河东节度使安禄山全身披挂,正站在高岗上向下望,只见一片高楼广厦如大海茫茫。他的身旁,是十五万精锐骑兵,刀出鞘,箭上铉,目标长安大明宫含元殿当今天子屁股底下的椅子。侦察兵已向他报告,本城的刺使已于昨晚谎称奔丧,弃城而逃。而守城的几百老弱残兵已全部调入天宝大球场中维持秩序。也就是说,眼前是一座不设防的空城。 安禄山在马背上扭动着他那肥胖的身躯,眯着眼睛遥望远方那宏伟的球场。 中场休息时,人们发现,在球场看台外的四周,已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全副武装的骑兵,旌旗蔽日,戈甲耀天,一层又一层,围得水泄不通。一皮火红色的骏马载着一名威武的骑士闯入了场中,我们的老弱残兵们无人胆敢阻挡。骏马的铁蹄有力地拍打着球场的细沙,直到中圈里,骑士大声地宣布了安禄山将军给全城居民安排的命运———屠城(包括无辜的新罗人,和可怜的天竺裁判)。 全场一片寂静,可怕的寂静给人带来的恐惧甚至超过了死亡。 有一个人来到了威严的骑士跟前,那个人是唐仁,所有的人都注视着他,但没人能指望他能拯救全城生命。 “兄弟,比赛结束以后再动手吧。” 骑士感到很奇怪地看着他:“你们都是些疯子,好吧,我同意。” “兄弟,大恩不言谢了。” 唐仁站在球场中央大声地说,我们继续吧。 勇敢的新罗队队长走到了他面前:“能和你死在一起是一种荣誉,我们继续。” 我们的天竺裁判念了一长段佛经,然后吐着混厚的鼻音:“继续吧。” 有许多事都埋没在了历史的尘埃中,关于此后的细节,我一无所知,我只能在某个同样的下午进行想象。我能肯定的是这接下来的半场比赛是世界足球史上最伟大,最纯洁,最高尚的比赛。有最伟大的球员,最伟大的裁判,最伟大的球迷。所有的富商巨贾,士农工商,贩夫走卒一瞬间都亲如兄弟,新罗奴仆居然与他往日凶残的主人相敬如宾。人们忘记了生死,完全沉浸在对蹴鞠的欣赏中,仿佛面临的不是死亡,而是涅槃永生。我希望唐仁能够进球(进对方的大门),然后在他攻进这一生中最后一球以后,天竺裁判吹响了三声长哨,在全场观众忘我地掌声中,大唐和新罗都是胜利者,双方球员互相拥抱,向球迷致敬。接着,大家手拉着手,安详,平静地席地而坐,从容不迫地等待最后的时刻。 再然后,是必然要发生的事了,十五万把马刀高高地举起,刀尖闪耀着夕阳血色的余晖,十万颗人头落地,血流成河,铁蹄践踏着人们破碎的肉体,分裂的四肢。一切都被血染红了,只剩下一只皮球,飘荡在血液的海洋上。然后是一场大抢劫,不计其数的金银财宝成为了安禄山进军长安的军需品。入夜,一场熊熊大火把我们的城市彻底化为灰烬,这是真正的鸡犬不留,所有的生命都消失了。而我们伟大的天宝大球场,则被埋入地底,沉睡了千余年。 当新一天的阳光穿透了巨大的晨雾抵达吴名的脸庞,他仿佛刚从另一个世界回来,也许他本该就是活在另一个世界。 他问钱锋:“你梦到了什么?” “比赛结束了”钱锋好象还没从梦中醒来,“我踢进了一个最伟大的入球。你梦见了什么?” “不,我什么都没有梦见。” 我们的城市依然处于不安之中,但更让人担心的是我们的市长失踪了,连同他的表弟方总。最后我们是这样猜测的: 我们雄才大略的市长和他年轻有为的表弟在这几年所进行的房地产开发的资金其实全是从银行及上级政府借来的,盛世公司原来根本就身无分文,全靠市长以市政府的名义进行担保。于是他们与一个来历不明的香港老板合作,炒卖地皮,招商引资,暗中通过种种非法的手段敛取了大量钱财。他们在背地里过着酒池肉林,声色犬马的生活,象这样的别墅就有十几个,他们也早已办好了出国的护照和签证。上个月,那个香港老板突然失踪了,连同他们明帐户与黑帐户上的几个亿也被全部提走。所有的项目都失去了资金,就好象人失去了血液,停工也就在所难免了。但银行不管这些,市长与他的表弟根本就还不出,他们束手无策,而省纪委与省检察院已开始调查他们的问题。于是,他们潜逃了,同样带着几千万赃款,踏上了出国的班机。也许现在他们正在泰国或马来西亚,开始享受热带的阳光与海滩。 “ 本报讯:  本市新任市长已于昨天到任,在本市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上,市长表示了竭尽全力使我市走出困境的决心,并透露了一整套方案------” 我们的城市此刻归于了沉寂,但也难保在哪一天突然兴奋起来,也许要很久,也许就是明天。吴名在度过这个不眠的夏天之后,意外地留了下来。而钱锋则背上了他的球,到南方去寻觅他的梦了。 唯一继续下来的是巨大的古代遗址,但是人们似乎已经很快地遗忘了它,没人相信钱锋的话。在一份匆忙完成的报告中,写下了上限六世纪,下限十世纪,用途及骸骨原因不明的字样。它现在孤独地躺在城市的中央,在低矮的围墙环绕中,虽然明明是空无一人,但一抹血色的夕阳却照射出了一群隐隐约约的人影,铺展在地面,那些影子飞快地奔跑着,快乐地互相追逐,最后,其中的一个提起了大腿,弹出小腿,一个球形的黑影掠过了天空。突然之间,响彻云霄的掌声从空荡荡的四周传来,而我们的城市,却没有一个人听到。 --------------------------------------------------------------------------------------- 遗骸 --------------------------------------------------------------------------------------- 又是一个秋天了,秋虫在茂密的青草中叫着,一种我叫不出名字的小花在这个时节开了,点缀在山谷中,一阵淡淡的花香慢慢地飘过青草尖被我闻到了。这很奇怪,虽然我早已经没有嗅觉器官了,可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能闻到花香,初时觉得很淡,但渐渐地就感到了一种浓郁的芳香,就象家乡的小姑娘常常在马路上叫卖的白兰花。 小时候,我家屋后有一个小天井,天井里曾经种满了无花果树和竹子还有各种各样不知名的花,后来没有人管这个小天井了,在地上又长满了高高的野草。我就常常在夏天或秋天,躺在野草丛里,身体完全被野草掩盖起来,静静地闻着花香,听着蟋蟀的叫声,看着阳光从头顶照射下来,穿过无花果树的树叶和竹叶,稀稀疏疏地洒在我的脸上。据说无花果树是不吉利的,所以躺在树下的我总是被大人训斥。果然,我只活到了二十岁。 这片军事分界线以南的荒凉山谷里自然没有无花果树和竹林,有的只是野生的松树和栗子树,还有慢山遍野的野草,现在的我就象小时候一样,躺在几乎有半个人高的野草底下看着天空。天上的白云象瓦片一样堆积着,我必须承认这里的云彩特别美,也许是因为除此之外我什么都看不到,因为我已经这样躺了将近五十年了。 如果我还活着,那我快七十岁了,我能想象我的头发全白了,或者全掉了,弯着腰,弓着背,和满堂子孙在一起。不过,我不喜欢那样,我讨厌衰老,非常讨厌,甚至可以说是对衰老充满了恐惧,所以,我还是感到自己是幸运的,至少我自己觉得我依然还是二十岁,尽管我只剩下了一把枯骨。 起风了,我居然能感到这风里所隐藏的凉意,风从日本海上吹过来,翻过高高的太白山脉,落在这片山谷中,野草尖被风掠过,轻轻地摇摆着。于是青青的草茎也左右摇晃地抚摸着我的骨头,软软地,就象妈妈的手。真不知怎么搞的,我又想起了妈妈,她现在如果活着,应该九十多岁了吧,我不知道我是算阵亡还是失踪,如果算是失踪,妈妈还能不能享受到烈属待遇。妈妈曾经激烈地反对我参军,认为我是一个不能吃苦的人,但最后当我真的要走的时候,她还是好好地给我烧了一顿饭菜,送我上了火车。我还能清楚地记得她的眼泪在簌簌地流淌,那么多年了,我的记性居然越来越好,许多情景清晰地让我触手可得。 山谷里的花儿开了又谢,有将近五十次了,于是,我学会了靠这个来辨别年份,这样算来,今年应该是2000年了。除此以外,下雪也能帮我辨别时间,冬天里,山上的雪特别大,把枯草全掩盖了,当然也包括我,我就隐藏在白雪之下,偶尔太阳出来的时候,雪线下降,我还能露出半个头盖骨,白色的骨头和雪的颜色融为一体,就象我活着的时候穿着白色的风雪衣在作战。一把枯骨是不会感到寒冷的,所以冬天里我还是过的比较舒服,尤其是运气好的话能晒到阳光,让我仿佛又有了做人的感觉。总而言之,我爱这里的冬天,但有时,我也会回想起1950年的冬天。 那年冬天,我是从浮桥上跨过鸭绿江的,我们的部队没来得及发上冬衣,在薄薄的棉衣包裹中,我冻得发抖,我的两只耳朵全冻坏了,我诅咒着这个倒霉的冬天,诅咒着朝鲜北方盖马高原的风雪。说实话,一开始,我连美国人的影子都没看到,只看到天上的美国飞机扔下的黑色炸弹在雪地里爆炸,许多人被炸死了,有的人被炸成了碎片,手指头和肚肠都是一节一节的,好不容易才拼成个整尸,却发现拼错了,把两个人拼在了一起。更多的人是冻死的和雪盲的,漫山遍野,有的时候我真的羡慕那些冻死的人,我猜他们都是在安静中死去的,没有痛苦,更重要的是身体完整。他们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保持着各种姿势,有的握紧了枪站岗,有的张大着嘴说话,还有的手舞足蹈着。他们浑身晶莹剔透象一件件雕塑一样,我不知道后人有没有冰雕,这就是我们那时候的冰雕。看到他们,我那时候既害怕又羡慕,因为那些被冻死的人死得实在太美了。可是后来,春天到了,冰雪消融,有些没来得及掩埋的尸体就开始发出了恶臭,据说来年的春天,长津江的两岸臭气熏天蚊蝇成群。 第一次看到美国人还是在冬天,我们匍匐在山上的雪地中,每人在薄薄的棉衣上覆着一层单布做的白色风雪衣,从远处看,还真以为全是雪堆呢。美国人坐在山下公路的汽车里,很远,看不清,只能看到车外巡逻的美国兵穿着厚厚的皮大衣一跳一跳的,这些家伙也被冻坏了。接着,我们的冲锋号响了起来,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向下冲去,在那座大山下,我们的白点子成千上万,就象是雪崩了似的。美国兵为首的一辆车样子挺怪的,黑黑的没有车窗,后来我们才知道那叫装甲车,车上开着小孔,从小孔里喷出了一长串的火点子向我们打来。我看到我们冲在前面的人成排成排地倒下了,一声不吭地,胸口炸开一个大洞,然后从山坡上滚下去,身后流下一长串鲜血。然后,又有一颗颗炮弹打到了我们中间,我身边好几个人都被炸到了天上去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唯独自己没事,脑子里反正全是一片白茫茫的雪,什么都没有了,连枪都顾不上打了,只管向下冲去。最后这一仗我们赢了,俘虏了他们好几百人,但是我们也在战场上留下了几千具尸体,全都就地掩埋了。 一只虫子在我的肋骨间爬着,它也许是把我的肋骨当成迷宫了。这里的动物非常多,有时候兔子会在我的骨盆底下挖洞,然后第二年生下一窝小兔子。也许是这里埋的死人太多了,据说每一尺的土地下都有死人骨头,所以动物很多人反而少。将近五十年了,自从我在这儿安了家(尽管不是出于自愿),除了最初的几年因为军事重地而常有南朝鲜或美国的军队来往之外,此后我就很难再见到活人了。四十年前,偶尔还有人到这儿来挖人参,他们衣衫破旧,看上去营养不良。又过了十年,就再也见不到挖人参的人了,而到了大约二十年前,我开始看到有人到这儿来拍照片,他们穿的很漂亮的衣服,个个白白胖胖欢声笑语,也许南朝鲜的劳动人民也真的实现社会主义了。在十二年前,我甚至见到了一大群人,为首的一个好象穿着运动服,手里拿着一个火炬,真奇怪,这些人大白天的点什么火炬。后面的人每个人的衣服后面都印着五个圆环的标志,上面三个圆,下面两个圆,各有各的颜色,就象过节似的。 现在我忽然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然后又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他们在说些什么,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跑到这荒凉的山谷里。接着我又听到了一阵青草摩擦的声音,好象什么人倒在了地上,又是一阵奇怪的声音,女人开始发出了尖叫声。一开始我还以为是杀人了,但慢慢地我才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毕竟,我死的时候已经有二十岁,懂一些事了。不一会儿,这声音又平息了下来,我听到了他们爬起来的声音,还有女人欢快地窃窃私语,听声音她一定很年轻。忽然,我的记忆里的某些东西被挖掘了出来,我发现她的声音很象一个人——我的未婚妻。 这是我妈妈为我定下的,那时候朝鲜战争还没有爆发,我只和她见了一面,说了些无聊的话,至于说什么我都记不清了,只有她清脆的嗓音我还牢牢地记着。几个月后,我参军去了朝鲜,在这之前,妈妈曾坚持要提前为我们举行婚礼,但是由于我的反对没有办成,我走的时候她也没有来送我,也许她是对的。近五十年来,我躺在这鬼地方,有的时候我会想到如果在去朝鲜之前就和她结了婚该多好,就算只有一晚上也足够了,这样的话,我短短的二十年生命也不算白活了。可有时候我又想,我这个人太自私了,如果真的这样,不是害苦了她的一辈子吗?她在接到我的阵亡或是失踪通知书以后肯定会另外结婚的,现在她大概也快七十了吧,也许现在她会很幸福的。 那一男一女终于走了,又只留下我一个孤独地躺着,我多希望他们能在这儿多待一会儿。他们向南走了,在山谷的南端,过去是一个小村庄,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再往南,就是汉江了,我曾在汉江以南打过仗,在罕见的寒流中,美国兵用不计其数的炮弹攻下了我们的一个高地。我们在那上面留下了几十个战士的遗体没来得及运下来,于是我们在黑夜里又重新冲上去抢遗体。美国人的曳光弹照亮了天空,我们时隐时现,就象一股无影无踪的风冲上了高地,我的冲锋枪里喷射出火舌,舔食着美国人的胸膛,他们害怕地发出怪叫。靠远了他们的火力相当的猛烈,但是一旦我们靠近了,美国人放下武器掉头就逃跑了。我们明白他们马上还会攻上来的,实在没办法运遗体了,我们抓紧时间一面继续向美军射击,一面就地掩埋战死的人。我在地上掘了一个大坑,把一个我最要好的战友放了进去,他是四川人,我们叫他小四川,他比我还小两岁,只有十八岁。他长得眉清目秀的,身体瘦小,还很腼腆,但打仗的时候最不怕死,总冲在最前面。他随身带了一些家乡的辣椒,在吃一把炒面一把雪的时候,他把辣椒分给了我们吃。虽然我们谁都吃不惯辣椒,但在连盐都吃不上的情况下,嘴里能嚼到些辣味实在是非常美妙的一件事,以至于我在死后的近五十年里都被那种四川的辣味所缭绕着。我想如果我现在能够复活,第一件事就是去吃辣椒。在那个被燃烧弹照得如同白昼的夜晚,我亲手掩埋了我的好朋友,他的脸已经冻得坚硬无比,胸膛上满是血污,开了一个大洞,内脏隐约可见。我的手颤抖着把最后一把土覆盖在了他孩子般的脸上,他埋入了黑暗中,在那个瞬间,我突然想到了自己是不是也会象他一样被自己的战友掩埋在阵地上。真可笑,当时我只想到这个,我没有想到我居然连小四川都不如,没人能来掩埋我,孤独地在这儿躺了那么多年。我真羡慕我亲手掩埋的小四川,我真想他啊。 下雨了,秋后的天气就是这么多变,雨点透过野草敲打在我的骨头上,湿润了我的灵魂,最好永远都这样,细细的小雨,冲刷我的尘土,从我踏进朝鲜,到现在,五十年了,我还从没象样的洗过一次澡呢。我只能靠大自然的雨点来洗我的骨头。但有时候这雨真该死,它使我的肌肉和皮肤加速腐烂,早早地使我变成了现在的样子。至于下大雨的时候则是一场灾难,在七八月份的雨季,我全身的骨头被大雨浸泡着,有时不太走运,山洪爆发,许多石头会从我的身上滚过去,把我的骨头弄得几乎散架。至少现在我的大多数骨头都已经开裂了,骨髓暴露着,在炎热的夏天会发出磷火,有好几根脆弱的肋骨早就断成好几段了。我无力地张着嘴巴,那些雪白的牙齿却奇迹般地完好无损,这样子真可笑,如果被妈妈看到,她也许会难过得去死的。 死后最初那几年,我一直在愤怒中度过,到了十年以后,我希望那些偶尔来巡逻的南朝鲜士兵能把我埋掉,但没人这么做。到了二十年以后,我对南朝鲜人失去了希望,我开始日夜期盼着朝鲜人民军能够打过三八线来,又过了十年,我的这种希望也破灭了。到了四十年以后,我近乎绝望了,我孤独地躺在这里,望着天空,望着每一朵飘向西面的云。我不再对朝鲜人和美国人报以希望,我只希望我的中国能够来把我掩埋,我不需要进烈士陵园,我甚至连幕碑都可以不要,我只想让泥土覆盖我,那些芳香的泥土,浸染过我和我的战友们鲜血的泥土。在这片地下,我一定能够见到他们,他们和我一样年轻,我们快乐地相聚在一起,可以在地下享受和平,也可以在地下和那些美国人继续战斗。 战斗,战斗,其实我这个人生来讨厌战斗,天生胆小的我第一次摸枪的时候让全连人都笑了起来,却没想到在1951年的五月,我成了战斗最勇猛的人。我记不清我打死了多少美国人,最多的一次是一梭子打倒了他们八个。但在那一年的五月,一个红色的五月,我们不太走运,当我们发现我们每天只能吃到两顿饭,子弹只有十几梭的时候,美国人铺天盖地的轰炸开始了。他妈的这算什么战争,连人都没见到,只看到远方飞来的炮弹和头上的美国轰炸机,这也叫战争吗?这是屠杀。在狭长的山谷里,我们动弹不得,成了肉靶子,到处都是横飞的血肉,残缺的四肢,还有受惊后狂奔的骡马。我的耳朵,那双倒霉的耳朵,曾经在盖马高原冻伤,现在又被炮弹声震出了血。这时,我看到了美国坦克,先是飞扬的尘土,然后是那隆隆的履带声,再是高高的炮筒,最后是炮筒中火光一闪,它在向我们开炮。立刻,我们队伍的中央倒下了一大片,几十辆坦克肆无忌惮地来回碾压着地上我们早已失去抵抗能力的人。突然后面有人来通知,我们被包围了,与指挥部失去了联系,要我们自己突围。我们所有的人都感到了一种绝望,我们没有逃,我们都向坦克冲去,但我们的人象是被一阵飓风吹倒的一样纷纷倒在了地上。我不想死,我们必须要活着突围回去,于是我们几百人向山上冲去,生存是人的本能,我们毫无遮栏掩护地面对美国人的机枪阵地,我们奇迹般地冲了过去,消灭了他们几十个人,还抓住了一个俘虏。 我们带着俘虏在北汉江边的树林里穿行着,我们只知道向北去。因为我粗通英文,所以由我押着那家伙,他看上去年龄也和我差不多,只是两腮布满了胡茬,他不愿和我们说话,懒洋洋的样子。当我们走到树林外的时候,忽然一阵暴风雪般的机枪向我们打来,我们快步穿过那一块空旷地向另一片树林冲去,但没想到那片树林里也有美国人,我们又死了一大片。我们退回了山上,等天黑以后,我们冒险下山向一条小河偷偷地摸去,当我们正涉过寒冷的河水时,我身边的美国俘虏突然大叫了起来,立刻引来了美国人的一串子弹,他们的探照灯在河上扫过,在灯光下,我们的鲜血染红了整条河流。我用枪托打昏了那个该死的美国俘虏,然后丢下了他向河对岸跑去,我们只剩下了几十人,冲入了一条荒凉的山谷。 我知道,穿过山谷我们就突围了,我再也顾不上隐蔽了,撒开双腿飞奔着,那天晚上的月亮特别的圆,我就向着月亮跑。月亮又圆又亮,不知什么原因,在我见过的所有的月夜里,那一晚的月亮最美。我的脚踩着高高的野草,晚风从我的两耳边掠过,我大口地喘着气,渐渐地,我发现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们的人全都死了。我忽然感到自己飞了起来,向月亮飞去了,我恍惚觉得圆圆的月亮就象妈妈的脸。 我飞得真畅快,从没这样畅快淋漓过,我就象一只鸟,俯瞰着整个山谷和朝鲜大地上的慢天炮火,我第一次感到这闪烁的火光如此之美,象正月里的焰火。我越来越轻,突然又象一片羽毛似地飘在山谷里,又轻轻地跌落在了草地中。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后背心被打开一个大洞,一颗美国子弹打碎了我的心脏。 我仰天倒在地上,鲜血象一条小溪渗入了青青的草根。我大睁着眼睛,月亮无限的明亮美丽,我明白我已经死了。 渐渐地,枪声稀疏了,到了天明时分,一切都平静了下来。然后,时间过去了将近五十年,到今天,就象做了一场梦。 黄昏时分,夕阳如血地照射着我,仿佛又使我回到了血腥的战场上。我忽然听到了脚步声,似乎有许多人,从山谷的另一头走来,渐渐我还闻到了活人的气味。有人来了,我看见了,是一大群南朝鲜人和几个美国人,他们的装束与几十年前已完全不一样了,他们的手里拿着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象狗一样在草地里寻找着什么。快过来啊,快到我这儿来,我需要你们,就象过去我需要你们成为我的俘虏一样,来吧,快来,靠近我——发现我——掩埋我吧。如果你们心肠好,最好把我送回中国去。来啊。 谢天谢地,他们真的来了,他们看到了我,一个美国人,面无表情地探下了身体,用手摸着我的头盖骨,比划了几下,象验收一件样品般的看了半天,最后,他说了句:“从头盖骨分析,这是个蒙古利亚人种,从遗骸身上残留的军服可以判断为中共的士兵。总之,这东西不是我们要找的。真讨厌,怎么在这儿找到的全是些讨厌的中国人?让他妈的中国人永远躺在这儿吧。” 忽然,一个南朝鲜人高声地叫起了什么,于是那帮人都围了过去,我能看到他们在草堆里找到了一根骨头,然后美国人又拿出了一个奇怪的仪器对那狗骨头般的东西照了照,最后他兴奋地说:“诸位,我宣布,我们终于找到了美国士兵的遗骸,仪器显示,这是一根高加索人种的小腿骨,即便不是美国人,至少也是联合国军中的英国人、法国人,或土耳其人。这是一个重大成果,让我们向这位勇敢的联合国军士兵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于是,所有的人都脱下了军帽,对着一块腐朽的骨头默哀了起来,这场面真有些滑稽。然后他们把那根骨头装进了一个金光闪闪的盒子,在夕阳下迅速地离开了山谷。 你们别走啊——别走啊—— 一具枯骨的呼唤是无法让人类听到的。 夜幕终于降临了,无边无际的夜色笼罩在荒芜的山谷中,一阵寒风吹过我的身体,将近五十年了,我第一次想流泪,可泪腺已经腐烂了几十年,我哭不出。 西面的天空,闪烁着几颗星星,我盯着那儿看,西面,再往西,穿过高山,穿过丘陵,穿过平原,渡过大海,在那儿,是我的中国。 中国,你把我忘了吗? 妈妈,你还记得我吗? 后记: 在朝鲜战争后,中国政府似乎从未公布过我军确切的阵亡人数,据西方观察家估计,中国军队至少有数十万人在朝鲜战死。而其中第三、第四、第五次战役都是在三八线以南完成的,虽然我军有抢救烈士遗体或者就地掩埋的传统,但由于在某些战役中,我军遭到了重大伤亡和损失(例如180师全军覆没),有许多烈士遗体没能来得及抢救回来或者掩埋,暴露在南朝鲜的荒野中。而且难以想象南朝鲜人会给我们的战士修建坟墓,近年来常有新闻报道韩国在某地挖出许多志愿军遗骸等云云。而美国人为了他们的阵亡者遗骸可以不惜代价地寻找,而我们呢?虽说“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可是,哪个母亲能任由自己的儿子裸露在异国他乡的荒野,哪个妻子不想让丈夫在故乡入土为安。让我们记住他们,记住那些长眠于南朝鲜荒野的中国士兵。中国不能忘了他们,就象母亲不能忘了自己的儿子。 向五十年前为中国而奉献生命的年轻人致敬! --------------------------------------------------------------------------------------- 赤兔马的回忆 --------------------------------------------------------------------------------------- 四周的人都在说着江东话,吴侬细语的,我听不太懂,唯一能听懂的,就是我的主人——关羽,明天将被处决。 我没有悲伤,没有象年轻的时候那样从红热的眼眶里涌出大滴的眼泪,这些眼泪会在冬天冒着热气,顺着我红色的皮毛一直向下,向下,滋润干燥的泥土,但现在没有了。我一动不动地默默倾听着他们的说话,我很努力,终于懂了只言片语,也许我真的老了。 我老了。 我不再是那匹威名赫赫的千里马了,不再是英雄的胯下一马当先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的神驹了,我象所有的老马一样,疲惫地甩着尾巴,肌肉习惯性地抽搐,弯曲着四条腿斜卧在马槽边。马槽里充满了热烘烘的马粪和草料的气味,冬天的草料是宝贵的,所以在马的鼻子里,闻来有一股特别的香味,这些气味混杂在一起,让我昏昏欲睡。我双眼无神地看着马厩外东吴军队黑压压的军营和满天的风雪,几个大胆的士兵偷偷地围着一团火取暖,还有一条不知是谁的狗对着火不停地叫嚷着什么。 火苗象个女人一样扭动着身体跳舞,我总觉得好象在哪里见过,于是这火光照亮了我的记忆深处—— 我第一次见到吕布的时候,他还年轻,营帐外的火照亮了他棱角分明的脸庞还有他高大挺拔的身躯。为董卓效力的李肃牵着我来到他的面前,我明白我的使命,我只是董卓的一个工具,一件对吕布的贿赂。那时的我也很年轻,刚从河西走廊那祁连山下的牧场中被捕获驯化,成为了董卓西凉军中一匹普通的军马,后来被董卓看中,进了他的大营。 第一次看见吕布,我就看穿了这个人的性格,对于这一点,马通常总比人敏感,而对人的判断力则更远胜于人自己。在那个夜晚,他原本是要杀死李肃的,但他一见到我就改变了主意,他非常喜欢我,心爱地抚摸着我的皮毛,我也象人一样心领神会地表示了服从。于是,他因为我而改变了他的一生,他投靠了董卓,亲手杀死了他的义父丁原,并且做了董卓的义子。从此,有了“人中吕布,马中赤兔”的流行语。 真正让吕布和我名满天下的是在虎牢关前,我和我的主人将关东联军打得一败涂地,张飞挺着丈八蛇矛出来,然后是关羽,最后是刘备,他们三个打吕布一个,真不要脸。在那个时候,我看清了刘关张三个人的脸,我说过,马是善于预言的动物,这是一种神秘的能力,能预感人的未来。张飞长着一张黑脸,象个杀猪的,他的将来会死于非命,头会被割下来。而关羽则仪表堂堂,漂亮的胡须迎风摆动,按当时的标准来看是又酷又性感。他也会人头落地,并且有两个墓,但当时我却没有料到后来这个人居然会成为我的主人,所以,神秘的力量并不是永远都可靠的。至于刘备,后人说他有天子之相完全是胡说八道,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奶油小生罢了,眼睛很灵活,是一个刘邦式的人物,从第一眼起我就讨厌他。 清晨的阳光洒进了马厩,士兵们忙碌了起来,一个年轻的士兵走到马槽前看了看,失望地说了什么,然后继续给我加草料,加得草料都满了出来,乱七八糟地散了一地。很奇怪,虽然一直没吃草,但是我依然不饿,面对香喷喷的草料,我显得无动于衷,我真的老了。 突然我见到了我的主人,他似乎也老了,那张红红的脸膛上依然飘扬着五绺长髯。他被五花大绑着押了出来,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和白雪融成了一体。他还想保持他的风度,努力挺直了身体,却被一个吴兵踹了一脚,一个踉跄倒在地上,他终于忍耐不住了,骂出了一句少见的脏话,幸亏他的山西话这儿没人能听懂,否则就真的晚节不保了。现在的关羽变得那样陌生了,他象条狗一样在地上爬着,被绑着的双手无法使自己站起来,他痛苦地扭动着身体,对每一个人都大声地骂着,骂得最多的当然是吕蒙。周围的士兵没有过多地理睬他,以一种惊人的冷静看着他,也许常年的战争早已让他们看惯了这种场面。最后,一个军官扶起了关羽,并帮他拍了拍身上肮脏的泥和雪,关羽突然变得激动了起来,他居然流眼泪了,他从来没流过眼泪的,他对那军官说了声:“兄弟,谢谢。”然后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关羽又抬着头扫视觉了周围的一圈,雪继续在下,雪籽落在他乱糟糟的发髻上,又化了开来,融化的雪在他的头顶冒着热气,看起来真象是灵魂出窍的样子。 “大哥,有没有酒。”关羽突然低声下气地向那个军官说。 他们给了他一碗酒,并给他灌了下去,他一口气地喝完了酒,喝得太急,许多酒水从他两腮的胡子上流了下去,打湿了一大块的白衣。喝完之后,他的脸更红了,他有了些醉意,这并不符合他在喝酒方面的海量。他再一次恳求了他们:“大哥,能不能把这碗给砸了,杀头的人临死前都要听个响的。” 于是军官把碗重重地摔在了一块在雪地中突出的石头上,粗瓷碗一下子被摔得粉碎,发出清脆响亮的声音。关羽的脸上露出了一些满足感,他又扫视了一圈,他看见了我。他张开嘴想对我说什么,但是嘴唇嚅动了好久还是没有说,我知道他感到了耻辱,他在自己的坐骑面前丢失了面子。于是他把视线从我身上挪开,看了看乌青色的天空,他高声地说了句:“兄弟们,动手吧。” 军官恭恭敬敬地对他拜了拜,然后接过一把寒光闪闪的大刀,站在我的主人后面,一刀就砍在了关羽的脖子上。可惜我的主人运气不太好,这一刀没能把他的头砍断,只砍到一半就停在脖子里了,也许是他脖颈里的骨头太硬卡住了大刀片。 “他妈的。”关羽大声地骂了一句,这说明大刀还没砍到他的气管,他的脸更红了,出现了一种奇怪的表情,不知是痛苦还是快乐。也许他真的老了,连骨头都生硬了,看来要活受罪了。 军官急了,他奋力地要把刀向关羽的脖子前面顶,可是刀刃就象是在他的脖子里面生根了,一点都动不了,军官后悔为什么不用锯子来锯。军官又努力地想要把刀从关羽脖子里抽出来,可是依然抽不动,他举着把沉甸甸的大刀,刀却陷在关羽的脖子里动弹不得,在风雪中这场面多少显得有些尴尬和滑稽。 军官对关羽说:“关大爷,麻烦您老用用力气,试着能不能脖子往前或者往后动动。” “兄弟,您看我脖子后面给砍了那么大一个洞,我还动得了吗?小伙子,用把力气,我老了,你还年轻,过去我砍人的时候,从来都是一刀一个,从没砍过第二刀。这砍头啊,得讲究三大要点,那就是快、准、狠,绝不能心慈手软,更不能拖泥带水,否则被砍的人不舒服,砍人的人也没面子。想当年,我那刀下去,喀嚓,那声音别提多干脆了,人头立刻飞到天上,你要是功夫高,那人头也飞得高,有一回,一家伙被我砍得人头无影无踪了,不知道飞哪去了,最后只能用泥巴做了一个假头代替了。这叫什么?这就是技术,一门手艺啊,我如果不当将军,早是砍头冠军啦,我——”突然关羽的喋喋不休停顿了下来。原来在十几名士兵的帮助下,军官终于把刀从关羽的脖子里拔了出来,一滩黑血从我的主人的后脖颈里喷出来,溅了好几步,把军官喷得浑身是雪。在白茫茫的雪地里,出现了一大滩的暗红色。 “小兄弟,快上啊。”关羽现在真的是万分痛苦了,他匆忙地吆喝着士兵们快上来砍下他的脑袋。我突然发现他的脸不红了,一瞬间变得象白纸一样苍白。 军官吓了一跳,急急忙忙地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地闭着眼睛又是一刀,这刀更惨,砍在了我的主人的肩膀上。 “你他妈的干什么吃的?”我的主人开始破口大骂。 “关大爷,太对不起了。”军官再想把刀抽出来,可依然抽不动,他索性放了手,把刀留在了关羽的肩膀上。然后他换了一把刀,先大着胆子摸了摸关羽的伤口,比划了几下,这回他心里有底了,一刀下去,果真一丝不差地砍断了关羽的骨头,然后是气管,最后是喉咙。可是这一刀还是不够彻底,我的主人脖子前面的一段皮还没断,所以他的大脑袋虽然歪了下来,露出了红色的脖颈,可还象是个大皮球似的倒吊在脖子上。 我的主人用脖子吊着自己的脑袋,却还笔挺地站着,只是血溅了一地。忽然他的身体动了起来,带着肩膀上的大刀向前走了好几步,他是向我的方向扑来了。在即将走到马厩前,他的脚下被一块石头绊了一下,摔倒在地,然后浑身又抽搐了一会儿,最后终于安静下来了。 他们真的找来了一把锯子,把我的主人脖子上最后没断的那段皮给锯了下来,终于把他的脑袋给搬离身体了,他们把关羽的人头放在一个美丽的盘子上,送入了吕蒙的中军大帐,就象是放了一盆美味佳肴,要去送给客人们享用。 在白色的雪地上,只剩下一具肩膀上嵌着把大刀的无头尸体和一长串黑色的血,那身体是多么熟悉,多么让人景仰。而现在士兵们拖来了一副薄薄的棺材,好不容易才抽出了大刀,把这关羽的身体装了进去。他的身体将被埋在这里附近的地方,而他的人头将被做为礼物送给曹操,我能想象曹操看见我的主人的人头时会是怎样复杂的表情。 这就是一个英雄的死,虽然有些滑稽,就象历史本身。 夜晚,雪下得更大了,昏暗的马厩里充满了草料的香味,我依然没有食欲,面对着满满的马槽,我有气无力地卧着。 我为什么要吃,为什么要活下去?这个问题人永远都无法为我回答。我懒懒地抖了抖脖子,象一只劣等的卧槽马。我再次转动了记忆的车轮—— 第一次见到貂婵是在王允的府第里,我第一眼看到她,我就知道她和我一样,只是一件工具,我开始明白,人也可以和马一样。她那年只有十六岁,也许还没发育完全,脸红红的,嘴角带着不自然的微笑。后来她被董卓占有了,一天吕布骑着我偷偷地潜入董卓的府第,他吻了貂婵,当时貂婵对他说了什么,我都记不清了,我只记得她的嘴唇,充满了诱惑。董卓的突然回府,打断了吕布的进一步行动,于是,在一个清晨,金碧辉煌的皇宫里,吕布用他的方天画戟刺入了董卓的咽喉。 我时常回忆起在跟随吕布在徐州一带辗转奔波的岁月,在某一个夜晚,貂婵会偷偷地来到马厩,对我说话,有些细节我遗忘了,而有的,则象烙印一样刻在我的心头永不磨灭——她说她爱我。她爱我红色的皮毛,爱我发达的胸肌,爱我修长有力的腿,爱我大大的眼睛。她爱上了一匹马,说来真有些不可思议,但她就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女人。吕布常带着貂婵一起骑马,他们两个一同骑在我身上,我能感到她柔软的身体和两条完美的腿,在这个时候,我就有了一种表现欲,撒开四蹄狂奔起来,让貂婵在我的身上颠簸起伏,让她快乐地叫喊起来,让她把自己的脸埋在我的鬃毛中,让她把双手紧紧地搂着我的脖子。是的,在哪个瞬间,我也爱她。 现在,我老了,我不知道她在哪儿,如果她还活着,也一定老了,象棵老树一样立在荒凉的大道边,回忆着长安城里的青春岁月。 白门楼上,曹操和刘备看着下面的吕布还有我。曹操的脸象一把沉默的剑,我之所以这样比喻,是因为他的双目中放出的那种光芒,他不是一个凡人,在那个瞬间,我能深切地感受到这个会写诗的人将怎样地改变历史,尽管我可以预见到他将被后人戴上一张白色的面具。至于刘备,我说过他是我最厌恶的人。虽然我不怎么喜欢我的主人吕布,但我不希望看到他死。吕布在被俘后曾要求刘备为他说几句好话,刘备点头同意了,随后曹操也几乎同意不杀吕布了,但是刘备突然插了一句:“公不见丁建阳、董卓之事乎?”于是,曹操下令绞死吕布。 那回是我第一次看到自己主人的死,和这回的一样,不是死于战场。吕布终究还是把舌头吐出来以后再死了,他努力地象要憋住,不让自己的舌头跑出嘴巴,但他失败了。他大睁着眼睛,满脸恐怖,下巴和脖子上全是白沫,最后舌头一吐,两脚一伸,就这么死了。我早就预见到了这一天,他只是一个匆匆过客,他所扮演的,也不过是个杀死董卓,让汉室苟延残喘最后送给曹操的角色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和我一样,也是个工具,历史的工具。 在绞死我的主人的过程中,我看了看白门楼上的刘备,他的嘴角露着一丝暧昧的微笑,我知道他在享受,享受吕布的痛苦,他在复仇,向这个瞧不起他的世界复仇。我看出来了,刘备在内心深处是一个极端残忍的人,尽管他竭尽全力地表现出仁慈。所以,从这一天开始,我恨他。 黑暗中的记忆象流水一样突然被一道大闸拦住了,什么地方的光亮了起来,我睁开了眼睛,从吕蒙的大帐内,走出一队人,为首的一个抱着一个木盒,我知道,那里面装着我的主人的人头。他们骑上了马,马蹄敲打着雪地,向白芒芒的北方奔去,去曹操的宫殿,那辉煌灿烂的铜雀台。我静静地倾听着他们的马蹄声,在雪夜里特别地清晰,仿佛是在我的心里踩过去。 于是,我也听到了一种马蹄声,同样是敲打着雪地,事实上,这正是我自己发出的声音,但不是现在,而是许多许多年前的祁连山下,那自由的时光。那时我还年幼无知,作为一匹野马奔驰在祁连雪峰下,我看着高高的雪山和羊毛般的白云,时而独自徘徊于祁连半山腰的草原,时而跟随着大群的野马去山下的戈壁滩。那匹领头的黑马健壮而老练,我们跟在它后面有一种安全感,它说过,等我长成为一匹成熟的马,将由我来领头。我常喜欢追逐一匹小母马,它全身白色,皮毛光泽夺目,漂亮极了,我们就在雪峰下玩着那古老的游戏,总有一天,它会为我生下一匹毛色红白相间的马,那一定是世界上最最美丽的动物。 这就是自由的时光,直到董卓的凉州兵来到这里猎马。他们也骑着马,从四周包围了我们,每个人都挥舞着马套,打着奇特的唬哨,令我们不寒而栗。最后,我们一个也没有落网,全被他们捕获了。我们被运到了凉州,然后分隔了开来,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我的小母马。在我的背上多了一道道鞭子抽的血痕之后,我终于驯服了,我从野蛮的世界来到了一个文明的世界,我从一匹野马变成了董卓的坐骑之一。于是,人人都说我是马中的幸运儿,真的如此吗? 许多年来,我不断地回忆着那自由的时光,那祁连山的雪峰,那河西走廊的戈壁与草原,还有,我的小母马。在凉州,我好几次尝试逃回去,但都没有成功,当董卓带着我走进了长安,我就再也没有回家的希望了。在后来漫长的岁月中,我总是渴望着能在某个瞬间见到那匹小母马,我知道它也一定成为了凉州军的一匹战马,我祈祷它在无休止的战争中能活下来。按照人的说法,我们是青梅竹马,如果见到它,不管它变成了什么样,我都会认出它的,我肯定。但我始终没有再见到过它,甚至连一个当年祁连山下的伙伴都没有见过。每当看到战场上死去的战马,或着是荒野里白森森的马骨头,我就会想起它们,还有我自己。 我希望我现在能趴在马槽上沉入梦乡,做一个幼年的梦,梦到自由的祁连山。 也许现在,关羽的人头已经很远了,在黑夜的马厩,我不得不想起他高大的身影,从诛颜良、斩文丑到过五关、斩六将,再到华容道捉放曹和刮骨疗伤、水淹七军,他的影子又清晰了起来。我有预感,在遥远的未来,他将成为一个神,受千万人的顶礼膜拜,在我们这个国家的每一个角落,几乎都有供奉他塑像的庙。我还能感到他后来又从一个战神变成了财神,这实在太滑稽可笑了,关公与钱到底有什么关系。 我还想到了许多人,娶了一个丑八怪老婆的可怜的诸葛亮,老婆虽漂亮但自己的心脏却特别脆弱的周瑜,等等等等......他们的名字与他们本身在许多年以后互相都不认识了,到那时他们不再是人了,他们仅仅只是一个符号,比如一横一竖,比如几个简单的汉字,或者是红色或白色的面具。我又抬起了头,马厩里的草料香味越来越浓烈,天空中的白雪开始稀疏了下来,东方的天际象一条死鱼一样翻起了它白色的肚皮。 在那白色的肚皮里,在白雪与黑夜间,我似乎能看到一座巨大的城市,人口繁密,商贾云集,我知道那已是另一个遥远的王朝了。在一间酒楼或茶肆里,有一大群人围在一起,或是贩夫走卒,或是拉车的挑水的,他们聚精会神地看着一个老人,老人捻着稀疏的胡子,干咳了一声,然后郎声道:“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这个老人是谁,无关紧要,也许这样的人有许许多多,重要的是我从他的嘴里听到了我所熟悉的那些名字,那些事情,那些地方,还有我自己。 我老了,我厌倦了这一切,在草料的香味中我知道天快亮了,我看了这天空最后一眼,什么都没有留下,然后,我闭上了眼睛。永远,永远闭上了眼睛。 在一片黑暗中,我静静地倾听着那些千年以后的话。我感到自己已不再是一匹马了,我变成了三个音节,三个汉字,变成了一个奇特舞台上的一只马鞭。 我是赤兔马?曾经是。 --------------------------------------------------------------------------------------- 刻漏 --------------------------------------------------------------------------------------- 我把头探进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杂物中,在天井里,这些旧相册,旧镜框,旧书,还有爷爷用过的旧工具,它们被我的双手翻腾着,仿佛是凝固了几十年的尘埃一下子喷薄而出,在阳光下飞舞起来,就象一团难解的雾,覆盖着我的视野。 我好久才从落不定的尘埃中喘过气来,我的目光被尘埃的迷雾拉了下来,重重地摔在杂乱的旧物中,我仿佛真的能听到砰地一声坠落在几十年前的水门汀上。事实上,不是水门汀,而是一个圆筒,在那些五十年代的旧杂志下隐藏着的家伙。我伸出手去把那东西拽了出来,又大又沉差不多有半米高,在阳光下飞扬的尘粒中,那灰不溜湫木头圆筒忽然发出了些许的光泽。我打开了天井里的水龙头,白花花的水冲刷在木筒上,那声音就象是秋后的雨水敲打在古老的木檐上。当几十年或许更长时间的尘土随着流水消失在了下水道后,木筒露出了青色的皮肤,就象一个浴后的少妇。我发现这水淋淋的尤物体形却十分单调,毫无少妇玲珑的曲线,而是笔直笔直的身体,标准的圆柱体,就象是经过了几何学的计算。最后当我仔细观察了圆筒最下层时,我发现用少妇的比喻是完全荒谬的,而应该用穿开裆裤的小男孩来比喻。在圆筒接近底边的地方,伸出了一个几厘米长的小嘴,就象是宜兴紫砂茶壶的小茶壶嘴,但它的开口要比茶壶嘴小得多了。 这东西的样子真是奇怪,我对着它思考了许久都没想出到底是什么东西。如果是容器,怎么可能在下面开个小洞呢。然后我把水放进了圆筒,满满一筒的清水荡漾着,不时飞溅到我的脸上,水面折射的阳光有些晃眼。于是我转过了身去,继续把头探入了尘埃里。 过了片刻,我忽然听到了很轻的水声,是水滴轻轻落在地上的声音,轻得让人以为那是自己耳膜边的血管里的血液在流动。我回过头去,地上积了一些水,在满地的尘埃中,那巴掌大的积水厚厚地叠了起来,就象是个水做的小岛,而地面则是汪洋的大海。又是一滴,那晶莹的水珠先在圆筒下的小嘴嘴里洋泡泡似地悬挂着,直到越来越大,越来越重,才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挣脱了那比针眼略大的洞口的枷锁,做了一个自由落体的动作。就象是从二米跳板上往跳水池里跳一样,形体优美地坠落在了下面的同伴中,立刻如鱼儿入水一样融化地无影无踪了。接着,又是一滴,我对了对我的手表的秒针,每一滴之间的间隔都一样,都是整整五秒钟。 在这个阳光明媚的中午,灰尘们在强烈的骄阳下翩翩起舞,我站在天井里似乎能从尘埃的深处窥到什么东西。于是,我花了整整半天的工夫开始自己动手,用爷爷用过的旧工具,那些几十年前制造的工具质量特别的好,居然没什么生锈,用起来让人得心应手。我是一个手比较苯的人,对于那些乱七八糟五花八门的材料我是伤透了脑筋,终于在太阳即将消失的时候完成了我的工程。其实这“工程”非常简单,在圆筒上加一个基本密封的白铁皮盖子,盖子中央开一个小洞,一只又细又长的木棍子穿过小洞,木棍的下端粘接着一小块泡沫塑料,泡沫就漂浮在圆筒内的水面上。 然后我在笔直的小木棍上每隔一厘米就刻上数字标记,接着我开始对表,随着下面小嘴的滴水,我每隔一分钟记录下木棍上数字标记的位置。也就是说,下面在均衡地滴水,圆筒里的水面就均衡地下降,浮在水面的泡沫也带着木棍一起下降,由此而来根据木棍上刻度的改变就能知道时间了。我知道我们的祖先称这木棍为“箭”,称这圆筒为“壶”,所有这些东西加在一起叫作“刻漏”。 我一个人在天井里,守着一大堆杂物和尘埃,开着灯,一次次往我的刻漏里加水,小嘴里不断滴出水来,“箭”就缓慢地下降着,“箭”上的刻度记录着时间,直到“壶”里的水放完为止。我就象个小学生一样睁大着眼睛观察着,刻漏上的一小时与我表上的一小时只相差37秒。但是第二个小时,刻漏比我的表慢了8分51秒,我明白,这是因为水压的关系,“壶”内的水位越低,水压也越低,下面滴水的速度也越慢,所以,这是一只走时越来越慢的钟。 这时我抬起了头,天上的月亮是那样的圆,就象一只大钟的钟面。当我低下头的时候,却仿佛见到了一艘中国帆船,在灰色的东海海面上向北行驶—— 中国人的船舱里弥漫着一股汗臭味,就象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船舱和水手的气味,对于一个从大西洋航行到太平洋的人早已经习惯了。船舱被打开了,一片淡淡的泥土味从空气中传来,陆地不远了。 一个圣方济各会的传教士精疲力尽地爬出了船舱,在暗无天日的船舱里关了太久,他的脸色苍白地吓人,两腮爬满了浓黑的胡茬。他见到了一片灰色的水天,别人告诉他现在已经进入了长江,他从没见过如此宽阔的江河,然后这艘中国双桅帆船转进了一条内河,在中国江南密密麻麻的河网中蜿蜒行驶着,最后停泊在一座繁华的城市边。 他背着自己硕大的包袱走进了这座城市,他知道自己要去哪儿,在那个黑暗的船舱里,他确信他的上帝已经指给了他方向,他顺着那条冥冥之中上天安排的道路去见那个人。他从遥远的葡萄牙来,穿过好望角,越过果阿,在澳门学习中文,然后坐上一条中国人的帆船去传播上帝的福音。他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过,所有的人都停下了注视着他,在一座巨大的府第前,他找到了他要去的地方。 这是十七世纪的事了。 刘家老爷在客厅里见到了传教士。他惊异于世界上居然还会有如此相貌的人,他仔仔细细地围着传教士转了一圈。发现那家伙的胸前挂着一串链条,链条坠子上刻着一个骨瘦如柴的人,双手伸展开来整个人就象个“十”字。老爷寻思着这位外国神仙与我们寺庙里那胖乎乎的菩萨比起来可真够惨的。 令老爷吃惊的是这野蛮人居然说起了汉语,虽然含混不清,但也足够中国人听懂了。接着传教士那双毛茸茸的大手伸进了自己的背包,在那大背包里捣鼓了半天,最后抓出一个长长的圆筒,一头大一头小,然后他把小的那一头放到了老爷的眼前。老爷有些疑惑,但为了表示礼貌,他还是仔细地看了看,却发现圆筒是中空的,视线穿过圆筒,可以看见客厅外的照壁,但那圆筒里看到的照壁却好象比平时大了好几倍,这让老爷吓出了一声冷汗。然后他放下圆筒,照壁又恢复了原样。 这是什么妖术? 千里镜。 然后,传教士又把手伸进了那大背包,低下头翻腾了半天,拿出来一个小瓶子。老爷也从没见过这种瓶子,既不是青瓷,也不是白瓷,而是完全透明的。小瓶子里装着粉红色的水,轻轻地荡漾着,就象女人的眼神。接着,传教士打开了瓶盖,老爷立即闻到了一种浓郁的香味弥漫了整个客厅。老爷明白那是瓶子里发出的,他把鼻子凑近了小瓶子,那味道让他想起了年轻时在南京国子监读书,每晚都到秦淮河的画舫上寻花问柳的难忘岁月。快把瓶盖盖上,我老了,不敢再闻这味道了。老爷急吼吼地说着,脸颊却红了。 传教士在胸前画着十字,然后一边盖瓶盖,一边告诉老爷这东西叫香水。 他又把手伸到背包里去了,这一回老爷仔细地盯着他的手,看着传教士变戏法似地拿出了一个圆球,大约有小孩的头那么大,旁边和下面有几根轴支撑着。那只毛茸茸的手就这么一推,圆球就自己转了起来,转了好几圈才停下。老爷好奇地端详着圆球,发现那是彩色的,主要是蓝色,其次是红色黄色和绿色,上面标满了密密麻麻的外国字。 这是地球仪。 什么叫地球? 就是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这片大地。 老爷心中想笑,大地怎么可能是圆的,若是在圆球的另一边,人们岂不是要掉下去了,野蛮人到底还是比较低能啊。但他并没有说出口,微微地对传教士笑了笑。 传教士继续把手伸进了包里,这回拿出的是一本厚厚的书。 圣经。他闭上眼睛虔诚地说出了这两个字。 等他张开眼睛,却发现老爷正贪婪地盯着那神奇的背包。 莫不是个百宝箱?老爷暗暗地自言自语。 那天晚上传教士就睡在了刘家老爷特地安排的客房里。那精致的红木家具,宽大舒适的床让他头一回睡了一个好觉,只是他不会使用蚊帐,以致于第二天起来身上多了好几个红块。他明白那富有的中国老头在盘算着自己的那个大背包,所以他知道自己会受到他们的热情接待的。他在清晨的庭院中做了早祈祷,吃了一顿老爷派人送来的早餐,无非是大饼油条加一碗豆腐脑,但他依然为此地主人的慷慨而吃惊,因为在葡萄牙,连国王都吃不到这样好的早餐。 然后他在巨大如迷宫般的花园中散着步,在太湖石与幽静的池塘间,他开始考虑他的传教计划了。忽然,一个孩子叫住了他,也许是个小书僮,他跟着这个孩子走过一扇月门,进入了一个更幽静的花园。在花园的尽头有一间房子。走进房子,忽然那小孩不见了,传教士有了些忐忑不安,他开始想到会不会中国人把他引到这里要谋取他留在客房里的背包呢? 这个时候,这个故事里的一个年轻人出现了,大概二十岁左右的样子,嘴角略带着难以描述的微笑。他请传教士跟他走。传教士有些疑惑,他跟着年轻人穿过这间放满了书橱的房间,在一道屏风后面,年轻人又打开了一扇门。原来门后还有一个庭院。这个庭院被几组小花盆隔成了好几块空地。 在第一块空地里,他见到了一块石头刻成的大圆盘,象个车轮,雕刻着从圆心辐射到四周的直线,并在边上标记着汉字。圆盘的中心竖起一根金属的“针”,长长地,指向天空。日光突然从厚厚的云层中挣脱了出来,万丈的光芒照射到庭院里,照射到传教士的长长的睫毛上,也照射在石头圆盘上,于是那根竖直的“针”的影子就躺在了圆盘上的某一根辐射线上。 先生,到了中午,影子就会落在正上方的那根直线上。年轻人语调轻柔地做着说明。 在第二块空地里,他见到一个高大的木架子,做成了台阶的式样,总共有五级,每一级都有半个人这么高。在每一级上都放着一个铜制的圆筒,从最高的一个圆筒往下四个,每个最底下都有一个小嘴,最下面那一个圆筒中有一根细长的棍子伸出。传教士仔细地观察了片刻,发现最下面的棍子在缓慢地往上升,露出了一截截刻度。 第三块空地, 传教士却见到了一个固定在铁竿上的的大秤。就象所有中国人使用的秤一样,不过这一个要比一般的大许多倍。秤砣、挂钩、刻度一应俱全,只不过称重的那一头挂着的是一桶水,而在那一桶水上面还有一个不断在滴水的圆筒。那圆筒就和前面看到的几个筒一样,通过小嘴把水均衡地滴到下面的水桶里。水桶里的水越来越多,于是钓着水桶的秤竿上的刻度就发生了变化。 第四块空地,传教士首先见到一个漏斗,沙子从漏斗里均匀地流出来,撞击了一个齿轮,象这样的齿轮总共有四个,一个带动一个旋转。最后一级齿轮带动在水平面上旋转的齿轮,这个齿轮的轴心上有一根指针,指针则在一个有刻线的仪器圆盘上转动,忽然,圆盘上出现了两个惟妙惟肖的小木人,它们击响了一面小鼓,发出悦耳的声音。巳时到了,年轻人轻轻地说。 第五块空地,是一个圆球,居然与传教士带来的地球仪酷似,只是,这个中国的地球仪在滴水的带动下不断旋转,其实它代表的不是地球,而是宇宙。 还有第六块空地、第七块......直到正午时分,小木人手中的鼓又一次敲响了,那奇特而陌生的声音让传教士有些不知所措。他觉得自己千里迢迢来到这个马可.波罗笔下神奇的国度不是为了福音,而是为了这些古老的记时器,正午的阳光直射在他的眉头,耳畔有规律地响着刻漏滴水的声音,这时他摸了摸自己胸口里的东西,然后问道,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 子烟。 子烟是刘家老爷唯一的儿子。 我家里有一个三五牌的大钟,上海出的,是爸爸妈妈结婚的时候买的,那个时候差不多每户人家结婚都会买这个牌子的钟。这个钟每到整点都要敲响的,比如一点钟敲一下,十二点钟就要敲十二下,而每到半个钟头还要敲一下。这些钟声都非常响亮,实在是有夜半歌声的意境,不过在子夜时分,那十二下钟声听来也挺恐怖的,就象末日审判的钟声。我现在一个人住在一套房子里,家里有许多新买的钟,都没有声音,质量也挺不错的,虽然有好几次想要把这座三五钟仍掉,但这老钟倒真的是命大,由于各种原因,历次劫难它都逃过了,一直苟延残喘到了现在。但也许真正倒霉的是我,因为每天晚上我都要被这钟声所折磨,在半夜里,巨大的钟声几乎惊天动地,让睡在被窝里的我时常从梦中惊醒。而且即便未到整点或半点,三五钟里秒针运行的声音也比一般的钟表响得多,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是在寺庙里,那秒针的声音就象是老和尚在永无休止地敲着木鱼。好几次我忍无可忍了,故意把三五牌钟给弄坏了,让我能安安静静地睡觉,可过了几天三五钟又奇迹般地自己好了,仿佛它是有生命的。 但真的要扔了它,我又有些不舍得,那木鱼般地秒针声让我难以入眠,但当某一天我真的听不到那声音的时候,可能我会更加彻夜难眠吧,也许我永远也摆脱不了它了。 传教士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了一年,成为刘家老爷最尊贵的坐上客,当然前提是老爷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传教士那神奇的背包里某些东西。但是传教士还是决定离开这里,而老爷已经得到了香水、望远镜、玻璃球,还有烟草,他再也不愿意听传教士那喋喋不休的圣经了。于是,在一个香气四溢的夜晚,传教士从这个城市里失踪了。在圣方济各会编撰的一本书里,留下了他去北京传教的记载,但是也有人传说他去了日本,或是蒙古,甚至是西藏。 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是子烟。事实上,传教士是特意要在临走前向子烟告辞。在子烟的房间里,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一片寂静中,只有刻漏滴水的声音是那样清晰,这微弱的声音却充斥了整个房间。好久传教士才从这声音里回过神来,他小心翼翼地在自己宽大的黑色教袍里摸着,好不容易才摸出一个小巧玲珑的自鸣钟来。他把这块自鸣钟塞在了子烟的手心里。轻轻地说,送给你。 然后他在子烟的头上画了一个十字,接着转身出门去了,永远地离开了这里。 子烟来不及赶出去,传教士已经消失在夜色中了。子烟回到灯下,仔细地看着自鸣钟,很小,足够放在衣服袖子或是口袋里。重重的,是用墨西哥的银做的。在玻璃表面下,有一长一短两根指针,钟面上有罗马数字的刻度。子烟能听到从自鸣钟的心脏里发出的声音,那是最古老的嘀嗒声,与刻漏的滴水声同时响起,居然那么相似。他闭上了眼睛,钟声和刻漏声同时撞击着他的耳膜,于是他做了一个梦。 当子烟醒来的时候,又过去了一年,除了日复一日的钟和滴水的声音以外,突然多了一阵猛烈的炮火声,巨大的喧嚣从城市的四周响起。他茫然地看着窗外,黑色的浓烟混杂在黑夜中,还有远方熊熊的火光。父亲冲了近来,失魂落魄地叫着,满洲人来了,拉起子烟的手就往外跑。 那一夜在无数逃难的人群中,子烟被父亲拉着向城门奔去。突然他想起了什么,他大喊了起来,转回身去,父亲死死地抓住了他,儿子,别管你那些破烂了。父亲用近乎哀求的目光看着他,忽然父亲的神色变了,他的眼球开始向外突出,张大了嘴。子烟这才发现,父亲的胸口突然多了一个窟窿,一个骑着马的满洲人手里的长矛正从父亲的后背一直插到了前胸。父亲终于松开了抓住子烟的手,慢慢地倒了下去,父亲的脸变得模糊了,连同父亲袖子里藏的那瓶香水一同沉入了黑夜的大海中。子烟立刻被汹涌的人潮挤走了,他什么都不能做,就象是一块漂流在水上的木头,随波逐流,被一片撩乱的夜色淹没。 几天以后,满洲人停止了屠城,子烟回到了城里。他的家已经成了一堆瓦砾,到处残留着灰烬和仆人的尸体。迷宫般的花园已经不复存在了,他的房间也只徒存四壁。他看到房后的庭院里第一块空地的日晷已经被砸碎了,坚固的石头圆盘分成了六块,也许是用火器炸的。第二块里的五级刻漏少掉了三个“壶”,可能是被满洲人用去当马桶了。还有第三块空地里巧夺天工的秤漏,秤竿已经一断为二了。第四块空地里应该是詹希元创制的五轮沙漏,现在只剩下了两个小木人躺在地上看着他。还有那张衡发明的漏水浑天仪也已经变成了一个半圆。 子烟默默无语地走了出去,当走到自己房间的瓦砾堆里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了什么熟悉的声音。这让他的心里什么东西有重新恢复了温度,他仔细地听着,是自己的脚下发出了,在瓦砾堆里。他寻着声音趴在了瓦砾上,用手指挖开砖头,直到他的手指上全是鲜血,他终于在这脚下的深处找到了声音的源头——那银色的外壳在沾满鲜血的双手里颤抖着,反射着正午的阳光。 多美啊,子烟对手中的自鸣钟自言自语着。 “嘀嗒”。自鸣钟是最后的幸存者。 子烟把自鸣钟塞在了自己的怀里,离开了这座城市。他走在江南的小径里,野地里有许多尸体,于是他坐上了一艘船,沿着蜿蜒的水道向大陆的深处而去。天气越来越凉,过了些日子,下雪了,漫天的雪花里,一袭单衣的子烟冻得浑身发抖,蜷缩在船舱里的某个角落。他的手隔着衣服揣摩着自己胸前藏着的自鸣钟,他的皮肤能感觉到自鸣钟机芯里的运行,那种轻微如自己心跳般的声音,甚至有时他会误以为自己长了两个心脏。 小河越来越浅了,船无法再行驶,他下了船。子烟可以看见远方的山丘和那些半山腰上被白雪覆盖的枯黄的茶树,他定了定神,就向山上走去。这里已经很荒凉了,连绵不绝的丘陵里见不到一个人,他越往前走山势就越高峻,直到从丘陵进入一座莽莽大山。子烟不知道自己向何处去,他已经没有家了,他只是觉得自己应该这么走,仿佛前头有什么在等待着他。 这时他听到钟声了,钟的声音,悠远洪亮,从前头的树林中传出。他慌乱地从怀中掏出了自鸣钟,酉时到了,太阳已经西沉了。他用最后的一点力气向钟声响起的地方跑去,在密林的深处,他看到了古钟寺。 推开那扇摇摇欲坠的大门,子烟在寺院里看到了一个大凉亭,亭子里面吊着一口大钟,钟边有一个五十多岁的僧人。子烟原以为自己冒失地闯进来会使老和尚大吃一惊,但那僧人是如此平静地看着他,平静地有些可怕,老和尚笑了笑,朗声道,你终于来了。 我终于来了? 子烟不明白,他觉得这句话意味深长,但他不愿意去弄明白,他知道自己弄不明白。 好的,我来了,我能不能来了就不走了。 你想来就来,你想走就走。老和尚的回答让子烟非常满意。 老师父,这里有刻漏吗? 没有。 那为什么你的钟敲得那么准时? 这需要理由吗?这口钟我已经敲了四十年了。 子烟走到了大钟的跟前,用手抚摸着钟面,铜做的,无比坚固,仿佛与日月万物共生。在黑色的钟面上刻着几行梵文。突然子烟跪了下来,把头埋在了老和尚的僧鞋上,求求你,给我剃度吧。 留着你的头发吧,你只不过是做了一个梦。 今天我迷迷糊糊地从梦中醒来,太阳已经照到了我的床上,天哪,现在至少已经是七点半了,平时我六点就要起来的,怎么,闹钟没有响,我狠狠地摇了摇它,一看时间,原来闹钟停了。我看了看三五钟,怎么也停了,我管不了那么多,急忙赶出门去狠狠心叫了一辆出租车去单位,但我还是迟到了。 下班以后我有些心不在焉,在淮海路上转了几圈,在一家礼品店的橱窗里我见到了一个沙漏,一般是被人们做为礼品的,沙子在玻璃里永不停息地流动着,一上一下,就象是血液循环,我盯着它看了好久,直到看得头有些昏了才转身回去。天色太晚了,我抬腕看了看表,这时我发现我的手表也停了。 回到家里,我又把我做的刻漏拿了出来,往里加了水,并做了些加工,以便它能保持一昼夜的记时。我有些糊涂,呆呆地看着水珠缓缓地滴落,我又一次被这东西吸引住了,我觉得我的脑子里突然变得一片空白,一张白纸,苍白舒展,懒洋洋地躺在一片水面上,这水面就是时间。 第二天早上,我又迟到了,迟到五分钟,按规定扣五元。第三天我迟到了十五分钟,扣了十五块。第四天干脆迟到了一个小时,这回扣得我惨了。我明白这是因为我的刻漏是越走越慢的缘故,但我真的感到我的时间是越来越慢了,我又抬头看了看月亮,月亮也迟到了,今天已经是十六了,它刚刚圆。 在长长的山间小径里,子烟挑着两桶水走着,他的肩膀已不象当年文弱书生般单薄了,而变得厚实有力,稳稳地托着扁担。他留起了长长的胡须,脸上留下了刀刻般的皱纹,两鬓也过早地添了许多白发。他挑着水回到了寺里,把水倒进了水缸里。 子烟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年了,诺大的寺庙里就只有他和老和尚两个。每天的卯时和酉时,老和尚都要来敲钟,每次子烟都会悄悄地看一看自己怀中的自鸣钟。他发现老和尚就等于是一个钟,亘古不变般的准时。酉时又到了,那悠扬的钟声再次准时响起。而他的自鸣钟也始终陪伴着他,寸步不离身体,就连晚上睡觉也要安在自己的胸前。如果什么时候没有了自鸣钟的跳动,他会怀疑自己的心跳是否停止了。总之,自鸣钟已经与他合为一体了,或者说,子烟就是自鸣钟,自鸣钟就是子烟,就象老和尚就是古钟,古钟就是老和尚。 子烟。 老和尚叫起了子烟的名字。子烟来到了他面前,看到他已经从钟边下来,走到了大殿里,盘腿坐在了佛像面前。 子烟,你已经来了二十年了,你究竟明白了吗? 师父,你要我明白什么? 从你第一次来到这里,我就希望你能明白。我想看看你的心? 看我的心?子烟退了一步,看了看佛像,又摸了摸自己的心口,他感到的却只是自鸣钟里机芯的运行。子烟低下头,燃烧的香把那缭绕的轻烟往他的鼻息中送去,再通过气管贯彻了全身。他觉得自己的胸口突然被那团香烟所笼罩了,于是他猛地撕开了自己的上衣,自鸣钟正安安稳稳地放在他的心口。师父,我已经没有心了,我的心,就是这钟。 你的梦终究是快要醒了。老和尚微微地笑着说,快回房去睡一觉,明天早上,你和你的心将一同醒来。 子烟回到了房里,立刻睡下了,很快就睡着了,他睡得又香又沉,好象从出生就没享受过如此美妙的睡眠。 在卯时之前,他准时醒来了,他已经养成了这个习惯,赶在老和尚敲钟前起来打扫寺院。但他却迟迟都没有听到钟声,他有些奇怪,来到了古钟前,没有人。然后他走进了大殿,却发现老和尚继续盘腿坐在蒲团上,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地,俨然一口老钟。 师父。 老和尚没有反应,子烟轻轻碰了碰他,却发现老和尚已经坐着圆寂了。 子烟大哭了一场,然后把老和尚火化了,他原以为老和尚会留下来舍利,但却连骨头渣都没有,只剩下一片轻轻的灰尘被西风卷到天空中去了。 子烟一个人孤伶伶地回到了古钟寺里,看着那口古钟,总觉得钟上刻的梵文要下来和他说话。他又把自鸣钟掏了出来,发现现在依然是某时,可是现在天色都快黄昏了,应该是酉时了。他觉得不对,又过了一个时辰,天上已是满天星斗的时候,自鸣钟上居然显示的是寅时,居然又比某时倒退了一个时辰。子烟心想,怎么这自鸣钟突然倒着走了呢。他回过头,看了看大殿里庄严的佛像,然后把自鸣钟放回到了心口,自言自语地说,我的梦醒了吗? 子烟决定离开这里,他下山了。 他再次走过那条走过的山路,走出莽莽的大山,走出大山是丘陵,丘陵上种满了茶叶,正是采茶时节,采茶女们在忙碌地劳作着。走出丘陵,在一片平原中有一条小河,但刚好能够通行客船,他跳上了客船,船老大还是原先的装束,唱着欢快的船歌载着他去那片江南水乡。穿过一望无际的稻田,又不知行驶了多久,终于到了子烟家乡的那座城市。出乎他的意料,这城市依然繁华如故,城门口依然悬挂着明朝的旗帜,他跟随着南来北往的客商进了城,走过一条条商贾云集的大街,他见到了自己过去的家。他不敢相信,居然和二十年前一模一样,他想一定是换了主人重新按原样又修了起来。他不敢从大门进去,他沿着高高的围墙走了一圈,见到一个偏门虚掩着。于是他悄悄地走了进去,他发现里面的花园也和过去一样,几乎每一棵树每一朵花都没变。他来到最幽静的地方,那是他住过的房间,居然还在,他曾亲眼见到这里成为了一片废墟。他走进房间,还是几个大书橱,还是那些他喜欢看的书。在房子后面,那个花园里,他见到了他的日晷、五级刻漏、秤漏、五轮沙漏,还有漏水浑天仪,全都在,一个都没有少。刻漏里继续在滴着水,五轮沙漏的刻度盘上的指针还在准确地运行着。 子烟真的无法理解了,他不知道这是谁又重新把这些东西弄出来的,也许这是一个天大的巧合,新主人有着与子烟相同的爱好。真当他苦思冥想而没有结果的时候,他忽然听到房间里有人叫他的名字,谁会叫我的名字呢? 子烟回到了房里,他见到了他的父亲。 没错,是父亲,绝对没有错的,而且跟二十年前一点变化都没有,难道当年他没有死?子烟惊讶地张大了嘴巴,他想把心中的疑惑说出口,但却又不敢,只是一个劲地发抖。 子烟,你怎么了,中午吃饭还好好的,快跟我走,来了一个客人。父亲拉着子烟的手就往外走,子烟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他被父亲拉着去了客厅。 在去客厅的一道长廊里,镶嵌着一面镜子,子烟走过镜子,对着镜子照了照,他看到镜子里是一个二十岁的少年,白白嫩嫩的脸,干净的下巴上没有什么胡须。这个人是谁,子烟想了好久,最终他想起来了,这个人就是他自己,二十年前的自己。他又摸了摸自己的脸,粗糙的皱纹没有了,长长的胡须也没了,头发梳理地整整齐齐。 子烟有些傻了,但他还是被父亲拉到了客厅里,在客厅,他见到了一个葡萄牙传教士。传教士穿着黑色的袍子,脖子上挂着十字架项链,背着一个巨大的背包。他解开了背包,取出了一个望远镜,一瓶香水,一个地球仪、一本圣经,最后,是一个自鸣钟。传教士走到了子烟的面前,微笑着把自鸣钟塞到了子烟的手里,并用娴熟的汉语说,年轻人,这个送给你。 不,我已经有了。 子烟把手伸进了自己的怀中,却什么都没有,我的自鸣钟呢? 然后子烟看了看现在的传教士给他的钟。重重的,是用墨西哥的银做的。在玻璃表面下,有一长一短两根指针,钟面上有罗马数字的刻度。又是和原来的一模一样。子烟后退了一步,看了看父亲,看了看传教士,他想哭,但又哭不出,然后他拿着自鸣钟飞快地跑回自己的房间,在钟声与刻漏滴水声中睡着了..... 我的刻漏还在滴滴嗒嗒地给我记着时,听着这种滴水声写作,我感觉象是在梅雨季节里缩在被窝中听夜晚雨点打在防雨棚上的声音,听着这种声音总能让我做奇怪的梦。好了,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们,我正在写一部小说,但我现在无法确定我还要不要继续写下去,还是就此以子烟回家睡觉做结局。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结尾,也许根本就没有结尾。我原先打算给子烟安排一段感情的,就在那古寺里,和一个给丈夫上坟的寡妇,但我觉得这是多余的,因为子烟爱上的是时间,如果有可能,他会娶时间为妻的。 但是我不可能象子烟那样,我还要生活,我新买了一个闹钟,包装上特别强调了是用墨西哥的银做的,我不懂这样强调究竟有什么重要性。当然,这个闹钟的质量还是不错的,次日一早,准时地提醒了我起床。 我起床后来到了天井里,睡眼朦胧中看到了我的刻漏还在轻轻地滴水。 卯时整。 我突然听到了一声钟声,悠远洪亮,带着几十年的陈年往事的气息,我觉得这钟声是那老和尚每天早上敲响的古钟声。但接着我又听到了五下,原来是我的三五牌钟,它又一次起死回生了。 --------------------------------------------------------------------------------------- 芦苇荡 --------------------------------------------------------------------------------------- 虽然我的出生年月是1978年12月,但我所说的这个故事发生在1942年的一个夏天。地点是在苏北平原的最东端,长江口与黄海之间,与我所在的大上海仅一江之隔的地方,从地图上看象个半岛。在这个故事里,那一年我应该是十二岁。 十二岁的我与十八岁的红妹那天正在钓龙虾,其实这并非真正的龙虾,只不过是一种当地极常见的甲壳动物罢了。我们先从泥土中挖出许多蚯蚓,把它们穿在钩子上放入水中就行了。我一个人会同时放下十几个钩子,只需在一旁静静观察就会有丰盛的收获。虽然这种方法极为原始,但效果甚好,这的龙虾数量惊人,极易上钩。不一会儿箩筐里就会装满,它们一个个都挥舞两个巨大的钳,披一身红色的鲜艳甲壳,非常漂亮,而个头差不多有我手掌的长度。 我们钓龙虾的地点是在一大片芦苇荡的深处,那儿有大片的水塘泥沼,长满了比人还高得多的青色芦苇,范围有上千亩大。一旦你躲在其中某个地方,密密麻麻的芦苇足够把你隐藏,就算全村人都进来也没问题。 那天红妹钓得始终比我多,我有些不服气,索性躺在地上看着天空出神。我看到的天空是在许多随风摇曳的芦苇尖丛中露出的一方小小的蓝色,蓝得与苏北平原一样纯洁。 忽然天空中传来一种奇怪的声音,就象有几万匹马在云中飞奔。我站起来透过芦苇尖向天上仰望。终于,云层下出现了一个小黑点,渐渐变大了,变成一只银色的鸟。再近一点,又变成了一只巨大的长着铁翅膀飞翔的怪物,发出一声声巨响。 “飞机,这是飞机。”红妹叫了起来。 我明白了,红妹的爹陆先生曾说起过这种叫做飞机的东西。在这架我生平第一次见到的飞机的最前端,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飞速旋转,然后身上还画着一张巨大的嘴。我甚至能看到那嘴里还画着两排锋利的牙齿,就象海里刚打上来的小鲨鱼。许多年后我才知道,那是美国人陈纳德指挥的飞虎队的标志。在那两个铁翅膀上,还画着两面花旗子。 “花旗兵!”红妹有叫了起来,她爹是陆先生,所以她什么都知道,那年月,我们习惯把美国人叫做花旗兵。 忽然,花旗兵飞机的后面还跟来了三架画着太阳旗的飞机。它们在后面紧追不舍,一会儿笔直上天,一会儿又在天上翻跟头。后面三架太阳旗飞机喷出了几长串红色的光焰,“哒哒哒”地非常清脆。 花旗飞机被打中了,它的尾巴上炸开一个大洞,一阵浓烈的黑烟涌出,在空中拖出一到长长的黑线。它掠过我们头顶很近的地方,剧烈抖动,掀起一阵芦苇的波浪,一种凄惨的啸叫震耳欲聋。但是它又抬高了,到了将近云端的地方,它又开始向下滑翔了。 突然,从花旗飞机上爬出了个模糊的人影,然后竟从飞机上跳了下来。一眨眼,有一面巨大的伞在他的头顶打开了,又把他给拉了起来。而那架冒着浓烟的飞机,则象只无头苍蝇滑向东北边海滨的方向了。 天上的那个人就象是孙悟空腾云驾雾一样慢慢地向下落,竟向我们这边飘过来了,他越来越近,我能看见他穿了很厚的衣服,戴着皮帽,大热天别把他给热死。终于他坠入了芦苇荡的另一边。天上三架太阳旗飞机盘旋了一阵也飞走了。 “快。”红妹带着我向前跑去,在茂密的芦苇中什么也看不见,我们惊起了许多水鸟,在一片翠绿中,我们见到了一大片白色的布。 那是花旗兵的大伞,一棱一棱地非常柔软漂亮,几十根长长的线连着大伞,我们沿着线,见到一大片被压倒的芦苇,长线断了,人却不见了。 他在哪儿?洋鬼子的形象我只从陆先生的口中知道过。十二岁的我有一种强烈的冲动,要看看花旗兵究竟是什么样的怪物。 我们一直找到天快黑了的时候,我们都饿了,但红妹还想继续找。于是,我们拿出了随身携带的小铁锅和火镰,再折了许多干枯的芦苇叶子,在一片空地上煮起了龙虾。不一会儿,这几十个张牙舞爪的怪物就飘出了一股肉香,虽然没有油和盐,但依然让我流了口水。 正吃着,突然身后的芦苇中发出了一种奇怪的声音。“是花旗兵。”红妹提醒了我,也许他也饿了,闻到了龙虾的香味。 芦苇动了,从里面出来了一个人,黑色的卷发,高高的鼻梁与深眼窝跟陆先生说的没错。但他的脸不算白,被烟熏黑了,只有两个眼睛眨巴眨巴。他的外套与帽子都不见了,只穿了件白汗衫和绿裤子。他站了起来,个子又高又长,但立刻又跪了下来,双眼充满了恐惧,仿佛我会把他吃了。 “别怕。”红妹大胆地靠近了他。花旗兵的眼睛又眨巴了几下,居然流下了两行浑浊的泪水,象个孬种似地抱头哭了起来。看他这副孬样,我也有了胆子,小心地把龙虾伸到他面前,就象喂牲口一样。他盯着我半天,接着赶着投胎似地一个猛扑把龙虾连壳带肉地吞下了肚,自然,他的表情不是很好受,有些滑稽。于是红妹又剥了壳给他示范,不一会儿,剩下的龙虾已全部填入了他的肚子。 “三克油。”他终于说话了,但他的口臭却熏得我退避三舍。他显得很激动,拉着红妹的手说了一大堆话,当他明白了我们一个字也听不懂,就对我们傻笑着。 红妹决定把花旗兵留在芦苇荡里,否则在村子里肯定要落在日本人手里,八成要送命,还不如在这儿安全。然后红妹对他做了个手势,他就乖乖地如同俘虏般跟我们走了。 我们穿过密密麻麻的芦苇,来到一片水塘边上的空地。这有一坐砖头坟,我翻开坟边的一堆干草,扒开几块石头,露出了一个刚好容一个人钻进去的小洞。红妹的手势让他进去,花旗兵脸色变得涮白,“扑嗵”一声跪在我们面前,以为我们要他的命呢。我们跟他比划半天也不明白,我就先进去了。其实里面是空的,清朝的时候,有人造反,退到这儿就挖了这个坟藏身,外面不大,里面可宽敞呢,用石头和砖块垒成,还可防水。这地方,除了我爹,就只有我和红妹知道。 花旗兵也进来了,我点亮了一直藏在里面的蜡烛,照亮了整个墓室和花旗兵惊慌失措的脸。通过上方的一个小缝,还可以监视外面的空地。除了有些犯潮,样样都好,绝不会有人想到墓里面还有大活人。 红妹塞了许多干草进来铺在地上,让花旗兵就睡在这里,千万不要到处乱跑。最后花旗兵紧紧抓住我和红妹的手,他手上野兽般的浓密汗毛让我吃了一惊。他连说了几个三克油,最后说了声“古得白”,然后眼泪又象黄梅天的雨一样流了出来,真没出息。 我们回家了,这时月亮已经很高了。踏着月光,芦苇尖扫过我的脸,看着走在前面的红妹,十二岁的我突然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热辣辣地朦朦胧胧说不明白。今天红妹显得特别高兴,红扑扑的脸颊就象三月里村口绽开的那一树桃花。她说她居然救了个花旗兵,陆先生在地下也会安心的。 现在我该讲一讲红妹了,她是我家的童养媳,也就是说,等我长大了,她就会嫁给我,做我的大娘子。她已经十八岁了,是全村最漂亮的女子,我真怕自己等不到我长大的那一天。她在不断地长大,我是说她身体的各部分,该细的细了,该圆的也圆了,常撩得村里那些男人直勾勾地目不转睛,我真想把他们的贼眼珠给抠出来。而我,还是个又瘦又小干巴巴的孩子,那些比我粗壮的男孩子们常来欺侮我,他们说我将来一定会当活王八,这时候,红妹就会把他们打跑保护我。现在我跟在她后面,在月光下看着她那撩动人心的好身段在芦苇间忽隐忽线,我跑上去和她手拉着手,但我的个头只到她下巴,于是只能仰起头看她的脸。村里有个老太婆说红妹是个美人胎子,自古红颜多薄命。过去,我没觉出来,今天我终于懂了,但至于后半句,我还是不明白。 我们说好绝不把花旗兵的事说给任何人听,除了我爹。我爹知道之后一晚上都没睡,天一亮,就和我们一起去给花旗兵送些吃的和用的。 村口有好些人聚在了一块儿,村里有名的无赖小黑皮站在一块石磨上说:“昨天海边掉下来个大怪物,日本人说是个花旗兵坐着这玩意儿来的,如果谁窝藏了他就要枪毙。”突然他停了下来,紧盯着红妹,我立即向他白了白眼,我们逃跑似地出了村。 路上我发现爹的精神有些恍惚,我想问他,但被红妹拉住了,显然她更明白。到了古墓,我搬开石头往里看,花旗兵正舒舒服服在里头做梦呢。我叫醒了他,于是我爹那些馒头就全裹了他腹了。吃饱后,他才“三克油”个不停,还抱了我爹一把。 突然,我爹的手发起抖来了,他让我们继续陪着花旗兵,他先走了,以免村里人疑心。我突然有什么不祥之兆,拉住爹:“别。” “爹不会的,别忘了你娘是在上海给日本人炸死的。”爹的目光沉重了许多。 爹走后,我们开始教花旗兵钓龙虾。这种原始的方法连傻子也会,可这个会腾云驾雾的花旗兵学了整整半天,才钓起一条小得可怜的半透明的虾,又被我们放生了,但他还是手舞足蹈了一阵。 我对这个花旗兵很失望,原来对于他的英雄形象的种种想象全然不对。他居然会当着女人的面流眼泪,连小孩都会怕,这种胆小鬼也配打仗?但我必须要救他,因为陆先生活着的时候总是说花旗兵是来帮助我们打日本人的,是我们的朋友,对朋友一定要象亲兄弟一样。可这种人配做我的亲兄弟吗?算了,陆先生是有学问的人,他讲的话一定是有道理的。 陆先生是红妹的爹,红妹的娘生她的时候就死了。陆先生曾在上海教过书,是我们这方圆几十里内最有学问的人,但他却很穷。五年前,上海被占领时,他带着红妹回到了老家。三年前,有个大概是叫重庆的什么地方的人在他家里住过一夜,第二天他就被日本人抓走了,回来时已成了具尸首。从此,红妹成了孤儿,我爹收养了她做童养媳,就住在了我家里。 第二天,我和红妹又去送饭,顺便把那从天上带下来的大布伞和皮衣皮帽都给埋了。一见到花旗兵,他身上那股猪圈般的味道就直往我鼻孔钻。他该洗澡了,当然还有我,我立刻就脱衣下水了,水不深,大人站在最深处也只淹到脖子。我扑打起水花招呼花旗兵下来,起初他又是一幅恐惧的样子,但他还是下来了。他在水里更活泼些,主动给我擦背。他赤着膊,露出的野兽般的胸毛让我恶心,我还从没见过人的身上能长这么多毛。他很殷勤,嘴里叽哩咕噜象在和我聊天,与是我也和他聊了起来,自然我们谁也听不懂。过了一会,我向岸上看了一眼,红妹不见了。 她去哪儿了?我撇下了花旗兵,让他自言自语去了。我游向芦苇丛中,拨开密密的苇杆,穿过一个极窄的小河汊,又转了好几个弯,才到了一个被芦苇层层包围起来的更隐蔽的小池塘。我想到了什么让我脸皮发热的事,于是我尽量不弄出声音,把全部身体藏在水中潜泳。忽然,我在水中依稀见到了两条雪白修长的腿,我看不清,心跳却加快了。我忙后退几步,躲到近岸的芦苇丛中,才悄悄把头探出来。 首先,我见到岸上有一堆红妹的衣服,然后我见到了红妹在池塘中,只露出头部和光亮的双肩。我不知道她是游泳还是洗澡,只是尽量克制自己急促的呼吸。她的长发披散在洁净的水中,舒展着四肢,双眼却闭着。过了好一会儿,直到我在水中都快站麻了,她才慢慢上岸。我先是看到她赤裸的背脊,两块小巧的肩胛骨支撑起一个奇妙的几何形状。然后,她的腰肢和大腿直至全部身体都象一只剥了壳的新鲜龙虾般一览无遗地暴露在河岸上。她的体形犹如两个连接在一起的纺锤。沾满池水的皮肤闪着一种奇异的光。我过去总感到世界上没有比这片芦苇荡更美的东西了,但现在这些芦苇在红妹的身边全成了一种陪衬。虽然我在心中暗暗咒骂自己,但十二岁的我却在偷偷地对自己说:“快些长大吧。” 终于,她穿上了衣服,把所有的诱惑都严严实实地包裹了起来。我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接下来的一个月出人意料地平静,花旗兵似乎已和我们交上朋友了。他很老实地呆在古墓四周。钓龙虾的技巧他也熟练掌握了,他一开始难以适应我们的稀饭,只肯吃馒头,但后来也温顺地象牲口一样,给什么吃什么了。我不知道这样要多久,红妹也不知道,反正只有这里是安全的,出去肯定不行。这些天,三十来岁的爹突然多出来几根白头发,我开始了解大人们的烦恼了。 我总觉得花旗兵对红妹有些过分热情。有一回我们在河边钓龙虾,他突然唱起了歌,我们都不明白唱的什么意思,但我们知道他唱得就象是砂锅里煮肉的声音,完全走调了。我们都被花旗兵驴叫般的嗓子逗乐了。于是红妹也唱了一首歌: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一杯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我和花旗兵都听得入迷了,陆先生活着时常唱这首歌,但红妹唱得更好。芦苇荡中似乎一切都静止了,连风也消失了,她的歌声渗入了每一片芦苇叶子和每一波涟漪,总之我是这样回忆的。 花旗兵听罢沉默了许久,象个白痴,忽然他怕起手来:"歪令古德。”他兴奋地张大着嘴,顺势脱下了手腕上那块表放在了红妹的手里。红妹急忙摇了摇头还给他,并后退了好几步。花旗兵又说了一长串话,挤眉弄眼地做出了各种表情。红妹也明白了几分,但就是死活不肯收,可花旗兵真较上了劲,死皮赖脸地缠上了。红妹实在拗不过,就一把将表塞在了我手里。花旗兵的脸上却是一脸的尴尬,但也没法子,于是就摸摸我的头,又说了一大堆话,看样子,这块手表算是送给我了。 红妹立即带我回去了,路上她嘱咐我千万不能让别人见到这块表,藏在身上,别戴在手上。 “红妹,为什么你不要这块表?” “你还太小,不明白。” “我明白,花旗兵没安好心。”我大声地说。 红妹突然盯着我对视了许久,她的眼神火辣辣的,象是发现了什么,然后她把红扑扑的脸颊紧贴在我头上说:“你长大了,你快点长大吧。” 晚上,我借着烛光仔细打量这块表,头一回抚摸这种戴在手腕上的时间机器。表面上刻着几行外国字和一个奇怪的标志,外壳和表带都是一种特殊的金属。那时我还不懂一块飞行员的表的价值,我也讨厌得到它的方式,但我实在太喜欢它了,虽然我的手腕太细,但戴上它的感觉依然棒极了。我戴着它模仿花旗兵问红妹好不好看。最后我还是恋恋不舍地把表脱了下来,放到耳边倾听秒针的“嘀哒”声在表的心脏里搏动着。 “红妹,这表什么时候才会停?” “这是飞行员的表,也许十年,二十年,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停。” 我把表小心地包在一块手巾里,放在胸口的小褂内,在用一根带子绑起来。现在,它正在我的心口,和我的心一块儿跳呢。 “快睡吧?”红妹催促着我。我和她是睡一间屋的,但分两张小床。这时我突然说:“红妹,我在你身上躺一会儿好吗?” 我上了她的床,把头枕在她高高耸立着的胸脯上。她的胸脯既柔软又坚韧,我闭上了眼睛,鼻子却在努力嗅着红妹身上的气味,就象是春天里芦苇变绿时弥漫在池塘中味儿。 “红妹,给我揉揉背好吗?”说罢我翻过身去,附卧在她身上,把脸埋进了她的胸脯里,然后我又贪婪地深深吸了一口气。 “你今天怎么了?”红妹给我揉起了背。她的手指凉凉的,虽然手掌上有老茧,但光滑的指尖和指甲掠过我裸露的背脊时,让我想起了我死去多年的娘。自从我娘在上海的闸北大轰炸时死了,我就成了个沉默寡言的孩子,我是村里唯一没有兄弟姐妹的独子,直到红妹来到我家。 “红妹,你白天唱得真好听,你再给我唱一首歌好吗?” 红妹拿起了一把破蒲扇,唱了一首扇子歌。这是一首苏北平原上古老的民歌。她轻声吟唱着,一只手为我揉背,一只手为我摇扇子。 从红妹的胸脯里发出来的气味充满了我的鼻息,让我昏昏沉沉的。我好象自己渐渐飘了起来,到了一个更大的芦苇荡,坐落在退潮后的黄海边。在那儿,有一个披着红盖头的新娘坐在花轿里来到一个小池塘边,池塘边有一个戴着块手表的人,这个人就是长大后的我。我掀起了新娘的红盖头,但却什么也看不见。我哭了。 芦苇里一队水鸟掠过,惊起了我的梦。 第二天醒来,我发现自己躺在红妹的床上,她正在灶前为我和我爹做着早饭。 吃过早饭,我独自出门,正遇上小黑皮,我想避开他,他却拉住了我的手说:“小新郎官,你家的红妹怎么还没见喜啊?” “我听不懂,你滚开。” “我可是一片好意,你爹是个三十来岁的老光棍,家里有这么个漂亮的大姑娘,风言风语可少不了的。你可得小心着点你爹,别让红妹没给你生个儿子,倒给你添个小弟弟。” 虽然我那时还不懂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反正不是好话,我立刻就一拳砸在了小黑皮的鼻子上。这一拳用尽我全力,小黑皮也没什么防备,鼻子立刻就开了花。 但他终究比我大了十岁,他飞起一脚就踹在我胸口上,把藏在胸口上的那块表给踹了出来。我心里一惊,忙捡起来,还好没坏,刚要往怀里藏,小黑皮就一把将表抢去了。 “还给我。”我冲上去抢,但又给他推翻在地,他一只脚下来,把我踩住了。 “这是什么玩意儿?”小黑皮仔细地看,“还有外国字,歪歪扭扭的,什么宝贝?” “还给我!”我声嘶力竭了。 小黑皮突然松开了脚,把手表还给了我,我把表揣进了怀里,对他大骂了几句,便立刻跑开了。 下午,我陪爹到镇里办事,由红妹去给花旗兵送饭。黄昏时分,在我们回来的路上突然下起了一场大雨,斗大的雨点象被从天上倒下来一样砸在我额头上。冒着大雨回到家时,却发现红妹不在,那么大的雨,她上哪儿了呢?难道还在芦苇荡里。 爹很不放心,于是和我披上蓑衣又冲入了雨中。雨越下越大,水塘的水不断上升,一片泥泞。我们艰难地涉过水塘,拨开被雨水砸得四处摇曳的芦苇向古墓进发。一路上,我们什么也没说,只听到我的心在“砰砰”地跳,似乎与大雨和着同一个节奏。 接近古墓,我们从大雨声中隐约感到有什么尖叫声从哪儿传出。我们加快了脚步,是女人的声音,透过雨幕越来越明显,听得出那是红妹的声音。 “救命!”她声嘶力竭的声音划破了芦苇荡的上空,天也越发黑暗,一切都给大雨涂抹成了深色。我们到了古墓,却没有人,声音是从对面那一丛东倒西歪,剧烈抖动的芦苇中传出的。 “红妹!”我也大叫了一声。 这时突然从芦苇中冲出一个人影,向弹丸似的弹了出来,直撞到我身上,和我一同扑倒在泥里。是红妹,她的衣服全都是一丝一丝的,裤子也是,象是只在身上披了层布。她的头发也全乱了,头发上,脸颊上,甚至嘴唇上也都沾满了泥水和芦苇叶片。我看得出她眼眶里积满的泪水已与雨水混在一起难以分辨。红妹紧紧把我抱住,就这样蹲在地上不敢起来,虽然湿透了,但她的身上却很热,我突然从中间闻到了一股只有花旗兵身上才有的特殊味道。 “狗娘养的花旗兵!”我爹大骂了一句,我从没见过他如此怒不可遏。他凶猛地扑向那丛芦苇,很快就把那个赤着身子的花旗兵拖了出来。爹向来是个性格温顺的人,从不与人打架,现在却打得如此狠,手脚并用,而且专捡要害的地方。直打得花旗兵全身青一块,紫一块,混身是血,又都跟泥水混在一起,简直成了个“黑人”。 花旗兵根本就不敢还手,他任凭自己被我爹痛打,一身不响地背过气去了。 “爹,你会打死他的。” “你真是个憨大,当了活王八还不知道。”爹恶狠狠地说。然后他把花旗兵架了起来,又大声地在花旗兵耳边大吼一身:“别装死。” “红妹,你说让这个杀千刀的畜牲怎么个死法?”爹一边问着红妹,一边用手紧紧掐着花旗兵的脖子,随时都可能把他的脖子拧断。爹的目光第一次让人不寒而栗,我相信花旗兵的死期到了。 红妹咬着嘴唇,好久才轻轻地说:“饶了他吧?” “什么?”我爹以为自己听错了,“你不恨他?” “恨,我恨不得亲手杀了他。可花旗兵是来帮助我们打日本人的,我们不能伤害他?” “可他伤害了你,也等于伤害了我们。” “这是命,红妹受的苦都是天注定的。” “真的要饶了这个忘恩负义的畜牲?”爹又给了花旗兵一个耳光,把他打醒了,花旗兵双眼无神地看着红妹,仿佛已听天由命了。 “饶了他吧,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红妹的声音越来越微弱了。 爹叹了口长气,把掐住花旗兵的手放开了。“快磕头谢罪。”爹又把花旗兵按倒在地上,向红妹磕了三个响头。然后爹把蓑衣和外衣都脱下来披在红妹身上,离开了这里。 路上,我们保持沉默,红妹不停地发抖,爹的脸色难看极了。回到家,爹什么心思也没有,立刻回他自己屋里去了。许多年以后,爹终于向我说起了他对红妹的身体曾有过一种强烈的渴望,毕竟那时的他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成熟男人,他也曾有过他的痛苦,但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鳏夫,作为一个农民,他有惊人的克制力去忍耐那种欲望。我想那晚的事,一定让他彻夜难眠。 红妹让我给她打些热水,她想洗澡。过去总是红妹给我烧水的,但这回我想红妹是真的有委屈了。烧完了水,我刚要退出房去,红妹却说:“你留下吧。” 于是,我看着她在木桶里洗澡,这是我第二次看见女人的身体,第一次是偷看,这次却是光明正大的。她的身体依然是那么完美,在热水中更显得成熟。她一点表情都没有,只是努力擦拭自己的身体,一遍又一遍的,她对我说:“红妹已经不干净了,将来你还要不要我?” “我要,我一定要,红妹你洗完了澡又会和昨天一样干净了。”十二岁的我还不明白这天发生的事究竟意味着什么。 “你也淋雨了,进来一快儿洗澡吧?”红妹说的异常平静,我知道她始终把我当成个孩子。于是我脱光了衣服,露出我十二岁的身体,跳进了大水桶,与红妹十八岁的身体贴在了一起。 “为什么你还是个孩子。”红妹仔细看了看泡在水中的我的全身每一个干巴巴的细节。 “我不是个孩子了。”尽管我说出口的是童声。 红妹的表情略有了些变化,她轻轻地在我耳边说:“红妹脏了,从今天起,红妹永远是脏的,永远也洗不干净了,帮我擦擦背好吗?” 平时总是红妹给我擦背的,现在我才想起该有人给她擦背啊,这个人应该是我。我哪着布擦了好一会儿,早就擦干净了,可红妹还是觉得脏,于是我再擦一遍,一直擦到她皮肤发红,她还是认为不干净。然后红妹又要我为她擦遍全身每一个角落,她说:“我全身没有一个地方是干净的,就算皮肤干净了,骨头里也已经脏了。” 我突然激动了起来:“红妹,你一点也不脏,就算脏了,我也要你,我要你。” 红妹一把将我紧紧抱住,抱得好紧,在热水中紧得喘不过气来。我的头脑有些模糊了,在我的记忆中,她的嘴唇好象堵住了我的口,好象把我的手和前胸紧贴在她高高的胸脯上。我们就这样紧拥了好久,也许是一辈子,但是,我十二岁的身体究竟无能为力,那一晚,什么也没有发生。 大雨,下了整整一夜。 天亮了,雨也停了,村子里传来了几声刺耳的狗叫和皮靴的声音。我家的门被一脚踹开,我和红妹还有我爹都被绑了起来。我这才看清是一个小胡子日本军官带着一个翻译和一队日本兵以及一只伸着舌头的大狼狗。在日本人身边还站着小黑皮,他正死死地盯着红妹。我什么都明白了,是因为那块表,他告密了。 小黑皮笑嘻嘻地在红妹身边转了一圈,又来到我跟前一把从我的胸口把那块表给揪了出来,交给了日本人。小胡子军官个头很矮,比我高不了多少,他仔细地端详了片刻,连连点头,然后拍了拍小黑皮的肩膀,又向翻译说了一通东洋鬼话。 翻译问:“花旗兵躲在哪里?” 我们没人开口。小胡子看了看,把手指向了我爹,几个日本兵上来用枪托猛砸我爹的脑袋,我爹立刻就被砸得倒地不省人事了。我一急就叫了起来,小胡子走到我跟前,摸摸我的头,对我疵牙咧嘴地笑了笑,见我毫无反应,就打了我一记耳光。我的脸上立即我辣辣地痛,半边脸肿了起来。我在心里面骂起了日本人的祖宗十八代,顺便也骂到了那个活该千刀万剐的花旗兵,这种畜牲最好马上就死光,说就说吧。 “不能说,想想你娘吧,千万不能为日本人办事。”红妹突然大叫了起来。 小胡子于是又转到红妹面前,打量了一番,伸手便去摸她的胸脯,冷不防从红妹口中飞出一粒唾沫,正砸在小胡子鼻量上。他勃然大怒,从腰间抽出了那把寒光闪闪的军刀对着红妹。红妹眼睛也没眨一下,小胡子摇了摇头,又把军刀递回了刀鞘。 小黑皮却对翻译说:“看样子,他们是把花旗兵藏在了芦苇荡里。” 小胡子听了翻译的话后点了点头,就让小黑皮先看着我爹,他自己带着士兵和翻译还有狼狗,押着我们进了芦苇荡。他们叫红妹带路,红妹却带着他们乱转。然后又叫我带路,我则原路返回。小胡子很恼怒,他命令由狼狗带队。这狼狗大得惊人,露出长舌头和两排森白的牙齿,它一定吃过不少人肉。它不断用鼻子在泥泞的地上和芦苇间嗅着,雨后的天气特别清新,使狗鼻子的灵敏度增强了。它带着我们向一片淤泥冲去,不一会儿,我们埋在那儿的花旗兵的大伞和皮衣皮帽都被挖了出来。小胡子狡滑地笑了笑,继续搜索。我不知道今天还能不能活命,混身都在发抖。我偷偷向红妹瞄了一眼,她却神情镇定,她的眼神与我撞在一起,立刻让我平静了下来。 但随即我的恐惧又涌上来了,可憎的大狼狗正带着我们一步一步靠近花旗兵藏身的古幕。不断有飞鸟和青蛙被日本兵的皮靴惊起,他们用刺刀尖劈开芦苇,终于我们到了那儿。 刹那间,我的头脑中一片空白,但那只狼狗似乎被古墓中散发出来的古老气味迷惑了,它绕过古墓继续前进,结果又绕了一圈回到了古墓边。 小胡子急了,他抽出军刀对准了我们。我的腿发软了,但我想到了花旗兵,他此刻一定躲在古墓中透过那道石头缝偷看着我们呢。现在我要为这个混蛋而去死了,他的命难道就真的比我们的命更值钱,昨晚真该让爹把他杀了。 小胡子日本人把军刀对准我鼻尖,我无路可退,直盯着锋利的刀尖,锋刃在清晨初升的阳光中耀眼夺目。我想象着它切开我的脑袋,沾满了我的鲜血和脑浆的情景。凭什么,凭什么要我去死,该死的是花旗兵,我大叫了起来:“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这话本不该由我这个孩子来说,但我一想到如果我下辈子还能活到二十岁,就能娶红妹了,所以就脱口而出。 “不要碰他!”红妹大声叫了起来,小胡子立刻把目光对准了她,也把军刀掉转了方向。 “他是我男人,不要碰他。”红妹的这句话让我重新精神了起来,死就死了,我也满足了。 翻译把这句话告诉日本人,小胡子立刻对我轻蔑地笑了起来。 “先把他放了,我就告诉你们花旗兵在哪里。”红妹对翻译说。小胡子同意了,并为我送了绑,我一把扑到红妹身上:“我不走,我要和红妹死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红妹在我耳边亲了我一下,然后轻轻地说:“快走,忘了我吧,我是个不干净的女人,我配不上你,将来你找个干净的好女子吧。” “我只要红妹,这辈子我只要你。”我抱着她不放。 红妹突然踹了我一脚:“快走,为你爹想想,别断了你们家的香火。” 我流着眼泪最后看了她一眼,放开了她,红妹又说了一句:“你是男人,男人不能随便流眼泪,更不能当着自家女人的面。” 我抹干了眼泪,飞快地跑了。一切都在芦苇的绿色中模糊了。 一口气跑到村口,我突然又想起了昨天晚上红妹在热水里的身体。我不能丢下她不管,她说我是个男人,不能随便流眼泪,可一个男人不能让自家的女人留下来等死,自己却跑了。不行,我要回去,于是我脱了衣服,跳下水,慢慢游了回去,不一会儿,我又游到了古墓边的池塘里,隐藏在密密的芦苇中,偷偷看着岸上的红妹。 翻译说:“现在他已经走远了,你可以说了吗?” “好的。”被松绑了的红妹嘴角带着一丝微笑,对着直指她胸口的军刀。她捋了捋头发,眼神中闪出一种光彩。她挺直了身体,军刀尖前高耸的胸脯一起一伏,仿佛在嘲笑着苍白的锋刃,她的衣服仅仅包裹着的似乎已不再是诱惑,而是一团灼烈的火。 突然,她骄傲的胸脯向前一挺,军刀尖深深地刺了进去。这让小胡子措手不及,他根本无遐抽刀,从红妹胸口喷出的鲜血已经溅在了他的脸上。 我惊呆了,身体麻木了,仿佛已不再属于我自己。我看见红妹的嘴角依旧带着微笑,只是胸口上多了一把长长的军刀,血液正源源不断地想外喷出。然后,红妹倒下了,她慢慢地闭上了眼睛,身体完全被染红了。血流到了地上,于是泥土也红了,血流到了芦苇杆和叶子上,于是它们也红了,血流到了池塘里,于是我的眼前也一片腥红了。她的血仿佛永远也流不完,一直汨汨地往外涌,我从她的血中嗅到了那晚把头埋在她的胸脯中才能嗅到的味道。 那条狼狗还在贪婪地伸出舌头舔着泥土里的血,小胡子把军刀从红妹的胸口抽出,无奈地摇了摇头。正当他们要离去时,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从古墓中传出的声音,当场把他们吓得魂飞魄散。我看见花旗兵了,他竟从古墓中爬了出来,他的身上和脸上全是昨晚被我爹揍的伤痕。花旗兵露出了一种我从未见过的表情,他愤怒了,真正愤怒了。他真正象一个军人一样扑向了小胡子日本人,他带着一种野兽般的呼啸一把将小胡子扑倒在地,狠狠地掐住了他的咽喉。周围的日本兵立刻用刺刀刺入了花旗兵的背脊,但花旗兵死不放手,继续狠狠地掐住小胡子,直到花旗兵的身上出现了二十几个刺刀窟窿,血溅起半天高,才彻底断了气。 日本兵费力地把花旗兵扳开,小胡子的嘴里喷出许多血,翻译用手去试了试他的呼吸,然后沮丧地说:“完了,被活活掐死了。”他们把花旗兵的尸体验明正身之后,便把他和小胡子两个死人一同拖走了,只剩下红妹继续躺在地上。 日本人走了,我从水中爬出来,趴在红妹身边,静静地看着她的脸。我仿佛能看得见她的灵魂正离开她曾经火热的身体,象一缕轻烟飘到高高的云端里去了。而芦苇荡依旧平静地横卧在苏北平原上,好象什么也没发生,但却染上了三个国家的人的血。 十二岁的我吃力地抬起了红妹,她好象突然轻了许多。我们向芦苇荡的深处走去,筑巢的水鸟们被惊起,在我们的身边飞舞。我踏着腥红的泥土走着,红妹被芦苇永远地隐藏了起来,永远。 --------------------------------------------------------------------------------------- 十个月亮 --------------------------------------------------------------------------------------- 在后弈射日之前,天上有十个太阳,自然也有十个月亮。后弈射日之后,白天只有一个太阳,而晚上仍旧有十个月亮。当时的月亮并无后来阴晴圆缺的变化,一年到头,不论初一还是十五都是一样的银盘大脸圆圆满满的样子。我们可以想象十个圆月挂在头顶,一起放出撩人的清辉的美景,恐怕就要无比羡慕我们的祖先了。 一个三十岁的女人,正在美丽的月光下,独自顾影自怜,她还没有生育过,所以还保持着少女的完美体形。据古书上记载,这个女人美得出奇,今天再也找不到象她这样美的女人了,事实的确如此。这时一个四十岁的肥胖女人走过她的跟前,向她微笑着打招呼,这令她大吃一惊,因为她记起来了,胖女人在十年前还是一个苗条的人间尤物,而现在,却象是一块被用皱了的抹布。她向那女人表示了同情,悄悄地流下了眼泪。古书上说,她流泪的样子也是美的。 她叫嫦娥,是羿的妻子。 十几年前,当她还是个少女的时候,她几乎从未碰过阳光。那年月不是今人可以想象的,人们都是昼伏夜出,与动物的生活节奏相同。白天的十个太阳是任何人都难以忍受的,人们只能躲在山洞里睡觉。而到了晚上,天上十个月亮光辉灿烂,把黑夜照得如同白昼,又不失月色的缠绵,各色人等就在这月光下打猎捕鱼,采桑织布,乃至婚丧嫁娶。 后来,从东方的夷人部落来了一个年轻人,他的身上背着一张巨大的弓和用燧石做成的箭。当人们都在山洞中做着白日梦时,他抬头仰望十个太阳,十道灼烈的阳光让人头晕目眩,皮肤开裂。年轻人弯弓向日,射出了九只箭,一箭一个,把九个太阳全给射落了,只剩下最后一个太阳在天上害怕地发抖。 这个年轻人就是羿。 后来羿又奉了尧的命令,断修蛇于洞庭,禽封豕于桑林。成为了一个大英雄,娶了一个美丽的女子,这个女子,就是嫦娥。 人类的幸福生活都应归功于大英雄羿,是他拯救了人类。人们无限地崇拜他,给他和他的妻子嫦娥以极高的地位,甚至连尧都在考虑将来把位子禅让给羿。 所以,羿是幸福的。人们总这么说,不但是因为他的地位,也是因为嫦娥的美貌。 是的,古书上说,嫦娥的美注定是永恒的。 但三十岁的嫦娥却不这么想。她究竟想些什么,没人知道,古书上也没有记载,这一点是古人的遗憾。古书只记载了她抬头仰望月亮的时间要远远多于她注视羿的时间,以至于引起了这个大英雄对明月的嫉妒。 嫦娥遥望的明月与今天的不同,应该算作是复数,或者说是月亮们。就象现在我们在仰望群星,而古人在仰望群月。嫦娥坐在一条清澈的河边,河水里也倒映着十个月亮,所以总共是二十个月亮,古人的数学不太发达,得把全部的手指头,脚指头统统算上才能数清楚,这有点象与中国人有血缘关系的古玛雅人,他们采用二十进制,用手指,脚指进行计算,这就苦了手脚有残疾的人了。 我在闲扯了,但那时的确还未发明鞋子,嫦娥光着脚丫子坐在河边,手脚并用地数着月亮,她数过无数遍了,她就这样打发着时光。因为她是羿的妻子,所有的人都愿为她做事,而她的丈夫,那个举世无双的大英雄,则一天到晚在深山老林里斩妖除魔,为民除害,有时几乎几个月见不了面。她就有了些许的无聊。在无聊中,她只能做三件事,第一件是数月亮;然后是观察自己的身体变化,以免发胖,或是脸上生皱纹之类的,这一点倒与今天的三十岁的女人们相同;第三件,就是回忆往事。 嫦娥是十八岁嫁给羿的,当时,羿刚刚射下九个太阳,年轻潇洒,雄姿英发。是尧为他们主持的婚礼,几乎所有的人都喝了他们的喜酒。婚礼是在月光下举行的,十个月亮把新娘装饰地无比美丽,简直就是下凡的天仙。古书上说,那是中国第一个婚礼,标志着中国开始走出群婚制的蛮荒时代,他们也是中国第一个稳定的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具有空前的意义。然后,他们幸福地度过了蜜月,成为世界上最美满的一对儿。 十年过去了,嫦娥没有给羿留下一男半女,但羿依然爱她,她也依然保持着少女的体形和容貌,仿佛她永远是十八岁。 尧的妻子来了,嫦娥见到这位中国的第一夫人踩着月光走到她面前。拉着嫦娥的手,仔细地端详着她,却一言不发。十个月亮放出的光芒让嫦娥的全部都暴露在第一夫人眼前,嫦娥从她的眼中见到了一种无限的羡慕。第一夫人是来向嫦娥请教永葆青春的秘方的,她嫁给尧已经三十年了,那时他们也是郎才女貌的一对,她也有着魔鬼身材,可现在,尧已经娶了十六个老婆了,并且已有一年没和糟糠之妻说过话了。第一夫人说着说着,便泪如泉涌了。可嫦娥根本就没有什么养颜的秘方,她只有安慰着第一夫人好半天,才送走了这位更年期妇女。 目送着第一夫人远去,嫦娥的心里突然有些乱,尧总说要把位子禅让给羿,那么将来自己也会是第一夫人,她会和她的前任一样吗?嫦娥不愿再想下去,她脱去了老虎皮做的衣服,下河洗澡了。其实她是想借助明亮的月光,看一看自己的身体,这身体依然是完美的,放到今天可以在T型台上拿到世界模特儿冠军。虽然我没有亲眼见过,但古书上确有这样的记载,我相信。 嫦娥泡在水里,就象是美人鱼一样,过了很久,直到她突然发现水里还有人。她靠近了那儿,是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婆在洗澡,全身的皮肤松弛,象一堆棉花,老太的头发差不多快掉光了,剩下几根也是一片雪白,脸上的皱纹如刀刻一般,牙齿也全没了,在那年月,能活到这个岁数那是非常非常不容易的。嫦娥感到有些恶心,她想到自己还光着身子,就要往回跑,但老太叫住了她,老太太对她微笑着,老太太伸出了颤抖着的手,抚摸着嫦娥的身体,嫦娥见到那只布满折皱和老年斑的手就有些害怕,但她还是忍耐住了。老太太的粗糙的手在嫦娥身上游走着,仿佛在牵着她,有一股巫婆般的魔法。老太太说自己年轻的时候也和嫦娥一样漂亮,一模一样。嫦娥不信,她挣脱了老太太,飞快地穿上虎皮,沿着河岸向上游跑去。 她年轻,她健康,她跑得就象只母鹿一样矫健。她一口气跑了很远,直到她确定已经摆脱了那个老太太。上游很荒凉,人烟稀少,她盲目地在河边走着,仿佛今夜一下子使她改变了许多。 一具白骨,她忽然见到了河边上的一具白骨,在十个明月的照射下发出森严的反光。从这具遗骸的骨盆可以判断出这曾是一个女人。这些骨头轻巧纤细,仿佛是精美的工艺品,白得有些晃眼。虽然骷髅的样子令她作呕,但这具骨骸还是深深抓住了嫦娥。骨骸横卧在地上,河水冲刷着它的脚指,这个姿势其实很美,非常优雅,具有一种高贵的气质。 嫦娥哭了。她感到眼前这具骸骨其实就是她自己。 嫦娥终于发觉了一种纯粹的恐惧。她慢慢地低下头,把眼泪滴在河水了,河水被她的眼泪弄咸了。她低头对着河面,月光皎洁,平静的河面仿佛如面镜子,事实上在镜子发明之前,水面就是镜子。 在月光明亮的镜子里,嫦娥发现她的眼角多了一丝鱼尾纹。 她沉默了,在骨骸边,她沉默了很久,已是下半夜了,凉凉的夜风刮起她乌黑光泽的长发。她再一次抬头仰望十个月亮,古书上说这次仰望是致命的。 她以极快的速度回到了家,所谓的家不过是架在树上的一个巨大的巢而已。她从家里取出了一粒药丸,然后吃了下去。 这药是昆仑山上的西王母送给羿的,汉朝及其后世的西王母也就是王母娘娘,是个“年可三十许”的丽人(班固《汉武内传》),而在上古时期,西王母还没有进化过来,“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是司天之厉及五残”(《山海经》)。 至于这粒药的作用,准确地说能延年益寿,抗拒衰老,永葆青春,增加新陈代谢,提高生活质量,是二十一世纪人类科技发展和生物工程的结晶,可惜至今仍未发明出来。可在古代,的确有,简单的说,就是长生不老之药。 羿拿回这药的时候,神秘兮兮的,千叮咛,万嘱咐,绝对不能吃,至于原因却不肯说。 现在嫦娥吃下了药。心头砰砰地乱跳。然后她抬起了头,看着十个月亮。 突然,她的身体轻了起来,仿佛有什么东西托起了她,她的脚离开了地面,居然自己飞了起来,她越飞越高,向下一看,自己在树上的家越来越小。嫦娥害怕了,她叫了起来,但地面离她越来越远,没人听得到,她的羿正在千里之外的大山里杀野兽呢,更加听不到她的救命声。渐渐,她飞入了云层中,又飞出了云层,她离十个月亮越来越近,好象每一个月亮都在伸手拥抱她。 终于,她在其中一个月亮上登陆了。 与阿波罗登月行动中,美国人阿姆斯特朗走出登月舱,踏出那自己的一小步,人类的一大步时见到的景象不同。嫦娥见到的并非那个一片荒凉的星球,她看见月亮上有一座巨大的宫殿,那就是广寒宫。月亮上还有三种生物,一是桂树,二是兔子,三是蟾蜍(癩蛤蟆)。她抱起了雪白的兔子,走入广寒宫中,巨大的宫殿中空无一人,她明白了,这座宫殿就是为她而建的。 嫦娥抬起头,见到的是四周另外的九个月亮,全都一模一样。而她熟悉的地球,则已遥不可及,在一片黑暗的宇宙中,这是唯一的蓝色星球。地球真美啊。嫦娥后悔了,她从没想到过,自己原先生活过的这个星球是在银河系里,是多么迷人。 她又哭了,泪水流在了兔子的脸上,月兔从三瓣嘴里伸出舌头舔着她的眼泪。她知道,她永远也回不去了。 在地球上,我们的大英雄羿回来了,他扛着头大野猪,背着大弓回来了。但嫦娥失踪了,他找了很久,直到他发现西王母送给他的长生不老药不见了,他终于明白嫦娥去哪了。 羿愤怒了,他抬头望月,十个月亮向他眨着眼睛。月亮,我恨你们!羿对准了月亮弯弓搭箭。我能射下九个太阳,也能射下十个月亮。他向月亮们判处了死刑。 那天夜里,天下所有的人都向羿下了跪,因为人们热爱十个月亮,十个月亮,一个都不能少。连尧都拉着羿的衣服,对他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但羿已到了愤怒的极点,他不能没有嫦娥,他要报复,他要月亮们付出血的代价。 他终于射出了箭,第一个月亮中箭了,它在天上摇晃了一下,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然后,所有的人都看到那个月亮流出了许多血,接着一头栽了下来,落到了大地尽头的无底洞里。紧接着第二,第三,第四,直到第九个,全都被羿射了下来。他一口气处死了九个月亮。只剩下最后一个月亮还在孤独地坚守着夜空,他不知道,嫦娥正在这最后一个月亮上看着他。而夜空,越来越昏暗了。 羿决心要把月亮斩尽杀绝,一个不留,尽管这时尧已经吓昏过去了。他抽出了最后一支箭搭在了铉上,箭头直指最后的月亮。 但就在这个瞬间,月亮变了,羿揉揉自己的眼睛,但没错,月亮的确变了。月亮变瘦了,从一个标准的圆,变成一个缺角的圆,就象是被人咬了一口。那个吃月亮的人越吃越多,月亮也变成了一个半圆,但半圆也在变小,仿佛被挖掉了一大块,一直到变成一个弯弯的勾子的形状,也象枚弯弯的柳叶。 羿惊呆了,他明白嫦娥就在那上面,天下所有的人也吓呆了,以为羿触怒了神灵,要有大灾祸发生了,世界末日就要来临了。羿放下了弓箭,他虚弱地坐倒在地上,无力抗拒神圣的自然。 十五天过去了,月亮每晚都有变化,它在渐渐地变大变圆,花了十五天的时间又恢复了原先那个标准的圆。然后又过了十五天,从圆月又变成了一轮弯弯的如勾新月,总共三十天,月亮缺了又圆,圆了又缺。象个女人的生理规律。 羿明白了,是嫦娥,是移居月亮的嫦娥使月亮变成了一个女人。从现在开始,月亮是有生命的,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她有血有肉,也有感情,那是他的妻子。 羿放弃了,他不想再射月了,他永远地失去了嫦娥。他仰望着最后的月亮,仿佛面对面地看着他的妻子。他走了,离开了尧和他的部落,独自一人走向了荒野。他失去了英雄的气概,象个平凡的人,毫无防备地游荡着,他的徒弟逢蒙卑鄙地偷袭了他,射死了羿。羿至死,仍在呼唤着嫦娥。 从此,中国人的历法以月亮来计算,相对于西方的太阳历,中国历法叫阴历。把月亮三十天一个盈亏的轮回的时间称做一个月,月亮圆了十二次,就是一年。 在另一个星球上,嫦娥终于实现了永葆青春的梦想,不论地球上过了多少年,她永远都是三十岁的年龄,十八岁的身体。 她终于懂了,什么叫一个人的天荒地老,五千年过去了,虽然有个只会砍树的吴刚来到月亮上,虽然有月兔捣药来陪伴她,但依然无法摆脱那种纯粹的孤独。 今天晚上,当你抬头望月的时候,不管月亮是圆是缺,你都再也不会有古时候十个月亮的那种感触了。就算你坐着宇宙飞船去寻找,也只是一个朦胧的梦,你永远都见不到那个最美的女人,除非,你是复活的羿。 --------------------------------------------------------------------------------------- 水雷 --------------------------------------------------------------------------------------- 一 1945年8月15日。上海黄浦江边。一根电线杆上的喇叭中发出了一种奇特的声音,这种抑扬顿挫的音调在上海的天空上徘徊着,每一个人都在侧耳倾听,不管听得懂与否。那一天,从东京到北平,从上海到新加坡,只要有日本人的地方,都会被这种声音所笼罩。发出这声音的人是日本天皇裕仁。 在这一天,这位后来享有高寿的裕仁天皇做出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抉择,第一次通过电波把自己的声音送入他忠诚的子民们耳中,告诉他们一个难以接受的消息———日本帝国投降了。 那天少了一条左臂的伤残海军少佐武田丘带着十三岁的少年雷太郎一边听着广播,一边走在黄浦江边。全身海军服的武田左袖里空空如也地晃着,从额头上渗出了几滴汗珠,汗珠在正午的阳光下闪闪发光,但是武田忽然感到这太阳开始暗淡了,就象黄浦江里一艘军舰上挂的海军旗。 这天,路上他见到的所有的中国人神情都有些异样,当然,他们并不敢在日本军人面前兴高采烈,也不敢公然地交头接耳。但他们的眼中都发出了一种久违了的光彩,或是低下头偷偷地抹几滴眼泪。武田不愿打搅他们,因为他自己也想从眼睛中放出光彩,也想偷偷地流两行泪,祭奠他那永远留在太平洋海底的左臂。 “父亲,我感到耻辱。”雷太郎轻轻地在武田耳边说。 武田凝视着雷太郎,沉默了许久,他的表情是那样另人难以捉摸。他仿佛突然陷入了往事中,从眼前这十三岁少年的脸上,看到了那个他从来未曾谋面过的人。武田把仅有的那只右手搭在雷太郎的肩头说:“雷太郎,听着,你并不是我的儿子,你是一个中国人。” 雷太郎突然后退了几步:“你骗我。” “现在战争已经结束了,我终于可以说了。” 雷太郎盯着武田的脸,觉得他的脸忽然变了,仿佛自己正面对着一个陌生人。 “为什么?”他刚刚开始变粗的声音划过了天空。 二 2000年上海的夏天的特别的炎热。我总是在下班后沉浸在旧书报的海洋中艰难地寻找着,希望能够实现大海捞针的奇迹。我目前在业余时间搞一项研究,主要是关于旧上海的金融业巨头丁氏家族的历史。这个家族曾在上海辉煌一时,又迅速地衰亡,宛如昙花一现。 我只是个蓝领上班族,搞此类的研究纯属个人爱好,就象有的人喜欢集邮,有的人喜欢养鸟,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纯粹是爱好,尽管要付出大量的精力和时间。但有关丁家的资料实在太少了,我不是专业的,又无法开出单位介绍信,所以不能从档案馆调资料。我的研究处于极大的困境中,为此我几乎跑遍了整个上海,但仍毫无头绪。直到一个昏暗的傍晚,我在一家废品回收站发现了一张1931年的报纸,上面刊登着一张照片,正是丁家的全家福。 那张报纸由于年月太久,早已破烂不堪并且发出一股刺鼻的霉味。但那张全家福几乎占了第四版的整个版面,拍摄和印刷的质量也不错,所以还是能够基本看清的。照片上总共六个人,和那时所有的大户人家的全家福一样,父母坐在前排的当中,两边各是一个儿子,后排的左边还有一个儿子,右边则是一个女儿。三子一女,标准的富商家族,每个人都在笑,似乎对自己的地位充满了信心。可唯独女儿没有笑,她的脸上有一种忧郁,特别是眼睛,她的眼睛能说话,我可以察觉到,但我无法破译她向我发出的密码。虽然她惊人地美,但如果照片上她是笑的,那我会认为她是世俗的美。但她没有那种世俗的笑和世俗的美,这是致命的,既是对她而言,也是对我而言。 她没有笑,为什么?那个摄影师一定对他们全家都说“茄子”,而且象他们那样的家族,没有理由不充满自信。为什么?也许只是一时的不开心,发发小姐的脾气,或是看了阮玲玉的电影,故意这样以显出与众不同?不,没那么简单。与其说是我决心从她开始着手调查,不如说是照片上的她强迫着我走进她的世界,是的,我被她吸引住了,或者说我被她俘虏了。 三 1937年11月底,太阳旗的阴影刚刚飘扬在了大上海的上空。在距前不久发生过激战的四行仓库不远的老闸桥北的一条弄堂里,27岁的海军中尉武田丘正身着着海军服慢慢走着。这是他第二次来到上海这座城市。 上海对于他的吸引力已不仅仅是国际饭店和大世界了,也不仅仅只是作为日本军人必须要征服中国的一项天职。在五年的时间里,他常常梦到一个人,武田下意识地感觉,那个人还在上海。那天秋风刮地很猛,他走出了北四川路上的日本海军陆战队司令部,一个人沿着四川路向南走,有人提醒他最好带上几个士兵以保证安全,但他拒绝了。独自走在中国的土地上,他一点也不害怕,他在五年的时间里,花了极大的精力学习汉语,现在他的汉语水平已与中国通土肥原贤二相差无几了。当然他的上司认为这是一种为了征服中国而必须的准备,其实并非如此,武田是为了寻找那个人,那个中国人。 那天四川北路上行人稀少,两边有的房屋被战火烧毁还是废墟,一队队海军陆战队忙碌地巡逻着,另有些日本人在争相传阅日军进攻南京的捷报。武田则似乎视若无睹,转到了老闸桥附近。时光已近黄昏,武田看着海军旗般的夕阳,一片失落感袭来,他茫然地走着,在路边匆匆地吃了晚饭,也不忌讳是否有中国人会给他放毒。 武田失魂落魄地在老闸桥附近的小弄堂里游荡着,有遭轰炸后的废墟也有密集的居民区,更有许多人满为患的难民。不知不觉,夜深了,闸北的马路和弄堂都显得异常的冷清凄凉。就在这一夜,武田终于见到了那个人。 她的怀里抱着一个孩子。女人的脸很苍白,在煤汽路灯下,她吃惊的神色让武田终身难忘,这一夜对武田来说是在劫难逃的。他知道自己的生命中一定会有这一夜的,这是天意,许多年后他翻阅日记时这样对自己说。 这个女人正抱着她的儿子去找医生看病,她五岁的儿子发高烧了,但是当时闸北所有的中国医院都撤离上海了,而且私人诊所的医生是不敢在这样的局势下夜间开门的。武田带着她去一个日本军医那儿,自然,当时没有一个中国女人会相信日本军人的,但是,她儿子的高烧的确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于是,他们到了一所日本医院,武田慌称这是他自己的儿子,军医与他认识,就收治了孩子,打了针并开了药。 走出医院,儿子已经在女人的怀中睡着了。女人淡淡地说:“谢谢你救了我儿子的命,我该怎么报答你?”这句话绝对是非常暧昧的,“报答”,什么叫“报答”?一个年轻漂亮的中国女人要报答一个年轻的日本海军军官那只有一个方式,我不便把这个方式说出口。 但当时武田没有回答,他与一般的日本军人不同,他很单纯,非常单纯,他还不懂什么叫“报答”。他只是凭着一种模糊的直觉,一种在五年来一直都挥之不去的困惑,他跟着那个女人走了,走进了一条小弄堂里的房子。 那时由于轰炸,闸北的民房都断了电,女人点亮了一根蜡烛。神秘的烛火把女人的脸覆盖上了一层红色,暧昧不清的红色。女人把儿子轻轻放在一张小床上,然后对武田说:“为什么要帮我,你到底要什么?” 其实武田并不需要什么,他只想了解这个女人,解开五年来一直纠缠着他的种种疑问。“我只想要——”他却说不出口了。 “你想要我?是不是?日本人。”女人其实想错了。她走进了武田,把头靠近了他,烛光下,两个人的脸上象烧起了一小团火。武田的额头又出汗了,接下来的事,他记不清了,只记得女人的嘴唇是那样滚烫,这滋味让他永远难忘。 然后,是更加致命的事,就在女人的嘴唇贴住了武田的同时,武田突然感到腹部有一种凉凉的感觉,就象一块冰伸入了你的体内。接着,凉凉的感觉消失了,变成了一股火热,就象嘴唇上女人给他的感觉。这股火热充满了他的腹腔,令他热血沸腾,的确如此,武田的手下意识地摸了摸腹部,湿润,满手的湿润,还带着他体内的热气。他明白了,是血,自己的血,正从腹部源源不断地向外喷涌着。 一声金属坠地的声音响起,武田眼角的余光看见了地上落下了一把刀,沾满血的刀,沾满了武田的血。女人的嘴唇继续贴着他,他知道这个女人在刚才干了什么。他现在还有力气去拔腰间的枪,但他没有,他什么也没有做,也许女人已经使他满足了。 在身体即将瘫软下来之前,武田轻轻地问:“为什么要杀我?” 没有回答,在武田失去知觉之前,他满眼都是这个女人诱人的红唇。 四 我冒充大学生来到了一所大学关于旧上海的资料库里,要求阅览一份有关丁氏家族的资料。管理员查了一阵,说正巧刚才有人来查阅过,伸手指了指资料室的角落里一个埋头苦读的老头。 空旷破旧的资料室里其实只有我,管理员和老头三个人,没有人来看这些古老的东西,在他们眼里,这堆资料简直就是废纸。但我不是,我非常惊奇天下居然有这么巧的事,我随便借了一份资料,坐在了老头的对面。过了很久,老头才意识到我的存在:“年轻人,你也想要看这份东西?”他指了指自己手里的资料。 我点了点头。 “我看完了,你看吧。”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我,然后步履维艰地走了出去。 他是谁? 我无暇多加考虑,抓紧时间看起了资料:丁氏的董事长丁天共有三子一女,长子丁安国,生于1904年,后接管其父的事业,于1937年12月与其父一同死于一艘从南京开往武汉的客轮上,客轮是被日军的飞机炸沉的。次子丁济国,生于1906年,抗战时期逃亡重庆,于1941年宣告丁氏公司破产,1949年后流亡台湾,1971年贫困潦倒而死。三子丁穆国,生于1908年,在父兄遇难之后,弃商从军,1942年战死于缅甸。小女丁素素,生于1910年,于1932年失踪,下落不明。 所有关于丁家的资料全在这儿了。唯独小女儿的最简单,失踪?这是什么意思,是死还是活?还是从这个世界上彻底地消失了,不存在了,我开始怀疑这个丁素素究竟存在过没有。 五 武田并没有死。 他的命非常硬,虽然他体内的血流失了四分之一,但他依然活到了日本宪兵队在当天晚上发现他的那一刻。他被送到了医院,输了大量的血,在休克了三天之后,终于活了过来。后来他曾在日记中说,他在那晚的确见到了阿修罗地狱。 事实是当时武田的身上正带着一份日本海军陆战队司令部的重要文件。他到了深夜仍未回到司令部,于是军部开始担忧他的安全,其实更加担忧那份文件的安全。于是出动了宪兵队对闸北的大街小巷进行巡逻搜查,终于在武田出事后不久找到了他。与此同时,另一队宪兵发现了一个怀抱小孩的单身女人,形迹可疑地在深夜的上海街头跑着,而且身上全是血。于是他们追赶着女人,一直追到了苏州河边上,最终无路可逃的女人留下了孩子,自己一个人跳进了苏州河。没有打捞到尸体,估计已被河水冲到了黄浦江里。 武田还没痊愈,就去看了那个关押在海军陆战队司令部的孩子。这个五岁的孩子只知道自己叫雷雷,从没见过自己的父亲,武田对他说:“从今天起,你的名字叫武田雷太郎,你母亲已经死了。我就是你的父亲。” 六 1942年的太平洋上,日本联合舰队的旗舰赤城号航空母舰正劈波斩浪地向中途岛疾进。海军上尉武田丘手扶在栏杆上,看着停在甲板上的零式战斗机和轰炸机正在匆忙地卸下炸弹换上鱼雷。那天所有的日本军人都认为中途岛和美国的海军即将被联合舰队彻底占领和消灭。 武田是在1941年的秋天离开上海的,在这之前,他已和雷太郎在上海的虹口共同生活了四年。雷太郎相信自己本来就是一个日本人,尽管他的上海话说得比日语好得多。武田也相信他们冥冥之中就注定了是父子关系。离开上海的时候,他和雷太郎都哭了,他把雷太郎托付给了一个上海朋友马书全,由这位后来被定性为汉奸的好友监护。 赤城号上谁都不知道武田在想些什么,他被认为是一个没有活力的人,尽管他的业务技术极其出色,但他的上司还是对他没有一般日本军人所拥有的那种狂热而不满。赤城号虽然不是日本最大的航空母舰,但是最光荣的一艘,武田清楚地记得12月7日那天飞机编队起飞去轰炸珍珠港的情景,全舰所有的人都在振臂高呼万岁,只有一个人保持着沉默,那就是武田。 突然,他看见天空中有一群黑点飞了过来,穿过云层,向日本的航空母舰群冲了下来。所有的人都在尖叫着,高射炮发疯似地吐着火焰,重磅炸弹和鱼雷重重地撞在了赤城号的身上。武田无动于衷地站着,他无能为力,隆隆的爆炸声震耳欲聋,鲜血在破碎的甲板上横流。一声巨响从航空母舰的体内响起,弹药库爆炸了,船体慢慢地倾斜,下沉,完了,赤城完了。 武田跳水了,就象十年前他做过的那样,他跳入了太平洋,燃烧的军舰使海水也变得滚烫。他看见了赤城号的舰长,把自己绑在大铁锚上,和军舰一同沉入了大海。 一艘救生艇向他驶来,他爬了上去。 大火,武田那天眼睛都被红色的大火灼伤了。大火燃烧了整个太平洋,总共有五艘日本的航空母舰被击沉。历史的天平向另一边倾斜了,武田知道,这一天总要来的。 七 2000年的夏天特别炎热,我所谓的“研究”毫无头绪,我终于意识到文献所记录的其实只是历史的极小一部分,绝大部分将随着见证人的逝去而永远消亡。那个老头,那个资料室里的老头,我回想起他在看那份资料时凝重痛苦的神情,天下没有那么巧的事,他一定知道什么。我又一次冒充大学生去了资料室,吹了个牛皮,费了好大的劲才查到了那个老头的地址。 我来到了离此不远的一条幽静的小马路上,又拐进了一条小弄堂,穿过一条阴暗的走廊,就到了老头狭小破旧的家里。 老头满脸病容地坐在家里,我向他说明了来意。他看着我,却面无表情,轻声说:“年轻人,我们见过?” “对,在资料室里。” “你在搞什么研究吧,我劝你停手吧,许多事你们年轻人永远都不会明白的。” 我窘迫地说不出话,我一向是拙于言辞的。我小心地在房间里扫视了一圈,这是一个贫穷的单身老人的房间。突然我看见床头柜上有个镜框,里面有一张黑白照片,有许多年月了。一个年轻的女人正在这张古老的照片里看着我,必须承认,她的眼睛是极有诱惑力的。我靠近了这张照片,老头警觉地看着我,我仔细盯着照片看了很久,就象是看着一场三十年代的无声黑白电影。 "年轻人,你该走了。"老头提醒了我。 我匆匆地走了出去。回到家,我打开了我搜集来的那张旧报纸,又仔细地看了看报纸上的那张丁家的全家福。我的猜测得到了肯定,是的,绝对没错,今天我在老头家里看见的那张照片上的女人就是丁家的小女儿,丁素素。 我开始联想到什么。不可能,丁素素即便活到现在也有90岁了,而老头看上去七十都没有,不可能。我又一次陷入了迷芒。 八 1943年,南太平洋上的瓜达尔卡纳尔岛上,到处都充满了一种死尸腐朽的气味。在这场被美国人称之为绞肉机的旷日持久的战役中,日军在岛上扔下了上万具尸体,还有成千上万弹尽粮绝的士兵,海军陆战队少佐武田丘不幸地成为了其中的一员。 在夜风撩人的南太平洋的小岛深处的密林里,武田是他们那一队中军衔最高的,他现在与其说是个军人,不如说是鲁宾孙式的野人。他们毫无目的地与美军捉迷藏,他们弹药所剩无几,粮食早已吃光,以吃热带植物和打猎捕鱼度日。由于营养不良,武田的头发全脱落了,全身骨瘦如差,指挥着几百散兵游勇。之所以没有投降,与其说是为天皇尽忠,不如说是为了能活着回到上海,活着回到雷太郎身边。 虽然时时刻刻风声鹤唳地提心吊胆,但他仍然坚持每天记日记的习惯,这种习惯为他今后的成名奠定了基础。在他的日记里,依然在回忆着1937年在上海与那个中国女人的吻,尽管那个吻几乎要了他的命。可是她死了,死了,她真的死了吗?带着这些致命的问题,武田奇迹般的存活了下来。 终于有一天,最后一艘日本军舰靠上了瓜达尔卡纳尔岛,武田带着他的几百号人冲向大海,美军的机关枪和坦克的火力把这些饥肠漉漉的日本人打得血肉横飞。沙滩上到处都是残缺的肢体和鲜血,但武田居然没有中弹,他带着最后几十个人冲破了火力网,跳进了大海,被救上了军舰。 在美军的炮火下,军舰匆匆离开了海岸,武田无力地看着人间地狱瓜达尔卡纳尔岛和数万具尸骨,还有一个个恶梦在海风中渐渐地模糊。他吃了些东西,然后在甲板上睡着了。 但恶梦还没有结束。 武田做了一个梦,在梦中又重温了六年前的那个吻。但是一声巨响,把他的梦彻底打碎了。他的左肩刺骨地疼,全身都是血,他忍住了疼痛看了一眼自己,他的左臂不见了。甲板上炸开一个大洞,许多断手断脚在甲板上滚动着,他分不情哪一个是他自己的了。 全船的人都在喊着同一个词:“水雷。” 水雷。 又是水雷,致命的水雷。武田没有多想,他一个箭步跳下了大海。黑夜中,军舰的大火染红了夜空。他的感觉是多么的似曾相识,只不过那是黄浦江,现在是太平洋,而且这一次,使他永远失去了左臂。失去了一条胳膊,浸在海水中,伤口不断留着血的武田以为自己真的是要没命了,他全身只感到自己胸膛里的日记本和另一样东西还是活的,其余的都已属于死神了。 但是武田没有死,他的命是非常硬的,就象当初在上海那样,他再一次被人救起,送上了另一艘驱逐舰,送回了日本。他后来在鹿儿岛的海军医院接受治疗,直到1944夏天才获准回上海。 九 历史究竟是什么?是纸上的,还是人们心中的,或者,什么也不是,甚至,根本就是一团永远也看不清的雾。历史没有给我留下任何关于丁素素失踪的资料,她象是一个泡沫,一眨眼就消失了,只留下照片里那诱人的眼睛。我再也无法忍受每天对着那张旧报纸,看着那个叫丁素素的神秘女人,做着种种猜测的生活。于是我实在憋不住,又去找了那个老头。到了老头的家里,老头正躺在床上,依旧一脸的病容。 “你还是放不下这个女人?”老头开门见山的对我说。那张照片依然摆放在那里。 我无言以答。 老头沉默了半天,然后艰难地爬了起来,从一个隐秘的柜子里拿出了十几本簿子,看来都是日记本。他把这些本子交到了我手上。告诉我他已经用不着这些东西了,并嘱咐我千万不能把这些东西弄丢。他慢慢地说:“也许这些东西,正是打开你心中疑问的钥匙。” “不,这是你的,我不想窥见别人的隐私。” “没有隐私了,一切都应该真相大白。” 十 1944年的夏天,上海所有与日本人往来甚密的人都惶惶不安,在三个月内,已有十二个被公认为汉奸的人遭到了暗杀。但马书全并不以为然,虽然他的确是忠实地为日本人办事,他认为那种谣传纯属无稽之谈,根本不必担忧。 马书全的太太去年死了,没有留下子女,他把雷太郎当成了自己的孩子。雷太郎那年十二岁,这一年发生的一件事深深地铭记在他的心中,跟随了他一生,永不磨灭。 许多年后,雷太郎依然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中文老师的情景。 “我姓苏,是你新的家庭教师,你叫我苏老师好了。”天很热,苏老师穿着薄薄的衣衫和长长的白色裙子,偶尔来了一阵微风,群裾便轻轻地摆动起来,好象她整个人都要翩翩起舞一般。 “苏老师,为什么你长得比她们都好看?”虽然她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但有些早熟的雷太郎依然被她吸引住了。 “什么她们。” “过去的老师。”其实这些过去的老师都是给雷太郎赶走的。雷太郎忽然发现苏老师盯着他的眼神有些异样,她靠近了他,摸了摸他的头,轻轻地在他的耳边说:“你长大了。” 1944年的夏天,空气中散发着一股沉闷,与中国其他地方相比,日本人在上海的统治是最客气的了。上海依旧保持着繁华,只不过是一种压抑的繁华,苏老师就象这压抑的繁华,在雷太郎的印象里,几乎从没见到她笑过。更多的时候,苏老师是把雷太郎抚在自己的胸前,直到雷太郎闻着她身体里发出的气味沉入梦乡,她不象是个家庭教师,更象是个哺乳的母亲。 那个夏天,成了雷太郎生命中一个永恒的伤疤,这伤疤既美丽又残酷。 “雷太郎,你的妈妈呢?” “早就死了。” “你妈妈长什么样?” “我记不清了,但她一定和苏老师一样漂亮。”那夜很晚了,苏老师一直留在雷太郎房里。雷太郎在她的臂弯里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极美极美的梦,直到被一种奇怪的声音惊醒。 雷太郎对那夜的记忆既是刻骨的,也是模糊的,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走出门去,他在后来漫长的岁月中都在后悔为什么要走进马书全的房间。他轻轻地推开了房门,马书全的窗开着,一整夏夜的凉风灌入雷太郎的嘴吧,使他张大了嘴。但真正使他张大了嘴的是,一个人用一根绳子勒住了马书全的脖子,马书全面对着雷太郎,睁大着眼睛却说不出话,他的双手舞动着,就象是要捕捉空中乱飞的蚊子。月光照着马书全恐惧的脸,越来越苍白,雷太郎那时觉得从活人到死人就是这个过程,虽然那时马书全还活着在挣扎,但他的脸已开始属于死人了。 月光皎洁,照亮了房间里的一切,却照不出另一个黑暗中的人的脸,只有两只苍白有力的手在逐渐收紧那根致命的绳子。突然马书全的声音终于发了出来,一种很奇怪的声波,深深刺激着雷太郎——“枪,抽屉里的枪。” 雷太郎颤抖的手拉开了抽屉,取出了抽屉里的手枪,马书全教过他这把枪的使用方法。枪里有子弹,雷太郎打开了保险,把枪对准了黑暗中的那个人。十二岁的他,双手抖个不停。渐渐地,马书全的嘴角淌出了许多血,他的瞳孔放大,浑身痉挛,生命已从他的身上溜走了。 雷太郎闭起了眼睛,接下来,他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只听到响亮清脆的一声,从枪口射出子弹的后坐力使他退了一步。然后,他睁开眼睛,那个人从黑暗中出来了,长长的头发,苍白的脸,高高的胸口绽开了一大朵红色的花,在花蕊里,停留着一颗子弹。这朵花是流动的,越开越美,美得让雷太郎终身难忘。长大后他才明白,那不是花,而是血。 血沾满了那个人的全身,脸上却一点都没沾上,在月光下,雷太郎此刻才看得清清楚楚,那是苏老师的脸。苏老师睁大着眼睛看着他,然后,微笑着,倒在了地上,血流遍了整个房间,也渗入了雷太郎的脚上。雷太郎永远也不会明白,为什么她会微笑着死,这种困惑让他在今后的一生中百思不得其解。 那件事之后的第二天,武田丘拖着残缺的身体回到了上海,他去停尸房看了苏老师的遗体,然后他哭了。 十一 老头给我的那本日记是用日文写的,我后来请人去把其中几页翻译成了中文。写日记的人叫武田丘,时间是从1932到1945年,总共13年,用了整整十三本日记本。内容太多,我请的只是日语系的学生,不可能在短时间全部翻译出来,所以现在被我重新还原出来的只是极小一部分。我后来又找到了武田丘的资料,生于1910年,1928入海军士官学校学习,1932年作为海军见习生到过上海。1937年到1941年在上海虹口的日本海军陆战队司令部供职,其后参加太平洋战争,1943年左臂被炸断致残,1945年从上海回国。从1950年起,开始发表小说,都以战争为题材,成为日本著名的作家,1985年因脑溢血而病故。 我必须得把这些日记还给老头,但是当我到了老头的家门前,敲门敲了半天都没有反应,直到隔壁邻居出来告诉我,老头已在昨天晚上死了。原来这个老头在半年前就查出得了绝症,一直待在家里等死。后来我参加了老头的追悼会,他居然没有任何亲戚,只有几个老单位的退管会负责人,清冷地可怜。老头的原名叫苏雷,两年前改名为丁雷,一辈子都没有结婚,退休前从事日语翻译的工作。在清理遗物时,老头床头的那张照片本来要被他们扔掉的,但后来我被带走了。 我现在更加肯定,这张照片上的年轻女人与我所收集到的那张报纸上丁家全家福里的那个女人是同一个人,而且拍摄的时间相隔不会很久。 一个月后,无药可救的我又开始了一项新的调查,对象是上海沦陷时期一个叫“红桃K”的地下组织,专门暗杀汉奸,我在一份原始文件中看到了这个组织的成员名单及详细资料,其中有这样一张表格———真实姓名:丁素素;化名:苏玎或苏老师;出生年月:1910年8月7日,再接下去,却是一片空白,最后是用红色的毛笔写的:1944年8月15日在暗杀汉奸马书全得手后牺牲。 我现在才终于明白了,以下是我的推理:丁素素就是苏老师,她在1937年跳进苏州河并活了下来。我所见到的那个老头就是雷太郎,他是丁素素(苏老师)失散了的儿子,他亲手错杀了自己的母亲。是武田丘在日本投降的那天把他所知道的事实全都告诉了雷太郎,并把他自己保存的丁素素的照片和在1932年后的全部日记都送给了雷太郎,然后回国了。雷太郎留在了中国,改名苏雷,也许那时他还不知道母亲的真实姓名,直到两年前,他看到了我手中的这份资料才知道了自己母亲是谁,并改姓丁,同时他也开始了对丁家艰难的调查,正巧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在资料室里见到了我,他知道我也在进行相同的研究,于是把武田的日记也送给了我。只有这样,我才能理解这个老人为什么一辈子都没有结婚,从武田告诉他真相的这一天起,他的一生就永远活在了一个巨大的阴影中,他永远也无法饶恕自己亲手杀死母亲的罪过。 也许这就是历史的真相,需要我们把许多支零破碎的东西拼起来才能窥见。但是,我们忽略掉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雷太郎的父亲是谁? 答案在1932年。 十二 1932年3月1日的夜晚,停泊在黄浦江中的9800吨的日本海军旗舰出云号的甲板上,一片寂静,22岁的海军见习士官武田丘正依着栏杆望着黄浦江西岸大上海夜色阑珊的景色。夜深了,虽然“一.二八”淞沪抗战正在上海激烈地进行着,天空却依然纯洁地象一方深蓝色的水晶,点缀着星光,就象对岸外滩的大厦放出的灯光。那时的武田显得腼腆而沉默,他不愿与那些年长的军人们一起嗅着浓烈的酒精味。 潮水忽然大了,船身有些摇摆,武田觉得有些异常,但对于出云号来说这没关系,9800吨的钢铁在黄浦江中是坚不可摧的。可是,忧虑,一种突如其来的忧虑袭向了武田,天空的星光暗淡了,江面上伸手不见五指,他想去提醒舰长。 这个时候,爆炸发生了。 那声巨大的爆炸,几乎震碎了舰上所有的玻璃,一片碎玻璃擦着武田的脖子飞过。出云号猛烈地摇摆颤抖着,就象一面地震中即将倒塌的墙。武田在第一波震荡中就从栏杆边被抛了起来,他飞出了舰外,然后象自由落体般落入了黄浦江中。寒冷刺骨的江水立刻就让他的左小腿抽痉起来,武田在水中挣扎着,生存,生存的欲望支配着他,终于把头探出了水面。 出云号的左舷下被炸开了一个巨大的洞,毫无疑问,这是水雷炸的,就象十一年后一样,致命的水雷。可这里不可能被安上固定水雷,漂浮的水雷也不可能,唯一的解释就是有人潜水用水雷偷袭,并自己引爆,这种自杀式攻击与后来日本的神风特攻队有相似之处。水正不断地往洞口里涌,但从船体的平衡来看,隔水舱已经把内舱封闭了起来。 武田打着哆唆游近了那个还在冒火的大洞,发现离大洞仅隔几米的位置就是弹药库,一块厚钢板保护了它。武田明白,如果钢板薄上几厘米,就会被炸穿,引爆弹药,那么出云号就会连同武田一块被炸上天去。 正当他在水中向船上大声呼喊着救命时,水面上漂过了什么东西,武田把它捡了起来。是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美丽的女子。 这个女子就是丁素素。 十三 现在你们可以知道,这张照片一直存放在武田的胸口,他不能忘记这个从未谋面的女人,于是在1937年的那个夜晚,他终于在上海的闸北见到了她,但是差点因此而送了命。战后,武田又把这张照片送给了雷太郎,改名后的苏雷(丁雷)又一直把照片放在自己的床头。 现在,这张照片放在我的案头。 为什么丁素素的照片会出现在1932年那天的出云号边上,那只有一个答案,那位潜水用水雷进行自杀式袭击的敢死队员的身上正带着这张照片。这位以生命来一搏的人在自己被水雷炸得粉身碎骨之前把照片放到了水面上,任其漂流,没想到却到了武田手中,真是造化弄人。当一个人准备面对死亡时,他的身上肯定会带着他最爱的那个人的照片,那位潜水员一定是深爱着丁素素,所以才会带着她的照片去赴死的。那么,推理的结果是———勇敢的潜水员就是雷太郎的父亲。因为孩子的父亲是死于水雷,所以取名雷雷以纪念,才会有了后来的雷太郎,苏雷(丁雷)。 资料上说丁素素于1932年失踪,所谓的失踪我想就是离家出走,生下了雷雷,所以被丁家做为一个耻辱以失踪来掩盖。也许雷雷根本就是个遗腹子。我也明白了在那张1931年拍摄的全家福中,为什么只有丁素素一个人没有笑,保持着忧郁的神情。我现在看着这张旧报纸上的照片,我能感受到当时丁素素的腹中其实正在孕育着一个新生命,那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事。但孩子的父亲是一个潜水员,很可能已接受了某种引爆水雷的自杀式训练,并决心在那个国难当头的大时代为国捐躯,而丁家则是上海的金融巨头,丁素素是不可能和他结婚的。于是,注定了她的悲剧命运。 这就是历史的真相吗? 2000年的夏天我面对着丁素素的照片和她忧郁的神情,每晚都梦见水雷。我知道,丁素素爱上的人是一个大英雄,他没有在历史上留下名字,这个英雄永远留在了黄浦江里。历史是由丁素素,武田丘们写成的,历史也是由无数没有留下姓名的人写成的。 如果你们有兴趣,可以去查一查资料———“(1932年)3月1日,有一位敢死队员潜水用水雷偷袭日本九千八百吨的旗舰"出云"号,因水雷被潮水冲偏而未能直接命中,但将"出云"号炸伤,这位无名英雄也壮烈牺牲。”(摘自1989年上海教育出版社的《上海乡土历史》)。这段短短的文字,促使我写下了这篇小说。 --------------------------------------------------------------------------------------- 小白马 --------------------------------------------------------------------------------------- 海边有一片巨大的滩涂,涨潮时一片汪洋,退潮时成为一块永远都走不到尽头的大陆。在巨大的海堤上,风从遥远的大海里吹来,带着股咸味和刚刚捕上船的梭子蟹的腥味。这味道悄无声息地爬进了男孩的鼻孔,他早以习以为常了。他总是一个人在海堤上徘徊,等待着大海的涨潮,这里依然是荒凉的,大堤上空无一人,涨潮的时候还早着呢。天空上飘着一朵蓝得让人心疼的云,男孩看着云,就好象看着自己,于是他也有了些心疼。几只海鸟停留在滩涂上,优雅地走了几步,留下了许多三叉戟一般的脚印,它们用脚爪和尖嘴在泥土中仔细地搜寻着贝类或是小螃蟹,直到海潮将近,它们才扑着翅膀飞向云朵的深处。 海水慢慢地上来了,虽然现在还看不到,但云云明白在地平线的尽头,那些灰色的泡沫象一大群顽皮的小孩连滚带爬地冲上了大滩涂。天空的颜色渐渐地变了,也象海一样成了灰色,那些云在天上做着鬼脸越来越多。男孩喜欢这样的时刻,他光着脚丫坐在石头大堤上,眼睛直盯着遥远的地平线,从天与地模糊的灰色交界线里寻找一丝海的踪迹。终于海来了,天与海,海与地,地与天,组成了三个奇妙的部分,几乎全是灰色的,只是深浅不一罢了。 就在这个时候,在这个故事里,这匹小白马出现了,没人知道它从哪儿来,男孩想也许它是从海里出来的。它全身白色,皮毛闪着光亮,鬃毛在海风里颤动。小白马在滩涂上奔跑着,蹄下的泥土飞溅,马腿上沾满了泥,然后停下来转了一个圈就不动了。它抬着头看着身头汹涌澎湃的海潮和身前几百米外的大堤,还有大堤上的小男孩。 马和男孩对视着,突然男孩霍地站了起来,消瘦的肩膀仿佛立刻就要被海风吹倒了,他从没见过马,尤其是在这荒凉的海滨滩涂上。男孩突然意识到,小白马的位置在十分钟后就要被涨潮的海水吞没了,于是他爬下了大堤,向小白马奔去。双脚陷在潮湿的泥土里,他用力地拔出脚,再一次踏下,先是一声清脆的“叭”,然后又是一阵泥巴的堆积声。泥水直溅到男孩的脸上,于是那又咸又凉的感觉从脚底板升到了头顶。 男孩终于到了小白马的跟前,马一动不动地看着他,那双大大的眼睛里闪着一种奇特的物质。男孩伸出了手,那双瘦瘦的手轻轻地抚摸在马的头顶,小白马的个头很小,比男孩高不了多少,同样的消瘦。男孩似乎能感到马的毛皮下那突出的骨头,他把头靠着马的脖子,它的身上很热,白色的皮毛象一片柔软的草皮,男孩可以听到马的血管里流动着的温热的血。海水漫上来了,已经淹没了马蹄和男孩的脚掌,那些灰色的泡沫如一只只小螃蟹遍布了男孩的小腿。小白马却继续无动于衷地站着,男孩把嘴贴在小白马的耳朵上轻轻地说,你不走,我也不走。 小白马把头扭过来,大眼睛眨了眨,男孩从马的瞳孔里看到了自己。小白马四条腿弯曲了下来,身体几乎伏在了海水上。男孩明白了它的意思,他伸腿跨上了马的身体,小白马的身体在他的胯下微微地颤抖着,然后马把四条腿艰难地直了起来向大堤奔去。 在泥泞与海水中奔跑的小白马用尽了全力,男孩紧紧地抓着马鬃,把自己的身体贴着马脖子。他能感到马全身剧烈的摇晃和它的颈动脉猛烈的跳动。小白马终于摆脱了泥水,鼻孔大大地张开,撒开了四蹄,海水象喷泉一样高高地溅起,他和它全身都湿透了,他们是在和海水赛跑。终于,小白马战胜了海水,它带着男孩跑上了丁字坝的斜坡,来到了大堤上。 海水终于抵达了目的地,灰色的泡沫变成了美丽的浪花拍打着堤坝边的泥沙。海与天变成了一色,象一幅巨大的水粉画悬挂在男孩眼前。为什么海是灰色的?男孩在小白马的马背上问它。小白马用马蹄用力地敲打着堤坝的石头地面,男孩不知道这算不算回答。 海堤边有一个小屋,负责看堤的男人在昏暗的灯下喝着黄酒。门突然被推开了,这个故事里的男孩,也就是这个男人的儿子带着一身的泥回来了。男人告诉儿子,他明天要去市区办事,要儿子自己照顾自己几天,顺便帮忙看着大堤。然后男人看着儿子吃完了饭,便匆匆地睡下了。 男孩却一直睡不着,他出了门,海边夏月的月亮象是张少妇的银盆大脸,他又一次坐在大堤上,看着海。然后他渐渐地睡着了,海风象妈妈的手一样,揉着男孩的身体,让他梦见了妈妈。他忽然感到妈妈就在身边了,海水向两边分开,从大海的中心走出来,就象个美人鱼,还拖着尾巴,靠近了儿子。妈妈的鼻息吹在男孩的脸上,他轻轻叫了一声,然后睁开了双眼———那是一双大大的眼睛,大大的鼻孔,温暖的气息冲向男孩的脸。男孩伸出手,抚摸着它,是小白马。你怎么又回来了,快离开海边啊,男孩对着它说。 小白马张开了嘴,露出了牙齿,从齿龄看,它还小呢。它的嘴唇在男孩的脸上停留了片刻,让男孩感到整个身体都热了起来。他站起来,把头伏在马背上,让眼泪流在它白色的皮毛中,渗入小白马的体内。 我的妈妈走了,是被涨潮的大海带走的,就在一年前的今天。男孩对着小白马的耳朵说。 小白马点了点头。男孩继续说,你的妈妈呢?你的妈妈也走了吗? 月光下,小白马的眼睛里流出了一种咸涩的液体。小白马也会流眼泪吗?男孩问起了自己。 男孩陪着父亲去海边公路上的长途汽车站,然后目送着父亲坐长途汽车去上海市区。 从大堤到海边公路还有很长的一段路,中间是一大片的草地,那是几十年前围海造田而诞生的土地,因为盐份太大,只能长草,和滩涂一样,也是几乎一眼望不到头。从草地那边,走来了两个去海滩拾贝壳的少年,他们看到了草地里的小白马,一个满脸痘子的少年说,看,这么大的一只羊。 胡说,这明明是头牛,哪有那么大的羊。另一个圆脸少年说。 不,它是羊,一只没有角的母羊。他用手摸了摸小白马的毛皮,小白马很不情愿地甩了甩头。 你这个白痴,把牛当成是羊,我打赌一定能从它身上挤出牛奶来。 打赌就打赌,赌十块钱,有种现在你去挤牛奶。 圆脸少年趴到了马肚子底下,大着胆子用手去摸索马奶子,但什么都没摸到,他急了,用手乱抓。结果小白马两只前蹄高高的抬起,向下踩去,少年吓坏了,他在地上打了个滚退到了几米开外。 哈!你输了,我说的没错吧,这是一只羊,给我十块钱。 圆脸少年极不情愿地掏出了十元给满脸痘子的少年。 这只羊这么大,我们把它卖了一定赚很多钱,走,我们带它走。 两个少年一起拽小白马的头和鬃毛,但它把脖子猛地一甩,一个少年的胸膛就仿佛是被重重地一击。他立刻恼怒了,大声地叫起来——你他妈的大羊敢打我。 然后他一脚踢到了小白马的肚子上,它马上高声地嘶鸣了起来,那声音非常响,把两个少年吓得大惊失色,圆脸少年叫道,这哪里是羊,明明是老虎。接着他大胆地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砸向小白马,白马转身向公路的方向跑去,四蹄在青草堆中踩出深深的印子,后面的两个少年追了好一会儿,直到小白马一口气地跑到了公路上,他们才停了下来。 妈的,十块钱还给我,这东西根本既不是牛也不是羊,而是老虎。 你别耍赖。 两个人在草地上扭打了起来。直到我们的男孩来到他们身边问道,我的小白马呢? 两个少年停止了扭打,以奇怪的目光看着男孩,满脸痘子的少年抹了抹鼻血说,什么?那不是羊,是马? 小白马在公路上奔跑着,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迎面赶来吓得摔倒在了地上。还有几辆汽车都停了下来,驾驶员走出来惊讶地看着它。 看,那是什么?一辆去市区的长途汽车驶过小白马的身边,车窗边的一个小女孩问她的爷爷,爷爷告诉小女孩,那是驴子,解放前我们家还养过驴呢。 小白马在公路上打了一个弯,跑进了一个镇子。镇子上的马路很脏,房子倒是盖得很漂亮,马路两边全是饭店、发廊和歌舞厅。小白马似乎从没见过那么多人,一下子变得有些手足无措,它被惊奇的人们围了起来。人们从小镇的四面八方赶来看热闹。 这是马,人们认出了它。 喂,兄弟,它一定是从野生动物园里跑出来的,那儿离这不远,什么样的活物都有。也许它是从美国来的。 什么,美国!对,西部片里的美国牛仔骑的就是它。 那么说,这就是洋货了,洋货比国货贵。 那当然,你说它能卖多少钱? 我说它能卖一辆自行车的价钱。 你当是卖猪啊。至少是助动车的价钱。 我看这东西最起码能卖到本田摩托车的钱。 喂,这畜牲又不是你们的,干脆见者有份,大家一块儿把它卖了分钱。 这儿有几百个人,一人一份还不够我买条香烟。 喂,骚货来了。几个发廊女从人群中硬是挤了进来,她们都一齐叫了起来。 好漂亮的小马。 它那么瘦,一定减过肥了,它比你强。 来,我把头伸到它肚子下面,看看它是先生还是小姐。 你真不要脸。 哎呦,还是个小伙子呢,我一看就知道它一定是个处男。 它还没发育吧,你可别占人家小伙子的便宜。 来来来,让一让,派出所的人来了。 这畜牲是谁家的?怎么不看好,破坏秩序,来,全给我散开,你们聚在一起准没有好事,全散开。 小白马看到周围的人少了,立刻撒开蹄子向前奔去,警察刚要拦,就被撞倒了,他没有追,而是怜惜地拍了拍弄脏了的裤子,心想回去又要让老婆骂了,旁边的发廊女却在对着他笑,于是他也笑了起来,转身向发廊走去。 请问有没有见过一匹马?我们的男孩对着一个瓜田里的老头问。 马?见过,五十多年前,日本兵在这儿跟新四军的游击队打仗,出动了几百名骑兵,那些马啊,又高又大,骑马的日本人却又矮又小,特别地滑稽,你知道吗,特别滑稽。 不是,老爷爷,我是说今天。 没错啊,千真万确,是我亲眼看见的,那些马啊,又高又大,骑马的日本人却又矮又小,特别地滑稽,你知道吗,特别滑稽。真的,不骗你,那些马啊,又高又大,骑马的日本人却又矮又小,特别地滑稽。 小男孩失望地离开了老头。 老头却还在自顾自地说,千真万确,是我亲眼看见的,那些马啊,又高又大,骑马的日本人却又矮又小,特别地滑稽。他还在不断地重复着,也许已经重复了五十多年。 小白马。男孩一边走,一边不断地叫着小白马,他已经走了整整几个钟头了。男孩又累又饿,就在一望无际的瓜田里摘了几个西瓜吃,谈红色的瓜瓤,还没有熟透,男孩顾不上了,直往嘴里塞。忽然,起风了,从海那边过来的,夹杂着一股太平洋中央的气味,他明白这不是一般的海风。男孩看了看天空,密布的乌云从东南方向过来,然后他见到远方的公路上从市区方向开来了一辆黑色轿车和面包车。 小白马,男孩不安地站了起来。 喂,你瞧,那是什么东西。 一匹马。天哪,这地方怎么会有一匹马。 老板,我们马戏团里有熊有狗有猴子,就是没有马,我看,我们把它给—— 就你小子鬼主意多。快,把套熊的绳子拿来。当心,它来了,好,给我套。妈的,你怎么这么笨,快,别让它跑了,你们把它给四面包围了。好,这回看你这匹畜牲往哪儿逃。再给我套啊,你他妈的手脚怎么这么慢,当心我炒你鱿鱼。 哎呦!疼死我了。老板,这畜牲踢我, 他妈的,你太没用了,踢死活该。 一齐上啊,这畜牲是吃草的,不会咬人。 喂,你干什么?不能用刀子,我要活的,不要死的。 逮住喽! 好!你小子真他妈有本事,今晚上我请客,花中花夜总会。 老板,今晚上我要最好的姑娘。 你他妈的想的美。来,把给猪吃的泔脚钵头搬来,我的马,快吃,吃了就有力气表演了。 老板,它不吃。 妈的,这怎么可能,这可是大饭店里送来的泔脚啊,那里的客人吃东西从来吃不干净,倒进泔脚的可全是山珍海味啊。我们想吃都吃不到呢。这畜牲真是不识抬举。一定要教训教训它,老五,你是内蒙古人,一定会骑马,这畜牲就交给你了。 老板,我在老家是种地的,连驴都没骑过,我只会驯狗熊,骑马不行。 放屁!你不骑立刻就给我滚蛋,一个月500元的工资人家抢着做呢,你就当作是驯狗熊,把你的鞭子拿出来啊,给我抽,这畜牲别看它长得小,可野呢。 哎!帮我数数,一鞭,两鞭,三鞭,四鞭。 你他妈的怎么停了,给我继续抽啊。 老板,这不是狗熊,狗熊皮厚,这小马那么瘦,我怕它受不了。 滚!你给我滚出我的马戏团。我看是它受不了,还是你受不了。 别,老板,我给你跪下来了,别赶我走,我要是一走,非饿死不可。我抽,我往死里抽它。五鞭、六鞭、七鞭......数到哪儿了? 忘了,从头再数。 老板,已经抽了它五六十鞭了。身上全是血,您看,都倒在地上了,我看它不行了。 妈的,你怎么下手这么狠啊。 老板,这可是你让我干的。 他妈的你还敢给我顶嘴。去你妈的。 哎呦,你怎么打我耳光啊。 打的就是你。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马还能给我赚钱呢,你呢,在我眼里,你连狗熊连猴子都不如。走吧,走吧,这匹畜牲看来也没有用了,他妈的算我倒霉,白忙活了,让它躺这儿自生自灭吧。妈的,下雨了,快给我开车。 男孩不知走了多远,突然下起了雨,先是毛毛雨,后来就越下越大,八月的大风也从海边一股脑地吹来,让他单薄的身体随时都有被吹倒的可能。 他躲到了一个桥洞下避雨。桥洞下还躺着一个少年,光着膀子只穿一条很脏的短裤,头发又长又乱,身上全是泥,嘴里叼着一根烟。 喂,这里是我的地盘,给我滚。 对不起,请问你见过一匹马吗? 你昏头了,如果你说要自行车,我还可以帮你。 是一匹小白马,大概有大人这么高吧。 我没有马,只有自行车,全是我从上海弄来的,大部分是八成新的,只不过车锁全给我撬坏了,你也知道,我这种车是不可能有牌照的。怎么样,是你家大人要吧,三十元一辆,男式二十八吋的,够便宜了吧。 我不要自行车,我要我的马。 白痴,我看你也是流浪汉吧。我是河南人,你呢? 我是本地人。我在找我的马。 妈的,盲流收容所的人来了,快跑吧。 赤膊少年飞快地跑了。几个穿制服的人气喘吁吁地跑到男孩面前。 小孩,你是哪儿的人,在桥洞下干什么? 我在找我的马。 我看你是个盲流吧,走,跟我们去收容所。 你能帮我找到小白马吗? 什么马不马的,先跟我们走。 我们的男孩跟着他们来到了一辆汽车前面,发现车里面有许多衣衫不整的老老少少男男女女。男孩叫了起来,你们骗人。然后他一把推开了一个人,然后向旁边的芦苇荡里钻去,一会儿就无影无踪了。 在另一段海堤上,一队女民兵披着雨衣正在巡逻。 队长,你的对象真不要你了。 他嫌我脸黑。 真没良心,我们每天守在海边,脸不晒黑才怪呢。 好了,别瞎说了,今天晚上有台风要来,当心点。 队长,你看,那边是什么东西。 提高警惕,我们去看看。 怎么是匹马,混身是伤,全是血,是鞭子抽的,一定是从马戏团里逃出来的,真可怜。快,把我们的药箱拿来,好的,给它敷上点药,用绷带给它伤口绑上。当心,它疼着呢。好,轻点,它在发抖,马戏团的人也太狠了。 对,男人全不是好东西。 它眼睛睁开来了,它在流眼泪,就象人一样,看得我也要流眼泪了。快,水壶,给它喝点水。 它全身都是白色的,要不是受伤,它该多漂亮啊。 怎么,想你的白马王子了? 别乱说话,注意影响,看,它可真能忍啊,好了,它站起来了,站起来了。它又能走了。 在男孩的父亲看守的海堤上,来了一群人,他们是坐着汽车从市区来的,一个大胖子站在当中,后面有个年轻人给他撑着伞。胖子的脸此刻不怒自威,他整理了一下一尘不染的衬衫,然后高声地对四周满身泥水的人们说——你们瞧瞧,在这种关键的时刻,关键的大堤上,居然连个人影都没有,你们的工作是怎么做的,怎么向上级领导和全市人民交代啊?简直就是饭桶!把这个看守大堤的人的名字记下来,扣他一个月的工资,留职查看,以敬效尤。 领导,那我们再到前面一段大堤去看看? 说话的年轻人突然看到另一个领导向他使劲地挤了挤眼睛,一付非常滑稽的样子,年轻人还是没明白,于是那人急了,忙说——前面那段大堤就不必了吧,那么大的风雨,领导也辛苦了,先去饭店里吃顿便饭。至于前面,是一队女民兵,绝对没有问题的,要不,我们用望远镜看看,也一样吗。 说着,他把一架有着长长的镜头的高倍望远镜安在了胖子领导的跟前,胖子领导顺势把眼睛贴了上去,对准了几千米开外的海堤。 那是什么?在那队女民兵边上,还有一个东西。我看是条大狼狗,白色的狼狗,非常罕见,比人还大。来,你来看看。 天哪,前面大堤上是什么东西啊,虽然,有着四条长长的腿,白色的皮毛,特别是长长的脖子,还有蹄子,看上去象马———不过......不过无论如何,这的确是一条大狼狗,领导到底是领导,眼力就是比我们一般人强。 那当然,我年轻的时候,在部队里养过警犬呢。现在我的家里,还养着一大一小两条狗,全是白色的,漂亮极了。狗这东西,是人类的好伙伴啊,你们用狼狗来看大堤,的确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我很欣赏,回去以后一定要向上级领导报告,要表扬你们,而且还要推广这种办法。 领导,那我们该走了吧,酒席早就准备好了,别凉了。 好吧,走。 当他们坐上汽车远去之后,一个流浪汉从草地里爬了出来,在小屋外的屋檐下,他哆哆唆唆地找了一个看不到角落,蜷缩着身体,在凄风苦雨里躺了下来。 台风来了。 海边的小屋就象是一艘小舢板,在海风中颠簸。那些从太平洋的心脏长途跋涉几万公里的风象一个喜怒无常的小孩,突然嚎啕大哭起来,把人间的一切盆盆罐罐,都要砸得稀烂。男孩把窗和门都关紧了,自己做了饭菜,吃完后就趴在紧闭的窗前看着大海。台风之夜没有月光,外面的大海一团漆黑,只有高高地溅到大堤上的白色浪头可以看到。雨点也不断敲打着窗玻璃,连同外面波涛汹涌的怒吼,让整个小屋震得发抖。 小屋里的值班电话响了,是父亲从市区打来的。 儿子,你还好吗?爸爸过几天就回来,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今天晚上要小心啊。 父亲的电话挂了以后,男孩就趴在窗台前睡着了。他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匹小白马,在草地里吃草,然后向汹涌的大海奔去。 敲门,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男孩惊醒了。他打开了门,连同一阵风雨,这个故事里的小白马冲了进来,它看不清,一下子把男孩撞倒在地。男孩看见小白马,一把紧紧地抱住了它。他关了门,让小白马弯下腿躺在地上,然后轻轻地抚摸着它伤口上的绷带。 是谁打了你? 男孩又哭了。 台风刮了一整夜。 几天以后,台风终于过去了。 小白马,你从哪儿来。是从海里来的吗?你的伤口好的很快,我给你把绷带解掉好不好?答应我,以后无论如何都不要乱跑。我的妈妈在大海里,你从海里来,你是妈妈送给我的礼物,我不能没有你。 小白马对男孩点了点头。男孩拿了一把妈妈活着的时候用过的木梳给小白马梳理鬃毛,它白色的皮毛在阳光下反射出白云一般的光泽,就象妈妈的皮肤。男孩紧紧地抱着它的脖子,对着它耳朵说,我去打水,一会儿就回来,千万别走开。 兄弟,你是哪的人啊。 安徽人。 家乡又发水灾了?到上海来讨生活是不是? 对,一直没找到事做,钱都花光了,饿了好几天,看来只能讨饭了。 别丧气,眼前就有现成的食物。看到那匹马了吧,从台风刮好以后,我已经饿着肚子观察了好几天了,你有多少天没吃过新鲜肉了? 半个月了吧。 我过去在内蒙古流浪的时候,我们一大群人饿了许多天,一起逮了一匹走失了的马,然后我们把马宰掉吃了,那味道啊,别提多香了。我敢保证,马肉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肉。 你胆子真大。 瞧,这儿只有一个小男孩,他现在去给水站打水了,至少要去半个钟头,我们动手吧,我已经准备好全部工具了。帮个忙,一块儿上。 小白马。 我们的男孩绝望了。他在整个海岸线上奔跑了整整一天,最后在海堤的尽头,是个巨大的垃圾场。那里堆积着山一般高的垃圾,仿佛是一座座连绵不断的丘陵。废旧的家用电器、报纸、纸板箱、建筑工地上拉来的废料,甚至还有报废的汽车。有许多来自五湖四海的拾荒者在垃圾堆中寻找着对他们有用的东西。 忽然男孩看到了一滩血迹,长长的,带着腥味,上面叮着许多苍蝇。他顺着血迹飞奔着,见到了一堆骨头,有几根长长的,然后是一圈大大的肋骨和一个马的头骨,最后是一整张的马皮,白色的皮毛,没错,就是我们这个故事里的小白马。在马皮旁边,是一口大锅,锅里煮着马肉,飘出了香味。两个流浪汉正狼吞虎咽着一条煮熟了的马腿。 夕阳把男孩的脸染成红色,他的睫毛发出金色的反光。大滴大滴的眼泪象雨水一样挤出了他的眼眶,砸在那一滩血迹上,于是,血化开来了,越来越淡,变成了美丽的橙色。 男孩低下了头,捧着小白马的头骨离开了垃圾场。 男孩独自一人在海边的小屋里,灯光暗淡,摇晃的灯把他瘦瘦的影子投在泛黄的墙上。他感到自己身体里正发生着一种奇妙的变化,一种说不出的东西正从他骨头的深出钻出来,遍布他的全身。于是他回过头来,看了看墙上自己的影子。影子在变,他抱着马的头骨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男孩突然发现自己的皮肤变白了,而且变得毛茸茸的,怀里的马头骨不见了。他想要爬起来,却办不到,只能从床上滚下来。他站了起来,但不是用两条腿,而是四条长长的带有蹄子的腿。他要开门,但却感到自己已经没有手了,只能用头把门撞开。男孩向草地里的咸水池奔去,他发现自己用四条腿奔跑的速度比以前加快了许多,他奔到了水池跟前,平静的池水就象面镜子。在这面镜子里,男孩看到了自己——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匹马,一匹小白马。 男孩饿了,他低下了头,吃起了青草,他第一次吃这种食物,用牙齿细细地咀嚼着,他这才感到草是多么地美味。他畅快地在草地里撒开四蹄奔跑起来,他感到了作为一匹马的幸福,跑累了,男孩就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在水池里洗了一个澡。他在水池里浸泡着,看到远处走来了一个男人,是父亲,父亲回来了。男孩向父亲奔了过去。来到父亲的面前,他想要说问候的话,但喉咙里只能发出马的嘶鸣。 父亲以惊讶万分的目光注视着他,然后父亲从腰带上解下了皮带,狠狠地抽在了男孩的背上,男孩立刻就倒在了地上,父亲又不知从哪弄来一根绳子,绑着男孩的马脖子,牵着他到小屋里去。 儿子。儿子。 父亲大声地呼唤着儿子,却没有回答,只有身后的白马不断悲哀地嘶鸣。男孩说不出话,他想告诉父亲,儿子就在这儿,但父亲还在不断地寻找着儿子。最后父亲对自己说,妈的,这小崽子又到哪儿玩去了,他晚上一定会回家的。至于这畜牲吗,带到牲畜市场上卖了。 男孩死活都不肯跟父亲走,于是父亲又用皮带抽打着他,直到身上全是血,才被父亲带走了。 牲畜市场上有各种人和畜牲,猪、狗、牛、羊、兔、鸡、鸭、鹅一应俱全,就是没有马。人们操着不同的方言在交易着,男孩的四条腿于是有了些发抖。父亲把他牵到一个贩子跟前,先让贩子看货。那家伙用手扳开男孩的嘴,看了看他的牙齿,又仔细地摸了摸皮毛,敲了敲他的腿和蹄子。 太瘦小了。在我们老家,这种马最多只值这个数。他对父亲伸出了五个手指。 你没有搞错吧,这匹马全身这么白,一定是纯种的,我当兵的时候也骑过马,你别唬我。 结果他们讨价还价了半天,最后终于成交了。父亲把男孩交给了贩子,男孩回头看着父亲,大眼睛里又落下了眼泪。父亲拍了拍他的马头,说,你啊,还真有情有义,不过,做畜牲,就是这个命,认命吧。 父亲走了,他又回去找儿子了,男孩目送着父亲远去的背影,一阵阵地嘶鸣。永别了,爸爸。 贩子大声地说,别他妈的哀嚎了,现在你就是我的了,我要怎么样就怎么样。来,跟我走。 他把男孩带到了一间马厩里。然后从一个火炉上,用铁钳钳着一块烧得通红的铁,他微微一笑,我要给你留个记号。接着他把那块烧红的铁送到了男孩的马屁股上。男孩感到了一阵嘶心裂俯的疼痛,它竭尽全力地嘶鸣着,前后腿乱蹬,但是全身都给关紧了,动弹不得。男孩疼地晕了过去。 快来看啊,从蒙古运来的纯种马,多漂亮,看,你看它屁股上的标记,它的爷爷的爷爷是蒙古王爷骑过的,假不了,绝对的王室血统。 喂,老板,你说的太玄了吧,就这么瘦的一匹马。 你不懂,这马耐力好着呢,再往上推,它的祖宗还是乾隆皇帝的坐骑呢。成吉斯汗听说过吗?就是那个杀了几百万人,摆平了苏联的大亨,他当年跨下的马啊,全是单传,好马那都讲究计划生育,只生一个孩子,瞧,这匹马,就是成吉斯汗的马的直系后裔,全世界只有它这一匹,其他的全是杂种。 这么说,这匹马那么有来头,价钱一定挺贵的吧。 不贵,就三千块。就三千啊,除了我这儿,上哪卖这么好的马啊。 好,三千就三千,我买。 于是,男孩又有了新的主人。 主人的家大得惊人,三上三下,门口有只巨大的狼狗,还有好几个保姆。然后主人把狼狗和男孩都关在一个小院子里,主人对狼狗叫了起来——上啊,这可是匹纯种的蒙古马,上,跟它比试比试。 狼狗张开了它的血盆大口向男孩扑来,他一时手足无措,前胸就让大狼狗给咬了一口,立刻就血肉模糊了。 咬的好,给我咬。主人站在楼上饶有兴致地看着。 男孩没有办法,只能用两条前腿去踢,居然还踢到了狼狗的脑袋上。 好!这就叫泰森大战李小龙,够刺激。我的小马哥,上啊。主人的热情越来越高。 狼狗被激怒了,它掉转了方向,冲到了男孩的后面,狠狠地咬住了他的屁股,并且咬紧了不放,血象喷泉一样冲了出来。男孩狂乱地跳着,就是甩不掉狼狗,最后他竭尽全力地用两条后腿踢开了狼狗,然后用力地一跳,居然跳出了高高的围墙。 妈的,快追。 在主人的指挥下,狼狗也一气越过了围墙,追向了男孩。 男孩在田野中奔跑着,身上留着血,洒了一路,狼狗就循着血迹和气味追了上来。男孩虽然撒开了四蹄没命地跑,可是身上的伤使他越跑越慢。他跑到了海边,跑上了大堤,眼前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滩涂,身后的狼狗继续不知疲倦地追来。 男孩跑入了滩涂,跑了很久很久,身后的狼狗也不见了,但他还是在跑,他要去看大海。终于,男孩见到了大海,灰色的大海,和天一样的颜色。男孩跑进了大海,海水淹没了他的蹄子,长腿,还有胸口。渐渐地,海水到了他的脖子,男孩继续向前奔跑,他感到自己的四蹄已经离开了泥土,而是悬在了水中,就象是飞行。 海水淹到男孩的眼睛了,他看到了一片灰色的天空。然后他见到的是灰色的海水,咸涩地让他眼睛疼痛起来。再接下来,他就什么都看不到了,一片黑暗中,忽然闪了一道亮光。 男孩终于见到了妈妈。 --------------------------------------------------------------------------------------- 一封家书 --------------------------------------------------------------------------------------- 天终于黑下来了,营房门口挂起了灯笼,巡逻队出动了。士兵小乙在地上匍匐前进,避开所有的人和灯火,他小心地越过了高高的栅栏,然后向山下飞奔而去。在这北国群山中的十二月,南方人小乙穿着薄薄的棉衣和铁甲,被北风吹地发抖,他只有飞快地跑着才能保持体温。 他很快就翻过了一座山头,这时他听见了狼叫,一头狼的影子映在山脊上,轮廓分明,狼看见了小乙,却只是一个劲地叫,也许它已经饱餐过一顿死人骨头了。那年月的确是狼的天堂,小乙把手握紧了腰际的刀柄,加快了步伐。他必须赶在天亮前办完所要办的所有事情,并赶回军营,否则就糟了。他更不能一去不回,如果当了逃兵,家人肯定要被关进大牢。不断飞奔着的小乙开始喘着粗气,浑身是汗,尽管这气温低得足够把人冻僵。 又是一座山头,山颠的明月却特别地圆,使他不由自主地多看了几眼,于是他很自然地想起了家乡的妻子翠翠。他们结婚的时候都只有十七岁,还没有孩子,第二年小乙就被征兵的拉走了。翠翠虽然只是个普通的农家女,但在他们村也算是最漂亮的女子了。两年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她,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想让翠翠知道,他还活着。 年轻的小乙已经两年没碰女人了,连女人什么味都忘了,只记得翠翠那个鲜活的身体,一个白得有些晃眼的轮廓,至于细节,他只在梦中才能快乐地回味。他不是没有碰女人的机会,当部队攻入某个敌人的村镇时,通常指挥官总是默许士兵奸淫掳掠的。他从不干这种事,当他的战友们扛着尖叫着的女人从他面前经过,他会痛苦地闭上眼睛,因为他想到,如果战争发生在他的家乡,那翠翠也会经历和这里的女人一样的遭遇。 现在他是去给翠翠写信的。这个念头从他刚到前线就有了,却从没象现在这样强烈。但他刚来的时候人家告诉他最多一年贼党就会被消灭,很快就会回家的。可所谓的贼党的势力似乎越打越大,越打越强,而皇上的军队却已经死了好几十万,双方在这片贫瘠的群山中来回地打拉锯战,留下的就是无数的乱葬坑。他现在正走过一个巨大的乱葬坑,没有墓碑也没有封土,分不清敌人还是自己人,都是层层叠叠的白骨,和残缺的肢体。现在是冬天,如果是夏天这里会出现鬼火,这鬼火浩浩荡荡,仿佛要把整个大山都烧光。 他小心地摸了摸怀中沉甸甸的银子,这银子让他每晚睡觉都心惊肉跳。他告诫自己这银子千万不能丢,这是他足足花了半年的时间,历尽九死一生才凑齐的。因为他听说驿站可以为人捎信,但收费特别贵,每十里收一两银子,小乙的家乡离此地有一千八百里,所以需要一百八十两银子,这价钱比今天的EMS还贵许多倍。其实古代的驿站只有两种职能,一是接待官员,提供食宿,差不多相当于今天的政府招待所,二是传递政府公文,相当于现在的机要通信局。至于民间的信函业务,则是从不办理的,所以古人写情书只能通过动物来传递,比如鱼和大雁,还有鸽子。怪不得李清照要感叹“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不过,那几年兵荒马乱,皇帝把百分之九十的财政开支都投入到了与贼党的战争中,剩下的自然要归天子的日常所用。所以,象驿站这样吃皇粮的单位就穷得连工资都发不出了,于是,为了解决吃饭问题,就需要搞第三产业和多种经营,于是,就秘密地开展了代客捎信的业务,通过遍布全国每一个县镇的网络优势为民服务,当然由于是违法的业务,万一被中央领导发现要掉脑袋,必须要地下经营,所以成本就高了,这叫风险成本嘛。 为了凑满一百八十两银子,小乙干了许多让他晚上做恶梦的事。其实他所做的不过是那时侯当兵的干的最起劲最普遍的事———发死人财。也就是从战死的人身上偷钱,这样丧尽天良的事不论古今中外都是严格禁止的,一经发现立刻就地正法。但真正到了那种年月,谁还管它呢,被抓住算我倒霉,反正在战争中是今天不知道明天的。如果没给抓住就能在战争的间隙光明正大地享乐一番,要是可以活到退伍的那天,带着这些钱回到家乡也够下半辈子了用。 小乙头一回干这事是在一场小冲突之后,在荒野中留下了五十几具双方的尸体,而我方的指挥官也送命了。活着的人发疯似地剥光了死人的衣服,寻找着一切值钱的东西,小乙呆住了,他感到恶心。突然一个老兵对他说:“小乙,你不是想给家里写信吗,快动手吧,有了钱就能写信了,别怕,也许这人活着的时候就是个抢死人钱的老手呢。”老兵拉着小乙趴到了一个差不多和小乙同样年龄的对方士兵的尸体上,老兵摸遍了死人的全身,什么都没有,老兵骂了一声“穷光蛋”,就转移了目标。终于,他有了收获,他和小乙一同翻开了一个胖子的尸体,那家伙胖得惊人,一定是有钱人家的子弟,他们从胖子身下找到了一个荷包,包里有十两银子,老兵很慷慨,分给了小乙一半。从此,老兵就带着小乙干了许多这种事,每次小乙都浑身发抖,但只要他们还活着,在每次作战后都会有收获。直到有一天老兵在摸一个死人的时候,那人居然没死,垂死挣扎地戳了老兵一刀,一起同归于尽了。那天小乙有些疯狂了,他其实很恨那个老兵,是老兵让他干这种没良心的事的,以至于让他欲罢不能了。小乙剥光了老兵的衣服,在老兵的裤腰带里找到了一百两银子,这全是老兵从死人身上抢来的,小乙向他吐了口唾沫,把银子又塞到了自己的怀里。后来小乙成了这方面的老手,虽然他时常地在忏悔。但他从不打活人的主意,比如抢夺老百姓的财物,乃至于杀良冒功,尽管这些事同样在军中盛行。 现在他终于凑满了一百八十多两银子,颤颤危危地向山下跑去。月光照在他脸上,他的脸还象个孩子。 下雪了,终于下雪了。转眼间北风夹着漫天遍野的雪花从他耳边呼啸着刮过,但他什么都听不见,只听见自己的心跳。 总共三个山头,他都翻过去了,终于他见到了那个山谷中的小镇子。镇子很小,许多房屋都是残垣断壁,空无一人,只剩下几十户门窗紧闭,毫无生气的样子。他来到一个挂着块“代客写信”的招牌前,小乙大字不识一个,他只能从招牌上画着的一支笔的图形才隐隐约约地看出来。他用力地敲门,敲了很久,才有个留着两撮鼠须的老头开了门,老头骂着:“哪里来的催命鬼,三更半夜不让人睡觉。” 但当老头看见是一个当兵的时候,老头就不敢说话了,他结结巴巴地说:“军爷,我们家是良民,不通匪。” “我要给我媳妇写信。”小乙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银元宝塞在了老头手里。 老头在昏暗的灯光下铺开了一张信纸,准备好了文房四宝。老头说:“你管你念,我管我写。” 小乙说:“翠翠,你还好吗。”然后他沉默了半天。 “下面呢?” “下面我忘了。”在来之前,小乙早就准备好了要对翠翠说的话,他每天晚上睡在营房里就想着这些话,虽然很长,但是小乙居然能一字不差地都背下来。但现在来到了这里,心里头“砰,砰”地乱跳,一下子全都忘光了。小乙着急了,他抱着头竭尽全力地想,却想不出半个字。 老头说:“接下来还是由我给你写吧,这些年,老头我几乎天天都给那些当兵的写信,内容几乎都是从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放心吧,我写的信,保证让你满意,更让你媳妇满意。” 小乙点了点头。 于是,老头差不多是不假思索地写着,一会儿,整张信纸就布满了老头那歪歪扭扭的字迹。但在小乙眼里,依然如天书一般神奇。老头把信从头到尾念了一遍,小乙非常满意。又给老头加了几钱碎银。然后请老头开信封,先写小乙家乡所在的州县和某某乡某某村,然后是名字,老头说不能写“翠翠收”,这样送信的人看不懂。要写大名,小乙不懂什么是大名,于是老头问清了小乙的姓和翠翠娘家的姓,在信封上写着“罗王氏亲启”的字样。落款是“罗小乙”。 “行了吗?”老头问,他有些得意。 “慢。”小乙抽出了刀,老头脸色变了,以为当兵的要杀他,于是给小乙跪了下来:“军爷,你可不能卸磨杀驴啊!” 小乙不是这个意思,他用刀割下了自己的一缕头发,足有五六寸长,放在了信封中。然后又用毛笔在信纸的背面画了一个人,一个戴着头盔,穿着铁甲的人,就是小乙自己,又画了一个女人,那是翠翠。当然,他画得既不写实更不写意,象是儿童画。 老头笑了,然后老头熟练地把信装入信封,用火漆把口给封上了。小乙接过信,居然向老头磕了个头,然后飞奔着跑出了小镇。 大雪越下越大。 小乙把信揣在怀里,贴着心口,那儿有一道伤疤,从右肩直到左胸。带着十二月的一阵寒气和雪花的信紧紧贴着他的伤口,于是一股刺骨的疼痛又开始折磨他了。他停下来喘着粗气,捂着胸口,汗珠布满了他的额头。那道伤疤,是在一场激烈的战斗中落下的。那时小乙刚到前线不久,他们突然受到了敌方大队铁甲骑兵的冲击,眨眼之间,五千人的队伍象是遭到一阵台风的袭击,躺倒了一大半,血把天空都染红了。一个大个子骑兵浑身是血怒目圆睁,马蹬上挂着二十多个人头,举着血红的大刀向小乙劈头砍来,小乙吓傻了,几乎没有反应,眼睛里只有一大片红红的血色。完了,他逃不了了,正准备着被别人一劈为二的时候,他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了翠翠的那张脸。于是他弯下了身子,躲过了那一刀,然后一枪刺入了大个子骑兵的肚子,骑兵的肚肠流了出来,好长好长,似乎永远都流不光,小乙麻木了,他不明白自己就这么轻轻一捅,一个刚才还生龙活虎的人,同是爹娘养的皮肉,就象泥巴一样烂了。他就这么看着对方的肠子慢慢的慢慢的流到了自己的身上。骑兵居然没有感觉到自己的肚子被人钻了个大窟窿,还在挥舞着大刀砍死了好几个人,最后一刀没了力量,勉强砍在小乙的胸口。骑兵从马上栽了下来,倒在地上不断地骂着脏话,直到被割去了首级。小乙也倒下了,被抬了回去,却没有任何医疗措施,他的伤口裸露了好几天,血不断地往外流,他以为自己肯定没命了,却没想到过了半个月伤口自行愈合了,他又能归队打仗,只是一遇寒冷伤口就会钻心地疼。 月亮已挂在了中天,子夜时分寒气逼人,小乙强忍着疼痛穿过山谷,越过一条结了冰的河,来到一条宽阔的官道上,驿站就在官道边上。高大的房檐象个县衙,却是破破烂烂的,阴森地立在那儿。 驿站里有一个值班室,日夜都有人,他来到门口,却听到里面却传出了女人的尖叫声。那声音特别地撩动人心,让小乙回想起了什么,脸上一阵发热,好久没听到过这种声音了。小乙故意在门外徘徊了好一阵,门里的声音却好象一浪高过一浪似地滔滔不绝,直到这潮水渐渐地平息下来,他才敲了敲值班室的门。接着传来一个男人洪亮的声音:“谁?” “来寄信的。” “半夜里寄什么信,明天早上再来,我睡觉了。神经病。” “大哥,我把银子都带齐了,就行行好吧,我是当兵的,是从军营里溜出来的。” 门开了,一个彪形大汉赤着上身给他开了门,一把将小乙拉了进去,把门又关上了。房间里点着一堆炉火,让小乙浑身都暖暖的。屋子里有张床,在厚厚的棉被里鼓鼓囊囊的,露出了一截女人的长头发。 “有什么好看的,小兄弟没讨过老婆吧。”汉子一边穿衣服,一边拍着小乙的肩膀。 “不,有老婆,我就是来给她寄信的。”然后小乙取出了信。汉子看了看信封上的地址,他居然还识字,然后翻出本簿子,也就是资费表,算了算路程和资费:“一百八十两银子。” 小乙把所有的银子都拿了出来摊在他面前,汉子点了点钱,说:“正好。”其实还多出了几两。汉子取出一个印章盖在了信封上,就算是政府公文了。他说明天早上就有一班驿马要出发去州府,一起把这封信带出去。 “谢谢大哥,三更半夜打搅您了,您的大恩大德,小乙没齿难忘。”小乙激动地给汉子拜了一拜。 “得了得了,我老婆还等着我办事呢,快回去吧。” 小乙走出房间,离开了驿站,身后却传来汉子洪亮的嗓音:“小兄弟,路上小心,有狼。” 小乙听了之后,鼻子一酸,眼泪哗哗地流了出来:“大哥,我永远都忘不了您。”他的声音回荡在夜空中。他又踏着雪走过官道,越过那条河,走进山谷,路过小镇,他又在那个老头的门前拜了一拜,然后他步入了群山之中。现在山野间都已经成了一片银白色,他的头盔和铁甲上也都沾满了雪。他不断哈着气,跺着脚,在身后的雪地里留下了一长串的脚印。 军营里的伙食太差了,顿顿都是发馊的小米饭,让他又累又饿,他左手捂着胸口,速度明显不如来的时候,但依旧在全力地跑着。其实他真不愿意回去,在这大山里,他随便往哪一躲,然后找机会逃回去,谁都抓不到他。可是他不能连累翠翠。 他吃力地翻过一座座山头,又见到了乱葬坑里的一大堆白骨,他已竭尽了全力。他很困,想睡觉,可他明白,在下着大雪的山野中,一旦睡着了,就永远也不会醒来了。他不知从哪来的力量,想到了还有回家的可能,于是他又振作了精神跑了下去。 东方已经出现了一线白光,天空呈现出了一种美丽的紫红色,就快要日出了。他无暇欣赏这壮丽的日出,因为军营已在眼前了。庞大的军营里有好几万人,几千个银白色的帐篷星罗棋布蔚为大观,除了巡逻队外都仍然沉浸在梦乡。他成功了,现在回去时间正好,他们还没起来,没有人会知道他去过哪儿的。 小乙高兴地翻过了军营的栅栏。 一年以后。 翠翠打扮地非常漂亮,坐在家里唯一的一面小小的铜镜前,她已经二十一岁了。两岁的儿子安静地躺在床上睡着了,儿子是小乙走后第九个月生下来的,也许就是他临走前的那一夜的作品吧,可怜的小乙还不知道他自己已经有了儿子了。她今天就要结婚了,她要改嫁给村里的光棍阿牛。半年前,邻村的一个断了条胳膊的退伍老兵告诉她,小乙已经死了。阿牛早就对翠翠有意思了,但阿牛是个非常老实的人,虽然是个很能干的强劳力,人却长得很难看,所以没人愿意嫁给他。阿牛知道小乙的死讯以后,跪着对翠翠说:“嫁给我吧,我会把你们母子俩照顾好的,我会把小乙的儿子当成我自己的儿子一样。”那年晚上天空挂着一轮新月,阿牛有力的大手紧紧握着翠翠的手,让她有一种安全感。 翠翠一开始没有同意,她天天以泪洗面地考虑了一个月,终于心里那道堤坝还是崩溃了,那时候二程先生和朱夫子还没出世,寡妇改嫁也不算稀罕。她同意了。 过一会儿阿牛就要带着财礼和花轿来接她了。她的脸上挂着泪珠,她忘不了小乙。 “罗王氏。谁是罗王氏。”门外传来了一阵吆喝声。 “罗王氏,从来没听说过有这个人。”翠翠对自己说。 门外又传来村里教书先生的的话:“罗王氏,不就是翠翠吗?不过,她明天就不叫罗王氏了。” “翠翠,有你的信。”教书先生敲着翠翠的门。 翠翠非常奇怪,她还不懂什么叫信。门口站着一个骑着马,穿着政府制服的人:“你叫罗王氏?” “不认识,我叫翠翠。” “她的大名就叫罗王氏。”教书先生在一边说。 骑马的人把一封信塞在了翠翠的手里,然后扬鞭走了。翠翠茫然地拿着信,不知所措。教书先生看着信封的落款叫了起来:“是小乙,是小乙给你寄来的信。” “小乙?”翠翠仿佛见到了什么希望。 “快拆开来看。小心点,拆有火漆封口的地方。” 翠翠照着他的话拆开了信,取出了信纸,但她不识字,看不懂。她只认识小乙夹在信里的那缕头发,乌黑乌黑的,还残留着小乙身上的那股味道,这味道只有做妻子的才能闻出来,并且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头发,这味道,翠翠在梦中已摸到过,闻到过许多回了。她把小乙的头发紧紧贴在自己的脸上,仿佛就是自己的生命。 “先生,能给我读信吗?”翠翠恳求着教书先生。 “好的。”他开始读了。 “翠翠,你还好吗? 我想你。我在这里过得很好,我们打了许多大胜仗,打死了许多贼党,我们自己的伤亡是微乎其微的。贼党就快要被我们消灭光了,战争很快就会结束的。我所属的部队离敌人很远,很安全,我也活得好好地,我还长了好几斤肉。我们这的伙食和城里人吃得一样好,营房又干净又暖和,棉衣很厚,我还从没受过伤,生过病呢。你一定要放心,我不会有事的,我福气大,就算我们部队全都死光了,我也会活着回来的。翠翠,你寂寞吗?我每晚都梦见你,等我回来的时候,我希望你和以前一样漂亮。没有人欺负你吧,如果有,我回来一定要他的命。今年的收成怎么样?我们家的老母鸡杀了吗?不用省,想吃就吃吧,只是别在下蛋以前杀。我们家的两头猪呢?下过仔吗?有的话,把小猪养好。现在天气冷,睡觉的时候多盖点被子,你一个人有困难,请村里的乡亲们多帮帮忙,别不好意思。翠翠,告诉你,我立了军功,救了将军的命,将军答应等战争一结束,就封我做官,到时候,我会坐着轿子回来的,你就会过上好日子了。等着我,一定要等我,翠翠,保重。 小乙” “没有写落款的时间。”教书先生说,“一定是小乙请人代写的,翠翠,你真有福气。” 翠翠却在哭。她夺过信纸,还看到了信背面小乙画的他们两个人的图形。她哭得更厉害了,她躲到了屋里,把头埋在儿子的身边哭着,儿子惊醒了,不解地看着年轻的母亲。翠翠对儿子说:“孩子,这是你爹来的信,你将来一定要识字,要能自己看懂你爹的信。”翠翠紧紧抱住了儿子。 门外,阿牛迎亲的队伍却来了,刺耳的喇叭声传遍了全村。阿牛今天特别高兴,一副新郎的打扮。“翠翠。”他跨进了门。 翠翠面带泪痕地站在阿牛面前,轻轻地说:“阿牛,对不起,我不能嫁给你,小乙给我来信了,他还活着,活得很好,他很快就会回来的。对不起,阿牛。” 阿牛沉默了,他的嘴唇动了几下,却始终没说话,他一动不动地站了许久,终于一把扯碎了新郎的衣服,然后狂奔了出去。 第二天,人们发现了阿牛上吊自杀的尸体。 小乙那天把这封信叫给驿站以后的第二天,驿马就把信放在公文中一起带到了州府。那里的驿站一看这封信的收件人是个村妇就知道是封家书,但那年月都要讲点职业道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算了。只等下一班到南方去的邮驿,可是那时候的公文绝大部分都上京城,所以一等就是三个月,等来了一班去四川的公文,其实这所谓的公文也不过是某个将军写给老婆的家书罢了,虽然四川离小乙家乡相距很远,但总之也算是南方,就一起带了出去。邮差骑着马过了黄河,到了京城,又翻过了秦岭,走上了难于上青天的蜀道,历尽无数险山恶水,足足走了三个月,换了十多匹马才到了成都。成都驿站在一个月后又把这封信转到了渝州,也就是现在的重庆,在那儿上了一班邮船,走长江的水路。到了白帝城,有个被贬又被皇帝召回的诗人上了邮船,诗人气宇轩昂地站在船头,两岸的猿猴不停地叫着,只用一天工夫就穿过三峡到了江陵,于是他写下了一首脍炙人口的诗。诗人离开了船后,船速又放慢了,又花了三个月时间过武昌的黄鹤楼,湖口的石钟山,当涂的采石矶,润州的金山焦山,从那里入大运河,过了姑苏城外的寒山寺,直到杭州的钱塘江边。杭州驿站收下了信,可由于富春江发大水冲坏了驿路,只能走海路,于是上了一班去广州的邮船,在海上飘了两月才中途下船,直奔小乙的家乡了。总共花了一年时间,这在当时已经算是快的了。如此算来,一百八十两银子也不算贵。 又过了十八年,小乙和翠翠的儿子二十岁了,简直又是一个小乙的翻版。翠翠还给儿子张罗着讨了新媳妇,如今翠翠也做婆婆了。翠翠早就卖掉了猪和鸡,每天没日没夜地织布,然后到城里卖钱,就是为了供儿子从小在教书先生的私塾里念书,儿子很聪明,十岁的时候就会把小乙的信全文一字不差的念给翠翠听了。尔后几乎每天晚上翠翠都要儿子念一遍那封信,她百听不厌,儿子一天不念信,她就好象生活中少了点什么。儿子长大了,翠翠却因超负荷地工作未老先衰了,她只有四十岁,却象五十岁的人,满头白发和皱纹,她的年轻美貌也只能成为记忆了。 她从没有改嫁,她在等小乙,一等就是一辈子。 “翠翠,你看谁回来了?”教书先生对她说。一队人正敲锣打鼓地向她家走来,“是小乙,”翠翠叫了起来,“是小乙当了大官回来了。” 她兴奋地迎了上去。却不是,尽管这骑在马背上的这张脸是那么与小乙相象,是儿子。儿子进京赶考中了状元,衣锦还乡了。 但翠翠却似乎不认识儿子了,她一把抱住他,叫着小乙的名字,她从怀里取出了多年来一直深藏着的信:“小乙,你终于回来了,这么多年了,我好想你,看,这是你写给我的信,我们有个儿子,还有了儿媳,很快就会有孙子的。我们的儿子很有出息,他进京赶考了,他会中状元的。” “娘,是我啊,我中状元了。”儿子说。 “你是小乙,你做大官了。” 翠翠疯了。 十八年前,小乙在驿站里寄完了信,赶在天亮前回到了军营。当他翻过栅栏,以为万事大吉的时候,却发现部队正整装待发,准备在天亮前偷袭敌军。监军在点名,正好点到小乙的名字,小乙高喊了一声:“到!”他匆匆忙忙地跑向队列。 “站住,你迟到了。”监军严厉的说,“根据军法第六条第三款:出发前点名有迟到者一律就地正法!来人,把他绑了。” 小乙被五花大绑起来,他想叫,他想说自己只不过是去给媳妇寄了一封信,但他的嘴被破布塞住了。他被押到了阅兵台上,他看着下面白色的雪地上站着黑压压地好几万人,都鸦雀无声。 这时太阳升起了,从东方,在山巅之间,那轮火红的东西象是个出生的婴儿一样升上天空,小乙想:我要是有个儿子就好了。太阳越升越高,照亮了他的脸,忽然他飞了起来,高高地飞了起来,他离地面越来越远,他见到地下躺着个没有脑袋的死人,那就是他自己。鲜红的血溅满了雪白的地面,象一朵冬天的梅花,特别美。拿大刀的刽子手把他的人头高高地举起。 小乙飞得离太阳越来越近了,他突然想到了驿站,大约现在,邮差大哥已经带着他写给翠翠的信出发了吧。 一路平安,我的一封家书。 --------------------------------------------------------------------------------------- 殉 --------------------------------------------------------------------------------------- ——“青铜三部曲”之一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 这是采诗官们记录下来的《七月》的第一句。胡丁他们也在七月流火下的田野中汗流浃背地唱着这首歌,他们羡慕着这首歌里的农夫,因为他们连农夫都不如,他们是奴隶。 西周的太阳似乎比今天的更毒辣。胡丁赤着上身,他的背脊宽阔而黑亮,成行的汗仿佛永远也排不干他体内的盐份。 当他们唱到“春日迟迟,采蘩祁祁。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时,胡丁偷偷用眼角余光瞄了一眼远处那些采桑的女奴隶们。歌里唱得没错,采桑女们都很害怕那些到野外来打猎,祭祀或者干脆就是寻欢作乐的贵族公子们会突然坐着马车飞驰而来将她们中的一个掳去。 忽然,胡丁真的看到有两辆马车和一队士兵来到了田野中,采桑女们都惊慌失措地四散而去,但最后还是被全部围住了,她们全都跪在了一个峨冠长袍的贵族家臣脚下。家臣锐利的目光扫视了一圈,把其中一个最漂亮的采桑女带走了。胡丁忍不住紧捏着拳头站了起来。 但另一架马车却来到了胡丁他们中间,一个军官踩着侍从的背下了马车,与这里的管事耳语了几句。然后,军官象挑一匹马或是一头牛一样,在他们黑亮的肌肉上摸一下,捏一下,又检查了他们每个人的牙齿。最后,他把胡丁带走了。 胡丁被装进了一架牛车上的木笼子里,随着车夫抖动缰绳,他突然全身乏了力,象一只待宰的羔羊,闭上了眼睛。 那天晚上,越女在一架由白纱笼罩着的马车上进入了一扇巨大的石门。她被带到一座雄伟而结构复杂的大殿中,花了很长时间才穿过偏门里一道长长的回廊,才到达第七座配殿。在那儿,越女被安置在一个宽敞干净的房间里。 他是谁?谁会有那么大的排场和豪宅?越女一夜都没睡着,她猜不出那个人到底什么样。她一直蜷缩在一个角落里,注视着那扇门,她已经想好,一旦那个人闯进来,她就立刻自杀。而在这里只能上吊,曾有一个采桑女同样也是被掳走,后来又送回来了,但回来的是具吊死的尸体,那样子把越女吓坏了。 可这一夜就这么平静的过去了,什么也没发生。第二天一早,一个衣着华丽的妇人进来给越女送来了一件新衣服和一碗饭一碗汤,并告诉她可以自由活动,只有不越过最后一道黑色石墙。 越女完全糊涂了,但饥饿使她抓起饭碗就吃了。这是大米,香喷喷白滚滚穗香四溢,南方的酋长进贡给周朝的大米。和她故乡江南吴越的水田里出来的大米一模一样。自从她来到这只长麦子和黍的地方,每天不是为天子采桑就是织布,白米饭或是一口肉一滴油只是梦里才有的。现在还有一碗猪肉和骨头熬成的肉汤,飘着一层厚厚的油,等到饭碗汤碗都底朝了天,她还用舌头搜刮了一阵。 越女以为自己是在梦中呢,她又把自己身上又臭又脏满是窟窿的旧衣服换了,穿上那件丝绸的新衣服。这就是她每天采桑养蚕,取丝织布出来给士大夫和贵夫人们享用的东西。她实在无法理解,于是走出了房门。 这儿大得出奇,有数不清的房间,还有许多披着盔甲的武士和美丽的女奴。越女穿过似乎永远也走不完的宫殿,来到一座清澈见底的小池塘边,许多锦鲤鱼正快活地游着。一个老人坐在河边上钓鱼,老人穿一件黑色的长袍,腰间佩着块美玉。他的姿势气定神闲,就象从昆仑山上下凡的神仙一样。老人钓起了一条鱼,然后却把鱼又扔回了水里。 “老爷爷,为什么把鱼又扔回去了?” 老人抬起头,看见了越女,怔了一怔:“你是新来的?叫什么名字?” “越女。”她心里有些忐忑不安,“老爷爷,你是谁啊?” 他就是周公。 孔子说,周公是除了周文王外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周公的名字叫姬旦,他的父亲就是周文王姬昌。他的哥哥叫姬发,也就是推翻商纣的周武王,而难得的是姬旦与姬发是同一个娘生的。周武王死时,继位的周成王姬诵还太小,于是,周公便责无旁贷地摄政天下。 之后伟大的周公又完成了三件大事,第一件便是大名鼎鼎的周公东征,平定了武庚领导的殷商遗民的大规模叛乱。第二件是营建东都,迁商的遗民于此便于监视,奠定周朝八百年的基业。第三件是分封制,与欧洲中世纪有异曲同工之妙,他自己封于鲁国,却终身不就国,尽心辅佐成王,成就了成康盛世的伟业。于是五百年后有一个鲁国的老人,坐在牛车上进行漫长的旅行,向他的学生们讲述着伟大的周公一生的丰功伟绩。 这是一座石砌的城堡,数千块巨大的石条精确地堆积在一起,高大坚固,象一只伏击猎物的猛虎静卧在关中平原。在城墙下,胡丁见到了几百个与他一样烙着奴隶印记的人。 一百步开外,放着三张犀牛皮甲。军官让胡丁与另一个奴隶比试箭法,胡丁的对手来自以善射而著称的东夷人。东夷人把那张大弓拉成了个标准的满月,那形象就如甲骨文中“夷”字的写法,一个背着弓的人。然后,羽翎箭离弦而去,穿透了三层厚厚的犀甲。 当对手的身影从他身边掠过时,他觉得所有的人,甚至每一块石头都在凝视着他。在沉重的呼吸中,他接过那张大弓,拨动了紧绷的铉,这声音让他想起了什么。然后他猛地甩了乱草般的头发,看了一眼目标,接着弯弓,搭箭,拉铉,放箭。箭离铉时激起的风掠过他鬓角,他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现在整个城堡中鸦雀无声,胡丁的这支箭正中对手先前射中犀甲的箭的箭尾,并把它推出了犀甲,而胡丁的箭正在原来对手的箭的位置上。 当天晚上,胡丁第一次独自睡在一间房间里,从石头开出来的小窗口可以看见城堡外的千里沃野与满天星斗。 胡丁的故乡在北方的草原。他总是骑一匹红鬃的烈马,背一张巨大的弓,箭袋里插二十支狼牙箭弯弓射大雕。那时他是自由的,但他并不知道什么是自由,直到他成为奴隶。 战争总是出人意料的,其实胡丁并不是犬戎的骑兵,他只是充满了对南方的好奇,独自从河套平原沿黄河南下。正当他第一次接近渭河平原的地堑时,三百名周军包围了他,把他当作是掉了队的犬戎骑兵,他在射完了全部的箭后,被俘虏了,成为了一名奴隶。 五年过去了,他无数次在梦中会到自由的世界,今夜也不例外,但这回的梦里多了一副盔甲,和一面火红的军旗。 那天晚上的星空是灿烂的,也是神秘的。从最高的楼阁上可以遥望到远方灵台上的风幡。夜观天象的人们正在那儿忠实地记录着星空中发生的一切。 越女在楼阁最高一层的一张竹席上跪坐着,她正襟危坐的姿势表明她已明白,坐在她面前的老人正是她的主人。是的,她是作为伟大的周公的第七十二位姬妾而被选到这里的。 她不敢说一句话,因为伟大的周礼规定,作为最小的姬妾,没有夫君同意绝不能擅自说话,违礼是一种比杀人更大的罪过。她正为白天的无礼而暗暗担心,她悄悄看了一眼,发现周公也在看她,就象欣赏一件南方进贡的艺术品。在星光的笼罩下,在这仙镜似的琼楼玉宇中,越女沐浴后的长发被晚风拂起,撩动了周公的某些回忆。 周公紧盯着她,然后他把腰间的玉佩解了下来,交到越女的手中。这是许多人一辈子梦想却得不到的荣誉。 周公轻轻地说:“永远都象现在这样吧,就如同这块玉石一样,永远都完美无暇,不要怕,没有人会破坏你的纯洁的,你将比天地更长久。” 越女听不懂这些话的意思,只是诚惶诚恐地磕了个头。 周公伸出了手,想要抚摸越女的脸,但他又把伸出的手收了回来。他太老了,他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无奈地叹息了一声,然后离开了这里,只留下越女一个人,独自捧着玉佩仰望神秘的星空。 许多年以后的又一个夜晚,有一个来自鲁国的老人也面对着完全相同的一片神秘的星空。 这个我们都认识的老人仰望着星空,对弟子们说:“在所有的星辰中,最光辉的一颗,是周公。” 西周的太阳照射在胡丁的脸上。他和十七名奴隶骑着马列成一排在城堡外的原野上,那时的中原,马车是军队的主力,由于马鞍直到很久以后才发明,所以骑马在当时是一项极难的技术。 胡丁觉得太阳是那么光芒四射,天是那么蓝,他明白,根据伟大而仁慈的周公的命令,每一年都会从王家的奴隶中,选出一批最勇敢忠诚,能骑善射的勇士,还给他们自由人的身份,编入周公的禁卫军,保卫这位伟人。胡丁觉得这是神送给他的礼物———自由。 “叮!”一支响箭射上天空,赛马开始了。 虽然跨下的这匹马实在比不得当年的红鬃烈马,但这没关系,他天生就是马背上出生,马背上吃奶,马背上长大。他感到四周一切都在疾速后退,,包括飞驰的骑士们。他遥遥领先,前头一马平川,只要继续骑下去,他会甩开所有人,跑出关中,一直跑回大草原去。但他停了下来,因为他的眼前忽然间仿佛出现了一个人,那人的眼中炯炯有神,长须随风摆动,黑色的长袍上佩着柄长剑。这是一个古往今来最伟大的人物,他赐给了胡丁以自由的机会。胡丁改变了主意,他不愿就这样可耻地逃跑,为了伟大的周公,他要留下来。于是他再度超过了所有人,飞速返回了城堡,这时他发现正有一队士兵准备出发追捕逃跑的人。 又过了一个月,胡丁至少摔倒了十八个彪形大汉,与七只猛虎十只豹子搏击。他在等待自由的一刻,至少他能从失败者们的目光中看出来。军官告诉他们,明天要进行最后一场比试,胡丁很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不知怎么,当他独自一人在石室中,就总是想起与他同在一个庄园的最漂亮的那个采桑女来。她好象叫越女吧,是从南方来的,可是她竟然被他们带走了,不知到了什么鬼地方,那些可恶的王公贵族们,与伟大的周公相比,简直是群畜牲。胡丁在心中暗暗立下了誓言,如果能获得自由,一定要找到越女,把她从苦难中救出来。他兴奋地一夜没睡。 越女来到这里已经有一个月了,除了第一天见过周公一面以外,此后就连周公的影子都没见过。她一个人在房中,房外不断有人来回走动,好象有什么重要的事。 越女端详着周公送给她的玉佩,美极了,就如越女自己。玉佩上刻着一种奇妙的花纹,仿佛是有生命的物质,在灯光下反射出瑰丽神秘的光芒。是怎样的手才能雕刻出如此美的东西,其实这是南方的酋长的作为贡品进贡给周公的奴隶刻的。而越女,也是贡品。 过去越女住在越绝山下,水田后的大山中是鬼怪出没的林子。那些被屈子写进诗里的山鬼其实都是非常可爱的。她们身段窈窕,批着石兰叶子做成的罗裙,在山涧中哼着山神的歌谣。她们只要折下一只花扔在地上,立刻就会有小伙子从村子里遁着馨香来到山中,从此就再也没回去过。越女也曾想做一个漂亮的山鬼,但现在不同了,她要为伟大的周公服务。周公的伟大仁慈会让越女为他做任何事都是幸福的。 突然门被推开了,一个家臣匆匆走进来,他看了越女很久,才坐下来说话。 在那一片星空下,身材高大的孔子对他的弟子们说:“周公一生都在追求人才,发现各种人才,并重用他们,你们谁知道他对他儿子伯禽所过的一句话?” “然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犹恐失天下之士。”一个新弟子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 “颜回。” 巨鼎。 这个比现存的司母戊大方鼎更大的巨鼎是如此美丽而庄严。从铸范中灌烧出来的精美花纹充满了一种神圣的美。这上千斤重的庞然大物含铜百分之八十四,含锡百分之十二,含铅百分之四。这种绝妙的配方和技艺是当时世界上最伟大的艺术品,青铜时代,这是以它的名字来命名的。 三千名筛选出来的奴隶和更多的士兵围绕着巨鼎。在鼎的三足下放着一大堆柴薪,一个军官将其点燃,火焰熊熊燃烧。而鼎内则盛满了水,一会儿,鼎内的水便沸腾了起来。 那种景象只有商周时代才能见到,在旷野中,在一座坚不可摧的石头城堡前,千万奴隶和士兵围绕着一堆疯狂燃烧的柴薪和一只巨大的青铜鼎。没有亲眼见到是无法理解“鼎沸”这个词的含义的,所以我无法理解,但胡丁能理解。 最后的这一项比赛很简单,谁能在鼎内游上一圈还能活着回来就算成为优胜者。 这是自杀,但对于奴隶们来说,这并不重要。四个时辰以后,鼎边烧焦的尸体已堆积如山,散发出一股浓烈的味道,飘出很远还能令人作呕。但是,还是有三百名幸运儿活着从鼎里出来了。 当胡丁带着满身皮开肉绽的烫伤从鼎里爬出来时,他筋疲力尽地从喉管里挤出了几个字:“感谢伟大的周公。” 三百个赤身裸体,伤痕累累的人互相支撑着排成了一个方阵,齐声赞颂着伟大的周公。一个军官高声向他们宣布——— “伟大的周公在昨天晚上不幸因积劳成疾与世长辞,根据周公早已立下的遗嘱,本次竞赛的所有胜利者将要为伟大的周公殉葬。” 沉默。 军官扫视了他们一遍:“感谢伟大的周公赐与你们殉葬的荣誉。” 周公的葬礼是那个时代空前的。 胡丁的膑骨和锁骨各被钉进了青铜钉子,然后被五花大绑起来。其它的三百人也一样,他们被扔进了一个大坑,胡丁是最后一个被扔下去的,所以他被叠在了最上面,得以见到了那具硕大无比鲜艳夺目的棺椁,伟大的周公就在里面长眠。 接着,胡丁又见到成百上千的猪,牛,羊,马被推入另一个大坑活埋。然后是一百具高贵的马车,再是一百八十个漂亮的木箱子,自然胡丁猜不出箱子里装了多少来自天南海北的奇珍异宝。 胡丁尽管无法动弹,他还是尽量抬起脖子,他看到土坑边还站了一大群人,为首一个看来就是当今天子了。嚎啕大哭的天子后面是各国的诸侯,还有文武大臣们,最后是无数的士兵和平民。胡丁还是头一会见到天子和那么多贵族,他想向天子打招呼,大叫了起来,其实大坑里每一个人都在大叫,所以他的声音立即就被吞没了。胡丁只见到天子在放声大哭中念了一篇长长的祭文,虽不明白什么意思,但也感到那祭文一定是惊天地泣鬼神,万世流芳。 祭文念完,天子擦眼泪擦了好久。然后大坑边堆起了许多柴薪,难道又要弄个大鼎来烧水?但胡丁想错了,他见到了一个女子。 那是谁啊?那身富丽堂皇的衣裙和头上的凤钗及云鬓,就象个王后,不,比王后还漂亮。她的腰际还佩着一块美丽绝伦的玉佩。那女子身段窈窕,昂着胸,一步步走到那堆柴薪中间。胡丁从没见过这么美的女人,气质高贵神圣,凛然不可侵犯,如同从昆仑山上走下来的西王母身边的女神。这绝不是人间可有的,难道是女神也被周公的伟大功德所倾倒,下凡来为他送葬来了。 突然,一把火扔到了柴薪上,烈火猛地腾空而起。顷刻间火焰包围了她,那镶着日月星辰,山川河流与无数宝石的宫袍立即被火舌卷起化做飞烟升上天去。而她的神情却仿佛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她平静,沉着,在烈焰中,嘴角始终保持一丝微笑,这使她的双颊在瞬间更加红艳动人。 突然,胡定看出来了,他对火中的女子大叫起来。她不是什么女神,她就是那个采桑女,被掳走的女奴隶,那个叫做越女让胡丁睡不找觉的女人。胡丁想站起来,他多想手中能多一张弓和一支箭,哪怕立刻射死她,让她免受火烤之苦也好。可青铜钉子在他的锁骨与膑骨中牢牢钉住了他,他只能大声地吼叫,用尽全力扯动吼咙,忽然他什么也叫不出了,他的声带被自己叫破了。 此刻的越女已不再是过去的她了。她神圣地在烈火中伫力,当火焰刚刚爬满她全身,即将吞噬她光亮的皮肤。在这个瞬间,她是最美的,红通通的身体毫无遮掩,撩人心魄,就象是涅槃中的凤凰。但这仅仅只是一个即逝的瞬间,接着她的满头青丝都化作了一蓬火炬,这景象只能在地狱或天国中才能看到。随即,整个的人都被火焰吞没了,消失在红色与黑色中,一股浓烟如灵魂出窍一般冲天而去。这种感觉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姑且称之为美吧,一种死亡的美。 胡丁什么声音也发不出,他布满血丝的眼睛和放大了的瞳孔中装满了眼前的烈火和火中的人。在他的瞳孔中,火中依然是那个采桑的越女,她的脸完美而生动,她在唱着《七月》。 突然一大片泥土撒到了他的眼睛里,瞳孔里的越女也随之而消失了。他想拨开泥土,但动不了,接着又是一大块泥土撒在脸上,塞住了他的嘴和鼻孔。他什么也看不见了,什么也听不见了,连空气也与他隔绝了。 终于,当整个世界都与他隔绝时,胡丁永远地坠入黑暗中了。在黑暗中,他见到了越女。 “老师,天已经亮了。” “是啊,我们还得继续走。”孔子又从沉思中走了出来。 “老师,周公的故事讲完了吗?”子路问道。 “是的,周公的葬礼是他生前亲自安排的,和他的一生一样,是完全合乎于伟大的礼的。总之,周公是个伟人。” 说完,孔子感到饿了。于是牛车继续前进,在艰难的大道上压出两道又深又长的车辙。 --------------------------------------------------------------------------------------- 祭 --------------------------------------------------------------------------------------- ——“青铜三部曲”之二 引子 血是这样一种东西,它蕴涵着力量,蕴涵着生命,蕴涵着灵魂。它居住在你的体内,它象大江大河一样奔流不息,使你的生命得以力量,使你的肉体和灵魂永远保持活力。所以,不论从科学还是宗教,甚至是哲学的角度来看,血都是神圣的,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历史才布满了鲜血。这些血来自一个个肉体,也来自一个个灵魂,这些灵魂正看着我们,我们其实也看着他们,血是我们和他们之间的桥梁。踏上这座血的桥梁,我们得以抵达历史的彼岸,从那一片血红中窥视我们的祖先和我们的民族。 国君总喜欢把他的宫殿布置地象迷宫那样,巨大,神秘,深不可测,在这迷宫的中央,我们的国君正与他的儿子——公子文对坐着。 十八岁的公子文象是童子鸡一样,嘴唇上覆着一层淡淡的绒毛,他的目光在灯火下炯炯有神,他平静地对国君说:“父王,我是不是快死了。” “不,孩子,你不会死的,大司命说,上天会拯救你的。”国君拍了拍儿子的肩膀,然后离去了。 “我是不是快死了?”公子文轻轻地问自己。然后,他也离开了这里,走进了迷宫般的长廊。迷宫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虽然从小生活在这里,但他还是常常迷路。据说国君这样安排是为了使敌人无法找到他们,从而赢得逃生的时间。在永无休止的长廊与甬道间,公子文绝望地倒了下来。他看上去是那么健康,生气勃勃,他是国君唯一的儿子。国君在四十岁前始终没能让他的众多妻妾怀孕,直到在大司命,也就是掌管王室宗教祭祀的官员的提议下,举行了一场巨大的祭天求子的仪式,将三百名童男子的鲜血涂满国君的全身,于是第二年,公子文终于诞生了。他五岁就识字了,十岁就会写祭文,十五岁给周天子写颂诗,他是国君的骄傲,他被公认为是这个诸侯国最优秀的继承人。但是现在,他自己都不相信了。 突然,从他的胸中又升起了一股热血,在他的气管里,就象是一群渴望跳出水面的鱼,它们在公子文的胸口跳跃着,如此快乐,其实离死亡已很近了。终于,这些不安分的血跳出了他的气管,吐在了地板上。长廊柱子上的一把火快活地燃烧着,照亮了这滩来自公子文的胸中的血,这滩血刚才还生龙活虎,现在却失去了生命,静静地躺在地板上,象一具液体的僵尸。刚开始,这些血还在火光下闪闪发光,如一块红色的丝绸,只过了一会儿,就慢慢干涸了,越来越淡,稀释成一滩印记,暗红色的,他突然觉得这血仿佛已离他很远很远了,就象是这座古老的宫殿在遥远的古代某位先祖留下来的那样。在公子文绝望的目光中,血越来越模糊了。 “我究竟还能活多久?”一个青铜时代的人,在每天都吐一口血的情况下,总是会对自己这样说的。 这座巨大的宫殿有上千间房间,每一间都蕴藏着一个秘密,这是罪恶,就象宫殿本身。公子文再一次穿过慢无边际的长廊,一切显得那样空旷,从近屋顶狭小的窗格里透进来的光亮照射着他的脸,而他的身体则处于昏暗之中。他产生了一种欲望,于是他依次打开了一间又一间的房间,过去他从不敢打开那些沉重的门,他只在国君给他划定的空间里生活,那些近在身边的地方,却依然是神秘的角落。 他来到了一个不见天日的甬道,幽暗的反光在他的面前铺出了一条路,在尽头,他打开了一闪从未开启过的门。公子文从没想到过,在这座宫殿的深处,还有一座更隐匿的宫殿。他更没有想到,宫殿中的宫殿里有一个王子中的王子。 是的,当公子文发现那个坐在竹席上的年轻人居然和自己一模一样时,他的惊讶是毋须怀疑的。他们简直就是从同一个模范里浇铸出来的两件青铜器。那个人穿着和他一样的长袍,戴着相同的冠,以同样惊诧的目光盯着他。 “你是谁?”那个人先开口说话了。 “你是谁?”公子文以同样的话回答。 “我是公子文。”那个人的回答让公子文大惊失色。 公子文后退了一步,用双手捂着疼痛的胸口,又是一口血,重重地吐在了干净的竹席上。“你怎么了?”那个人关切地向他跑来。公子文的恐惧随着他的靠近而越来越强烈,他忍着痛楚,转身就跑,离开了这座宫殿中的宫殿。 他以为这只是一个恶梦,但只可惜不是,阳光透过窗格照着他残留着血迹的嘴角。他是谁,究竟是谁,居然和自己一模一样,公子文绝望了。 这天,是公子文的新婚之夜。 婚礼非常盛大,气势辉煌,大殿里堆满了无数的酒和肉,所有的人都醉倒了,忧心忡忡的国君和大司命也露出了笑容。最后,新人被送入了洞房。 新娘是世代与王室通婚的上大夫家的女儿,她和公子文同龄,她是这里所能找到的最美的女子。在以红色为基调的新房里,她的脸被火光映得红红的,就象个果实,她已经熟透了,就等着男人来摘。她是第一次见到公子文,火光下公子文的脸上有了几丝血色,他抵挡不住新娘的目光,他靠近了她。 “你叫什么名字?” “香香。”从香香的身体里传出了一股香味,刺激着公子文所有的感官。他的手颤抖着伸向了她,当即将触摸到她的脸时,他突然象遭到了电击一般痛苦地把手缩了回来。他轻轻地说:“睡吧。” 她轻轻地褪去了衣服,把全身都暴露在火光中,于是她的皮肤一片鲜红,闪闪发光。她的身体完美无缺,象一块沉睡了千年的宝藏,正等待着公子文来开启她的秘密。显然,香香在出嫁前早就接受过这方面的教育了,她是那样从容不迫地面对一个女子总要面对的这一天,对她来说,是那样的顺利成章,天经地义。她轻轻地躺在了锦缎铺就的地上,向公子文敞开了一切。然后她又闭上了眼睛,准备忍受那快乐的痛苦。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新房里寂静地可怕,只有象征生命的火在燃烧着。香香在地上躺了很久,她所等待的那种痛苦却一直都没有降临,她很奇怪,终于她睁开了眼睛,发现房间里只剩下她一个人了。是的,新郎不见了。 公子文又去找那个宫殿中的宫殿了。 今晚在宫殿中的每一个角落,都挂着红色的布匹和灯火,为了不打扰公子的新婚之夜,宫人们都退去了,现在空旷的长廊成了真正的迷宫。公子文再也找不到那个地方了,一切都在重复,长廊之后又是长廊,房间之后还是房间,一圈又一圈,直到他精疲力尽。也许世界就是这样的一个迷宫,是一种荒谬的重复,就如同公子文身体里流动的血。血液在他的血管里重复地流动了十八年,血管就是一个人类肉体内部的大迷宫,只有不安分的血才会穿破迷宫,找到出口,比如公子文现在的吐血病。 他终于倒下了,在一个十字路口般的拐角上。 胸中有一团东西,滚烫火热,充满着力量,这是血的力量,血对自身肉体的反抗,血渴望着自由。在与血的搏斗中,公子文终于醒来了。他看到了眼前的那张脸,还以为自己在照着镜子,他笑了笑,“镜子”里的他也笑了笑。好久他才明白,这不是镜子,而是另一个人。 “你终于醒了,欢迎来到我的宫殿。”那个人是充满善意的,他的目光关切地注视着公子文,公子文伸出了手,两个人的手握在了一起。现在他感觉到不同了,自己的手是那样冰凉,而那个人的则充满了温暖。 公子文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再探究他是谁了,既然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就是一个大迷宫,那么,多一个迷也没有关系。他爬了起来,发现自己躺在一间豪华的房间里,所有的摆设和装饰都与自己的寝宫相同。他们走出了房间,一个小小的天井式庭院安静地坐落在清晨的阳光下,就和公子文的房前一样。 “昨天,你吐血了。” “是的,我快死了。”公子文平静地说,他在阳光下的脸更显苍白,这使得他与那个人有了丝微小的差别。一只虎皮鹦鹉飞到了庭院里,它停在一朵海棠花前,展示着美丽的羽毛。那个人向公子文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然后悄悄地拿了一只簸箕,然后用一根拴着绳子的小木棍把它撑起来,再撒了一把谷子在里面。不一会儿,漂亮的鹦鹉就进入了这个陷阱,那个人轻轻地一拉绳子,鹦鹉便被罩住了。那个人熟练地用绳子拴在了鸟的腿上,然后把鹦鹉交到了公子文手里。 “这只鸟送给你了,算是我们的见面礼吧。”他对公子文笑着说。他的身手矫健,活力充沛,在这里,公子文觉得自己是那么相形见绌。 “谢谢。我该走了。”公子文带着鹦鹉,走出了这座宫殿中的宫殿。这里仿佛是一个同比例缩小的复制品,一切都那么完美。 回到自己的寢宫,他在门外隐隐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哭声,他悄悄地走了进去,香香穿戴整齐,正在啜泣着。“你回来了。”香香回过了头去,她手忙脚乱地抹去了泪水,恢复了正襟危坐的样子,眼睛不敢平视公子文。 公子文把鹦鹉拴在了窗格上,对香香说:“对不起。”然后他的胸口又是一阵剧烈的疼痛,一口叛逆的血吐了出来。 香香惊叫了一声,扶住了公子文,她一时手足无措,忙乱地抱着她的新郎。公子文擦擦嘴角的血,安宁地躺在香香的怀里,从她的怀里,他嗅到了那股浓烈的香味,天生的香味,就象是为他送葬,涂抹尸体的香料味。他希望一直这样下去,就能永远都不要见到那个迷宫的现实,于是他闭上了眼睛。在一片模糊中,他感到自己的脸上忽然一热,那种温暖让他冰凉的脸颊回复了生气。这热气在他脸上的毛细孔间滚动着,奔流着,一如他毛细孔下小血管里那不安分的血。又是一滴,终于,他睁开了眼睛,他看到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正对着自己,那双美丽的眼睛离他那样近,充满着一种古老的液体,咸涩地,现在已流到了他的嘴角。又是一滴,香香的眼泪其实也带着那股香味,嘀嘀嗒嗒地溅落在公子文的脸颊。他的心头终于热了,他伸出手,抚摸着香香湿润了的脸。 他感到自己的眼眶也跟着湿润了。但是,他终于离开了香香,挣脱了她的怀抱,象只逃跑的野兽,冲入了永远都没有尽头的迷宫——他要把自己的眼泪献给长廊。 公子文跟随着国君来到城外的祭坛。今天是祭天是日子。公子文坐在自己的马车上,一年了,他第一次走出了深宫。猎猎的风卷过国君的大旗,家族的徽记在阳光下灿烂夺目,公子文是这个家族唯一的继承人。 三百名俘虏被捆绑在高大的祭坛上,每个人后面都站着一个手持大刀的刽子手。在大司命的指挥下,经过了一段复杂的仪式,接着国君向他点了点头,刽子手们的大刀就在空中掠过了一美丽的弧线。 阳光耀眼,刀光夺目。老天爷是嗜血的,这是献给上天的礼物。 一瞬间,公子文满眼都是飞起的人头,这些人头都那么年轻,许多都是他的同龄人,如果他自己在里面,恐怕也不会有人分得清的。人头们以各种各样奇怪的姿势旋转到了天空,又以各种各样的表情注视着公子文,有痛苦的,有愤怒的,有恐惧的,有忧伤的,有后悔的,有快乐的,也有平静的。这些头颅们最终又按照自由落体的规律回到了地面,三百颗,在地面上弹跳着,就象三百个皮球。然后,天空和大地都被鲜血覆盖了,当然也包括公子文的眼睛。 于是,公子文胸中那叛逆的液体又蠢蠢欲动了,它显然是受到了不远处那些痛快地奔流的同类的吸引,对它来说那太有吸引力了。公子文必须要打败它,把它永远囚禁在自己体内,但他又一次失败了。鲜血再次从他嘴里吐出,这回吐得非常远,居然奇迹般地落到了祭坛上,与三百个俘虏的血混合在了一起。它们一起快乐地奔流着,它们向太阳奔去,它们是上天的午餐。 “我们生存的时代,就是一场大祭祀,人类,不过是祭品而已,在上天面前,我们是那样脆弱,那样不堪一击,我们生来就是要奉献给命运的供品,以我们的鲜血来满足自然的欲望。”公子文把他心中所想的全都倾诉给了他面前的这个人,他感到那是另一个他,对这个人说话,有一种自言自语的快感,所以,公子文心中隐藏的一切都能对他倾倒出来。 月光洒在宫殿中的宫殿。宫殿的中央,象是有两尊同样批号的雕塑面对着面,也许他们真的是不死的陶俑。公子文对面的那个他,眼睛里清澈地如一潭井水,深深的井,在深宫之中,无人知晓的所在,清凉,诱人,倒映着凄美的月光,那同样展示了一种绝境般的美,总之,每天晚上的这次相会,他都会给公子文留下这样的印象,尽管他们几乎毫无分别。 接着,公子文看见面前的他从袖中取出了一个奇怪的小东西,椭圆形的,上面有几个小孔。既不象木头,更不是石头或金属,仔细看,才发现是陶做的。那个人把小东西放在了唇上,他和他的唇永远都是流血一样的红色,甚至胜过所有的女人。渐渐,公子文看见那双唇动了起来,那个人的嘴一呡一合,幽雅极了,同时,一阵奇特的音符,也从那个小东西里传了出来。原来那是件乐器,公子文想起来了,这件乐器是——埙。 埙的声音有些象男中音,仿佛是从一个神秘的山洞里发出来的,充满着一种厚度,泥土的厚度,因为埙是用陶土做的。泥土是平凡的,但渐渐公子文又听出了不平凡的火的气势,那旋律就象一团有节制地燃烧着的炉火,发出青色的光焰,给人以温暖,又绝不伤害到人。没错,陶器毕竟是用火烧出来的。埙声四散飘扬,整个宫殿中的宫殿都充满了一种少见的泥土的芳香,在月光的抚摸下,每个角落都好象绽开了一朵不知名的花。公子文完全沉浸于此,这令他似乎忘记了胸中那可怕的血液和那致命的吐血病带给他精神上的痛苦,他在一个个起起伏伏的音阶中放松着,听觉的,视觉的,甚至还有嗅觉的美都汇集在了埙的音乐中。这种古典的凄美,如今已几乎绝迹了。 公子文看着面前的人,他微笑着吹着埙,仿佛是一副永恒的壁画。公子文踏着埙的音阶,似乎越走越远,走出了这个迷宫,音阶越来越高,就象是踏着祭坛高高的台阶,永无止尽,在音阶的最高处,也就是祭坛台阶的最高处,那里有一个十八岁的少年,苍白凄凉的脸,血,不安分的血,布满了整个巨大的祭坛。 公子文从致命的埙声里夺路而逃,在巨大的迷宫间绝望地奔跑着,鲜血从他的嘴角喷涌而出...... 漂亮的鹦鹉被关在竹笼里,但它却日见忧伤,就和香香一样。香香独自一人在寝宫里看着孤独的鹦鹉,一个月了,公子文从不在这过夜,她依然是一个完完整整的少女。现在她的眼泪又嘀嗒嘀嗒地落在了自己的手背上,凉凉的,就象公子文那样。突然一只手按在了她的肩上,有力的手,来自一个年轻的男子,这只手仿佛具有某种魔力,一股神奇的力量深入了她的肌肤和肉体。 “跟我来。”公子文在她的耳边轻轻地说。香香是不可能拒绝的,她跟着公子文,穿过一条条无休无止的长廊,她不明白迷宫的意义,只觉得一切都是相同的,简单的重复。在令人压抑的迷宫中,她只有服从,只有忍受。于是,他们来到了那个宫殿中的宫殿。 在一间空旷的房间里,公子文又在她耳边说:“我去去就来。”然后他走进了一扇屏风之后。不一会儿,香香看见公子文又走了出来,他有些拘谨不安,坐在香香的面前,却一句话都不说。 突然,灯灭了,除了一丝极其微弱的月光,房间里陷入了可怕的黑暗。她看不清面前的公子文,一片寂静无声,仿佛自己面对的已不再有生命。香香从小就怕黑,一直都要点着灯才能睡着的,她现在浑身颤抖着,扑到了面前的男子怀中。他的胸膛是那样温暖,香香的头贴着他,能听到他体内一声声有力的心跳,她听得出他的心跳在加快,就象战场上敲起的战鼓,呼唤着男儿们勇敢地冲锋陷阵。现在这鼓声也呼唤了她面前的这个男子冲刺的欲望,怀里颤抖的女人的身体,就是他进军的目标。 “为什么不理我?为什么?”香香在他怀里轻轻地说着,她的眼泪又下来了,黑暗中,泪光却是亮的,发着异样夺目的光,宛如一串珍珠。她的手用力地敲打着男人,一个月来全部的委屈都发泄了出来,她非常非常渴望这一夜,她在心里有些恨这个面对她无动于衷的男人,但现在躺在他的怀里又觉得一辈子都离不开他了。于是,胸中突然烧起的那团火,促使她手忙脚乱地褪去了男人的衣衫......一切都在黑暗中进行,宫殿之中的宫殿悄无声息地看着眼前的这场诱人的游戏。香香终于满足了。 但是在另一个隐秘的角落,还有一双眼睛注视着她和他,那就是真正的公子文,现在你们可以明白究竟是谁使香香满足的了。月光渐渐地亮了,最终当公子文看见月光下的竹席中央那一滩来自香香的殷红的血时,他胸中的那些东西也再也忍受不住了,对于它们而言,那种红色的诱惑是不可抗拒的,公子文强忍着没有发出声音,悄悄地把血吐在了角落里。 当香香满意地睁开眼睛时,灯突然亮了,公子文穿戴整齐地站在她面前,毫无表情地说:“回去吧。” “带我去上次的那个地方,我一个人找不到。”香香终于大着胆子对公子文说了。这是在两个多月以后。 “不。”他看着鹦鹉,没有理会香香。他的鹦鹉一直都很忧伤,也许是在回忆自由的时光,他轻轻地对鹦鹉说:“你为什么不快乐?” “为什么不这样问我?”香香忍不住了,自她新婚以来,只享受过一次真正的快乐,在那个她永远也找不到的地方,接下来的两个月,她的公子文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照样从不与她一起过夜。 “对不起。”他似乎永远只会对香香说这三个字。 “我——肚子里有了。”香香终于说出口了。这是一个奇迹,仅仅一个夜晚,就使她的腹中诞生了一个新的生命。 公子文以一种忧伤的目光看着她,就象是在劫难逃地那样长叹了一口气。然后,他离开了香香,他现在必须要去那宫殿中的宫殿。 公子文再一次与那个他对坐着,仿佛在照着镜子。也许眼前的人是他的影子而已,也有可能恰恰相反,他自己只是眼前这个人的影子。也许那个人才是真正的公子文,而公子文,只不过是他自己的一场梦而已,就象这无穷无尽的迷宫。到底谁是谁的影子,谁是谁的梦,这是个亘古不变的话题,人永远也解决不了。 但是他必须承认,这个人是友善的,他们之间心有灵犀,他们共有一个身躯,共有一个宫殿,甚至——共有一个女人。 对面的人终于说话了:“对不起,明天,你就见不到我了。我不是公子文,你才是这个国家的继承人,我只是个奴隶的儿子,因为和你长得一模一样,才被大司命选进了宫来。我的任务就是做你的替身,穿你的衣服,住和你一样的宫殿,享用和你一样的权利,总之一切都和你一样。最后,我将在祭天的仪式中被处死,这样,万能的上天就会相信公子文已经死了,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再来夺去你的生命了。所以,大司命说,在我死的那天,你的吐血病就会不治而愈,因为,已经有一个替身替你去死了,冥界的生死已经平衡了。你将活下来,你一定会活下来的。明天,就要举行祭祀了,他们不会告诉你的。” 这算是答案吗?公子文沉默了,他胸口那团鲜血再一次冲了出来,高高地飞上了天空,又重重地摔下来,溅满了整个竹席。“这对你不公平。” “这是命运。”这几个字在空旷的房间里回荡着,产生了一种澎湃的共鸣,既在他们的耳边,也在他们心里,“我只是你的影子,一个影子而已。还有,谢谢你的女人给我的那一夜,我对她做了不该做的事。” “香香怀孕了,孩子是你的。”公子文必须要告诉他这个。 然后是长久的沉默,宫殿中的宫殿寂静地可怕,象被死亡笼罩了一样,他们的额头发出一丝微弱的反光。这是他们之间的最后一夜。 第二天。 正午。 阳光直射巨大的祭坛,公子文的替身躺在祭坛的最高处,他的双手伸展开来,宛如一个十字。祭坛边,大司命和他的手下在狂热地跳着舞,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涂满了狗血,脸上划着献给上天的奇特图案。国君在祭坛下的马车里饶有兴趣地观看着。 头顶的太阳象一只巨大的眼睛,瞪得圆圆的看着替身。此刻就连太阳也是嗜血的,突然间仿佛世界万物都变成以吸血为生的了,于是,血成了最宝贵的财富,价值连城,尤其是他这样的男子。他却异常地平静,嘴角带着微笑。 坛下的舞蹈结束了,一时锣鼓喧天,旌旗飞扬,成千上万的观看者从四面八方拖家带口赶来,如同赶集一样。今天是属于他们的节日,杀人是最精彩的节目,人们欢呼雀跃,掌声雷动。通常对于人类来说,观看流血的场面是最富于刺激性的,这种最古老最原始的场面,人类见识了几千年了,却永远都不会厌倦,直到今天依然对它情有独钟。这是一种宗教,不需要语言的宗教,对血的崇拜就是这种宗教的核心教义,于是在中国,就有了血的种种神秘的传说,比如人血馒头作药引子,其实这是精神上的药物,的确具有灵魂的力量。 终于,最精彩的一幕向人们敞开了,一个奴隶用刀割开了祭坛上替身的咽喉。万众瞩目,瞬间鸦雀无声,从平地,从四周的山丘上,人们静静地欣赏着,保持着禁声的纪律,人们陶醉死亡之美。 牺牲是祭祀的核心。这是古老的真理。 今天的这个核心是人,是一个人的替身。 他的咽喉有一个手指长的口子,鲜血汨汨地涌了出来,象是涓涓细流,快乐地奔流在他的脖子,胸口,手臂,全身。最后这些又都汇聚成一条山间的小溪,象在莽莽山野中千回百转,在祭坛上又变作了一条大河——“大河汤汤”,他突然想到了这一句。 正午的阳光也在快活地舔噬着血液,蒸发了许多,又流了许多,永远都没有尽头。渐渐,大河奔流到了大海里,是的,祭坛成了血的海洋,红色的大海,充满着血腥味,有些象咸水鱼的腥味。这味道迅速被空气摄取了去,传播到千千万万观众的鼻子里,让他们也尝到了人血的美味。血色的海水涨潮了,海水溢出了祭坛的堤防,从高高的台阶上流了下去,就象千万条红色的丝巾,长长的,从最高层一直披散到地面。血水在台阶上快乐地翻滚着,跳跃着,如同飞流直下三千尺的瀑布。 千万人目睹了这个奇迹。 我们必须要相信奇迹。因为在血的世界里,什么奇迹都有可能发生,他奇迹般地流出了那么多血,如果把这些血都盛入一个巨大的容器称一称重量的话,也许血的重量早就超过他的体重几百倍了。后世的史家都不相信这个故事,但是我相信,血是神奇的。 他居然还没死,从他那小小的躯体内竟流出了那么多血,他也不明白这血是从哪儿来的,他只知道自己还活着,血还在不断地从咽喉的那道小口子向外喷涌。 阳光夺目。 血继续流。在大地上铺展开来,象是一张巨大的红地毯,血液肆意地延伸着它的每一个触角,奔向那些围观的人群。终于,人们害怕了,他们恐慌不已,以为是遇到了大灾大难,上天对人的报复和惩罚,血侵入了他们的鞋子,又渗入袜子,沾满了他们的脚。接下来,是一场大逃难。那景象壮观无比,无数地人快乐地来到此地,现在又痛苦地逃离,来时一阵潮,去时也是一阵潮,潮起潮落,都取决于祭坛上的人。 天地间到处都是人的痛苦声,许多人妻离子散,许多人倒在地上被后面的人踩死,许多人被维持秩序的士兵杀死。在混乱中,我们的国君也放弃了马车,狼狈不堪地步行着夺路而逃。 这才是真正的灾难,鲜血,淹没了全国,宛如回到洪荒时代。 祭坛上的祭品却还活着,他只看到太阳,太阳突然变成了血的颜色。 “回家吧。”他对自己说。 三天三夜。 三天三夜之后,鲜血的洪水才退去。全国都充满了那种血腥味,从泥土里,从空气里。第二年从地里收割的麦子和水稻,做成粮食后,依然从米粒里发出血腥味。 人们后来找到了那个祭坛,已经毁坏了,祭坛上有一具尸体,完好无损,正是那个人。人们不敢埋他,害怕血水又会从尸体里流出来,他们把尸体给烧了,骨灰洒在了江河里。 这是贡献给上天的祭品的归宿。 大祭之后,公子文的吐血病奇迹般地好了。于是,大司命又受到了国君丰厚的赏赐。 两年后,国君因病去世,公子文继承了王位,成为了新的国君。他即位的第一天,就下令处死了大司命。 在新国君的寝宫里,鹦鹉依旧在忧伤地生活着,它从不鸣叫,似乎是对主人的抗议。新国君看着它,把手指伸到了鸟笼里抚摸着漂亮的羽毛。已成为王后的香香从后面吻了他,身后是个一岁多的婴儿,安静地躺着。 新国君把灯灭了,宫殿里传来他的喘息声......“血!”一声凄惨的叫声把香香惊醒了,原来是新国君做了一个恶梦。他满头大汗,两眼直盯着前方。他爬了起来,走在月光凄冷的大殿外,他不愿在迷宫里多待一秒。他跪在青石板上,喃喃自语:“我只是个替身,一个复制品,一个影子,一面镜子,一个副本,我存在的意义就是替公子文去死。我早就该死了。” 香香从背后抱住了他,她的手突然那么有力,她终于说出了早就想说的话:“你不是公子文,我从那次大祭后的第一天起就察觉了。” “为什么不告诉别人?” “可我需要你。”香香的手指嵌进了他的皮肤,以至于溢出了血丝。眼泪在香香的脸上尽情地奔流着,她狂烈地吻着这个男人,她已经成熟了,“我不要公子文,我不管你到底是谁,我只要你,我不能,不能,不能没有你。” 一口鲜血,从他的口中喷了出来,沾满了整块青石板。然后是香香的尖叫。 “公子文啊,你能听到吗?那天晚上,你说我不能死,为了香香,我要活着,替代你。而你则要冒充我,替我去死,公子文,感谢你做了一个替身的替身,影子的影子。这是我还给你的血,可我永远都还不清。”他用力地挣脱了香香,突然大笑了起来。这笑声阴森恐怖,整个宫殿都被笑声笼罩着。 第二天,新国君失踪了,连同他养的鹦鹉,没有人知道他到哪去了。于是,他一岁多的儿子成为了国君。 祭坛早已成了废墟,但是每天夜晚,如果你路过那儿,仔细地听,你会听到一种奇特的乐器奏出的音乐,凄惨而美丽,那是——埙。 --------------------------------------------------------------------------------------- 疫 --------------------------------------------------------------------------------------- ——“青铜三部曲”之三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獾兮? 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坎坎伐辐兮,置之河之侧兮,河水清且直猗。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 彼君子兮,不素食兮! 坎坎伐轮兮,置之河之①兮,河水清且沦猗。 ①:氵上辰下月,音纯,河坝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②兮? ②:禾在口中,音逡,粮食囤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鹑兮? 彼君子兮,不素飧兮! 采诗官子素嚅动着他女子般的红唇,把抑扬顿挫的语调象一阵风似地吹到了大殿的高处,在那巨大的横梁与立柱,不计其数的窗格,还有魏国年轻的国君(注:此魏国非战国七雄中的魏国,而是春秋时期位于今山西芮城县东北的一个小国)。 国君尽管有些讨厌子素固执的性格,但他不得不承认子素的声音具有一种特殊的魅力,能够把听者的心紧紧地抓住,彻底地俘虏,完全沉浸在一种想象中。子素一口气念完了这首歌,在尊贵的国君面前,他自然不敢用大河边那些伐木工的粗野的口气来高声歌唱。这首歌被史官记载在了竹简上,后来又被孔子编进了《诗经.国风.魏风》,后人称之为《伐檀》。 采诗官子素向国君行了礼,然后退出了宫殿。坐上他的马车,自己架着车,再次向魏国的山野奔去了。在青铜时代,采诗官在民间采集民歌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供国君娱乐,而是扮演了另一种角色——便衣警察。因为,往往只有民歌才能真正反映民心所向,反映地方实际的情况,甚至于是否有叛乱之类的情报。采诗官们把搜集到的各种民歌呈报给国君,国君就能据此而采取对策,乃至于干掉所有对国君心存不满的人。诚可谓是世界上最早的秘密警察组织了。 魏国很小,比不得晋、楚、齐、秦等千乘之国。几乎魏国的每一片土地子素都跑过了,和穷困的魏国一样,他的形象总是那样寒酸,也只有最低等的家臣子弟才会干采诗官的行当。拉车的小母马瘦弱不堪,居然奇迹般地伴着他走过三年的岁月。而他的那辆祖辈留下来的马车更是如同一件古董,一旦快奔起来,就会象散了架子一般全身颤抖,吱吱呀呀发出可怕的声音,在崎岖的大路上留下两道深浅不一的车辙。 在一片荒野中,总算见到了人烟,几十个农夫在井字型的田里劳作着,子素在田埂边下了马车,走到了农夫们中间,向一个大胡子中年人讨一口水喝。但是没有人理睬他,他感到这里的人天生就有股敌意。最终,一个女孩子给了他一瓦罐的水,那水其实很肮,还漂浮着一层恶心的油腻,但子素已经过惯了这种生活,非常感激地一饮而尽。他打量着女孩,十七八岁的年纪,脸上沾满了黑泥,看不清,只有两个眸子闪闪发光。 “请问你们这的领主在哪儿?” 女孩指着不远处的山丘上一座华丽的建筑。她始终不说话,似乎有些害怕象子素这样坐着马车来的人。子素向山丘走去,走了很远,又回头看了看女孩,发现女孩还在向他张望着,那么远的距离似乎一切都模糊了,只有她的一双眼眸异常地清晰。 子素从没有见过象此地的领主这样外貌丑陋的人,大约50岁了吧,有一副魁梧的身板,自称跟随老国君征战立过军功,领主根本就没有把寒酸的子素放在眼里,只把子素当作了一个破落贵族的子弟。子素提出想在这里多住一段时间,领主当即拒绝了,直到子素从袖中掏出一小块金子放在领主手中,领主浑浊贪婪的目光中才得到了一丝满足。 领主把子素安排到一户农奴家里暂住。只不过是一间大茅草屋罢了,一个大胡子冷淡地接待了他,给了他一个小房间。 夜里,子素怎么也睡不着,这间屋子里有一股奇怪的气味,仿佛不是属于人间的,让人有些毛骨竦然。子素突然听到了水的声音,有人在门外,他起身轻轻地推开了门,看见黑暗中有个模糊的人影在一口大水缸前弯着身子。子素摄手摄脚地靠近了几步,眼睛逐渐适应了黑暗的环境,淡淡的月光洒了进来,一个美好婀娜的曲线隐约可见,是个女子,她在干吗?他又听到了水声,是在洗脸吧,为什么要在半夜三更地洗脸。 女子察觉到了身后有人,猛地回过头来,以恐惧的目光注视着子素,那两颗大而亮的眸子在黑暗中分外夺目,如同夜空中两颗明亮的星星。子素感到这双眼睛有些熟悉,是她,白天在田里见到的那个满脸是泥的女孩。渐渐地,她恐惧的目光平和了下来,白眸里的黑眼睛象精灵般跳动了几下,似乎隐藏着什么深邃的东西。 “对不起,打搅你休息了。”她终于开口说话了。 “让我看清你。”子素一把抓住了她的手,他能感到自己手掌下女孩那急速跳动的脉搏。女孩的手象竹蓝里的鱼那样使劲抽动着,皮肤也向鱼鳞一样冰凉,但是过了一会儿就停下来了,任由着子素把她拉到了门外。在月光下,子素终于看清了她的脸,他停顿了好久才慢慢地说:“你真漂亮。” 女孩一个耳光扇到了子素的脸上。子素却一点都没感觉到疼,继续说:“为什么在白天要把泥巴涂在脸上。” 女孩又扬起了手,她的手既有女子的纤细,又有农妇的力量,在半空中,光洁的手臂被月光擦地锃亮,就象一面青铜镜子。但她终究又把手给放下了,轻轻地说:“对不起。”然后飞快地奔回屋子里去了。 她真奇怪。 谁都不知道我们魏国国君的嗜好,他有着一张贵族白皙的脸,眉清目秀,温文尔雅,尤其爱听民歌,他把采诗官带来的民歌既当作情报资料,也当作一种奇特的消遣。一到黑夜,他就下令深闭宫门,并且远离他众多的姬妾,潜入一个神秘的所在,没人知道他在干些什么。 那夜他在一个巨大的地下室里,四周的火把疯狂地跳动着,映着他端正的五官。渐渐地,他的五官有了些变化,额头沁出了汗珠,他的呼吸越来越沉重,一股腐烂的味道从地下的深出传来,令人窒息。他走到尽头,一个由木栏组成的巨大的囚室出现在眼前。在国君与囚室之间,还隔着一道坚不可摧的网,一道由竹蔑编成的密密麻麻的网,只露出一个个极其细小的孔,可以看清里面的人。一个大河边的伐木工被关在囚室里。他的周围到处都是白骨,囚室非常巨大,大得能容纳上百人,魏国的国君已经在这个地下室修筑了好几代了。 伐木工赤裸着上身,露出了黑亮的肌肉,与白嫩的国君互相映衬着。伐木工的神色极其恐惧,他站在堆积如山的枯骨间,茫然地看着竹网外年轻的国君。 “你们的歌唱得很好,子素的喉咙太细了,再唱一遍给我听。”国君模仿着子素的嗓音对伐木工说。 伐木工唱起来了,他扯开了那粗犷的嗓子,仿佛回到了大河边给贵族伐木,制作船只和车轮。他的歌声在隔音的地下室里来回震动着,回音使国君忽然觉得好象有千万人在一齐高歌,那高亢嘹亮的歌声汹涌澎湃就如同奔流不息的大河,反而让国君有了一丝恐惧。他被这歌声包围了,他在巨大的地下室里,尽管只面对一个被囚禁的伐木工,他变得不知所措,躲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 忽然伐木工的歌声停止了,他看见一群老鼠钻了出来,在白骨间跳跃着,这些老鼠又大又肥,比普通的老鼠大了整整一倍。老鼠们成群结队地向他扑来,一个个瞪大着黑亮的眼睛,如同一群可怕的精灵把伐木工团团围住。它们跳到了伐木工的腿上,爬上他的胸膛,他的双手乱舞着,恐惧地倒在了白骨中。从巨大的囚室中,传来几声清脆的枯骨断裂声,总算是慰籍了年轻的国君。 这晚,也是老鼠们的节日。 是因为那个半夜洗脸的奇怪的女孩,还是因为这间房里不祥的气氛,总之子素一夜都沉浸在一个古怪的念头中。到了后半夜,从屋子的四面八方,传来一股吱吱呀呀的声音,那是老鼠,它们在子素的席边上窜下跳,甚至还大胆地爬到他身上,直到第一缕阳光射进屋子,老鼠们才又神秘地消失了。于是他走出房间,那父女俩已经走到了田中劳作了起来。女孩的背影挺撩人的,子素就这么站着,向田野里远远地望去,女孩就象一棵在风里跳舞的杨柳。女孩终于把脸扭向这边了,但不是昨晚在月光下看到的那一张,而是一张涂满了泥土黑黑的脸,只有两个眸子还依然与昨晚一样。她是故意这样的。 中午时分,太阳在头顶竭尽全力的扩展着自己的势力,所有的人都来不及回家吃午饭,聚集在田头吃些干镆镆之类的。午饭后子素走入了农夫们中间,在一束束充满敌意的目光中,他开口了:“你们会唱歌吗?” 所有的人都摇了摇头,不和他说话,他又看了看唯一的那个女孩,脸上抹了泥巴之后,黑黑的,反而更有了些野性。女孩看着他,两个明亮的眼眸眨了几下,一种闪光的物质仿佛要流出来一样,她的嘴唇嚅动了一下,然后又立刻平静了。 “你会唱吗?”子素把头靠近了她。 “滚开。”女孩的父亲一把推开了子素,“秋儿过不了几天就要嫁人了,你别缠她。” 子素离开了他们,一个人坐在田埂的另一头看日头的消长,心里默默念着几首民歌,不禁又向田间望了一眼,却发现女孩也正扭头看着他,一触及到他的目光,女孩立刻又把头扭了回去。一滴晶莹的液体从她的头上落下来渗入泥土中,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 子素低下了头,忽然看见两只眼睛在地下看着他,那两只眼睛大大的,眼珠灵活地转动着,接着一条长长的尾巴从泥土里露了出来,原来是只大老鼠,典型的乡间田鼠,吃着香喷喷的谷子长大的,体型特别肥硕,而且一点都不惧怕人类。它在子素面前快乐地跳跃着,阳光洒在它灰色的皮毛上,仿佛给它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装饰。它离开了子素,跑到了一个大房子边上,子素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儿还有成百上千的老鼠,房子的墙根下有一个小洞,老鼠们就从那儿进进出出,把谷子搬入树林里的一个个地洞,宛如一只长途跋涉的大军。那所大房子是谷仓,老鼠们正旁若无人地偷盗着农夫们一年的收获,而看仓库的老头居然看着老鼠们的行为而视若无睹。 子素被这场面深深地震惊了,他跑到了老头面前提醒老头。老头平静地说:“人怎么可以同老鼠斗呢,我们在这里居住了几代人,用尽了各种方法,都无法消灭老鼠,一切都是徒劳的。其实在这个世界,根本就是由老鼠统治的,老鼠是我们农夫真正的统治者,尽管我们仇恨他们,但我们无力反抗。” 人类的世界是由老鼠统治的?真不可理喻,但子素又仔细地思量了一阵,才感觉到这里的人们竟是那么聪明,那么有洞察力,他们才是真正的智者。 老鼠啊老鼠,子素望着它们出神。 年轻的国君再次进入了神秘的地下室,王室遗传下来的血液在他的血管中奔流着,他就象历代先王那样,重复着这古老而危险的游戏。历代魏国的国君都被认为有奇怪的嗜好,而最大的嗜好往往是个迷,永远都被锁在历史的迷雾深处。国君继承了这种遗传基因,他在黑夜中狂热地着迷于此,在地下室中飞奔着,直到看见那具伐木工的尸体。伐木工张大着嘴,浑身是血,眼睛睁大着充满了恐惧的目光如同一种诅咒。他强壮的肌肉都萎缩了,渐渐地在腐烂,一股臭味弥漫了整个囚室。 这时国君的嘴角起了些微妙的变化,就如同猫见到了被杀死的老鼠,一种本能的满足感充溢了他的脸。但转瞬之间,他发现了什么,他的脸立刻便扭曲了,仿佛一件小孩的布娃娃玩具,随时随地都能夸张地变形。从他的喉咙里,发出一种嘶哑的回声,由一个永不见底的深渊中升起——这是绝望,一个国君的绝望。 他无力地把整个身体扑在牢固的竹网上,仿佛他自己就是一个囚徒,是自己权力的俘虏。他怔怔地看着牢不可破的竹网,但现在,在竹网的右下角,一个碗口大的破洞赫然在目,犹如一张大嘴,竭尽全力地扩张着自己的血盆大口,要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吞噬下去。国君明白,这是致命的。 在魏国巨大的宫殿里,一个黑暗的角落中,有两只明亮的眼睛在闪烁着,又是两个,四、六、八、乃至上百。一片恐惧的寂静中,卫兵们睡着了,他们没有察觉到一群小东西爬过他们的身体快乐地旅行着。一扇大门拦住了小东西们的出路,于是它们便上窜下跳地从窗格里钻出,越过空旷的石阶,爬过宫墙间的缝隙,走向自由的大门。 为首的一个是它们的国王,硕大无比,它指挥着它的军队在漆黑的深夜里衔枚疾进,军容整齐,军纪严明,彻底地鸦雀无声,一切都在人们的眼皮底下发生,一切又好象什么都没发生过。国王率领着部下逃出了战俘营,它们向往着自由,向往着战斗,它们睁大着眼睛注视着这个世界,对人的仇恨就全都在它们小小的心脏里博动着。国王要建立它的新王国,必须要彻底毁灭它的所有敌人,无情地把对立的种族从地球上消灭,这就是强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规律,尽管它们非常小,但它们是强者,永远活在人类身边的强者,它们永远都不会灭绝,它们绝对要比人类还要天长地久。国王的大军走出了城市,来到了广阔的田野,满天星斗里,它们雄心勃勃。国王一声令下,兵分十路,化整为零,去报复,去战斗———在人类社会的废墟上新建一个世界。 没有人意识到一场灾难正从黑夜的胎动中分娩而出,但它们无罪,一切的灾难,都源自人类自身。 女孩在夜里洗完了脸,子素牵着她的手,走到了田野的中央,月亮突然躲进了云朵中,子素只感到面前女孩急促的呼吸吹到了自己的脸上。他隐隐觉得这个女孩的心里所隐藏的那股野性。 “唱个歌吧。”子素轻轻地对秋儿说。 “我不会。”女孩躲开了他,用力挣脱了他的手向外面跑去,她象一只受惊了的小鹿,一路跳跃着在黑暗中奔跑,前面就象一团黑布,什么都看不到,只有一股暗夜的气息指引着方向。突然她撞到了一堵墙,摔倒在地上,才意识到不是墙,而是一个人,一个男人的胸膛,子素的胸膛才没这么宽阔呢。她爬了起来,见到了一张脸凑近了她,直到靠得非常近,她才依稀辨认出了那张极其丑陋的脸———那是她的领主的脸。 领主的脸向后靠了靠,又变得一片模糊,他好象在仔细端详着秋儿。很久才说:“你什么时候嫁人?” “明天。”她颤抖着回答。 “我要你的初夜。”领主一字一顿地说完,然后转身消失在了黑暗中。 子素在后面目睹了这一切。他终于明白,女孩为什么要在白天把泥巴涂在脸上,为的就是不让丑陋的领主看清她的脸。她就快嫁人了,而每一个领主,都享有对其领地内女孩的初夜权,也就是说女孩在新婚的第一夜将与领主共同度过,而不是她的新郎。这种天赋的权力是作为法律铭刻在国君宫殿前的青铜大鼎上的。 “你见过你的未婚夫吗?”子素在女孩的身后说。 “他是一个瘫子。” 子素沉默了半晌,月亮依然躲在云朵中,奇怪的是秋儿的脸却似乎更加清晰了。子素突然抓住她的手,掌心里潮湿了一片,手腕里的脉搏狂乱地跳着,于是那双明亮的眸子充满了他的整个的世界。 子素在田埂上醒来,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睡在这儿,刚睁开眼,他就看到一个死老鼠躺在身边。阳光下的老鼠一动不动的,就象件标本,四脚朝天身体硬绑绑的,两个眼睛睁大着,似乎要跳出眼眶。整整一天,他都没有见到秋儿,倒是老鼠见了不少,所有的老鼠仿佛都象疾病缠身似的,有气无力地觅食。到了下午,他发现大片大片的死老鼠,没有伤痕,看不出是什么死因。难道是报应? 晚上,秋儿举行婚礼了,她再也不用在脸上涂抹泥巴了,她穿着新娘的衣服,和那个瘫痪的新郎完成了婚礼。然后,新郎被领主的人架走了,新娘则被送入了领主的房间。 领主的大门砰然关闭,子素只看到了秋儿的那个模糊的背影,有一种永别了的感觉。 女孩的父亲长叹了一口气,然后独自回家了。子素呆呆地坐在地上,看着领主的房子灯火渐渐地熄灭,成为一个黑暗的轮廓。在这里住了好几天,却一无所获,子素带着烦躁的心走向了他的破马车,小母马更瘦了,能轻而易举地摸出它好几节骨头,他拍了拍小母马的背,也许往后就要娶小母马为妻了吧,子素嘲弄着自己,爬上了马车。忘了那个女孩吧,他对自己说,然后他轻轻挥了挥马鞭。 小母马没有动,它也许太累了,子素又下来看了看它,却发现小母马的嘴角吐出了白沫,眼睛闭了起来,浑身抽搐。渐渐地,它的四条腿也软了,跪倒了下来,子素看得出小母马还在拼命地支撑,它竭尽全力地想要站起来,子素也在帮它,但它终究还是倒了下去。子素松掉了它在脖子上套了许多年的绳索,伤心地抚摸着它,最后小母马还是躺在地上睁开了眼睛,那颗大眼睛闪烁着盯着它的主人,那是含情默默的眼神,如果马有人的感情,也许它早就爱上了子素,却无从表达。子素跪在它面前,象孩子一样啜泣着,最后,他看见小母马的眼睛里流出了一团温暖的液体,流到了子素的手心里,那是马的眼泪。 小母马在流完了它最后的一滴眼泪以后,死了。 它不可能是累死的,虽然它身体瘦小,但耐力一直都很惊人,而且这几天它都在休息,子素按时给它喂食,它还年轻,没有得病的征兆,一定是另有隐情。子素愤怒地回头奔去。暗夜中一团火在子素的心里烧了起来,前面什么都看不清,凉凉的风灌入他的瞳孔,于是只有冷酷的风才能被看得清清楚楚。子素不知跑了多远,终于停了下来,四周一片死寂。 在可怕的万籁俱寂中,子素忽然听到一种奇特的声音从某个角落传来———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女,莫我肯德。逝将去女,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 硕鼠硕鼠,无食我苗!三岁贯女,莫我肯劳。逝将去女,适彼乐郊。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这是秋儿的声音,标准的女中音,从黑暗的空气中传来,仿佛是用一股神秘的力量撕破了黑夜的外衣,直逼听者的灵魂。子素睁大了眼睛,却什么都看不到,双手向前摸索着,却是一片空白,就连双腿也好象不是自己的了,他感到自己所有的感觉都消失了,除了听觉。当一个人看不见,摸不着时,他的全部生命就倾注在了耳朵上,现在子素感到他的肉体已消亡了,只剩下灵魂和一对耳朵,隐藏在黑暗的深处倾听着这首歌。歌声向四面八方传去,到了天上变成了一只只受惊而起飞的鸟,扑打着翅膀向远方旅行。到了地上变成了流水,滚动着流向每一棵树,每一根草,最后渗入土地,渗入黍和麦子的根里,渗入古代的祖先播入地底的古老的种籽。 月亮又出来,子素相信月亮是被歌声召唤出来的。他突然发现月光下的村庄里,一扇扇本来紧闭着的门都打开了,神情肃穆的农夫们和他们的妻儿都披着衣服走了出来,他们顺着歌声摸索着,一齐走到了田野的中央。没有人指挥他们,他们却仿佛全都约好了似地默不作声,整齐地聚集在一块儿,倾听着秋儿的歌声。子素看到领主的房间里亮起了灯火。歌声毫无疑问是从那儿传来的。 秋儿继续唱着,忽然,一个男低音加入了进来,浑厚有力,就象是一块结实的黄土。又是一个男中音,渐渐,男高音、女高音、女低音都加入了歌唱。田野中聚集到一起的农夫们就象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合唱队,在秋儿的领唱下,仿佛在进行着一场多声部的合唱表演。子素的眼睛终于派上用处了,他吃惊地看着每一个人,他们都以同样的表情看着领主家秋儿所在的地方。他们没有愤怒,也没有哀伤,他们只有自我陶醉般地唱歌,这也许是他们唯一能自由表达情感的方式,在歌声里,才能找到一种叫做苦难的元素。 没人能想象在黑夜里这些农夫们的行为,他们似乎已不是在唱歌,而是在举行某种宗教仪式,在领主所天赋享有的一个女孩的初夜。歌声越来越响,象一团巨浪,击打着无边无际的黑夜。 在黑暗中,子素摸索着他的刻刀,艰难地依靠微弱的月光和手指的触觉,把这首后来被命名为《硕鼠》的歌铭刻在了竹简上。 第二天一早,子素发现人们居然又都跟往日一样,沉默地在田野里劳作着,好象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这真是个奇怪的地方。 一个领主的家奴跑到了田野中心,向大家大声地宣布:“领主有令,所有的人到领主房前的空地上集合,违者将受重罚。” 等子素赶到那儿的时候,那片空地上已经里里外外被围的水泄不通了,领主方圆几十里的领地内所有的领民几乎全来了,有上千人吧。子素用尽了全力已他那文弱的肩膀抵开那些农夫,好不容易才挤到了最前排,发现在一根巨大的旗杆上,挂着一颗人头,在阳光下特别耀眼,那是秋儿父亲的人头。 在旗杆下,有一块竖直的大木板,秋儿被绑在木板上,双手向左右张开,两腿却被绑在一起,整个人就象是一个十字。 领主的管家以其夜行动物般的眼睛向四周的人群张望了一圈,然后大声地说:“昨晚,我们尊敬的领主在行使他天赋的初夜权的时候,发现这个女人已经没有初夜了,也就是说,昨晚,根本就不是她的初夜,她在出嫁前,已经不是一个完整的女孩了。她亵渎了神圣的初夜,以肮脏的肉体玷污了我们领主的尊贵之躯,她将受到最严厉的处罚。” 底下鸦雀无声,每个人都屏住了呼吸,让管家的声音传遍了整个天空。管家靠近了秋儿,对她说:“如果你能说出那个夺走你初夜的男人是谁,领主就能让你活下去。否则的话,你将被钉子钉死在木板上。” 子素差点就瘫软在地上,因为那个夺走秋儿初夜的男人,就是他子素。 说出来吧,子素在自己心里对秋儿说。 他还是第一次在白天看到秋儿干净的脸,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与漂亮白皙的脸现在才显出是那么协调。她还是穿着那身新娘的衣服,嘴角带着新婚的红润,她的视线在人群中扫了一圈,最后停留在了子素的脸上。子素低下了头,他竭尽全力地躲避她的目光,但他仿佛被在光天化日之下剥光了衣服一般无处藏身。他逃不了,命中注定在劫难逃。终于他被女孩的目光抓住了,俘虏了,如同被套上了一副锁链,永远也解不开了。他盯着她,她也盯着他,好象是在玩着什么秘密的游戏,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彼此的目光,而其他所有的人都茫然无知,都在猜测着那个男人到底是谁,其实她的目光的方向就是答案了。这是他们之间的秘密,她决心要保守这个秘密,不惜任何代价。 说啊,为什么不说出来。子素心乱如麻,你不说我说了,我自己说,可是,可是那首歌怎么办?那首昨晚听到的秋儿领唱,农夫们合唱的歌怎么办?这首歌应该流传给子孙后代。我是采诗官,我有这个责任。我如果死了,这首歌也就会随着歌者的逝去而消亡,永远坠入历史的黑暗中。但,这是理由吗?这是自己苟且偷生的理由吗?子素与自己的灵魂搏斗着,他最终只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与勇敢的女孩相比,自己是个标准的懦夫。 秋儿的脸上带着胜利者的骄傲,她的沉默令管家恼羞成怒,他对家丁说了句:动手吧。 子素闭上了眼睛。 “不好了!领主出事了。”一个惊慌失措的声音从领主的房间里传出。几个人把领主抬了出来,放到管家的跟前,管家的手颤抖着摸了摸领主,然后哭丧着脸向大家宣布:“领主归天了。” 领主的眼睛睁大着,那张原本就丑陋的脸因为扭曲而变得不象是人间所有的了,他的恐惧从那张大着的嘴巴中看得一清二楚。他一定是死于非命的,这也许是上天的惩罚,或是——子素突然想到了一个可怕的字,他不敢再想下去了。 在管家和家丁们手忙脚乱地处理领主时,子素突然象一支离铉的箭似地冲了出来,跑到秋儿的跟前,解开了捆绑她的绳索,拉着她就往回跑。人们自动地让开了一条路,让他们通过,当管家发现要追赶时,人群又自动地合拢了起来,管家费了好大的劲穿过人群时,子素和秋儿已经跑得没影了。 他们象两只逃脱羊圈的羊羔一样奔跑着,两只小绵羊,惊慌失措且痛苦无助地逃离牧羊人的鞭子。奔跑似乎永无休止,前头是一片金色的麦浪,那是小麦和黍的大海,波光粼粼,无边无际,海阔天空。在麦田边,就象是站在大海边,跳水吧,从海边高高的悬崖上往下跳,闭上眼睛,跳吧。“卟嗵”,海水高高地溅起,两只小绵羊被大海淹没。突然,两只小绵羊奇迹般地变成了两条鱼,终于从陆地回到了自由的大海。 在一片高高的麦子中央,他们被随风摆动的麦穗覆盖,如同钻进了一间小小的新房。子素终于感到,她注定是他的新娘。 但子素的幸福,命中注定只有一瞬。 “我快死了。”女孩眨着闪亮的眸子,在子素的怀里说。 “不。” 子素感到自己的胸前有一片湿润,那是血,从女孩口中吐出的血。女孩的脸色苍白,却面带着笑容,她已经满足了。子素突然感到自己刚刚得到的一样东西又要失去了,命运是多么捉弄人啊,他紧紧地抱住了她。 “为什么?”子素的眼泪终于滑落在女孩的脸颊上了。 “是老鼠,老鼠。所有的人都会死的,这是老鼠的诅咒。”女孩又吐出了好几口血。 子素明白了什么,他似乎已看到了那一幅鼠疫的画面。 “但你不会,你不会死的。”女孩继续说,“所有的人都死了,但你不会。相信我的预言吧。” 她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她明亮的眸子将成为子素漫长的一生中永不磨灭的记忆——她永远地睡着了。子素的眼泪敲打在她带血的嘴唇上,渐渐地化了开来,就象一种奇特颜料的色彩。 子素埋葬了她。 子素步行着向国都走去。 国都已是死亡的世界。 子素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到处都是死人,死状极惨,而且没有外伤。就连牛马等六畜也都死了,一股刺鼻的臭味弥漫于整个城市,如同一幅地狱画卷。 他冲入了无人把守的宫殿,同样是尸横遍地。在国君的大殿上,他见到了一群老鼠,一群硕大无比的老鼠,它们整齐地排列在宫殿的两侧,就象文臣武将。在大殿的正中央,端坐着的不是我们年轻的国君,而是一只差不多有猫这么大的老鼠。它,才是真正的国王。 老鼠征服了人类。 它们化整为零到各个乡村中传播瘟疫,首先是消灭它们的同类,原先与人和平共处的老鼠被他们的瘟疫灭绝殆尽,然后是马、牛、猪等畜类,最后是人类,这一过程只有短短的几个昼夜。 子素感到了一股窒息的感觉,从这老鼠的宫殿中的每一个角落传出,他走到老鼠国王的跟前,象是一个臣子拜见君主似的。但他终于怒不可遏地向老鼠发动攻击了,转瞬之间,老鼠们被这个不怕死的家伙吓得无影无踪了。 子素在空旷的宫殿中奔跑着,他必须要找到他的国君,终于他发现了那个早已暴露出来的地下室,在那儿,我们的国君居然还奇迹般地活着,衣衫褴缕,披头散发,如同一个恶鬼。 “子素,你终于来了。”国君仿佛看见了什么希望。“我的罪过的是不容饶恕的,听我说,在一百年前,魏国曾爆发过一场鼠疫,成千上万的人死去,后来,人们花了巨大的代价,才消灭了它们,只剩下最后几十只带瘟疫的老鼠。原本是该彻底消灭他们的,但那时的国君,我的祖先,他突然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于是,他在这里修建了这个秘密的地下室,把这些致命的老鼠关在这儿,然后把他的政治敌人,或者是暗地里说他坏话的人与老鼠关在一起,让这些敌人在巨大的痛苦中死去。就这样,一百年过去了,这些带瘟疫的老鼠在地下室里繁殖后代,发展到了数百只,而被它们消灭的人也已不计其数。必须承认,我有虐待狂,当我看到那些暗地里诅咒我的家伙在老鼠们面前惊慌失措,全身腐烂而死的时候,我是多么快乐,这是一种本能,一种追求残忍的本能。自古以来,我们家族就遗传了这种嗜好,每一代国君都是如此,我们是魔鬼的家族,我们隐藏了巨大的灾难,为的就是满足我们的这种残忍的乐趣。我知道,总有一天要出事的,这些恐怖的小东西会报复我们的,一切的罪过由我来承担吧。” “没人能承担得起。”子素自言自语地说。当他再看国君的时候,我们年轻的国君已经断气了。 子素离开了国都,整个魏国已经人迹渺茫。他回到了秋儿的坟前,结庐而居。女孩预言说他不会死的,女孩的预言准了,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一个人,只有他一个活了下来。 又过了一百年,肆虐的鼠疫过去了,又有人踏上了魏国的土地耕种生活。人们发现了一个坟墓的边上躺着一具枯骨,尸骨上放着一排竹简,似乎是等着人来看的。竹简上记录了七首民歌———《葛屦》、《汾沮洳》、《园有桃》、《陟岵》、《十亩之间》、《伐檀》、《硕鼠》。 没人知道这个死人是谁。 --------------------------------------------------------------------------------------- 侯 塞 因 --------------------------------------------------------------------------------------- 当穷苍破裂的时候, 当众星飘堕的时候, 当海洋混合的时候, 当坟墓被揭开的时候, 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前前后后所做的一切事情。 ——《古兰经》(82:1-5) 一 西元2003年4月2日。 陆军中士约瑟感到自己的眼睛里一阵难受,仿佛有无数的霰弹,击中了他身体上最脆弱的一部分。泪腺自动地分泌出咸涩的液体,冲刷那些细小的沙粒。但他还是没有戴上墨镜,用手捂着嘴巴和鼻子,艰难地眯起眼睛,注视着脚下渐渐远去的沙漠。 黑鹰直升机的叶片不停地飞舞旋转着,无数黄沙被卷到空中围绕着他们,伴随着这只以印第安人命名的黑鹰向北翱翔而去。直升机的舷窗大开着,全副武装的约瑟就坐在敞开的窗边,他的身上绑着牢固的安全带,手里握着M16步枪,鹰一般的眼睛巡视着离他几百米以下的黄色沙漠。一支美军的车队正在沙漠中的公路上缓缓行驶着,他看到几十辆M1A2主战坦克和布雷德利步兵战车,后面还有油料补给车和悍马吉普车,路边还有几辆被烧焦的伊拉克T55坦克。滚滚的黄沙被车轮碾起,渐渐地模糊了约瑟的视线。 狭小的机身里总共挤了十一个人,在直升机巨大的噪音中,约瑟勉强听清了身后几个人说话的声音。他们在激烈地讨论着战争会不会很快结束,有两个人甚至还争得面红耳赤:一个人说萨达姆实际上已经死了,战争会在一周内获得胜利,他们也很快就会回家了;但另一个人却异常悲观,他认为伊拉克方面正在诱敌深入,他们盼望着美军快点进入巴格达,所有进去的美国士兵都会变成尸体。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第七骑兵团已经离巴格达不远了,或许他们很快就会见到巴格达那些巨大清真寺的尖塔了。 黑鹰忽然被拉高了起来,约瑟渐渐看不清地下的情况了,同时他也摆脱了那些讨厌的沙粒,约瑟松开了捂着嘴巴的手,难得地呼吸了一下天空中纯洁的氧气。他始终都没有说话,只是呆呆地凝视着眼前模糊的一切——自从他们开进这个国家以来,约瑟就从来没有仔细地看清楚过这片土地的真正面貌。战争已经进行到第十四天了,他却有一种奇怪的错觉,似乎这一切都是场梦,一场关于小时候战争游戏的梦。 他想让自己从梦里醒过来,但却始终无济于事,仿佛自己被关在一间黑暗的屋子,眼前所见的只是幻影。即便在战争的第七天,他亲眼目睹了自己战友的死——在那条死亡的公路上,一串子弹从某个隐蔽的地方射了出来,他们立刻趴在了地上,通过高频步话机请求空中支援。阿帕奇直升机迅速地赶到,向一栋伊拉克民房发射了导弹的,那栋房子立刻就被夷为平地——天知道那里面有没有平民。直到这时候他才注意到他身边的战友,那是一个来自南方的黑人,他的脸上有一个大洞,一些黑色的污血正在不停地向外喷涌着。显然,刚才那串子弹击中了他的脸部,这个入伍前的出租车司机当场就死了,一些血溅到了约瑟的鼻子上。约瑟依旧一动不动地贴着地面趴着,傻傻地看着黑人的尸体,他宁愿相信这只是一场残酷的梦。 约瑟的呼吸忽然急促了起来,他倚靠在敞开的舷窗边上,保险带把他紧紧地绑着,眼睛里什么都看不清,只有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那美丽的天空,或许,还有那辆白色的小轿车。是的,约瑟看到了那辆车,似乎还有轿车里露出的那双焦黑的小手。 那是什么时候?约瑟想了想,他轻轻地告诉自己:那是昨天做的一个梦吧? 那辆白色的小轿车在公路上疾驰着,迅速地接近了他们的营地,所有的人都紧张地握起了枪对准那辆轿车。约瑟隐藏在一辆军车后面,他的枪口始终瞄准着那疾驰而来的目标。他只能勉强地看清开车的人是一个魁梧的男人,车顶绑着许多个大包,谁都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在约瑟的周围,没有一个人敢站到公路上要求对方停车,他们只是瞄准着,直到轿车开到他们的面前。 不知道是谁开了第一枪,那家伙的枪法比训练的时候准多了,立刻就击中了小轿车的挡风玻璃,约瑟依稀可以看到一些血喷到了玻璃上。几秒钟以后,所有的人都开枪了,他们使用手中的各种武器,也包括约瑟。那辆白色的小轿车立刻被打成了筛子,旋即发生了爆炸,在公路上翻腾了起来,然后重重地摔在了公路边上燃烧了起来。 依然没有人敢过去,但约瑟却突然站了起来,他丢掉枪跳出了营地,冲到那剧烈燃烧着的小轿车边上。他看到在小轿车的后排座位上,正燃烧着两具尸体,一具看起来象是一个女人,怀中还抱着一个已经分不清性别了的小孩子。他们紧紧地抱在一起,面目已经完全看不清了,剧烈地爆炸和燃烧使他们的皮肤粘了起来,再也分不开了。 约瑟呆呆地站在那儿,直到战友跑过来把他拖走,几秒钟以后那辆轿车彻底爆炸了。 忽然,黑鹰降低了飞行高度,又有一些沙子进入了约瑟的眼睛。他闭上眼睛轻轻地问自己:那真的是梦吗? 二 回历60年十二月(西元680年9月)。 两匹阿拉伯猎马奔驰在麦地那城外的旷野上,他们的骑手有着共同的特征,裹着白色的长袍和头巾,与黝黑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他们都生着鹰一般的鼻子,还有黑亮的眼睛。他们看起来已经精疲力尽了,吃力地伏在马背上。而他们的马与主人一样疲倦,细长的马蹄偶尔也会因饥渴而痉挛。 其实他们来自不同的方向,一个从哈里发所在的城市叙利亚大马士革而来,而另一个则从幼发拉底河畔的伊拉克大城库法而来。他们带着干粮和水,各自走了十几天的路程,日夜兼程从未歇息过。他们各自穿过了贝杜因人放牧的草原戈壁,走过荒无人烟的内夫得沙漠,终于在人困马乏的最后关头,几乎同时来到了麦地那城外。在从北面进入麦地那的必经之路上,他们意外地相逢了,他们彼此并不相识,从蒙脸的白布上面露出各自的眼睛,互相凝视着对方,就连他们的马也停下了蹄子警觉地打着圈。 突然,那个来自叙利亚的人高声地叫了起来:“除安拉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神,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 来自伊拉克的人微微笑了笑,他摘下蒙脸的布,把对方的这句话重新复述了一遍,接着说:“色俩目。兄弟,我叫易卜拉欣,来自库法,你呢?” 叙利亚人也摘下了蒙面的布:“我叫马吉德,来自大马士革。” 易卜拉欣取出水袋喝了口水,滋润着干裂的嘴唇,他大声地说:“色俩目。我的兄弟,你来圣城麦地那干什么?” “我来找阿里的儿子,也是先知的外孙——侯塞因,为他捎个口信。”马吉德驾着马向前而去。 “我也是。” 易卜拉欣紧跟在他身边,两个人骑着两匹几乎相同颜色的马,并排着走过麦地那城外的葡萄园。他们越过了一条宽阔濠沟的遗迹,这是先知在来到麦地那五年以后修建的,在这里发生了著名的濠沟之战,胜利地保卫了最早的一批穆斯林。 马吉德和易卜拉欣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在到达侯塞因的住地之前,他们路过了先知的墓地,于是他们顺道完成了一次简短的朝觐。麦地那的街头显得平静而安逸,这里是适合人隐居的好地方,他们很不情愿地打破了这里的安宁,纵马来到了侯塞因的住处。 一个黑肤色的仆从挽住了他们的马,然后带着他们穿过一间带有水池的庭院。这栋白色的泥坯平房非常简朴,看上去就好象一个小商贩的家。在一个明亮的房间里,他们见到了仰慕已久的侯塞因。 侯塞因用他那双大和黑亮的眼睛,仔细地打量着这两个风尘仆仆的客人。马吉德似乎能从他那双瞳孔里,发现一片漂浮的云雾。侯塞因有着白皙的皮肤,漂亮的鼻子和胡须,还有保持得很好的瘦长身材。虽然他的实际年龄已经五十多岁了,但看起来似乎只有四十出头,他那张完美的脸庞据说酷似他的母亲法蒂玛——先知穆罕默德的独生女。 “色俩目,我的两位兄弟,你们从哪儿来?”侯塞因用平和的语气问道。 “尊敬的侯塞因,我叫马吉德,来自大马士革。我来是向你传递一个消息:穆阿维亚死了。” “我们的哈里发去世了?”侯塞因仰起了头,虔诚地说:“愿他升入安拉的天堂。” 马吉德咬着牙齿说:“不,他会下地狱的。穆阿维亚利用种种无耻的阴谋诡计,从你父亲阿里的手中篡夺了哈里发的宝座,他破坏了历代哈里发的规矩,他要让倭马亚家族永远世袭统治阿拉伯帝国。在穆阿维亚死了以后,他的儿子齐亚德已经在大马士革宣布继承哈里发的位子。愿安拉永远诅咒倭马亚人。” 侯塞因沉默了片刻,他依然平静地说:“马吉德兄弟,你就是来告诉我这些的吗?” 易卜拉欣忽然说话了:“不仅仅是这些。尊敬的侯塞因,我是来自库法的易卜拉欣,伊拉克已经在半个月前知道了这个消息。库法城所有的阿里派支持者,推选我为总代表到麦地那来,邀请您去库法继承哈里发之位。” “为什么?” “自从十一年前,你的哥哥哈桑被人毒死以后,尊敬的侯塞因,你就成为了先知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后代了。你是先知的外孙,你是阿里的儿子,你的血统无比高贵,除了你之外又有谁能胜任哈里发之位呢?” 马吉德高声地说道:“易卜拉欣兄弟说的太对了,尊敬的侯塞因,象你的父亲阿里那样,成为一个伟大的哈里发吧。” 侯塞因的表情忽然变得异常平静,他的眼皮缓缓地落了下来,半眯着眼睛看着这两个被太阳晒得黝黑的使者,那团捉摸不定的云雾,依然在他的目光里漂浮着。 易卜拉欣突然跪在了他的面前,泪水从他干涸的眼睛里流了出来,他抽泣着说:“尊敬的侯塞因,整个伊拉克都在等待着你,我们已经完全做好了准备,在库法在巴士拉,只要等你一到,人们就会起来推翻倭马亚人的伊拉克总督。哈里发的王冠将戴在你的头顶,我们的大军将在你的率领之下消灭大马士革的齐亚德,恢复阿里家族的荣誉。” 忽然,侯塞因伸出了那双有力的大手,把跪在地上的易卜拉欣搀扶了起来。侯塞因的手指轻轻地抹去了易卜拉欣的泪水,那些带着沙子的眼泪渗进了他指尖的皮肤,一种特别的温热。侯塞因的目光异常地安详,易卜拉欣在他的瞳孔里,发现了一丝苦涩的微笑。 三 麦地那的后半夜还算凉爽,在那间带有水池的简朴庭院里,侯塞因独自一人踱着步。一轮如钩的新月,悬挂在宝蓝色的天空中,他坐在一棵葡萄树下,仰头看着神秘的夜空。 今天中午抵达这里的两个不速之客分别来自叙利亚和伊拉克,他们带来了相同的消息和愿望。特别是那个来自库法的易卜拉欣,他几乎是哭泣着哀求侯塞因去伊拉克,历数着倭马亚人的罪恶行径,还有阿里在伊拉克和波斯的巨大威望。现在,他们两个人都住在这栋房子里,等待着侯塞因的最终答复。 在黄昏时分,伊本.祖白尔也从麦加赶到了这里,他劝说侯塞因尽快地向库法进发,以免错失了良机。此刻,整个新生的伊斯兰世界都在期待着先知唯一的外孙,无数渴望反抗倭马亚人统治的穆斯林需要侯塞因,他已不再属于自己了。 侯塞因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透过葡萄树叶的缝隙,天上的新月仿佛被剪碎了似的,这美丽而神秘的夜空,仿佛是某种暗示。他还记得自己小时候第一次记事,是在他那位伟大的外公——先知穆罕默德的怀抱里,他还记得先知柔软的胡须和慈祥的微笑。先知非常喜爱他仅有的两个小外孙,就象喜爱他的唯一的女儿法蒂玛和女婿阿里。 在侯塞因六岁的时候,他的外公穆罕默德去世了,阿里抱着两个儿子为岳父送葬。哥哥哈桑总是在哭,六岁的侯塞因则面无表情,他趴在父亲阿里强壮而宽阔的肩头,静静地看着送葬的队伍。他第一次明白什么叫死亡,只要是一个人,纵然是神的使者亦终归一死。 侯塞因在水池里舀了一瓢水,清凉彻骨的池水送入喉咙中,瞬间浇灭了白日的热气。有时候他觉得在深夜里喝一口池水,也是种莫大的幸福。忽然,他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侯塞因回过头来,见到了一个蒙着黑色面纱的年轻女人。 “马尔基娜,你怎么还没有睡?” “尊敬的侯塞因,既然你睡不着,我又怎么能睡着?”马尔基娜恭顺地坐在他身边,她那苗条的腰肢倒映在了池水中。只可惜侯塞因不再是个年轻人了,他已经五十多岁了。虽然身体还是象年轻时一样健壮,但胡须中却开始夹杂起银霜。马尔基娜是他最后的一位妻子,他们三年前才刚刚结婚,她是麦加的贵族之女,她年轻、聪明而漂亮,就象侯塞因的母亲法蒂玛年轻时候一样。他非常喜欢马尔基娜,三年来他不再亲近其他女人,只有马尔基娜能让他找回年轻时的感觉。 “你知道了?”侯塞因看着她面纱下面的眼睛,平静地说:“你是个聪明的女人,我知道我是瞒不过你的。” “你决定了吗?是去还是不去?” 侯塞因继续看着她的眼睛,那双神秘的眼睛就象天上的新月一般迷人,他不回答。 马尔基娜继续轻声地问:“库法对你来说真的那么重要吗?” “那座城市对我来说唯一重要的是:我的父亲阿里就是在那里被刺杀的,那把有毒的刀砍中了他的头部,他死在了库法。” “尊敬的侯塞因,那你为什么还要去?” “因为有无数的人们,他们是我的穆斯林兄弟,他们用生命支持先知后代的家族,他们迫切地需要我。此刻,我的生命已经不再属于我自己了,而属于这个世界上的无数生命,所以,我必须为他们而去。” 马尔基娜忽然颤抖了一下,她那可爱的影子也在水池里晃动起来。 “不要害怕,我亲爱的马尔基娜。”侯塞因在她的耳边轻声说:“这是命运给我的前定。不论最终结局如何,这条通往库法的道路,早已由安拉为我确定,我的使命便是走上这条路,不必迟疑,不必回头,这就是伊斯兰的真谛。” 一滴晶莹的泪水在她的眼眶里缓缓地滚动着。侯塞因微笑着看着她,他继续轻声地说:“你哭了?不,你应该为我微笑和祈祷才对。” 然后,侯塞因轻轻地拉下了马尔基娜的黑色面纱,一张美丽的阿拉伯女子脸庞,清晰地呈现在他眼前。 新月和池水,照耀着她的眼睛。 四 从麦地那通往伊拉克的道路,要穿越茫茫无边的内夫得沙漠,所幸麦地那是个水源充足的绿洲,他们准备了足够的水和干粮,辞别了穆斯林们的圣城,踏上了前往库法之路。 侯塞因骑着一匹白色的阿拉伯纯种猎马,背着父亲阿里留下来的宝剑,走在队伍的最前端。他穿着一件朴素的长袍,裹着一条白色的头巾,看起来和一个普通的商旅没有多少区别,只有他那双深邃的眼睛,还遗传着先知的威严和智慧。 在此之前,穆斯林.阿慕尔已经带着一支先遣小分队前往伊拉克了。但即便如此,现在跟随着侯塞因的这支队伍,总共还不到两百人。 马吉德和易卜拉欣跟在侯塞因的身后,马吉德的表情有些忧虑,他回头看着身后这支小小的队伍,似乎一场沙暴就可以将他们全部埋葬。他们都是阿里家族的亲戚,还有侯塞因最忠实的追随者和卫士,他们带着一些武器,用来防范路上可能出现的拦路抢劫的贝杜因人。 然而,他们一路上却出奇地安静,十几天来除了烈日和旋风以外,没有出现任何麻烦。时间已经进入回历61年1月(公元680年10月)了,侯塞因和他的追随者们依然行进在沙漠中,只有易卜拉欣清楚,他们离美索不大米亚平原已经不远了,有时候他甚至还能在风中嗅到幼发拉底河的泥土气味。 在走出沙漠前的最后一个夜晚,他们在一片坚硬的戈壁上安营扎寨,点起了炊烟烧烤食物。天空越来越黑,直到满天星斗覆盖了头顶。所有的人都熟睡了,只有侯塞因一个人坐在帐篷外边,仰望着天上的星星。 他忽然想起自己在一年以前,去过一次圣地麦加。在麦加的北部有一座希拉山,山上的一个山洞,是先知悟道的地方。《古兰经》上说先知曾在洞中苦思冥想,直到某个夜晚接到了安拉的蒙召,据说他见到了来自天国的哲布勒依莱,也就是《旧约全书》中的天使长迦百利。古兰经上是这样说的:“他在东方的最高处,然后他渐渐接近而降低,他相距两张弓的长度,或更近一些。他把他所应启示的启示他的仆人。”(53:7-10)。 侯塞因找到了那个希拉山上的山洞。洞非常小,只能容一个人站起来,能三个人并排躺下去。洞后有一个裂缝,空气可以流通。在那个麦加的中午,外面的阳光灼热地笼罩着一切,侯塞因闭上眼睛,静静地躺在山洞的阴影中。那里出奇地阴凉,一片黑暗里他什么都看不到,直到——他看到一团巨大的火焰。 那是在天空中飞行的武器,从某个遥远的地方呼啸而至,肆虐着穆斯林们的家园,无数间房屋和大楼燃烧起了大火,女人和孩子们在痛苦地尖叫,鲜血在肥沃的土地上奔流...... 不——侯塞因猛然睁开了眼睛,他的眼前依旧一片黑暗,只有一点光亮在前方闪烁,那是山洞口。他大口地喘息着走出了山洞,阳光又一次刺激了他的眼睛,他只能手搭凉蓬向南边的麦加城望去,圣城在阳光下发出闪闪的金光。 现在,他只能在沙漠上看到那些星星。侯塞因终于感到有些困了,正当他准备回到帐篷里的时候,一颗流星迅速地划破天空,瞬间消失在了大地的另一端。 他看到了那颗流星。 五 当侯塞因和他追随者的队伍穿越最后一片沙漠以后,终于见到了幼发拉底河的绿洲。侯塞因骑着那匹白色的猎马,站在一块坚硬的高地上,居高临下眺望河谷中的纳吉夫城。他看到在秋日的艳阳之下的阿里清真寺,那巨大的圆顶正发出金色的反光,耀眼而夺目。 ——那是埋葬他父亲的地方。 侯塞因轻轻地叹了口气,在这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的最前面,他驭着马缓缓走下高地,向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奔去。 他们来到了纳吉夫城中。二十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荒野,当阿里埋葬于此地以后,每年都有人来朝圣,才成为了一座全新的城市。人们很快就发现了侯塞因,他们看起来非常吃惊,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跑了出来,四面围绕着先知唯一的外孙。他们伸出粗糙的手,抚摸着那匹漂亮的白马,甚至还有人抚摸着侯塞因的大腿,亲吻着他的马蹬和鞋子。 易卜拉欣跟在他身后兴奋地说:“你看,尊敬的侯塞因,伊拉克人民是多么需要你。” 侯塞因却默不作声,他只是小心地牵着缰绳,不要让马蹄踩到狂热的人群。他们艰难地穿越过拥挤的街道,小心地从马和骆驼上下来,走进了巨大的阿里清真寺。 他仰望着清真寺的圆顶,整个身体象一尊雕塑那样凝固了起来。整整十九年过去了,侯塞因还清晰地记得父亲阿里当时的样子——黧黑的皮肤、黑亮的大眼睛、浓密的白色胡须、魁梧结实的身材。阿里是先知的堂弟,也是先知唯一的女婿,他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第四位正统哈里发。阿里具有阿拉伯人所有的优良品格,许多年以后一位历史学家是这样说的——“他在战场上是勇敢的,在劝告时是聪明的,在讲台上是雄辩的,对朋友是真诚的,对敌人是豁达大度的,他已成为穆斯林高贵和豪侠(futūwah)的典型人物,成为阿拉伯传说里的苏莱曼(所罗门),有数不清的诗歌、格言、训诲和轶事,环绕着他的大名而结实累累。” 但谁都没有料到,就在阿里返回库法的清真寺的道路上,一个属于哈瓦利吉派的刺客隐藏在人群中,突然跳了出来,用一把带有剧毒的刀砍中了阿里的头部。阿里很快就死了,至于刺客杀他的目的,据说是为了替人复仇。 阿里曾经留下过遗嘱——当他死以后,把他的遗体放在一头骆驼的背上,然后让那头骆驼自由行走,骆驼在哪里跪下,遗体就埋葬在哪里,这个地方就是纳吉夫。 这不是骆驼的决定,而是安拉的决定。 侯塞因一直坚信这一点。忽然,他回过头看看他的追随者们,沙漠中的长途旅行,使他们的身上都蒙上了一层厚厚的沙尘,看上去就象一群艰苦的商人。 “我们身上都脏透了,让我们做大净吧。”侯塞因轻声地说。 他们排着队进入了大净的房间,所有的人都没有说话。这里有清洁的水源,他们先嗽了嗽口,然后用水清洗鼻腔。接下来就是要清洗全身了,每个人都严格地按照从头到脚的顺序,洗净全身每一寸皮肤和毛孔。虽然听不到说话的声音,但所有的人心里都在默念着:“我为去掉污秽而作大净。” 侯塞因也闭着眼睛默念着,洁净的幼发拉底河水,在他的额头上缓缓流淌着,彻骨的清凉渗入毛细血管。那感觉就象是进入了一间纤尘不染的房间,四周只有明亮的阳光,和情节的空气。 做完大净以后,他们进入清真寺的礼拜堂,面向麦加的方向做了午礼拜。阿訇念诵古兰经的声音,抑扬顿挫地飘荡在阿里清真寺中,谁都不会怀疑,这美妙的韵文能让任何人陶醉。 他们在下午离开了纳吉夫,侯塞因依然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忽然,他回过头问易卜拉欣:“色俩目。我的兄弟,明天我们会到哪儿?” “卡尔巴拉。” 六 那真是一个梦吗? 约瑟依然在反复地问自己。保险带牢牢地绑着他,约瑟只感到自己仿佛被悬在半空中,整个身体是那样无助和软弱,似乎已不再属于自己了。那是昨天的事情了,白色的小轿车早已炸成了一堆扭曲的废铁,连同里面的人。那是一条致命的高速公路,一道通往死神的大门,那条路在纳吉夫的边上,一座激战中的城市。约瑟很早就知道了,那是什叶派穆斯林的圣城。 昨天是几号?对,是愚人节,约瑟到现在才想起来,他摸了摸钢盔下的额头,或许那只是一个玩笑,上帝的玩笑而已。 “瞧,幼发拉底河到了。” 突然,旁边有人兴奋地喊了一声。约瑟重新清醒了起来,揉了揉眼睛向下面看去。黑鹰飞得越来越低,透过一层薄薄的沙尘,约瑟看清了几百米以下的一条宽阔的河流。 这是他一生中所见到的最美的景象。 阳光倾泻在幼发拉底河上,看上去就象一条金色的腰带,在几百米以下的地方发出耀眼的反光。波光粼粼的幼发拉底河东面是绿色与黄色夹杂的平原,除了河岸以外,西面全是大片的沙漠,一支美军的车队沿着河岸的公路前进。阳光从缓缓流淌的河流表面上反射上来,就象一面镜子照亮了黑鹰的底部。瞬间,约瑟有些晃眼了,眼睛里一阵晕眩,似乎有一种从高空坠落的感觉。 直升机又拉了起来,迅速地掠过了幼发拉底河,向西北方向疾驰而去。 约瑟又看不清地面的情况了,他重新闭上了眼睛,吃力地呼吸着高空的氧气。半年以前,他还在一所大学里攻读硕士生,他读的专业是宗教史。在向军队报到前的最后一天,他完成了自己的硕士生毕业论文,论文的题目是《论伊斯兰教什叶派侯塞因与基督教耶酥的比较》。他的导师认为这个题目并不恰当,从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侯塞因与耶酥之间并不具有可比性。但约瑟并不这么认为,就象在古兰经里同样也有耶稣,只不过换成了阿拉伯语的拼写方法——伊撒。此外,还有许多《圣经》里的人物都出现在了古兰经中,比如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古兰经里叫阿丹和阿娃。拯救人类的诺亚在古兰经里叫努哈,而犹太人与阿拉伯人的共同祖先亚伯拉罕的阿拉伯名字叫易卜拉欣,先知摩西的阿拉伯名字叫穆萨,大卫和所罗门这对父子的阿拉伯名字分别是达乌德和苏莱曼。 还有,“约瑟”这个名字,在古兰经里叫做“尤素福”,一个常见的阿拉伯名字。 不过总的来说,导师还是对约瑟的这篇论文的内容表示满意,至少约瑟对历史的熟悉与掌握程度,远远超过了其他的学生。最后,导师引用了一位历史学家的话说:“作为历史上的一种动力来说,人们实际上如何看待一个事件,比他们应该如何看待那个事件尤为重要。” 当导师说完这句话以后,约瑟便坐上了前往军营的汽车。 突然,黑鹰倾斜着身体,迅速地降低了飞行高度。中尉命令所有的人都做好战斗准备,约瑟莫名其妙地颤抖起来。他紧握着枪瞄准着地面,几分钟以后,终于看清了地面上的那座城市, 从很远的地方,他就看到了一座巨大清真寺的镀金穹顶,还有三个高耸入云的宣礼尖塔,巍峨地矗立在幼发拉底河西岸的平原上。所有这一切都在阳光下发出灿烂的金光,宛如无数次梦中见到场景,让约瑟的灵魂回到十几个世纪以前的时光。 当约瑟很小很小的时候,他就做到过这样的梦,梦见那巨大的清真寺圆顶,那座白色的低矮城市,旁边流淌着一条宽阔的河流。 就是它。 直到现在,约瑟才知道了自己梦中城市的名字——卡尔巴拉。 七 在黄昏时分,侯塞因和他那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抵达了卡尔巴拉。 这是一片美丽的绿洲,在西面是黄色的沙漠,夕阳很快就在沙漠中消失了,月亮高高地升起,清冷的月光照耀着侯塞因的额头。 在这片被夜色笼罩的绿洲上,他们按时完成了一天中的第五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礼拜——宵礼。然后,他们各自钻进了帐篷睡觉。 易卜拉欣和马吉德却都睡不着觉,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总有一股奇怪的感觉,仿佛某种东西在灼烧着他们的心底。在后半夜,他们从帐篷里爬了出来,却听到了一阵磨刀的声音。 在清冷的月光下,他们见到了一个瘦长的背影——侯塞因。 先知唯一的外孙正在月光下磨着他的宝剑。 易卜拉欣和马吉德小心翼翼地走到了侯塞因的背后,轻声地说:“尊敬的侯塞因,您为什么还不休息?” “我的兄弟们。”侯塞因回过头平静地说,“等明天一早,我会休息的。” 马吉德奇怪地问:“明天一早?我们还要赶路呢。” “不,不用赶路了。” “为什么?” “因为安拉已经决定了。”侯塞因一边说一边继续磨着他的宝剑。 易卜拉欣和马吉德面面相觑,不知道侯塞因的话里是什么意思。月光照射在剑上,发出一丝夺目的寒光,易卜拉欣忍不住叫了一声:“脊柱剑!” “你认识这把剑?”侯塞因回过头来问道。 易卜拉欣点了点头:“在我少年时代,曾经见到您的父亲阿里拿着这把剑英勇作战。” “除脊柱剑外无宝剑, 除阿里外无豪杰。” 马吉德随口念了一首赞颂这把宝剑的诗。多年以后,这两句话在整个伊斯兰世界流传开来,许多中世纪的阿拉伯宝剑上都刻着这两句话。 侯塞因的目光里闪着一种特别的东西,他微笑着说:“谢谢,我的好兄弟们。你们知道吗?在穆斯林的第一次战斗中,也就是著名的白德尔之战,先知曾经亲手使用过这把宝剑,他率领三百名穆斯林打败了一千名还未信教的麦加人。” “色俩目。愿安拉庇佑穆斯林。” 忽然,侯塞因举起了手中的脊柱剑,剑光在月光下越发地寒冷而富有杀气,不禁让易卜拉欣和马吉德倒吸了一口冷气。 侯塞因冷冷地看着宝剑尖锐的锋刃,然后轻声地说:“快点回帐篷休息去吧。” 在脊柱剑的锋芒下,月亮悄悄地躲进了云朵中。 八 回历61年1月10日(西元680年10月10日)。 这一天是阿术拉日。 破晓时分,侯塞因在帐篷里睁开了眼睛,他的鼻子里似乎嗅到了一股特别的气味,那是无数人和马的气味。他从帐篷里爬了出来,绿洲的天空还蒙蒙亮着,在远方的沙漠里,他隐约看到了一大排长矛的利尖。紧接着是大队的马和骆驼行进的声音,在沙漠的另一头,他看到几百个金属头盔正在地平线上浮起。侯塞因又跑到了绿洲另一端,他又看到了许多人和马。最后他跳上了高处,手搭凉蓬眺望着四周,他看到在绿洲的四面八方,都是全副武装的军队。那些人骑着马和骆驼,扛着倭马亚家族的旗帜,已经把他们的营地围得水泄不通。 此刻,其他人也醒了过来。这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紧张地围绕在侯塞因周围,注视着包围他们的敌人。现在,他们已经完全明白自己的险恶处境了。 突然,易卜拉欣跳上了一匹马,他的手里还抓着一把弯刀,他高声地说:“尊敬的侯塞因,我去库法求救兵。” 侯塞因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只是轻轻地说了声:“小心。” 易卜拉欣点点头,看准了外面合围军队最薄弱的一个地方冲了出去。东方冉冉升起的天光照耀在绿洲和沙漠上,侯塞因和他的战士们,目送着易卜拉欣的身影消失在倭马亚人的军队中。他们看到了弯刀间的格斗和马上飞溅的鲜血,但转眼间围困的队形又恢复了正常,就再也看不到易卜拉欣的影子了。 此刻,这支倭马亚朝军队的统帅——欧麦尔,正在一块高高的沙丘上观察着绿洲里的人们。他的父亲是阿拉伯名将赛耳德·伊本·瓦嘎斯,为穆斯林立下过赫赫战功。当伊拉克总督听说侯塞因已经来到了伊拉克以后,就命令欧麦尔带领一支四千人的军队,埋伏在卡尔巴拉附近,等待侯塞因的到来。 欧麦尔的心里略微有些紧张,他明白被他围困的人是先知唯一的外孙,是前任哈里发阿里的儿子,这个人在半个伊斯兰世界都有着极高的威望,对他的任何伤害都可能引起穆斯林的大分裂。然而,也正因为侯塞因的特殊身份,严重地威胁到了倭马亚王朝对阿拉伯帝国的统治,刚刚继承了哈里发宝座的齐亚德,绝不容许有人动摇他至高无上的地位。所以,效忠于倭马亚的欧麦尔必须要这么做,无论自己是否真的情愿。 忽然,欧麦尔发现绿洲里的不到二百号人都跪了下来,他这才明白侯塞因的人正在做晨礼。 “兄弟们,让我们做晨礼吧。”侯塞因从容不迫地说,“先做小净。” “水井里没水了。”一个随从扑到绿洲的水井边,绝望地抱怨说。 侯塞因平静地说:“那就用沙子代替水吧。” 一些人飞快地跑到了沙漠边缘,幸好倭马亚人的军队并没有向他们射箭,似乎有意识地等待他们完成礼拜以后再动手。侯塞因的随从们用布包裹了许多干净的沙土,然后带回到队伍中间。他们每一个人都分到了一包沙子,然后就开始了“土净”。 他们先用双手拍打净沙一次,然后摸着自己的脸庞。再次拍沙子以后,先用左手摸右手,自手背摸到胳肘,而后转手摸肘内侧直到手腕。再以同样的方式拍着沙子,用右手摸左手,就这样完成了“土净”。 然后,他们开始面朝圣城麦加的方向,做起了清晨的礼拜。侯塞因念起了经文,带着这不到二百人的队伍做完了晨礼。 正当他们抬起头来的时候,发现围困他们的那些倭马亚王朝军队,也开始做起了“土净”。然后,四千多名士兵面向麦加做起晨礼,整个沙漠上全都传遍了古兰经的诵扬声。 当所有的人都完成礼拜以后,欧麦尔骑着马来到了阵前,他不愧为名将之子,浑身都散发着一股杀气。 欧麦尔向被包围的人们高声喊道:“尊敬的侯塞因!赛耳德·伊本·瓦嘎斯之子欧麦尔,奉伊拉克总督之命率军来此,特向先知的后代致敬。” 侯塞因并不回答,他静静地坐在他的随从们中间,似乎全然没有听见欧麦尔的话。 欧麦尔继续说:“尊敬的侯塞因,你身边不到二百个人,而我有四千人的大军,是你们的二十倍。你们的唯一出路,就是放下武器向我投降。请相信我欧麦尔的保证,大马士革的哈里发一定会饶恕你们的罪过,并保证你们的绝对安全。” 侯塞因闭上了眼睛,一个字都不说。 欧麦尔无奈地摇了摇头,他高声道:“给你们最后的期限——在太阳下山以前,如果还不放下武器投降,那我就要下令进攻了。” 说完以后,欧麦尔掉转马头回到了沙丘上,他命令他的军队死死地围困侯塞因,并随时做好进攻的准备。然后,他摸了摸自己的胡须,心里暗暗地问自己:“侯塞因会不会投降呢?” 此刻,在卡尔巴拉绿洲上的侯塞因继续端坐在中间,将近二百双眼睛注视着他,等待着他的决定。 “你们投降吧。” 侯塞因突然说话了,他睁开了眼睛,看着所有的人。人们以复杂的目光对着他,他们一直对侯塞因忠心耿耿,现在正面临着生与死的选择。 “那你呢?尊敬的侯塞因。”马吉德忽然问道。 “我不投降。”侯塞因平静地说,他抚摸着手中的脊柱剑说:“我会独自一人战斗下去。” 马吉德摇了摇头,直言道:“你会被他们杀死的,尊敬的侯塞因。” “亲爱的马吉德兄弟,当你和易卜拉欣第一次来到我的面前时,我就预感到了这一刻。” 说完以后,侯塞因对自己点了点头。他忽然想起了父亲阿里,想起了十九年以前,那条通往库法清真寺的道路。而对于侯塞因来说,他的道路是从麦地那到伊拉克,这是他的殉难之路。 马吉德大声地问:“那你为什么还要来伊拉克?” “前定——” 侯塞因缓缓地吐出了这个词。然后,他环视了一圈他的追随者们,那双黑亮的眼睛扫过了每一个人,侯塞因一一叫出了他们的名字。最后,他轻声地说:“我亲爱的兄弟们,我知道你们的忠诚和勇敢,但你们不需要为我殉难,你们的妻子和孩子正在等待着自己的丈夫和父亲回家。你们要听我的命令,放下所有的武器,向倭马亚人投降吧,我相信你们会保全性命的。” 他的眼睛里又蒙上了一层薄雾,忽然一阵风从西面掠过,黄色的沙尘抚摸着他们的脸庞。温热的泪水夹杂着沙粒,从一些人的眼睛里滑落下来,渗入那些浓密的胡须中。 九 易卜拉欣还活着。 他的身上有三处刀上和枪伤,鲜血染红了他白色的长袍。他自己也记不清是如何冲出重围的了,他向敌人最少的地方冲去,鲜血立刻溅到了他的眼睛上,红色的腥热液体模糊了他的视线。易卜拉欣什么都看不清了,耳边只听到敌人的叱骂声和刀剑的碰撞声,他胡乱地挥舞着手中的弯刀,只感到刀刃划过了许多人的肉体。跨下的战马不停地嘶鸣着,黄沙覆盖了他的脸庞,直到他再也听不到刀剑声。 这是安拉的奇迹——他突出了重围。 易卜拉欣终于睁开了眼睛,鲜血汨汨地流着,他撕裂了自己的头巾,艰难地包扎在伤口上。他好不容易才分辨清楚了方向,然后拍了拍他心爱的马,他的马懂得他的心思,撒开蹄子向东南方向的库法奔去。 安拉在看着他。易卜拉欣坚信这一点,因为他的马只用了半天的时间,就踏过漫漫黄沙,抵达了幼发拉底河畔的库法,这又是一个奇迹。 回历第一世纪的库法是一座中东的大城,是穆斯林在伊拉克的中心,无数座清真寺坐落在城中,其中也包括十九年前,阿里被刺那天将要去的那一座。 易卜拉欣来到了库法的城门口,却发现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正悬挂在城垛上。那颗人头已经血肉模糊了,不过易卜拉欣还是艰难地辨认了出来——城墙上挂着的是穆斯林.阿慕尔的人头。 在侯塞因的队伍离开麦地那之前,穆斯林.阿慕尔就作为先遣队开往了库法,现在他已经被伊拉克总督处死了。 易卜拉欣来不及想这么多了,他只知道侯塞因正被倭马亚王朝的四千大军围困在卡尔巴拉,他必须拯救侯塞因和他的将近二百名追随者的生命。易卜拉欣忍着身上的伤痛,纵马驰入了库法城中。他的出现让所有的人都感到惊讶,纷纷为他让开了一条通道,使他飞快地抵达了侯塞因支持者的聚居区。 在一间宽大的屋子里,易卜拉欣终于见到了他的伙伴们。他捂着自己的伤口,大声地喊起来:“色俩目,我的兄弟们,侯塞因被围困在卡尔巴拉了,欧麦尔率领着四千人的军队,他们要把先知的外孙致于死地。” 这间巨大的屋子里聚集着上百人,他们都曾经是哈里发阿里的部下,侯塞因在伊拉克最忠诚的支持者。但现在他们面对着浑身是血的兄弟易卜拉欣,却都面面相觑地沉默不语了,屋子里的空气一下子凝固了起来。 易卜拉欣不解地看着他的伙伴们说:“你们怎么了?难道都聋了吗?先知的外孙,阿里的儿子,我们尊敬的侯塞因被倭马亚的军队包围了,他和他的随从们正危在旦夕。亲爱的兄弟们,快点行动起来吧,库法城里至少有一万名阿里的战士,只要时间来得及一定可以打败敌人。请拿起你们的武器,骑上你们的战马,带上你们的誓言和忠诚,前往卡尔巴拉营救尊敬的侯塞因吧。” 回答他的依然是沉默。 片刻之后,终于有人说话了:“易卜拉欣兄弟,你看到城门口悬挂的人头了吗?那是穆斯林.阿慕尔,侯塞因的先遣队,他已经被伊拉克总督抓住斩首示众了。” “你害怕了?”易卜拉欣的瞪大了眼睛看着那个人,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对方并没有回答,而是退到了人群的后面。易卜拉欣踉跄着在四周走了一圈,他注视着每一个人的眼睛,但没有一个人敢正眼看他。他们缓缓地后退,甚至还有人发出牙齿间颤抖的声音。 突然,一个人大着胆子给易卜拉欣送上了一盆水。 但易卜拉欣一把就将水盆摔碎了,陶瓷破碎的声音是如此地刺耳,让屋子里所有的人都捂上了耳朵。 “你们忘记了自己的诺言了吗?”易卜拉欣大声地说:“库法人,你们食言了!” 库法人缓缓地低下了头。 “我为你们感到耻辱。” 然后,他飞快地跑出了屋子,骑上了他心爱的马,独自向库法城外冲去。他只感到自己的泪水,在飞驰的马背上流淌着。 十 夕阳照射在卡尔巴拉的沙漠和绿洲上。 离欧麦尔规定的最后期限不远了。在侯塞因的身边,依然围拢着那支将近二百人的队伍,他们没有一个人放下武器,没有一个人投降。 侯塞因终于轻叹了一口气,他无奈地看着身边的人们,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了。他忽然想起了马尔基娜的眼睛,现在她在做什么呢?是在清真寺里礼拜,还是在家里向安拉祈祷?他默默地说了声对不起。 然后,他轻声地说:“今天是阿术拉日。” 在阿拉伯语里,“阿术拉”是“10”的意思。在古兰经描述的年代里,世界和人类许多重要的事情都发生在这一天—— 安拉造人与火狱。 亚当和夏娃(阿丹和阿娃),在伊甸园偷吃禁果后,安拉在这一天准其忏悔。 诺亚(努哈)方舟在这一天,终于停泊在了陆地边,使人类和动物摆脱了饥饿。 尤努斯出鱼腹而获救之日。 阿拉伯人与犹太人的共同祖先易卜拉欣(亚伯拉罕),因砸毁偶像而被暴君乃穆鲁代投烈火而获救之日。 圣人尤素福(约瑟)和父亲叶尔古白团聚之日。 先知摩西(穆萨)用杖击水安然渡江之日。 大卫(达乌德)蒙安拉赦宥之日。 苏来玛乃王位复得之日。 安优布重病痊愈之日。 巴勒斯坦先知耶稣(伊撒)蒙难被解救升天堂之日。 此刻,侯塞因对自己说:“或许,在许多年以后,这一天也会成为我的忌日。” 一粒沙子忽然落进了他的眼睛,他只能揉了揉眼睛,然后看着夕阳说:“我亲爱的兄弟们,做礼拜的时候到了。” 他们依然用沙子做了“小净”,接着在侯塞因的带领下,面向麦加做了一天中的第四次礼拜——“昏礼”。 做完了礼拜,侯塞因平静地对他的伙伴们说:“其实,人们需要的并不是我侯塞因。他们只是需要有一个人出来,为天下的穆斯林们殉难,而这个殉难者早已经由安拉前定了——就是我。” 然后,他抽出了先知和父亲留下来的脊柱剑,大漠的斜阳照射在剑锋上,发出金色的反光。 太阳正在落山。 最后的时间到了。 沙丘上的欧麦尔已经累了,虽然心里极不情愿,但他还是挥了挥手。 四千大军开始进攻了。 战马和骆驼们在烈日下晒了一整天,它们早已经等待地不耐烦了。现在,倭马亚的阿拉伯骑士们松开了缰绳,得到释放了的马蹄踩起飞扬的黄沙,扬起了漫天的尘土。长矛和弯刀在夕阳下发出闪光,人和马的喘息声和嘶喊声震动了整个卡尔巴拉绿洲,沙土渐渐地弥漫起来,遮天蔽日。 侯塞因看不到夕阳了。四周一片昏暗,他的战士们拿着各自的武器,骑上了战马和骆驼,围绕在侯塞因的身边,形成了好几个同心圆的阵势。 敌人开始射箭了。 几名侯塞因的战士从马上摔了下来,倭马亚人的箭准确地击了他们的咽喉。侯塞因方面的箭非常少,他们只还击了几个轮次,就用完了所有的箭矢。 几乎转瞬之间,倭马亚骑士们的弯刀就砍到了这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身上。他们奋起反击,锋利的弯刀与宝剑激烈地碰撞着,火星四射,鲜血飞溅。 战马的嘶鸣声和受伤者的呻吟声此起彼伏,昏暗的天色笼罩了所有的战士们,一些被砍下来的肢体高高地飞起,死去的战马重重地摔倒在黄沙上,鲜血染红了天空。 欧麦尔依然骑着马停在沙丘上,俯视着眼前血腥的场面,四千名精锐的倭马亚阿拉伯骑士,正在屠杀着那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包围圈逐步地缩小,不断地有人倒下,防御者的同心圆被撕开了好几个口子,而圆心就是侯塞因。 马吉德堵在侯塞因的身前,他的马早就被箭射死了,他站在地上挥舞着弯刀,身前倒着十几个倭马亚士兵的尸体。他浑身都是血,自己的和别人的,这个大马士革人是如此地勇敢,让他的对手们肃然起敬。最后,一支长矛深深地扎进他的胸口,又从后背穿了出来,倭马亚战士的长矛将马吉德的整个身体挑了起来。他感到自己在天上飞翔,心里在默念着:“安拉至大。”直到他完全失去了意识。 现在,这支将近二百人的队伍已经全军覆没了,他们没有一个人投降,全都变成了血肉模糊的尸体,横卧在侯塞因的脚边。 几百名倭马亚战士已经把侯塞因围在中心了。 侯塞因镇定自若地看着他的敌人们,他忽然高声地说—— “阿拉伯人啊,从今以后你们将分裂成两半自相残杀。千年以后,异教徒会来践踏你们的国度,巨大的火焰将吞噬你们的房屋,你们的妻子和女儿将遭到杀戮,鲜血将染红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 然后,他举起了先知使用过的脊柱剑。 伊拉克沙漠上的月亮缓缓升了起来。 阿术拉日的月光美丽无比。 十一 约瑟的呼吸越来越急促了,后背心渗出了许多汗珠,浑身一片冰凉。黑鹰直升机的叶片卷起了无数黄沙,带着他们来到了卡尔巴拉城上空。 黑鹰呼啸着掠过了那座著名的大清真寺的镀金圆顶,倾斜着的机身绕过了那三座耸入云宵的宣礼塔。他睁大着眼睛,看到了清真寺周围那些低矮的房屋,似乎全都被覆盖上了一层黄色的沙子。从直升机上可以看到城市的另一端,几十辆M1A坦克和布雷德利步兵战车正在与伊拉克军队激烈地战斗着。坦克的炮火猛烈地轰击着,约瑟甚至还能清晰地听到装甲车上机关枪连续射击的声音。 他们这次的攻击目标是卡尔巴拉的阿拉伯复兴社会党的一处营地。通过卫星照片,他们早就摸清了那个地方的位置,黑鹰保持着最安全的飞行姿势掠过卡尔巴拉上空,迅速抵达了他们的目的地。 约瑟看到了几个穿着白色的长袍的伊拉克人,他们的手里拿着AK-47步枪,正在那栋三层楼房的顶上巡逻。对方立刻就发现了直升机,马上端起AK-47向黑鹰扫射过来。 “消灭他们。”中尉下达了攻击命令。 约瑟的手指已经不听他自己的大脑的指挥了,仿佛直接连接着中尉的嘴巴,只要中尉一开口,约瑟的手指就自动扣响了M-16步枪的扳机。 一大串子弹象长了眼睛一样,落到了伊拉克人的身上,约瑟只看到那些人的身上炸开了几个大洞,鲜血飞溅了出来,然后痛苦地倒在了地上。 “约瑟,你的枪法越来越准了。”中尉向来不轻易夸奖部下,但他还是把褒奖送给了约瑟。 在消灭了楼顶的伊拉克人以后,突击队员们纷纷跳下了黑鹰直升机,他们的身后吊着牢固的保险带,使他们很安全地降落在楼顶。 约瑟是第一个跳下去的。 他感到自己的大脑已经不能控制身体了,似乎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具战斗机器,完全按照事先输入的程序工作。他的身体就象经过了精确计算一样突入了楼房的内部,只有要任何伊拉克的人影进入他的视线,他手中的M-16就会把对方打成筛子。 只用几分钟的时间,这支突击队就顺利地完成了任务,几十个伊拉克人被打死了。约瑟留在了最后一个,在他的意识里仿佛是做梦,一场古老战斗的梦,似乎有无数把宝剑和弯刀的幻影在眼前挥舞着。 他们迅速地回到了楼顶,没有受到任何损失。约瑟是最后一个回到直升机上的,当他被保险带吊上了黑鹰以后,中尉拍了拍他的肩膀:“上帝与你同在,约瑟。” 黑鹰缓缓地升起,准备离开这座战火中的圣城。约瑟只感到眼前一片恍惚,一种越来越强烈的做梦的感觉笼罩着他。 忽然,约瑟的视线里出现了一双美丽的眼睛。 十二 脊柱剑已经有许多年都没有舔过人血了。 夜色渐渐降临,倭马亚人点起了火把,把绿洲照得如同白昼一般。侯塞因独自一人挥舞着宝剑,与几百名全副武装的骑士战斗着。欧麦尔从远处眺望着他,只觉得先知的外孙已变成了一头狮子。 侯塞因的脊柱剑锋利无比,几十个倭马亚骑士的头盔都被宝剑砸得粉碎。他们的弯刀和长矛被脊柱剑砍断,他们的肉体和骨骼被脊柱剑劈开,血肉在月光下高高地飞溅。那些被侯塞因杀死的人们,为自己死在先知和阿里使用过的脊柱剑下而感到无上荣光,每一个倒在地下的尸体都面带着满足的微笑。 然而,他独自一人。 倭马亚骑士们象潮水一样淹没了他,那匹白色的阿拉伯猎马早就死在旁边,他的身上渐渐地出现了伤口,先知外孙的鲜血在地上流淌着。 一把弯刀刺入了侯塞因的后背心。 他无法再战斗了。 脊柱剑缓缓地落在了地上。 侯塞因随着先知使用过的宝剑一同仰天倒下,睁大着黑亮的眼睛,盯着那轮美丽的月亮。温热的鲜血渐渐覆盖了他的视线,渗入了他的瞳孔中。他大口地喘着气,后背心和前胸的伤口还在不停地往外喷血,身体渐渐有些痉挛了,他知道安拉正在召唤着他。 突然,他看到了......他看到了那座清真寺镀金的圆顶......看到了底格里斯河畔那座火海中的巨大城市......看到了从天而降的黑色猎鹰...... 他感到喉咙口一阵冰凉,一把锋利的弯刀切开了他的喉管,从上到下砍断了他的颈椎骨——他的头颅被割了下来。 在身首分离的刹那,侯塞因高高地飞了起来,他的身体变得那样轻盈,在月光照耀下的卡尔巴拉夜空中飞舞着,直到他扣响了天国花园的大门。 安拉在等待着他...... 十三 回历第一世纪的大马士革,是阿拉伯帝国倭马亚王朝的首都,是当时的地球上除了唐朝长安以外最繁华的城市。 当时的大马士革城中开凿有许多条人工水渠,这些古老的给水系统,直到今天依然在起着作用。以穆阿维亚的儿子,倭马亚王朝第二代哈里发齐亚德命名的齐亚德河,就是这位哈里发从巴拉达河开凿进城的。大马士革郊区的整片绿洲都得到了灌溉,种满了茂盛的果园,到处都充满了清新的气息。在城里每一户人家的院子正中,都有一个大水池,从喷泉里喷出水雾,构成精妙的水帘。家家户户都在水池的边上种着桔树或香橼树。总而言之,那是一个值得叙利亚人怀念的黄金时代。 在大马士革拥挤的街道上,人们穿着灯笼裤和尖头的红皮鞋,中间夹杂着许多来自草原的贝杜因人,有时偶尔还会遇见被称为“法兰克人”的欧洲人。至于那些贵族们,他们往往穿着白色的丝绸斗篷,身佩宝剑穿城而过。路上的女子大都戴着面纱,而有的女人躲在自己家里,透过格子窗的缝隙,偷看着街道上的人们。各种小商小贩汇聚于此,他们的叫卖声此起彼伏,使得整个大马士革喧嚣刺耳。 此刻,刚刚成为这个庞大帝国统治者的齐亚德,正在他豪华宫殿里举行宴席,几十个美丽的妃子围绕着他,艾卜.盖斯正在他镶满宝石的桌子跳跃着,翘起尾巴表演着节目。据说齐亚德是所有的哈里发中第一位酒鬼,他有着“酒徒齐亚德”的称号。至于艾卜.盖斯,则是齐亚德豢养的一只宠物猴子的名字。 正当齐亚德快要被酒精麻醉的时候,一名来自东非的黑奴跪在了他的面前,低声地说:“万能的哈里发,伊拉克总督给您送来了一件礼物。” “礼物?” 黑奴恭敬地呈上了手中的木盒子,然后轻轻地打开了盒盖。 齐亚德醉眼惺松地把头凑了过去,过了好久才看清了盒子里的东西。等到他反应过来以后,立刻吓得跳了起来,这让他的妃子们纷纷尖叫了起来。整个宴席乱作了一团,酒杯被她们碰倒,琼浆玉液流了一地,艾卜.盖斯也上窜下跳,爬到了卫兵们的头上。 盒子里装着侯塞因的人头。 片刻之后,齐亚德才回过神来,他喝退了身边的妃子们,当然还有艾卜.盖斯。齐亚德颤抖着看着盒子里的人头——先知的外孙。 倭马亚朝最危险的敌人终于死了。 盒子里的侯塞因睁大着眼睛,那黑色的瞳孔始终保持着深邃和光泽,茫然地望着蓝色的天空,他的胡须还和活着的时候一样威严,只是皮肤变得更加苍白了——这是一个标准的殉难者。 齐亚德低下了头,仔细地盯着侯塞因的眼睛。忽然,他似乎从那双不瞑的眼睛里,看到了一张皮革制成的毯子。 “毯子?” 齐亚德自言自语地说着,没有人明白他说些什么。但转瞬之间他就浑身颤抖了起来,他忽然明白了那张毯子的意义。他觉得自己的身上有一种被鞭子抽过的感觉,然后一把熊熊大火灼烧起他的骨头。 “不!”他象发疯了一样后退几步,紧张地问身边的人:“他的身体呢?” 黑奴恭敬地回答:“侯塞因的身体还留在伊拉克。” “快传我的命令,把先知的外孙侯塞因的首级送回伊拉克,与他的尸身一起安葬。还有,所有的穆斯林都要为他举行哀悼。” 说完以后,齐亚德已经浑身乏力地瘫软在地上了。 侯塞因的眼睛正在盒子里看着他。 十四 在黑色的面纱后面,隐藏着一双美丽无比的眼睛,一些黄色的沙粒被风掠起,落进了这双明眸之中,泪腺不由自主地分泌起来,晶莹剔透的泪水瞬间沾湿了面纱。 马尔基娜骑在一只纯白色的骆驼背上,几名侍女和男仆围绕在她身边。经过了十几天的旅行,他们终于穿越了内夫得沙漠。现在,她已经可以遥遥地望到卡尔巴拉绿洲了。 片刻之后,她看到了绿洲上的那个男人——库法人易卜拉欣。 易卜拉欣回过头来,也看到了这支来自麦地那的骆驼队,在队伍的中间坐着一个全身黑色的女人。他立刻跪了下来,颤抖着的双手抚摸着地上的沙粒,等待侯塞因遗孀的到来。 马尔基娜终于来到了卡尔巴拉绿洲。侍女们把她扶下了骆驼,浑身黑色的她仿佛来自远古,笔直地站在她丈夫的坟墓前。 坟墓里埋葬着侯塞因失去头颅的身体。 易卜拉欣把头埋在地下,流着眼泪说:“对不起,我们永远带走了你的丈夫。” “不,这是他自己的决定。”马尔基娜平静地说。 易卜拉欣终于仰起了头,满脸都是黄沙,他断断续续地说:“四十天。从阿术拉日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四十天了。我一直守在这里,等待侯塞因头颅的归来。” 忽然,不知是谁叫了一声:“来了!” 所有的人都立刻回过头去,他们看到在沙漠的另一头,缓缓出现了一支庞大的队伍。 马尔基娜依旧笔直地站着,她已经预感到了那支队伍会带来什么了。 他们看到了一大群倭马亚骑士,还有几十位大阿訇,后面更是跟着一大群普通的穆斯林民众。他们骑着各种各样的牲畜,有的人甚至还赤着脚步行。这支庞大的队伍似乎还在不断地吸收着人流,就象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的汇聚。 在队伍的最前面,一个黑奴骑在骆驼上,手捧着一只盒子。 黑奴看到了马尔基娜,他确定这个浑身被黑色包裹的女人就是侯塞因的遗孀,他恭敬地走到马尔基娜面前,打开了手中的盒子。 她终于又见到了他的丈夫。 然后,人们小心地掘开了侯塞因的坟墓,把他的头颅放回到了他的身体上。在身首异处了四十天之后,侯塞因的身体终于完整了。 他们重新安葬了侯塞因,又对坟墓做了全新的整修。几十位大阿訇念起了古兰经文,周围成千上万的穆斯林都跪拜了下来,包括那些倭马亚的士兵,他们扬起的尘土遮天蔽日,让人想起麦加的朝觐。 马尔基娜看着丈夫的新坟,默默地说:“侯塞因,你在死后得到了永久的胜利。” 十五 侯塞因殉难于阿术拉日,即回历元月的第十日。什叶派就诞生于这一天,从此以后,这一天成为了重要的节日——“阿术拉节”。 为了悼念侯塞因的殉难,什叶派规定在每年的回历元月上旬为哀悼旬,在此期间将演出受难表演,再现他的英勇作战和受难的情景。这种一年一度的表演仪式,分为前后两节进行。前节于侯塞因的受难纪念日,在今巴格达郊区的卡齐麦因举行,纪念侯塞因的殉难;后节于侯塞因受难日之后的四十天内,在卡尔巴拉举行,以纪念“头颅的归来”。 什叶派信徒们还在卡尔巴拉建立了侯塞因清真寺,也是侯塞因的陵墓,是除了麦加、麦地那和耶路撒冷以外,穆斯林世界最重要的圣地。侯塞因的墓位于清真寺的中央,是一个木制的平台,用象牙镶嵌着,还有许多镶满宝石的金饰。侯塞因清真寺有巨大的镀金圆顶,还有三个高耸入云的宣礼尖塔。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穆斯林来到伊拉克,朝拜卡尔巴拉的侯塞因清真寺。 在侯塞因殉难以后的第三年,沉缅于酒色的哈里发齐亚德就死了。 回历133年(西元750年),在阿拉伯帝国的东部发生了大起义。在什叶派穆斯林的倾力支持下,阿布.阿拔斯最终打败了倭马亚王朝,占领了大马士革。阿布.阿拔斯邀请了八十余名倭马亚皇族参加一个宴会,在宴会上他们当场就被砍死。没有被砍死和受伤的人,则被包裹在皮革毯子里,阿拔斯人则在毯子上听着皇族成员们的垂死呻吟,纵情欢庆。只有沙希姆的孙子,年轻的阿卜杜勒.拉赫曼幸免于难,戏剧性地逃亡到了西班牙。 阿拔斯人也没有饶恕早已死去的倭马亚哈里发们,除了欧麦尔二世和穆阿维亚以外,其他所有人的尸骨都被从陵墓里刨了出来,受到鞭打和焚烧,骨灰则被抛洒在地上。 时间如同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一样流逝着,直到十几个世纪以后。 十六 约瑟看到了那双眼睛,那双隐藏在黑色面纱后面的眼睛。他从没有看到过如此美丽的眼睛,一个年轻的阿拉伯女子的眼睛。 黑鹰直升机在几十米高的空中盘旋着,约瑟的双手不停地颤抖着,他看到旁边一栋楼房的窗户里,一个年轻的女子蒙着面纱,细嫩的肩膀上扛着一架火箭筒,圆锥体的火箭弹头正对着约瑟。 一刹那间,时间似乎突然凝固住了。隔着几十米的空中,约瑟和伊拉克少女的四目对视着,约瑟看不到她面纱下的脸,他只觉得在自己少年时的梦中,似乎见过这个少女。 除了约瑟以外,直升机里没有人注意到她。但约瑟却没一言不发,他本可以提醒中尉和飞行员的,但他没有这么做。 “你叫什么名字?” 约瑟在心里轻轻地问。 那少女终于回答了,用她的火箭筒回答。 约瑟看到一团火焰从她的肩膀上闪起,正对着他的眼睛。 一枚火箭呼啸着划破空气,在不到四分之一秒的时间里,准确地击中了黑鹰直升机的侧面。 瞬间,除了火焰以外,约瑟什么都看不到了。他只听到一声剧烈的爆炸,他感到自己的手和脚分离了开来,周围充满了飞溅的血,他的皮肤在空中烧焦了,象鸟一样高高地飞了起来。 他真的飞了。 约瑟的心忽然平静了许多,他感到自己敞开了身体,灵魂和肉体都无限地自由,他从来没有这样畅快过,就象是在聆听哈利路亚。 在坠落到地面的刹那,一切都重归于梦幻。约瑟似乎在黄沙里看见了一个阿拉伯男人——他穿着白色的长袍,手里挥舞着一把宝剑,在重重围困中奋勇作战,直到敌人砍下他的头颅。 你好,侯塞因。 作者注释: (1)关于侯塞因到库法的道路,根据史书记载,伊拉克总督派遣欧麦尔的四千人在卡尔巴拉设伏围困侯塞因,但在地图上卡尔巴拉位于库法的西北部,如果侯塞因穿越内夫得沙漠至库法的话,是不可能经过卡尔巴拉的。或许侯塞因是走从麦地那到约旦的道路,然后再从西面进入伊拉克。 (2)并无资料显示,侯塞因在去库法的道路上曾经过纳吉夫,小说中的此段系本人的虚构。 (3)关于阿里在纳吉夫的坟墓,事实上在整个倭马亚王朝时代,这座坟墓一直在保密之中,直到阿拔斯王朝的哈伦·拉西德哈里发(现巴格达最豪华的拉西德饭店即以此君命名)于公元791年偶然发现了它,方才成为朝拜者的圣地。本人在小说中将其提前到了侯塞因的时代。 (4)本人手头并无侯塞因妻妾的资料,小说中的马尔基娜系本人虚构。 (5)大马士革的马吉德与库法的易卜拉欣亦系小说中的虚构。 (6)有关战争报道:美国五角大楼的官员说,一架美军“黑鹰”直升机2日在伊拉克南部被击落,机上的11名士兵中有7人丧生。另外,4名士兵受伤。据美联社报道,这架直升机是在卡尔巴拉附近被伊军轻火器击落的。 二零零三年四月九日美军开入巴格达空城之际定稿 --------------------------------------------------------------------------------------- 神秘岛 --------------------------------------------------------------------------------------- 我在大海上漂浮着。 救生衣支撑着我虚弱的身体。海上风平浪静,昨晚的狂澜巨涛都消失了,我反而更加恐惧,现在,我所做的只能是等待死亡。 昨天下午的航行中,我发现无数的鱼类在海面上翻腾,它们用尾巴拍打着海面,整个大海上一片鱼鳞的光芒。我没想到这就是鱼类给我们的警告,动物的异常反应通常都是自然灾害前的预兆。昨天晚上,那令人恐惧的大浪突如其来地从海平线上袭来,大海的力量谁都无法抗拒。我透过船舱的玻璃,看到在黑暗的海平线的尽头,一道红色的光线闪起,还有一片烟雾笼罩着那个海域——可怕的海底火山爆发了。 巨浪一下子就把“探索号”海轮给掀翻了。我立刻套上了救生衣,打开舷窗跳了出去。求生的本能使我在海水中挣扎,当我回头望去,“探索号”已无影无踪了。海浪继续咆哮着,我几乎绝望了,闭起了眼睛,在峰口浪尖颠簸流离。直到恐怖的长夜过去,太阳放射出了万丈光芒,一切又都风平浪静了。 忽然,远方似乎有一片陆地,我抬起疲惫的手揉了揉眼睛,向远方的海平线望去。 海市蜃楼? 我又平添了一阵忧伤,但我仍奋力向那个方向游去。天哪,这幻影太真实了,我能清楚地看到它的沙滩、岩石和陡峭的海崖。 我继续向前游去,忽然,脚下是绵软的沙子,我站直了,是沙滩!这不是海市蜃楼,而是真实的陆地。我倒在了沙滩上,全身虚脱,大口地喘着气。 我用最后一点力气爬了起来,我要找到人烟。我离开沙滩,发现岩石上附着着许多海生植物和藻类。怎么都被海洋植物和贝类所覆盖了呢?整个陆地就象是刚从海里打捞上来的沉船一样,“锈”迹斑斑,如同死一般的海底世界。 我走上山坡,向下望去。那是什么?我又揉了揉眼睛,确定这不是梦。我现在所见到的这座城市将让我终生难忘。 毫无疑问,这是一座巨大的城市,确切地说,是一个城市遗址。我跑向一个更高的山头。结果是令人绝望的,这是一个孤岛。 我在港湾边,发现了巨大的人工码头的遗迹。那些码头虽然覆满了海洋生物,但是却依然可以看出当初光滑整齐的样子。码头边有许多高大的建筑物排列着,看上去就象是仓储区。在这些建筑物的正中,有一条宽阔的大道,我走上这条足有二十米宽的大道,两边依然是许多高大的建筑物,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些建筑类似的样式,既不是东方式的,也不是西方式的,而更近似于现代建筑。 难道真是一个尚未被发现的无人岛?我只能听天由命地向前走去。我惊叹着这个城市的巨大与辉煌,我曾去过意大利的庞培古城考察。而我现在所见到这座城市,其规模要远远超过庞培,保存地也非常好,只是全都被覆盖了一层厚厚的海洋生物。 不知走了多久,我走过一座高大的拱门,接着,是一个巨大的广场。广场大得惊人,看上去至少可以同时容纳好几万人,在广场的中央,矗立着一个金字塔。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墨西哥与古玛雅人,他们古代城市的中央也都矗立着金字塔。只是,玛雅人的金字塔比起我眼前的这栋建筑来说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 我来到金字塔脚下,金字塔的正面有一道长长的阶梯,我仰望着金字塔高高的塔尖。仰望着金字塔,我觉得自己很渺小,一种广阔的宇宙感在我的心头缭绕了起来。我终于来到了金字塔的顶端,再回头看着脚下的城市与岛屿,脑子立刻清醒了。 金字塔顶有一扇小门,我摸了摸,也许是特殊的合金材料。我清理了一下门上的附着物,渐渐浮现出了一些奇怪的符号。从形状来看象是某种线形文字。这扇门看上去极其坚固,门的边缝衔接极其紧密。我尝试着用手指触摸门上的那些符号文字,其中有些是可以活动的,我用力的推动这些活动的符号,忽然,门打开了。 我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踏入了这扇大门。头顶忽然闪起了一片亮光,也许是某种荧光物质。光亮十分柔和,我一下子就感到这里与外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这里干燥而洁净,眼前有一条通道,我大着胆子走了下去。 不知道走了多久,忽然出现了一扇门,又是合金材料,门上依然有那种符号。我使劲地在门上推了几把,果然,门自动打开了。 我走进门里,发现一个空旷的房间。房间中心有一张石桌,我走到桌前,看到桌上放着几大卷竹简。我大吃一惊,难道这是中国人创造的文明?我小心翼翼地拿起其中一卷竹简,仔细地看了看,没错,肯定是中国先秦时期的竹简,上面是用蘸着黑色墨水的小刀刻出来的隶书。 光看这字,就能看出是隶书的笔法。从其文字的风格来看,应该是秦隶无疑,与我们后世所见到的汉隶有所不同。看来,这些竹简的作者,必是秦始皇时代的人无疑了。 我如或至宝一般惦量着这沉重的竹简,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我作为考古工作者,能看到秦代的竹简是非常幸运的事情,可是,我现在被困在这孤岛之上,熬不过多少时间,恐怕就要与这竹简一同作古了。既然总是死,不如就把这些竹简全都看完再死不迟,也好对自己做一个交代。 现在,我开始默默地读起了第一卷竹简,一边读,我一边尝试着把这些秦代的古文翻译成现代白化文,第一卷译文如下—— 大秦始皇帝三十七年,本人秦越,奉始皇帝命随徐福入海寻访蓬莱、方丈、瀛洲三神山。船队共载童男童女三千人,由三十艘大船组成,扬帆远航。启航之后,风和日丽,船队顺着海流航行,一路平安无事。不料十日之后,突然遇到风暴,狂风骤雨,我所在的船只不幸沉没,我坠入了海中。但忽然有什么东西把我托住了,我低头一看,身下居然是一只白色的海豚。我顺势抓住海豚的背鳍,任由着它带我向远方游去。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昏迷了过去,直到在一片沙滩上醒来。 这是一个孤岛,岛上却有一个繁华的城市,港口里停泊了各种船只。城市里有许多高大坚固的石头房子,宽阔的街道两边到处都是商店与酒楼,行人如织布,熙熙攘攘,总之是一派繁华的景象。在城市的中心,还有一个巨大的广场,与我们大秦咸阳皇宫前的广场相比一点都不逊色。广场中心有一个高大的三角形的塔,整个塔发出灿烂的光芒,金碧辉煌,令人目眩。这里的居民看上去都是温文尔雅的样子,待我十分友善,把我当作他们中的一员,一年以后,我完全学会了他们的语言文字。 这座城市叫大洋城,有着极高的文明,这里有许多学校,每一个居民都能接受教育,这里既没有穷人,也没有富人。他们很聪明,尤其是数学方面。大洋城人天生都是游泳的好手,特别擅长潜水。我在大秦已算水性极佳的人了,可是这里五岁的小姑娘游泳也比我好。大洋城人擅长于造船和航海,据说他们的海船能够不间断地远航到大海的另一头,我见过许多来自其他国家的人,他们都是坐着大洋城的船只来这里进行贸易的。 最令我难以理解的是,大洋城居然没有皇帝,也没有贵族,居民们组织起一个大会,大会的成员由大洋城全体成年居民选出,称之为权力大会。所有的法令都由权力大会通过开会进行讨论,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的就能公布实施。大洋城的执政官是由全体居民一人一票选举而出的,任期五年,不准连任。这在我们大秦是不可想象的,始皇帝不是要大秦的基业以二世、三世这样传之后代千秋万世吗? 然而,大洋城最具号召力的人物并非是执政官,而是圣女。圣女居住在圣殿中,所谓的圣殿,就是市中心的大广场中央的那栋巨大的三角形建筑物。圣女一般不会轻易露面,常年居住在圣殿中,大洋城所有的人都崇拜圣殿和圣女,因为这是他们的信仰。 好不容易,我才把这第一卷竹简全部译了出来。看完后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感觉,原来这果真是一个秦国人所写的,这个秦越跟随着徐福去找三神山,其实就是为了给秦始皇找长生不老之药。他们遇到了风浪,秦越落海,居然被一只海豚救起,到了大洋城。我已经被深深吸引住了,我拿起了第二卷竹简。第二卷竹简的译文如下—— 现在,已经是我来到大洋城的第二年了。虽然,我生活在这里很愉快,但是,我感到孤独,因为我思念故乡。我每天都在港口的码头边,遥望着大海,希望能发现来自大秦的人,可惜,从来没有。大洋城的海员们对我说:“我们可以带你去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但唯独不去大秦。” “为什么?” “因为大秦有暴政。” 我无言以答,也许,他们说的对。 忽然有一天,我发现一艘大海船冒着浓浓的黑烟驶进了港口。 水手们告诉我,这是倭族干的。倭族居住在远方的几个岛上,他们落后野蛮,居住的岛屿也很贫瘠,经常地震,所以他们常在海上抢劫商船。十年前,倭族对大洋城发动过一次战争,几万人被他们杀害。这次,海船又遭到了倭族的抢劫。三天后,整个倭族都要来攻打大洋城,要大洋城乖乖地投降。 “为什么不反抗?”我问他们。 “你从大秦来,不知道我们大洋城人的习性。对你们大秦人而言,战争如同家常便饭,武力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可是,我们不这么认为,我们是文明人,怎么能和倭族这样的野蛮人相比,战争是属于野蛮人的。” 我心里忽然感到不是滋味,我们大秦也信奉战争的,那么,在大洋城人的眼中,我也应该是一个野蛮人。 这天晚上,在大洋城的中心广场上,召开了全体公民的大会。大会在执政官的主持下召开。执政官宣布:“全体公民们,野蛮的倭族即将入侵,他们要我们无条件投降。全体公民必须就此进行表决。在表决之前,请权力大会的会员先发言,公民也可以参与。” 接着,许多人跟着他发言,他们的言论几乎都倾向于投降。可我是一个军人,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大洋城遭到强盗的蹂躏,我冲到台上,高声道:“各位,我虽然是一个大秦人,但我和你们一样热爱这座城市。我知道你们厌恶战争,但我想告诉你们,当面对强盗的时候,只有比强盗更强大,才能保护自己,委曲求全只能是死路一条。穷凶极恶的倭族人会给你们自由吗?不,一旦你们放弃了抵抗,他们就会更加肆无忌惮,到时候,就真的是文明毁灭的时刻了。” “对不起,大秦人,我虽然没有去过大秦,但我听说过你们大秦的暴政,你们信奉暴力与战争,但我们不相信这个。” 我失去了说服他们的信心,低下了头。 忽然,从高高的圣殿里传来了一个悠扬的女声:“大秦人,请你留下。” 所有的人都很惊奇,他们抬头仰望着圣殿,那个声音是从圣殿的最高处传来的,那声音非常悦耳,象是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在夜空中飘荡着。在上万人的注视下,圣殿最高处的那扇门打开了,一个披着白色长袍的女子缓缓走了出来。 “圣女。”广场里所有的人都向着圣殿的方向鞠躬了。 圣女不说话,缓缓走下长长的阶梯,等她走近了我们,我才发现“圣女”其实很年轻,不过二十岁的样子。她留着乌黑的长发,身材很美,就象一只漂亮的白海豚的体形。圣女看了看我,她那大大的眼睛,闪烁出一种异样的光芒。 最后,她用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对大家说:“让他试一试,也许大洋城能得救。” 很快,所有到会的公民都进行了投票,记票和验票是当场进行的。最后,执政官宣布了投票结果——抵抗倭族的决定获得通过,而我被任命为抵抗倭族的指挥官。 经过了三天的准备,大洋城的武装舰队终于出发了。我们紧急改装了五十艘商船组成舰队出海作战。航行了不多久,就与密密麻麻的倭族船队相遇了。 大洋城舰队在我的指挥下,使用了大秦海军的战法,所有的战士都奋勇作战,结果令所有的大洋城人意外,我们大获全胜,而倭族则全军覆没。 当我们回到大洋城的时候,受到了全体公民的欢迎。最后,执政官宣布:“为了表彰秦越的功劳,权力大会一致推选秦越为新一任执政官。” 我却摇了摇头,对执政官说:“不,我不愿做执政官,如果你们愿意,就让我做圣女的仆人吧。” “什么,圣女的仆人?” “对,如果表决的那晚没有圣女出现,恐怕现在倭族已经占领了大洋城了,真正的功劳归于圣女。我想告诉你们,我心甘情愿为圣女服务,做一个卑微的仆人,这是我最大的幸福了。” 他们耳语了几句,最后终于同意了我的请求。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读完这些竹简的,我的双手几乎被这叠厚厚的竹简压断了。但是,我却充满了看下去的欲望,我翻开了第三卷的竹简,默默地念出了译文—— 第二天,有人把我带入了圣殿。 圣女坐在圣殿中央的大厅里,我不敢靠近她,只是远远地说:“纯洁的圣女,我是您的仆人秦越。” “秦越,你过来。” 我缓缓地靠近了她,终于看清了圣女,她正襟危坐着,面无表情,直视着我的眼睛,她的眼睛有一种摄人的魔力,我不敢再与她对视,把头低了下来。 “秦越,把头抬起来。” 我楞了楞,我几乎忘了我已经是她的仆人了,我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圣女,我轻声地说:“遵命,我的主人。” 我迅速地把头抬了起来,可是,却依然不敢看她,我的视线在她的脸上移动着,却始终没有对准她的眼睛。 “看着我的眼睛。” 我逃不了了,我和圣女的目光撞在了一起。 “秦越,你为什么要做我的仆人。” “我的主人,对我来说,能够做圣女的仆人,是我最大的幸福。” “你是大秦人,你思念大秦吗?” “是的,每时每刻都思念故土,但是,我也爱上了大洋城的这片土地,我想,也许我这一生永远都无法离开大洋城了。” “秦越,你真的愿意把一生都交给我吗?” “是的,我愿意终生做您的仆人。” 她终于点了点头。 从此以后,我就一直跟在圣女的身边,圣女几乎从未踏出过圣殿一步,总是把自己关在几间房间里,阅读许多刻在墙壁上的文字,那些文字多得惊人,也许一辈子都读不光,而且,那不是大洋城现在通行的文字,我看不懂。入夜,我会回到圣殿里的一间密室里。 有一夜,我走出房间,在甬道里转了许多岔路,最后走进一个陌生的大房间。房间里几乎一片黑暗,房间的顶上,有一个天窗,苍茫的星空就在头顶闪烁。圣女穿着一身白衣站在这星空下。 她正聚精会神地看着星空,虽然四周一片黑暗,但我能看清她那明亮的眼神。我也抬起了头,这时候,我才第一次感到,这星空是如此美丽。 圣女察觉到了我的存在:“秦越,你怎么来了。” “对不起,我的主人,我打扰你了。” “不,你没有打扰我。” “我的主人,您是在预测大洋城的未来吗?在我们大秦,夜观天象总是为了预测未来的吉凶祸福。” “预测未来?您真的是这么想的吗?嗯——”圣女似乎在思考着什么,“也许你说的对,从这星空中,茫茫的宇宙,我们的确可以预见到未来。” “我的主人,那未来应该是什么样子?” 圣女的眼睛看着我,那目光在黑暗中闪烁着,似乎已经告诉了我一切,然后,她又把目光投向了星空,轻声地说:“未来的样子?未来是很美丽的,非常美丽,人们也许可以在天上飞行,可以不受限制地潜入深海,可以随时与遥远的天涯联系。不过,那是非常遥远的未来,非常非常遥远,也许在人类见识到这美丽的未来之前,大洋城早已经不复存在了。” “我的主人,在未来,我必然已是一堆枯骨,那么您呢?” “我?我不是神,我不是万能的,我无法回答你。秦越,你回去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想一想——未来。”最后两个字,她说的很长很长。 “遵命,我的主人。”我离开了这间开着天窗的房间,沿着来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我终于睡着了,那晚,我梦见了——未来。 几天以后,圣女走出了圣殿, 来到了港口,我们登上了一艘大海船,扬帆驶向了大海。圣女一直站在船头,海风袭来,吹乱了她乌黑的长发。她的目光直盯着前方的大海,似乎能从大海中发现什么,我能从她的眼睛中看出她对大海的感情。她一定是深深地爱着大海。 忽然,海面上出现了许多海豚,那些白海豚在海面上竞相跳跃着,高高跳出海面,在海空中划出一个个优美的弧线。大洋城人都非常喜爱海豚,果然它们是一种通人性的动物。海豚明显在跟随着我们这艘船,特别是在船头的部位。 不知航行了多久,所有的海豚都聚集到了一起,来回游动着。圣女看着这些海豚,终于说话了:“好了,就是这里。” 然后,圣女脱下了白色的长袍,她的里面穿着一件贴身的衣服,把她的整个体形都勾勒了出来。她轻轻地对我说:“秦越,你愿不愿意跟我去海底?” 我虽然也会潜泳,但毕竟不能与大洋城人相比,但我几乎不假思索地说:“我的主人,我愿跟您去世界上任何地方。” “那好,戴上潜水面罩吧。” 圣女做了一个手势,一名水手端着一个奇怪的面罩来到我面前。我仔细地看了看那面罩,看上去就象是我们大秦的傩神面具,在面罩上眼睛的位置有一种透明的物质覆盖着,我很惊奇,试着戴上了面罩。我能透过那层透明的物质,看清眼前的一切,而一股新鲜空气从面罩里直涌向我的鼻孔,让我一下子神清气爽起来。 “秦越,跟我来。”圣女说了一句,然后,她在船头纵身一跃,跳入了大海之中。我也跟着跟着她跳了下去。 我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海水特别清澈,阳光能透过海水数十尺。圣女不借助任何工具,游在我的前面,海豚也跟着我们。海底有许多奇特的生物,五颜六色的珊瑚,巨大的海龟,优美的海鳐。我跟着圣女和海豚,不知游了多远,那里几乎所有的生物都能发出光线,集合在一起蔚为大观。更让我惊奇的是,圣女潜了那么久,几乎没有换过气,看上去她和海豚几乎没有区别,只是她的身体更加撩人。 终于,我们要寻找的东西出现了,那是一排海底的建筑,宏伟壮阔,坐落在大海的中心。这简直是大洋城在海底的翻版,那些高大的建筑,宽阔的街道,还有城市中心的巨大广场,广场中心的三角形圣殿,全都一模一样。 海豚和我们一起游进了城市中心的广场,来到了圣殿的最高处。圣女伸出了手,触摸着圣殿最高处的那扇门,于是,那扇门自动打开了,我和圣女游了进去,海豚们却留在了门外。 我和圣女游进了圣殿,里面的海水被自动地排干,房间里一滴水都不剩,柔和的光线又在房间里亮了起来。圣女呼吸了几口空气,转过头看着我。我这才明白,取下了潜水面罩。 她甩动着长发,湿漉漉的衣服贴在她的身上,让我不敢再看她。我跟着她走入阶梯,最后来到一间巨大的房间。房间里有一台奇怪的东西。圣女坐在这台东西面前,按了一个圆形的扭,然后,那台东西就发出了亮光。 那是一个会发光的平面,平面里出现了一些奇怪的文字。然后,又出现了许多千奇百怪的图像,有的图像很简单,就象太极图,而有的则非常复杂。她仔细地看着这些文字,同时在对着这台东西说着些什么话。圣女回过头来说:“秦越,不用害怕,这是一台智慧的机器,我能从它的身上知道许许多多的知识。” 我还是忍不住问:“我的主人,这台小小的东西,真的能够提供知识吗?” “当然。” “难道,它比竹简里的知识还要多吗?” 圣女对我微微一笑:“你们大秦人用竹简来记载知识,我们大洋城人的祖先用这个来记录知识,只是,这台机器里面所包含着的知识,要比你们大秦所有的竹简加起来的知识还要多很多。” 我更加奇怪了:“我的主人,可是这台东西看上去最多只能放几十卷竹简而已。而大秦有数十万卷的竹简被始皇帝投入了火中。” 圣女摇了摇头说:“秦越,你相不相信,在古老的过去,曾经存在过一个伟大的文明。” “我的主人,您是说过去?就象尧舜的时代?” “人类是多么无知啊。这个文明,并不是由人类所创造的,从我诞生的那一天起,这里就是这个样子,在我之前的几万年里,也是这个样子。我吃着海豚的乳汁长大,海豚教给了我文明的信息。现在,这个古老文明里的一切信息,都保留在这台智慧机器里。”圣女继续往下说,“我之所以被大洋城人奉为圣女,因为我是在这里长大的,海豚就是我的养父母,我是大海的女儿。圣女利用古老文明所带来的知识,使生活在大海中的民族重新进入了文明世界,建立了大洋城。所以,每隔几十年,人们会把一个女婴送入这片海域,这里智慧的海豚会抚养这个女婴,使她成为文明的使者,等她年满十八岁,她就要回到大洋城,成为圣女。而圣女的职责,就是用知识的力量,保卫大洋城的文明。每年的今天,我就要来到这里,从这台智慧机器里采集知识与文明,以使大洋城保持繁荣。” 接着,圣女继续念出那古老的语言,她的脸色有些紧张,很快,文字变成了一幅图像。那是一幅大海上波涛汹涌的图像,闪烁着真实般的光线,我惊呆了,就好象这台东西里藏着一个大海一样。然后,平面里的大海上冒出了火焰,火山爆发,了。平面里出现了一座城市,那是大洋城,在火山的烟雾笼罩下,岛屿开始下沉,汹涌的海水冲进了城市,把整个大洋城淹没,最后,这座巨大的城市完全地沉入了海底。 圣女忽然转过头来,我从来没见过她的这种眼神,她的表情严肃,脸色更加苍白。 “怎么了,我的主人?”我关切地问她。 她不回答,沉默了许久。我注意到她的额头沁出了一些汗,我想为她擦去这些汗水,我大着胆子伸出了手。她没有在意,我帮她小心的擦去了汗水,我的手指小心地触摸着她光滑的额头,能感到她的体温冰凉。 “秦越。”她终于打破了沉默,“一个月以后,这里的海底将爆发海底火山与地震,大洋城将在地震中沉入海底。” “什么?我的主人,您是说,大洋城将要毁灭?” 圣女点了点头。 “可是,仅凭着刚才这个东西里的图像就能肯定这场灾难吗?” “是的,我能肯定,除了这些图像,还有文字的资料和数据,这些都是这台智慧机器告诉我的。它是有生命的,它一直在观测着海底与天空,所有的一切它都知道,它的预测不可能有错的。只有一个月,我们只有一个月,大洋城就要彻底毁灭了。” “怎样才能拯救大洋城呢?” “谁都拯救不了,大自然的意志是任何人都无法违抗的。我们只有顺从,顺从。”她淡淡地说。 “我的主人,这也许就是命运。老天注定的命运。” 圣女低下了头,慢慢地说:“我们走吧。” 我们离开了这里,回到了大海中,海豚还等着我们。 圣女和我回到船上,向大洋城驶去。回航的路上,天色变得阴沉,许多海鸟发出怪叫从我们的船上掠过,一切都象是灾难发生前的预兆。圣女一言不发,我的心头感到了一种莫名的压抑。 大洋城,你还能活几天? 合上了第三卷竹简,我的心仿佛已飞到了两千多年前,那一切真的是太神奇了。那海底的城市,失落的文明,还有智慧机器,很明显,那是一台具有人工智能的大型电子计算机。在遐想中,我拿起了最后一卷竹简。以下是第四卷竹简的译文—— 圣女把全体公民召集在广场里,向大家宣布了大洋城即将沉入海底的消息。整个广场上,刹那间鸦雀无声,人们沉默了许久,没有人提问,没有人表示怀疑。他们显然非常相信圣女说的话。 然后,权力大会对此进行了讨论和表决,最后一致通过,大洋城的公民全体移民海外。所有的移民工作要在一个月内完成,人们要带走所有的财富,只是这宏伟的城市和建筑,是永远也带不走的了。 圣女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说:“秦越,回你的故乡大秦去吧。” “我的主人,那么您呢? 圣女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向回走去。 一个月的时间即将过去了,大洋城的港口一片忙碌,人们纷纷举家出海,向四面八方而去。他们根据过去绘制的航海图,有的人去了北极,有的人去了大洋对岸的大陆,还有的人去了一个炎热的黑色大陆。 而我,我究竟该去哪里?大洋城人虽讨厌大秦,但毕竟大秦离大洋城不远,有好几艘船是驶向大秦方向的。有的船在离开码头之前,还有人专程来询问我跟不跟他们一起去大秦,我却回绝了。大秦,那个我生长的国土,我永远难忘的故乡,我非常思念你,但是——我已经离不开一个人了。 根据圣女宣布的确切日期,明天的清晨,海底火山地震就要爆发,大洋城将在很短的时间内沉入大海。今天,我看见海鸟纷纷飞离了大洋城,一些小动物也逃出了巢穴,在海滩边哀嚎,还有许多海豚,在海面上跳跃着,这一切都告诉我,灾难已经不远了。 大洋城最后一艘船已经启航了。整个大洋城终于寂静了下来,只剩下我和圣女两个人,我望着茫茫的海天,海边还有一艘小帆船,这是大洋城最后一艘能远航的船了,这是给圣女和我准备的。 圣女,我一定要带你走,远远离开这里。我呼唤着她,沿着空无一人的大道冲向圣殿。 我来到圣殿里的大厅,却发现空无一人。最后,我在那间开着天窗的房间里找到了圣女,她却说:“你怎么还没走,快点走,就在今夜,也许还来得及。” “我的主人,让我带走你吧,还有最后一艘船,那是留给我们的,我们一起走,去大秦,那是一片辽阔的国土。” 她看了我一眼,那黑暗中的眼神闪烁出一种暧昧的光芒,然后,她又扭过了头去,看着星空说:“不,你一个人回你的故乡去吧。” 我终于下定了决心了:“我的主人,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只是,在我告诉你以后,请不要怪罪我。” “说吧,我不怪罪你。” “我的主人——”我的声音有些颤抖,但最后还是把那关键的几个字说了出来:“我希望,你能——嫁给我。” 说完以后,我感到内心深处那憋了许久的一股气终于释放了出来。我看不到她的脸,只看到她的背影在星光下猛地颤抖了一下,然后她沉默了。 我继续说:“我的主人,你永远都是我的主人,直到天荒地老,我们可以去大秦,在瑯琊郡的海边,造一间茅屋,我们每天出海打渔,过平凡的生活,我们还可以拥有自己的孩子,我的主人,你是多么年轻美丽,就这么葬身于大海,难道不可惜吗?” 她的背影又是一阵颤抖,终于开口了:“不,秦越,我知道,其实我早就知道你的心了,我只能说,对不起,我不可能,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你的妻子。我必须要留下来,必须,你不会明白的。”她的声音也是颤抖的。 “为什么要留下来?无意义的等死吗?” “不是无意义的,我是大洋城的圣女,我有我的职责,圣女必须一生保持贞节。否则,无法完成我们的使命。” “不,去她的贞节,难道比生命更重要吗?我的主人,我只想问你一句——你是否爱我?” 她似乎受到了更大的打击,许久才回过头来,看着我,她慢慢地靠近了我,星光洒在她的眼睛里,那些古老的液体在她的眼眶里闪烁着。那张苍白的脸,忽然呈现出只有梦境里才有的美丽。 一阵湿润的感觉浸透了我的嘴唇,她,吻了我。 只是轻轻地一吻,也许只不过一瞬,恐怕将是我们两个人一生中最近的一次接触了。然后,她退后了几步,平静地对我说:“好了,这就是回答。” 我能看到她的泪珠已经在脸颊上滚动着。我点了点头,嘴唇似乎还是麻木的,只一瞬,却似乎已经过了千年。 我终于开启了那双被她垂青过的嘴唇:“谢谢你的回答,我想,我这一生已经足够了。” “好了,你走吧,我不愿,我所爱的人,在我眼前死去。” “不,只要你不走,我也不走,我要和你死在一起。” “你别再伤我的心了,有些事情,你不明白的。” 我能看出她很痛苦,她又转过头去,望着茫茫的星空。 “告诉我原因,求你了,我的主人。” 她静默了许久,才慢慢地回答:“真的要知道吗?” 我点了点头,我这才发觉,我的眼泪也充盈了我的眼眶。 她最后一眼看了看天窗里的灿烂星空,然后按下一个按钮,两扇巨大的铁门封闭住了天窗,一丝光亮也不再透进来了,她轻轻地说:“跟我来。” 她带着我走到大厅里,她按动了大厅右侧的海豚浮雕,一扇暗门打开了。我跟着她走了进去。 那是一间奇怪的房间。在房间的中央,有一张透明的床,由一些象是水晶一样的东西构成,非常坚固。 她的情绪平息了下来,缓缓地说:“从今天算起,在整整两千两百一十年以后,当太阳光线直射到我们这片大地上东西走向最长的那一条线上,将会有一艘来自星空的大船来到我们生活的这片大地和海洋。” “来自星空的一艘大船?”我听不懂。 “是的,那艘大船来自一个非常遥远的星星,那颗星星非常非常美丽,被蔚蓝色的大海所覆盖着,在海底有一个古老、伟大而文明的世界。我们大洋城人的祖先,就来自于这颗遥远美丽的星星。几百万年以前,从那颗美丽的星星上,飞出了一艘巨大的船,这艘船经过了漫长的旅行,发生了故障,被迫来到了现在这片大海里,他们无法修复那艘大船,只能在这片海底建设起了新的家园。几百万年过去了,我们一直都在等待,等待回到那颗遥远的星星的机会。与几十万年相比,两千两百一十年又算得了什么呢?现在,大洋城要毁灭了,但是,只要这片大地和海洋中还有一个大洋城人活着,就一定要回归故乡。” 虽然她说的许多话我听不懂,但是,我能感受到她的决心,我轻声地她:“你们的故乡美吗?” “美极了,那是一个和平文明的天堂。有一艘新的大船,早已经从那颗遥远的星星上出发了,那艘大船,就是来我回家的。现在,我要躺进这张透明的床,这张床会把我保护起来。这个伟大的圣殿会保持完全的密封,直到两千两百一十年以后的那一天,我会再度醒来。” “我的主人,你是说,你将长生不老?”我很惊奇地问。 “是的,我的秦越,我亲爱的秦越,等两千多年以后,我一觉醒来,而你会在哪里?”她的悲伤让我心疼。 “我就在你的身边,永远,永远不离开你。” “真的吗?” 我点了点头,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眼泪了。 她终于对我微笑了一下,然后,她带着那永恒的笑容,缓缓躺进了那张透明的床。那水晶般透明的罩子立刻覆盖在她的身上,完全地保护着她。我的双手摸着那透明的水晶,坚固,冰凉,冷酷,这东西把我和她永远地分开了,不—— 我把头伏在水晶罩子上,我的那双依旧麻木着的嘴唇,紧紧地贴在了她的口上,只是,我们之间,隔着一层厚厚的水晶。我的嘴唇一片冰凉,愈加地麻木。 她在那层罩子的下面,对我点了点头,象是对我说些什么,可我什么也听不到,最后,她微笑着,闭上了那双明亮的眼睛。 我知道,她的眼睛,这一闭,就将是两千多年。两千多年以后,我又会在哪里?这时候,我感到了一阵剧烈的震动,时候到了,大洋城毁灭的这一天来临了,我能感到整个大海在咆哮,岛屿在不断地下沉。 终于,一切都尘埃落定,我知道,现在我已经在海底了。 我记着我的诺言。我想让全世界,都知道我和她之间的故事,都知道伟大的大洋城,如果有朝一日人们发现了这里,让他们好好地保护她。 于是,我在圣殿里自己的房间中,找到了许多我自己做的竹简,我在那些竹简上,用刀蘸上黑色的墨水,刻下了这些文字,总共是四卷,希望后代的人能够知道这一切。 现在,我已经筋疲力尽了,我把这些竹简放在这里。而我,则要回到我所爱着的人的身边,一直到永远。永远。 再见。 秦越 看完最后一个字,我也浑身虚脱了,天下居然有这种事,有这种痴心的人。四卷竹简,全在这里,现在我知道了,秦越是用最后的力气写完这些字,然后再从容等死的。这座岛曾在海底沉睡过两千多年,而昨天,一场新的海底地震又使地壳运动产生了变化,而使这个沉睡的岛屿升出了海面。 一定要找到圣女和秦越,我在宽阔的大厅里寻找着,终于在右侧找到了一个海豚浮雕,我把浮雕按动了一下。一扇暗藏着的门在我眼前敞开了。 那是一个闪烁着白色灯光的房间,房间四壁画着几十张大幅的壁画。在房间的中央,有一张秦越所写的“透明的床”,这是一个全封闭的隔离防护罩。在防护罩的旁边,躺着一个死人,他居然没有腐烂。那是一张中国人的脸,最多不过二十五六岁的年纪,黑色的毛发,秦式的发暨。他的表情很安详,就象是睡着了一样。我静静地看着他,心里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也许,我也会和他一样,又一种绝望涌上了心头。至于他没有腐烂,也许是由于这里在两千多年的时候里,完全处于严密的封闭状态,禁绝了空气接触的缘故。 我又把目光投入了防护罩,显然那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防护罩,看上去类似于秦越所说的“水晶”。防护罩里似乎是冷冻着的,又类似一个永久冷冻舱,在这里面,躺着一个年轻的女子——圣女。 是的,她很漂亮,美得难以用语言来表达,她的美足够使所有的男子为她而死,我现在,也开始明白秦越为什么要守在她身边了。我看不出她属于那一个种族,皮肤很白,脸形上既有蒙古人种特征,也有高加索人种特征。她的血统并非是地球上的人类,所以,用地球人的人类学来分辨她是愚蠢的。 她的嘴角带着神秘的微笑。我不愿再多看她一眼,我怕我自己也被她所诱惑。 我抬起了头,看着房间四周布满的壁画。 那些壁画也是用某种特殊材料画上去的,完整如新,非常巨大,也许类似于连环画的性质。我仔细地从第一幅画看起,一直看到最后一幅,我这才明白了。原来整个大洋城人几十万年的历史全都记载这些壁画里—— 在一个遥远的星系里,有一个美丽的蓝色星球,整个星球的表面,都被大海所覆盖。在漫长的进化岁月中,出现了智慧生命,这种智慧生命生活在海底,他们的外表看上去类似于地球上的海豚。我暂且称他们为海豚星人,他们创造了非常发达的文明,在海底建立了巨大的城市和农田,创造了完美的社会制度,建设了一个天堂般的海底世界。但是,海豚星人还不满足这些,他们热衷于星际探索,他们发射了光速旅行的飞船往宇宙间的许多星系进行探索。其中有一艘,经过了漫长的旅行,来到了地球附近的太空,这个时候,距今已经有几百万年了。但是,这艘海豚星飞船突然产生了某种故障,被迫降落在地球上,这个时候,地球还处于一片蛮荒。由于海豚星人故乡是被大海覆盖的,所有的人都长得象海豚一样,所以,他们进入了地球的大海,在大海中建立了新的海豚星人文明,这就是那片在海底的城市。 后来,一些海豚星人穿着特殊的行走服来到了陆地上。在海边,他们发现了一种四足的动物非常聪明,会爬到椰树上然后把椰果砸下来砸碎了食用,这种动物就是猿猴。海豚星人天生善良,他们教会了这些猿猴直立行走,然后又教会猿猴们团结在一起劳动。在海豚星人的帮助下,猿猴开始进化成了人。这就是人类的真正起源。但有一部分人类,逐渐掌握了海豚星文明的秘密,于是,这些刚刚进化的原始人露出了地球生物的残忍本性,骗得了海豚星人的信任,在海豚星人的帮助下,进化出了类似于海豚星人的一些海洋器官。于是,他们对海豚星文明大举进攻,由于海豚星人文明长期处于和平环境,天性善良,根本就不知道杀戮为何物,结果遭到了灭顶之灾,被人类几乎屠杀殆尽。而那些来到海底的人类,由于缺乏了海豚星人的帮助,也终于无法适应海洋生活而死去了。 有一小批海豚星人逃出了虎口,他们被迫改变了自己的基因,加入了许多人类的DNA成分,在进化过程中,诞生了一种外貌几乎与人类一模一样的种族。这支海豚星人的后代在一个岛屿上建立了大洋城。通过与海底的海豚星人文明遗址里的大型电子计算机的联系而得到了许多文明的信息而重建文明。 看完这些壁画,我的心里忽然生出无限的感慨,原来我们人类的诞生居然是承蒙了海豚的帮助,而人类又忘恩负义地毁灭了海豚星人文明。虽然不可思议,可仔细一想,确实有些道理,看看人类五千年的文明史,不就是在不断的战争与杀戮中过来的吗?而爱好和平的海豚星人,虽然创造了高度的文明,却最终灭亡了,只剩下最后一个女子,躺在我身边的冷淡舱里。 而我,我将和这地下的躺着的痴情男儿秦越一样吗?我真的绝望了。 我忽然想到,竹简记载着的圣女说过的一段话——“从今天算起,在整整两千两百一十年以后,当太阳光线直射到我们这片大地上东西走向最长的那一条线上,将会有一艘来自星空的大船来到我们生活的这片大地和海洋。” 根据竹简的内容,秦越来到大洋城的时候是秦始皇三十七年,而大洋城的毁灭是他来到这里的第二年,也就是秦始皇三十八年。但是,秦越并不知道,在徐福出海以后不久,他的秦始皇帝就出巡途中,病死于沙丘。秦始皇是在公元前210年死的,也就是秦越来到大洋城的那一年,那么大洋城就是在公元前209年毁灭的。而公元前209年一直到公元后2001年,这中间正好是两千两百一十年。我的心头一惊,没错,公元前209年的两千两百一十年之后就是今年。也就是说,今年,将有一艘来自外太空的飞船来到地球。当年,海豚星的飞船在地球迫降之时,想必一定向海豚星发出过求救,而光速旅行中,相距多少光年,就要旅行多少年,所以,救援的飞船恐怕要几百万光年之后才能到达。至于那台智慧机器能推算精确到哪一年哪一天,可能是因为它和海豚星存在着某种形式的信息沟通。几百万光年的旅行,看来是不可思议,其实在光速旅行中,对于旅行者而言,他们感受到的时间将被大大缩短。在地球上几百万年的光阴,飞船上恐怕只不过几昼夜。 那么圣女说的后半句话呢?“当太阳光线直射到我们这片大地上东西走向最长的那一条线上”。“我们这片大地”显然指地球,因为秦越不知道地球是圆的,所以他无法理解,只能用大地的意思来表示。“东西走向最长的那一条线”,地球上东西走向的线就是经线,最长的一条经线就是赤道。一年中阳光直射赤道只有两次,一次是春分日(通常是3月21日),另一次是秋分日(通常是9月23日)。我忽然感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激动,是啊,今天,今天是几号?昨天9月22日,今天是23日! 天哪,就在今天。 如果是飞船是春分日到达的,那么我将看不到圣女,显然,应该是秋分日,也就是今天。我飞快地跑出了房间,一直冲到了圣殿最高处的那扇门口。 海天之间一片灿烂的红霞,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海豚星人,今天你们会来吗? 忽然,在无限美丽的夕阳中,我看到了一个小小的黑点。黑点越来越大,变成了一只巨大的飞碟,快速飞来。 你们终于来了。我声嘶力竭地向天空中大声呼喊着。飞碟飞到了城市的上空,突然停住,一动不动地悬挂在我的头顶。飞碟从那里跳下来一个“人”。实际上,那是一个具有人形的防护罩,防护罩几乎透明。我能清楚地看到防护罩里有一只类似于海豚的生物。不,那肯定不是海豚,但看上去的确与地球上的海豚非常相象。海豚星人显然看到了我,但却似乎不太在意,“他”径直走进了圣殿的那扇门。 过了不久,我看到海豚星人走出了圣殿门口,在“他”的身后,跟着一个美丽的女子。那是圣女,她的眼睛是如此明亮,在夕阳下,一身白衣,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气息。她是如此纯洁,就象一个少女,尽管她已经两千两百多岁了。 她走过我的身边,回头看了看我,就象是一个刚刚从睡梦中醒来的少女,她似乎想在我的身上发现什么。她的目光在我的脸上凝固了一会儿,我知道,她是想在我的脸上寻找她所爱过的人的影子。 然而,她终究无奈地摇了摇头,对我微微一笑,然后,飞碟里伸出一副梯子。她和那个穿着防护罩的海豚星人走上了梯子,进入了飞碟的入口。 在她走进飞碟之前,又回头望望了四周的海天,这是地球,美丽的地球。然后她又看了看我,我是地球人。 接着,在她走进飞碟之后,飞碟的入口迅速关闭了。然后,飞碟腾空而起,向那遥远的太空飞去。 渐渐地,飞碟变成了一个小黑点,渐渐消失在了蓝色的大气层中。 一路平安,海豚星人,愿你们顺利回到美丽的故乡。纯洁的圣女,在茫茫的宇宙中,你等待了两千多年,现在,你终于踏上了回家的路,那么我呢?我的故乡又在哪里?我抬起头,望着夜幕降临后的天空,在宇宙的满天星斗里,我却看不到我们生存着的这个蓝色星球。在无限的绝望中,我向宇宙大声呼喊着——我的归宿在何方? 突然,一个美丽的女声从漫漫星空传来——故乡,就在你的脚下。 --------------------------------------------------------------------------------------- 隐 遁 --------------------------------------------------------------------------------------- 开头这些话是给我在网上的朋友们的:几个月前你们可能会收到从我的电子邮箱发出的邮件,邮件主题大多是我的小说的名字,如果你打开了那封邮件,会发现正文是一段英文,附件通常有两个,一个是我的那篇小说,另一个是空的。如果你把两个附件全都打开了,那么我只能说非常地对不起——你中病毒了。 事实上我也是受害者,我先收到了类似的邮件,因为是朋友发来的,所以并没防备就打开了附件,结果不知不觉地中了病毒。然后每次上线,我的邮箱就会自动向外发出大量病毒邮件,通常是以我电脑硬盘里储存的小说为主题,而我则对此无能为力。最后因为杀毒不力,造成了电脑的彻底瘫痪,结果只能重新安装了WINDOWS,我硬盘里储存的资料和小说也就全部失去了,总之是损失惨重,不堪回首哉。 几个月后,我才从这次打击中慢慢地恢复过来,又象往常一样在各文学论坛里“流窜”。我曾经常去一个以美国电影《云中漫步》命名的BBS,总觉得那里有些象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维也纳的小文艺沙龙,充满了各种奇异的话语和文本。还有就是弥漫于那论坛里的一股淡淡的忧郁之气,其实我并不喜欢那种气氛,让人昏昏欲睡,绵软无力,不过倒是与“云中漫步”之名十分地贴切。这里我还是有一些朋友的,比如A君,专门模仿艾伦坡的小说 ,他自称把自己关在一间不见日光的屋子里对着电脑没日没夜的写惊悚骇人的故事。又比如J君,好象是精神病医生,总是把他的病人写的小说贴出来,希望能够有出版界的朋友看到以后能够为之出版成书,看了那些精神病人的小说后,向来把想象力引以为长的我也要自叹弗如了。还有X君、W君、Y君等等,在“云中漫步”里,他们就象黑夜中的小动物那样忙碌着,从眼睛里放射着那么一些细微的光芒,尽管这光芒在我看来有如流星般美丽,也如流星般短暂。 当我时隔几月又回到“云中漫步”的时候,发现这里改变了许多,背景的颜色更深了,人气也似乎少了一些,更重要的是,过去那些朋友们的ID都不见了,全是些陌生的面孔。我注意到了其中有一个不被人注意的贴子,主题为“隐遁”,发贴ID为马达。隐遁?马达?我似乎对这两个词有所印象,于是,我打开了那个贴子。那是一篇题为《隐遁》的小说,小说的第一句话是这样写的——“马达想要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这话话对我来说是多么的熟悉,似曾相识,现在就通过电脑屏幕出现在我的眼前,并泛出某种幽暗的光,似乎是在给我以暗示。我继续看了下去—— 马达走过一条阴暗的小巷,他竖着领子,低着头蜷缩着脖子,但他的眼睛一直对着前方,时而在躲避着迎面而来的那些目光。许多天以来,马达一直觉得有人在跟着他,现在,那个人就躲藏在他身后的某个角落注视着他。马达认为自己必须躲避那个人的跟踪,于是,他从这条街窜到那条路,又钻进许多条小巷漫游着,最后在拥挤的步行商业街的人流中不停地穿梭,看上去就象是一张扑克牌汇入了洗牌的过程中,再也无法被分辨出来了。 但是,马达还是无法确认他是否甩掉了跟踪,他十分谨慎地走到另一条街上,坐上了一辆公共汽车。公共汽车里很拥挤,在靠近前门的地方却有一个座位空着,似乎这个空位就是专为了马达而准备的。马达虽然觉得有些古怪,但他还是准备坐下,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看到了那空位旁边坐着的那个女子。那女子看起来还很年轻,披着乌黑的长头发,但很散乱。她看起来还算是比较漂亮的那种,肤色虽然很白,但更象是那种面无血色的苍白。马达注意到她的眼睛很黑,很大,而且亮着一种特殊的目光,那目光正直勾勾地盯着他。对视着她的眼睛,马达忽然有些胆怯了,他象是被什么击中了似的,他甚至怀疑对方的目光里隐藏着伤人的匕首。但马达还是说不清女子的眼神里包含着什么,是善意还是恶意?是邀请还是拒绝?或者是绝望中的求助?因为就在此刻,马达于最初的恍惚之后终于看清了那女子的身上有着一滩滩殷红的印迹。那又是什么?在她那一身雪白的衣服上,那些红色的污迹就象是冬日里绽放于雪野的梅花那样如此醒目。马达还看到女子正向他摊开双手,似乎是在展示什么,也象是在企求什么,她的手上,也全都是那红色的污迹,甚至在她那苍白的脸上,也沾染着几点腥红。马达的背脊忽然有些凉,他立刻联想到了一幅鲜血淋漓的场面,怪不得周围那么多人站着,没有一个敢坐在那女子身边的空座位上。马达犹豫了片刻,最后他退缩了,他转过脸去,立刻向车厢的后部挤去。在拥挤的人堆里,马达只能看着窗外迅速移动的街景,和一个断裂了的扶手。后来他试图向车厢前面张望,但人太多,什么都看不到。不知过了几站路,当车厢里人少了一些的时候,马达决定下车,他临下车前又向前看了看,他发现那个女子已经不见了。 下了车以后,马达确信没有人再能跟踪他了,他的脑子里却全都是那个满身是血的女子(假定那些红色的污迹真是血)。不过马达更希望那红色是些别的什么东西,比如颜料,假设她是一个画家,这就很好解释了,这种人总是有些神经兮兮的,身上常常擦满各种颜料留下的污迹,或者干脆就是一个恶作剧式的行为艺术。可是,当马达又象起那女子直盯着他的那双大大的眼睛时,他就推翻了刚才全部的幻想,他总是联想到血,忽然,他产生了晕血的感觉。马达不愿意看到自己晕倒在街头,他有些踉跄地离开了这里。 在踱过了几条街以后,他钻进了一家网吧,在那里上网,到一个文学论坛里阅读一篇正在连载的小说。他已经连续两个晚上都待在网上了,只为了读完那篇似乎无穷无尽的连载。可是,他不知道什么那篇小说才能连载到结尾,于是就这么耗费了一个又一个夜晚。不知不觉中,在度过了一个夜晚之后,马达神情倦怠地又走到了街上。故事的叙述者曾说过,其实马达的目的只是要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所以,摆脱跟踪者(不管是臆想中的,还是事实存在着的),阅读网上的连载小说,都是为了这同一个目的。 不知走了多远,马达又来到那个公共汽车站,一辆公共汽车进站了,他好象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几乎是无意识地跳了上去,投了币之后,他用眼睛在车厢里搜索了一圈。这回车厢里空了许多,甚至还有好几个空位子,但是,没有发现他所希望看到的那个人。马达忽然明白了自己上车的目的,他希望能再次看到那个混身是血的女子,更确切地说,他渴望面对那双眼睛,代表绝望或是诱惑的眼睛。忽然马达注意到了车厢里有一个断裂了的把手,于是他确定这就是昨天他所乘坐过的车,而昨天那个似乎是刻意空着留给他的位子现在依然空着,仿佛那股特别的气息是挥之不去的,以至于让所有的人望而却步,就象位子底下埋着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地雷。可马达反而对昨天产生了后悔,他想:要是当时自己坐上去了呢?于是他真的坐到了那个座位上,而身边那个女子坐过的座位,依然空着。公共汽车晃晃悠悠地拐了好几个弯,马达看着车窗外的景象,这座城市就如同是用水泥钢筋铸成莽莽丛林,各种钢铁野兽在呼啸着奔跑着,发出无数野性的声音。坐在这个几乎是给预定好了的座位上,马达忽然觉得自己映在车玻璃上的脸有了些隐隐地变化。 然后,他轻声地对自己说——如果真的在她旁边坐下会怎么样? 小说就到此为止了,但我知道,这篇小说并没有完成,因为这篇小说的作者,就是我。 在贴子的结尾,有着作者的落款,也正是我的名字。我终于想起来了,我确实写过这篇小说,在整整一年以前,当我写到这一句话——“如果真的在她旁边坐下会怎么样?”的时候,我实在写不下去,因为我的想象力还没有发达到能够凭空想象出后面将要发生的事情。在挤牙膏般地苦思冥想了几夜之后,我决定放弃,让这篇未完成的小说继续沉睡在我的电脑硬盘里,直到我的电脑遭到病毒攻击,全部硬盘内容丢失,我想到了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毁尸灭迹。事实上,我还有许多篇这样半途而废的小说草稿,象被一截为二的身体一样冷藏在硬盘里,而我几乎从来不去看它们一眼。我现在难以理解的是,这样一篇被我深锁着,而且已经被彻底毁灭了的未完成的小说片断如何又跑到“云中漫步”里来了呢?我又看了看发贴人的ID:马达。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的名字。 我更不理解了,不会这么巧吧,于是我就在这贴子后面跟了一贴—— “马达,我是这篇未完成的小说的作者,请告诉我,你是如何看到上面那段文字的,谢谢。” 发完这则跟贴以后,我离开了“云中漫步”,来到我做版主的那个科幻论坛里与朋友们交流,就这样大约过了一个小时以后,已经很晚了,而我是没有熬夜的习惯的,就决定下线了。下线前,我又去了“云中漫步”一次,又打开了那则以“隐遁”为主题的贴子,我发现在我的跟贴后面又跟了一则贴子,时间就在几分钟以前,跟贴人是“马达”,以下是他(她)的回复—— “小蔡,对不起,未经你的允许就把你的小说贴出来,尽管还未完成。我知道你一定很奇怪我是如何看到这篇小说的?但我可以确定,几个月以前你和我一样也遭到了电子邮件病毒的攻击。因为病毒就是从你的邮箱里发出来的,邮件主题是《隐遁》,有两个附件,糟糕的是,我把两个附件全都打开了,其中一个就是你的这篇未完成的小说片断,而另一个则含有病毒。不过,因为我杀毒方法得当,最后还是消灭了病毒。而这篇《隐遁》也被我保留了下来。最后,请问这篇《隐遁》到底写完了吗?能否告诉我后面所发生的故事,谢谢。 马达” 原来是这么回事,天知道我的那些已经丢失了资料和小说“疏散”到多少人的电脑里去了。我累了,于是就下了线。 几天以后,我的心里不断地出现这样一幅画面,一个叫马达的人,坐在公共汽车的座位上,神情迷惑而奇异。我知道是那篇小说在敲打着我了,我时常有这样的感觉,小说是有生命的,特别是写到中途的小说,它会自己说话,有时候表示拒绝,有时候则是在轻声地呼唤,现在,它对我呼唤着。我无法抑制住这篇《隐遁》,于是就写了下去—— ——如果真的在她旁边坐下会怎么样? 马达胡思乱想了一通,罗列出了种种可能性,最好的一种是那个女子爱上了她,最坏的一种是那女子当场拿出一把刀子捅死了他,处于中间的是什么也没有发生,最后两人各奔东西,终究是还形同陌路,本来就是嘛。这种胡思乱想的最终结果是——马达自己也搞不清究竟坐下去过没有,他对这两个座位产生了莫名其妙的害怕,忽然就象触电似地跳了起来。 公共汽车一停下来,马达就跳下了车,在沿街的地方,他见到一栋西式风格的小楼,楼前聚集了许多人,还停着几辆警车。他本来是不喜欢凑这种热闹的,但这一回他好象觉得这可能与自己有关,于是就挤进了人群里。不一会儿,他看到两个人抬着一副担架走了出来,担架上是一个死人,看不到脸,用白布蒙着,只是能见到白布下的隐隐血迹。 周围的人们议论纷纷,从他们嘈杂的说话声里,马达听出了个大概——原来昨天晚上,这栋楼房里发生了杀人案,一个男人,据说是一个非常有钱的画家,被人用刀子杀死了。而且有目击证人说是一个穿着白衣服的年轻女子干的,后来那女子混身是血地向公共汽车站跑去,目击证人吓坏了,根本就没有胆量去追。 听完以后,马达有些吓坏了,他立刻退出了人群,一个人躲到了一条小巷里,他问自己:难道昨晚公共汽车上的那女子就是杀人凶手?马达一阵颤栗,他又竖起了领子,哆哆嗦嗦地向前走去,他走得越来越快,只想着离那座杀人现场的小楼越远越好。 整个白天,马达就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里游荡着。晚上,他钻进咳网吧,在那没完没了的连载小说里度过一晚,那小说长得惊人,似乎就是一个不断循环往复的故事,就象是一个圆圈,既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马达忽然觉得自己也渐渐地变成了一个圆圈,一个渴望隐遁起来的圆圈。就这样,几天几夜过去了,虽然白天继续在这座城市里游荡,但马达再也没有敢坐公共汽车,他甚至看到公共汽车就有些害怕,生怕那个白衣女人从车门里走下来,用那双大大的眼睛盯着他。 但是,马达依旧在寻找一个能够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直到那个黄昏,他竖着衣领走在街上,在忙碌的人群里,他目光敏锐地向四周扫视,但又在小心地躲避别人的目光。突然,他看到了一身白衣在前头忽隐忽现,马达的眼睛象是被什么刺了一下似的,他立刻就跟在了她的身后。虽然四周人很多,但马达的眼睛相当敏锐,跟了一会儿,直到她拐过一个街角,马达从侧面看到了她的脸。就是她,马达确定了,上次在公共汽车里看到的那个女人就在他眼前了。就在这个时候,她也把头转了过来,看到了马达的眼睛。他们对视了片刻,一动不动,就象两尊街头的雕塑,只有不间断的人流从他们中间穿过。忽然,她转过身去,向后面跑去,马达只见到一身白色在人流里跳动着。他立刻追了上去,人很多,两个人都跑不快,直到挤出人流,她跑进了一栋几十层楼高的大厦。马达紧追不舍地跟在后面,她冲进了电梯,马达没有赶上。但几秒钟以后,另一部电梯的门开了,马达也进去了,他不知道她会在哪一层出来,但冥冥之中,他有一种奇怪的预感,那就是顶楼。当电梯抵达顶楼的时候,里面只有他一个人了,他迅速地冲出电梯,向最顶层的走廊里望了一下,一个白色的身影从的视线里一晃而过。马达立刻追了上去,在他视线的尽头,那个白色的身影走上了一道楼梯。这里已经是顶楼了,马达明白,再往上就是天台了。 很快,他踏上了楼顶的天台。他看到了她,那一身富有诱惑力的白衣,在楼顶的急风里翩然而动。她回过头来,黑色的眼睛睁大着盯着马达。马达的头发乱了,高处不胜寒的西风让他瑟瑟发抖,他顾不了这些,径直向她走去。她连退了好几步,一直退到天台的最边缘,眼看已经走投无路了。 “当心。”马达连忙喊了一声,担心她会摔下去。 她回过头去向下望了望,从这栋三十层高楼看下去,地面上无数的人们都显得如此渺小。马达也向四周张望着,这座城市真的象是巨树参天的森林似的,他现在正爬到了其中一棵大树的树冠上。黄昏时分的城市已经华灯初上,远方和近处的一切都在一片灯光中闪烁着,与西天的晚霞共映着。 忽然,她说话了:“我知道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我只想知道真相。”他大声地说。 “不,我没有杀人。” “有人看到你杀人了,你应该去自首。” 她摇了摇头,表情有些痛苦,一阵风吹来,她黑色的头发四散开来,她抱着自己的双肩说:“不,不是我干的,是他自杀的,他抱着我,他把刀子放在我的手里,然后,他抓住我的手,把刀桶进了他自己的胸口,我没有用力,是他自己这么做的。” “你说什么?” “请相信我,我是无辜的。”她的眼泪终于缓缓地溢出了眼眶,从脸颊上滑落下来,打湿了她的衣服。 看到女人的眼泪,马达的心立刻就融化了,从小到大,他都受不了眼泪的刺激,他的声音柔和了下来:“为什么,他为什么自杀?” “因为,他只想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马达一下子怔住了,沉默了片刻之后,他才说:“那,那他找到了吗?”其实,马达这句话也是为了自己而问的。 “不,他永远都找不到那个地方,所以,他死了。” 马达忽然感到被什么重击了一下,他有些迷惑,也许,是因为她的眼泪。马达忽然觉得她很可怜,他缓缓地走到了她的身边。他终于大着胆子伸出了手抓住了她柔软的肩膀。她抬起头,两只神秘的黑眼睛盯着他,马达的一切都被这双眼睛融化了,他把她搂得更紧了。 然后,她吻了他。 当马达感到她那双唇冷冷的温度的时候,她的双手已经从后面紧紧地抱住了他。接着,她的身体猛地向后一仰,抱着马达,从顶楼的天台上跳了下去。 三十层。 她的眼泪在飞。 从三十层高楼顶上向地面自由落体地坠落,无数的风在马达的耳边呼啸,马达什么也看不清,除了她的那双眼睛。这个时候,她依旧紧紧地抱着他,在他的耳边轻声地说——你终于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了,那就是天堂。 故事到此为止了,虽然有些莫名其妙和“安妮宝贝化”,不过那些后现代后先锋什么的不就流行这种东西嘛,好歹就凑凑热闹吧。而且那顶楼的意象其实也就是论坛的化身,因为网友们通常把论坛里最上面的贴子叫顶楼,贴子的排列还有种楼上楼下的叫法,从顶楼坠落也就是从网络上坠落的象征吧。然后我上了线,进入了“云中漫步”,把刚才完成的这些文字贴到了那篇《隐遁》的后面,完成了这篇小说。 又过了几天,当我重新进入“云中漫步”以后,发现《隐遁》再一次被提到了论坛的顶楼,我打开了贴子,发现在我完成的小说后面,那个叫“马达”的网友又跟了则贴子,那则跟贴的题目是“这不是真相,我讨厌你写的那种东西,让我来告诉你故事的真相吧。” 下面是网友“马达”跟在后面的贴子—— 当马达坐在公共汽车的座位上反复地问着自己——“如果真的在她旁边坐下会怎么样?”他的脑子里忽然一阵恍惚,似乎有一股什么东西进入了他的体内。他又伸出手抚摸着身边空着的座位,期望还能感到昨天的气氛。忽然,他的手象触电了一样,从座位上抽了回来,然后有些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口袋。他摸到了一串钥匙,但是,这串钥匙并不是他的。事实上,自从他想要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以后,身上就从来没有带过钥匙。马达有些疑惑地注视着这串陌生的钥匙,这是一个银色的钥匙圈,只挂着一把钥匙,看起来应该是房门钥匙。他把这串钥匙放在自己眼前摇晃着,银色的钥匙圈和钥匙看起来还很新,并发出一些淡淡的反光。马达忽然觉得这摇晃的钥匙有些象他家老屋里那个巨大摆钟,那发出银光的钟摆在下面摆动着,让人有昏昏欲睡的感觉。别人的钥匙怎么会跑到他的口袋里?马达无法回答这个问题,难道,是自己的记忆出了问题?瞬间,他的脑子里又闪过一个念头——昨天他到底有没有坐下来过? 想到这个,他有些后怕了,马达的记忆里一片模糊了,他的眼前只有那串不断晃动着的钥匙,几乎与他记忆里那钟摆的形象合二为一了,只剩下一片耀眼的白光。终于,他似乎是记起了来,隐隐约约的,昨天在这辆公共汽车上所发生的一切。马达开始相信,他的记忆力原来出了问题,昨天,当他在这里面对着那个混身是血的女子的黑眼睛时,他没有退缩,他没有逃跑,他并不是一个胆小鬼。事实的真相是——当时他大胆地坐在了那个女子的旁边,是的,他真的坐了下去,没有半点犹豫。马达想,关于他并没有坐下去,而是挤到了后门的记忆是错误的。这概是因为自己长期以来神经衰弱的结果,马达确信这将导致人的记忆力发生问题,使之记不清自己做过什么事,他以往是有过类似经验的,这件事再一次证明,人的记忆是不可靠的。 然后,马达开始静静地回忆事实的真相,也就是昨晚他大胆地坐在那女子身边以后所发生的事情。马达记得那个女子的眼睛一直盯着他,直到他坐下,也这么盯着他,那眼神让马达有些不寒而栗。他想自己应该说些什么,嘴巴张大着,却什么话都说不出。 这时候那女子倒是先说话了:“请跟我走。” 马达有些诧异,为什么要跟她走?虽然心里这么想,但他却对她点了点头。接着,她站了起来,马达也站了起来,她的眼睛在暗淡的车厢里闪着幽光,就象是丛林里夜行的小野兽。马达跟着她,向后门走去,车厢里所有的人都闪向两边,几乎是自动地为他们让开了一条道,他们似乎都对女子身上的血感到无比的恐惧。很快,车子就象是专门为她而开的一样停在了站上,没有人下去,除了马达和女子两个人。他们走下了车,一阵冷风袭来,渐渐地目送着公共汽车的远去。马达终于有些反应过来了,他轻声地问她:“你要去哪里?” “跟着我走。”还是这句话,她的声音非常轻,就象一只猫在叫唤,但传到马达的耳朵里就似乎响了许多。他想也许这女子出了什么麻烦,看到那一身的血迹,也许她遭到了袭击,需要一个男人来保护她。马达把心中的想法告诉了她。 她没有回答,只是怔怔地向前走去。马达心想她不说话就是默认了,自然,如果女孩子遇到受袭的事情一般是不愿意对别人说的,在她们看来也许这是一个污点,还是什么话都不问的为好。马达跟在她身后走着,看着她那一身沾染着血迹的白衣,在黑夜的背景下特别的显眼。他有些害怕,万一别人看到她这副样子,而自己紧跟着她,多数会以为他是个行凶的歹徒什么的。还好,她立刻就拐进了一条非常幽暗的小马路,两边几乎没什么灯光,只有两个人的脚步声打搅着这里的清静。一路上,马达一句话也没有和她说,只是非常注意四周的动静,他想也许那个袭击她的歹徒随时都会冲出来,所有的风吹草动都让他心跳加快。最后,他们走进了一栋小小的楼房。走上狭窄的楼梯,楼板发出可怕的声音,好象随时都有可能蹋下来。在三楼,她领着马达走进了一间屋子,开了灯以后,马达发现这房间很小,最多只有十个平方米,呈长条形,只有一个不大的窗户,外面黑黑的,什么都看不清。由于空间所限,房间里只有一张窄床,床的另一头有一台电脑。近门处还有一个超大型的冰箱,冰箱上有个微波炉,那么小的房间里却放那么大的一个冰箱,显得极不协调。 “谢谢你送我回到这里。”她低声地说,眼睛依然睁大着。 “没关系,你身上——”马达向她沾满血污的身上指了指,说,“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不回答,低下了头不说话,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才缓缓地说:“请别走,等我片刻好吗?” 马达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她打开了一扇小门,原来这小小的房间里还套着一个卫生间,她走了进去,然后把门关上。接着,马达听到了水龙头放水的声音。她是去洗澡吗?马达问着自己。他局促不安地在这斗室里踱着步,抬起头,看着天花板,顶上已经有些霉烂了,一些石灰剥落了下来。然后他又走到了窗边,打开窗向外看了看,外面都是些墙和树丛,只有夜空能看得清。一股冷风袭来,马达又急匆匆地关上了窗。 卫生间里的水声越来越大,马达的心跳莫名其妙地加快了,这是暧昧的水声,马达突然想到了逃跑。他走到了门前,把门打开,但是,他没有出去,又把门关上了。过了一会儿,卫生间里的水声停了,他又镇静了下来。卫生间的门开了,女子走了出来,她披了一件厚厚的白色浴衣,把自己的身体裹地严严实实的。她的头发还是湿的,冒着热气,不过已经都梳理好了。她脸上的那几点血迹早就没了,恢复了原来的肤色,不再象刚才那样显得苍白了。马达应该承认,她还是挺漂亮的,这使他更加有些不安。 “你已经没事了,我想,我该走了。” “不,我还没有报答你。” “可是,我也没做什么事,你没什么可报答的。” 她淡淡地笑了笑,表情有些莫名其妙,然后问他:“你叫什么?” “马达。” “有趣的名字,你想要得到什么?” 又是一句非常暧昧的话,“想要得到什么?”马达有些紧张,他不愿意把自己的思绪带到某些方面,他忽然想到了什么,正如这个故事的叙述者在开头所说的那样,想要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于是,他脱口而出:“我想要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她用一种非常奇怪的语气又复述了一遍。 马达紧张地点了点头。 她呡了呡嘴,然后靠近了他说:“你现在已经找到了。” “找到了什么?” “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就是这里。” 说完,她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串钥匙,放到了马达的手心里。马达下意识地握住了钥匙,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候她伸出一只手,把房间里的灯关了,一片黑暗笼罩了他们。 “为什么关灯?” “因为时间不早了。” “不。” 他忽然有些恍惚了起来,眼前什么都看不到,只能感觉到她的呼吸扑面而来,还有,就是手里那把冰冷的钥匙。马达渐渐地感到自己仿佛坠入了一个无底深渊,在那里,谁都看不到他,他只能蜷缩着身体,就象是回到了母腹中的胎儿,被羊膜包裹着全身,静静地隐遁起来。 接下来,是一片无尽的黑暗,谁都记不起来了,直到清晨的天光照射到马达的脸上。那丝光线刺激了马达的眼睛,他终于醒了过来,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长条形的小房间里的一张窄床上。床的另一头有一台电脑,床边的窗户很小,光线好不容易才透进来照在他脸上。这是哪儿?他迷惑地看着这陌生的环境,他忘了,他居然忘了昨天在公共汽车上看到那个女子以后发生的一切。倒是在网吧里彻夜阅读长篇连载小说的情景占据了他的记忆。马达发现自己的外衣正整齐地折叠好了放在床边,自己穿着内衣躺在被窝里。忽然,他感到自己的手心里一阵凉意,好象有个什么东西,他摊开手心,看到了那把房门钥匙。 马达越来越迷惑,他只回忆起自己走上公共汽车上,见到了一个混身是血的女子,他甚至还不记得自己是否坐在了她的身边。他迅速地起来,穿好了所有的衣服,然后他打开房门,把钥匙塞进了锁眼试了试,果然,正是这间屋子的钥匙。他把房门钥匙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再把门锁好,走下那摇摇欲坠的楼梯,离开了这栋小楼。 马达走出了那条小马路,走上了大街,一辆公共汽车开来,他跳了上去,发现这就是昨天的那辆车,他面对着昨晚的那个空位子坐了下来。然后,他摸出了那把房门钥匙,终于,通过这象钟摆一样晃动着的钥匙,他把昨晚发生的事都回忆了起来,他确信,昨晚他确实坐在了那女子的身边,现在他所回忆起来的就是事实的真相。 公共汽车靠站了,马达下了车,回到了马路上,手心里紧握着钥匙,依旧冷冰冰的感觉。他忽然觉得手心里被搁得很难受,仿佛那把钥匙是有生命的,在他的手心里挣扎着。也许这钥匙正渴望着回到锁眼里去,打开那扇门。马达想至少得把人家的钥匙还回去。于是,他又把自己的领子竖起来,悄悄地汇入人流,象鱼一样游动着。 他穿过几条街,凭着苏醒回来的记忆,找到了昨晚的那栋小楼。现在他才又重新看清楚了那栋建筑,四周有许多这样的楼,一点都不显眼。从外面看不到多少窗户,就象一个封闭着的罐头。马达走进了小楼,没有看到别人,只是小心地走上了楼梯。那让人心颤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几乎使马达一脚踩空摔了下去。他走到了三楼的那扇门前,先敲了敲门。过了许久都没人开门,她肯定不在。也许,是因为她把钥匙交到了马达的手里,而她身上又没有备用钥匙,自然也就进不了门了。马达打定主意必须要把钥匙还给她,他把钥匙塞进了锁眼,立刻打开了房门。长条形屋子里果然是空的,那扇小窗里透进来的光线是如此暗淡,以至于整个房间似乎永远都是处于黄昏或者黎明时的状态。早上他睡过的被窝还是那样零乱,一切都和他离开的时候一样,她没有回来过,她去哪儿了? 马达决定等她回来,否则万一她真的没有备用钥匙的话,那她就有家不能回了,假定这里确是她的家。马达又仔细地看了一遍这房间,总觉得散发着一股霉味,实在太小了,就象是某种小动物建在森林里的巢穴。他重新把床和被子摊好,然后走进了卫生间里。他不明白那么小的一间房子怎么还单独配有卫生间,似乎就是专门为了方便某个人长期隐匿而设计的。卫生间虽然也小得可怜,不过样样设施都齐全,甚至还能洗热水澡。马达试着拧开了热水龙头,很快一股热气从水里冒了出来,水汽模糊了卫生间里的那面镜子,也使马达的脸在镜子里一片朦胧。他甚至还想找到那件沾满红色污迹的衣服,以证明那是否是血,可却怎么也找不到了。马达退出了卫生间,在房间的角落里,他找到两把折叠椅子,还有一个可折叠的小桌子,他打开一把椅子坐着,静静地等她回来。 天色又暗了下来,马达看了看窗外,那小小的窗户只能看到一方紫红色的天空。他忽然感到有些饿了,他想出去吃点什么,但又一想,万一就在这个时候她回来了怎么办?于是他还是留在了房间里,半小时以后,他实在忍耐不住了,就打开了那个大冰箱。马达没有想到,冰箱里居然塞满了各种食物,主要是袋装的冷冻食品,还有许多腌制过的熟食,这么多东西,足够吃一个多星期了。马达又等待了一会儿,心想总不见得为了等她回来而把自己饿死,于是他从冰箱里拿出了一包微波炉炒饭,放进了微波炉里转了转。热完了以后,他打开了那张小折叠桌子,把热腾腾的炒饭放在上面吃了起来。马达忽然觉得这味道还相当不错,他甚至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样棒的炒饭了,以前他一向很讨厌微波炉食品,但他现在莫名其妙地对微波炉喜欢起来了。解决了食欲问题以后,他继续等待着她的到来。 晚上十点了,窗外黑蒙蒙的一片,马达困得都快睡着了,但他并不打算离开这里,相反,他打开了那台电脑。他发现这是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房间里连电话都没有却可以上网也使他很意外。马达立刻进入了他的电子邮箱的服务器收邮件,他收到了一份主题为“隐遁”的邮件,打开邮件,正文是一段英文,附件有两个,他打开了其中的一个,内容是一篇小说,小说的名字叫《隐遁》,那是一篇没有完成的小说,只有开头的一段。而且非常巧合的是,那篇小说里的主人公也叫马达,小说里的马达想要找到一个可以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他在这座城市中流浪着,在一辆公共汽车里,他见到了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女子,女子的身上有许多血迹,看起来很是可怕。小说里的马达没有敢坐在女子的身边,而是挤到了后门,并下了车,第二天早上他又来到了这辆公共汽车上,给自己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真的在她旁边坐下会怎么样? 小说到此就戛然而止了,显然,作者并没有把小说写完,或者仍处于创作的过程中。 马达忽然感到了一阵惊恐,原来自己所做所为的一切都被别人知道了?甚至于自己错误的记忆也被别人窃取了,还好,小说里并没有把真正发生过的事情写出来。马达开始确信,这篇未完成的小说的作者,就是日日夜夜跟踪他的那个人,那个人同样也隐藏在茫茫的人流中,马达没见过他,但马达确信他的存在。不过,昨晚那个人一定把他给跟丢了,所以并不知道后来所发生的事。他知道另一个附件里也许很可能是病毒,他保留下了这篇未完成的小说,然后删除了病毒附件。马达忽然有一种感觉,也许那个跟踪者就在外面,这个城市里总是有一些窥探他人隐私的家伙,那些人的心理是扭曲的,简而言之就是有些变态。想到这些,马达不寒而栗,无论如何都不敢走出这扇房门了。他终于下定了决心留在这里,不管这房间的主人什么时候回来。 当这一夜平静地过去以后,马达忽然对自己说:我想,我已经找到了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网友“马达”为《隐遁》续写的部分就到此为止了,我不知道该怎样评价这篇文字,我总觉得这些文字的作者似乎与文中的人物有着某种微妙的关系。他居然完全颠覆了我想要表达的东西,而称之为记忆上的错误。忽然,我有一种冲动,很想和他交流一下。 于是,我又在这则贴子的后面跟了一贴:“马达,我不知道你是谁,我想和你谈谈,如果你在线上,请到下面的网址的聊天室里来,我现在就等着你。”我在下面做了一个网址的链接。 短短几分钟以后,我就在那个聊天室里看到了“马达”的出现。 他先向我打了招呼:你好。 我:你好,刚才看了你续写的小说,你是怎么想的,还有,故事的真相?是什么意思? 马达:因为这就是我亲身经历的,也许你无法理解,我就是你的马达。 我:对不起,我真的无法理解。 马达:好了,我告诉你,我现在就是一个隐遁着的人,我已经找到了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我只是把自己所遇到的事情再原原本本地写出来而已。 我:世界上真有那么巧的事情吗? 马达:这不是巧合。 我:可是,你真的相信可以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吗?这样的地方,在今天还存在吗? 马达:绝对存在。 我:我不信。 马达:如果你不信,那你可以来找我,坐上XX路公共汽车,到XX路下来,再到XX路100号301室,我现在就等你。 然后,“马达”下线了。 我面对着几乎是空白的电脑屏幕,心里迷惑地回想着“马达”所留下的每一句话。犹豫了几分钟以后,我终于打定了主意。我关掉了电脑,披上件外衣,走出了房间。 我走到了大街上,一阵冷风吹来,让我有些发抖,我不由自主地缩着脖子,向四周张望着。我来到了XX路公共汽车的站旁。我在寒风里等了许久,XX路公共汽车才慢吞吞地进站,远远看去,车厢里似乎很挤的样子。我上了车,果然很拥挤,但在靠近前门的地方却有一个座位空着。我刚要准备坐下,忽然看到了空座位旁边坐着的人。那是一个女子,看起来年轻且漂亮,披着乌黑而散乱的长头发,肤色苍白。她的眼睛很黑很大,正直勾勾地盯着我。转瞬之后,我终于看清了她白色的衣服上有着一滩滩殷红的印迹,我下意识地想了想,有些似曾相识,却又不再记得了。她正向我摊开沾满红色污迹的双手,象是在企求什么。 片刻后,我真的大胆地坐在了她的旁边。 她的眼睛一直盯着我,让我有些不寒而栗。我想自己应该说些什么,但我却什么话都说不出。 这时候,她轻轻地对我说:“请跟我走。” 车窗不知被谁打开了,一阵寒风灌进来,吹得我头皮发麻,忽然,我听到了自己的声音:我该去哪儿? 我该去哪儿? --------------------------------------------------------------------------------------- 杀人墙 --------------------------------------------------------------------------------------- 来自遥远的北国的寒风越过长江的江面,向古老的南京袭来,刀一般的北风刮过路上行人们的脸颊,所有的人都行色匆匆地走过。罗周站在寒风里,风吹乱了他的头发,面向着北风,他的眼睛被迫微微地眯起,看着这座六朝古都的远方。他真希望能够下一场雪,一场久违了的雪,有雪才是真正的冬天,尽管他明白,冬天象征着死亡。 南京的冬天,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湿气,谁都说不清这股湿气是从哪里来的,这气息渗入了罗周的身体,渗入了每座建筑物,每一棵树,每一棵草。罗周觉得,这湿气来自于地下。他打了几个哆嗦,终于离开了风口,向厂子里走去。 这是一家看上去非常老旧的工厂,就象现在中国大多数的国有企业一样,不断地在困境中挣扎着。现在罗周明白,这家工厂的命运已经到头了,厂里已经拖欠了几个月的工资,欠了一屁股帐的厂长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厂子已经宣布破产了,这块地已经被卖掉了,再用不了几天,这家厂就要被推土机夷为平地。诺大的厂区里没有多少人,到处都是一片死气沉沉的,这样的寂静让罗周有些怅然若失。忽然,一阵刺耳的救护车的声音响起,罗周看到一辆救护车开进了厂区,发生了什么事?他快步地跟在救护车后面,跑了不多远,车子停了下来,几个白大褂的男人从车上走下来,他们奔进了一栋破旧的小楼。罗周停在楼前,他知道这栋楼里没有人,只有一间供晚上值夜班的人休息的值班室。 很快,几个穿白大褂的男人从楼里出来了,他们几个人合力架着老李往外拖。而老李的嘴里高声地叫着:“杀人了——杀人了——鬼在杀人——杀人——” 老李尖利的声音划破了寂静的厂区,这声音是如此刺耳,让罗周听着心里一阵狂跳。这是怎么回事?老李平时是一个非常和善的人,性格内向且温和,话也不多,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失态过。老李就象发疯了一样,在几个强壮的男人的手中不断地挣扎着,他的眼睛通红,脖子梗直着,头发几乎都竖直了起来,两手两脚乱蹬乱踢着。可以看到旁边几个男人的脸上已经有了好几块刚刚出现的伤痕和血迹,他们显然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制服了瘦小的老李的。 “他怎么了?”当他们走过罗周的身边的时候,罗周不解地问着。 “你们厂报案,这里有人发了神经病,果然发得不轻,哎呦——”穿白大褂的男人又被老李踹了一脚。 老李看到了罗周,他的眼睛瞪大了对着罗周说:“他们在杀人——鬼在杀人——” 但是,老李立刻就说不出话了,他的嗓子似乎已经喊哑了,尽管他依旧在挣扎着。穿白大褂的把他拖到了救护车上,然后,发动了车子,扬长而去,这个时候罗周才注意到了救护车上印着的单位名称——精神病医院。 罗周总是觉得今天早上有些奇怪,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特殊的气息,他猛地摇摇头,耳边却仿佛依然充满了老李的话,鬼在杀人?也许老李真的疯了。忽然,他见到了老张匆忙地走来,罗周向他打听老李的情况。老张说:“精神病院的人,就是我打电话把他们请来的。昨天晚上,老李值夜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今天早上就变得疯疯颠颠的。我见到他的时候,他紧紧地抓着我,对我说了一通莫名其妙的话。” “他说什么?” “我听不明白,好象是在说杀人,听起来挺可怕的,他说他在值班室后面的那堵墙下面看到了鬼,鬼在杀人。真是荒诞不经,他简直是疯了,哎,他这个人也挺可怜的,苦了一辈子,最后进了精神病院了。”老张说着说着,表情还有些惊恐。 “是啊。” “不过——”老张也是老职工了,已经在这里工作了三十几年,他忽然欲言又止。 “不过什么?” “过去,这里也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有的人在值夜班以后,就莫名其妙地疯了,疯了的人,都说自己看到了鬼,或者是看到非常可怕的场面。曾经有人来调查过,但没有任何结果。”老张压低了声音说。 “你是说——闹鬼?” “谁知道呢,就当我没说,我先走了。”老张不敢多呆,他匆忙地离开了这里。 罗周看着老张远去的背影,仔细地想着他的话,想着想着,不禁有些毛骨悚然起来。他从来不相信这世界上是有鬼魂的,但老李确实疯了,他看到了什么?小楼前空空荡荡的,罗周的影子在冬天的日头下消长着,那影子在地面上延伸,随着他的走动而摇晃着,如同一个黑色的幽灵。他离开了这里,转到了小楼的后面,在楼的后面,他见到了那堵黑色的围墙。 在冬日的阳光下,那堵黑色的墙静静地矗立着,墙面稳重而厚实,看上去又高又大,象一座黑色的山崖,。那堵墙很长,至少有五十多米,在墙两端的尽头,则是通常所能见到的那种表面砌着白色水泥的砖墙,与眼前这堵黑色的墙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和对比。罗周静静地看着这堵墙,墙脚下是一片开阔地,看起来至少能容纳几百人,地上什么都没有,只是一片白地,寸草不生,如同一片没有生命的荒原。他看着这堵墙,忽然心里有些不舒服,瞬间,这堵墙给他的视觉的冲击让他难以忍受,他的呼吸有些急促,只能后退了几步。 风继续吹。罗周忽然产生一种感觉,他觉得眼前这堵黑墙会忽然倒下来,向他压来,把他压成一堆肉浆。他明知那只是他的幻觉而已,但这感觉却很真实,这让他有些担心,自己会不会和老李一样发疯?他不象再看了,他一阵颤抖,不知道是因为寒冷,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堵有着什么魔力的墙依旧牢牢地立在他眼前。黑色的墙面很光滑,象一张沉默的脸,似乎在向他诉说着什么。不,罗周摇了摇头,他闭起了眼睛,迅速地转身离开了这里。 刚走了几步,他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人站在小楼边,也在观察着那堵墙。罗周仔细地看着他,那张脸很陌生,罗周在脑海里努力地搜索着,他终于想了起来,一个月前,一些日本人坐在黑色的丰田轿车里来到了这家厂。他们参观了整个工厂,还特地来到这里来看了看,这让许多人感到费解,日本人为什么会对这鬼地方感兴趣?还是罗周陪同着日本人转了好几天,虽然这些日本人对中国人确实非常礼貌和客气,可罗周还是天然地不想和他们多接近。此刻,眼前的这个人,就是那些日本人的其中之一。 当罗周走过他身边的时候,那人立刻对罗周笑了笑,微微地鞠了一个躬,嘴角掠过一丝奇怪的东西。罗周停了下来,在凛冽的北风里,他的目光一下子变得锐利了起来,两个人的眼睛对视着,似乎在进行着某种对峙。最后,日本人却步了,他后退了几步,在他的身后,停着一辆日产面包车,车门打开了,里面似乎有好几个日本人,他上了车,然后车子开动了。 那个日本人上车前最后看他的一眼让罗周有些困惑。他们到这里来干什么?这个厂对他们来说毫无用处,反而是一个负担,但他们却斥巨资买下了这块地和所有的厂房,但直到现在,也没有人知道日本人买下这块地到底派什么用处。也许全世界的人都疯了,罗周暗暗地咒骂了一句。 厂区里一片萧条,罗周晃悠了一整天,渐渐地,天色暗了,北风更加肆虐地呼啸而过。他没有回家,因为今天是他值夜班。草草吃过晚饭以后,罗周走进了小楼里的值班室,昨天晚上,老李就在这间房间里过的夜,而第二天一早,老李就被送进了精神病院。罗周想着这些,心里忽然一阵莫名其妙地颤抖,他并不是一个胆小的人,但他的耳边却时常响起老李的疯言疯语,整整一天,这奇怪的声音一直纠缠着他。罗周坐在值班室里,看着值班室窗外的夜色,此刻已经一片黑暗了,天空中既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只有呼啸着的风。他看着窗外,脑子里忽然不由自主地冒出了一句话——月黑风高杀人夜。 罗周再也不愿意想了,他宁可相信老李的发疯就是因为胡思乱想导致的,其实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全是来自于人自身的臆想。通常,人总是被自己吓死的,喜欢看斯蒂芬.金小说的罗周这样对自己说。他用自己带来的被子裹着身体,躺在了值班室的床上,还好,房间里有暖气,他并不觉得冷。 关灯之后,房间里陷入了黑暗中,黑得就象是坟墓。罗周闭上眼睛,忽然觉得自己不是躺在床上,而是躺在棺材里。过了很久,他一直都睡着,他总是觉得窗外有什么声音,那也许是风吹动了窗外的顶蓬。那声音就象是在敲一面战鼓,虽然沉闷,但却传得很远,尤其借着风势。 在窗外呼啸的风声里,罗周一直难以入眠,他的耳边忽然又响起了老李的声音:“他们在杀人——鬼在杀人——” “不。”罗周无法控制住自己了,他大叫了一声,坐了起来。睁开眼睛,窗外依旧黑蒙蒙地一片,耳边是北风的声音,他忽然发觉自己的后背已经沁出了一些汗珠。他再也睡不下去了,他掀掉了被子,穿上外衣,走出了值班室。 现在去哪里?罗周自己也说不清楚。他只是再也无法在值班室里呆下去了,他的脚步在空旷的走廊里响起,不断地传出奇怪的回声。走廊里没有灯,他就象是一个瞎子一样摸索着走到了小楼的门口,他走到了楼外。 风,来自北国的风瞬间吹乱了他的头发,他的身体在风中瑟瑟发抖,似乎随时都会被大风卷走。他本可以走出厂区,到马路上转转,那边应该还有一些人影,可以打发时光。可是他没有,他向另一个方向走去,他转向了小楼的后面,尽管他知道,在小楼的后面,有一堵黑色的墙。 去那儿干嘛?他有些莫名其妙,虽然他告诫着自己不要去那地方,但好象脚已经不再长在自己身上,自动地向那里走去。罗周竖起了衣领,在寒风里不断地哈着热气,搓着双手的手掌。 转过一个弯,忽然,他看到了一片光亮,这让他一直在黑暗中观察四周的眼睛有些难以适应。他眯起了眼睛,用双手揉着,过了片刻之后才看清楚了。 在那片白色的灯光里,罗周终于看到了——鬼 鬼,就在那堵黑色的大墙下。 此刻,在这寒冷彻骨的黑夜里,这道白色的光线照耀着这片空地,而眼前这堵黑色的墙几乎已经被光线照成了白色。在这堵大墙之下,罗周看到了鬼影,不是一个,而是许多个鬼影,不,也许是人,可他又实在分不清那到底是人还是鬼。 罗周的浑身颤抖着,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他的双脚几乎麻木了,只是睁大着惊恐的眼睛注视着那堵大墙底下所发生的一切——杀人,他们在杀人。 他看见许多穿着破烂的棉袄和各色旧衣服的人,在那片白色的灯光下,他们的脸都被照得惨白惨白,他们的脸色都是惊慌失措的,他们张大的嘴巴,似乎是在大喊着什么。可是,罗周却什么都没有听到,除了暗夜里北风的怒吼和呼啸。他数不清大墙底下到底站了多少人,看起来至少有一二百人,他们长长地排成好几排,就象是在拍什么集体照。但是又不象拍照,因为他们没有什么秩序,乱做一团,有的人还互相搀扶着,而且大多数人的身上还绑着绳索。这些人里有一半是女人,她们看上去都是衣衫不整的样子,大多面带羞愧耻辱的表情,其中甚至还有几个挺着大肚子的孕妇。还有许多白头发的老人和调皮的孩子,真正的中青年男子倒不多。有一些孩子还很小,尚抱在母亲的怀里,罗周甚至还看到其中有一个婴儿正在母亲怀中吃着奶。 这是些什么人?他们为什么会深更半夜来到这行将被拆除的厂区里来呢?罗周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和老李一样有神经病而产生了幻觉了。 不,这不是幻觉,他确实见到了这些人,这些人站在那堵大墙底下,惊慌失措地看着罗周。 “你们是谁?”罗周向他们大叫着。 尽管这些人都张在嘴在说着话,可是罗周什么都没有听到。 忽然,那堵大墙前,又出现了一群人,他们穿着电视里经常见到的日本军队的服装,头上戴着绿色的钢盔,手里端着步枪和机关枪。“你们该不是拍电影的吧?怎么也不通知厂里一声?”罗周向他们嚷了起来。 这些人似乎没有听到罗周说的话。忽然,罗周看到他们的枪管里冒出了火光,天哪,他们真的开火了。可是,罗周却什么声音都没有听到,就象是在看一场二十年代的无声电影。在这些穿着日本士兵服装的人当中,有几个扛着机关枪,他们匍匐在地上,枪管里不断地喷射着火苗,所有的枪口,都对准了一个目标——大墙底下的人群。 有人中弹了。 不,许多人都中弹了,他(她)们的胸口瞬间绽开了一个大口子,鲜血象喷泉一样从胸口,从腹腔,甚至从头顶涌出。鲜血染红了他们的棉袄,染红了脚下这片荒凉的大地。第一排中弹的人都倒下了,接着是第二排,所有中弹的人都张大着嘴,罗周虽然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但可以看出他们的口形,他知道他们喊的是救命,也有的人在喊畜牲。 罗周张大着嘴看着这一切,他一步都动不了了,他不知道眼前所见到的是真实的还是幻影,唯一能肯定的是,现在那堵墙下,正在进行着杀人的勾当。不是在拍电影,而是确确实实的屠杀。 是的,鬼在杀人,在杀人,就在那堵黑色的大墙之下。那些穿着日本军服,戴着钢盔,端着步枪和机关枪向人群肆意扫射着的不是人,他们绝对不是人,而是一群——鬼。 老李没有精神病,他说的一点都没有错,鬼在杀人。 月黑风高杀人夜。罗周看到许多孩子也中弹倒下,这些孩子倒下的时候,脸上还挂着笑容,他们也许真的以为那些人是来给他们照相的。有一个母亲在用身体保卫着自己的孩子,但是子弹穿透了她的身体,结束两条生命,还有,还有那几个孕妇,她们被子弹洞穿的肚子。看着这些,罗周忽然想吐,忽然想哭。 每一个倒下的人,脸上各有各的表情的,有的愤怒,有的仇恨,有的羞愧,有的耻辱,还有的冷漠。 最后一个倒下的,是一个戴着眼睛,留着长长的黑色胡须的中年男子。他站在最后,在大墙的中点,几排机关枪的子弹射进了他的胸膛。他的胡须在风中颤抖着,他的目光里闪现出某种特殊的东西,似乎还隐含着什么,最后他缓缓地卧倒在一片尸山血海中。 罗周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他向那些杀人的鬼冲去,正当他即将抓住一个军衔为中尉的鬼的时候,灯光忽然灭了。那些耀眼的白色光线立刻消失地无影无踪,黑暗又重新笼罩在了罗周的头顶。 一切都消失了。 真的一切都消失了吗? 罗周跑到了大墙的跟前,什么都没有,刚才那些人呢?那些被杀害的人们呢?地上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还是一片寸草不生的白地。而那些杀人的鬼,也瞬间不见了踪影,逃回了阴曹地府。 寒风依旧凛冽地刮过。 罗周缓缓地走到那堵黑色的大墙,虽然一片黑暗里,他看不太清,但他还是触摸到了那堵墙面。那墙面冰凉冰凉的,就象是死人的身体。他的手立刻缩了回来,不敢再碰这堵墙了,他抬起头,仰望着黑暗的天空,没有人给他以答案。 见鬼了。 刚才那道白色的亮光又是从哪里来的?他回过头去,后面的小楼沉浸在黑暗中,什么都看不清。罗周忽然心里一凉,他不想自己和老李一样,再被送入精神病院,他大口地喘着气,飞快地离开了这里。他一路快跑着,转过弯,冲进了小楼。 在小楼黑暗的走廊里,他停了下来。现在去哪里?反正此刻就算吃一瓶安眠药他也睡不着觉了,忽然,他想到了什么。罗周跑上了二楼,这里过去都是办公室,厂子倒闭以后,就没有人管了,他按照记忆,摸到了厂档案室的门口,门没有锁。他推开了门,他把电灯打开,档案室很久没有人管了,发出一股纸张陈腐的味道。 罗周曾经在这间档案室工作过,他熟悉这里的资料排列,自从厂倒闭以后,就没有人再动过这里的东西了。他找到了这家厂过去的档案资料,原来这家厂的前身是南京国民政府一家化学研究所,始建于1929年,1949年以后研究所被改成一家化工厂。档案里显示,这家化学研究所的创始人名叫林正云,生于1890年,1912年赴美国留学,在海外学习和研究了十七年,成为当时著名的化学家,也是美国一所大学首位华人教授。1929年,林正云归国在南京创立了这家化学研究所,担任研究所长,为当时的中国提供化学工业人才和进行化学方面的研究。 接着,罗周在档案柜的最里层发现了一叠资料,他仔细地看了看,原来竟是林正云的工作日志。他如获至宝一般翻开了这本工作日志,他粗略地看了看,日志从1929年10月20日开始,一直到1937年12月18日结束,总共持续了八个年头,一天都没有中断过。 罗周决定从后面看起,他翻到了1937年12月1日的工作日志,林正云用毛笔工整地写着这天的日志—— 制造影像墙的材料已经全部运到了,这些材料来自于安徽的一座磁铁矿山,我们正在全力以赴地用这些特殊的磁铁矿石修建这座墙。经测算,我估计两个星期内就可以完工了。研究所的全体同仁们都很高兴,因为我们正在进行的一项重要的实验,虽然缺乏经费,但我们依靠自己的力量即将完成了,也算是没有辜负大家几年来的辛苦研究。 不过,今天早上传来一个坏消息,常州沦陷了。据说日本军队还滥杀无辜,我真的很担心,自从上海开战以来,我就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11月11日,上海沦陷,我们所里许多人都哭了。但愿我们的国军能保卫住首都。 12月10日—— 经过这些天的努力,影像墙的工程已经进入了收尾阶段,我们已经开始在墙的表面刷上我们所里花了好几年时间自行研制出来的磁性感光材料了,这样类似的材料,在国外还没有,我为中国人能够制造出这样的材料而感到高兴。此外,电磁灯也已经开始安装了,在电磁灯与影像墙之间,大约有一百米的空地,介时电磁灯所发射出的电磁光线将把空气中所有物质的影响都投射到影像墙上,这样,就可以用影像墙来记录影像了。 然而,今天早上,我听到了炮声,这说明日军已经进攻到了南京城外了。我没有想到我们的国军居然如此地不堪一击,空有数十万大军和郊外的城防工事却无法打退日军的进攻,看来民国的首都已经危在旦夕了。许多人都劝我尽快地离开南京,如果现在走也许还来得及。可是,现在我们的实验正进入了关键时刻,绝不能再耽搁了,否则就会前功尽弃,我决心留下完成实验。 12月13日—— 呜呼哀哉。日军入城了。 我诺大一个中国,居然连几个倭寇都打不过,连首都都送入了敌手,吾辈真的是愧对列祖列宗啊。此刻的南京城,已经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了,街上乱成了一团,许多溃兵来不及逃走,只能丢下了武器等待投降。而我没有走,研究所的大多数人都没有走,我们必须完成我们的使命。 在隆隆的炮火声中,影像墙即将竣工了。 愿老天保佑我们。 12月14日—— 许多难民涌进了我们化学研究所,他们全都惊慌失措的样子,其中有些人还受了伤。他们告诉我,日本人一进城就开始对平民百姓进行屠杀,他们见人就砍,烧杀抢掠,许多妇女也遭了殃。所有的人都非常害怕,他们的房子已经被日本人烧了,家里的财产被洗劫一空,现在外面的街头已经是恐怖的世界了。我看着这些人,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我只感到心里万分痛苦,我恨我只是一介书生,不能上阵杀敌。我们所里存着一些粮食,足够大家过冬了,我们把粮食拿出来分给了这些难民,让他们挤在研究所的房子里,希望日本人不要找到他们。 12月15日—— 影像墙终于完工了,这是一堵用特殊的磁铁石修造的大墙,墙面上还涮着厚厚地一层磁性感光材料。我看着这堵黑色的大墙,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它高大而厚实,看起来就象是一道长城。可它终究无法抵挡倭寇,现在我只能说对这堵墙说——你诞生的不是时候。 今天,我的一个学生冒险走出研究所去接他的家人,结果他回来的时候,已经失去了一条胳膊,他说他走到自己的家里的时候,发现父母已经被杀害了,而自己的妻子也被强暴后自杀,他一岁的儿子被日本人的刺刀捅死在摇篮里。狂怒的他去找日本人报复,结果被日本人抓住,他们没有杀他,而是砍下了他的右手,为的是让他永远生活在痛苦中。现在他回到了我们所里,少了一只胳膊,他疯了。 12月16日—— 按照原计划,应该是今天进行实验的,可是,看着这么多难民,我首先要做的是维护他们的生命。不断有逃难的老百姓躲进我们研究所,他们带来的消息越来越可怕。日本人确实已经开始屠城了,屠杀的对象不分男女老少,其手段残忍无比,简直就象群畜牲。有一个死里逃生的难民告诉我:昨天下午,日军从司法院等难民收容带走了两千多名难民,押到汉中门外,用机抢扫射后,复以刺刀捅,然后用木柴,并浇上汽油焚烧,情景惨不忍睹。我听了震惊了,现在已经是文明的二十世纪了,居然还出现如此野蛮的对平民的大规模集体屠杀,难道日本军队就一点人性都没有吗?在万分痛苦中,我们以泪洗面。 12月17日—— 我们躲在研究所里,但是我们的鼻子里都闻到了一股血腥的味道。整个南京城都已经成为尸山血海人间地狱了,这血腥的气味充满了全城,我似乎能万千亡魂在呼喊着,谁能给他们报仇呢?我有一种预感,情况越来越坏了,现在我们所里已经藏了两百多难民,日本人很快就会找到这里来的。我看着这些无辜的人们,他们中有许多是女人、老人,还有孩子,甚至还有孕妇,我的心里如同刀绞一般。在野兽面前,我没有能力保护他们,我甚至连我自己都保护不了。 12月18日—— 上帝啊,为什么对中国人这样不公平。 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日本人找到了这里,他们荷枪实弹地闯了进来。我甚至能看到为首的一个日本人手里提着的军刀还在淌着血,那个畜牲的腰间还挂着几颗中国人的人头。他们把两百多个难民全都关在了地下室里,然后把其中有稍有姿色的女子带到我的实验室里蹂躏。而我们几个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则被关在了档案室里,我现在什么都不能做,只能在档案室里写着我的工作日志。 我明白,我们这些人,一个都活不下去了,我们都将成为那些野兽的刀下亡魂,是的,我们逃脱不了死亡。但是,我想让我们的子孙后代,记住我们的遭遇,记住在1937年12月的南京所发生的一切。此刻,夜色已经降临了,窗外寒风凛冽,这风带着死亡席卷着南京城。一个日本军官走进来,命令我们准备一盏探照灯把楼下的那块空地照亮。我们研究所并没有什么探照灯,只有——一盏功率为两千万的电磁灯,此刻,那盏电磁灯就高高地悬挂在影像墙上,电磁灯只要一亮,灯光所照到的所有的物体,都将把自己的投影反射到影像墙上,然后将被影像墙的磁性材料记录下来,永远地保存着,只要再把另一种电磁灯重新投射在那堵墙面上,所有被记录的影像就会自动地呈现出来,就象是永恒的一场无声电影。总有一天人们会发现这个秘密的。电磁灯的开关就在我的手上,我开动了电磁灯,瞬间,楼下的这片空地被耀眼的白光所笼罩着。日本人用刺刀把地下室里的难民们驱赶了出来,他们让难民们在我的楼前排列了开来,两百多人都面对着影像墙和电磁灯的光线。这时候,那个日本军官又来到了我们的房间里,他命令我们也下去,我们将和那些难民们一同被屠杀。我点了点头,我明白自己就快要死了,我不再留恋什么,我只希望,现在我所进行的科学实验能够成功,能够通过我的电磁灯和影像墙把这大屠杀的罪证永远记录下来,让后世子孙铭记我们民族的灾难,与另一个民族的罪恶。 好了,我的工作日志到这里为止,我会把工作日志放入档案柜,留待后人的发现。 永别了,朋友们。 林正云 林正云的工作日志到此为止,这是最后一页,看完这一页,罗周全都明白了。他沉浸在一种巨大的痛苦和愤怒中,他大口喘息着,好象经历了工作日志里所记录的一切。 窗外的风继续呼啸。现在罗周明白,那堵黑色的大墙,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摄像机,它把所有在电磁灯照耀下发生的事情都记录下来,然后在另一种电磁灯的光线下再把影像重新显现出来。他刚才所看到的,就是当年在电磁墙前被记录下来的影像,那就是在南京大屠杀中所发生的一起集体屠杀事件。罗周知道,从来没有人能用摄像机记录下南京大屠杀中的大规模的集体屠杀事件,但是,那堵墙记录下来了。 这是铁证,铁怔如山,不容抵赖的铁怔。 在这些工作日志的最后,罗周还看到了一张林正云的照片,照片的下面写着拍摄日期是1937年12月5日。照片上的林正云四十多岁的样子,戴着一副眼睛,留着长长的黑色胡须。就是他,没错,刚才罗周在黑墙前所见到的那个最后倒下的中年男子,他就是这张照片中的林正云,他和那些难民们共赴了国难,一起死在了日军的枪口下,并且被他自己所创造的天才的发明——影像墙所忠实地记录了下来。 罗周小心地把这些工作日志放在一个皮包里,他要把这些珍贵的资料保存下来,不能随着这栋小楼一起被毁掉。忽然,他听到了一阵巨大的声响,那不是风的声音,绝对不是。 怎么回事? 罗周的心里一惊,他忽然想到了什么。不,不,他带着皮包,飞快地跑出了档案室,他冲下了楼梯,跑出小楼,转到了小楼的后面。他又见到了耀眼的光线,此外,还有飞扬的尘土,在一盏巨大的灯光下,他看到了一辆推土机,那是一辆巨型的推土机,是他所想到的最大的那种型号。那台推土机正在用那巨大的前铲,推倒那堵黑色的大墙。 不。 罗周高声地叫了起来,这是罪证,杀人的罪证,他们在销毁罪证。罗周看到了那些日本人,他们带着红色的头盔,穿着西装站在空地上,怡然自得地指挥着推土机的作业,他们发现了罗周,用一种轻蔑的目光看着他。来不及了,已经来不及了,那辆巨大的日产推土机已经把整堵墙全都推倒了,尘土高高地扬起,不,那不是尘土,是特殊的磁铁材料,现在,已经在推土机下变成一堆废墟了。 现在,黑墙已经消失了。 面对着黑墙的废墟,罗周跪了下来,这是罪证,被销毁的罪证。他明白了,为什么日本人会看中这家工厂,因为他们已经知道了这堵黑墙里蕴藏的秘密,他们处心积虑地使这家工厂破产,然后买下了这片土地和厂房,最后一步,就是销毁罪证。老李的发疯,也是因为他们用电磁灯使那些影像产生出来,而以前的闹鬼传说则可能是因为闪电雷鸣等自然因素造成的。 现在,那些日本人已经谈笑风生地离开了这里,推土机也开走了,只留下一片黑墙的废墟。罗周的目光里闪着一些泪水,狂风呼啸而过,卷乱了他的头发,使他的样子看上去有些可怕。他看着黑夜的深处,那茫茫无边的夜色依旧笼罩着这座城市。他抬起手,把那些泪水轻轻地擦去,接着,他挺直了腰,从地上站了起来。 忽然,他觉得自己终于长大了。 请记住——1937年12月13日,中国南京。 注:本人不是南京人 附记——谨以此文献给南京大屠杀中所有的遇难同胞 --------------------------------------------------------------------------------------- 父子 --------------------------------------------------------------------------------------- 夏夜漫漫。 什么声音响了起来,他被惊醒了。但他没有睁开眼睛,而是继续躺在床上,房间里依旧是黑暗的,只是,他知道有人走进了他的房间。 脚步声很轻,但依然能听出那是两个人。随后,他听到了其中一个人说话了,那是妈妈的声音:“今天你为什么睡不着?”妈妈的声音压得很低,她似乎没有察觉儿子已经醒了。 接着,他听到了爸爸的声音:“今天我看了电视。” “怎么了?”妈妈平静地问。 “我哥,他,死了。”爸爸缓缓地说出了这几个字。 忽然,房间里沉默了下来,一点声音都没有了,夏夜里一阵晚风吹来,他想,大概爸爸妈妈已经离开他的房间了。 当他刚想睁开眼睛站起来的时候,妈妈的声音突然又响了起来:“你哥他,是怎么死的。” “我哥他,他被判处了死刑,已经执行了。”爸爸的声音非常轻,有些发抖,非常模糊,但他还是在隐隐约约中听到了。 又是一阵沉默。许久,妈妈才慢慢地说:“那么说,电视新闻里说的?” “是的,是上个星期五,公判结束后就执行了。”爸爸的声音又恢复了平静。 “判的是什么罪?”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贩卖枪支罪,数罪并罚。还——”接下去却不说了。然后,他听到了打火机的声音,接着,闻到了一股香烟的味道,他一直很讨厌爸爸吸烟,闻到烟味就想咳嗽,但他现在忍住了。 “别吸烟了,儿子在睡觉。”这是妈妈的声音。 接着,那股烟味就闻不到了,大概爸爸已经把烟头掐灭了。 “嗯。要不要喝水?”妈妈问。 “不用了。” “还是喝点吧。”接着,他听到了妈妈的脚步声,然后听到了饮水机咕咚咕咚放水的声音。 “别把儿子吵醒了。”爸爸轻声说。 “不会的,他睡得很熟。” 接着,他又听到了喝水的声音,似乎爸爸一口气喝了很多,大概把一杯水都喝光了。接着,他听到了爸爸大口喘气的声音。 妈妈轻轻地问:“好点了吗?” “谢谢。” “你哥他是什么时候被捕的?” “不是被捕,他是自首的。” “自首了为什么还要判死刑?”妈妈有些不解。 “罪太重了,自首不自首都是死刑,也许,公安局也没想到他会自首。我猜,我哥他是厌倦了东躲西藏的生活,他只求一死,对他来说,自首,其实就是自杀。杀人偿命,他总是要来还债的,晚还不如早还。这也是一种解脱。” “但愿你哥他能够解脱。” 又是一阵沉默,房间里哑然一片,他也开始张开嘴巴呼吸,其实是在大口喘气,他感到有些热,身上沁出了一些汗,他还是不敢把眼睛睁开,还是闭着的好。接着,他翻了个身。 “儿子怎么了?他不会醒了吧。”爸爸轻声地说。 “不会的,只是翻个身而已。” “你也喝口水吧。” 妈妈很快回答:“不,我不要喝。” “你能看到月亮吗?”爸爸忽然问。 “问这个干什么?”接着,他听到了一些声音,大该是妈妈走到了窗口,妈妈接着说:“是,我看到了,今晚的月亮很圆,很亮。” “是不是很漂亮?” “是很漂亮,你不来看看?” “不用了,我怕见到月亮,就会,就会想起,那个小山村。”他听得出,今晚爸爸说话总是停顿,似乎心事重重。 “小山村?想那个干什么?把过去都忘了吧。”妈妈似乎离开了窗口,回到了爸爸边上。 “忘不了啊。” “那么多年都过来了,你说过,你要做另一个人的,你已经做到了。”妈妈慢慢地说着,语气似乎很深重。 “我真的成为另一个人了吗?”爸爸反问了一句。 妈妈不回答了。房间里的空气似乎死寂了下来,让床上的他更加喘不过气来,他又翻了个身,转了回来。 他听到爸爸继续轻声说:“我还是我,我永远,永远不会变成另一个人。” 接着,他听到妈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接着妈妈说:“可是,你已经变成另一个人了。” “真的吗,我的这里没变。”他不敢睁开眼,所以不知道爸爸指着的是什么部位,但他能想象出,爸爸的手指正着自己的心口。 妈妈不说话了。 爸爸接着说:“我担心,我哥他,会不会把我当年所做的事也供出来。” “你过去做过什么?你还有什么瞒着我?”他能听出妈妈的语气变得十分焦急。 “既然,我哥都已经自首了,我也不需要再隐瞒什么了。我只是怕,说出来以后,你会受不了。” 片刻之后,他才听到妈妈的声音:“说吧,我什么都能承受。”妈妈的声音十分坚强。 “在我认识你以前,我还是个知青,在那个遥远的小山村插队落户,我哥在紧邻我的那个县,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已经做起了抢劫的营生,一开始,我就跟着我哥,我们是兄弟档,从来都是一块儿干的。那时候,世道非常乱,人们到处打打杀杀的,我也才只有二十岁,我哥他很能干,但是,他常常吃不饱,于是,就趁机干起了拦路抢劫。第一次做案,我就参与了,我们一起,抢劫了一个公社主任,抢到的,只是十斤大米和两斤牛肉,还有几瓶白酒。后来,我们越干越多,渐渐地,我们成为了这方面的老手,我们抢过许多人,只有一个原则,不抢女人和孩子,不抢老人和残疾人。有一次,一伙人在武斗,双方都带着枪,死了许多人,我就冒险捡了好几把枪回去给了我哥。从此,我们就成了持枪抢劫,最后,我们抢到了县城里的银行,但是,那次行动失败了,我哥和我逃了出来,为了能够更加隐蔽,我们分头潜逃,我回到了上海,他去了北京。回到家以后,没人知道我所做过的一切,只知道我受不了那边的苦,偷跑了回来,后来,回城的政策下来了,我的回家也就顺利成章了。不久,我就认识了你。” 这个时候,他似乎听到了啜泣的声音,那是,妈妈在哭,极其轻声的啜泣,打断了爸爸的话。接着,他听到了一些细微的声音,然后这声音又有了些杂乱。 “对不起,我一直瞒着你这些,我不想伤害你。我只是偏你说,我有一个哥哥不学好,在外面做了许多坏事,我是吃不了苦从那边逃回来的,我要忘记我哥,忘记在小山村里的那段岁月,我要变成另一个人。只有这样,你才愿意嫁给一个逃犯的弟弟,其实,你却不知道,我也是这个逃犯的同伙。” “可是,那是许多年前的事情了,你是可以忘却的。”他终于听到妈妈的声音了。 “不,我忘不了我哥。这许多年来,不断传来他的消息,说他又在哪里犯了案,持枪杀了人,不断传来对他的通缉令,几十年来,他一直潜逃在外,我从来没有和他联系过,但我依然记着他,牢牢地记着他。” “别说了。”妈妈再一次打断了爸爸的话。 又是一片可怕的沉寂。 门铃,一声声急促的门铃打破了房间里的沉寂。 “半夜两点钟,会是谁呢?”妈妈疑惑的声音响起了。 没有人动,但门铃继续在响。 “是警察来抓我的吗?”爸爸说了。 然后响起了爸爸的脚步声。 “别,别开门,从窗户下去,从窗户里爬下去。”这是妈妈急切的声音。 “你要我干什么?” “走,快点走,远走高飞吧。走得越远越好。” 门铃越来越急促。 “不,我不走,我留下来。” 这时候,他听到砰地一声,是门被踹开的声音。接着,一阵杂乱的脚步冲了进来,有人在大叫着爸爸的名字,然后,他听到了手拷晃动的声音,许多人在房间里走动着,一些人影的光线投射到了他的眼皮上。 “不!” 他忍不住了,他睁开了眼睛,从床上起来,向房间里冲去,可是,房间里却一个人都没有,灯关着,一片漆黑与寂静。爸爸和妈妈呢?那些冲进来的人呢?夜风从窗户吹来,让他的后背沁出了许多冷汗。久久的,他狂乱的心跳才平静了下来。 他们都去哪儿了?他走出了自己的房间,向父母的房间走去,他轻轻地推开了门,看到灯开着,妈妈正熟睡着,爸爸却独自坐着抽烟,房间里都是一团团烟雾。 爸爸看到他,脸上很惊讶。 “儿子,那么晚了,快睡吧。” “爸爸,你怎么不睡呢?” “儿子,爸爸刚才做了一个恶梦,梦到你做了强盗,持枪抢劫了银行,你带着几百万赃款,逃回到了家里,然后警察追到了家里,把你带走了。儿子,你真的做了强盗了吗?” 儿子听完父亲的话,象是被什么钝器击中了后背,他低下头,忍不住哭了起来。 父亲站了起来,他的眼眶也湿润了,他把儿子搂在怀里,父子俩拥在一起,莫名其妙地哭泣着。 夏夜漫漫。 --------------------------------------------------------------------------------------- 一个少年之死 --------------------------------------------------------------------------------------- 序 “人生五十年,轮转变化中,短促如梦幻。天地之万物,无有不死灭。”——摘自能剧幸若舞《敦盛》 一 马蹄踏着人的身体往前冲刺着,就象是在淤泥中行军,死人的铠甲破碎了,黑色的血沾满了马蹄和它前胸的皮毛。熊谷直实的马蹬上挂着十几颗人头,这些人头有着各种各样的表情,喜怒哀乐一应俱全,有的皮肤白净宛如贵族,有的满脸血污面目全非。他一口气冲到了海滩上,几乎被人血染红的海水反射着的阳光突然呈现了一种惊人的美,直实觉得奇怪,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感觉。于是他有些目眩,他看见海面上有几艘战船在颠簸着,一之谷的火光象从高天原上丢下的火种一样星罗棋布地燃烧。 沙滩软软的,不时有海水涌上来,被马蹄溅起,咸涩的海水打在直实的脸上,凉凉地渗入了皮肤。终于在死尸堆中见到了一个活人,在百步开外,骑着一匹漂亮的白马,头戴有着金光闪闪的龙凤前立的筋兜,筋兜下是漆黑光亮的护面甲,身着的是赤色条纹的胴具足。身后插着一支平氏红旗,就象所有的衣着华丽得象京都贵族那样的平家大将。直实紧了紧马刺,舞剑追了上去。那人似乎不太会骑马,一个劲地用马鞭狠狠地抽打着,马却始终在原地打转。熊谷直实很快就追上了他,挥起沾满血迹的剑砍在了对方的马上,那匹漂亮的白马立刻跳了起来,把骑马的人重重地掀了下来。 那人倒卧在了沙滩上,失去了抵抗能力,金色的头盔和红色的铠甲还有全身绘制的美丽条纹的装饰一起一伏,就象海浪般放着光泽——一只受伤的虎,直实在心中冒出了这样的比喻。然后他跳下了自己的大黑马,把剑架在了对方的脖颈上准备砍下去,在此之前,他先揭去了那人的头盔。 他看到了一张少年的脸。 熊谷直实楞住了,怎么是个少年?为什么不是满脸络腮胡或是留着八字胡的中年人,至少应该是一个青年武士。 然后他仔细地看着少年的脸。那张光源氏般的脸苍白地象个涂抹脂粉的歌伎,细细的眉毛,大而明亮的眼睛,嘴上只有一圈淡淡的绒毛,两片匀称的嘴唇倒是象血一样鲜红,连同那小巧的下巴,越发地象个女人。 少年的眼睛虽然明亮,却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嘴角忽然漾起了淡淡的微笑,让人不可思议。直实突然觉得那双眼睛是那样熟悉,熟悉地与自己的眼睛一样。 二 那双眼睛注视着清晨的薄雾所笼罩着的信浓群山,上百只栖息在树林里的大鸟受到了惊吓发出鸣叫和拍打翅膀的各种声音,向那更为高竣的山峰翱翔而去。在那双眼睛里,父亲右臂上有一道长长的口子,来不及包扎,鲜血刚刚凝固,只能用左手握着剑。直实的头盔不知在哪儿丢了,于是父亲把自己的黑色筋兜戴在了儿子头上。 那是直实的第一次骑马,十五岁的他浑身颤抖着,腰上的双刀还没用过,两条大褪外罩着的鱼鳞甲片上却已溅满了血,那是别人的血。他紧紧地抓着缰绳,跟在父亲的身边,带着父亲体温的筋兜让他的头皮温暖了一些。 父亲清点了一下自己的部下,只剩下十来个人了,他看着四周幽暗的丛林和自己疲劳不堪的马,轻轻叹了一口气。然后他对儿子说,跟我一起去死吧。 直实睁大了眼睛无法回答,突然他听到了从树林外传来了隆隆的马蹄声,仿佛是一支大军。直实把头埋进马鬃里,过了一会儿终于抬起头,把眼泪抹掉了。 父亲粗糙的大手轻轻地摸了摸儿子的脸,然后紧紧了马刺,第一个冲出了树林。他此刻感觉父亲骑在马上的背影突然就象个毗沙门天王一样,身后的十几名武士也纵马冲了出去,他们发出奇怪的吼叫,象一群野兽。最后直实的马在打了好几个圈子以后终于也冲了出去。 冲出树林的一瞬,阳光立刻驱散了雾霭深深地刺入了他的瞳孔,他感到就象锐利的箭刺入自己的头颅一样痛苦。然后他听到四周全是一片刀剑撞击的声音,刺耳,尖锐,四下张望,还看到了不时有火星从带血的剑锋上迸出。最前头父亲的背影依然挺拔,他左手举着剑劈杀着,好几个对方的武士被他砍落了马,谁都不敢靠近他,最终,他所有的部下都死光了,只剩下父子两个被上百人被围在了中央。 父亲的马死了,直实也被从马上掀了下来,他们徒步走到一棵大树下。父亲看了看儿子,脸上露出了一种幸福的笑容,这笑容让直实一辈子都难以理解。然后父亲对他说,我先死,然后你跟着我死,记住,必须自己动手。 父亲脱下了甲衣,露出了鲜亮的胸膛,接着他从容不迫地把佩在腰间的短剑刺入了自己的腹部。他一边切一边看着儿子,说着,儿子,看清楚了吗?就是这个样子,别害怕,一点都不疼。 他又把剑向下猛切,开了一个几寸长的口子,然后又把刃口猛地向左一转,又是一个长长的口子,鲜血这才象一群活蹦乱跳的鱼一样游出了他的皮肤,染红了他的身体和甲胄。可他继续保持着那种幸福的笑容,看着儿子,轻轻地说,儿子,看清楚,你也要象我一样,就是这个样子。 接着,直实看到父亲的肠子流了出来,他没有想到人的肠子居然是如此鲜艳夺目,象一群被涂上彩色的泥鳅。这时他才发现父亲的满脸都是豆大的汗珠,痛苦地喘着粗气了。父亲突然叫了出来,快,用你的长剑,砍下我的首级,我受不了了。 直实吓得手足无措,他抽出了腰间的剑,却楞楞地站着。 儿子,被楞在那儿,快砍下我的人头,别人正看着我呢,我忍不住了,快。 直实这才扫视了周围的一圈人,个个骑着马,表情沉默严肃,仿佛是在给他们的主人送葬。 他突然想哭,却又哭不出,他终于举起了剑,长长的剑刃反射着夺目的阳光,父亲看着他,虽然越来越痛苦,却恢复了那种幸福的笑容。剑既然已经举起,就不可能再放下了,直实挥动了手臂,剑最后是以惯性砍到了父亲的脖子上的,锋利的剑刃切开了父亲的脊椎骨,他能清楚地听到骨头裂开的声音。 儿子,别停,要一剑就把人头砍下来。这是父亲最后的一句话。 十五岁的直实终于用尽了全身的力量,就象锯木头一样在父亲的脖子里抽动利剑,费了好大的劲才把父亲的人头砍了下来。 他只感到自己的剑突然失去了目标,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声响。而与此同时,父亲的人头也掉到了地上,被砍断的脖子里喷出了许多血,溅在了直实的脸上,而父亲的双手仍有力地握着短剑深深地刺在自己的肚子上。他看到父亲失去了头颅的身体抽搐了几下,居然没有倒下,依然保持着盘腿而坐的姿势,而父亲掉在地上的人头,则仍旧以那种幸福的笑容看着自己的儿子。 他看着自己的父亲,然后又看了看周围的人们,他还是想哭,可还是哭不出来。他对他们说,求求你们,帮我埋了我父亲。那些沉默的武士点了点头。 然后,他也脱下自己的筋兜,剥去衣服,露出了十五岁还未成熟的身体。他也象父亲一样把沾着父亲的血的剑捡了起来,把剑尖对准了自己的腹部。 阳光夺目,他闭上了眼睛。 你走吧。一个声音传入了他的耳朵。 他睁开了眼睛,看到了对方为首的一个全身黑甲的人骑在马上对他说话。 让我死吧。 你已经证明了你的勇气,你还是个孩子,我不杀你,你快走吧。全身黑甲的人面无表情地说着,语调平缓柔和,仿佛是在与自己的儿子对话。 直实终于松开了手,剑又一次掉到了地上,他看着那个人,记住了黑甲之下的人的脸,和那双鹰一般的眼睛。他慢慢地穿上了衣服,但他丢掉了父亲的筋兜,他站了起来,前面的武士为他让开了一条路。他一步一步慢慢地走了出去,很久才消失在黑甲人的目光中。 在无边无际的山谷里,他的眼泪始终没有象自己希望地那样流出眼眶。 三 你叫什么名字? 平敦盛。 你几岁了? 虚岁十六。 四 一副面具,长着獠牙的面具,在黑暗的大海边,面具张开了嘴,嘴里有一把剑,剑光掠过平缓的沙滩。然后,平敦盛看到自己的头颅不见了,他哭了,一边哭一边找,他找遍了整个沙滩,都没有找到。最后,他掀去了那个面具,发现自己被砍下的头颅正在面具之下对他微笑着。于是他捡起了自己的头颅,拎在手上,向京都的方向跑去,一边跑,他发现自己手上的人头正在由孩子渐渐地成长,眉毛变浓了,鼻子变高了,唇须也长出来了,残存的半截喉节也开始鼓鼓囊囊了。他沿着海边跑啊跑,没有脑袋,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看清这一切的,等他终于跑到京都的罗生门下的时候,自己被砍下的人头已经变得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牙齿都掉光了,可拎着人头的身体却依然还是个小孩。这时候,他听到自己的人头说话了:樱花已经谢了。 就在这个时候,平敦盛突然从这个奇异的梦中惊醒了,自言自语地说着,樱花已经谢了。他满头大汗,坐在铺席上,大大的眼睛在黑暗中摸索。终于,他爬了起来,轻轻地拉开了门,走在昏暗的长廊里。他的眼睛终于适应了长廊里的光线,两边装饰着华丽的图画和盔甲,还有一面面锦缎丝帛。突然从一间巨大的拉门里,他听到了什么奇怪的声音,于是他悄悄地走了进去。 在那间供奉着平家祖宗灵位的宫殿般庄严的大房间里,闪着幽暗的烛光,平敦盛看见了三个人,一个站着的是父亲,另一个跪着的女人几乎一丝不挂,用长长的头发掩着脸,还有一个青年男子也跪着,敦盛不认识他,但从那衣冠可以看出是个贵族子弟。父亲从腰间抽出了剑,高高举起,一剑砍下了那青年男子的人头,那人头在光滑的地板上滚动着,一直滚到敦盛的脚下。敦盛吓得脸色苍白,躲在黑暗的角落里不敢发出一点声息,他看着那人头,人头也在看着他,那人的脸很白,也很漂亮,描着蝉眉,嘴唇上也好象涂过什么。人头的眼睛大睁着,嘴巴也半开半闭,仿佛是在作诗的样子,敦盛大着胆子轻轻地尝试把手伸到了人头上,他不太走运,手指上沾到了血,一股滑腻湿润的感觉沁入他的皮肤,他又悄悄地把手指靠近自己的鼻子闻了闻,他居然闻到了一种母亲头发里特有的气味。 他又抬起了头,看见女人把脸露了出来,虽是素面朝天,但依然很美,令平敦盛吃惊的是,这是他母亲的脸。年轻的母亲跪在地上,一览无余地露出饱满的身体,皮肤在闪烁不定的烛光下发出刺眼的光泽。忽然,他看到母亲的脖子上多了一根白色的东西,既柔软又坚韧,那种白色就和早春的雪一样,晶莹剔透,似乎是透明的。那白色的东西渐渐有了些皱纹,现在敦盛看出来这是一匹白绫,是和泉国专门派人进贡的上好的白绫。 缠在母亲脖子上的白绫越来越紧了,父亲正站在母亲的身后用力的拽着白绫的两端。母亲的脸还是那么美,虽然脖子上致命的白绫正深深地陷入她的喉咙,而这匹白绫却是母亲最喜欢的。她的眼睛越来越大,大地超乎了常人,终于,她的眼睛看到了黑暗隐藏的儿子。儿子也发现了母亲的眼睛正注视自己,但他却保持了沉默。而母亲想要对儿子说什么,却被白绫勒住气管什么都说不出。忽然母亲的眼睛定住了,象是进入了某个美妙幸福的境界,她快乐地笑了起来,嘴角带着一丝暧昧。当她快乐到了极致时,她的心脏也停止了跳动。那匹美丽的白绫也渐渐地软了下来,象一条白蛇那样滑落在母亲丰满的腹部。 敦盛看着母亲的身体软倒在地上,长长的黑发再次掩盖了她雪白的躯体,象一块巨大的黑色丝绸,他觉得母亲正在丝绸下熟睡着呢。只有刺眼的白绫从母亲的身体下露出来,敦盛突然觉得那白绫会突然飞起来,象白蛇似地缠在自己的脖子上。 父亲抱起了母亲的身体,他打开了另一扇门,门外是一片幽静的庭院,月光洒在母亲的黑发上,就象一条黑色的瀑布。在庭院的中央,有一棵古老的樱花树,父亲在树下掘了一个大坑,然后把母亲扔了进去,再把泥土覆上,就象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黑暗中隐藏的平敦盛,张大了眼睛,默默地记下了这一切。 五 熊谷直实打量着眼前的平家少年,忽然发现少年的腰间别着一支笛子,在人人腰间佩剑的时代居然有人佩笛,这令直实很困惑。 你会吹笛子? 少年点了点头。然后少年从腰间拔出了笛子,又细又长的笛子,一端刻着一些汉字,甚至还煞有介事地贴着笛膜。笛子的表面很光滑,在阳光下,那种反光就象一把短剑。 这支笛子叫“小枝”,少年突然主动说话了,只是声音还带着女孩般的颤抖。 小枝?直实的心头忽然被什么牵动了。 小枝——小枝——小——枝—— 六 小枝在黑暗中的脸忽然清晰了起来,她爬在二十岁的熊谷直实的身上,脸向下,明亮的眼睛让他渐渐清醒了起来。但他还是不能动弹,任由小枝的手在自己的身上摸着,直实能感觉到她的手很小巧细致,不象通常村妇的手。那双手象某种有着光滑皮毛的小动物游走着,直实感到那手似乎能穿过皮肤,摸着自己的五脏六肺,暖暖地,于是,他的身体又从寒冷的地狱回到了人间。他终于伸出了手,紧紧地抓住了小枝的手,并死死地摁在自己的心口。那双暖暖的手虽然突然象小动物受惊一样一个劲地颤抖抽动着,但在直实大大的手掌里却仿佛是跌进了陷阱。他睁开眼睛,却什么都看不清,只有小枝大大的眸子在闪烁,他的力量终于又回来了,直实一个翻身,把小枝完全压在了身下。 忽然一阵马蹄声从战场上传来,直实又坠入了黑暗中。 有火,有火在自己的身边燃起,一团温暖的炉火,仿佛能使冬眠的蛇从冰雪中醒来。直实觉得这一切都是假的,当他睁开眼,却真的看见一个年轻的女子躺在了他身边,他不认识这个女子,他只是在潜意识里叫着这个女人的名字,这只是他的一种毫无根据的猜测,或者说仅仅是他希望如此而已。于是他在女子的耳边轻声地说着,小枝——小——枝——我的小枝。 那个他想象中的小枝终于睁开了眼睛,大大的眸子闪了闪,然后她站起来说,为什么叫我小枝? 你就是小枝。 忽然她笑了起来,是不是所有的女人在你嘴里都叫小枝?那我就叫小枝了。 是你救了我? 你说呢?小枝的眼睛里闪烁着一种难以说清楚的东西。 要我怎么报答你? 我要你娶我。 直实的身体从寒冷中完全复苏了,此刻他居然感到了浑身发热,后背心渗出了汗丝,他紧紧地抓住了小枝的双肩说,有没有米酒? 茅屋外下起了大雪。 七 你就是平家从五位下的“无官大夫”? 是的,我的首级一定很值钱吧? 你还是个孩子。 我不是孩子了。平敦盛说这话的时候突然变得非常凶猛,大睁着眼睛,苍白的两颊突然绯红了起来,就象是喝醉酒的艺伎。 八 藤原家的高墙边,开着一个小门,平敦盛坐着槟榔牛车来到了门前,夏日京都的街头,艳阳高照,没有一个行人,他看了看四周,然后推开虚掩的门,悄悄地走了进去。 没有人,只有永不疲倦的蝉鸣在耳畔响起,他在树荫下穿过幽深的花园,最后拉开那扇房门,走进了昏暗的走廊,在走廊的尽头,他停了下来。他先屏息听听里面的声音,然后整了整衣冠,他的心口在剧烈地跳动着,耳根也红了。他深呼吸了几口,刚要说话的时候,门突然被拉开了,一个瘦长的身影出现在他眼前,从房里透过来的光线从那人身体的四周洒到敦盛的脸上。背着光,看不清那男人的脸,男人看见他,向他微微鞠了个躬就走了出去。 敦盛走进房里,他看到这房间非常大,有十几铺席,被屏风分成了好几块。他绕过两个屏风,见到了一道帘子,隔着珠帘,他依稀看到里面有个女人的身体。他觉得隔着帘子就象是隔着一层水,于是帘子后面的女人动作就象极了一条鱼,扭动着尾巴的锦鲤鱼。 突然那条鱼说话了,进来吧,我穿好衣服了。 平敦盛抑制住自己的粗重的呼吸,轻手轻脚地撩起帘子走了进去。藤原家的小姐正跪坐在席子上,她穿了一件粉红色的和服,领口很低,露出了一截白白的脖子。而她的脸上,看得出本来是化了很浓的妆的,而现在许多脂粉都落掉了,浓重的口红现在有些模糊,额头甚至出现了汗渍。 你来啦?过来,靠近一些,让我看清你。 敦盛却一步都不敢迈动。他低下了头,默不作声。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觉得有一股气吹到了脸上,暖暖的,让他的毛细孔膨胀了开来。接着,他闻到了那股脂粉味,就象母亲趁着父亲不在家而去接待年轻的客人时候常有的气味。他还是不敢抬起头,视线里只有那粉红色的和服所反射出的丝绸光泽,光滑而柔软,象一汪红色的泉水。 你几岁了?那种气息继续灌进了他的衣领里,溜进他的胸膛,象一双纤手抚摸着他的皮肤。 十五岁了。他回答。 哦,我比你大一岁。 房间里的光线忽然明亮了一些,他的视线上移到了她的那截白白的脖子。 说话啊,把头抬起来。小姐伸出手托起了敦盛的下巴,直盯着他的眼睛,象要把他给吃了似的,他们象是在对峙,过了一会儿她的眼神又柔和了下来,轻轻地说。 我明天就要出嫁了。要嫁给陆奥守的公子,明天一早就动身,去那遥远的北国。 陆奥很远吗? 很远,也许我永远都回不了京都了。 她的声音突然停顿了,平敦盛仿佛看到藤原家的小姐的眼角正涌出了什么液体。 呵呵。她突然又笑了起来,嘴角上荡漾着一种让敦盛害怕的东西。知道吗?你是个漂亮的少年,只可惜,你的眼睛是灰色的。 敦盛不明白,他眨了眨眼睛。 灰色的眼睛,短促的生命啊。小姐忽然吟起了什么古代的诗。 我会很长命的,我知道,我会活到90岁,我会为陆奥守的公子生七个孩子,同时为别的男人生更多的孩子。呵呵,我会长命的,我会留着长长的白发,在冰天雪地的陆奥北国,回想着京都的夏天,回想今天,回想短命的你。 忽然她的双手抱住了他的脸,殷红的嘴唇象吃人的野兽般堵在了他的嘴巴上。敦盛的眼睛里什么都看不到了,只有小姐的睫毛。他开始感到了恐惧,浑身发着抖,伸手去推,却被死死的抱住了,看上去就象是在做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斗。终于,他一把推开了藤原家的小姐,手忙脚乱地跑了出去,身后传来小姐放浪的笑声。那笑声在长长的走廊里回荡着,余音绕梁。 九 熊谷直实把视线从敦盛的脸上挪开,看了看天空,阳光越来越强烈,似乎变成了红色。忽然他听到了笛子的声音,低下头,原来平敦盛坐在地上吹起了“小枝”。 笛子是一种有魔力的乐器,它所具有的穿透力令人吃惊。直实相信,在遥远的海上,那些战船里的士兵也会听到这声音的。 十 今天我看到源家的军队了。 你别去。 我已经在你这里住了整整一年了。 一年太少,我要你在这里住一百年。 我是源家的武士。忽然直实站了起来,一股风吹进了茅屋,小枝打起了哆嗦。 小枝一把抱住了他的腿。我不让你走,我不会让你走的。 放开。 啊。熊谷直实突然感到腿上传来一股钻心的疼痛,他忍不住叫了起来。他低下头,看见小枝正抱着他的腿向他微笑着,只是小枝的嘴里全是鲜血。他明白了,是小枝用牙齿咬伤了自己。他倒了下来,喘着气,忍着伤痛。小枝爬到他身上来了,吃吃地笑着,露出了满是血的牙齿。直实居然也笑了,然后一把将小枝的身体揽入怀中。那个鲜活滚烫的身体在自己怀中颤抖着,他也似乎忘却了痛苦,只有腿上那牙齿咬的伤口还在不断地流着血,铺席被血染红了一大块。 炉火熊熊。 又是一个让小枝沉醉的夜晚。 当炉火熄灭,清晨的阳光透过林间的枝桠抵达小枝的脸庞时,她睁开了眼睛。摸了摸旁边,什么都没有,她坐了起来,赤条条的身体象个古老传说里的女妖。茅屋里只有她自己,小枝叫了起来,直实,直实。 她没来得及穿衣服,一把推开了门,门外积着厚厚的雪,她雪白的身体和这白雪的世界合而为一,仿佛是只冬天寻找食物的白兔。她就这么光着身体在雪地里奔跑着,寻找着她要寻找的人。 直实,你在哪里? 十一 熊谷直实静静地听着敦盛吹笛子,手心里沁出了一些汗珠。 平敦盛盘着腿坐在沙滩上,运足了全身所有的气息注入笛孔。渐渐地他的脸开始涨红了,直到一曲终了。 他把笛子从唇边放下,然后再仔细地看了看,接着一扬手,把笛子向大海抛去。 “小枝”在空中划出了一个优美的弧线,最后落在了海水的泡沫中,一个浪头卷来,笛子被缓缓地带向大海的深处。 十二 樱花又开了。 就在那个庭院里,那棵古老的樱树,也许已经有几百岁了。别人都不明白,为什么这一年的樱花开得比往年的要漂亮许多,从来没有如此美丽的樱花能从这棵树上开出,美地惊人,简直无法再用语言来形容了。 有人说这也许这是上天赐给平家转危为安的吉兆,也有人说这棵樱花树本身就是一位神。总之没人能说得清其中的原因。 但平敦盛知道原因。 月光突然明媚了起来,一个少年悄悄来到了樱花树下,带着一把小小的铁橇,他在树下的泥土里挖了起来。不一会儿,一根白色的东西出现在泥土中,惨白的月光洒在地上,让他看清这是一块人的骨头。白色的骨头森森地反射着月光,少年居然觉得在盛开的樱花树下这一切开始变得绝美无比起来。接着,越来越多的泥土被清理了出来,一具完整的骷髅展现在他面前。那骷髅躺着的姿势相当幽雅,双手放在胸前,仰看着樱花和星空。 这具骷髅是少年的母亲。 母亲滋润了樱花,母亲的生命全都注入樱花中了,于是,母亲变成了骷髅,樱花变成了母亲。少年轻轻地抱起了母亲,现在母亲的身体轻了许多了。这些骨头在月光下奇美无比,就象一群跳舞的美人。 少年抱着母亲的遗骸,走出了庭院,走进了长廊,来到自己的房间里。他打开了一个大箱子,把母亲放了进去。然后把箱子锁了起来,他把脸贴在箱子上,轻轻地说,妈妈,我们永远在一起了。 十三 直实看着平敦盛把笛子扔进了大海里,他有些吃惊,轻轻地叹了一声,何必呢。 别说废话了,你动手吧。敦盛挑衅似地说。 熊谷直实看了看他,很久才开口说话—— 你走吧。 十四 乱箭遮天蔽日,无数的人中箭倒下,无主的战马嘶鸣着,无马的武士咒骂着。几面靠旗被箭洞穿,留着数不清的洞眼继续飘扬。 武士熊谷直实骑着大黑马向前猛冲,眼前就是宇治川了,大黑马的前蹄高高地抬起,然后重重地落下,连人带马跃进了河水中。冬天的宇治川水冰凉冰凉的,河水立即慢过了马的胸膛,大黑马似乎也在抽搐着,河水四溅,打湿了他的脸。他愤怒地紧着马刺,继续向前涉去,到了河床的中心,水已经淹到马脖子了,也慢过了直实的腰,一股刺骨的寒冷渗入了他的内脏,仿佛能让他的血液结冰。身后的源家武士们都骑着马跳进了宇治川,而且不断地有人在水里中箭倒下,顿时,河水仿佛被人和马的血液温热了,直实重新又恢复了力量,他的大黑马带着他渡过了宇治川,第一个上了对岸。他挥动着长剑,大声地叫喊着,在刀与矛的丛林里劈杀着,一个头颅被他的剑砍下,一片血肉里,他什么也看不见,只看到回忆中父亲的人头。 源家的武士们源源不断地冲上了岸,近畿就在眼前了,敌人彻底丧失了抵抗,战斗变成了一场屠杀。 直实继续向前冲着,他见到了一个全身黑甲的敌人,也许是个将军。他追了上去,最后把黑甲人逼到了河边。直实看着那人的脸,突然想起了那一天,十年前信浓的群山中,也是这张脸和这身黑甲。 十年前这个人放过了直实。现在又落到了直实的手里。但他是杀父仇人。 直实在选择。 他有些痛苦。 那人平静地看着直实,不明白直实为什么那么婆婆妈妈。他对直实轻蔑地笑了笑,然后脱下了甲胄,抽出了一把短剑,深深地刺进自己的小腹。 血如泉涌。 他在地上挣扎了好一会儿,但始终没有断气,不停地颤抖着,从吼咙里发出奇怪的呼啸,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看着直实,似乎在渴望着什么。 直实明白他痛苦到了极点。 直实也懂得此刻对黑甲人来说最人道的方式是什么。 他挥起剑,熟练地砍下了黑甲人的人头。 干脆利落,一瞬间,黑甲人摆脱了所有的痛苦。 只剩下熊谷直实呆呆地楞在那儿,看着宇治川的河水被寒风吹起了涟漪。 忽然,他听到所有的源家武士欢呼了起来,惊天动地,源家的旗帜高高地飘扬起来,连同着无数敌人的头颅。 直实默不作声地把黑甲人埋了。 十五 你说什么?平敦盛不太相信。 我让你走。我不想杀你了,你快走吧,快走! 为什么? 你还是个孩子。 十六 祖先的灵位在昏暗的烛光下闪着异样的光,仿佛一个个都睁大了眼睛在看着。 父亲站在敦盛的面前,毫无表情,不怒自威,他穿着一件宽大的黑色的和服,长长的袖子和下摆,使得烛光下他的影子特别地大。 樱花树下的土好象被翻动过。父亲以低沉的鼻音问着敦盛。 樱花树?不是开得很美吗?敦盛的声音颤抖了。 是啊,樱花开得很美,这是有原因的,儿子。 父亲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敦盛的脸。儿子,樱花多么美啊,就象你母亲一样美,美地惊人,因为美,所以,每个人都喜欢樱花,谁都想摘下她的花瓣,就象你母亲。可是,这颗樱花树只属于我们家族,是我们的,你母亲只属于我,你懂吗?等你成为一个丈夫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了。 敦盛睁大了眼睛,额头沁出了汗。 儿子,不要想你的母亲了,你的母亲已经变成了樱花,这是她最好的归宿,她多幸福啊,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樱花,只要看到樱花,就等于看到你母亲了。我永远爱你的母亲,深深地爱着,直到我死。 父亲似乎在自言自语,他把敦盛揽在了怀中,紧紧地抱着。 你快和我一样高了。父亲看着儿子,骄傲的说着。 儿子,你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吗? 敦盛浑身乏力地蜷缩在父亲宽阔的怀抱里,一团温热的泪水从眼眶悄悄地滑落出来,打湿了父亲的衣襟。 父亲,我永远爱你。 听到这句话,父亲幸福地闭上了眼睛,但永远都没有再睁开来。因为他的心口,突然多出了一把匕首。 匕首的柄正握在敦盛的手里。 对不起,父亲,我永远都爱你,永远。 然后敦盛从父亲的心口抽出了匕首,扔在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金属声。 父亲宽阔的身体倒下了,从父亲的心口流出的血蔓延着,很快就铺满了整个空旷的房间,渗入了光滑的地板缝隙。敦盛低下了头,嗅了嗅那血的气味,于是他有一些头晕。 他推开了门,对着走廊里的武士叫喊起来——父亲遇刺了,快,抓刺客。 一大群人手忙脚乱地冲了进来,又手忙脚乱地冲了出去追捕那个虚幻如空气的刺客。那些沉重的脚步踩在地板上的声音咚咚咚地敲打着敦盛的心脏。 祖先的灵位们以嘲讽地目光静静看着这一切,他们保持沉默。 泪水继续在他的脸上奔流。 十七 我不走。 让你走你就走。 你现在就杀了我吧。求你了。 平敦盛突然给熊谷直实跪了下来,伸长了白净的脖子。 十八 荒凉的战场上,宇治川静静地流淌着,全身披挂的熊谷直实象一尊移动的雕像一样巡逻着,他还是骑着他的大黑马,天上新月如钩,寒夜里许多死人的脸上都结了一层薄霜。 第二天一早,这里成千上万的战死者都将被埋葬。在源家的大营里,几个和尚正在做着法事,木鱼声在寂静的夜里传得很远,散布在所有死者的脸上。 在月色里,这景象突然变得很美,直实惊奇于每个死者的表情竟都是那么安详。淡淡的月光照亮了这些惨白的脸,在他眼里逐渐地生动了起来,有的人嘴角还带着微笑,难道是在快乐中得到死亡的?在这些死人堆里,他是唯一的生者,却只有他是痛苦的。 在呼啸的西风里,他看到远处有个人影在缓缓地移动着,时而小心翼翼地走动,时而又伏下身体。难道是有人没死?或者是鬼魂?那些有关战场上无头鬼的传说在他的脑海里浮现了出来。直实跳下了马,轻轻地靠近了些,明亮的月光里,他看清了那个人,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衣服,披散着头发,身材比较小,应该不会是士兵。那人继续小心地在地上摸着什么,原来是在摸死人的衣服,掏那些战死者的口袋,搜寻着什么值钱的东西。 直实明白了,这是个发死人财的家伙。在历代的战场上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一旦发现这种人,立即就地正法,因为这种事情太丧尽天良了。他悄悄地抽出了剑,无声无息地走到那人的背后,那人的背脊在微微颤抖着,好象很冷的样子。直实犹豫了片刻,然后大喊了一声。 那人立刻象受到什么刺激一般从死人堆里跳了起来,立即转过身体来。 直实的剑已向前刺出了。 那张脸被月光照得惨白,就象是地上的死人,在披散的发丝间,可以见到那双明亮的眼睛。那双眼睛是那样的熟悉,熟悉地让直实能感到自己腿上那块被人咬过的伤疤。 但是,剑已经刺出了。 血,飞溅起来。洒了他一脸。 那双明亮的眼睛继续瞪着他,他能感到那双眼睛此时放射出了多么幸福的目光。多美啊,那张脸微笑着,虽然惨白如尸,就象这天上的月亮。 她倒下了,胸口插着直实的剑,脸上带着幸福的目光和微笑。 她终于找到她的直实了。 小枝——小枝——小——枝—— 直实呼唤着她的名字,这个名字是他为她取的。 他跪在她的身边,看着她明亮的眼睛,似乎看着天上的月亮。他终于明白了,小枝的确是个发死人财的贼,小枝就是因为在干这行当的时候才救了战场上奄奄一息的直实。 他抱起了小枝,走向寂静的宇治川。 明亮的月光照着他,就象照着一个鬼魅。 十九 为什么要求死,你还是个孩子,活着有多好啊。 活着好吗? 平敦盛的反问让熊谷直实无言以答。他又这样问了自己一遍,却得不到答案。 杀了我,我会永远地感谢你。 少年微笑着,象个漂亮的女孩。 直实看着他,心中突然有什么东西沉了下去。 二十 京都下起了雨,朦朦胧胧的,一切都在烟雨中沉浸着,皇宫的亭台楼阁都渐渐地模糊了,还有平家的那些深宅大院也象一片纸被风吹走了。 一切都消失了。 平敦盛坐在槟榔牛车里,看着帘外雨中的京都。父亲死了,他已经是平家这一系仅存的几个继承人之一了。家族的兴盛就象这雨中的楼阁,转眼就要烟消云散于雨雾中了。 源家的军队要进城了。 平家要去西国的一之谷,那里也许是最后的一线光亮。架车的车夫匆忙地挥舞着鞭子,四周是人和马的脚步声,一切都是那么匆忙杂乱,就象是一场匆匆落幕的戏。 敦盛又放下了车帘,他从容地截开了上衣,露出了白白的腹部。他的手里握着一把短剑,对着自己的肚子。他举起短剑,剑以一种奇特的姿势停留在半空,如同一只被定格了的飞翔的鸟。他以这样的姿势持续了很久,很久。车轮继续撵过京都的大道,走出了京都的城门,繁花似锦的城市被他们抛在了身后。 牛车突然颠簸了一下,短剑从他的手里掉了下来,扎在了车板上。 敦盛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然后用手抚摸着自己的皮肤,最后用食指在肚子上划出了一道剖腹的动作。 食指的指甲又长又冷,划过皮肤,留下了一道淡淡的粉红色痕迹。 随着指甲的划动,腹部突然产生了一种快感,剖腹的快感,这种奇异的感觉越来越强烈,象一缕轻烟从下往上升起,直升到他的心中。 永别了,京都。 二十一 熊谷直实看着平敦盛雪白的脖子,仿佛看到了一片片雪白的樱花,从樱树上凋落,又被风卷起,漫天飞舞。 孩子,你走吧。 一道白光掠过。 一颗少年的人头滚到了沙滩上。 二十二 尾声 据说有人听到在平敦盛被杀以后,沙滩上响起了笛子的声音,居然悠悠扬扬地传到了源义经的耳朵里。但从此以后,熊谷直实就失踪了。 二十年以后,在高野山上,一个身材魁梧的僧人赤着身体在山间的泉水中洗浴,他的背上全是伤疤,神情泰然,如同一尊赤身的佛像。 一个进香的女子来到了山泉边,她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她看见那僧人,一点都没有害羞,反而向他问路。 僧人以奇怪的目光盯着她看了许久,然后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枝。 那女孩回答。 僧人猛地倒退了一步,然后向山泉的下游狂奔而去,最后从悬崖瀑布上一跃而下。 我飞了。 僧人坠地前的一刹那,在一片黑暗中见到了那忧伤的少年。 --------------------------------------------------------------------------------------- 两个梦 --------------------------------------------------------------------------------------- 蒲松龄老先生的晚年,习惯于在他那破旧的聊斋外,摆两张椅子,一张桌子,准备一壶热茶,款待过往的路人。然后就与他们聊天,请他们说故事。于是,每天只要听一个故事,他的那本《聊斋志异》便已交付书局出版了。 那天他刚把书稿送走,还是习惯性地坐在聊斋门口,品着茶,看日头的消长。这时他见到一个衣着华丽,大约三十多岁的男人,骑着一匹马,还跟着一个小厮。那男人虽然看上去很富贵,脸却很黑,很粗糙,还有一块块的伤疤。蒲松龄一看便知这人肯定有着与众不同的经历。蒲松龄请那人下马,坐下来喝茶,喝完了茶。蒲松龄打量了他一番,然后说道:“说个故事吧?” “什么?”那人有些不解。 “说个故事吧,公子,你的心里一定藏着个故事。” 那人想了片刻,然后轻轻叹了一口气,便娓娓道来—— 我是山东安丘人,祖上曾经做过官,但是后来家道中落,又父母早亡,只留下一块铭记祖宗功德的石碑和间破屋子。 我虽然自幼苦读诗书,可到了二十岁居然连秀才都没考上。我那时穷得可怜,只能靠借钱度日,没有人愿意嫁给我,我心灰意冷,有了寻短见的念头。突然有一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一个和尚,他对我说,我有一千两黄金,藏在西藏的曼陀寺。我相信这个梦,这个梦给了我希望。于是,我向亲戚借了许多钱,踏上了去西藏的道路。 我一路上千里迢迢地省吃俭用,到了四川,却遇上了强盗,抢光了我的钱,差点要了我的命。然后,我只能沿路乞讨,过着像畜牲一样的生活到了四川的打箭炉。过了打箭炉,我用尽全力翻过一座大雪山,就到了藏区了,那儿天寒地冻,却阳光强烈,让人喘不过气来。 我终于筋疲力尽地倒下了,在雪地中等待死神的降临,一户牧民救了我,我又活了回来。我混在那些到拉萨去朝圣的信徒们中间,他们不知道我是去找黄金的,认为我这个汉族信徒走了千里路来朝拜非常了不起,一路上都很照顾我。终于我一步一磕头地到了拉萨了,我见到了金碧辉煌的布达拉宫和大昭寺,西藏的寺庙里到处都是黄金,让我更加相信那个梦了。 由于语言不通,我在拉萨的寺庙里住了一个月都没有找到曼陀寺,于是我又离开了拉萨。 我在西藏游荡了一年,四处寻找曼陀寺,从东面的峡谷,到西面的阿里,从北面的草原,到南面的雪山,天哪,也许这个所谓的曼陀寺根本就不存在。我吃尽了各种苦难,还学会了藏语。原来我是个白面书生,却给西藏的阳光和寒风弄得黝黑而粗糙,变得和西藏人无异了。我想放弃,但我是借了钱出来的,空着手回去还不如让我死了。 我终于绝望了,我完了,我彻底完蛋了,我的一生就毁在了一个荒诞的梦里。我来到西藏人的天葬场上,伸开双手一动不动地躺下,让那些秃鹫们来把我吃光吧。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从恶梦中醒来,见到的是满眼的酥油灯光,一片的黄色,宛如金子一般灿烂。我躺在一张床上,一群西藏喇嘛围着我,秃鹫带我升天了吗? “你终于醒了。”一个老喇嘛问道。 “你是谁?” “我是这里的活佛。” “这里是什么地方?” “曼陀寺。” 我终于找到曼陀寺了,这是佛的安排,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救了我。为了我的一千两黄金,我必须留在这里。于是,我在这里出家做喇嘛了。 曼陀寺很小,总共只有三四十人,位于一座雄伟的雪山的半山摇,非常荒凉。西藏的寺庙里常常贴许多金箔,但曼陀寺不要说金箔,就连银箔,铜箔都没有,只有木头,泥巴和石头。每到大雪封山的时候,全寺的人都得下山化缘才能活命,简直就像是讨饭。但为了我的金子,任何苦难我都必须要忍受。我居然成为了一个合格的喇嘛,无论是修行还是功课都名列前茅,老活佛非常喜欢我,说我是第一个在西藏信仰黄教的汉人,一定要培养我。白天我认真地念经,干活,像一个真正的苦行僧,当然那是为了获得他们的信任。晚上,我趁他们全睡着了以后就偷偷地出来,到全寺每一个角落搜寻一遍。从菩萨的身体到大殿的房梁,从酥油灯的基座到转经幢,从库房到马厩,甚至从伙房到茅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晃居然十年的光阴过去了,我的青春也一去不复返了,我只有三十岁,却像个四十岁的人。我忍辱负重地度日,但我的黄金却始终连影子都没见到。所谓“只要功夫深,铁杵也能磨成针”,我始终都没有泄气,因为我还有个地方没有找过, 那就是活佛的卧室。 为此,我苦心经营了许久,活佛老了,等活佛一死,他一向器重的我就有机会代理寺务,在新的活佛来到之前,我就能放心地进入活佛卧室了。可老活佛这些年的身体似乎越来越好,大有活到一百多岁的势头,恐怕没等他死,我自己就差不多了。暗杀了他,虽然容易,可我实在不忍心下手。可他又从来不肯离开寺庙,百天卧室紧锁着,晚上他就寸步不离房间,里头一定藏着黄金,这老活佛原来也是个守财奴。 我不能再等了,我已经浪费了我青春,我要为我的下半生打算。我豁出去了,我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偷偷地点燃了库房里的干草,熊熊大火立即燃烧了起来。全寺的喇嘛都来灭火了,活佛也出来了,于是我就偷偷地溜进了活佛的房间。可是活佛的房间里什么也没有,除了一张羊毛毯。我傻了,我发疯似地用指甲挖着地面,寻找我的一千两黄金。活佛冲进来了,他们扑灭了火,发现独独少了我,于是就推断出是我纵的火。我被绑了起来,一阵痛打,混身是伤,被赶出了曼陀寺。完了,我的生命算是彻底毁了,一切的努力,十年啊,都付诸东流了。 赶走我的时候,在寺门口,老活佛惋惜地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就把当年我做的那个梦告诉了他。老活佛听了哈哈大笑,他说:“十年前,我也做过一个梦,一个大喇嘛对我说,在内地的山东,有个叫安丘的地方,那里有块铭记祖宗功德的石碑,在石碑下,藏着一千两黄金。这真是个奇怪的梦,但我从没有相信过,我才不会像你这样为了一个梦而背井离乡浪费整个青春。”我听了大吃一惊,向他磕了个头,立刻离开了那里。一路冒充喇嘛化缘乞讨,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西藏回到山东老家。我回到了家里,没人认得我了,我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我家那块铭记祖宗功德的石碑扒倒,并在那底下挖地三尺,果然挖出了一包黄金,一千两,没错,正好一千两。从此,我发了财,成了一个富商。 “太有趣了,谢谢。”蒲松龄老先生送走了那位具有传奇经历的人。他细细地品位着这个故事。但他最终还是没有把这故事编入他的《聊斋志异》,因为阿拉伯的《一千零一夜》中也有与其相类似的故事。为了不发生版权纠纷,蒲松龄只能由自己来每天回味了。 你相信梦吗?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hu99.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